安全生产: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

安全生产: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
安全生产: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

安全生产: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

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

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

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

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

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吊。

9、六级以上强风和夜间作业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2011年7月31日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2、重量大于等于1吨小于10吨的规则重物的吊装、起重,均由车间审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

3、对10吨及以上重物的吊装作业项目或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吊装安全作业许可证报本公司主管设备、安全部门联合审核后报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4、本票适用于吊车、起重机械等进行的临时性、抢检修作业项目,固定行吊作业项目除外,但必须遵守相应行吊安全操作规程。

5、本票不适用于外包施工及其检修项目的起重,吊装作业。

6、作业负责人负责进行危害识别。

7、本票一式两份,一份交审批部门,一份交作业负责人存档。

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范

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范 1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2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3起重吊装的一般规定: 1.必须编制吊装作业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环境、道路、架空电线等情况。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2.参加起重吊装的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前,应检查起重吊装所使用的起重机滑轮、吊索、卡环和地锚等,应确保其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3.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佩挂安全带,严格遵守高挂低用。 4.吊装作业区四周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5.起重设备通行的道路应平整坚实。 6.登高梯子的上端应予固定,高空用的吊篮和临时工作台应绑扎牢靠。吊篮和

工作台的脚手板应铺平绑牢,严禁出现探头板。吊移操作平台时,平台上面严禁站人。 7.绑扎所用的吊索、卡环、绳扣等的规格应按计算确定。起吊前,应对起重机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和索具设备进行检查。 8.构件吊装和翻身扶直时的吊点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异型构件或无设计规定时,应经计算确定,并保证使构件起吊平稳。 9.安装所使用的螺栓、钢楔(或木楔)、钢垫板、垫木和电焊条等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材质标准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0.吊装大、重、新结构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11.特殊天气及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事后采取防滑和防漏电措施。 12.吊起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严禁采用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 13.采用双机抬吊时,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两机应协调起吊和就位,起吊的速度应平稳缓慢。 14.起吊过程中,在起重机行走、回转、俯仰吊臂、起落吊钩等动作前起重司机应鸣声示意。一次只宜进行一个动作,待前一动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动作。 15.开始起吊时,应先将构件吊离地面200~300mm后停止起吊,并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装置的可靠性、构件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待确认无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54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 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 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用合格证,参与起重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吊机手),驾驶员应有驾驶证。这些机具和人员施工单位应向HSE管理部提供一份清单,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作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116-41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

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CZ-GC-05929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s for lifting

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备注:安全操作规程是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的一种保证安全的规定程序。忽视操作规程 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就有可能导致出现各类安全事故,给公司和员工带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严重 的会危及生命安全,造成终身无法弥补遗憾。 1、起重吊装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起中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4、塔吊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后进行检修。 5、起吊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起重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6、提升重物时应缓慢启动,不可突然全速启动。下降或半空刹车,不可做急剧的开机、停机等动作,以防损坏传动部件和钢丝绳等。

7、严禁塔吊在进行吊装时行走。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该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饶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进行吊装钢架时,塔吊两边的支脚要完全打开。严禁没有打开或打开一边的支脚就进行吊装。支脚完全打开后,起重机应保持水平。 10、作业场地应尽可能的选在地面坚实的地方,在松软的地面上作业时,应在支脚下垫木板或枕木。 11、塔吊的卷扬机构和机动的移动、旋转和变幅机构必须装有制动器。吊运时卷扬机构应当装有两套各能承受全部起重量的制动器。 12、应当规定统一的起重机指挥信号,有关人员包括由其他单位调来的人员必须按照统一的指挥信号执行。除了在吊运工作发生紧急危险时任何人都可以发出停止信号以外,只许负责指挥起重机的人员指挥吊运工作。 13、塔吊吊运的重物应当捆缚吊挂得牢固平稳。吊运时,应当

起重吊装“十不吊”

起重装吊“十不吊 ”一、斜吊不吊 二、超载不吊 三、散装物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四、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五、吊物上站人不吊 六、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七、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八、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九、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十、六级以上强风不吊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塔吊安作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不得扭结、变形,所有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13、工作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离臂杆顶端处2-3米位置。 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电梯安装后,安全装置要经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电梯必须由持证的专业司机操作。 2、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栏杆应安全可靠。 3、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空载及满载试运行,将电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活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4、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其灵敏度可靠。 5、电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严格控制载运重量。 6、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要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车。 7、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电梯时,要明确联络信号。风力达6级以上应停止使用电梯、并将电梯降到底层。 8、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或安全门,其它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9、当电梯未切断总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作岗位。作业完后、将电梯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门和电梯门。 钻床、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堆放整齐,严禁堵塞通道。 2、操作机床时要站在木板上,不准脚踩或靠机床,操作人员头部不得靠近旋转部分,禁止戴手套和用管子套在手柄上加力钻孔。 3、使用钻床钻物件时,必须用夹钳或螺丝卡固定,严禁用手拿着钻,要扣好衣服袖口。 4、禁止在运转的机床上面递送工夹具及其它物品,机床运转中不准用手清除铁屑,不准用手检查运动中的工具和工件。 5、钻做工件时、工件下面应垫好平整木板,加工工件长度超过床头箱外一米时、必须搭设支架。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定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定 1 高处起重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地面或区域性的警戒区,并有专人负责看管。施工时,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安全上下的登高设施以及供作业人员安全带悬挂保险钩的安全设施。 2 起重吊装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3 悬空吊装的第一件或单独的梁体等预制构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构件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4 在无法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特殊情况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加设安全网。 5 钢结构吊装,构件应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供临时作业的脚手架等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吊装就位;高空吊装其它大型预制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6 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的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和起重机驾驶室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7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械,在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的指挥人员应通过对讲机进行通讯联络。 8 起重机械的工作地基基础,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加固处 第 2 页共 2 页

理。履带式起重机正常作业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起重机械应与基坑、沟渠保持安全距离。 9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在作业前,必须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时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1000,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必须先收紧稳定器。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后进行调整。 10 起重机械的变幅指示、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1 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保护。 12起吊重物严禁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若遇突发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使重物降落到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维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并采取措施将重物降到地面。 13 起重作业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1 斜吊不吊。 2 超载不吊。 3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第 2 页共 2 页

起重吊装安全规定

起重吊装安全规程 11.1 一般规定 11.1.1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11.1.2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11.1.3 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1.1.4 汽车式起重机除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11.1.5 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11.1.6起重机运行道路应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11.1.7 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应符合方案要求。 11.1.8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11.1.9 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应设置信号传递人员。 11.1.10 起重吊装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及另配件应装入工具袋内,

不得抛掷物品。 11.2 索具设备 11.2.1 起重吊装钢丝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钢丝绳允许拉力时,应根据不同的用途按表11.2.1选用安全系数。 表11.2.1 钢丝绳安全系数 2 钢丝绳的连接强度不得小于其破断拉力的80%;当采用绳卡连接时,应按照钢丝绳直径选用绳卡规格及数量,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当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应小于300mm。 3 钢丝绳出现磨损断丝时,应减载使用,当磨损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合格钢丝绳。 11.2.2 应根据构件的重量、长度及吊点合理制作吊索,工作中吊索的水平夹角宜在45o~60o之间,不得小于30o。 11.2.3吊具(铁扁担)的设计制作应有足够的强度及刚度,根据构件重量、形状、吊点和吊装方法确定,吊具应使构件吊点合理吊索受力均匀。 11.2.4应正确使用吊钩,严禁使用焊接钩、钢筋钩,当吊钩挂绳断面处磨损超过高度10%时应报废。 11.2.5应按照钢丝绳直径及工作类型选用滑车,滑车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不得小于15。 11.2.6千斤顶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千斤顶底部应放平,并应在底部及顶部加垫木板; 2 不得超负荷使用,顶升高度不得超过活塞的标志线,或活塞总高度的3/4; 3 顶升过程中应随构件的升高及时用枕木垫牢,应防止千斤顶顶斜或回油引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基本要求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673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基本要求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基本要求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并确认所需用的一切工器具、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工夹吊具已经达到报废程度,严禁使用。 3、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合适的起重捆绑和吊运方法。多人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指挥。 4、吊运物件时,必须保持物体重心平稳,各种物体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指挥吊运。 5、使用三脚架应帮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使用千斤顶必须垂直,上下填牢,随起随填,随落随抽填木 6、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进行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设明显的安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 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另星 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有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制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末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子解焊体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末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 焊、割。 6、可用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末采取切 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末作清理或末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面而末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 不准焊、割。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 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 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 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 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 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 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 报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 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 对安全措施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危险源:操作超速、操作方法不当、操作人员精神状态不良、操作人员未培训、叉车部件失灵、场地狭小、吊具断裂或脱落、吊装的零部件重心不稳、工件捆扎不当、警示标志缺失、劳保防护不当、零部件安装不牢靠、零件堆码不稳、零件捆扎不当、起吊部件失灵、起吊部件重心不平衡、起吊超重、设备失灵、司机的安全意识不强、司机精神不良、司机未经培训、索具断裂、通道违章站人或行走、违章操作、未培训人员操作、物资重心不平衡、系统安全装置失灵、现场物件堆放混乱、行车超速或失灵、行车通道违章站人或行走、行驶过程中超速、作业人员协调不当等 二、岗位可能发生事故: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 三、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工 1、起重工必须经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3、现场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4、多人操作要有专人指挥,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 5、坚持“十不吊”原则(参见行车工),起吊工件应先检查

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或快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离地面0.5m,经确认稳妥,方可起吊。 6、使用起重趴杆定位要准确,封底要牢靠,必要时要用揽风绳拉紧固,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7、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并严格做到: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轮不准作业。 8、使用千斤顶,底盘要紧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慢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9、使用揽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固,不准利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作固定点。揽风绳与地面角度应小于45。,需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上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0、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圆直。需要用手拨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重物前后不准站人。 11、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起重吊装。 12、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3、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

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36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吊。

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通 用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一、一般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身体条件应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其它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严禁酒后作业; 4、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安全规定,并拒绝违章指挥; 5、必须熟悉所操作起重机的性能、构造、保养、维护知识; 6、所操作的起重机必须符合各项安全技术标准,并按规定进行维修和检验; 二、安全作业规定 1、起重机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荷载时进行,将已经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板动支腿操纵阀; 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附近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最小安全距离的规定; 5、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 6、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臂杆的长度 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 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Q/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齐泰石化公司内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引用文件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3.目的 为加强厂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证公司职工生命和生产设施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4.术语和定义 4.1.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5.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5.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5.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5.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6.管理要求 6.1.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 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6.1.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 作业指挥和操作。 6.1.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设备动力部应要求吊装作业单位编制吊 装作业方案,进行风险评价。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6.1.4.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 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DL409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吊装场所如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正式)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 吊”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 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 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 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 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

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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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12377 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起重吊装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起中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4、塔吊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后进行检修。 5、起吊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要求、预防措施与“十不吊”原则

起重吊装作业 安全操作要求、预防措施与“十不吊”原则 01、吊装作业“十不吊”原则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5、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 9、歪拉斜吊重物;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 02、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作业前

1)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专人指定。 2)对起重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如:吊钩保险扣是否有效、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现象、U 型环是否有滑丝脱扣现象)。 3) 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吊装环境进行确认。 4) 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等)。 5) 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逃生通道。 2、起重作业过程中 1)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2) 起重指挥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应清楚吊装安全操作规程和指挥信号。 3) 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4)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5)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

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任何人不准随同吊装设备或吊装机具升降。 7) 严禁在风速5级以上时进行吊装作业。 8) 不得在雨、雾天吊装;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设备或构件悬空过夜。 9)起吊物件落下的位置,必须用方木或其它材料进行支垫,确保物件落下后顺利抽取钢丝绳。 3、起重作业完毕 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 03、起重吊装事故预防措施 1) 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 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22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高处起重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地面或区域性的警戒区,并有专人负责看管。施工时,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安全上下的登高设施以及供作业人员安全带悬挂保险钩的安全设施。 2 起重吊装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3 悬空吊装的第一件或单独的梁体等预制构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构件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4 在无法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特殊情况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加设安全网。 5 钢结构吊装,构件应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供临时作业的脚手架等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吊装就位;高空吊装其它大型预制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6 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的下方严禁有人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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