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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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哈耶克的

第九章  哈耶克的

三、Hayek新自由主义学说的形成(3 三、Hayek新自由主义学说的形成(3)
然而, 然而,以Mises、Hayek及罗宾斯为代表的社会 、 及罗宾斯为代表的社会 主义的反对者则不同意兰格的观点, 主义的反对者则不同意兰格的观点,认为计划 经济下试错法形成的价格不可能实现资源配置 高效率;即使计划经济行得通, 高效率;即使计划经济行得通,那也是不值得 追求的。通过这场论战, 追求的。通过这场论战, Hayek逐渐形成了一 逐渐形成了一 套完整的新自由主义的理论体系。 套完整的新自由主义的理论体系。
2、哈耶克警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 哈耶克警告: 代价是极其昂贵的
②实行社会主义的另一代价是:个人自由权利的丧失, 实行社会主义的另一代价是:个人自由权利的丧失, 社会主义是通向奴役之路 计划经济体制下,个人在就业、分配(收入) 计划经济体制下,个人在就业、分配(收入)和消费 资料的获得等方面都不得不听命于中央计划当局, 资料的获得等方面都不得不听命于中央计划当局,个 人选择的自由就要受到限制。而那些有权“计划” 人选择的自由就要受到限制。而那些有权“计划”别 人的就业、收入分配的“计划者” 人的就业、收入分配的“计划者”就拥有各种排它性 的特权,从而造成人为的差别待遇。 的特权,从而造成人为的差别待遇。 经济上的集中必然导致政治上的极权(独裁), ),最终 经济上的集中必然导致政治上的极权(独裁),最终 使个人被奴役。 使个人被奴役。 因为:个人经济活动受控制→ 因为:个人经济活动受控制→ 个人生存命脉受到控制 个人追求的价值观丧失→ 个人自由思想丧失→ → 个人追求的价值观丧失→ 个人自由思想丧失→ 思 想国家化→ 当代“蒙昧主义” 新的偶像崇拜” 想国家化→ 当代“蒙昧主义”和“新的偶像崇拜”。
三、Hayek的理想社会 三、Hayek的理想社会

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之研究:方法与立场

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之研究:方法与立场

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之研究方法与立场(一)《规则?秩序?无知——关于哈耶克自由主义的研究》一书,最近由北京三联书店出版,这是邓正来先生潜心研究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的结晶。

邓先生是著名的哈耶克政治哲学和法哲学著述的中文译者,他翻译出版了哈耶克相关领域的主要著作《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与自由》、《哈耶克论文集》和《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凡两百万言,可谓工程浩大。

近年来,学术界一大令人忧喜各半的现象便是对西学的快餐式译述,可邓先生当另眼相看,他是在选择以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为自己研究对象之后,才着手进行艰苦的翻译工作的,他因此而称自己的译事为研究性翻译作业。

在翻译工作的进行中,他研读了哈耶克的绝大多数论著和一些被公认为重要的研究哈耶克思想的二手西方文献,并在此基础上撰写了八篇专门性研究的长文:“哈耶克方法论个人主义的研究”、“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研究”、“知与无知的知识观:哈耶克社会理论的再研究”、“法律与立法的二元观:哈耶克法律理论的研究”、“普通法法治国的建构:哈耶克法律理论的再研究”、“普通法法治国的建构过程:哈耶克法律理论研究的补论”、“‘社会正义’的拟人化谬误及其危害:哈耶克正义理论的研究”以及“关于哈耶克理论脉络的若干评注”;加上另外与研究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相关的三篇评论性文字,共计十一篇文章,构成为这部论文集的主体。

邓先生说:“这部论文集是我在近八年中做的一些作业,而我之所以把它们称作‘作业’,主要是为了表达这样两个意思:第一,研究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并不是我研究的目的,而毋宁是我为了对哈耶克这一脉理论中所存在的一些基本问题或开放出来的问题进行检讨和批判而做的前提性准备工作;或者说,我研究哈耶克自由主义实是为了更妥切地认识和理解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

第二,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只是西方论者认识和解释人类社会秩序理论脉络中的一个重要脉络而已,而这在根本上意味着我的作业尚未完成;因此,我还必须继续对其他阐释和认识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的重要理论脉络进行研究和分析。

哈耶克论自由

哈耶克论自由

哈耶克(F﹒A﹒Hayek,1899-1992)是被公认的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在其六十余年的学术生涯中,对各种形式的计划经济、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极权主义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批判,是坚定的自由主义捍卫者。

其一生涉猎的科学领域包括:经济学、心理学、政治理论,法哲学等,并且在所涉的每个领域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在对众多领域作了跨学科的研究之后,哈耶克建立起了一个庞杂而坚固的自由主义思想体系。

作为哈耶克思想体系基础的是他于1936年发表的《经济学与知识》(EconomicsandKnowledge)中提出的“知识分工”的思想。

提出“知识分工”的理念非常重要,然而它仅仅是哈耶克思想体系的出发点,离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体系的完整建立及提出“自生自发秩序”理念还有一段路要走。

因为对后者的研究所涉及的知识领域非常宽泛,远非某一门学科如经济学所能及的。

它必须把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哲学、法学等等学科作一大的跨学科的研究之后,尚能洞见到“自由自发秩序”的若干真理性的原则。

哈耶克也因此从专业的经济学转到了研究法学、政治哲学、心理学等学科。

在“理性主义的类型”一文中,哈耶克对自己研究领域的这一转变作了解释:“……回顾起来,这大概始于30年前一篇题为“经济学与知识”的文章,我在文中考察了我们视为纯经济理论中的主要难题。

我的结论是,经济学的主要任务在于解释经济活动的整个秩序是如何建立起来的,这一秩序运用了大量的知识,但它们并不是集中在任何一个人的头脑中,而是作为分散的知识,存在于千千万万个不同的个人中间。

不过这同以下正确的见解还相去甚远:在个人行为所遵守的抽象规则与整个抽象秩序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个人在对当前的具体情况作出反应时,受到这些抽象规则施于他的限制,才使这种秩序得以形成。

在对法治之下的自由观、传统自由主义的基本理论和由此产生的法哲学问题作了反复探索之后,我才为自由派经济学家长期讨论的自发秩序的性质,绘制出了一幅差强人意的清晰图画”(哈耶克,2000c,P602-603)。

谈哈耶克新经济自由主义

谈哈耶克新经济自由主义

谈哈耶克新经济自由主义摘要:新经济自由主义强调经济自由是以自由放任为主,以政府干预为辅。

新经济自由主义论主张政府应从私人财产的单纯“守夜人”转换为经济自由的“裁判者”等观点,对我国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本文回顾了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形成的过程,深入研究了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观点及其贡献,对哈耶克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缺陷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新经济自由主义;哈耶克新经济自由主义在20世界七十年代以后,在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同时并存的“滞胀”局面背景下,逐渐得到了经济界的重视,特别是1972年新经济自由主义的集大成者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标志着凯恩斯主义的彻底衰落,也标志着经济自由主义的复兴。

新经济自由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古典和新古典学派的完全自由放任和完全排斥政府干预经济的主张,强调经济自由是以自由放任为主,以政府干预为辅。

新经济自由主义论主张政府应从私人财产的单纯“守夜人”转换为经济自由的“裁判者”。

它认可政府在一定限度内对经济的干预,承认经济自由不是无限度的自由,应受到法律的制约和保证。

无独有偶,在这之后,中国对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而大大深化。

在这伟大变革的时代,为了增进我们对经济自由主义的洞见,我们在了解和认识当前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时,不能不对20世纪最著名的自由主义者哈耶克的有关理论观点进行认真地了解和剖析,并通过他的理论认真检讨计划经济,就显得非常必要和饶有兴味。

一、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简述作为最彻底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哈耶克一生进行过两次捍卫经济自由主义的理论大论战和一次新经济自由主义复兴的运动。

20世纪三十年代反对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经济学的大论战和反对市场社会主义的大论战,以及20世纪七十年代后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复兴运动。

哈耶克出版过两本最重要的,也是最有影响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著作:《通往奴役之路》和《致命的自负》。

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

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

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张曙光在国内外,哈耶克不仅是一个争议很大的人物,而且是一个被误读最多的学者。

他是著名的经济学家,又是伟大的社会学家和哲学家。

由于其理论的复杂和困难,使人们对他的评价出现很大的不同。

不是将其简化为“功利主义”、“保守主义”;就是庸俗化为“经验主义”、“主观主义”。

特别是对他的意识形态立场,更是褒贬不一,毁誉参半。

一九四四年《通向奴役之路》出版后,在英美取得成功并引起轰动,但芝加哥大学却以此不承认他是经济学家,拒绝对他的聘任。

一九九○年他作为社会和道德科学教授在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执教,这期间他在政治哲学、法律哲学和社会哲学领域的贡献远远超过在经济学领域的贡献,但一九七四年他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一九八九年苏东巨变,其理论和主张得到某种经验性证明,进而在一些西方国家和东欧诸国赢得某种支配性地位,而随着冷战结束,他的理论话语失去了某种得以型构的对立性参照系,甚至后现代理论对其“存在性基础”也提出质疑。

在国内,哈耶克的命运更差。

一九七八年以前的长时期中,被当作社会主义的死敌,他的著作被当作禁书。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市场化和思想解放的推进,国内曾经出现了哈耶克热,他的著作和传记也陆续翻译出版,但是,认真研读哈耶克的人很少。

无论是赞成哈氏理论,还是反对哈氏主张,几乎都是浮皮潦草,浅尝辄止。

甚至闹出很多笑话,不少人把哈耶克看作“个人至上”的自由主义者;哈耶克坚决反对和大力批判“社会正义”,有人居然宣称,哈耶克“张扬和追求”“社会公正”。

在这种情况下,邓正来的《规则・秩序・知识——关于哈耶克自由主义的研究》(以下简称《规则》,凡引该书,只注页码)更有重要的意义。

哈耶克是古典自由主义的伟大代表,他在重述古典自由主义原理的122基础上,通过不懈的探索和创造,建立了自己博大精深而又自成一体的理论体系。

根据邓正来的研究,哈氏的政治哲学和社会理论体系包括:个人主义的自由观(或者自由的个人主义观),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观,正当行为的规则观,文化和道德进化的法治观,否定性的正义观和无知的知识观。

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简述

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简述

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简述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是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他的自由主义思想对当今世界的经济理论和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以其对自由市场、个人自由和限制政府干预的坚决主张而闻名,被誉为新古典自由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首先,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强调个体的知识和信息分散性。

他认为市场经济是一种信息传递和协调机制,个体在市场中通过价格机制交换信息,实现了资源的最有效配置。

在这种市场机制中,个体根据自身的需求和能力作出决策,而不需要中央计划者干预。

哈耶克强调,将知识与权力分开,让市场机制自主运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的高效分配。

其次,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反对中央集权和计划经济。

他认为过度的政府干预会破坏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能力,导致资源的浪费和低效率。

他主张让市场自由竞争,通过价格和竞争来调节资源的配置和分配,以实现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哈耶克认为,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原则,只有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才能创新、提高效率,从而推动整个经济的增长。

此外,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强调个体的自由和财产权的保护。

他认为,个体的自由是人类尊严和幸福的基础,政府应该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自由权利。

财产权是个体自由的基石,只有保护财产权,才能激发个体的生产力和创造力。

哈耶克反对政府过度征税和干预,主张尊重私有产权,让市场自由发挥作用,实现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和谐。

总的来说,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是一种强调市场自由、个体自由和财产权保护的经济理论。

他认为,只有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个体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和幸福,社会才能实现繁荣和进步。

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在当今世界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我们理解和解决经济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启示。

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

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

浅析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摘要:哈耶克的自由指的是个人自由,是一种人的状态,即“一个人不受制于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的状态”哈耶克的自由思想重视了个人自由和自由的价值。

他的思想从“自发秩序”入手,将理性、政治与自由联系在了一起,论述了其反对国家对个人的强制,以及通过法治来维护个人自由的思想。

虽然哈耶克的思想也存在局限性,但是仍然对当今我国政治、法治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哈耶克;自由主义;自由的价值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2-0155-02哈耶克是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思想核心在于对自由的实质、价值以及法治的论述。

他说“所谓政治自由,乃是人们对选择自己的政府、对立法过程以及对行政控制的参与。

”哈耶克眼中的自由是个人免受他人意志的强制,这就是自由的意义。

一、哈耶克自由主义的内涵哈耶克把对自由理论的阐述定义为其“终身问题”,通过他对自由实质的论述可以发现其对自由的解读。

第一,自发秩序理论。

哈耶克理论核心概念是“自发秩序”。

哈耶克所称的“自发秩序”是指一种事物的状态,在其中各类不同的因素相互联系在一起,使我们能够通过对其全体的某些空间或者时间的组成部分的认知,再对剩下的部分进行推测,或者最少获取一些能证明它为正确的推论。

哈耶克提出,在人们自发行动时,其实一些确定的“秩序”实际上仍然在发挥作用,只是人们没有感觉到而已。

第二,批判的理性主义。

哈耶克继承了经验主义与怀疑主义的思想,批判的是以培根、霍布斯、笛卡尔为代表的理性主义。

哈耶克把这种理性主义称为“建构主义的理性主义”。

哈耶克在他的著作《致命的自负》中,对理性主义进行批判时认为,“建构主义的理性主义”只承认那些通过精神的“自然光芒”能够直接把握的清晰的概念,以及按照逻辑关系从它们之中导出的结论。

哈耶克主张这些思想方式是采取了“验证主义”或者“正当化主义”的立场,它们从某种确定的前提出发,并且把在此基础之上根据一定操作规则构成的判断视为真正的知识。

新自由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

新自由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

新自由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新自由主义是一种经济思潮,旨在通过市场机制和自由竞争来调节社会和经济活动。

其社会福利思想强调市场的有效性,主张让市场自发地提供公共福利,而不依赖于政府的干预。

新自由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最早由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于20世纪40年代发起,并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得到广泛传播和实施。

他提出,个体自由和自主选择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要素,市场机制能够根据供求关系自动调整资源配置,从而实现最大化的福利效益。

新自由主义认为,政府的干预会导致资源分配不均、效率低下和市场失真。

因此,它主张减少政府的规模和干预,推动市场的自由化和私有化,以增加经济效率和创造力。

它认为,市场机制可以更好地满足个体的需求和利益,通过竞争激发创新和发展,从而提高整体的福利水平。

新自由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追求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它认为,每个人都应该享有自由选择和机会,但并不承诺结果的平等。

它将个体的责任和自由作为经济活动的中心,主张个体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能力来追求成功和富裕,而不依赖于政府的救济。

它认为,通过个体的竞争和自主选择,社会将创造更多的财富和机会,最终实现社会福利的提升。

新自由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也承认,市场存在局限性和失灵现象,需要政府进行必要的调节和纠正。

它主张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扮演有限的角色,主要是确保竞争的公平性、市场的透明度和制度的稳定性。

政府应该提供基本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同时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并建立社会安全网以应对市场的不完全性和不确定性。

然而,新自由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也受到了一些批评和争议。

有人指出,市场并不总能够实现最优福利分配,会导致贫富差距的扩大和社会的不公平。

此外,新自由主义忽视了环境和公共品的价值,过分强调个体的利益而忽视了整体的福利。

还有人认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导致了经济的不稳定和金融危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一些学者提出了修正和补充新自由主义的观点。

例如,社会市场经济理论主张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建立起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福利体系,通过有针对性的政策干预来弥补市场失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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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
摘要“自生自发秩序”这一概念是由冯·哈耶克在其一系列著作中归纳论述。

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对中国现阶段及未来的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通过在哲学、法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层面宏观的理论把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洞见哈耶克自由主义思想,从中辨析自由建构逻辑,内容取向。

关键词哈耶克自由主义理想王国
作者简介:李舒杰,厦门大学法学院。

哈耶克个人的学术研究,可以追溯到1921年其从维尔纳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开始,1923年他又获政治学博士学位,从那时起他又先后在奥地利经济研究所、英国伦敦大学、美国芝加哥大学、德国弗赖堡大学、奥地利萨尔茨堡大学担任过教授职务,他的思想体系经历了一个不断延伸不断发展的过程,在其所著的《法律、立法与自由》一书中对他自己的思考和学术研究做出了这样一个最终结论:“我们应当学到了足够多的东西,以避免用扼杀个人互动的自生自发秩序(置于其权威当局指导之下的方法)的方式去摧毁我们的文明。

……这是现在给我就这些问题的40年的研究所下的最终结论?豍。

”简略地说,这个自我定义告诉了我们两点:首先,哈耶克40多年的研究成果在于其表征为的“自生自发秩序”思想体系;其次,尽管国内对于哈耶克思想体系的阐述、分析足见日趋丰富,但是如果单纯截取摸个层面“将会在一定曾堵上破坏思考的连续
性,会被迫服从思考的逻辑?豎”。

笔者承认,对于哈耶克的法律思想体系,通过以点盖面的分析论述不仅有失偏颇,事实上也不能从整体上、从社会建构角度予以很好领会,既然处在否定性角度中试图引申再联系中国实际,那么笔者大概就以自生自发秩序中的自由主义研究为基点,在关于该思想体系宏观理解下进行法律渊源、建构逻辑、价值指向等角度的洞见,并且试图从中厘清目前中国社会对哈耶克自由主义观点的相关问题。

追溯哈耶克自由主义思想形成的渊源,最早是哈耶克在维也纳求学时期追随的以维泽尔和米瑟斯等人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显然如同上文所述,此时的哈耶克对于自由主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制度上的自由经济。

随着哈耶克取得法学和博士学学位并前往伦敦大学教书时期,哈耶克的思想与英国传统自由主义相结合发展,英国早期自由主义又分为两个学派,分别是苏格兰启蒙派和英格兰派,前者是指大卫·休谟、亚当·斯密、曼德维尔等,后者主要以洛克为代表。

两派的形而上学基础各有不同,苏格兰启蒙派以人性论为基础,从人性的本来样子至人的自私自利性来探索一条符合人性的政治法律制度。

正如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第一张“自由辩”中曾开宗明意地指出:“本书乃是对一种人的状态,的探究;在此状态中,一些人对另一些人所施以的强制,在社会中被减至最小可能之限度。

在本书中,我们将把此一状态称之为自由状态?豏。

”考究亚当·斯密经济学上自由主义萌芽的渊源,英国经济思想家
惠特克认为,“看不见的手”的思想直接导源于曼德维尔《蜜蜂的寓言》一书?豐,对此我们回到哈耶克关于自由主义思想形成的理解,哈耶克早期研究经济学时将自身关于自由主义理论归根于“看不见的手”,“看不见的手”在哈耶克看来不仅可以排挤掉上帝的万能之手,而且更容易斩断人为干预和人为设计的模板,当一切归源与某种绝对意义上的自由和自生时,将是产生其之后自由自生秩序的绝好根基。

并且,从另一方面说,自生自发秩序最原始的本意,就是自然而然之谓。

同时,哈耶克对于自己的自由自生秩序的思想渊源还有另一种见解,也即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及其之后产生的法国重农学派的影响?豑,当然,哈耶克对自身自由主义思想的根源并不仅仅局限在探究,自由主义思想的根源只是哈耶克进行理论构建的一个立论基础,很明显的一点即是哈耶克将其心目中的自由主义幻化成更加理想化的自由自生秩序,同时不再局限于经济领域的观点,而是扩展和延伸为整个社会都适用、都应当如此的思想,不再局限于与封建专制和天主教势力相抗衡、作斗争,而是更加着眼于普世性和建构一种自由合理的涵盖多方位的社会秩序。

至于哈耶克自由主义的认识论前提,笔者认为,认识论的前提有必要建立在对于哲学认识论的基础上,也即是哈耶克所言“没有这一哲学认识论前提,就是主观愿望上倾向自由主义,也会使自由主义走样变味”?豒。

而简要地说,哈耶克的自由自生秩序的认识论前提是指承认人的无知,或者可以称之为在本能与理性之间,理性所不及的
知识观?豓,也即如果认为人的知识是完全的,那么,这不仅必然与事实严重背离,更为重要的是会导致人的狂妄以及由狂妄而来的空想性计划体制和为计划体制运行而来的对他人的专制。

对于自由主义的思想,倘若抱着绝对主义心态予以立论,事实上就已经形成一种悖论,我们要去追求建立的反倒是我们早已建立拥有的完善自由,这是不合逻辑也是不明智的,当然从另一角度说,这一认识前提并不意味着不可知论,实际是这二者之间有本质区别,因为承认人无知的结果,是鼓励人去探索、去求知,在探索和求知的过程中把无知变为有知。

用哈耶克自己的话说,这便是知识在不断增长,无知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豔。

“自由”这个名词随着人类的文明的不断进步,被人们运用于各个领域,有了多重含义,如政治自由、民族自由、意志自由和能力自由等,含义如此之多以至于人们渐渐地忘记了自由这一概念的本来含义。

这种对自由的模糊意识很容易使人们误入歧途,错误的认为不自由的东西为自由。

对此,哈耶克给出了自由最原始的意义:独立于他人的专断意志。

也就是说,自由的最本源的意义是排除他人的强制,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实施行动,而不必屈服于他人的强制。

因此,哈耶克强调自由仅存在于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之中,对自由的侵犯仅来自于他人的强制,人于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所能选择的各种物理可能性的范围的大小与自由并无直接联系?豖。

内在的或者说是形而上的自由,是指一个人的行动受其自己深思
熟虑的意志或恒久的信念或受其理性所导引,而非受自己一时的冲动所致。

哈耶克认为,内在自由或意志自由即个人的行为,不为一时的冲动和情绪所驱使,而是受理性或信念的指引?豗。

在这一观点看来,如果个人能够遵循理性行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反之,如果一个人被欲望、冲动等非理性因素牵着走的时候,他就成为“情绪的奴隶”,从而无法实现心灵的自由?豘。

笔者将其理解为一种克制自己的感性与情欲,以使自己合乎理性的行事的状态。

这种自由显然与他人无涉,完全涉及自己个人的情商和知识水平。

在此区分这种自由并非表示这种内在自由无用,相反,它对于人的发展是极其重要的。

正如,如果一个合法政府将其社会财富,国家权力分配给于国民,只是该国国民的理智和理性被一国狂热的非理性因素主动被动的强迫,那么国民不仅不能抑制政府的自由,反而会因此产生极端民族主义及无法控制合理使用自由权利,那么即便获得了所谓的政治等方面的自由,其终究只是为寻求更大利益上的不自由做铺垫,因为众多的自由的概念恰恰掩盖了自由本身所应有的最原始的含义,或者说这种意义上的自由演变成一种伪集体自由,无法摆脱集体对个人的控制,肆意扩散对原本合理自由的界定,而事实上的如今,我们对自由的理解,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意识离这种内在的或者说形而上的自由概念越来越远。

对于哈耶克自由主义思想的研究不是单纯截取摸个思想就能表述清楚地,事实上哈耶克也并未真正去就自由论自由,而是将自由
纳入其“自生自发秩序”的核心进行归纳论述,自由的意义不仅存在于每个个体、甚至存在与我们未来治理与建立的理想王国的方方面面,研究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最终的归属点都在于自己所定义的某个环境。

注释:
?豍hayek,law,legislation and liberty:the political order of a free people(iii),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9.152.
?豎邓正来.哈耶克法律哲学的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72页.
?豏?豑?豒?豔?豗?豘哈耶克著.邓正来译.自由秩序原理.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5页,第67页,第61页,第83页,第88页,第8页.
?豐[英]埃德蒙·惠特克.经济思想流派.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31页.
?豓周赟.自由自生秩序的价值和限度.河北法学.2007(2).第3页.
?豖邓正来.哈耶克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87页.
参考文献:
[1]hayek.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0.
[2]高全喜.法律秩序与自由争议—哈耶克的法律与宪政思想.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3]赵越.通向自由与繁华之路.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1(5).
[4]卫知唤.略论哈耶克《自由宪章》中的自由限度思想.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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