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重点项目被指违规 官员称有些事情不能说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26•【字号】汝政办〔2019〕53号•【施行日期】2019.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的通知汝政办〔2019〕5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汝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26日汝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共汝州市委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汝发〔2016〕1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期间。
第三条本《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将工作绩效与奖惩挂钩,实行单位奖惩与个人奖惩相结合、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机制。
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挥部负责具体创建工作及相关督促、协调工作。
第二章责任追究及奖励惩处第四条根据《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文〔2019〕61号)、《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2019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汝政文〔2019〕62号)和各责任单位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创建工作采取月汇报、季评比、半年考核、重点工作不定期督查等形式,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创建任务。
平顶山马海春举报信

平顶山马海春举报信
摘要:
一、举报信的背景和起因
二、举报信的主要内容
三、举报信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举报信对平顶山市的影响
五、结论
正文:
【一、举报信的背景和起因】
平顶山马海春举报信,是指2019年马海春向有关部门举报平顶山市一起涉及众多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事件。
马海春曾任平顶山市鲁山县副县长,因对当地一些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不满,选择挺身而出,揭露这些黑暗面。
【二、举报信的主要内容】
马海春在举报信中详细列举了平顶山市一些领导干部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包括贪污受贿、权力寻租、为亲友谋利等。
举报信还揭示了这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司法、阻碍反腐败工作的进行。
【三、举报信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
举报信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鲁山县副县长赵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利,涉及金额巨大;二是鲁山县县委书记张某干预司法,妨碍反腐败工作的进行;三是平顶山市其他领导干部涉及权力寻租、贪污受贿等行为。
【四、举报信对平顶山市的影响】
马海春的举报信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一事件对平顶山市的政治生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促使当地政府加大反腐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同时,这一事件也反映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以及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热切期盼。
【五、结论】
平顶山马海春举报信是近年来我国反腐败斗争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解析徐中和勾结范干朝等人索取、收受巨额贿赂案

徐中和勾结范干朝等人索取、收受巨额贿赂案被告人:徐中和,男,56岁,河南省汝州市寄料镇徐庄村人,原系汝州市市长。
1991年2月7日被逮捕。
被告人:范干朝,男,40岁,河南省汝州市寄料镇妻贤庄人,原系河南省平顶山市煤炭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一、受贿、索贿事实1988年8月,被告人徐中和调任河南省汝州市代市长,仍兼任梨园矿务局局长兼党委书记。
当时任该局副局长的被告人范干朝为讨好徐中和,于同年11月专程赴皖、浙两省,向与梨园矿务局有煤炭经销业务关系的安徽省铜陵市钢铁厂和浙江钱江啤酒厂各索要人民币100000元,汇入梨园矿物局驻宁波经销处,准备为徐中和购买汽车。
1989年4月,徐中和携妻子及子女由范干朝陪同去南方“考察”。
行前,范干朝指使宁波经销处承包人朱德龙(个体煤炭经销商贩,另案处理)将上述两厂汇去的200000元提成现金,并准备黄金连同现金送给徐中和。
1989年4月10日至4月26日,徐中和在南方“考察”期间,通过范干朝收受了朱德龙准备的人民币220000元、金砖8块(价值人民币23063.04元)、日本松下G33型录放机1台(价值人民币2950元);还收受了与梨园矿物局有业务关系的江苏省吴江市给排水公司业务员送的金戒指6枚(价值人民币4804.80元)。
1988年10月,范干朝让朱德龙用人民币221100元购得北京213吉普车1辆欲倒卖赚钱,徐中和得知后,范即谎称该车系为徐购买。
后因车价下跌,徐、范合谋按原价卖给梨园矿物局,车价已从朱应付给矿物局的煤炭货款中冲减了。
范干朝又提出徐中和要此车款,朱德龙因须靠梨园矿物局供应煤炭以维持个人生意,遂筹措现金于1990年5月2日到矿务局将装有人民币170000元的提包送交范干朝,范通过徐的司机送到徐的家中。
同年11月16日,徐中和去到郑州市朱德龙包租的住处,又向朱德龙要走人民币40000元。
1989年5月,徐中和还接受了范干朝指使他人从上海购回的红木桌椅一套,价值人民币14250元。
这些官员为何要说谎

这些官员为何要说谎?本刊记者李天锐“就这么件简单的事,一些人还糊弄我。
”黑龙江省委原书记宋法棠有次到哈尔滨市调研,见有的街道脏、乱、差,要求尽快整治。
没多久,哈尔滨市一名领导向他汇报不日将安排2000人清扫。
到了那天,宋法棠派人前去察看,一个人也没有;第二天又让人去看,只有20多人在那里忙活。
无独有偶。
近期曝光了多起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撒谎的事件。
如2018年11月,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政府、东戴河新区管委会在中央环保督察发现违法围填海问题后,没有花心思整改,却由分管副县长提议,县长批准,编造“阴阳文件”,一边对上级谎称违法项目已停止建设,一边却召开专题会议加快推进违法项目……糊弄上级或下级、说谎话、搞欺骗,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官场中不同程度地存在。
它不仅扰乱了官场和政治生态,还滋生了一言堂、贪污腐败等现象,我们必须正视。
谎话知多少:迎检吹上天、“撒谎式澄清”、拿上级当枪……“你开过什么会啊?国务院10月份的安全电视会议,你6月份就提前贯彻了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局长赵铁锤,在事故调查中,曾多次遇到过说谎官员。
这是云南省富源县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后,履职不力的副县长撒谎,当场被他揭穿的场景。
接着,他苦口婆心劝说当地官员吸取教训,将工作抓实。
官员对上级、下级和公众说谎,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
廉政瞭望记者采访了多地干部,并梳理媒体报道,收集40余个案例发现,日常工作中,接受上级督导、检查、调研汇报工作时,接受纪委监委、巡视巡察组调查时,接受媒体采访时,一些官员都说过谎。
其中,将未落实的要求和工作谎称为已落实,在官员说谎事例中最多见。
“您一万个放心。
”2006年9月,贵州六盘水市向国家环保督查组的汇报会上,时任副市长叶大川抢着描述了“人间仙境的美好画卷”:“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常年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空气质量为贵州省9地市最好;境内没有任何煤化工企业”,“水源保护区也没有任何工业企业”……不久后,叶大川这些表态被证实全是谎话,“说谎欺骗督查组”一案也被挂牌督办。
汝州荷花苑烂尾标书

汝州荷花苑烂尾标书(最新版)目录一、引言:汝州荷花苑烂尾标书事件背景二、事件起因:项目启动与招标过程三、事件发展:工程进度缓慢及停滞四、事件影响: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环境的影响五、解决措施: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六、总结:事件的教训与反思正文一、引言:汝州荷花苑烂尾标书事件背景汝州荷花苑位于我国河南省汝州市,原本应该是一个充满生机、美丽宜人的景区。
然而,近年来却因为一场烂尾标书事件,使得这个项目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围绕汝州荷花苑烂尾标书事件,详细讲述事件的始末,以及它所带来的影响和教训。
二、事件起因:项目启动与招标过程汝州荷花苑项目启动于 2010 年,当时,汝州市政府为了提升城市形象,推动旅游业发展,决定将这片区域打造成一个集观赏、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大型荷花景观区。
项目启动后,政府部门进行了招标,最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中标,负责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三、事件发展:工程进度缓慢及停滞然而,就在项目启动后不久,工程进度出现了问题。
原本应该在短时间内完成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甚至一度停滞。
与此同时,因为资金链断裂,施工方无法继续投入资金,导致项目陷入了困境。
四、事件影响: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环境的影响汝州荷花苑烂尾标书事件,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环境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
一方面,项目停滞导致周边旅游业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增长;另一方面,长期存在的工程废墟,也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产生了不良影响。
五、解决措施: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面对这一事件,汝州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
首先,政府加大了对项目的监管力度,要求开发商尽快完成工程;其次,政府积极协调各方资金,以解决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最后,政府还对项目进行了重新规划,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以期让项目重新焕发生机。
六、总结:事件的教训与反思汝州荷花苑烂尾标书事件,教训深刻。
它提醒我们在进行大型项目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避免盲目上马;同时,政府在项目监管方面,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汝州市多部门联合执法拆违建

汝州市多部门联合执法拆违建
作者:暂无
来源:《资源导刊》 2016年第7期
◎焦学锋王新伟
“这下好了,河道又畅通了。
”“是啊,要不是镇政府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恐怕到了雨季,河道堵塞,洪水泛滥,我们就该遭殃了,还是拆了好啊!”在汝州市大峪村、大泉村的拆
违现场,围观的群众纷纷议论着。
6月16日上午,在大峪镇党委书记范强立、镇长张雅丽的部署下,镇政府牵头,组织国土、水利、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执法车辆及拆除机械20辆(台),对该镇大峪村1处违法占地建的驾校和大泉村1处违法占地建的农家乐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面积约3000平方米。
据悉,这两处违法占地是国土所在土地动态巡查中发现的。
发现后巡查人员当场进行了制止,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第一时间上报给镇政府和市局。
镇政府在听取汇
报后,高度重视,并及时向市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
国土局主要领导在收到报告后,表示坚决
打击,全力配合。
为消除安全隐患,疏通河道,不让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市政府牵头在大峪镇
政府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由安监、大峪镇政府、交通、水利、国土、地矿等部门参加的安全
生产会议,专题研究如何对这两处占压河道,影响排洪,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采取措施。
最后决定,由大峪镇党委政府牵头对两处违法占地强制拆除,不留后患。
(作者单位:汝州市
国土资源局)。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汝政〔2017〕65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汝政〔2017〕6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汝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8月16日汝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有关部门和单位合法有效地使用建设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政府全额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设项目;政府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不足百分之五十,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或者运营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咨询、代理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调查。
第三条部门和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及社会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审计,不能替代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法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进行检查。
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从前期准备阶段起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条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监督。
第六条市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教育、农业、水务、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配合审计机关做好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90年代腐败大案回眸(一)】河南省汝州市原市长徐中和贪污受贿案

河南省汝州市原市长徐中和贪污受贿案1993年10月28日。
河南平顶山市。
西风肃瑟,落叶飘零。
刚刚被公安人员从法庭上押回牢房的徐中和,此时再也没有了往日的骄横、傲慢。
他艰难地移动着突然间麻木的双腿,缓缓地走到牢房一侧带着粗粗铁栅栏的小窗前,双目失神地望着窗外随风起舞的落叶。
那一片片不甘“零落成泥碾作尘”的落叶,似乎还想凭着借西风之势重上九霄。
翻腾一阵终于纷纷撞到电网的高墙上,跌落下来,一团团地蟋缩在墙根。
这景象使黯然神伤,耳旁又响起了法官洪亮而庄严的声音:“……根据已查证的犯罪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6条、第155条和第185条之规定,判处案犯徐中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末日来临!一想到自己永远失去了权力,将像枯落的黄叶一样销声匿迹,徐中和不禁浑身颤抖,潸然泪下……一豫西,群山绵延起伏,物产丰饶。
中原大地的沃土无私地回报着在这片土地上辛勤耕耘的人们。
但是,历史上这里群雄纷争,战火连绵,人民世代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正因为如此,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对新中国建立后的和平与安定倍加珍惜,他们用全部的汗水无私地浇灌着获得新生的土地,使这片古老的土地焕发出勃勃生机。
徐中和,1939年出生在这块土地的一个贫困劳顿的农民家庭。
这个小小年纪便饱尝了旧社会干辛万苦的穷孩子,是沐浴着新中国的阳光长起来的。
在学校,这位皮肤略黑,显得并不强壮的学生,骨子里却有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犟劲,在任何事情上都不甘人后。
中学毕业后,他进入了煤矿,当了一名矿工。
在幽黑的矿井中,头顶矿灯的徐中和曾经手持风镐,终年累月地开采着乌金,黝黑的臂膀上了留下了汗水冲刷煤灰的痕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靠着苦干实干,从一个普通的采煤工人,走上了一级级领导岗位:小组长、班长、采矿队党支部书记、矿井党支部副书记、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矿务局局长、局党委书记。
人民是公正的,徐中和出色的工作和责任心赢得了组织和群众的肯定,并授予他莫大的荣誉:省、市煤炭战线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十佳矿长”、“矿山铁人”……1978年,他作为河南省为数极少的代表之一出席了首席首届全国煤炭战线群英会,获得了党授予他的最高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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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综合报道(记者陈保来)近日,有多家媒体曝出河南汝州市政府
重点招商项目被指存在一系列违规行为,建设方在获取土地过程中涉嫌“化整
为零”,政府市场化的招拍挂被指走形式,在征地时用灭草剂将麦苗打死,切补偿款迟迟不到位,所征土地至今杂草横生,一片荒芜,仍未开建。
而记者就
此事在当地调查了解到,除了媒体曝出的这些问题外,招商项目还涉嫌未批先建,台湾项目中,“早产公司”撬动几十亿项目,福建项目天泽阳光无证变相
售房等问题。
而当地国土、规划部门及温泉镇政府在面对记者的采访时也回避回答有关问题。
据河南经济报报道显示:汝州市温泉镇村民投诉,自2011年以来,在没有
见到相关征地手续的前提下,汝州市温泉镇村民组与当地政府签订了《征地协议》,将村民们正在种的庄稼地卖给了政府,仅温泉村一个行政村就被征用耕
地上千亩,占去了该村全部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
两年以来,依然陆陆续续有
不少土地被低价强制征用,这些世代以种田为本的农民,失去土地后的生活苦不堪言,而那些低廉的卖地钱,根本不够维持全家人的日常生活。
温泉镇位于汝州市西20公里处,因温泉而知名,位于温泉镇的海峡两岸·汝
州温泉观光医疗产业园(当地人称为台湾项目)及天泽阳光温泉国际旅游度假
城(当地人称为福建项目),作为汝州市“十二五”重点项目,更是被市政府
作为招商引资重大成果在宣传。
两重点招商项目涉嫌未批先占
据党的生活网报道显示:台湾项目是由上海博易集团投资52.6亿元建设,
首期占地1988亩,分三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投资总额达12亿,为满足
健康旅游及文化体验的目标而投资建设;第二阶段用地666亩,投资额度15.6亿,为满足国际旅客住宿、时尚购物及美食餐饮的目标而投资建设;第
三阶段用地514亩,投资额度25亿,建设“全球首创,中国唯一”的观光医疗主题园区。
福建项目是由汝州市天泽阳光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投资、以温泉度假为核心的旅
游地产项目,位于温泉镇镇区西部,总投资达26亿元,规划占地2700亩,一期投资12亿元,占地772亩。
在福建项目现场,记者看到空旷的场地上,只有一栋建筑的框架正在建设,村
民告诉记者,年初项目才正式开始建,以前土地一直荒着,也无法耕种。
同样,在台湾项目建设工地,各种大型机械已经进入,但现场只有少数工人。
然而,两项目却被曝出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其中福建项目于2012年10月18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实际上,项目却提前一年已开工建设。
据汝州市对中国经济网回应称,福建项目于2012年10月18日由汝州市天泽阳光旅游置业有限公司应价摘牌成交汝土供16号宗地,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该企业在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前,没有动工建设,不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但是,据汝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显示,“在2011年10月20日,天泽阳光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城举行开工奠基仪式。
平顶山市委常委、汝州市委书记李全胜宣布天泽阳光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城项目开工。
市委副书记李运平主持奠基仪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浩致辞。
”
(天泽阳光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城举行开工奠基仪式现场图片来源:汝州市政
府网站)
据党的生活网报道,汝州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4月15日同温泉村相继签订了739.92亩和256.03亩的征地协议。
其中土地补偿费为30000元/亩,青苗补偿费为700元/亩。
两份《协议》的第二条“被征地单位基本情况”中,显示“被征地类型”均为“建设用地”。
《协议》的第六条均规定“土地补偿后,所征收土地全部纳入政府储备库,由汝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管理,并根据城市规划进行处置。
”
涉及“福建项目”的征地协议
然而,在739.92亩的征地协议后面,附着“福建项目征地明细”,以及各村民小组长打的“福建项目征地补偿”的收条字据。
在256.03亩的征地协议后面,附着“台湾项目征地明细”,以及各村民小组长打的“台湾项目征地补偿”的收条字据。
“政府征地不应以固定项目去征,而应把相关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统一管理,如果出让给开发商则需要进行招拍挂,符合当地产业规划以及价高者可以竞得土地使用权。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汝州市政府的这两次征地协议中的第六条也明确了这个规定,但是征地明细和征地补偿却以具体的‘福建项目’、‘台湾项目’去操作,明显存在违规行为!”
涉及“台湾项目”的征地协议
据党的生活网报道: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开工必须具备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
规划和开工许可证,汝州市国土局一位王副局长向记者表示,记不清是在2010年还是在2011年,曾经向省政府报批位于温泉镇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福建项目的700多亩是当时分两次报批的”,规划部门则拒绝回应。
”由
此可见,当时征地时,并不一定有省政府的批文。
“早产公司”撬动几十亿项目
由上海博易集团投资52.6亿元建设台湾项目工地上,各种大型机械已经进入,但现场只有少数工人。
而汝州市所说“上海博易集团”实际上是一家2009年09月22日成立的
注册资本1千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然而这家注册资本1千万元的新公司,如
何玩转50多亿的投资,目前还未知,但有村民讲“台湾项目也是只把地圈了起来,之前一直荒着,今年才开始动工,但也只有很少工人”。
另外值得关注
的是,在2009年7月份平顶山“鹰城文化宝岛行”活动期间,上海博易观
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与汝州市签约建设汝州温泉医疗观光主体园区项目。
而此时,这家公司还未经过上海市工商局的核准。
“台湾项目也是只把地圈了起来,之前一直荒着,今年才开始动工。
”村民讲
福建项目天泽阳光无证变相销售
据公开资料,以温泉度假为核心的旅游地产项目福建项目开工时间为2012年,开盘时间为2013年分三期建设,目前正在施工建设的是一期的配套五星级酒店。
也就是说该项目在对外宣传中提到的温泉公寓、类别墅、独栋别墅等项目还完全没有开工建设,但是已经在未取得有关证件的情况下已经开始了对外推广并以交一万抵一万三的形式定购,进行变相预售。
(天泽阳光项目一处建设中的温泉酒店中国经济网记者陈保来摄)
据天泽阳光旅游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温泉公寓类别墅、独栋别墅还
没有开建,建的话非常快,三个月就可以封顶,再三个月就能把房产证办出来。
独栋别墅户型还可以根据顾客的要求而设计,另外还热情游说记者订房,还说
现在有活动:交一万元抵一万三千元,以办理温泉酒店VIP卡的形式订购,
其中五千元用在酒店消费,八千元抵房款。
(天泽湾一期鸟瞰图标红处:据工作人员介绍为规划的独栋别墅)
早在2003年,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就已严令禁止别墅类住宅建设用地的土
地供应;之后国务院及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等部门,又连续多次颁布下发政令
法规,强调要求坚决杜绝向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应土地。
而今在河南汝州市这样的项目供地还在出现,似在有意与国家相关禁止别墅类住宅建设占用土
地的层层严令相抗,罔顾土地保护法律法规及林地使用的相关规定,更严重恶性违反了《土地管理法》。
相关部门拒绝回应
中国经济网记者到温泉镇政府了解情况时,被以相关镇领导不在为由婉拒。
汝
州市住建局城乡规划科一工作人员向领导请示后称温泉镇这两个项目的问题国
土部济南督察局正在调查中,详情不方便透露。
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让记者联系负责调查该项目的国土局纪委
书记裴军华。
记者多次致电裴书记,却一直未予回复。
6月3日下午,温泉镇政府刘京渠副镇长表示,对于当地的两个项目的情况,
已经有很多媒体关注过,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一位处长也很关注此事,对
此事也很清楚。
并称,想了解详细情况,记者需找省报刊处某副处长进行了解!
在6月19日中午,记者接到一位自称是天泽阳光温泉国际旅游置业有限公司(福建项目)办公室朱主任发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显示用地面积253954平方(380亩),建设规模523966平方(785亩)颁发日期为2012年12月12日,《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显示汝国用(2013)第0030号占地175536平方(263亩)为商业用地,汝国用(2013)第0031号占地61158平方(91亩)为居住用地,两本土地证同在2013年5月6日颁发,同座落在温泉镇防汛路北侧、涧山水库东侧。
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证》均未提供。
在2011年10月20日,天泽阳光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城举行开工奠基仪式后,项目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及对外预售房屋,至今有关证件还未完全取得。
而汝州市相关单位在监管等职责的缺失也让该项目一路绿灯。
针对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