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贿赂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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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贿赂管理办法

反贿赂管理办法

反贿赂管理办法反贿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本公司反贿赂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反贿赂的含义反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发生行为人赋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以达到某种不正当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送礼、支付佣金、请客、旅游、付款等行为。

第三章反贿赂的禁止本公司严禁以下行为,任何行为人不得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 行贿、受贿或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2. 向客户、供应商、代理商、中介机构、政府官员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或者接受财物或者其他优惠或者利益以促成或者影响其决策;3. 赋予客户、供应商、代理商、中介机构、政府官员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正当的回扣、折扣、承诺、福利等;4. 滥用职权,赋予自己或者他人不正当的利益;5. 以任何形式导致公司财务或者业务记录不许确或者虚假;6. 其他旨在影响或者扭曲市场行为的行为。

第四章防范措施本公司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防范为赢得业务而从事的行贿活动:1. 建立以诚信、公正、公平为核心的商业文化;2.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反贿赂意识和防范能力;3. 建立客户、供应商、代理商、中介机构的档案,保留相关行为记录及财务资料,对与该类第三方的业务往来进行审查和分析;4. 建立反贿赂风险评估模型,通过定期风险评估等方式确定反贿赂的重点、频率和范围;5. 建立严格的审批流程,禁止未经授权的培训、款待、礼品等活动和任何涉及成本的权力行使;6. 加强对公司财务数据的保护,防止财务数据被篡改或者泄露。

第五章违反反贿赂管理办法的后果1. 若员工发生违反反贿赂管理办法的行为,公司将依法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若公司传销员工,导致公司被有关机关作为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该员工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其他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章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反贿赂风险评估模型2. 反贿赂培训材料3. 反贿赂举报和申诉制度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反贿赂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 贿赂:指行贿人为了取得不正当的利益,赋予被行贿人或者其职务上的直接或者间接联系的人,用现金、商品、服务、股权等形式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

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

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公司员工在业务活动中发生贿赂行为,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保持公平竞争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

第三条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与外部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谈判、采购、销售等过程中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聘用的律师、会计师、中介机构等第三方涉及公司业务的个体或组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为公司谋取利益而进行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

第二章贿赂行为的定义第五条贿赂行为是指为谋取私利,向他人、组织或机构提供财物或其他利益,或者以其他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给予或收受财物、礼品、回扣、佣金、款待等。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当自觉抵制利用职权、职务之便行贿或受贿的行为,任何违反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三章反贿赂管理制度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所有业务活动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第九条公司应当制定相关政策、规章和程序,明确员工在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底线要求和行为规范。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反贿赂培训,提高员工的反贿赂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违反反贿赂管理制度的行为,确保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处理。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雇等。

第十三条对于涉嫌犯罪的员工,公司将依法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四条公司将员工遵守反贿赂管理制度的表现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于表现良好的员工给予相应的激励奖励。

第十五条对于违规行为频发或严重的员工,公司将对其进行绩效考核下调或取消激励奖励。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保留对本制度内容的修改、补充和调整权利。

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

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反贿赂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第三条公司反贿赂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依法合规、严肃查处;(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反贿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反贿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

第五条反贿赂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反贿赂宣传教育活动;(三)监督、检查公司反贿赂工作落实情况;(四)查处公司内部贿赂案件;(五)协调处理公司外部贿赂案件。

第六条各部门、子公司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反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反贿赂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反贿赂政策;(二)建立采购、销售、财务等业务流程的合规审查制度;(三)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反贿赂意识;(四)完善内部举报机制,鼓励员工举报贿赂行为。

第八条公司员工在业务活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接受、给予或索取贿赂;(二)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三)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四)不得参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四章查处与责任第九条公司对内部贿赂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一)警告、记过、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二)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条公司对外部贿赂行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宣传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定期开展反贿赂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反贿赂意识。

第十二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反贿赂培训,内容包括:(一)反贿赂法律法规;(二)公司反贿赂制度;(三)贿赂的危害;(四)如何抵制贿赂。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反贿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股份公司反舞弊、反贿赂与举报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反舞弊、反贿赂与举报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反贿赂与举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防治舞弊、贿赂行为,切实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信誉,强化公司治理舞弊、贿赂的长效预警机制,保障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高度重视所有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反舞弊、反贿赂管控,禁止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舞弊、贿赂行为,尤其禁止公司员工和相关人员,以及以公司名义或为公司利益开展业务的商业伙伴,通过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和交易对方的员工、代理以及其他可能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主体和个人,以实现获取竞争优势或其他不当利益的目的。

公司同样禁止向公司内部实施的反向贿赂行为。

第三条反舞弊、反贿赂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员工的职业行为,以增强全员合规意识和履行合规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反舞弊、反贿赂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自律和勤勉敬业的良好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并有效预防和处置潜在的合规风险,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四条反舞弊、反贿赂的合规要求为:公司在从事商业活动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专业、透明、诚信、公平的原则,并致力于建立健全反舞弊、反贿赂的合规体系,实施和执行有效的管控制度,打击一切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舞弊、贿赂行为。

公司及其员工均应严格约束各自的经营管理行为和职务行为,确保行为符合以下要求:(一)遵守国家有关反舞弊、反贿赂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二)符合高标准的商业道德,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三)禁止为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向国家工作人员、商业伙伴的员工或代表、代理,以及其他影响交易的人直接或间接地提供贿赂,或承诺、参与或者授权提供贿赂;(四)禁止直接或间接地索要、获取、同意获取或收受贿赂;(五)禁止实施达成贿赂的中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介绍、交付、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协助达成贿赂;(六)禁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舞弊行为和其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公司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办法

公司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办法

公司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

1.2 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廉洁自律机制,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1.3 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反贿赂政策2.1 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给予或收受现金、物品、服务或其他利益,以影响业务决策或获取不正当利益。

2.2 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利用公司的名义或资源进行非法活动。

2.3 公司应建立透明的薪酬和奖励制度,确保员工的工作表现与其报酬相符,避免因薪酬不合理导致员工寻求非法途径获取利益。

2.4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员工了解贿赂的危害性和公司对贿赂的零容忍态度。

三、反贿赂措施3.1 公司应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客户、供应商等通过正当途径举报贿赂行为,并对举报人给予保护。

3.2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3.3 公司应与客户、供应商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贿赂行为的发生。

3.4 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发票、报销等财务事项的审核,防止利用公司资源进行非法活动。

四、违规处理4.1 公司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解雇等处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2 公司对涉及贿赂的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将立即终止合作,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3 公司对举报贿赂行为的员工,将给予奖励和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5.1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反腐败反贿赂控制程序规定

反腐败反贿赂控制程序规定

反腐败反贿赂控制程序规定反腐败反贿赂控制程序是指在企业、机构和组织中制定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旨在防止和解决腐败、贿赂等不道德、违法行为,保障企业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下面,我们将就此为您介绍具体的反腐败反贿赂控制程序规定,希望帮助企业、机构和组织更好地建立健全的反腐败反贿赂机制。

一、规范员工行为1.制定《道德准则》,明确员工应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2.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员工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地开展工作;3.禁止企业和员工向政府官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4.避免与供应商、客户和其他与企业有商业关系的人员建立不良关系,以避免涉及贿赂、回扣等行为。

二、加强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活动合法、规范、透明;2.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法行为;3.对涉及腐败、贿赂等违法行为的员工,严肃追究其责任,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4.加强信息管理,确保企业和组织的财务和业务信息准确、完整、及时地记录和报告。

三、规范业务活动1.制定并执行《供应商行为准则》,对与供应商间的业务往来进行监管和规范;2.拒绝向政府官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3.遵守贸易条款、商业合约等法律法规,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营造企业文化1.通过宣传教育等形式,建立廉洁文化,教育员工懂得正确的价值观;2.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防止行业垄断、恶性竞争等不正当商业活动;3.提高员工质量,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企业和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都由懂业务、懂规则甚至懂法律的专业人员来担任。

以上是反腐败反贿赂控制程序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促进企业和组织的规范化发展,建立清廉、公正的经营文化,维护行业的良性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企业、机构和组织应该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管理措施,营造健康、正能量的企业文化。

商业贿赂管理规定(3篇)

商业贿赂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贿赂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影响交易结果,向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商业贿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商业贿赂举报、查处、防范和宣传教育制度。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举报。

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反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商业贿赂行为认定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商业贿赂:(一)给予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财物、回扣、手续费等不正当利益;(二)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教育等不正当利益;(三)以降低产品或者服务价格、提供免费产品或者服务等方式,变相给予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不正当利益;(四)采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手段,误导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使其获得不正当利益;(五)通过行贿、受贿等方式,影响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决策,使其选择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六)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八条以下情形不属于商业贿赂:(一)合法的佣金、折扣、优惠等价格策略;(二)企业内部合法的奖励、激励措施;(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商业贿赂查处第九条各级反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负责商业贿赂的查处工作。

第十条对涉嫌商业贿赂的,反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并采取以下措施:(一)询问当事人;(二)查阅、复制、封存相关资料;(三)对涉案财物进行扣押、查封;(四)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五)其他必要措施。

第十一条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反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审查,依法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反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反商业贿赂管理规定

反商业贿赂管理规定

XXXXXX有限公司 管理细则 文件编号 XXXX章号 XX 标题 反商业贿赂管理规定 版本号 2012 更改号 00 节号 ―― 标题 ―― 共3页 第1页1 目的为扎实推进商业活动中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加强企业内控和监督机制,做到诚实守信经营,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依法办事,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停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2.1 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委外加工、设施工程、贸易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财务管理、质量监督等所有经济活动过程中重要部位、重要环节的人、财、物的管理和监督。

2.2 所有与公司有业务、经济往来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管制范围内。

3 定义3.1 关联单位:指与本公司有业务、经济往来的相关单位。

3.2 商业贿赂:指公司员工与关联单位为获取合作及合作利益,所给予的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回扣、物质上的馈赠、服务、色情贿赂、旅游等其他形式的好处。

但以下不属于商业贿赂:a) 基于商业礼仪、赠送市场价为100元以下的小礼品、地方特产;b)基于商业接待礼仪,提供工作餐、住宿、交通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工作方便;c)经双方总经理批准,双方指派人员,因业务需要而参加关联单位举行的餐会,但餐会后无其他任何性质的娱乐活动。

3.3 关系人:指公司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

4 管理程序4.1 本规定着重以预防和员工廉洁自律为主,对违反的将依本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2 人事部应就本规定内容在新员工入职前安排其进行学习,形成书面的培训记录,并由每位新员工确认签字后交人事部存档。

4.3 公司员工在职期间应廉洁自律,应做到:a)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和本公司制定的所有廉洁自律相关管理规定,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文件编号 XXXX XXXXXX有限公司 管理细则版本号 2012 更改号 00 章号 XX 标题 反商业贿赂管理规定 共3页 第2页 节号 ―― 标题 ――b)决不直接或间接向关联单位或本公司员工或其关系人索贿及发生其它不正当行为;c) 应对自己所负责保管、使用和接触的公司财产不会有任何贪污、挪用之行为;d) 如知悉本公司其他员工有违反本规定之行为,应向人事部经理或分管人事的副总经理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e) 如关联单位直接或间接向员工本人或其关系人及其指定人行贿,员工应向人事部经理或分管人事的副总经理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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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贿赂的管理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在公司推行反商业贿赂的规定
一、目的
为扎实推进商业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做到诚实守信,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强化制度监督,推进制度反腐,加强对易发多发腐败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治理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等)依法办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委外加工、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所有的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适用本规定。

2、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本规定管制范围内。

3、本规定为列明的其他有发生商业及经济往来活动的其他公司及人员。

三、管理程序
1、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人员实行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重要岗位人员个人向公司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唯有签署了此承诺书并取得相关授权后的公司职员才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协议。

2、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必须向我司签订一份《反商业贿赂协议》。

3、公司审计监察中心作为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2)依法行使审计监察的职责;
3)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与管理;
4)贯彻落实《反商业贿赂协议》与《廉洁自律承诺书》,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真实记录;
5)负责对公司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4、承诺人/公司应遵循以下责任:
1)严格履行在承诺书所承诺的内容;
2)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3)自觉接受预防商业贿赂监管部门(审计监察中心)的管理;
4)若违反承诺,服从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5、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公司审计监察中心与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沟通、互相配合。

1)人事招聘部门在招聘相关责任人员时,必须告知本规定,并让其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交审计监察部门后再办理入职手续。

2)所有与客户、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签订合同(协议)的人员(必须是已与公司审计监察中心签署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在合同、协议签订前有义务告知其公司相关反商业贿赂制度,在合同、协议签订时,必须同时让其签署《反商业贿赂协议》;未签订者,合同、协议审批部门不得审批通过,印章管理部门不得盖章,财务部门不得支付相关支出;
6、开展反贿赂/反腐败活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2)设立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

3)在落实反贿赂/反腐败的过程中,由公司管理部门到其它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预防商业贿赂的苗头,研究开展预防商业贿赂的对策和措施;4)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腐败行为和商业贿赂的特点、规律,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预防方面研究提出具体的对策和措施,及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7、及时处理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各部门在开展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中,对发现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公司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并将其执行《廉洁自律承诺书》的情况作为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9、公司审计监察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不履行重要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的行为进行处理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10、对公司重要岗位的人员违反本程序的,应当根据违反行为的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11、对与本公司经济活动往来的公司人员违反《反商业贿赂协议》的,坚决取消其供应商、服务商资格,构成商业贿赂(行贿)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2、公司鼓励员工及有业务来往的公司检举揭发腐败行为。

1)检举的受理、调查等各个环节,必须严格保密,严禁泄露检举人的姓名、部门、公司名称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者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检举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检举人,检举材料不得随意对外借阅。

2)对举报人员,公司给与不低于3000元的奖励,此奖励由审计监察中心填写领据,经董事长批准后直接从被查人所属单位的出纳处领取现金后支付给举报人,并记入被查单位的业绩考核内。

13、公司将根据《反商业贿赂协议》、《廉洁自律承诺书》及本规定,严惩在经济活动中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与业务往来单位。

1)对受贿人员,一经查实,收缴非法所得,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者,开除或移送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2)对有行贿行为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按《反贿赂协议》第七条、本规定第10条的规定处理;
3)对未遵守本规定第5条的相关责任让人,通报批评,收缴收受金额,交予对方,并处以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后果严重者,开除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公司反贿赂/反腐败负责部门:审计监察中心;
总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举报联系人:
举报电话:
手机:
举报电子邮箱:
传真:
15、本规定从2013年1月起开始实施。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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