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人伤理赔欺诈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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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与理赔》课件——项目6 机动车保险欺诈的识别与预防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件——项目6 机动车保险欺诈的识别与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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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机动车保险欺诈的危害
知识脉络图
任务:
确定损失
现场查勘
调度派工
受理报案
报案流程 报案原则 报案注意事项
派工含义 派工分类 派工流程
现场查勘方法 现场查勘流程 现场查勘技巧
*
1
机动车保险欺诈的识别
2
机动车保险欺诈的预防
机动车保险欺诈及其特征 机动车保险欺诈的成因及表现形式
问题引入
知识介绍
任务实施
毕业后应用的领域:保险
公司的现场查勘人员理赔
工作人员、保险销售人员;
汽车4S店的续保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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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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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机动车保ຫໍສະໝຸດ 欺诈及其特征防范机动车保险欺诈的方法
主要机动车保险欺诈的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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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保险欺诈的成因及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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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保险欺诈的预防
机动车保险欺诈的识别
6.2.1防范机动车保险欺诈的方法 1.受理报案时详细记录出险情况 2.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 3.加强现场查勘工作,全面深入调查 4.规范代理维修企业 5.建立专业的理赔队伍 6.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和公民诚信教育 6.2.2主要机动车保险欺诈的风险控制 机动车保险欺诈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且大多是有组织、有预谋的,隐蔽性较强,危害性较大。而对此类犯罪的管辖权属于公安机关。因此,为了有效打击机动车保险欺诈,维护保险公司和广大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保险人应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以下工作,从而有效控制机动车保险欺诈风险。 1.及时查勘现场,掌握一手资料 (1)及时查勘现场。 (2)认真调查事故经过 2.综合分析案情,寻找揭露诈骗的突破口 要运用现场查勘和调查询问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分析案件性质,甄别保险事故和保险诈骗,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要对投保动机分析。 (2)要将相关时间联系起来分析。 (3)要将现场痕迹物证及有关证据结合起来分析。

车辆保险欺诈案件的识别和对策

车辆保险欺诈案件的识别和对策

今后的发展方向
• 中国采取的是职权式诉讼制度,对现场痕迹物 证的审查主要是由具有侦查、检察以及审判权 的司法机关来进行,这种审查方式相对于对抗 式诉讼制度中由对方律师对案件中的痕迹物证 进行的审查,不是很全面、很彻底,在审查现 场发现的痕迹物证与案件的关联性、合法性方 面要求不是很高。因此,影响到侦查员、技术 人员在处理痕迹物证时并不十分重视痕迹物证 与案件的关联性与合法性。 • 在对现场痕迹物证的处理方面,中国正在借鉴 其他国家的一些经验与做法,提高处理痕迹物 证的质量,这是今后法制建设完善的方向!
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
•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 •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 • • • • • • • •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 • • • • 1、正常案件中的非保险责任欺诈案件 (1)部位的欺诈 (2)部件的欺诈 (3)时间的欺诈 (4)地点的欺诈 (5)驾驶人的欺诈(酒后、无证、顶包)
2、被保险人的故意欺诈
• • • • (1)肇事过程的欺诈 (2)肇事方式的欺诈 (3)肇事时间和地点的欺诈 (4)故意肇事的欺诈
案件调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 作为现场勘查人员应当对物证的合法性、关联 性以及实质证明性有明确的认识,尤其是合法 性与关联性,在调查过程中调查员必须牢记与 合法性、关联性有关的问题。 • 世界各国由于诉讼制度不同,对证据的审查方 式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 对抗式诉讼制度的国家对物证的审查主要由对 方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律师为了自己的利益, 毫无疑问将会对有关的痕迹物证进行彻底的审 查,主要针对的就是有关物证的合法性、关联 性以及实质证明性的问题。

常见汽车保险诈欺案件的识别特征

常见汽车保险诈欺案件的识别特征
常见保险诈欺案件的识别特征
被保险人
在赔偿金额上非常容易达成妥协或 不计较赔多赔少; 不计较赔多赔少; 具有不寻常的保险知识; 具有不寻常的保险知识; 及其迫切要求尽快处理; 及其迫切要求尽快处理; 拒绝形成文字记录, 拒绝形成文字记录,只选择口头或 电话与保险公司联系。 电话与保险公司联系。
投保
出险时间
投保时间与出险时间较近, 投保时间与出险时间较近,是否先 出险后投保; 出险后投保; 出险时间为保险期届满几天; 出险时间为保险期届满几天; 出险时间在晚上或假日等旁证较少 的时间。 的时间。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理厂
报案时车辆一般在修理厂或已经联系修理 厂; 两车事故大多在同一修理厂修理的; 两车事故大多在同一修理厂修理的; 出现后全权委托修理厂办理的; 出现后全权委托修理厂办理的; 定损时修理厂对工时多少不在意, 定损时修理厂对工时多少不在意,但对配 件更换要求高; 件更换要求高; 同一辆车多次出险, 同一辆车多次出险,大多由修理厂的同一 手机号进行报案。 手机号进行报案。
老龄车超额投保( 老龄车超额投保(特别是车辆价值 很低,配件很贵); 很低,配件很贵); 主动投保,投保不久就出险; 主动投保,投保不久就出险; 投保后交保费及时, 投保后交保费及时,甚至带大量现 金在身边,投保后即交款; 金在身边,投保后即交款; 对保费高低不计较, 对保费高低不计较,要求马上出单 生效。 生效。

机动车保险欺诈与人身保险欺诈的查勘

机动车保险欺诈与人身保险欺诈的查勘

机动车保险欺诈与人身保险欺诈的查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险业已经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金融服务行业。

保险作为一种风险转移和保障的机制,同时也是一种信任的体现。

在保险业中,保险欺诈一直是一项严重的问题。

而机动车保险欺诈和人身保险欺诈则是保险欺诈中的两个主要方面。

查勘是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定损的过程,也是发现和防范保险欺诈的重要手段。

机动车保险欺诈是指被保险人或第三方伪造或虚构机动车受损或事故原因、伪造证件等方式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的行为。

机动车保险欺诈可能采取的手段有很多种,例如事故造假、资料造假等。

在事故造假方面,常见的欺诈行为包括拼车事故、自己与家人或其他人组成虚假受害者,“开车”撞伤行人物件等。

在资料造假方面,常见的欺诈行为包括提供虚假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车辆损失清单等。

人身保险欺诈是指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以达到非法获取保险金的目的。

人身保险欺诈的手段也有很多种,例如伪造体检报告、故意不接受治疗、疾病故意恶化等。

其中,伪造体检报告是一种常见的欺诈手段。

为了骗取高额的保险金,被保险人会事先伪造一份体检报告,或者请医生伪造一份体检报告,以证明自己患有某种严重疾病,从而获得更高的赔偿。

保险欺诈的防范和打击需要加强对保险欺诈行为的查勘工作。

查勘是对保险事故进行查勘、核实、定损和处理的过程。

查勘工作通常由保险公司的查勘员来完成。

查勘员需要在现场对事故情况和受损车辆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并及时制定赔偿方案。

而在防范保险欺诈方面,查勘员需要警惕被保险人或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证件等信息,对可疑情况进行深度排查和核实,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

机动车保险欺诈的查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全面了解事故情况。

查勘员要在现场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现场的环境状况、损失程度等情况,采取多角度和多种方式进行调查和核实,防止被骗。

二、要严格审核资料。

查勘员要仔细核对被保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如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车辆损失清单等,对于虚假或者不全面的资料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

理赔管理中的保险欺诈风险评估与识别

理赔管理中的保险欺诈风险评估与识别

理赔管理中的保险欺诈风险评估与识别保险是一种金融工具,用来帮助个人或机构在不确定的风险环境下降低经济损失。

然而,在保险理赔管理中存在着保险欺诈的风险,这给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因此,保险公司需要对理赔过程中的保险欺诈风险进行评估与识别,以提高理赔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保险欺诈是指故意伪造、隐瞒或夸大事故、伤病、财产的损失程度或者保险标的的价值等情况,以获取不应得到的赔偿金或者获得更高的保险赔偿金额。

保险欺诈不仅对保险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也损害了保险行业的声誉和信誉,最终导致保费上升,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

要评估和识别理赔管理中的保险欺诈风险,保险公司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和措施:1. 数据分析技术:利用数据分析技术对投保人的个人信息、理赔记录、保险赔偿金额等进行全面分析,通过建立数据模型和预测算法,检测出异常的模式和行为。

例如,通过对大量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可以找出保险欺诈案件的典型特征和模式,从而提高保险欺诈的识别率。

2. 共享信息平台:建立保险行业的共享信息平台,实现不同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

通过共享历史理赔记录和保险欺诈案件的信息,可以更好地发现欺诈行为和风险。

3. 引入专业机构:保险公司可以与专业的欺诈识别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对保险欺诈行为的评估和识别工作。

这些专业机构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术手段,可以有效地识别出可疑的保险欺诈案件。

4. 强化内部管理:通过加强内部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保险欺诈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

同时,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控机制,对保险理赔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核,及时发现和处理保险欺诈行为。

综上所述,保险欺诈是保险理赔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对保险公司和消费者都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和损失。

为了评估和识别保险欺诈风险,保险公司可以采用数据分析技术、共享信息平台、引入专业机构和强化内部管理等方法和措施。

只有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有效的管理,才能更好地应对保险欺诈的挑战,提高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水平。

课件汽车保险欺诈的预防与识别

课件汽车保险欺诈的预防与识别

事故发生时,你驾车执行什么任务? 该车是一辆什么具体型号的车辆?车况如何? 该 车最近是否进行过维修?该车最近是否办理过 年检? 该车是何时购买的保险?都买了哪些险种? 该车车主是谁?被保险人是谁?你与车主是何种 关系? 你认识被保险人吗?你与他是何种关系?该车今 天为何由你驾驶? 你驾驶该车多长时间了?平时该车由谁驾驶? 请你说一下发生事故的详细经过(何时、从何地、到 哪里?干何事?车上坐了几个人?车上坐的都是 什么人?他们分别坐在哪个位置?车速及车辆损 失情况等)
司机及前排乘员常见伤亡
你与被保险人是什么关系(如属借车,则要了解清楚
借车的详细经过)
第二节 汽车保险欺诈的识别
五、部分容易造假的出险现场现象及询问方法
不是被保险人允 许的驾驶员驾车 出险的现场
驾驶员对车主及被保险人的 情况不太了解,可能刻意隐瞒 车的来历; 驾驶员可能隐瞒驾车执行的 任务; 驾驶员可能隐瞒发生事故以 及造成损失的现场
(一)加大汽车保险反欺诈工作的投入 (二)加强风险评估,提高承保质量 (三)建立高水平理赔队伍 (四)加强查勘定损工作 (五)完善内部监控机制 (六)对查勘定损人员实施“合理拒赔奖励”制度
第二节 汽车保险欺诈的识别
三、保险公司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1
加强和政法部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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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司法鉴定部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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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警方合作
第一节 汽车保险欺诈的成因与特征
一、汽车保险欺诈的成因分析
社会原因 投保人原因 保险公司原因
第一节 汽车保险欺诈的成因与特征
二、汽车保险欺诈的常见表现形式及特征
先出事故,后买保险 一次出险,重复索赔 夸大损失,高额索赔 无中生有,谎报出险 编造理由,冒名索赔 故意造案,骗取赔款

保险理赔中的保险欺诈和鉴定方法

保险理赔中的保险欺诈和鉴定方法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为人们提供了在不确定事故发生时的经济保障。

然而,保险领域也存在着一些不法行为,其中保险欺诈是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保险欺诈的定义、表现形式以及保险公司鉴定保险欺诈的方法。

一、保险欺诈的定义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或受益人在保险理赔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或夸大事故情况、伪造或操纵证据等方式来获取不应得的经济利益的行为。

保险欺诈行为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还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

二、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1. 虚假事故报告:保险欺诈者会故意伪造或夸大事故情况,例如损坏程度、事故责任等,以谋取更大的保险赔偿金额。

2. 伪造证据:欺诈者可能会伪造或操纵证据,如伪造医疗报告、汽车维修发票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获取不应得的赔偿。

3. 多次投保:一些人可能会多次投保同一风险,然后在不同的保险公司间重复提出相同的理赔请求,获取多倍赔偿。

4. 齐全理赔:在事故发生之前,保险欺诈者会将对象的保险责任加高或新增附加险种,以意外事故的形态领取额外的保险赔偿。

5. 非法中介:一些保险中介机构可能为投保人提供虚构的保险产品,虚报保险金额,从中分取高额佣金。

三、保险公司鉴定保险欺诈的方法鉴定保险欺诈的方法对保险公司来说至关重要,它们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及时发现欺诈行为,确保理赔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1. 调查与取证:保险公司需要展开详细的调查并收集足够的证据,以核实事故情况。

这可以通过拍摄现场照片或视频、调阅相关记录、交通监控视频等方式进行。

2. 专业人员鉴定:保险公司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如医生、外勤检查员等,对受保人的伤情或事故现场进行鉴定和评估。

他们可以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来辨别真实性并发现任何伪造的迹象。

3. 数据分析: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分析大量的数据来识别潜在的保险欺诈行为。

例如,通过评估投保人的历史理赔记录、查看相关银行账单和电话通话记录等,可以发现投保人是否存在频繁理赔以及与其他欺诈行为相关的迹象。

保险理赔中的欺诈和反欺诈措施

保险理赔中的欺诈和反欺诈措施在现代社会中,保险理赔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服务。

当事故或意外发生时,保险理赔可以帮助被保险人恢复损失,维护其合法权益。

然而,保险理赔中也存在一些欺诈行为,这对保险行业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保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反欺诈措施,以确保保险理赔的公平公正。

本文将探讨保险理赔中的欺诈和反欺诈措施。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保险理赔中的欺诈行为。

保险欺诈是指被保险人在提出理赔申请时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进行其他不诚实的行为,以获取非法的赔偿。

欺诈行为通常包括故意制造事故、夸大损失、伪造证据和故意隐瞒信息等。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也对整个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采取一系列反欺诈措施以减少欺诈行为的发生。

为了防止欺诈行为,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反欺诈措施。

首先,保险公司可以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对投保人的信息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

通过对投保人的个人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可以辨别出潜在的欺诈行为。

其次,保险公司还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理赔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找出异常的模式和规律。

通过对历史数据和行为模式的研究,可以更好地预测和识别欺诈行为。

另外,保险公司还可以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例如与公安机关、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等建立紧密联系,共同打击保险欺诈行为。

除了建立反欺诈措施,保险公司也可以向投保人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其保险意识。

很多欺诈行为是由于投保人对保险条款和理赔流程不了解而导致的。

通过举办保险知识讲座、发布保险宣传材料等方式,可以有效地提高投保人的保险意识,减少欺诈行为的发生。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除了保险公司采取反欺诈措施外,被保险人也有责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如果被保险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不仅会导致理赔申请被拒绝,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被保险人在理赔申请过程中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

在保险行业中,保险理赔的公平公正是保险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车险人伤致伤机制及欺诈识别(初稿)


下腹部及左腹股沟皮纹裂开形成小的撕裂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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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压伤
人体被机动车轮胎碾压形成的损伤,是交通损伤中比较严重的一种。头部、胸部、腹部、四肢均 可形成,颈部较少见。 车轮碾压人体造成的损伤类型与当时是否有刹车有关,同时也是判断驾驶员责任的依据之一。
不刹车碾压的特征
不刹车碾压是指当机动车碾压人体时,没有采 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轮从人体上碾压过去造成的人 身伤亡。其特征是在被碾压身亡的现场中心区,无 机动车或机动车离受害人较远,在尸体附近无刹车 制动痕迹。受害人皮肤上一般遗留轮胎凹面花纹印 迹。有时可形成中空皮下出血性轮胎花纹印迹。人 体被碾压破裂时,轮胎胎面上沾有血迹或人体组织 ,并随车轮滚动沾染到车辆离去方向的路面上。在 人体被碾压的另一侧对应部位,即与地面接触的一 侧,骨骼突起在地下作为衬垫的区域,如肩胛区、 脊柱区、骶尾骨区等,可出现轻度的皮肤挫伤和皮 肤出血,有学者将此称为碾压衬垫伤。 18 受害人右下肢皮肤遗留轮胎凹面花纹印痕
义。
1.行人的损伤特征
行人损伤可分为两类,第一类称原发性损伤或第一次损伤,是车辆第一次碰撞或碾压人体所造
成的损伤,如直撞伤,过度伸展造成的伸展创,碾压伤等。第二类称继发性损伤或第二次损伤,是 人体被撞击后身体与地面或其他物体碰撞或划擦形成的损伤,如摔跌伤、拖擦伤等。
撞击伤
伸展创 拖擦伤 摔跌伤
行人损伤
挫伤出血和胫腓骨骨折则很常见和严重典型保险杠性胫骨损伤,是在
小汽车碰撞人体下肢,在距地面50cm左右高度出现胫骨楔状骨折,楔 形底边即为力的作用点,楔形的尖端指向车辆的行驶方向。保险杠损 伤在迎面碰撞时损伤发生在下肢的伸侧面,后面碰撞时损伤发生在下 肢的屈侧面,侧面碰撞时损伤发生在下肢的外侧面。 典型的保险杠性胫骨损伤, 小汽车碰撞人体下肢,在距地 面约50cm左右高度,出现胫骨 楔状骨折,楔形底边为力的作 用点,楔形的尖端指向车辆行 驶方向。 13

汽车保险欺诈的预防与识别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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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内外勾结、狼狈为奸
是指保险公司内部的相关工作人员与汽车修 理厂相互勾结,利用保户因为发生小事故造成 轻微损伤的标的车,通过再次碰撞的方式扩大 损失;或者利用车主虽然投保了车损险,但只 是前来进行例行维护的汽车进行故意碰撞,以 此相互勾结,骗取保险公司的高额赔偿。
汽车保险欺诈的预防与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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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欺诈的预防与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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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汽车保险欺诈的影响 “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说法,有一部分来源于因保 险欺诈而引起的保险公司拒赔案件,其他被保险 人不明就里,受到舆论的影响而得出了这样一个 片面的结论。这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声誉造成了巨 大的无形损害,影响了下一步的展业。 车险骗赔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也对 投保人的保险权益造成了极大损害。
事故发生后,对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据保险 合同,或者属于免责范围,或者需要车主本人承 担较高的比率。
汽车保险欺诈的预防与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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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报案不实、夸大损失
是指出险汽车的真实损失很小,被保险人却故意 夸大损失程度或损失项目,以小抵大,骗取赔款。
汽车保险欺诈的预防与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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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二次撞击、扩大损失
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户为了获得高额的保险 赔偿,放任损失的继续扩大,甚至故意扩大标的 的损失程度。
81汽车保险欺诈概述82汽车保险欺诈的形成原因83汽车保险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84汽车保险欺诈的防范与调查汽车保险欺诈的预防与识别第一节汽车保险欺诈概述一保险欺诈定义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以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或保险事故发生原因夸大损失程度等手段致使保险人陷于错误认识而向其支付保险金的行为
13 肇事逃逸、事后索赔
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 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 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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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欺诈类型---逆选择
逆选择不但包含被保险人以逆选择的手段进行保险诈骗的行为,而且包含伤 者为寻求利益最大化隐藏事故真相的行为。
1、倒签单 出险在先,保险在后 2、隐藏使用性质 营运、非营运 3、以伤养伤与以伤养病 原有损伤 原有疾病 4、诉讼
常见欺诈类型---非保险责任
1、酒驾或醉酒 酒驾 每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不足80mg 醉酒 每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大于80mg
挫伤出血和胫腓骨骨折则很常见和严重典型保险杠性胫骨损伤,是在
小汽车碰撞人体下肢,在距地面50cm左右高度出现胫骨楔状骨折,楔 形底边即为力的作用点,楔形的尖端指向车辆的行驶方向。保险杠损 伤在迎面碰撞时损伤发生在下肢的伸侧面,后面碰撞时损伤发生在下 肢的屈侧面,侧面碰撞时损伤发生在下肢的外侧面。 典型的保险杠性胫骨损伤, 小汽车碰撞人体下肢,在距地 面约50cm左右高度,出现胫骨 楔状骨折,楔形底边为力的作 用点,楔形的尖端指向车辆行 驶方向。 3
保险杠是机动车前面和后面的突出部件,不同车型的保险杠距地 面的高度不同,一般国产小型轿车、客车、吉普车等保险杠距地面高 度为50—60cm,进口车略低,约在47—57cm;大型货车,以解放牌货
车为例,保险杠距地面高度为65—80cm;特种车有的可高达90cm。小
型轿车在急刹车时,车的前部还可倾斜降低5—10cm。 保险杠损伤是指车辆保险杠撞击人体时,在距地面50cm左右高处 (以小轿车为例)的人体下肢形成横带状表皮剥脱性撞痕、皮下出血 和骨折。皮肤表面的损伤可因衣物的遮挡而不明显,但深部软组织的
车险人伤理赔欺诈识别
韩以彪
车险人伤欺诈识别
案情
伤情
环境
内因
虚假案件 保单期限 事故责任
小伤大养 以伤养病 基础疾病
赔付责任 适用户口 伤残鉴定
工作态度 工作技能 知识结构
醉驾换驾
身份造假
陈旧外伤
伪装预后
不当治疗
不良人员
工作流程
日常管理
2
直接撞击伤占交通损伤的62%,是最常见的损伤类型。车辆不同部位撞击人 体可造成不同特点的损伤。 保险杠损伤
针对获取的查勘信息,保险公司对案情进行了还原和分析。分析认为本案 存在如下疑点: 一、按照何某所述的事故经过,徐某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自然人,应该有基本的避险意识。车辆在发动时,应存在本能的避险意识; 二、根据标的车辆特征,徐某在车辆左后部捡拾物品过程中,首先与车 辆发生碰撞的部位因为头部或肩部,而非手部,即便是手部受伤,手指在完 成拿捏动作是不可能由拇指独立完成,而徐某在本次事故过程中仅有左手拇 指受伤,与常理不符; 查勘人员决定改变调查方向,前往伤者就诊的河北省立三院西院进行了 走访,经伤者同病房病友回忆,伤者确系轮胎翻新厂工人,手指损伤为工作 过程中挤压受伤,并非交通事故所致。查勘人员又对事故发生地的群众和伤 者的同厂工人进行了核实,均表示报案当日,报案地点并未发生交通事故。 案件结局: 在事实面前,报案人何某承认伙同徐某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事实 ,并向保险公司提交了放弃索赔申请。
常见欺诈类型---变更人伤材料
1、就诊材料作假 2、误工、护理费材料作假 3、户籍性质作假 4、残疾程度作假 5、被扶养人情况作假 6、赔偿信息作假
案 例
案情:
瞒天过海,青岛黄牛炮制人伤巨案
2013年4月Biblioteka 日12时许,驾驶员张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青岛市黄岛 区王台镇附近时与电瓶车发生碰撞,致使三者王某受伤后拖曳电瓶车 逃逸。经青岛市黄岛区交警大队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保险公司接报案后即对案件进行了调查,经查发现三者王某左踝 骨折,软组织损伤。随即发放了理赔告知书,并给予指导性建议。 2013年8月5日,三者王某将被保险人及保险公司起诉至黄岛区人 民法院。三者起诉金额高达314615元。 疑点: 保险公司在调阅案卷过程中发现,三者列支的项目中包含一项 金额为192870元的伤残赔偿金,依据为第3、5腰椎两椎体压缩性骨折 ,伤残等级为8级。与保险公司前期查勘获取的信息有较大出入。
常见欺诈类型---虚造保险事故
1、转嫁风险 转嫁经营风险 转嫁赔偿风险 转嫁损失风险
2、保险诈骗 如果有300%的利润, 就会有人铤而走险,敢冒上绞刑架的危险。
案 例
转嫁经营风险,企业主虚拟保险事故
案情:
2013年4月16日17时许,何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其驾驶的冀AXXXXX号丰田小 轿车行驶至藁城市兴安镇附近时,不慎因倒车碾压到正在路边捡拾东西的徐某 ,导致徐某左拇指受伤。 疑点: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详细询问案情后发现,徐某除左手拇指受伤外,并无 其他部位损伤,与常理不符。遂派遣查勘人员前往现场查勘。查勘人员到达事 故发生现场时,注意到事故发生地附近为当地轮胎翻新的集散地,徐某本身也 是轮胎翻新厂的工人。结合三者伤情部位,查勘人员初步怀疑三者为工伤,而 非交通事故所致。 在现场查勘过程中,何某称事故发生时徐某位于车辆的左后方,由于徐某 正在捡拾物品,故事故发生时仅造成徐某左手拇指受伤,其余部位并未累计。 在与徐某联系过程中,徐某在描述事故过程中闪烁其词,并多次借故推辞查勘 人员的探访,进一步加重了查勘人员的怀疑。
保险公司根据案情变化,对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和模拟分析。分析认为事 故发生在乡村道路且为村口,车速较慢,碰撞力度应不大,车辆损失的评估 信息也也印证了人伤人员的判断。车辆与电瓶车发生碰撞后随即拖曳电瓶车 继续前行,三者的损伤中最为严重的是左内踝,考虑左内踝为碰撞的着力点 。三者的头面部及颈部损伤应为从电瓶车上脱落时与地面的滑动性损伤。脊 椎外伤性压缩性骨折一般为机体遭遇纵向压缩力(人体直立坠落或中午垂直 砸伤)或铰链折力(脊柱极度屈、伸)等间接暴力作用所致。本次事故的撞 击力度较轻,且三者滑动性损伤也较为轻微,三者两椎体压缩性骨折应考虑 陈旧性损伤。为确定三者是否存在陈旧性损伤,工作人员前往伤者就诊医院 进行调查。调查发现编号34470的CT检查的原始报告单存在出入。原始报告中 显示伤者的影像学诊断为L3及L5椎体右侧横突骨折,而三者提供的病历复印 件中为“L3及L5椎体1/3压缩性骨折”。王某利用就诊医院对病历复印件审核 不严格的漏洞,利用个人关系自行复印了病历,并将病历中的两椎体横突骨 折改成了两椎体压缩性骨折。随后王某持该病历前往鉴定机构,鉴定为伤残 八级。 案件结局: 在证据面前,三者王某自愿放弃伤残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保险公司的赔 偿金额由314615元减少为28000元,挽回的经济损失高达286615元。
保险公司在接到张某的理赔申请后,随即对案件的真实性和风险信息进行核实。保 险公司工作人员向交管部门调取了张某在投案时的酒精检测报告,认为在事故发生近3 个小时后,张某的酒精检测数值仍为71.3mg/ml,可以推断为发生事故时为醉酒驾驶, 不属于交强险的理赔范围,遂向张某下达了拒赔通知书。 争议: 张某认为其确系饮酒后驾驶,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并不超过醉酒驾驶标准,保险公 司的拒赔理由于法无据。于2013年初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保 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本次事故理赔款119681.99元。 一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张某是否构成醉酒驾驶展开了辩论。保险公司认为,张 某为获取保险理赔款,发生事故后,为掩盖其醉酒驾驶的犯罪事实,弃车逃离现场, 造成吴某死亡,存在主观故意。另外张某的逃逸行为造成了酒精含量无法查明,导致 事故证据的灭失,应承担不利后果。且酒精浓度随着人体内的代谢而逐渐降低,这是 客观自然规律。 结果: 一审法院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未认定张某醉酒为由,判定被告保险 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张某事故损失119681.99元。 保险公司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当庭提起上诉。2013年9月12日,常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再次进行了开庭审理。二审法院认为,张某肇事逃逸,且在逃逸过程中采用洗澡 、喝茶、喝水等方式加快酒精代谢速度,存在导致证据灭失的主观故意,应承担不利 的法律后果。且酒精在人体血液中随时间自然代谢属于客观规律应予作为本案的考量 指标。保险公司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推算和检验标准》的推算结果有 理有据,应予认可。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结果予以支持。裁定撤销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 院一审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 例
岳父帮工受伤,女婿骗保行孝
案情: 2013年8月3日上午8时许,报案人温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8月2日下午其驾 驶鲁FXXXXX号捷达车在招远市玲珑路过程中为躲避电瓶车与路边一行人发生 碰撞,致使行人左腿骨折。 疑点: 保险公司随即安排医院查勘,经调查发现伤者为左股骨干骨折且已完成手 术。经阅片发现,伤者断端较为整齐,且年龄较大,并不符合急症手术的要 求,保险公司对案件的真实性产生了疑义,经分析认为: 一、按照报案表述,标的车为躲避电动车,与伤者为正面撞击,按照撞击 产生的后果,撞击力度较大,应会产生交通事故的三联伤,除撞击造成的骨 折外,伤者可能会产生抛掷导致的头部、手臂等与车辆碰撞的损伤和伤者落 地时与地面摩擦而造成的损伤。而伤者本人除骨折部位外,并无其他部位的 损伤,且车辆并无明显碰撞痕迹,与常理不符; 二、通过阅片,三者并不需要急症手术,按照报案当日的查勘所见,三者 骨折部位已完成手术,且伤口渗出并不明显,应考虑手术在两天以上,与报 案信息不符;
三、查勘所见,三者身高约175cm左右,腿部长度应在100-105cm ,三者左股骨干中下段骨折,骨折部位应距离地面在70-75cm左右, 而捷达车的前杠高度不足60cm,碰撞高度明显不符。 保险公司遂将此案提交刑警部门进行备案,并配合刑警部门进行 调查。经核实,三者实际为驾驶人的岳父,在其本人的石料厂工作时 不慎被石料砸伤,为骗取保险金,伪造了保险事故。
2、毒驾 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在吸毒后,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 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 3、替换驾驶员 酒驾、毒驾、无证驾驶、其他目的 4、变更受害人空间位臵 车上人员变更为第三者
案 例
锁定案发时间,保险公司成功逆转酒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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