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
关于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doc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落实和执彳亍卓越工程师计划",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选择性,更好地提升个人职业素养,提高就业竞争力,并进一步规范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在校外企业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1、学生赴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时间原则上从大四学年第二学期开始。
学院根据校外实习企业的需要,并对校外实习企业进行评估认定后,可以提前选派学生到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并进行相应的课程置换。
2、需要进行课程置换的校外实习企业须与学院签订关于课程置换的协议(格式见附件一);需要进行课程置换的学生应与学院、企业签订关于校外实习和课程置换的三方协议(格式见附件二),三方协议规定学院、企业和学生在校外实习与课程置换中各自的职责等内容。
经学院批准后,学生方可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
3、原则上学生毕业设计应结合毕业实习的工作进行,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将担任学生的毕业设计校外指导教师,同时学院安排一名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过程的监控与毕业论文质量的审核工作。
4、实习企业应为我学院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措施,并根据需要给学生提供适当的实习补贴,实习企业不得无故中途终止学生的实习项目;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应遵守实习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实习计划要求做好相关的实习工作,学生不得无故中途退出实习项目。
5、因为学生自身原因中途退出需进行课程置换的校外毕业实习,学生需及时回校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因为实习企业原因导致学生无法继续参加需进行课程置换的校外毕业实习,学院将根据学生已经完成的实习工作量,决定学生是否需要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6、为了保证学习和校外实习的质量,原则上前三年课程不及格且大四期间需重修门数超过4门的学生不安排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以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在校内完成毕业前的重修和考试,7、学院将对学生在校外企业的毕业实习、课程置换和毕业设计工作进行过程跟踪与质量监控,对于没有按照相关协议规定进行毕业实习、课程置换与毕业设计的企业,将取消课程置换的资格。
学生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

附件2-1学生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毕业班学生在校外完成毕业工作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一种形式。
为了确保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现提出如下规定: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经校内外指导教师共同审定,并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来源、性质、研究内容、重点、难点、工作量、工作条件等详细情况报所在系部审批,得到认可后在系部教学秘书处备案。
2、接受毕业班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工作的单位应当指定一名中级职称以上、具有较强研究或设计经验、为人正直、认真负责的技术人员作为指导教师,与校内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校外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须与毕业设计选题一起报系部并获得认可。
(l)学生所在系部应选派教师负责对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管理与联络。
对接受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较多的校外单位,系部应选派校内指导教师参加指导。
(2)校外指导教师应了解和遵守《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并按照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及专业培养目标相关规定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3、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工作的学生必须按照学院的要求,完成毕业设计的各项工作,其中包括:文献查阅、翻译(除中文资料外,查找五篇以上外文资料、与翻译5000汉字文献的要求)、设计说明书(研究论文)、图纸(数量按专业要求);4、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学生应当定期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提供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资料,接受学院中期检查;(l)到外省市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写一份毕业设计(论文)期中小结,并将复印件于第十周寄到学生所在系部汇报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
(2)在本市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求必须回本系部接受毕业设计(论文)期中检查。
5、校内指导教师要与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对学生的论文进行质量把关。
(1)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原则上要求回本学院进行。
学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的相关规定

学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的相关规定为了推动学生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鼓励学生到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和培养,学生可结合本专业的基本要求,到用人单位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两个重要的实践环节,但学生外出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一、毕业实习1.申请截止时间:各专业正式实习以前。
2.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外出实习时间、地点、单位、内容及外出实习期间对自己人生安全的保证等),并将申请书及接收实习单位公函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交学院院长审查签字。
3.审查通过的学生到学院教学办领取毕业实习相关资料,并到学校印刷厂购买《实习日志》。
4.实习要求:①学生在外实习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好《实习日志》,如实反映每天的主要实习内容、实习收获、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返校后报实习带队教师。
②学生在实习成绩考核鉴定表中认真总结,并且提供证明实习期间相关成绩的依据,请实习单位在鉴定表中出据实事求是的实习鉴定并加盖公章。
③实习结束返校后,外出实习学生向学院提交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带队教师对外出实习的学生进行实习答辩。
二、毕业设计(论文)1.申请截止时间:第七学期第十周以前。
2.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接收单位、外出进行毕业设计时间及外出毕业设计期间对自己人生安全的保证等),并将申请书、接收单位公函、对方指导教师资质证明(中级职称及以上)、毕业设计申报表及毕业设计任务书交学院教学秘书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学院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3.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形式:①由校外接收单位指导教师独立进行指导(第2.点所要求的资料必须齐备);②以校外接收单位指导教师为主,校内指导教师为辅共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③本校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在征得本校指导教师同意后,可以在校外完成部分或全部毕业设计(论文)(第2.点所要求的校外接收单位指导教师资质证明及毕业设计申报表及毕业设计任务书无须再交,其它资料必须齐备)。
关于毕业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与程序

机械工程系关于毕业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毕业设计是本科工程教育培养目标所必须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在学生修完专业规定全部课程后的一个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校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是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前的练兵。
为做好毕业设计工作,我系对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情况做出以下规定。
毕业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分两种情况:①做就业单位提出的毕业设计选题;②把校内指导教师的课题带到就业单位去进行实习。
一、做就业单位的毕业设计选题已与就业单位签过就业协议的同学,如果必须做就业单位的毕业设计选题,则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并遵守相关制度:①本人提出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申请,按教务处要求填写“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做毕业实习(设计)申请表”和“南京工程学院学生到用人单位毕业实习(设计)协议书”(学校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②由用人单位提出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毕业设计选题,认真、仔细填写“毕业设计选题、审题表”(在学校教务处网页上下载),毕业设计工作任务必须饱满并符合学院相关要求,选题表交系部审查。
用人单位必须安排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作为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同时由系部根据课题内容安排一名校内指导教师。
③用人单位提出的毕业设计选题通过系部审查后,由用人单位的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在学校教务处网页上下载),交系部审查通过后发给学生,学生须妥善保管“毕业设计任务书”,答辩前必须与毕业设计成果一同上交,否则不能参加毕业答辩。
④到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参加系部的毕业设计动员大会,按照教务处规定必须在校内完成开题报告后才能离开学校前往用人单位,学生离校前必须按教务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⑤到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在设计过程中必须定期、按时与校内指导教师联系,接受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在学院和系部进行毕业设计中期检查时必须将毕业设计带回学校,接受检查。
⑥到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须在毕业答辩前两周返校,并带回“南京工程学院学生毕业实习(设计)考核鉴定表”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成绩评定表”(学校教务处网页上下载)交系办教学秘书,学生返校后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指导。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相关管理办法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规定的重要课程之一,是培养综合型人才的重要阶段,实习为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任何学生均不得免修或选修。
为了进一步加强实习管理,使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实习的组织与管理1、学院成立“学生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实习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与指导工作。
2、各系部成立以系(部)主任为组长的毕业实习指导小组,负责本系部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单位联系、实习大纲编写、实习计划指定、毕业实习的指导以及毕业实习成绩评定等工作。
3、学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在实习过程中加强对毕业实习的全过程检查和监督。
4、毕业实习前,由学院统一组织召开有毕业实习学生、指导老师和系(部)主任参加的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宣布实习纪律、注意事项(包括学生作息、请假、安全纪律;奖惩、考核办法等)。
5、各系部制定的实习大纲、具体实习计划以及指导教师的选派必须报学院审批后方可实施。
6、各系部指导教师负责所带学生的具体实习工作安排;对去往实习的路线、集中地点、集中时间,必须要通知到每一个学生,并发放实习计划、“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实习日记本”、“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实习报告本”;实习指导小组应负责指导分散实习的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中下载《实习鉴定表》。
二、毕业实习的时间和内容1、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的第1-4周进行,各系部的毕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指导教师人选应在第七学期末报学院审批。
2、毕业实习应依照2006年5月修订的《重庆交通大学教学大纲》中的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总体要求和当次实习计划的具体内容执行。
实习内容不得少于大纲规定的内容。
3、不能无故缩减毕业实习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
三、对指导教师的管理1、集中实习的指导教师人数按照交大教…2006‟39号文要求,每个教师最多可指导20个学生,同时可在实习基地增聘工程技术人员作为指导教师。
各系应选派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实习的学生负全面管理责任。
关于院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关于院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各系、学生管理大队:为了让学生更快更好的熟悉今后工作环境,加深对工作岗位的认识理解,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学院经研究同意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请前往校外企事业单位、研究院所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资格条件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原则上应在院内进行,但兼顾学生就业、工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同意其在院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学生已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英语A、B级证书、电脑一级证书、专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二〕学生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以三方协议为准〕。
〔三〕院外指导企业具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条件:指导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备完成课题的仪器、设备、资料等。
二、申请流程学习文档仅供参考〔一〕申请时间截止2012年3月27日〔二〕拟在院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院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附表一〕。
2.出具指导企业鲜章的接受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接收函。
3.企业指导教师职称〔中级以上〕证明复印件。
4.学生、家长共同签字的承诺书〔含安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
〔三〕申请程序学生备齐相关材料后,按要求由学生管理大队、就业工作部、专业系、学生处、教务处审批同意。
院内课程结束〔3月25日〕后可离开学院前往企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过程管理〔一〕学生带着课题去企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不作改变的,由院内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附表二〕、进度计划表〔附表三〕。
〔二〕课题改变学习文档仅供参考企业指导教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学生工作岗位实际可提出新课题。
企业指导教师填写课题审批表〔附表四〕、任务书、进度计划表,由学生于4月7日前提出更换课题申请,经系、教务处、审核后可执行新课题〔原院内课题指导教师仍负有指导义务〕,否则执行原定课题。
学院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暂行规定

学院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新途径,学校提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的课题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鼓励部分学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
具体管理规定如下:一、对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教学工作,必须坚持“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审查,严格要求,周密安排。
1.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环境,同时热心支持和关心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能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能选派出优秀的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指导教师;2.学生自己联系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必须首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对方单位的“接收函”,经所在专业教研室审查(含对接收单位及其指导人员的资格审查、对学生毕业设计课题的审查等)同意,经系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3.由系出面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必须以系的名义同对方签订“毕业设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职责、义务以及对学生的要求、安全责任等内容。
二、学生毕业设计的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严格按照《XX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暂行规定》中的“选题原则”执行。
对范围过专过窄、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的课题,或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目的的课题,或毕业设计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课题,均不得作为学生毕业设计的课题使用。
三、学生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有二人同时担任,其中一人为接收单位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另一人为校内专业教师校内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毕业设计教学工作负全责,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严把质量关。
四、各系在毕业设计工作正式开始前,应将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及有关信息进行登记,填写“XX学院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情况登记表”,报教务处备案。
五、各系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明确要求。
学生在校外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每周应填写“毕业设计工作周志”,并请校外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并签字。
河海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及模版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附模板)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对已进行的各教学环节的综合、深化和扩展。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按照基本规范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作业。
一、基本规范的内容1、论文内容基本要求:(1)概念准确,层次清楚,内容正确,格式规范;(2)字体工整,字迹清楚,行文流畅,无错别字;(3)学生在做论文过程中要查阅一定数量的期刊和报告等文献资料,外文译文必须是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相关的内容,并在论文中参考引用;(4)参考文献在论文中一定要引注,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要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GB7714-87)。
2、图纸、图表要求:(1)图表布局合理,图面整洁,线条粗细均匀,尺寸标注规范,文字注释准确,使用工程字书写,要统一为SI制;(2)图纸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工程要求绘制;(3)工程图纸作为论文的附件资料,可另册装订与毕业设计(论文)一起存档。
3、软件课题要附学生参与编制的软件开发有关文档、软硬件资料(如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测试分析报告等)和有效的程序软盘,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同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手册、译文一起存档;硬件课题对于仪器所测得的曲线等要有必要的曲线图或照片。
4、译文要求:用词恰当,准确表达原意,行文流畅;中文译文用毕业设计(论文)用纸书写,译文和外文原文装订成册,与毕业设计(论文)一起上交,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的一部分。
5、论文书写和字数要求:论文用A4纸打印,理工科类论文不少于1.5万字,经管及人文社科类论文不少于1万字(其中外语类不少于5千字)。
6、论文装订顺序:(1)封面(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3)中文摘要(不少于400字);(4)外文摘要;(5)目录;(6)正文;(7)参考文献;(8)附图、附录。
7、论文正文格式要求:(本模板按第三类,实际写作也可其他的三类)二、基本规范的执行1、各系应在答辩前对学生论文是否符合基本规范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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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部门文件
河海教[2008]48号
河海大学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
各有关单位:
毕业设计(论文) 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允许部分学生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范我校本科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格条件
本科生申请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学生原则上必须已取得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分;
2. 学生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意向书,或已经获得免试推荐外校研究生资格,或学院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了联合指导协议;
3. 校外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并能提供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条件。
二、申请程序
1. 学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材料,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海大学校外毕业设计(论文)
申请书》,并由校外指导教师及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必要时应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
2. 院(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须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课题名称、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校外指导教师的资质、设计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须为其配备校内的指导教师,负责督促、检查、落实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3. 校内指导教师须在学生提交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4. 学生所在专业的系主任、学院分管教学的负责人须在学生提交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在学院备案后方可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三、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具体要求
1. 校外单位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毕业设计环境,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并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2. 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与校内相同(具体要求见《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基本规范》(校政…2003‟218号)),工作进度应与校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同步。
如果学生未按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导致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无法毕业,责任自负。
3. 学生离校前学院必须对其进行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在校外工作其间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形象;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工作;定期向校内、校外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在外期间的人身安全。
4. 学生必须在校内选题流程结束后方能外出做毕业设计(论文)。
5. 学生应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及进度安排执行,经常与校外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接受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并至少每二周登陆“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网址:)填写周进展情况记录,并按时填写中期报告,否则毕业答辩时,将视具体情况扣减答辩成绩,直至不及格。
6. 校内指导教师须定期登陆“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周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指导,填写指导日志。
7. 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做好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并适时与校内指导教师沟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完成情况。
8. 校外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在学生返校前,须完成对论文的评阅和评分工作。
9. 学生必须在答辩前二周登陆“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并回到学校,在校内指导教师完成对其论文的评阅并获得答辩资格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评定在学校进行。
10. 毕业设计(论文)凡涉及到指导单位的技术机密或商业机密,学生、校内指导教师及所在学院应做好保密工作。
四、其它
1. 毕业设计(论文)经费按照学生数划拨到各学院,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发生的费用,学校不再另拨经费。
学生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各院(系)、学生本人同校外单位协商解决。
2. 校内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及校内、外指导教师酬金分配比例由学院自行决定。
3. 本规定中未涵盖的内容遵照《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河海大学教务处
二OO八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