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学分认定-计算机
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表

创新学分
以科技主管部门鉴定意见;专利证书、证明等为准
市级
4
校级
2
发明及专利
取得发明专利
6
创新学分
有用新型专利
4
外观设计专利
2
纵向课题
共青团工作课题、新苗人才计划、科研基金、SRIP等立项并结题
国家级
8
创新学分
根据申报材料确定
省部级
5
市厅级
3
校级
2
院级
1
横向课题
课题经费20万元及以上并结题
5
由科技处或者社科处提供证明
4
按“华夏创业奖励基金评定办法”评定等级;
每个创业团队限报5名。
获二等奖创业团队负责人、一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3
获三等奖创业团队负责人、二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2
其他创业团队负责人、获三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1
其他创业团队成员
0.5
校外创业实践
拿到地方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或者进入地方创业基地
2
有关证明
网上创业实践
网上商店获三钻或者相应等级
1
相应证明或者证书;
每个商店限报1名。
开办网上商店获1-2钻或者相应等级
0.5
创业获奖
省级以上
2
创业学分
相应证明或者证书
市级以上
1
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国家级获奖
3
相应证明或者证书
省级获奖
2
校级获奖
1
校级参与奖
0.5
人文素养提高
理论、人文与艺术类社团活动
在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与团委认可的一个社团中连续参加活动两学期以上,且参加一次以上大型演出、读书研讨活动或者取得其它标志性工作成果等。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根据学校《“四个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标准》文件精神,特制订电信学院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包括学生通过参加假期教学、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特长生培养、首席工人技术能手带徒、校园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取得的学分。
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10分,两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6分。
表1 三年制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表二、学分内容1、假期实践假期实践主要是指利用暑假期间,到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实习,了解企业对专业人才专业技术能力的要求、职业素质的要求和岗位设置情况。
或者利用暑假期间,对专业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企业发展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假期实践学习成果为在企业进行生产实习的实习报告,或者行业调研报告,行业调研报告调研企业不得少于8家。
假期教学结束后一学期开学2周内上交学习成果,根据学制不同,每次学分分别为1分或者2分,设封顶。
2、技能竞赛(1)技能竞赛学分认定细则电信学院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包括《大学生科技活动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浙工商教〔2007〕87号)所规定的技能竞赛活动和院级技能竞赛活动。
得分标准是:省级一等奖8分,省级二等奖6分,省级三等奖4分。
其他级别奖项得分以省级奖项为基准,国家级为2,省级为1,市级为0.8,校级为0.5,院级为0.25。
多人参加的竞赛每个人平均分配分数。
成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校级三等奖认定,成功参加市级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院级三等奖认定(竞赛级别按教务处备案级别执行)。
3、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指学生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开发活动,含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科技制作、申报各种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以结题通过为准,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或相关公告为准。
南方医科大学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

南方医科大学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及计算方法:(一)、学科竞赛类(文体类竞赛同此标准):在学科竞赛(含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不含校园文化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可分别获得8、7、6学分的创新学分;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可分别获得5、4、3学分的创新学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可分别获得3、2、1学分的创新学分;获学院级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1学分的创新学分,二、三等奖获0.5学分。
(二)、发表论文与交流论文类:凡以我校本科生名义发表文章的学生,按杂志级别及署名排序情况可获相应的创新学分。
学生参加教师主编(著)的学术专著、学术编著类、以全书正式出版、版权页署名(或“前言”内说明)为准,按执笔编(著)3万字以上、2万字以上、8千字以上三个等次,可分别获得4、3、2学分的创新学分。
(四)、科技成果类:省级以上科技发明进步奖可按级别获得相应创新学分。
持有国家专利局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学生,可分别获得8、6学分的创新学分。
小发明、小创造的实物,按参与情况获得相应学分。
(五)科研活动类: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在项目结题时,学生须持项目结题的证明材料到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省级以上项目可获得4学分的创新学分;不作为参加人员但从事部分科研活动,有教师认可的可获得0.5-1学分的创新学分;校级成果根据成果是否按时结题、是否发表文章等情况可获得0.5-2学分的创新学分。
(六)课外实验活动类:结合实验课程内容的扩展项目,主要得到指导教师的认可,获得相应学分。
(七)技能考试类:非外语专业的在校学生参加CET-4成绩优秀者或通过CET-6、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或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优秀者,非工科专业学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者,工科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
其他各类操作技术培训及各类资格证书类均可获相应学分。
学分按证书级别高低,起始分为1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创业教育是推进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
为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4个创新创业学分。
第二章认定范围第三条创新创业学分分为创新活动和创业活动两个模块,认定范围包括以下类别:(一)创新活动模块1.学科竞赛:指学生参加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权威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及由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相关奖项。
2.科学研究:指学生主持或参与学校发布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教师科研课题、学校或学院举办的各类科研活动并取得成果,或在国内外正式刊物或重大活动上发表的论文及艺术作品。
3.知识产权: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
4.技能证书:指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经考核后获得的各类技能证书。
5.科技文体竞赛:指学生参加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类竞赛项目,并获得证书或奖项。
6.人文素养:指参加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企业实习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务教育、社区服务活动等)、学术讲座、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获得相关成果等。
(二)创业活动模块1.创业竞赛:指参加国际、国内创业类竞赛活动。
2.创业项目:指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
3.创业实践:指学生自主创业,依法注册公司等实践活动。
4.创业活动:指学生参加创业沙龙、讲座等。
5.创业课程:指学生选修相关创业类课程。
第三章认定标准第四条创新活动模块的学分认定②所获奖项以相关徽章、奖杯、奖牌、证明、证书为准;③参赛学分只授予报名参赛并有成绩或提交作品,但未获奖的学生,参赛学分最多计2次。
第六条同一项目在同一学期内不累加得分,只记最高创新创业学分分值;同一项目跨学期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励,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创新创业学分,不重复计算。
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

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学术论文(单位:分/篇)SCI、EI收录,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刊发核心期刊省级以上正式期刊(不含增刊)学术论文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核心期刊以学校颁布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A类B类C类6 5 3 2 0.5发明创造(单位:分/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6 4 3创新竞赛(单位:分/项)国家级省部级校地级国家级省部级校地级一类竞赛一等奖8 6 2三类竞赛一等奖 4 2 1 二等奖 6 4 1 二等奖 2 1 0.5 三等奖 4 2 0.5 三等奖 1 0.5 0.2 优秀奖 2 1 - 优秀奖0.5 0.2 -二类竞赛一等奖 6 4 1四类竞赛一等奖 2 1 0.5 二等奖 4 2 0.5 二等奖 1 0.5 0.2 三等奖 2 1 - 三等奖0.5 0.2 - 优秀奖 1 0.5 - 优秀奖- - -说明:代表学校参加一、二、三类竞赛中省部级以上竞赛、未获奖项的学生,加0.2分/次。
成果转让(单位:分/项)经济或社会效益好,转让费2万元以上经济或社会效益较好,转让费1万元以上有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转让费5000元以上成果转让指学生设计的产品、软件等创造性产品得到实际应用、与有关单位签定技术成果转让合同、获得转让经费(以打入学校账户额为准),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并获得评审委员会认可的行为。
4 2 1其他自然、社会科学成果(单位:分/项)国家级省部级校地级学生做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并承担研究任务,结题或获奖成果署名前2位,自第3位起依次递减30%。
6 4 2学生创新课题成果(单位:分/课题)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的以实物成果结题一般论文或实验、调查报告结题按学术论文或发明创造赋分1-2 0.5备注:属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第1作者获80%的学分,第2、3及其他成员按50%、40%、30%计学分,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列入的其他成果,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参照本表执行。
奖励标准学术论文(单位:元/篇)SCI、EI收录核心期刊A类B类C类3000 1500 1000 600发明创造(单位:元/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3000 1500 1000创新竞赛(单位:元/项)国家级省部级校地级国家级省部级校地级一类竞赛一等奖20000 4000 800三类竞赛一等奖2000 1000 300 二等奖10000 2000 400 二等奖1000 500 100 三等奖5000 1000 200 三等奖500 300 - 优秀奖4000 500 / 优秀奖300 - -二类竞赛一等奖3000 1500 500四类竞赛一等奖1500 800 200 二等奖1500 1000 300 二等奖800 500 100 三等奖1000 500 100 三等奖300 200 - 优秀奖500 200 - 优秀奖- - -成果转让(单位:元/项)经济或社会效益好,转让费2万元以上经济或社会效益较好,转让费1万元以上有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转让费5000元以上成果转让指学生设计的产品、软件等创造性产品得到实际应用、与有关单位签定技术成果转让合同、获得转让经费(以打入学校账户额为准),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并获得评审委员会认可的行为。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实践、学术竞赛等活动,积累的学术和创新成果所获得的学分。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制定了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以学生作为主要参与者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辅助参与者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实验助手参与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数据分析助手参与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2. 创新实践:学生参与创新实践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学生参与创业实践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与志愿者服务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与文化艺术实践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3. 学术竞赛:学生参与学术竞赛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学生在国际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国家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省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校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应的科研项目、创新实践或学术竞赛后,需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报告、获奖证书等。
2. 导师评审:学生的申请材料将由导师进行评审。
导师将根据学生的实际参与程度、成果质量等因素进行评定,并填写评审表格。
3. 学院审核:学院将组织专门的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导师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将根据学校制定的认定标准,综合评估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成果,决定是否认定相应的学分。
4. 结果公示:学院将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期为X天。
学生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经核实后,学院将作出最终认定结果。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为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加快国内知名的生态性创业型大学的建设,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学生成才,保障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部门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创新创业训练、人文素质提高和职业技能培训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确认的学分。
根据创新创业学分的性质不同,分为科技创新类学分、人文素质类学分和职业技能类学分。
1.科技创新类学分。
包括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省新苗人才计划)、学术论文、专利、科研助手、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等,均可根据结题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认定科技创新类学分,该学分由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认定。
2.人文素质类学分。
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关社团活动、理论与人文类竞赛活动、群众性(非专业)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可根据活动过程或取得的成果获得人文素质类学分,该学分由学生处、团委、体军部负责认定.3.职业技能类学分。
学生参加学校或学校认可的机构组织的技能测试或各类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证等活动,取得相应成绩或证书,可获得职业技能类学分,该学分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负责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规则1.学生参加各类项目取得立项的级别和等级,是认定学分高低的重要依据。
项目的级别由组织单位级别决定,且必须以结题为认定学分的依据。
2.集体奖项中,每一位参与学生获得的学分均计满分。
论文、项目、作品、专利类等集体成果,参与学生根据项目不同分别计分。
3.同一项目成果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成果原则,不重复认定.4. 创新创业学分的成绩按获得的总学分进行转换来记载。
学生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多于或等于10学分的,成绩记载为“100",学分记载为4学分;多于4学分而少于10学分的,成绩记载为“90",学分记载为4学分;等于4学分的,成绩记载为“85",学分记载为4学分;少于4学分的,成绩记载为“0",学分记载为实际获得的学分.三、学分认定的程序1。
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为全面推进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进程,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创新品质、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结合我校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概念界定和要求创新学分是指普通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理论学习和能力培养,在学科与技能竞赛、科学研究、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团活动、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考取专业资格证书及文体比赛等领域开展的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后获取的学分。
为规范创新学分的管理,学校将学生取得创新学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创新学分是在校本科生必修学分,每位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满3个创新学分,如未修满规定学分,将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二、授予范围(一)学科与技能竞赛学科与技能竞赛分为A、B、C、D四大类别:A类为国家部委及其所属司、局主办的单项学科与技能竞赛决赛;B类为省级政府所属正厅级主管部门、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举办的单项学科与技能竞赛决赛,或参加国家级比赛的省级选拔赛;C类为省级行业学会举办的单项学科与技能竞赛决赛,或参加国家级比赛的省级选拔赛;D类指以学校名义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与技能竞赛,或省级以上学科与技能竞赛的校内选拔赛。
(二)科研活动主要包括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参与科研著作、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三)专利发明指获得国家专利局专利授权的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证书。
(四)创新型实验(设计)主要指学生独立进行或参与进行的设计型、研究型实验(设计)等。
(五)社团活动主要指以学校团委名义举办的各种学术文化社团活动,包括读书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网页制作、讲课比赛、辩论赛和书画大赛等。
(六)文体活动竞赛主要指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级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竞赛活动等。
(七)技能证书主要包括计算机等级、外语等级证书,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所获得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
关于加创新学分的事项
附件3:科研活动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定细则一、科研活动类创新与技能实践活动包括本人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承担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聆听学术报告等。
二、学生独立或合作承担的科研课题研究,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颁发的文件或项目合同书、项目结题证书等为依据,并按以下标准认定学分:1.国家级课题:14学分。
2.省部级课题:10学分。
3.校(市)级及横向课题:6学分。
三、学生作为参与人参加教师承担的课题研究活动,要以文件或课题合同书、项目结题证书等为依据,并根据项目级别确定学生获得的学分,具体认定标准为:1.国家级课题:4学分。
2.省部级课题:2学分。
3.校(市)级及横向课题:1学分。
四、学生不是教师承担课题研究的参与人,但实际参与课题的研究活动,并做出一定贡献的,以课题负责人出具的承担科研工作任务材料、本人参与科研工作的总结报告或文献综述等成果(不少于1500字)为依据,按1学分的标准确定学分。
五、学校设立面向学生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学生通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学校批准而承担基金计划项目,学校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学生承担的基金计划项目,凡已结题的项目按以下标准认定学分:A类项目:项目主持人:3学分,参与人:1学分。
B类项目:项目主持人:2学分,参与人:1学分。
C类项目:项目主持人:1学分,参与人:0.5学分。
六、学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1.学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是指学生经过参加国内外有关学术会议而进行的学术活动。
学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须经二级学院批准、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备案后,方能作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认定范围。
2.学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以经二级学院主管院长批准认定的会议组织者的邀请函或会议通知为依据。
3.申报创新与技能学分时须提供学术交流会议邀请函、主管院长批准意见、本人参加会议总结报告或小论文(不少于2000字)等材料。
4.学生参加学术会议每次按1学分标准记载创新与技能学分。
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附件1:兰州理工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通过修读创新学分课程,参加开放实验,参加学校认定的创新项目并经过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创新教育学分分为创新学分课程学分、开放实验学分和创新项目学分三类。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修满教学计划要求的理论与实践学分外,还必须取得2学分创新教育学分,否则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2学分的创新教育学分可由任意一类学分构成,也可由三类学分累加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兰州理工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务处、科技处、团委、实验室管理处、产业处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主要负责创新教育方案、政策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审议和决策。
教务处主要负责创新教育方案的规划、设计,创新教育学分项目和类别的认定审批,创新学分课程的发布管理与学分认定及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维护与管理。
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开放实验项目的组织、管理、学生实验成绩认定与报送等工作。
团委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集中性“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及成绩报送等工作。
科技处主要负责各类学术报告、学术讲座的规划、统筹管理、信息发布及学术报告类学分的认定工作。
各学院成立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小组,负责各类创新项目成绩报送及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三章创新教育学分的认定标准第五条创新学分课程学分。
创新学分课程指为本科生开设“研究与创新”类型的课程,旨在传授学生创新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创新学分课程均为20学时,计1学分。
创新学分课程纳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学生选课后,相关学院进行开课、考核、上报成绩等工作。
对参加创新学分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计1个创新教育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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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第三届SRTP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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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建 曾燕 王皓 李辉 周宁 熊升龙 李智 陈飞 刘禄昌 佘旺明 崔园 文涛 蔡磊 施晴红 胡巧 吴玉 周安江 谢哲源 傅强 胡陈辉 李焘 郝高健 陈琦 张驹强 谢龙翔 张晨 贺涛 高榕 宋天敏 李鹏远 宋来璞 王磊 张松 杨蕾 冯中飞 罗怀西 杨显川 林怡 洪晓路 刘润 袁银川 杨淼森 王寿辉 王斌 李果 刘中荣 周雨涵 翟一鸣 陈丽颖 底晔佳 李乔 杨宸 张晓龙 朱潇
1675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76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77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78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79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80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81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82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83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84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85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86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87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88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89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90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91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92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93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94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95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96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97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98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699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700 第三届SRTP延期 计算机 1701 美国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02 美国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03 美国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04 美国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05 美国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06 美国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07 美国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08 美国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09 美国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10 美国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1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12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13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14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15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16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17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18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19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20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2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22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23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24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25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26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计算机 1727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计算机 1728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计算机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2012-2013学年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
序号 1575 1576 1577 1578 1579 1580 1581 1582 1583 1584 1585 1586 1587 1588 1589 1590 1591 1592 1593 1594 1595 1596 1597 1598 1599 1600 1601 1602 1603 1604 1605 1606 1607 1608 1609 1610 1611 1612 1613 1614 1615 1616 1617 1618 1619 1620 竞赛名称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第三届SRTP 学院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计算机 姓名 代朋纹 何栋 陈小青 刘清伟 段浪军 何振 黄昕炜 乔保学 易子琪 何璐 郝冬 许庆翌 胡道旭 谢情 杨俊 傅清清 王宇晓 冯元为 何斌 张彬 郭俊 王小均 王晓楠 徐彬华 余浩 夏振宇 张福海 李星 戴杰 田晨飞 钟刊 余华东 方临江 刘锐 杨传华 杨萌 程秋霖 叶永林 杨藤 杨博睿 何益民 陈新光 李智成 程振兴 李立攀 孟凡力 学号 20105437 20105441 20105457 20095447 20095440 20095443 20095406 20095416 20095402 20095528 20095558 20095572 20095349 20095359 20095362 20095611 20095617 20095625 20095405 20095423 20095376 20095358 20095357 20095360 20095574 20095570 20095575 20095351 20095346 20095355 20095487 20095484 20095469 20095478 20095482 20095514 20095623 20095638 20095636 20095635 20095626 20095588 20095595 20095374 20095380 20095386 获奖等级 优秀项目二 等奖 优秀项目二 等奖 优秀项目二 等奖 优秀项目一 等奖 优秀项目一 等奖 优秀项目一 等奖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同意结题 学分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分数 良 良 良 优秀 优秀 优秀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是否认定 创新学分 (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