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通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5.05.26•【字号】浙知发管〔2015〕19号•【施行日期】2015.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通知浙知发管〔2015〕19号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年正式启动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并将我省今后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申报(一)申报要求结合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和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实际工作,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主要面向本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展开,具体应符合《通知》中关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申报条件。
已列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1.市局推荐材料。
包括推荐函,推荐企业名单(需注明《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中“12.特色加分”包括的三级指标、考察要点、评分标准等),本区域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总体方案(包括本地区优势企业培育目标、工作计划、组织管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督导检查等内容)。
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复核挂*未解除的不建议推荐。
2.企业申报材料。
包括《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优势企业工作方案(应明确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措施等)。
3.其他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完税证明、环保合格证明、有效知识产权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管理体系建设证明、本行业影响力证明等。
(三)申报方式各地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件及电子件报送至我局专利管理处。
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流程

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流程
内容:
一、申报条件
1. 企业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申报前连续3年在宁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 企业近3年共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0件以上,或近3年共获得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50件以上。
3. 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转化率达60%以上。
4. 企业无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无严重环境污染记录,无重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二、申报材料
1. 专利示范企业申请书
2. 企业基本情况表
3. 专利证书复印件
4. 专利管理制度文件复印件
5. 专利运营情况说明材料
6. 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
三、申报步骤
1. 登录宁波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申请书等表格。
2. 填写申请书和相关表格,准备证明材料。
3. 将申请材料邮寄或送达知识产权局。
4. 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 公示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6. 评审合格后颁发专利示范企业证书。
7. 每年接受年检,持续3年后需重新申请。
四、申报时间
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宁波市知识产权局电话:0574-87xx8888。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创新型企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创新型企业评价制度》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创新型企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创新型企业评价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0.06.13•【字号】浙科发政[2010]118号•【施行日期】2010.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创新型企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创新型企业评价制度》的通知(浙科发政〔2010〕118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建设创新型企业是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三大载体之一,是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途径,是示范引领广大企业走上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发展之路的重要抓手。
为扎实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在省市县三级全面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进一步确立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我们制订了《浙江省创新型企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创新型企业评价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评价制度。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浙江省创新型企业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浙江省创新型试点和示范企业(以下简称“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发挥创新型企业在创新战略、技术创新、品牌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与带动作用,进一步确立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领产业技术创新与进步,推动浙江经济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型企业是指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以技术进步和高素质劳动力为根本的发展驱动力,以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基本的发展路径,以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具有显著的行业带动力的企业。
第三条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要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重点支柱产业转型升级、重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推进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的要求,按照“突出引导、注重集成、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的原则,通过试点一批、示范一批、带动一批,培育形成我省创新型企业梯队,着力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2.14•【字号】浙市监知运〔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知识产权正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2〕5号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14日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章评定程序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打造数字化引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作,规范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评定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示范企业申报、推荐、评议、评审、确认、复核和监管等评定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示范企业是指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评定,能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和核心竞争力,在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和管理效能方面具备典型示范意义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
第四条示范企业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放开申报、专业评审、动态管理”的要求,依托“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每年组织实施,兼顾区域和产业差异,发挥产业联盟、专业机构和专家作用。
第五条省局负责示范企业组织申报、评定管理、监督指导和专家库建设;负责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的推荐考核等工作。
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县局”)负责本区域内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评定管理和培育升级工作,引导各级示范企业在知识产权组合管理、贯标推行、前瞻布局和竞争优势培育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浙江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申报表

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申报表企业名称业务范围主导产品企业地址邮编创立年月注册资本股份构成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Email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是否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近三年)年份(近三年)年年年员工数(人)人,其中当年吸纳大学生就业人人,其中当年吸纳大学生就业人人,其中当年吸纳大学生就业人销售收入(万元)()同比递增%,其中,外销()()同比递增%,其中,外销()()同比递增%,其中,外销()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利润(万元)总资产(万元)固定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上缴税金(万元)县级意见签章:年月日市级意见签章:年月日省级意见签章:年月日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类别小类评分要求企业自评市级初评省级终评创新过程(60分)环境创新(10分)1.领导创新意识强,创新活动已经融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之中(5分);2.企业创新文化理念清晰并广为宣传(2分),劳动关系和谐(2分),员工精神面貌积极向上(1分)。
组织创新(10分)1.组织职能和权限明确并运行效率高(2分),企业核心流程和沟通顺畅(2分),协作灵活(1分)。
2. 注重人才战略规划和引进(1分),实施关键岗位的员工职业生涯规划(2分),采用股权(期权)激励机制建设核心团队(2分)。
目标创新(10分)1.有中长期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并进行分解(2分),能根据实情适时调整(1分),并通过绩效管理体系落实到位(2分)。
2.建立创新投入预算(2分),制订创新目标并实施考评(3分)。
渠道创新(10分)1. 根据岗位需求建立培训体系(2分),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台账完备(3分)。
2.创新渠道多样,创新活动富有成效(3分),员工参与程度高(2分)。
方法创新(10分)1.有效导入先进管理体系,成效明显(2分),产品标准化管理(工艺/技术/检测/设备)实施到位(2),财务管理规范健康(1分)。
2.借助外脑开展创新活动(2分),持续开展并成效明显(3分)。
2017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17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为充分发挥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作用,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和“十三五”知识产权规划的实施,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知识产权引领型强省建设,推进2017年“知识产权强企年”行动,根据新修订的《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的条件项目应符合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强省意见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或应用前景;项目承担单位应我省境内企业,具有完成项目的基础和能力,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没有知识产权等纠纷。
重点支持国家或我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领域、重大产业化项目的核心专利技术的实施与保护;国家或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的企事业单位、园区、区域的知识产权(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四川省“十三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的落地生效。
二、支持的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知识产权(专利)转移、转化、保护、促进等方面,包括:(一)专利转移项目。
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购买有效专利或获得专利独占、独家、交叉等许可。
(二)专利转化项目。
1.专利产品开发:应用专利技术等研发新产品,引导我省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预期经济效益显著的专利项目的实施及其产业化。
2.专利价值应用: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担保、保险、证券化等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充分利用和实现专利的价值。
(三)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开展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培育知识产权规范化市场,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探索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等。
(四)知识产权促进项目。
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分析、专利预警1.2.重点专项和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体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专项规划和建设知识产权强省要求的其他项目。
绍兴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绍兴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专利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对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推进全市企业专利工作,根据《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浙知发〔2007〕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遵循诚实申报、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专利示范企业要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建立推动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有效运用专利资源的运行机制和保护机制,把企业专利战略贯穿于企业技术创新、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不断扩大自主知识产权总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第二章申报条件及程序第四条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单位,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可申报绍兴市专利示范企业:1.企业生产经营范围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导向,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技术创新对企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2.专利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3.近三年没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4.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企业有效专利指数达到24,近两年专利申请指数达到14(有效专利指数=发明专利授权数×10+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数×2+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数×1,专利申请指数=发明专利申请数×5+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1)。
5.经营状况良好,专利实施率不低于40%,含专利技术的产品年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占企业年总销售额的40%以上.第五条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绍兴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企业发展概况和专利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企业发展概况、企业专利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企业专利申请、授权、实施、运用以及保护情况;3.有效专利清单、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最近一次交纳年费的发票复印件,近两年企业申请专利清单、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及缴费发票复印件;4.企业销售、利税情况表及含专利技术的产品销售、利税情况表;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杭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一)

杭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一)杭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申报条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对外自主有名牌、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内企业原创专利授权申请量或注册商标数量不少于5件;•经营所得权益归企业享有。
申报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知识产权卡片复印件;•近三年内知识产权授权或注册证书复印件;•自主品牌介绍及推广材料;•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申报流程:1.准备好申报材料;2.登录杭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3.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地址等;4.上传申报材料,并填写相关知识产权信息;5.提交申报并等待审核结果。
审核流程:1.杭州知识产权局进行初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进入复审阶段,审核专家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评估;3.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对申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4.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示范企业名单;5.颁发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证书。
申报奖励:•被评为杭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企业,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万元;•被列入示范企业名单的企业,可享受杭州市相关优惠政策;•可参加各类知识产权交流和展示活动,提升企业影响力。
总结:杭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杭州市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对外自主有名牌企业的一种表彰和鼓励措施。
企业可以通过申报示范企业,获得一系列奖励和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希望更多的企业能够积极申报,推动杭州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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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专利产值(万元)
专利利税(万元)
自行实施(件) 2015 年 专利运用 其他运用(件)
情况 专利产值(万元)
专利利税(万元)
自行实施(件) 2016 年 专利运用 其他运用(件)
情况 专利产值(万元)
专利利税(万元)
2015 年 总产值(万元) 企业经济 效益情况 总利税(万元)
2017 年 发 明 申报前新授权 专利情况(件)
2016 年 发 明 有效专利 情况(件)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涉外发明专利申请(件)
涉外发明专利授权(件)
授权 授权 授权 授权 小计 小计
自行实施(件) 2014 年以前
专利运用 其他运用(件) 情况 专利产值(万元)
专利利税(万元)
专利类型
2014 年以前专 发 明 利申请与授权 情况(件)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申请
专利类型
2014 年专利申 发 明
请与授权情况
(件)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申请
专利类型
2015 年专利申 发 明
请与授权情况
(件)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申请
专利类型 申请
2016 年专利申 发 明
请与授权情况
(件)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2017 年)
名称
(企业公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企业人数
研发人员数
证书号
(企业信用网备案)
经营范围
专利产品及名称
现有专利工作
机构名称
机构情况 (备案)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专职
人
工作人员
兼职
人
企业简介、专 利工作总结 (包括至少 1 个专利产品实 施例、知识产 权经费开支情 况)、《企业知 识产权管理规 范》实施计划 及贯标进展情 况(可附页)
2016 年 总产值(万元) 企业经济 效益情况 总利税(万元) 涉外地区 说明 涉外地区 说明
市或县(市、区)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办)初审意见
Hale Waihona Puke (公章) 二○一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