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原创动漫扶持政策
上海市文化产业发展政策

上海市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大力支持数字经济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上海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文创产品和服务品质的提升,鼓励新模式、新业态、新应用的融合,以提升创造力和创新能力。
2.推动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企业的快速发展:政府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在原创内容生产、设计能力提升和商业模式创新上的投入,支持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应用。
3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成果展示、推介和交流合作,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国际影响力。
4利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的机遇:支持利用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机遇创新实践的相关项目。
5加强文化创意人才队伍建设:以人的创造力为核心,支持大师工作室建设,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文化创意类培训,文教结合,加快培养产业发展紧缺的专业性实践型人才和管理类复合型人才。
6促进文化消费和文创产品开发:支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新型消费的文创产品。
利用文化创意改善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各类项目。
支持中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创新并有效扩大文化消费产品供给。
7促进多业态消费和夜间文化消费:支持多业态消费集聚区、夜间文化消费、文创产品开发、展示推广和交易平台等项目。
鼓励开展相关节、展、赛,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主体合作开发生产文创产品。
8支持动漫、网络视听等产业的发展:支持本地优秀原创动漫内容制作、动漫技术提升、重大动漫活动以及国家级奖项。
支持网络视听、文化服务出口贸易、新闻出版、设计创新等产业的发展。
9完善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机制和上市融资支持:积极推动文化产业直接融资,加强适合上市融资的文化企业的筛选和储备。
建立“拟上市文化企业资源库”,对于列入“资源库”的文化企业,政府各部门加大沟通协调支持力度,主动积极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相关部门简化程序。
10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园区:通过规划和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园区,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
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成为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各级政府如何通过财政政策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是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财政支持政策文化创意产业的形成、集聚与发展主要靠市场力量,但政府的扶持作用也不可忽视。
发达国家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也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出台各项财政扶持政策。
200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十部委(局)制定的《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对我国动漫产业进行政策扶持。
其中,财政政策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设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优秀动漫原创产品以及建立动漫公共技术服务体系等产业链发展的关键环节;鼓励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支持动漫原创开发;对艺术性强、创新度高、深受群众喜爱的动漫原创产品进行奖励;增加对出版、刊载、播出和演出的国产动漫产品的成本补偿;将具备条件的动漫中小企业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范围;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2006年6月,国务院批准并转发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明确要求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分别由中央和省级设立基金,用于文化事业建设;继续对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从电影放映收入中提取5%建立“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设立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整合部分文化事业补助经费,设立中央补助地方文体广播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要求地方政府逐步增加对文化事业投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发布《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支持动漫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具体化。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明确财政扶持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对文化产业投入,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大幅增加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资金规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研究确定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的具体范围,加大税收扶持力度。
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沪文创办〔2019〕1号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实施办法》,为做好2019年度本市文化创意产业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工作,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2019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2019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根据《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申报指南》,并对2019年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一、支持范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简称“文创资金”)服务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支持国际文化大都市及“设计之都”“时尚之都”“品牌之都”发展,聚焦各类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关键和基础性问题,支持范围为《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2018)》中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建筑设计业、时尚创意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广告及会展服务业、休闲娱乐业、文化装备制造业、文化创意投资运营、文化创意用品生产等所有行业。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八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
(一)在建扶持类项目在建扶持类项目重点支持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行业引领、导向意义、自主创新能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1.支持以要素市场为核心的平台建设类项目。
支持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产业化服务、众创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
2.支持以新技术应用为手段,文化创意与相关行业跨界融合的各类项目。
《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文化部•【公布日期】2008.01.01•【分类】法律问答正文《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2008年)动漫产品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喜爱的文化产品,发展动漫产业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动漫产业发展很快,国产动漫产品的数量大幅度增长,质量有所提高,一批动漫企业和动漫品牌崭露头角,中国动漫“走出去”步伐加快。
国家对动漫产业发展高度重视,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32号),成立了由文化部牵头、十部委组成的的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并由中央财政设立了扶持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06年以来,文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的精神,针对当前我国动漫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总体工作部署,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不断充实完善,2008年8月13日,文化部发布了《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市发[2008]33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和具体措施,全面阐述了文化部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主张。
一、明确发展思路,完善产业链条尽快提高原创动漫企业及产品的竞争力是我国动漫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产业链条不完整,业态单一,严重制约了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
对此,《意见》指出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现状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与旺盛的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在原创能力、人才培养、技术开发、产业链整合、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用5至10年时间实现跻身世界动漫大国和强国行列的目标任重道远。
全国各地动漫产业基地扶持政策参考

全国各地动漫产业扶持政策参考一、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入驻企业数:70多家)(一)基地概况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于2003年在石景山区正式启动。
基地已成为国家科技部“国家数字媒体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网络游戏动漫产业化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获得科技部863计划支持。
(二)出台政策1、《北京市数字娱乐产业基地优惠政策》( 2005年12月1日)2、同时执行国家、北京市相关优惠政策。
(三)总体政策设立数字娱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两年内每年1000万元,采取匹配、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数字娱乐企业、项目启动和发展。
(四)已落实政策1、资金支持:先后获市科委、市发改委2000万元与1000万元资金支持,区政府配套2000万元用于政策性的资金支持。
基地建设列入区政府折子工程。
2、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居全国领先地位的北京863“三库四平台”公共技术支撑环境,降低开发企业的研发成本。
其中数字娱乐内容评测中心建筑面积约4300平米,总投资8000万元。
3、人才培训:2005年2月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人才培训中心”落户北方工业大学。
由北京游戏学院提供教学资源,北方工业大学提供教学场地,已开班5期;世界手机品牌诺基亚授权的培训中心于2005年11月进行了首期培训。
已投资2000万元。
(五)政策分类(1)土地政策:入驻基地公司,二年内安排专项资金予以科技经费补贴,按企业承租租金0.3元-0.5元/平米"日予以补贴。
(2)播出奖励:暂无(3)公共技术平台:资金资助建设。
(4)资金奖励:新注册的数字娱乐企业,对区财政年贡献额在25万元以上的,区政府按贡献额的30%提供支持;不足25万元的,按其当年贡献额的10%提供资金支持。
对发展前景好、对基地带动作用强,区政府按其当年贡献额的30—50%提供支持。
对在石景山区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数字娱乐企业,由政府制定特殊鼓励办法。
积极推荐数字娱乐企业和项目申报国家、北京市科技系统项目计划。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管理办法-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管理办法正文:---------------------------------------------------------------------------------------------------------------------------------------------------- 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第一条为推动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加快发展,提高动漫游戏企业及产品竞争力,根据《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坚持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为原则,着力培育一批优秀动漫游戏企业和原创动漫游戏产品,着力加强上海动漫游戏产业链建设,提升上海动漫游戏产业整体实力。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动漫游戏企业是指在上海登记注册从事漫画、动画或网络游戏研发制作和运营服务的企业。
其中,从事电视动画(含手机电视动画、网络电视动画)制作企业应持有《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网络游戏企业应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本办法所称动漫游戏产品是指规定年度内首次出版、播出、播映或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运营的漫画、动画、网络游戏产品。
第四条本市鼓励动漫游戏企业从事原创动漫游戏产品的开发制作,打造上海原创的动漫游戏形象和品牌,并按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的标准予以扶持。
本项扶持的重点为优秀原创漫画、原创电视动画、原创动画电影与原创网络游戏产品。
其中:(一)优秀原创漫画:动漫出版物首印数在2万册以上或总印数在6万册以上的漫画作品,可申请该项扶持。
根据作品内容、艺术水准及出版发行量,评选8个优秀原创漫画作品,给予每个作品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其中,重点扶持2个市场反响好且衍生开发价值高的作品,给予每个作品20万元的补贴。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杨浦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杨浦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杨府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杨浦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杨府发〔2024〕2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杨浦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2024年2月27日杨浦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7〕33号)、《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深化建设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沪委办发〔2021〕19号)、《上海市打造文旅元宇宙新赛道行动方案(2023-2025年)》(沪文旅发〔2023〕88号)、《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杨府发〔2021〕10号),紧紧围绕杨浦“四高城区”建设目标,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服务市场主体发展需求,进一步促进杨浦区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区域经济转型,特制定本政策。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紧紧围绕服务“五个中心”建设,以强化“四大功能”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释放国家双创示范城区“文化+科技”的创新驱动力,聚焦以内容科技为特质、以在线经济为引擎的数字文化产业,注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通上下游,拓展产业链,提升发展级,着力培育经济新增长,着力营造产业新生态,着力拉动消费新需求,进一步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在推进杨浦创新发展再出发、加快“四高城区”建设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国家对动漫行业的扶持政策

国家对动漫行业的扶持政策为了扶持动画产业的发展,近两年来国家广电总局建立了17个国家影视动画产业基地,并拨出专项巨资用于扶持优秀动画原创产品生产、技术服务等。
中国文化部出台的《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近年来国产动漫产品的数量大幅增长,质量有所提高,一批动漫企业和动漫品牌崭露头角,中国动漫“走出去”步伐加快。
但同时,中国动漫产业的发展与旺盛的市场需求还不相适应,在原创能力、人才培养、技术开发、产业链整合、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
《意见》围绕积极扶持民族原创动漫提出四大举措:一是评选国家原创动漫大奖,奖励内容健康、艺术性强、创新度高、深受群众喜爱的原创动漫产品。
二是扶持原创动漫作品,每年评估、遴选出若干优秀原创漫画、网络动漫、手机动漫作品、动漫舞台剧进行重点扶持。
三是扶持原创动漫创作人才,每年扶持若干漫画、网络动漫、手机动漫、动漫舞台剧创作者。
四是推广原创动漫作品,以多种形式向社会特别是青少年推介优秀原创动漫作品。
努力增强国产动漫的原创制作能力、衍生产品开发设计能力,培育一批具有活力、专业性强的动漫企业和具有中国风格、国际影响的动漫形象、动漫品牌。
《意见》提出,积极推动动漫产品通过网络传播,丰富表现形式,拓展传播方式,推进传统动漫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条。
高度重视手机动漫产业的发展,将其作为中国动漫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提升动漫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突破口。
近年来政府相继出台多项关于扶植动漫产业的政策。
自06年起出台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减收所得税;进出口关税减免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国内采购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车船使用牌照税、房产税减免优惠政策;内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各地政府也相应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
(编辑:中国动漫-新浪微博:/ddltd)2008年度至2009年度郑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出台一系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海外高层人士创新创业,促进产业发展中介,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加快企业上市、企业挂牌交易,加快科技园区建设,对工业项目投资实行补贴,企业工商注册补贴,给予企业奖励激励,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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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2011年版)
第一条为了推动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提高动漫游戏企业及产品竞争力,根据《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结合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为原则,通过培育优秀动漫游戏企业和原创动漫游戏产品,进一步完善动漫游戏产业链,实现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动漫企业是指在上海注册登记并从事漫画、动画、手机动漫、网络动漫制作、动漫舞台剧制作演出、动漫软件开发、动漫衍生品研发设计的企业。
其中,从事电视动画(含手机电视动画、网络电视动画)制作的企业必须持有《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
本办法所称动漫产品是指2010年度开发制作的漫画、动画、动漫演出、网络动漫、手机动漫、动漫软件及动漫相关衍生品。
本办法所称网游企业是指在上海注册登记并从事网络游戏开发和运营服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网络游戏是指2010年度开发制作的由软件程序和信息数据构成,并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提供的游戏产品和服务。
第四条鼓励动漫企业从事原创动漫的开发制作,打造上海原创的动漫形象和品牌,推动上海的原创动漫产业发展。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原创动漫产品择优予以扶持和奖励:
(一)动漫出版物首印数在1万册(套)以上或总印数在2万册(套)以上,择优给予该产品著作权人一定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在本市备案公示(立项)并获得相应发行许可的电视动画片,凡在中央电视台、省级电视台黄金时段(17时至22时)播出的,按照以下标准择优给予奖励:1、二维电视动画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每分钟奖励600元,在省级电视台播出每分钟奖励400元。
2、三维电视动画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每分钟奖励1500元,在省级电视台播出每分钟奖励800 元。
收视率在中央电视台或省级电视台年度排名前10位的,将适度给予追加奖励。
同一动画作品在中央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均有播出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申请方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数据报告。
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推荐为优秀国产动画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评定为全国少儿节目精品及国产动画发展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给予适度配套奖励。
(三)动漫企业制作的动画电影上映一年内票房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择优给予该企业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网络、手机动漫(包括播出收入、产品授权收入)产品销售年收入15万元以上的,择优给予制作该产品的动漫企业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动漫企业制作的动漫作品获得国际知名动画节展或国际A类电影节主要奖项的,根据获奖等级一次性奖励20万至30万元。
同一影视动画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六)对平面及影视等形式动漫作品进行原创或改编的动漫舞台演出剧(节)目,单台演出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或年演出场次在110场以上的,择优给予
该剧(节)目制作机构(需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七)对尚处于开发制作阶段或已完成开发制作尚处于宣传推广阶段的优秀原创漫画作品、优秀动画作品(需提供剧本和样片),择优予以贷款贴息补贴或前期宣传补贴,其中,贴息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前期宣传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获得此项资助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
2、体现改革开放发展成果的;
3、与国外制作机构合作生产项目,出口前景良好的;
4、具有创意性、思想性、公益性的优秀原创动漫作品。
本款所指贷款贴息仅适用于通过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动漫作品;宣传推广补贴仅适用于已取得出版发行刊号的动漫作品出版物或具备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动画影视作品。
(八)鼓励动漫企业申报各类产业引导资金和发展基金,对获得国家级扶持的重点动漫企业和动漫项目,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扶持。
第五条鼓励游戏企业积极开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精神风貌的绿色网络游戏产品和严肃游戏产品,产品年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择优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六条鼓励动漫、游戏企业积极开发衍生产品,衍生产品年收益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择优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七条鼓励动漫、游戏企业积极出口原创动漫游戏作品版权和衍生产品。
对版权或衍生品出口收入达到20万元的动漫产品及版权或衍生品出口收入达到300万元的游戏产品,择优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八条鼓励动漫游戏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知名动漫游戏类会展活动,对参展企业的注册费、展位费、装展费等视情给予一定补贴。
第九条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动漫会展活动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第十条同一动漫游戏产品或项目在一年内只能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获得本办法的一次扶持或奖励。
已获得本市市级财政奖励或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从本资金中获得扶持或奖励。
第十一条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工作,符合本办法的企业均可向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提出申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负责组织专家小组对申报企业和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扶持名单并予以相关资金奖励。
各项目奖励额度根据当年度扶持奖励资金总额和项目申报情况等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负责解释。
具体申报和评审事宜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第十三条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奖励资金已纳入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评审范围,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将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制定的<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1号),对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奖励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