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3)关税制度02章(本)-关税制度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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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律制度

关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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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律制度
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定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 地区的进口货物。目前对原产于孟加拉的18个税目进口商品 实行特惠税率(即曼谷协定特惠税率);
普通税率适用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 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 员会特别批准,可以适用最惠国税率。适用最惠国税率、协 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的国家或者地区,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 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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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律制度
•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国境或关境的 货物和物品。其中,货物是指国与国之 间贸易性商品物资;物品则是指个人邮 寄或携带出入境的商品,以及以其他方 式出入境的个人自用物品。
• (二)关税的特点 • (三)关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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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律制度
• (三)关税政策 • 1、财政关税政策和保护关税政策 • 各国所采用的关税政策虽然不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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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律制度
3、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 (四)关税法
我国国家海关根据有关关税法、海关进 出口税则等法规,对关税进行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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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律制度
二、关税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义务人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收的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为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物品的纳税人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 品的持有人;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 自用物品的持有人;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 人物品的所有人;进口个人邮件的收件人。
• 同时,对部分进口农产品和化肥产品实行关税 配额,即一定数量内的上述进口商品使用税率较 低的配额内税率,超出该数量的进口商品适用税 率较高的配额外税率。

第二讲.关税制度总论

第二讲.关税制度总论

第二节 关税制度构成要素 (关税课税标准)
为了规范的对课税对象计征关税,必须对课税对象 进行量化。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标准就是对课税对象进行量化的尺度。 根据课税标准不同,关税可分为:
• (1)从价税: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或价值作为 课税标准的一种税。
• 从价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 (2)从量税:从量税是以课税对象的数量作为课税标 准的一种税。

但从征收关税的角度来看,它是在该国关境之

外,这是因为进出自由(港)区的货物可以不

征关税,
当几个国家结成关税同盟,成员国之间 取消关税,对外实行共同的关税时,关境
就大于国境。
关税与国境练习题
• 1.(单选)

1.关境与国境相比:

A.关境可以小于国境

B.关境可以大于国境

C.关境可以等于国境
中国海关纳税义务人
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 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 务人补征税款。但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 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 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 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 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 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 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 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 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高档手表(完税价10000元以上):海关估价×30%

税法关税征收管理制度范本

税法关税征收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关税征收管理,维护国家关税权益,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征收关税的活动。

第三条关税征收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法定原则:关税征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征收范围,提高或者降低税率。

(二)公平原则:关税征收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歧视任何国家或者地区的货物、物品。

(三)便民原则:关税征收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纳税人办理申报、缴纳税款等手续。

(四)保密原则:海关应当对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第二章征收范围和税率第四条关税征收范围包括:(一)进出口货物、物品的关税;(二)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原产地确定、减免税等事项的关税;(三)进出口货物、物品的关税保证金、滞纳金等。

第五条关税税率分为:(一)普通税率;(二)最惠国税率;(三)协定税率;(四)特惠税率;(五)关税配额税率。

第六条关税税率的适用,按照海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征收管理第七条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关税申报:(一)进出口货物、物品的收发货人或者代理人;(二)进出口货物、物品的所有人;(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第八条纳税人办理关税申报,应当向海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关税申报单;(二)进出口货物、物品的报关单;(三)其他海关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九条海关对纳税人的关税申报进行审核,对申报不实的,可以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处理。

第十条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

逾期未缴纳税款的,海关可以依法征收滞纳金。

第十一条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在三年内申请退税。

第十二条海关应当建立健全关税征收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征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纳税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一)未按规定申报关税的;(二)申报不实的;(三)逾期未缴纳税款的;(四)其他违反关税征收管理规定的。

关于关税的管理制度

关于关税的管理制度

关于关税的管理制度关税的征收主要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两种,其中进口关税是指国家对国外商品进入本国的征税政策,出口关税是指国家对本国商品出口到国外的征税政策。

进口关税主要是用来保护国内产业和增加国家税收,而出口关税则主要是用来调节国际市场价格和保护本国的资源。

关税政策在国际经济贸易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以通过调整关税税率、关税种类和关税制度等方式来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变化。

关税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内产业,调节国际市场价格,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利益,同时也可以用来发挥一定的保护主义作用。

在实施关税政策时,需要考虑到国际贸易规则、国际经济体系和国际贸易环境等因素,形成合理的关税征收管理制度。

关税的管理制度包括了政府部门、法律法规、征管措施、税收监督等方面,主要目的是保证关税的征收合法、公正、有效。

关税的管理制度在国际贸易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对于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国际贸易秩序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关税的定义、分类、作用和影响等方面对关税的管理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一、关税的定义和分类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跨国贸易中必须缴纳的一种税收,是政府对外贸易商品的进出口进行征收的税收。

关税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是政府通过对进口商品和出口商品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款,来影响商品的流通和价格,进而对国家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

关税是国家对外贸易进行管理的一种手段,是国际贸易征税的一种形式,也是国际贸易政策的一部分。

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关税可以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两种。

进口关税是指国家对国外商品进入本国的征税政策,是国家对进口商品征收的税款;出口关税是指国家对本国商品出口到国外的征税政策,是国家对出口商品征收的税款。

进口关税主要是用来保护国内产业和增加国家税收,调节国际市场价格,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利益,从而调整国际贸易平衡。

出口关税主要是为了调节国际市场价格,保护国内资源和环境,维持国际贸易平衡,同时也可以用来增加国家税收和对外贸易的管控。

进口关税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进口关税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进口关税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口关税的征收和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口关税,是指对进口货物征收的关税,包括普通关税、优惠关税和其他特殊关税。

第三条进口关税的征收和管理,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便利通关、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海关总署负责全国进口关税的征收和管理,各级海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第二章进口关税的征收第五条进口关税的税率和税基,根据国家加入的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减让表和其他有关国际条约、协定确定。

第六条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确定。

第七条进口货物的关税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关税税额 =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税率第八条进口货物的关税,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口时向海关缴纳。

第三章进口关税的减免第九条下列货物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进口关税:(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三)捐赠给公益事业或者慈善事业的物资;(四)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进口货物;(五)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进口关税的货物。

第十条免征或者减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海关申请,并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四章进口关税的征收和管理第十一条海关总署应当根据国家进出口政策和国际市场情况,制定进口关税的征收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各级海关应当加强对进口关税的征收和管理,确保税收安全,防止逃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海关总署应当定期对进口关税的征收和管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海关工作人员在进口关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1-3)关税制度02章(本)-关税制度要素

(2011-3)关税制度02章(本)-关税制度要素

2、主体之间处于不平等地位。 、主体之间处于不平等地位。 3、具有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性质,且是 、具有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性质, 一种单向转移的关系。 一种单向转移的关系。 4、产生于关税应税行为的出现。 、产生于关税应税行为的出现。
第二节 关税制度基本要素 一、关税主体 二、关税客体 三、税则税率
一、关税主体 包括关税的征税主体 包括关税的征税主体 和关税的纳税主体两个方面。 纳税主体两个方面 和关税的纳税主体两个方面。
它是海关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 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准则。 程,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准则。 它调整关税征纳过程中有关各方的关系, 它调整关税征纳过程中有关各方的关系,特 别是海关与纳税义务人之关系。 别是海关与纳税义务人之关系。 关税制度既是我国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 关税制度既是我国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也 是我国海关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是我国海关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1、关税的征税主体 、
从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角度来看: 从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角度来看: ——国家; 国家; 国家 从具体组织税款征收和管理的角度看: 从具体组织税款征收和管理的角度看: ——海关。 海关。 海关
《海关法》第二条: 海关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 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 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 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 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征收关税和其他税、 查缉走私, 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 关统计和其他海关业务。 关统计和其他海关业务。” 《海关法》第五十三条: 海关法》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 法征收关税。 法征收关税。”

中国的关税制度

中国的关税制度

(二)原产地规则的种类
• 按适用范畴分为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和非优 惠性产地规则。简单地说,前者适用于所 有贸易对象国或地区,后者只适用于签订 协议或由协定规定的贸易对象国或地区。
(三)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 一般原产地证书;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纺 织品配额原产地证书;区域型经济集团成 员国之间的产地证书;手工制品原产地证 书;濒危动植物原产地证书
退货复运出境的;
• (二)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 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 关税收的;
• (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 的。
• 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 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 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 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 增值税税率
三、关税的退补
• 关税的退补分为补征、追征、退税还三种情况
1、补征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 税款的,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 税义务人补征
2、追征 • 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
的完税价格 • 2)买卖双方之间有特殊关系可以申报价格 • 3)其他情况 •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
物运至中国人名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 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二、中国进出口税费的征收
1、进出口关税的计算 2、进口环节税的计算 3、关税的退补 4、关税的减免
率 • 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
额 • 复合税征的计算公式为:复合关税=从量关税+从价关税

关税PPT

关税PPT
进口货物国内市场价格- 国际市场价格 名义保护率= ×100% 国际市场价格
3. 有效保护率

有效保护率又称实际保护率,指的是名义税率对某最终产品组装业
所起到的实际保护程度。用公式表示为:

有效保护率=
国内加工增值- 国外加工增值 ×100%或 国外加工增值

ERP=
V 'V ×格。


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es)
含义:对进口商品在征收正常关税以外再加征的
额外关税

目的:应付国际收支危机,维持进出口平衡;防 止外国商品低价倾销;对国外某个国家实行歧视 或报复。 分类:反倾销税 、反补贴税



差价税
含义:当某种本国生产的产品国内价格高于同类
的进口商品价格时,为了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
力,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按国内价格与进 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关税。

滑动关税:无固定税率和税额,随国内国外价格 变动


典型例子:欧盟
差价税额=门槛价格-进口价格


普遍优惠制
含义:发达国家承诺对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 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 制成品,给与普遍的、非 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 惠待遇。
净损失=b+d
SH+F H
大国政府间接 关税收入=e
D
0 S1 S2 D2 D1
数量 Q
大国净损失 = e – (b+d)
T= Ph′ Pw + Pw Pw′
价格效应

概念:征收关税对进口国价格的影响。
主要研究的问题: 进口商品价格上涨额是否总等于所交关税额, 以及关税是否完全由进口国国内消费者负担 小国征收关税其关税税额完全由本国的消费者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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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税的征税主体 、
从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角度来看: 从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角度来看: ——国家; 国家; 国家 从具体组织税款征收和管理的角度看: 从具体组织税款征收和管理的角度看: ——海关。 海关。 海关
《海关法》第二条: 海关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 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 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 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 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征收关税和其他税、 查缉走私, 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 关统计和其他海关业务。 关统计和其他海关业务。” 《海关法》第五十三条: 海关法》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 法征收关税。 法征收关税。”
它是海关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 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准则。 程,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准则。 它调整关税征纳过程中有关各方的关系, 它调整关税征纳过程中有关各方的关系,特 别是海关与纳税义务人之关系。 别是海关与纳税义务人之关系。 关税制度既是我国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 关税制度既是我国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也 是我国海关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是我国海关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海关监管货物在海关监管期间, b、 海关监管货物在海关监管期间,关 税纳税人出现合并、分立或资产重组的: 税纳税人出现合并、分立或资产重组的:
《关税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关税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 纳税义务人在减免税货物、 纳税义务人在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监管期 有合并、分立或者其他资产重组情形的, 间,有合并、分立或者其他资产重组情形的, 应当向海关报告。按照规定需要缴税的, 应当向海关报告。按照规定需要缴税的,应 依法缴清税款; 当依法缴清税款;按照规定可以继续享受减 免税、保税待遇的,应当到海关办理变更纳 免税、保税待遇的,应当到海关办理变更纳 税义务人的手续。 税义务人的手续。 ……” ……”
7113.1110 是否包、镀贵金属: ---黄金制:
20 20
130 130
16.5 16.5
0 0
7113.1911 7113.1919 7113.1991 7113.1999 7113.2010 7113.2090 ……
----镶嵌钻石的 ----其他 ---其他: ----镶嵌钻石的 ----其他 -以贵金属为底的包贵金属制: ---镶嵌钻石的 ---其他
第三节 关税制度其他要素
一、课税标准 二、原产地规则 三、纳税环节 四、税收减免 五、征纳程序 六、罚则和申诉
一、课税标准
又称为计税方法, 又称为计税方法,是将课税对象进行量化 的标准。 的标准。 《关税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关税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进出口货物关税,以从价计征、 “进出口货物关税,以从价计征、从量计 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征收。 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征收。 ……”
(3)代理报关的报关企业 ) ①直接代理报关的报关企业 《关税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关税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报关企业接受纳税义务人的委托 接受纳税义务人的委托, “报关企业接受纳税义务人的委托,以纳 税义务人的名义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税义务人的名义办理报关纳税手续,因报 关企业违反规定而造成海关少征、漏征税 关企业违反规定而造成海关少征、 款的,报关企业对少征或者漏征的税款、 款的,报关企业对少征或者漏征的税款、 滞纳金与纳税义务人承担纳税的连带责任 滞纳金与纳税义务人承担纳税的连带责任 ……” 。 ……”
②间接代理报关的报关企业 《关税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关税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 报关企业接受纳税义务人的委托 接受纳税义务人的委托, 报关企业接受纳税义务人的委托,以 报关企业的名义办理报关纳税手续的 办理报关纳税手续的, 报关企业的名义办理报关纳税手续的, 报关企业与纳税义务人承担纳税的连 报关企业与纳税义务人承担纳税的连 带责任。 带责任。 ……” ……”
第一节 关税制度法律体系
一、关税制度概念 二、关税制度立法体系 三、关税制度法律关系的特点
一、关税制度概念
税收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法令法规和征 收办法的总称,一般包括纳税义务人、 收办法的总称,一般包括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 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 税期限、减税免税和违规处理等内容。 税期限、减税免税和违规处理等内容。 关税制度是国家关于关税法令和征管办 法的总称,它包括税收法规、条例、 法的总称,它包括税收法规、条例、施 行细则、征管办法等。 行细则、征管办法等。
20 20 35 35 35 35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4 16 28 28 30 30
0 0 0 0 0 0
……
税则作为税目和税率的结合体, 税则作为税目和税率的结合体,充分 体现了我国的关税政策和关税结构, 体现了我国的关税政策和关税结构, 是我国关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我国关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 价 进 口 关 税 分 析 图
P ’2
D
P2 P’ P
B A
P P2
C
含关税 价格
二、关税客体
又称为关税的课税对象, 又称为关税的课税对象,是关税征收的 标的物。 标的物。 《海关法》第五十三条: 海关法》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 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三、税则税率
进出口税则又称为海关税则, 进出口税则又称为海关税则,是一国 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公布实施 的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表。 的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表。 海关税则一般由税目和税率两个部分 组成。 组成。
(4)特定情况下纳税责任的处理 ) a、关税纳税人在欠税期间合并、分立的: 关税纳税人在欠税期间合并、分立的:
《关税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关税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欠税的纳税义务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 “欠税的纳税义务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在 合并、分立前,应当向海关报告,依法缴清税款。 合并、分立前,应当向海关报告,依法缴清税款。 纳税义务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 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 纳税义务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由合并后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人或者其他组织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 税义务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 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 税义务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法人或 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者其他组织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者其他组织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
海 审 关 关税条例 价 征 税 办 海关法 办 法 关税部分及 法
相关条款
原产地条例 其他规定
三、关税制度法律关系的特点
1、关税法律关系具有多重性质。 、关税法律关系具有多重性质。
国家
纳税 人对 国家 负有 纳税 义务
国家授权 海关管理 纳税事务 行政管 理关系
海关
报关企业
经济合 同关系
纳税人
税目部分,是以国际上通用的《 税目部分,是以国际上通用的《商品 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并结合 我国实际进出口情况编制的, 我国实际进出口情况编制的,税则号 列由八位数构成。 列由八位数构成。 税率部分,包括最惠国税率、 税率部分,包括最惠国税率、协定税 特惠税率、普通税率等多栏税率。 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等多栏税率。
我国2007年进出口税则 第七十一章部分内容) 我国2007年进出口税则(第七十一章部分内容) 年进出口税则(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 第三分章 珠宝首饰、金银器及其他制品
2007 进口税率 (%) 进口税率( )
最惠国 普通
亚太
协定税率
香港
……
……
71.13
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的首饰及其零件 -贵金属制,不论是否包、镀贵金属: --银制,不论是否包、镀其他贵金属:
关税制度
02
主讲:钟昌元 主讲: 经济系财经教研室 上海海关学院 2011 2011
第二章 关税制度要素
第一节 关税制度法律体系 第二节 关税制度基本要素 第三节 关税制度其他要素
本章学习要求
掌握关税制度的含义、 掌握关税制度的含义、中国关税制度体 系及关税制度法律关系的特点; 系及关税制度法律关系的特点; 理解我国关税的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理解我国关税的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掌握我国关税客体和税则税率的内容; 掌握我国关税客体和税则税率的内容; 理解我国关税的课税标准及其特点; 理解我国关税的课税标准及其特点; 了解我国关税制度的其他要素规定。 了解我国关税制度的其他要素规定。
(1)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和进出境 ) 物品的所有人 《海关法》第五十四条: 海关法》第五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 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 的纳税义务人。 的纳税义务人。”
(2)海关监管货物的保管人 ) 《海关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海关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 …… 违反前两款规定或者在保管海关监管 货物期间造成海关监管货物损毁或者灭 失的,除不可抗力外, 失的,除不可抗力外,对海关监管货物 负有保管义务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纳税 负有保管义务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纳税 义务和法律责任 和法律责任。 义务和法律责任。”
c、 纳税人在欠税期间或者货物在海关 监管期间出现撤销、解散、 监管期间出现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 依法终止经营的: 依法终止经营的:
《关税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关税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 纳税义务人欠税或者在减免税货物、 纳税义务人欠税或者在减免税货物、保税货 物监管期间,有撤销、解散、 物监管期间,有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 依法终止经营情形的, 依法终止经营情形的,应当在清算前向海关 报告。海关应当依法对纳税义务人的应缴税 报告。海关应当依法对纳税义务人的应缴税 款予以清缴。 款予以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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