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空间规划中水治理思路的转变与管理体系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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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可持续居住区的水系统设计与管理

荷兰可持续居住区的水系统设计与管理

荷兰可持续居住区的水系统设计与管理
周正楠
【期刊名称】《世界建筑》
【年(卷),期】2013(000)005
【摘要】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城市发展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水问题”.增强城市的水量调蓄能力和水质保持能力.成为当前荷兰可持续居住区的水系统设计和管理需要实现的重要目标.本文通过对荷兰较为典型的可持续居住区案例进行分析.归纳出其在水系统设计和管理上的相关策略.分别是:雨水的“滞留-存蓄-排教”模式.分质排水与水质保持、城市地表水系的一体化管理并探讨居住区空间形态的规划设计与解决这些“水问题”的关联.
【总页数】4页(P114-117)
【作者】周正楠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借鉴荷兰可持续建筑发展经验——荷兰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与管理(可持续建筑篇) [J], 王建清
2.煤矿回采工作面排水系统设计与管理 [J], 马志强
3.防止纯化水系统污染的设计与管理 [J], 于泳;钱玲
4.纯化水系统防止污染的设计与管理 [J], 于泳;钱玲
5.探讨日照分析技术在居住区规划设计与管理中的应用 [J], 万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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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及启示

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及启示

荷兰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国土面积为4.19万平方公里,土地利用结构中农地占60%,水域占18%,建成区占12%。

荷兰是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欧洲农业强国。

同时在城市快速发展中仍然拥有优美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空间,因此其空间规划享有国际声誉。

分析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对构建我国空间规划体系,实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目标具有借鉴意义。

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空间规划体系通常由法律、行政区划和运行体系构成。

荷兰国家空间规划运行体系与三级行政建制一致:国家和省级编制结构远景规划,属于战略性非法定规划;市级编制两层规划,上层是结构远景规划,一个市或几个市联合编制;下层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总体看,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过程主要有3个阶段:源于住宅需求的空间规划体系雏形(1941年~1965年)。

荷兰历经第一次技术革命引致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加上大型基础建设加速了城镇空间的集聚,导致城市中心住宅环境简陋,而富裕阶层搬迁至城市外围带来城市蔓延。

因此,1901年制定了《住宅法》,提出了发展公共住宅与城市规划的框架。

规定人口1万以上或过去5年中人口增加了20%及以上的城市需要编制城市发展规划,旨在规范私人的建设项目开发活动。

到20世纪20年代,城市规划扩展到乡村领域。

在此基础上,1941年成立重建与公共住房部国家规划局,开始尝试空间规划编制。

1956年《空间规划法》草案送交国会,1965年正式生效实施,标志着荷兰空间规划迈入新阶段。

集权主导的垂直型等级体系(1965年~2008年)。

1965年的《空间规划法》奠定了荷兰规划体系制度基础。

按照这一体系,中央政府编制了第2次~第5次国家空间政策,分别是1966年“组团式分散”理念的政策文件、1973年“新城式分散”理念的政策文件、1988年“紧凑城市”为理念的国家结构规划、1996年~2006年“城市网络”理念下,实现竞争力、活力、安全和保护为目标的国家规划战略。

荷兰水行业的管理

荷兰水行业的管理

荷兰水行业的管理荷兰位于欧洲西部,西、北两面濒北海,东临德国,南接比利时。

荷兰从南到北长约300 km,从东到西宽约200 km,总面积为41526 km2,稍大于比利时,为德国的 1/9。

有限的国土面积内,至少80%(34 000 km2)为水、陆纵横交错的地形、地貌。

西欧的三大河流--莱茵河、马斯河、斯海尔德河均在荷兰境内入海。

荷兰许多区域(主要为西部和北部)地面标高低于海平面,其面积约占全荷兰总面积的1/3;最低点位于港口城市鹿特丹附近,低于海平面6.7 m。

如果没有众多沙丘和堤坝的阻挡,约50%国土面积会常遭水淹, 60%的人口要因此遭殃。

荷兰犹如一幅天然的水画。

一部荷兰史就是荷兰人持续不断与水作抗争的奋斗史。

荷兰人在与水进行长期斗争与和平共处的过程中积累了宝贵而又丰富的经验,并被世界各国普遍称赞和借鉴。

近代,荷兰的治水经验已从单一的水利防洪概念扩展为水利、环保、生态并重这样一种多层次理念。

本文介绍荷兰水管理体制以及作为负责管水的水务局职能与工作方式。

1 水务局--荷兰最古老的组织形式历史上,荷兰人为了治水,在中世纪(约13世纪)便在小范围的水域管辖区的基础上自发形成了管水的合作组织--水务所,这便是荷兰最早的民主管理形式(远早于皇室与议会)。

早年成立水务所是为了对各个水域管辖区内的水进行控制和有序管理。

那时,将内陆积水排向外海是每一位荷兰人都感兴趣的事情,于是他们在各水域管辖区内推举有威信的地主或业主组成管理委员会(管委会),负责管辖区内的排水事务。

到1850年,全荷兰合作形式的水务所已发展到3 500个。

然而,龙多也有不治水的时候,主要表现在各个水域管辖区各自为政、彼此之间的协调性较差。

因此,合并较小的水务所,代之以在大范围水域管辖区内组建较大规模水务局十分必要。

20世纪50年代前,水务局已被合并为 2500 个。

1953年2月1 日发生在荷兰西南部那场毁灭性的海水入侵灾害,使荷兰人充分意识到进一步合并水务局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荷兰水污染防治的理念和措施

荷兰水污染防治的理念和措施

荷兰水污染防治的理念和措施温鸿安1,马汝轩2(1.北京市第三中学,北京100034;2.华北水利电力大学水利学院,河南郑州450046)[摘要]文章介绍了荷兰水污染防治的发展历程,主要对相关的法律体系、管理体制和防治措施进行了分析,对我国水污染防治、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管理体制;措施;荷兰[中图分类号]X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0624(2018)01—0068—021基本情况荷兰地处莱茵河、爱塞河和斯赫德河3条河流入海口,是一个土地低洼、人口稠密,受洪、涝、海潮危害严重的国家,1/3的国土低于海平面。

为抵御洪水和预防侵蚀,自中世纪以来,荷兰人一直不断修筑堤坝、围海造田。

在此过程中,积累了湖泊、河流、咸水河口及大海等各类水系治理的宝贵经验:建设了较为完善的水利工程系统,运行监控、监测系统,制定了比较完备的法律,形成了较先进的水利管理体制,在供水、航运、灌溉排水、防洪除涝、水污染防治方面的理念和经验居于欧洲领先地位。

由于水资源对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荷兰将水资源的可用性和水污染防治视为综合治水中的重要问题。

文章仅就荷兰的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分析。

2水污染历程荷兰的水污染主要经历了水污染、水污染处理、面源控制、水修复等4个阶段,也走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路。

20世纪70年代流经荷兰的4条河流全部受到污染,最严重时,莱茵河内鱼虾绝迹。

法国人到荷兰旅游都自带饮用水,荷兰人只能饮用发酵后的啤酒,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的问题,当时荷兰人招待客人最好的食品是洁净的饮用水。

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欧洲各国本着谁污染、谁出钱治理的基本原则,签署了《环境公约》,水环境恶化的势头得以控制,水环境逐步改善。

目前,荷兰每年用于水治理方面的投入大概为50亿欧元,其中水质处理费用占65%,调水占19%,防洪占16%。

3水污染防治基础体系3.1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形成为防治水污染,荷兰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污水管理和控制的法律。

欧洲城市规划与可持续水资源管理研究

欧洲城市规划与可持续水资源管理研究

欧洲城市规划与可持续水资源管理研究近年来,随着人口快速增长和城市化的加快,欧洲城市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水资源挑战。

如何在城市规划中合理配置和管理水资源,成为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欧洲城市规划和可持续水资源管理两个角度探讨这一问题。

首先,欧洲城市规划始终将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核心原则。

在城市规划中,注重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已成为不可忽视的任务。

一方面,欧洲的城市规划旨在建设生态友好的城市,通过绿化和建设人工湖泊等手段,增加城市的水资源供给。

例如,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市通过修建人工湖泊和规划明渠,有效解决了城市雨水排放问题,并将城市水资源合理利用,用于公园景观绿地的灌溉和供水。

另一方面,欧洲的城市规划也重视提高城市自给水能力,减少对外部水资源的依赖。

为此,一些欧洲城市采用雨水收集系统,将雨水储存起来供后续使用。

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对地下水资源的开采压力,还可以优化城市水资源的分配。

其次,在可持续水资源管理方面,欧洲城市积极推行一系列措施。

首先,建立了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欧洲各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水资源管理的法规和政策,从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到水资源循环利用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

这些制度为城市提供了清晰的指导和管理框架。

其次,欧洲城市大力推行水资源节约和分配优化。

在城市用水管理中,欧洲城市积极鼓励居民和企业降低用水量,并通过水价调节等手段引导合理用水。

此外,欧洲城市还通过建设水资源循环利用系统,提高城市水资源的可利用程度。

例如,一些城市利用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将废水经过处理后再次用于工业生产或农田灌溉,实现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然而,欧洲城市规划和可持续水资源管理依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用水需求不断增加。

尽管城市在提高用水效率和节约用水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水资源浪费现象。

宣传教育和技术创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

其次,一些欧洲城市地下水资源受到了过度开采的威胁。

荷兰水务管理及启示

荷兰水务管理及启示

第14卷第4期2003年12月西 北 水 资 源 与 水 工 程N or thwest W ater Resour ces & Water Engineer ingV o l.14No.4Dec.,2003 荷兰水务管理及启示Netherlandish water affairs management and apocalypse for China莫孝翠1,关凯2,杨开1(1.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2.武汉自来水公司,湖北武汉430072)摘 要:首先介绍了荷兰的概况,概述了荷兰的水务管理,其中包括水务管理机构、水量管理、水质管理、防洪护堤、资金来源,最后给出了对我国水管理的四点启示。

关键词:水务管理;水务改革;荷兰中图分类号:T V21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858(2003)04-0051-03MO Xiao-cui1,GUAN Kai2,YANG Kai1(1.S chool of Civil and A r chitectur al E ngineering,W uhan U niver sity,W uhan,H ubei430072,China; 2.W uhan W aterGr oup Comp any L td,W uhan,H ubei430072,China) Abstract:The outline o f N ether lands is intro duced first in this paper.Then water affairs manag ement is summarized,including water affairs m anagement institute,w ater quantity manag em ent,w ater qual-ity m anagement,preventing flood and protecting bank,the source of investment.At last,four apoca-lypses fo r w ater management of China are presented.Key words:w ater affairs manag ement;w ater affairs r eform;Netherlands1 荷兰概况荷兰位于欧洲的西部,国土面积4.1万km2,人口1500多万,属于温带海洋性气候,年降水量600~800mm,年内分布均匀。

在中国和荷兰,两国的水资源管理有哪些不同?荷兰的闸门技术和中国的治水策略有何异同?

在中国和荷兰,两国的水资源管理有哪些不同?荷兰的闸门技术和中国的治水策略有何异同?

在中国和荷兰,两国的水资源管理有哪些不同?荷兰的闸门技术和中国的治水策略有何异同?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大规模工业化的不断发展,水资源管理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各国急于寻找更有效的方法来应对水资源的限制和管理。

在这一领域中,中国和荷兰都拥有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管理模式,值得深度挖掘和比较。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两国的水资源管理和闸门技术。

一、水资源管理的不同之处在水资源管理方面,中国和荷兰存在较大的差异。

荷兰的水资源管理主要集中在水文学、地理信息系统、交通和管理四个核心方面。

这个国家防洪是国家级的政策,因为国家60% 的土地处于海平面以下,荷兰有必要对抗大海。

荷兰制定了包括大型排水系统在内的多个防洪结构,还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为更优化清洁能源开发提供了基础条件。

中国的水资源管理包括雨水收集、节水措施和水资源保护,这主要集中在控制水污染、预防水灾和保护水源方面。

作为一个内陆国家,中国的水资源比荷兰更加珍贵,所以专注于地下水的保护和开发,同时也加强了水文学和水资源评估方面的研究。

二、荷兰的闸门技术荷兰作为水国,拥有许多先进的闸门技术,其中最著名的是双门式调节闸,这种闸门在水流量变化的情况下可以自动调节闸门的角度和高度,以保持水压的平衡。

此外,荷兰还发明了自动液压调节系统,可以通过检测水位变化来调整闸门的闸槽高度,从而有效地防止洪水的发生。

荷兰的闸门技术在世界闸门技术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以德肯斯闸为例,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可以开启和关闭的闸门,可以控制整个德肯斯-鹿特丹海上运输通道的水位,保证整个区域防洪的安全和航道的畅通。

三、中国的治水策略毫无疑问,中国的治水策略更多的侧重于研究河流的结构和管理。

自古以来,中国就经历过许多次水灾,如何控制河流,改善水环境成为中国一直以来探索的重点。

中国采用的一种治水方法就是河流防护林的制度。

它不仅可以原生态地控制水土流失,同时也可以促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改善。

荷兰空间规划中水治理思路的转变与管理体系探究

荷兰空间规划中水治理思路的转变与管理体系探究

荷兰空间规划中水治理思路的转变与管理体系探究荷兰位于欧洲西部莱茵河、马斯河、斯海尔德河交汇的三角洲平原,水资源既带来了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机会与动力,也隐藏着洪水干旱、淡水短缺、土地沉降、海水倒灌等灾害。

荷兰在20世纪经历了三次大型洪水,在灾后应对中形成了从早期工程干预到综合生态措施的转变。

荷兰城镇伴水而生、以水为用又与洪相斗,经历了以工程手段拦坝蓄水进行土地开发,兴建运河进行交通运输,到通过“三角洲工程”提高堤防标准,更新城镇滨水区,再到以“水土整合”的生态措施调节城镇建设与自然关系的思路转变。

在区域层面,为了保障水资源安全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荷兰在历次空间规划编中逐渐将雨洪安全和淡水供给的内容纳入其中。

2011年《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草案》特别指出:北海沿线区域是荷兰航运、渔业、自然资源开采、航海军事训练、动植物栖息的重要区域,需要防御极端天气和海平面上升造成的洪涝灾害,保障淡水供给。

荷兰国家空间规划自2011年来不断强调基于气候变化自适应和良好城乡景观的水治理的重要性,并通过结构规划在省级和市级层面进行土地利用和项目建设的落位。

《三角洲项目》便是在其框架下的深化,并将成果转化为2015年新版国家《水规划(2016—2021)》(Water Plan)的核心内容,包括雨洪安全、淡水供给、水质提升的总体空间规划方案;针对特定流域、海口和地区的空间策略;以及对可再生能源、航运、区域协作的指引(图1)。

图1 荷兰国家水系统空间规划结构荷兰主要水体系统包括马斯河、北海运河、埃塞尔湖、西南三角洲等七大部分;通过水坝调节、淡水湖区域围建和混合水道建设,维持航运水位、保障区域供水、浇灌围垦圩田、调节内陆水位、保护海口生态环境。

荷兰三角洲委员会自2011年起每年向议会提交《三角洲项目》报告。

其核心目标为国家百年雨洪安全、可持续淡水供给,空间自适应的新城开发,由此形成三个全国性子项目;重点在莱茵河河口、西南三角洲、埃塞尔湖、运河、海岸、瓦登地区六大地理区位实施,形成六个地区性子项目(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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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空间规划中水治理思路的转变与管理体系探究
荷兰位于欧洲西部莱茵河、马斯河、斯海尔德河交汇的三角洲平原,水资源既带来了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机会与动力,也隐藏着洪水干旱、淡水短缺、土地沉降、海水倒灌等灾害。

荷兰在20世纪经历了三次大型洪水,在灾后应对中形成了从早期工程干预到综合生态措施的转变。

荷兰城镇伴水而生、以水为用又与洪相斗,经历了以工程手段拦坝蓄水进行土地开发,兴建运河进行交通运输,到通过“三角洲工程”提高堤防标准,更新城镇滨水区,再到以“水土整合”的生态措施调节城镇建设与自然关系的思路转变。

在区域层面,为了保障水资源安全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荷兰在历次空间规划编中逐渐将雨洪安全和淡水供给的内容纳入其中。

2011年《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草案》特别指出:北海沿线区域是荷兰航运、渔业、自然资源开采、航海军事训练、动植物栖息的重要区域,需要防御极端天气和海平面上升造成的洪涝灾害,保障淡水供给。

荷兰国家空间规划自2011年来不断强调基于气候变化自适应和良好城乡景观的水治理的重要性,并通过结构规划在省级和市级层面进行土地利用和项目建设的落位。

《三角洲项目》便是在其框架下的深化,并将成果转化为2015年新版国家《水规划(2016—2021)》(Water Plan)的核心内容,包括雨洪安全、淡水供给、水质提升的
总体空间规划方案;针对特定流域、海口和地区的空间策略;以及对可再生能源、航运、区域协作的指引(图1)。

图1 荷兰国家水系统空间规划结构
荷兰主要水体系统包括马斯河、北海运河、埃塞尔湖、西南三角洲等七大部分;通过水坝调节、淡水湖区域围建和混合水道建设,维持航运水位、保障区域供水、浇灌围垦圩田、调节内陆水位、保护海口生态环境。

荷兰三角洲委员会自2011年起每年向议会提交《三角洲项目》报告。

其核心目标为国家百年雨洪安全、可持续淡水供给,空间自适应的新城开发,由此形成三个全国性子项目;重点在莱茵河河口、西南三
角洲、埃塞尔湖、运河、海岸、瓦登地区六大地理区位实施,形成六个地区性子项目(图2)。

其中针对莱茵河-缪斯河流域提出了“扩大河流空间”(Make room for the river)策略和“缪斯项目”(Meuse Project),针对埃塞尔内湖区提出了同时保障防洪安全和淡水供给的水位高度控制要求,针对瓦登地区提出了生态保育区涵养的目标。

图2 《三角洲项目》九大子项目
在基础设施与环境部、国家行政指导委员会、省市政府、水董事会的干预下,企业团体、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多方参与,《三角洲项目》形成了共享的知识平台和创新动力;《三角洲法案》(Delta Act)和“三角洲基金”从法规制度和财政上为其提供保障(图3)。

图3 《三角洲项目》整体框架
《三角洲项目》2011年首次提出了雨洪安全和淡水供给的长远目标、五大“三角洲策略,以及长、短期项目安排,尤其是确立了贯彻未来10年的三个全国性子项目和六个地方性子项目,接下来将每年细化目标和决策框架,对项目作具体工程安排,广泛促进社会参与,并对三角洲基金进行评估(图4)。

图4 《三角洲计划》2011-2016年具体内容
2017年《三角洲项目》的重要进展在于提出了将空间规划与水治理结合的具体措施,即将雨洪风险管理和淡水供给与空间自适应性相结合,从而响应气候变化的要求,并在地区层面和不同主体之间展开项目实施。

荷兰政府自2015年起达成了“空间自适应三角洲决议”,将在2020年前落实针对气候变化韧性水治理的空间政策和行动措施。

2016年荷兰政府发布了《全国气候变化自适应战略》,此后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奖励项目和雨洪灾害敏感区项目规划,并着手起草《2017空间自适应三角洲规划》。

2017《三角洲项目》进一步强化了“空间自适应
三角洲决议”中一系列规划工具的运用,包括规划设计工具、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工具、公众参与平台工具三类。

其中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工具主要针对全球气候变暖引起的强降雨、海平面上升、海水倒灌等灾害与应对措施进行风险预测、情景模拟、成本计算和指标评价(图5)。

规划设计工具以导则与案例的形式形成知识共享平台,如“气候自适应设计导则”针对不同城镇环境提出了水利工程与城市设计技术导则,涵盖了堤坝利用、气候自适应建筑、城市强降雨应对措施等维度(图6)。

图6 气候自适应设计导则举例
“扩大河流空间”子项目作为2006-2015荷兰政府主导的洪水预防、景观修复、环境修缮的独立项目,提出了“韧性规划”策略:承认周期性洪水的环境动态特征,依靠城市的可浸性(floodability),主动适应洪水,而非被动抵抗洪水。

因此与之前通过工程措施加高堤坝阻挡洪水不同,“扩大河流空间”项目强调实现自然洪泛区的功能,通过拓宽河流空间等生态干预措施和沿岸土地整理的再开发,减轻河流高水位期对建成环境和人类的影响,只有在沿岸土地整理难度极大的情况下才采取加固堤坝的做法。

“扩大河流空间”项目的核心目标是通过空间规划的协调提升区域空间品质:河流及沿岸土地利用将融合生态、景观、娱乐、历史、生产等多种功能,通过维护、适应、更新来增加空间多样性、提升滨水空间开放性、促进主要水道的航运功能。

该项目提出了感知价值
(perception value)、使用价值(use value)、潜在价值(potential value)三种保护措施;并据此提出了“珍珠项链”“新老河道共建”“拓宽河带”三种情景规划模式(图7)。

图7 《扩大河流空间》情景模拟
“扩大河流空间”提出了长短期结合的韧性规划策略:短期策略基于空间品质提升和经济有效性原则,深化了34项技术导则措施;长期措施通过与多项空间规划、土地区划等规划工具协调,形成高水位敏感区“保留土地”的机制,防止大尺度经济开发和城镇建设,为未来落实“短期策略”做准备。

荷兰在国家—省—市三级行政结构中,水治理和不同层次的空间规划之间均有衔接桥梁,形成了基础设施和环境部(Ministry of Infrastructure and Environment)、水务局(Water Authority)、水董事会(Water Board)主导的水资源管理模式;并通过水环境评估制度对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的全周期进行约束。

新版《水法》通过“水协定”“排水用水许可制度”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工具保障了与水治理相关的空间规划的实施。

荷兰的水治理经验为我国构建多层次的流域治理体系、寻求雨洪治理的空间规划载体、强化水治理中社会多元参与的行政制度与相关立法提供了重要的参照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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