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宅综合验收备案程序

济南市住宅综合验收备案程序
济南市住宅综合验收备案程序

济南市综合验收备案程序

一、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公共服务设施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竣工核实证明:

(1)、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受理。

(2)申请材料:a、《竣工核实申请书》(网上下载);b、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的规划设计方案及项目总平面;c、建设项目附属道路、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平面图;d、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e、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所属房屋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及买卖双方承诺按规划用途使用的证明文件;f、道路和绿化等基础设施验收合格报告(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签署的验收合格文件);

g、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提交复印件,现场验原件,按顺序装订并加装封面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出具。

(2)、申请资料:a、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工程规划验收核定书及附件;d、施工许可证;e、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备案书;f、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g、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h、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款支付情况审核表;i、工程竣工结算备案;j、企业养老保障金结算审核表;k、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l、住宅工程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施工说明书》。

(3)、提交复印件,现场验原件,按顺序装订并加装封面

3、《住宅产业化技术落实情况核实证明》

(1)、未出台、暂不考虑

4、《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已办理完毕

二、济南市规划局

1、规划核实证

(1)、济南市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受理

(2)、申请材料:a、《规划核实申请表》一份;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一份);c、施工图备案证明;d、《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合格通知书》;e、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测量成果;f、规划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济南市市政公共事业局

1、开发项目排水许可证明;开发项目供水设施、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的验收合格证明。

(1)、行政审批大厅市政公共事业局窗口受理。

四、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1、《济南市前期物业管理竣工核实证明》

2、询问相关部门,需要物业公司开具相关证明。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

第一条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山东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各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建设、规划、市政公用、房管等有关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城建档案管理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单项竣工验收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相应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对符合条件,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出具相应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分期开发的项目,可以分期综合验收。

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开发项目是否按照建设条件意见书的要求进行建设;

2.开发项目是否按照审批确定的规划开发建设;

3.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是否按照规划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

4.单项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5.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是否落实;

6.前期物业管理是否落实;

7.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

8. 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

9.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验收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开发企业应在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持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到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查验材料、现场勘察等方式对项目综合验收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备案;审查不合格的,应将不合格内容书面通知验收单位和开发企业,待改正并验收合格后重新审查。

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应附有下列材料:

1.按照建设条件意见书的要求建设完毕的证明材料;

2.《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3.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按规划建设完毕的证明材料;

4.城市排水许可证明材料;

5.供水、供热、供电、煤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验收合格证明;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7.《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8.落实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

9.落实前期物业管理的证明材料;

10.物业质量保证金交纳证明;

11.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六条开发项目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七条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

第八条房屋登记部门在进行房屋登记时,应查验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查验《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凡未经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的项目,房屋登记部门不予受理。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延续、核定开发资质等级时,应以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作为开发经营业绩的认定依据。

第十条开发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期办理住宅小区综合验收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城市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办的由县级以上城市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处以开发项目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第十一条参加开发项目验收的单位和个人,对其出具的竣工验收结论负责。工作人员在验收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报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及控制要点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及控制要点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及控制要点 一、竣工验收所需必备的基本条件 二、排定验收计划 三、组织各专项验收工作流程及步骤 四、工程组织 五、竣工验收 六、竣工备案所需资料 一、竣工验收所需必备的基本条件 一实体、一证、一书、一资料、四个报告,五个认可文件、其他类资料共计14项内容: 一、竣工验收所需必备的基本条件 一实体: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一证: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证明)一书: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资料: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按51规程整理) 四个报告: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五个认可文件

1.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认可文件 2.环保部门出具环保监测的认可文件 3.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列入北京市城建档案馆接受范围的工程) 4.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认可文件 5.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一其他:其他文件:节能备案;竣工图;外立面照片等 竣工验收流程 流程名称:工程项目竣工流程 二、排定验收计划 项目验收计划(北京模板)

三、组织各专项验收工作流程及步骤 1、电梯验收:施工单位负责。 2、档案预验收:所需资料按51规程整理,详见附件。 三、组织各专项验收工作流程及步骤 3、节能验收:节能验收所需资料 1、《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2、《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报告》原件一份; 3、《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下同); 4、《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复印件一份;

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全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负责全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长清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住宅的种类、特点及物业服务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九条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采取包干制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县(市)、长清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执行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每年向社会公布。具体收费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明细表定稿版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明细 表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工程验收及竣备流程明细表 ---------------------------------------------------------------------------------------------------------- 一、竣工验收所需必备的基本条件 一实体、一证、一书、一资料、四个报告,五个认可文件,其他类资料共计14项内容: 一实体: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一证:建设单位结算情况说明 一书: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资料: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按51规程整理) 四个报告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五个认可文件 1.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认可文件 2.环保部门出具环保监测的认可文件 3.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列入北京市城建档案馆接受范 围的工程) 4.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认可文件 5..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其他:其他文件:节能备案;竣工图;外立面照片等

二、工程验收及竣备步骤 第一阶段(竣备前2月): 1、电梯验收 2、室内空气检测(环境检测) 3、水质、防雷检测 4、工程质量验收(工程实体四方验收) 第二阶段(竣备前2月):各专项验收 1、人防验收 2、消防验收备案(电检,消检,防火复试) 3、节能验收 4、环保验收:环评报告内容验收 5、规划验收 **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理论上讲无先后逻辑关系,可交叉完成。 第三阶段(竣备前1月): 1、档案预验收 第四阶段(竣备前5天): 1、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主要由甲方、监理、总包、设计、勘察五方参加,质监站自主决定是否到场。 第五阶段(竣工备案): 三、排定验收计划

济南购房新政策 2016年10月3日起施行

济南购房新政策2016年10月3日起施行 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6〕26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0月3日起,对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拥有3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暂停在本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下同)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部分区域限购一套住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本市市区以及三县一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二、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限购管理工作,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负责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限购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相关信息核查的配合工作。 三、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办理的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不动产登记、房改购房手续和二手房网上签约的住房套数为准。 四、限购期间,购房人在购买住房前,应提交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购房人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见附件1),并签署购房承诺。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主动向购房人告知住房限购政策,核验购房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在《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中签署承诺,并将初验合格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录入房地产信息系统,在系统中提交限购查询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购房人委托,携带购房人相关资料,到市房屋档案馆申请核实购房家庭住房情况。市房屋档案馆通过建委、房管、国土、公安、民政部门提供的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购房人相关信息后,将核实结果在系统中进行反馈。购房人相关资料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由市房屋档案馆留存。 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市房屋档案馆反馈结果办理合同网签,对不符合限购条件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知购房人。 六、购房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二手房买卖的,可参照前条办事流程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查询购房家庭拥有住房情况。对于符合购房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并将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复印件,以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等证明材料,提交市房屋档案馆留存。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1、桩基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桩基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B、桩基自评报告 C、桩基验收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基础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地基与基础验收记录表 b、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记录 c、基础自评报告 d、基础验收会议纪要 B、主体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主体验收记录表 b、主体分部验收记录 c、主体自评报告 d、主体验收会议纪要 D、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a、竣工验收记录 b、竣工自评报告 d、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E、各种核查要录(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b、屋面、有水房间楼地面灌水试验记录 c、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d、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e、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f、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g、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h、其它材料、构件核查要录 F、其它必备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记录 b、工程质量保修书 c、住宅质量保证书 d、住宅使用说明书 E、备案资料 a、市管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单(竣工验收后十天内盖完商砼站、墙改办、市场站、安全站、造价站章) 注:1、造价站的章为成本部协助完成。 2、市场站必须在室外道路、景观完成后才验收。 b、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c、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竣工验收资料合格后三天内) 3、监理单位所需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桩基评价报告 B、地基与基础评价报告 C、主体评价报告 D、竣工评价报告 4、建设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前期手续(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工程施工许可证

质量监督站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精)

监督站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二符合下列要求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报告(项目经理、总监执业印章、法人代表签章。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总监、单位公章。 3、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签章。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5、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6、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 7、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9、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10、初验整改通知单、整改报告。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 1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1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1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1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施工单位自评报告及监理评估报告。 16、拟申报优良工程意见。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17、甩项说明或报告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1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证明。 19、责任主体授权书及终身承诺书。 20、养老保障金缴纳确认证明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 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3.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 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

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 (20xx试行)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1439 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20xx试行)标准范本 In the collective, in order to make all behaviors ha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ll people abide by the unified norms, so that each group can play the highest role and create the maximum value. (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20xx 试行)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管理规范文件适合在集体中为使所有行为都有章可偱,所有人都共同遵守统一的规范,最终创造高效公平公开的的环境,使每个小组发挥的作用最高值与创造的价值最大化。文件可用word 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20xx 试行)有关的物业管理文本,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济政办发〔20xx〕26号第一条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贯彻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管理理念,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进一步提高...... 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 济政办发〔20xx〕26号 第一条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贯彻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管理

理念,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舒适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在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4层以上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和市南部山区。 第三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应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合规、保障安全、政府扶持的原则实施。住房保障(城市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操作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操作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 报验表》,并附加相应的竣工资料,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预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2、监理单位(总监)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及时组织预验收。 内容包括: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内容进行核查。 通过预验收后,施工单位编写《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及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汇齐附件报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竣工验收。附件包括: (1)《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编制《竣工验收通知单》,报质监站。 《竣工验收通知单》附件: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2)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 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4、质监站确认竣工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 录》,质监站开展同步监督。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6、建设单位在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持《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记录》报质监站存档;15个工作日内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到当地园林绿化局办理备案手续。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1、成立交工验收组织机构 如工程项目规模大,交工验收阶段仍有大量繁杂和琐碎的收尾工作和验收工作要做,这要求先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为此我们将成立交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为工程部、技术部、质量检测部、安全生产部、物资设备部、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 2、交工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 1)与业主、监理进行交工业务联系,制定交工计划,协商交工工作流程,申报交工项目,讨论交工验收过程中的特定事项和制定规章制度等工作。 2)组织清理施工遗留下来的未完项目。 3)组织各专业完成交工资料和技术文件的汇总整理,装订成册,向业主移交。 4)办理中间交工验收证书和资料签证手续。 3、交工验收步骤 1)准备:交工前,由交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施工图及其它有关资料对工程进行预验收,作一次彻底清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对所有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的整理,为工程交工创造条件。 2)提交竣工报告: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部向业主提交书面通知即竣工报告。在交工验收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程交工验收的各项工作。

3)竣工检查:由交工验收领导小组根据施工图纸、其它有关资料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会同业主、监理、总包进行技术检查,经双方确认合格后,即可签署竣工报告。 4)全面检查、收尾清理:交工验收领导小组应会同业主、监理、总包、设计院对工程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把影响生产或使用的问题进行整理,列出清单。凡是我们造成的施工遗留问题,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力,限期整改处理完毕。 5)办理交工手续:以上工作完成后,即请业主签署交工验收证书,但竣工日期以通过业主初步验收日期为准。工程正式交付生产使用。此时,工程的营运、警卫工作也全部移交业主和现场保卫部门负责。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最新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名称:靖州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网工程第四标段建设单位:靖州县建设局 湖南省建设厅制 年月日

目录 1、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备2004-1)…………………………(页)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004-2)………………………………………(页)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备2004-3)………………………………………(页) 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备2004-4)……………………………(页) 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备2004-5)…………………………………(页) 6、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备2004-6)………………………………(页) 7、商品房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备2004-7)…………………………(页) 8、商品房屋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备2004-8)…………………………(页) 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施2004-1)………………(页) 1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施2004-4)………(页) 11、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 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施2004-3)……………………………………(页) 12、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检查记录(施2004-14)……………………(页) 13、桩基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10)………………………………………(页) 14、地基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9)……………………………………(页) 15、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6)………………………(页) 16、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7)………………………………(页) 17、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定书(湘安监统编2004-1)……………(页) 1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监2004-6)………………………………(页) 19、施工许可证……………………………………………………………(页) 2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页) 21、公安消防、规划和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或准许使用文件………………………………………………………(页)22、建筑节能、室内环境检测报告………………………………………(页)13、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页)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备案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备案资料目录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工程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施工单位进行自评,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单位完成上述1、2、3条工作后,验收前3日内将综合验收参加的单位及时间通知市建委综合科,并书面提出验收申请要求,验收时市建委综合科现场进行监督。经规划、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取得上述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建设单位填报工程竣前检查申报表,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竣前检查意见。建设单位已组织施工等单位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工程竣前检查质量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前检查,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通知建设单位按

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三、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分管质量经理)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3、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验收意见等(A4纸、打印)。该报告须有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备案所需文件整理齐全,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备案资料报市建设委员会综合科申请备案。 2、对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济南市住宅建设债券发行和认购办法.doc

济南市住宅建设债券发行和认购办法 发文单位:济南市人民政府 文号: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 发布日期:1993-3-21 执行日期:1993-3-21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条为筹集建房资金,加快住宅建设速度,根据《济南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济南市住宅建设债券由济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发行、使用和偿还,委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济南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以下简称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办理。 第三条本市五区范围内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新分配或者调整公有住房的,分房职工应一次性认购住房建设债券后,方可取得住房使用权,并按规定交纳租金。 民政部门确认的无工作单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孤老烈属和革命伤残、复员军人以及社会救济户新分配或者调整公有住房,以及互换公有住房户免予认购住宅建设债券。城市建设中的拆迁户按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经济特别困难的职工,经其所在单位核准和担保,可分期认购住宅建设债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首期认购额不得少于认购总额的50%。 第五条济南市住宅建设债券年利率为3.6%,不计复利,从认购之日起满五年后一次偿还本息。逾期不领取本息的,不另计息。 第六条认购住宅建设债券的额度按住房的建筑面积计算。钢混结构、砖混一等和砖木一等住房认购基数为每平方米35元;砖混二等和砖木二等住房认购基数为每平方米30元;砖木三等住房认购基数为每平方米20元;简易结构住房认购基数为每平方米15元。 住宅建设债券认购基数应当根据住房所在的地段等级进行增减调剂。一类地区增减系数为105%;二类地区增减系数为100%;三类地区增减系数为95%。地段等级按《济南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提租和补贴实施办法》中的附件二划分。 济南市住宅建设债券的认购基数如需调整,应由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总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 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加相应的竣工资料,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预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2、监理单位(总监)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及时组织预 验收。 内容包括: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内容进行核查。 通过预验收后,施工单位编写《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及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汇齐附件报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竣工验收。附件包括: (1)《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编制《竣工验收通知单》,报质监站。 《竣工验收通知单》附件: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2)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 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4、质监站确认竣工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 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监站开展同步监督。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6、建设单位在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持《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报质监站存档;15个工作日内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到当地园林绿化局办理备案手续。

济南市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

合同编号:济存量房字号 济南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卖人: 买受人: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制定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说明 1.本合同文本由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存量房屋买卖。“存量房屋买卖”是指已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权利人再行转让该房屋。 2.本合同文本签订之前,有关当事人应当出示必须由其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出卖人应告知买受人所售房屋、附属房屋及配套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屋权利受限制等情况。买受人应对出卖人出售的房屋具体状况予以充分了解。 3.本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全部条款,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为体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对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的内容,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各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买卖双方应当慎重选择资金的交割方式,为保护房屋交易的资金安全,可选择市房管部门提供的资金监管服务(咨询电话:82077114)。 7.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买卖双方应当如实申报交易价格,不得以低报、瞒报、漏报等方式逃税,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卖双方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10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方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的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形,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都市治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共分三时期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期、竣工验收时期和竣工备案时期。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时期 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样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3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终止,专门复杂的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能够依照“统一标准”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1.2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 出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觉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1.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山东省济南市商品房及住宅销售面积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山东省济南市商品房及住宅销售面积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序言 济南市商品房及住宅销售面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从商品房销售面积,住宅销售面积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济南市商品房及住宅销售面积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济南市商品房及住宅销售面积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济南市商品房及住宅销售面积情况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济南市商品房及住宅销售面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济南市商品房及住宅销售面积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济南市商品房及住宅销售面积情况现状 (1) 第二节济南市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标分析 (3) 一、济南市商品房销售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现状统计 (3) 三、济南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占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比重统计 (3) 四、济南市商品房销售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济南市商品房销售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济南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济南市住宅销售面积指标分析 (7) 一、济南市住宅销售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省住宅销售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济南市住宅销售面积占全省住宅销售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济南市住宅销售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济南市住宅销售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住宅销售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竣工验收备案表.docx

工程竣工备案时所提供文件目录 一、竣工验收通知书 二、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四、建设及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检查评估报告 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及功能试验资料 1、地质报告封面及结论; 2、探验槽记录、桩基检测报告、桩基验收记录;(原件) 3、地基基础结构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结构实体现场检验报告;( 原件 ) 4、砼、砂浆强度检测报告,砼强度评定汇总表; 5、预制构件结构性能试验报告; 6、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及检测报告,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及检测报告; 7、屋面淋水及卫生间、厨房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8、上水及采暖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9、上下水及采暖等塑料管材的试验报告; 10、排水管灌水、主干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11、电梯准运证、消防验收合格证; 12、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13、抽气道功能抽查记录; 14、外窗“三性”试验报告;

15、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八、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九、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商品住宅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工程用户签字表》 十一、竣工验收整改项目回复单 十二、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十三、建筑节能 注: l 、复印件加盖原件留存单位红印; 2、申报资料应按顺序打印目录、并注明页码; 3、以上资料在竣工验收后七日内装订成册一并送至建筑有形市场质监站窗口(市建设局二楼大厅)。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m 2 (万元)工程类别结构类型 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文号监督注册号 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部门 备案理由: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备案文件齐全。现报送备案。 建设单位(公章)负责人 报送时间:年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 01 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02 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3 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4 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05 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06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07 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08 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09 工程验收合格 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竣工验收目的和方式 建设项目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施工周期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 (一)竣工验收的目的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而形成的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的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和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的方式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的要求,以及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的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的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表1 不同阶段工程验收的特点

济南市新建住宅工程初装修验收管理规程

济南市新建住宅工程初装修验收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规范新建住宅工程初装修验收行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便于购房人进行再装修,有效避免因初装修相关预留做法不当造成再装修时产生质量问题及争议,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13)等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并可实行初装修验收的住宅工程。 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改安臵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民生工程,以及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的住宅工程,应当实行全装修,不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根据《山东省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5]151号)有关要求,提倡新建住宅工程实行全装修验收。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初装修验收,是指新建住宅工程分户门以内(以下简称“户内”)的部分项目,在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只完成初步装修后,即可组织竣工验收。 除本规程第三章所涉及的户内项目可进行初装修验收外,单位工程的其他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均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到位,不得进行初装修验收。 第五条实行初装修验收的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初装修项目的相关做法要求应当按照本规程第三章的规定执行。 初装修项目的质量验收标准应当按照本规程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实行初装修验收的住宅工程,初装修项目的具体做法和技术质量要求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予以确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事先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涉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变更,尚需报请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商品住宅及拆迁安臵住宅,应在房屋买卖合同或拆迁协议中载明初装修部分的交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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