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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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三篇)

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三篇)

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严肃安全考核,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目标顺利实现,促进昶达煤矿安全工作稳步提升、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控制指标(一)矿井控制指标。

1、坚决杜绝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发生。

2、地面杜绝3000元以上火灾、交通、失盗事件。

二、管理目标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领会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的精神内涵。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并完善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为现场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2、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掌握员工身体状况、情绪变化特点,针对性的调整工作任务。

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强化体系日常管理,针对生产过程人、机、环、管协调运作实际,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管理体系,最终实现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

3、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员工安全行为的养成,深入分析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切实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规范安全行为的目的。

4、强化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班组安全基础建设,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创新和完善班组管理机制,提升班组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队伍素质,实现现场动态达标。

5、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建立以隐患排查的激励、落实及责任追究三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做到本年度无重大安全隐患;无新增重大安全隐患;已查明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按期完成。

6、加强班组建设,完善考评体系,健全班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高标准的准入办法,规范班组长任命、权利、义务及待遇执行,进一步提升班组整体素质,从源头上强化安全生产根基。

7、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构,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学习,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对应急救援物资的检查和管理。

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办法(三篇)

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办法(三篇)

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办法一、安全基础管理1、各级组织和人员职责明确,单位内各项制度、规程齐全,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安全台账、记录等基础资料齐全、按要求记录,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3、各种计划、总结、报表上报及时,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二、安全培训教育管理1、按要求进行一、二、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培训考核,按要求进行转岗、复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产前安全培训。

2、领导及管理人员按要求参加班组安全活动,部门与班组安全活动符合要求,。

以上每项不符合,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1、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落实“五定”责任制,按计划完成治理,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3、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每处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100元。

四、现场(作业)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落实控制措施,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作业现场配备警示标识、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4、严格进行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条件确认及作业完成后的安全验收,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5、车辆(包括外来车辆)与人员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违犯规定,每次扣罚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要求赔偿。

6、岗位安全作业证放置不到位、丢失等,每人次扣50元。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工作鞋等,每项每次罚款50元。

8、不遵守各项临时安全规定罚款50元。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模版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模版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模版一、总则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

二、目标的制定1. 安全生产目标的确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 安全生产目标应具体、可衡量、可达成,具有明确的时间要求。

3. 安全生产目标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制定,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率、伤亡人数、重大事故发生次数等。

三、目标的分解1. 设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人,负责目标的分解和实施。

2. 目标责任人应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至各部门、岗位及个人。

3. 分解的目标应确保层层递进、逐级明确,责任人清晰明确。

四、目标的考核1.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应定期进行,以确保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时评估。

2. 考核内容应与目标任务相匹配,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3. 考核方法可以采用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关注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等方面。

五、考核的程序1. 考核前,应明确考核时间、地点、人员及考核标准。

2. 考核过程中,应注重事故预防、应急演练、安全培训等关键环节的评估。

3. 考核后,需进行综合评估,得出目标达成情况。

六、考核结果处理1. 根据考核结果,对未达标的部门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目标的完成。

2. 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对达标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达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七、监督检查1. 监督检查应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门安全检查部门负责。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隐患排查,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安全培训等。

3. 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全过程监控。

八、附则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

2. 其他与本办法不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3.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所有。

以上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模版,该模版能够指导企业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对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检查,以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全面完成。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范文(3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范文(3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范文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之一,对于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和考核办法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个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和奖惩,确保生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责任明确、科学管理、激励约束为基本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坚持全员参与、因人而异、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2. 安全文化建设及培训工作;3. 安全生产设施和装备的维护和检修情况;4. 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5. 安全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6. 安全生产数据统计和报表上报情况。

第六条考核内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确定,可根据不同岗位、工种、责任分工设置相应的考核项目。

第三章考核形式第七条考核形式包括定期考核和临时抽查。

第八条定期考核主要依据年度安全目标进行,可按月、季度、半年、年度进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第九条临时抽查可以随时组织进行,对隐患整改、事故处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条定期考核和临时抽查可以组织内部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专家进行,根据考核内容设置相应的评分标准和评价方法。

第四章奖惩办法第十一条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对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告、通报、批评教育等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和整理考核和奖惩情况,形成归档备查。

第十五条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细则,细化考核和奖惩办法的执行细节。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管理处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以保障管理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为管理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应建立不同层次的安全生产目标,形成规范化管理体系中一个相对完整的部分,即对各项目经理部下达任务,年终按目标实施考核、奖惩。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特点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

在处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根据张家____通局的要求,结合社会对安全生产的热点问题和管理处前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讨论制订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目标列入管理处年度考核。

在制订目标的过程中,注意目标的明确性、可衡量性(目标指标可以量化)、实际性、时限性、连贯性、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之间有可比性,以及年度目标的先进性、不同单位的个性。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管理处目标下达后,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再将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层层落实到各作业区及其班组,并依此检查和考核。

将完成情况与个人的经济利益、先____比、职务升迁等挂钩,明确各级领导及每个人的目标及责任,以便每个单位、个人在工作中对照目标开展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目标的检查:年度目标确定后,管理处每年____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检查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对目标的分解及贯彻落实情况,每年____年中和年底的目标执行情况检查,分析完成目标的经验做法,查找未完成目标的问题和原因,制订改进措施。

第六条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

每年年底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根据年初确定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

通过对目标的考核兑现,既达到目标管理的绩效反馈,又实现了闭环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作用第七条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一、考核规定1. 考核目标明确: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确保目标明确、具体、可衡量。

2. 考核指标合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确保指标的全面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3. 考核周期规定: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的时间周期,通常应以年度为单位,具体周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定。

4. 考核责任明确: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责任,确保责任明确、分工合理。

5. 考核程序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的公正、透明和可控。

6. 考核结果处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措施的处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考核办法1. 考核内容(1) 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2) 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 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的组织与开展情况。

(4)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控制情况。

(5) 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的完善与使用情况。

(6) 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情况。

(7) 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8) 安全生产记录和报表的及时、准确填写情况。

(9) 安全生产考核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考核指标(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情况得分指标。

(2)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控制情况得分指标。

(3) 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的完善与使用情况得分指标。

(4) 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得分指标。

(5) 安全生产记录和报表的及时、准确填写情况得分指标。

(6) 安全生产考核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执行情况得分指标。

3. 考核方法(1)文件资料审核:通过查阅企业的文件资料,检查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实地检查:对企业的生产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3)个人访谈: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其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理解和实施情况。

(4)事故案例分析:通过分析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看其是否能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规定【4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规定【4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规定【4篇】第1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规定(一)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建筑施工安全的科学管理,提高防护水平,杜绝和减少工伤事故,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达标的目标,特制定相应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供考核执行。

(二)考核内容:考核将通过工伤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等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①公司对项目经理部将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执行和落实情况,年终组织考评。

②项目经理部对管理人员及班组,将在每月三十日对各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对各班组及个人考核评分一次。

(四)考核办法:①公司对项目部的年终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公司年度评优,表彰及奖惩的依据。

②公司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③项目部对各班组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评比结果,将与④项目部对各班组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第2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规定为有效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全面落实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公司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推向新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考核范围:涉及公司安全生产指标考核的公司经理室及各职能部门和各基层单位。

考核对象主要是公司法人代表、分管领导、各部门、基层单位的负责人及安全员。

2.考核内容:2.1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指标, 即无伤亡、无重大火灾、无一次值损10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2.2安全生产工作指标:2.2.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落实情况。

公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考核,重奖重罚,奖惩兑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对在当年内未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者发生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相关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取消先进、优秀、劳模的评比奖励资格。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1. 目标设定确定合理、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并与公司的整体经营目标进行衔接。

安全生产目标应具备以下特点:- 确定性:目标要具体明确,针对性强,便于实施和考核。

- 可衡量性:目标应具备可度量性,方便评估实际达成程度。

- 合理性:目标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保证安全生产水平逐年提升。

- 可追溯性:目标要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以便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

2. 目标落实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为具体的任务,并分配给相应的责任人。

每个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任务和工作要点,并提前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3. 目标监控建立完善的目标监控体系,定期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可以通过安全巡检、事故分析、安全检查等手段进行监控,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1. 考核指标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的设定,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可以包括事故发生率、责任事故、隐患整改率、安全培训情况等指标。

考核指标应具有可度量性和可比性,能够客观反映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

2. 考核等级根据考核指标的达成情况,将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等级,以便对不同等级的单位或责任人进行奖惩和激励。

3. 考核频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可以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等时间段进行。

考核的频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保证考核过程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4. 考核结果的处理根据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对于达到优秀、良好等级的单位或责任人,可以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达到不合格等级的单位或责任人,要加强监督和整改,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以上是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的一些建议,具体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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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和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三个持续下降”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目标,强化安全生产考核,促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开展,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XX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原则(一)坚持目标导向。

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为抓手,重点考核责任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制约安全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紧盯基层基础和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科学设定考核指标,精准确定考核内容,提高考核工作针对性。

(三)坚持突出重点。

围绕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重点考核安全生产法治、体制机制、基层基础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内容,提高事故考核权重,加大工作考核力度。

(四)坚持注重实效。

以质量效果为标准,改进考核方式,完善考核办法,强化过程考评、动态考核,注重定量评分、定性评判,以考核促落实、助提高、保安全。

(五)坚持简便实用。

简化考核程序,精简考核内容,对各市(含XX、XX市)政府和雄XX区管委会实行统筹考核,对省有关部门实行分类考核,增强考核实施的可操作性。

三、考核对象及分类各市(含XX、XX市)政府、雄XX区管委会和省有关部门分为3类进行考核。

(一)各市(含XX、XX市)政府、雄XX区管委会。

(二)重点考核部门: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XX煤矿安监局等9个部门。

(三)其他考核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国资委、省广播电视局、省地矿局、省供销社等14个部门。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一)各市(含XX、XX市)政府和雄XX区管委会。

1.事故情况占60分。

(1)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控制指标任务的,扣3分。

(2)按照可比口径,事故死亡总人数与前3年平均数相比,每增加1人扣0.5分。

(3)辖区内发生因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引发的事故,每死亡1人扣3分。

(4)政府及其部门层面事故直报不及时的,每起扣0.5分;迟报、漏报事故每起扣5分;谎报事故、设区市政府及其部门瞒报一般事故,每起扣10分。

(5)根据各地区人口数量、经济总量和高危行业企业分布等情况,较大事故确定不同的扣分标准。

其中,XX、XX、XX、XX、XX5市,发生1起较大事故,每死亡一人扣1.5分;再发生1起,每死亡一人扣L7分;3起及以上,每死亡一人扣2分。

XX、XX、XX、XX、XX、XX6市,发生1起较大事故,每死亡一人扣L6分;再发生1起,每死亡一人扣1.8分,3起及以上,每死亡一人扣2.1分。

XX、XX市和雄XX区,发生1起较大事故,每死亡一人扣2分;再发生1起,每死亡一人扣2.5分,3起及以上,每死亡一人扣3分。

(6)对境内发生的重大交通运输事故负有属地监管责任,或者对造成该起事故的违法违规违章运营车辆(船舶)所属企业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每起扣20分,特别重大事故每起扣30分;其他行业领域发生重大事故每起扣30分,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每起扣40分。

2.工作情况占40分。

(1)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教育、卫生(含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占10分。

(2)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诚信、培训教育、新闻宣传、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举报核查)、安全生产“黑名单”和提示制度、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等安全生产专项业务工作情况占7分。

(3)安全生产法治、体制机制、责任体系、市县尤其是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应急装备保障、社会化治理体系等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情况占6分。

(4)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重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6分。

(5)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情况占5分。

(6)平时工作情况占3分。

(7)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办)对各地安全生产工1.事故情况占50分。

(1)发生需承担行业监管或业务管理责任的特别重大事故的,交通运输事故每起扣20分,其他行业领域每起扣30分。

(2)发生需承担行业监管或业务管理责任的重大事故的,交通运输事故每起扣10分,其他行业领域每起扣15分。

(3)发生需承担行业监管或业务管理责任的较大事故的,交通运输事故一次死亡5人以下的每起扣0.5分,死亡5(含)人以上的每起扣0.8分;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工贸、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事故一次死亡5人以下的每起扣0.7分,死亡5(含)人以上的每起扣1分;民用爆炸物品、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教育、人员聚集场所等其他行业领域事故一次死亡5人以下的每起扣1.5分,死亡5(含)人以上的每起扣2分。

(4)分管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前3年平均数相比上升的,每种情况扣3分。

2.工作情况占50分。

(1)安全生产法治、体制机制、责任体系、管理机构建设、装备保障、社会化治理体系等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情况占15分。

(2)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重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15分。

(3)平时工作情况占10分。

(4)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办)对省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评价占10分。

1.事故情况占30分。

(1)对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需承担行业监管或业务管理责任的,每起扣30分。

(2)对发生的重大事故需承担行业监管或业务管理责任的,每起扣15分。

(3)对发生的较大事故需承担行业监管或业务管理责任的,每起扣3分。

(4)系统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前3年平均数相比上升的,每种情况扣3分。

2.工作情况占70分。

(1)安全生产法治、体制机制、责任体系、管理机构建设、装备保障、社会化治理体系等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情况占20分。

(2)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重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20分。

(3)平时工作情况占15分。

(4)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办)对省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评价占15分。

五、考核的组织与实施(一)事故情况。

由省安委办按照事故统计和调查处理情况直接进行考评打分。

(二)工作情况。

1.对各市(含XX、XX市)、雄XX区相关行业领域和专项业务工作,分别由主管相关行业领域和专项业务工作的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百分制各自负责制定年度考核评分实施细则并每半年进行考评打分,考评打分情况分别于当年7月30日和12月10日前报送省安委办,省安委办对上、下半年考核评分分别按照40%和60%的比例进行换算后,直接纳入年度考核总评分。

省有关部门对分管行业领域和专项业务工作要严格考核,客观准确进行评分,严格控制考核优秀率,拉开被考核对象分值差距。

原则上优秀率(90分及以上)不超过40%。

2.对各市(含XX、XX市)、雄XX区和省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情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重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省安委办负责制定年度考核评分实施细则,按照实施细则,年底省安委办组织考核组现场进行考核或省安委办根据平时调度掌握情况直接进行考评打分。

3.对各市(含XX、XX市)、雄XX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情况,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制定年度考核评分实施细则并每半年按照百分制进行考评打分,考评打分情况分别于当年7月30日和12月10日前报送省安委办,省安委办对上、下半年考核评分分别按照40%和60%的比例进行换算后,直接纳入年度考核总评分。

4.对各市(含XX、XX市)、雄XX区和省有关部门平时工作情况,由省安委办根据平时调度掌握情况直接进行考评打分。

5.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办)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评价,由省安委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意见进行打分,或省安委办根据调度掌握情况及研究意见直接进行打分。

六、考核加分项各市(含XX、XX市)政府(安委办)、雄XX区管委会和省有关部门层面的工作设“加分项”,最高加分分值为5分,具体由省安委办组织实施。

加分情形主要有:(一)当年安全生产工作受到中央和国家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次加0.8分;受到中央和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次加0.5分;受到省部级其他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次加0.3分。

(二)当年安全生产工作受到中央和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或相当于该层次表彰的,每次加0.8分。

(三)当年安全生产综合性或单项工作在全国排位靠前,排位1・3名的加0.6分,排位4-6名的加0.4分,排位7・10名的加0.2分。

(四)当年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在全国转发或推广的,每项工作加0.6分;综合性或单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介绍交流先进经验和做法的,每项工作加0.5分;综合性或单项工作在省部级及以上通报中受到表扬或在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正式讲话中受到表扬的,每次加0.3分。

(五)当年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中央和国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每次加0.5分;在省部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每次加0.3分。

七、考核等次确定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

(一)各市(含XX、XX市)政府、雄XX区管委会和重点考核部门:考核分数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90分(不含)以下80分(含)以上为良好;80分(不含)以下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一)其他考核部门:考核分数在95分(含)以上为优秀;95分(不含)以下80分(含)以上为良好;80分(不含)以下65分(含)以上为合格;65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八、考核定性评判项(一)设区市政府:对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交通运输事故负有属地监管责任或者对造成该起事故的违法违规违章运营车辆(船舶)所属企业负有属地监管责任,交通运输以外的其他行业领域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政府及其部门瞒报较大及以上事故,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雄XX区管委会和省直管县(市)政府:对境内发生的重大及以上交通运输事故负有属地监管责任或对造成该起事故的违法违规违章运营车辆(船舶)所属企业负有属地监管责任,交通运输领域发生3起及以上较大事故,其他行业领域发生2起及以上较大事故或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政府(管委会)及其部门瞒报事故,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交通运输领域发生2起较大事故,其他行业领域发生1起较大事故,考核结果最高只能定为合格等次;交通运输领域发生1起较大事故,考核结果最高只能定为良好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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