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研究

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研究
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研究

基于垂直协调视角下的空间规划体系研究

——以荷兰国家空间规划为例摘要

作为重视政府干预的国家,荷兰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了国家层面的基于公共和市场干预的战略规划,逐步建立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完善协调机制,以管制性而著称。本文将以荷兰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垂直协调为重点,阐述各层级规划内涵以及规划新动向,最后提出我国可以从规划模式、规划体制、协调机制等方面参考和借鉴荷兰经验,从而完善和优化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关键词

荷兰;空间规划;纵向协调

1背景

1.1研究背景

我国的空间规划开展之初就建立了相应的规划体系,但是随着各部门越来越重视空间规划,现有空间规划体系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大多数的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由不同等级不同部门组织编制,以致于空间规划类别虽多但规划内容与职能常常相互重叠冲突,空间规划分级明确但下级规划受限且不能结合实际,最终导致空间规划难以协调和衔接。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对现有空间规划体系进行调整,总结国外先进国家和地区规划的经验教训,建立和完善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1.2研究目的与意义

1完善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寻求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平衡

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悠久,特点鲜明,在欧洲乃至世界处于领先地位,尤其规划思想和追求的生态理念对世界规划界产生深远影响,实现了社会、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因此研究学习荷兰的空间规划理念,对于推进我国城镇化背景下节约用地、经济建设和绿色和谐发展具有积极的启发和借鉴价值。

2汲取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经验,在有限土地资源中创造宜居环境

荷兰国土面积只有4.15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408人/平方公里,却承担了欧洲水路运输门户、世界重要空港、国际金融中心等重要职能,是欧美世界中密度最高的国家之一。本次研究旨在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在保证良好生态环境和农业空间的基础上满足城镇发展需求,建设高水平宜居环境。

3探讨荷兰规划垂直协调机制,优化我国空间规划纵向协调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各层级政府的规划权、决策权、审批权及财权混乱而僵化,部门规划权限范围自我膨胀、互相重叠,加之缺乏统一的编制标准和目标体系,多种空间规划自成一体、各自为政现象明显。荷兰作为一个非中央集权的国家,却有着非常有效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强调横向和纵向的沟通、协商和共赢的原则。因此研究荷兰空间规划纵向协调对解决我国规划垂直衔接具有积极的借鉴价值。

2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垂直构建

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特点之一,是与政府职能密切衔接。相对应荷兰政府分为中央、省和市三级,依据《荷兰空间规划法》,国家空间规划体系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地方级三个层级(表2.1)。三个层级的空间规划的关系既层层推进、互相呼应,又相对独立。

表2.1荷兰国家空间规划体系框架图

2.1国家级空间规划

2008年荷兰修订空间规划法,“结构愿景”取代“国家重大规划决策报告”。这意味着国家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也相应简化,内容更加战略化。新修订法更加强调规划、策略与执行的整合模式,形成一套完整的“目标—策略—评估”蓝图有助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更好地沟通,规划可落地性强。新报告的主要目的是刺激经济增长,诸多的经济概念代替了空间概念,并尽可能地扫平一切阻碍经济发展的障碍。这意味着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性质正从“综合型”规划向“经济发展型”规划转变。最新一版的“基础设施和空间结构愿景(2040)”由基础设施和环境部于2012年初颁布(图 2.1)。

图2.1 基础设施和空间结构愿景:国家空间结构图(2040)

资料来源:Structuurvisie Infrastructuur en Ruimte, I en M, 2012

2.2省级空间规划

荷兰的空间规划法并没有硬性规定省、市级政府编制辖区规划,但是荷兰各个省均编制了自己的区域战略规划,涵盖整个或重点区域结构规划、水资源规划、环境条例和介入性用地规划。与国家级空间规划相同,省级空间规划以指引性内容为主,只有少数具体决策具有强制性,自2011年“政府间管理协议”后划定城市发展边界(即红线界定的范围)或把限制建设区(绿线)强加给地方政府,这些责任由国家交省政府承担。此外,省级政府有权责因某些特定发展需要,“介入”编制其辖区内市级的战略规划。

2.3市级空间规划

市级政府需要编制非法定、战略性的市域结构规划以及法定的土地利用规划。荷兰的土地利用规划针对辖区内(包括水域)的每条街道、每个地块进行了详细量化的记录和规划。2008年空间规划法经修编后,国家级和省级的结构规划对市级规划也有一定约束作用,是对地方制定的严重偏离国家和区域利益的政策提出质疑的根据。通过应用所谓“介入性用地规划”,上级政府可以将偏离市级土地利用规划较大的方案强加给市级政府执行,而且具有直接获得准建证的权力。

2015年开始,国家、省和地方政府的空间规划也开始尝试一种新的规划类型:在国家级和省级层面叫作“环境愿景”,在地方层面称为“环境规划”,分别替代原来的结构愿景和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和空间规划法》规定国家和省级层面必须编制“环境愿景”,地方上则自愿。省级政府层面的环境愿景主要是多部门、多领域管理条例(空间、环境、地表水、地下资源、开放空间景观)的多规合一,为市级的环境规划做出引导。

3政府层级间的垂直协调机制

自2008 年推行颠覆性的改革以来,政府层级之间的职责以分权为主兼有集权,以信任机制作为先决条件,建立以沟通和鼓励为基础的多方合作模式,推动物质空间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大力简政放权、精简合并政府层级和分工、减少法规的复杂度,加速规划编制进程,激励主动规划;另一方面也赋予了国家级和省级政府直接进行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审批的规划工具和法律依据,加强了上级政府的直接干预能力和话语权。

荷兰的公共管理采取“分散式统一”的模式:三级政府的空间规划并不属于等级递推关系,各有一定自治权,保持了三级政府的独立性,赋予它们同等的规划权力和工具。中央政府只有在国家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采取行动,并且放弃对下级政府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批,最小化国家级空间规划,最大程度上减少干预,给下级政府、市场主体和民众的主动性留有足够空间。但是上级战略规划是下级规划的指导文件,基本政策不能互相抵触,上级政府可以将偏离市级土地利用规划较大的方案强加给市级政府执行,而且具有直接获得准建证的权力。尽管相对独立,但是各级政府规划之间的参与度非常高,国家级空间规划和政策的编制会邀请省、市级政府参与,省级空间规划的编制会咨询市级政府;每个层级法定、非法定的主要规划文件都要经过上级政府的审查或审批。

4对我国空间规划体系的启示

4.1明确每个纵向层级政府的规划事权

我国在国家、区域、省级、市县四个层级都很有必要贯彻多规合一的规划方式,并要突出不同层面空间规划应有的深度。为了避免部门间因利益争夺而引起的多规合一难以落实的问题,有必要设立几个层级空间规划的独立编制机构,并建立协调审批机制。该独立编制机构无论是设置在发改、国土还是住建部门,都应该发挥统筹部门规划的作用,并有权获得其他部门和机构关于统计数据、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及经济社会战略等方面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建立一个各机构、部门共享的信息交流平台。

4.2明确各层级多规合一的新空间规划类型的技术路线

荷兰国家级空间规划是综合性的、结构性元素全覆盖的规划,涵盖了经济核心城市和产业增长极、重点农业建设用地、交通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和景观结构、水系统等主题,所推出的重点战略概念主要涉及城市群结构、城镇发展边界、新的住房增长点、城市开发强度和增长方式等方面。

4.3建立有效的垂直沟通协调机制

从垂直协调角度看,国家级空间规划只有获得省、市级政府各部门认可后才能通过。此外,荷兰的规划体系以沟通、协商、共赢为最大特点,专门在中间层级设置了纵向三级政府沟通平台—省空间规划委员会。我国行政体制框架需要协调的层级比荷兰多,建议在区域、省、市层面都设置纵向规划沟通平台:在区域层面协调省、市层面对国家规划战略的落实;在省层面设机构协调所辖地级市层面对省级以上规划政策的落实;在市层面设机构协调区县和乡镇层面对市级以上规划政策的落实。各层级协调机构同时协调好该层面各部委直属部门之间的关系,实现思想和执行力层层推进的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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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文辉,钟笃粮,王大伟.荷兰规划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J].宏观经济管理.2012(11)

⑥梁江,穆丹,孙晖.荷兰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的评估与启示[J].国际城市规划.2014(6)

⑦陈利,毛亚婕.荷兰空间规划及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J].经济师.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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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Ministerie van Infrastructuur en Milieu.Structuurvisie Infrastructuur

enRuimte:Nederland concurrerend,bereikbaar,leefbaar en veilig[R].Den Haag,2012.3.

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研究

基于垂直协调视角下的空间规划体系研究 ——以荷兰国家空间规划为例摘要 作为重视政府干预的国家,荷兰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了国家层面的基于公共和市场干预的战略规划,逐步建立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完善协调机制,以管制性而著称。本文将以荷兰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垂直协调为重点,阐述各层级规划内涵以及规划新动向,最后提出我国可以从规划模式、规划体制、协调机制等方面参考和借鉴荷兰经验,从而完善和优化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关键词 荷兰;空间规划;纵向协调

1背景 1.1研究背景 我国的空间规划开展之初就建立了相应的规划体系,但是随着各部门越来越重视空间规划,现有空间规划体系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大多数的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由不同等级不同部门组织编制,以致于空间规划类别虽多但规划内容与职能常常相互重叠冲突,空间规划分级明确但下级规划受限且不能结合实际,最终导致空间规划难以协调和衔接。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对现有空间规划体系进行调整,总结国外先进国家和地区规划的经验教训,建立和完善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1.2研究目的与意义 1完善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寻求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平衡 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悠久,特点鲜明,在欧洲乃至世界处于领先地位,尤其规划思想和追求的生态理念对世界规划界产生深远影响,实现了社会、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因此研究学习荷兰的空间规划理念,对于推进我国城镇化背景下节约用地、经济建设和绿色和谐发展具有积极的启发和借鉴价值。 2汲取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经验,在有限土地资源中创造宜居环境 荷兰国土面积只有4.15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408人/平方公里,却承担了欧洲水路运输门户、世界重要空港、国际金融中心等重要职能,是欧美世界中密度最高的国家之一。本次研究旨在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在保证良好生态环境和农业空间的基础上满足城镇发展需求,建设高水平宜居环境。 3探讨荷兰规划垂直协调机制,优化我国空间规划纵向协调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各层级政府的规划权、决策权、审批权及财权混乱而僵化,部门规划权限范围自我膨胀、互相重叠,加之缺乏统一的编制标准和目标体系,多种空间规划自成一体、各自为政现象明显。荷兰作为一个非中央集权的国家,却有着非常有效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强调横向和纵向的沟通、协商和共赢的原则。因此研究荷兰空间规划纵向协调对解决我国规划垂直衔接具有积极的借鉴价值。 2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垂直构建

关于中国现行规划体系的思考

作者简介:徐东(1966- ),男,汉族,云南昆明人,云南省发改委规划处处长,清华大学在读MP A 硕士,长期从事区域发 展和规划方面的实际工作。 《经济问题探索》2008年第10期 关于中国现行规划体系的思考 徐 东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650041) 摘 要:中国现行的规划体系是历史发展中客观形成的,对于政府履行职责,推进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介绍美国、日本和德国的规划体系,剖析了我国现行规划体系的结构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我国规划体制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美国;日本;德国;规划;体系;改革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规划的思想源远流长。《周礼?考工记》记载为“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管子》认为“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应该采用功能分区的制度,以发展城市的商业和手工业”。《商君书》中论述了都邑道路、农田分布及山陵丘谷之间的合理分配问题,分析了粮食供给、人口增长与城市发展规模之间的关系 [1] 。中国现行的规划体系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客观形成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对实现政府战略目标、弥补市场不足、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保护资源环境、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国外规划体系的经验借鉴 不同国家,因其经济体制、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的差异性,规划体系也存在较大差异。这里主要选取美国、日本、德国等几个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进行介绍,为完善中国规划体系提供借鉴。 (一)国外规划体系的概况 11美国。美国虽然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但并 不是一个没有规划的国家,其规划体系分为联邦、州和地方三级。在土地规划方面,联邦政府决定联邦政府所有的土地使用,州政府也通常运用特别的法规而将除了州所有的土地之外的土地使用管理权下放给地方政府进行管理,土地利用规划主要是规定土地所有 者如何使用或开发土地的条件。美国城市和区域的规划由地方政府作出决定而无需州和国家机构进行复审,绝大多数具体的发展规划都是地方政府的职责。美国各个州规划审批过程是不同的,在大多数的州,综合规划是不必经立法机构审批的,而是由规划委员会来承担这一职能。在州的授权法中一般都规定了规划委员会审批综合规划的过程和程序,如在审批之前必须进行公共听证会,审批时规划委员会的投票数等 [2] 。美国联邦政府为州际高速公路、国土安全、保 护环境、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但地方项目要得到联邦资助,必须要有一个被批准的符合联邦原则的建设和投资项目的规划。规划实施方面,美国一些州有他们自己的规划法,这些法律和法规主要针对土地利用规划和功能区划而制定的。 21日本。日本最具有典型意义的规划是国土综 合开发规划国,其规划分为国、都道府县和市(区)町村三级结构。国土综合开发计划是日本国土建设指导方针的综合性和基本性计划,先后制定了五次,在引导政府资金投放和促进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62年,日本制定了第一次全国国土综合开发计划,以促进国土的均衡发展,防止大城市过于庞大,缩小地区差距为目标。1965年日本出台了第二次全国国土综合开发计划,内容包括:构筑交通通讯新网路(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新信息网);产业开发项目(大规模工业基地、农业基地、流通基地、观光基地);环保项目。提出广域生活圈构想,加强核心地方城市的建设,建立连接其与圈内各区域的交 1 81

荷兰国家空间规划

荷蘭國家空間規劃(Ir Steef C. Buijs) 序言 0.1.目的 本文介紹荷蘭國家層級的空間規畫,提供一般性的資訊給想要了解荷蘭國土規畫的人參考。 0.2.大要 本文討論的重點是:為什麼在全國的層次上需要空間規劃。地方或區域層次的空間規畫不夠嗎?為什麼需要空間規劃?為什麼空間規畫不能夠只是經濟計劃或是環境政策的一部份就好了? 如果全國空間計畫是有用的,我們是不是應該走得更遠,思考到跨國的或是歐洲的層次? 除了回答上述問題,本文也試圖釐清空間規畫兩個基本功能--規範功能與發展功能的不同。 規範功能是重複性的活動:個別市民、公司或機構,各基於不同目的,提出使用土地的提案(不一定有營建行為)。這個時候,各層級政府必須依據明定的條件給與許可或不許可。 發展功能則是預先的作為。例如政府提案要做某項基礎設施、擴充城市實質範圍、利用土地或保全自然資源…等等。 這兩項功能在本文中將會一再深化討論。討論重點會放在規劃概念以及決策程序:包括法定的與財政上的執行工具、政府內與政府間的協調、非政府組職與私部門和社區的參與。 1. 為什麼在國家層次上需要空間規劃 上一章提出的問題,本章以兩個步驟來回答,第一個步驟是一般性地說明為什麼須要作空間規畫,第二個步驟回答為什麼在國家層次上需要空間規劃。 1.1 空間規劃的功能 一旦法令綱舉目張、國家安全獲得確保,則荷蘭政府日常的政策必須滿足下述四個基本目標: (1)經濟效率 (2)社會公平

(3)環境(生態)永續 (4)保存及豐富文化認同 上述四個目標都有其空間意涵。為了達成經濟效率,國家必須提供空間供各種產業活動使用、提供基礎設施支持生產及貿易活動。空間和基礎設施是社會公平的基本要求:人們以何種居住條件住居在何處、可以使用哪些教育、健康照護及其他設施?減少水、土、空氣污染,避免耗用竭盡自然資源,都有其空間意涵,保護生態系、維持生物多樣性亦然。此外,文化與建成環境息息相關,老城是文化資產同時也是文化新生的機會。 不只個別目標有其空間意涵,這些空間意涵之間有時也互相衝突,所以,空間規畫不只為了滿足個別功能,重要的是整合所有需求,經過衝突、折衝,達成互惠,強化空間使用、增加基礎建設和資源。 如此一來,空間規畫配合綜合的財務政策(財政、預算及貨幣),就是整合政府政策的主要工具。 1.2. 國家層次的空間規劃 地方空間規劃的需求 地方需要空間規劃的理由很明確。某人擁有一塊地,想使用時卻會影響到他的鄰地或更遠的土地;或是影響到公共利益(如環保)。這就是地方政府必須規範土地使用最基本的理由。地方政府也可以參與開發新的土地、建造基礎設施、開採資源,這些活動也需要空間規畫,以確保執行的效果和效率。 區域 區域需要空間規劃行之有年。一開始,地用的衝擊是非常地方性的,隨著經濟和其他活動規模越來越大,個別單一地域的規劃,必須在區域層次進行協調和監督。公共設施的建設計畫也有類似的狀況。當我們說「都市網絡」或「網絡城市」時,我們處理的是超越地方的社會和經濟系統,傳統上必須在區域層次監測與管理。 國家 順著同樣的理路思索下來,許多人類活動是超越區域的。荷蘭空間規劃史就是一個明確的例子。一百年前,荷蘭空間規劃正式由單一法規規範(1901住宅法),剛開始住宅法只規範地方的空間規劃,1930年檢討後,省府被賦與區域空間規劃的職權,二次大戰後,中央政府才開始作全國的空間規劃。 國界之外 再進一步,當代歐洲交通運輸、河川管理、環境保護、自然資源保全都需要

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及启示

荷兰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国土面积为4.19万平方公里,土地利用结构中农地占60%,水域占18%,建成区占12%。荷兰是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欧洲农业强国。同时在城市快速发展中仍然拥有优美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空间,因此其空间规划享有国际声誉。分析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对构建我国空间规划体系,实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目标具有借鉴意义。 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 空间规划体系通常由法律、行政区划和运行体系构成。荷兰国家空间规划运行体系与三级行政建制一致:国家和省级编制结构远景规划,属于战略性非法定规划;市级编制两层规划,上层是结构远景规划,一个市或几个市联合编制;下层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总体看,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过程主要有3个阶段: 源于住宅需求的空间规划体系雏形(1941年~1965年)。荷兰历经第一次技术革命引致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加上大型基础建设加速了城镇空间的集聚,导致城市中心住宅环境简陋,而富裕阶层搬迁至城市外围带来城市蔓延。因此,1901年制定了《住宅法》,提出了发展公共住宅与城市规划的框架。规定人口1万以上或过去5年中人口增加了20%及以上的城市需要编制城市发展规划,旨在规范私人的建设项目开发活动。到20世纪20年代,城市规划扩展到乡村领域。在此基础上,1941年成立重建与公共住房部国家规划局,开始尝试空间规划编制。1956年《空间规划法》草案送交国会,1965年正式生效实施,标志着荷兰空间规划迈入新阶段。 集权主导的垂直型等级体系(1965年~2008年)。1965年的《空间规划法》奠定了荷兰规划体系制度基础。按照这一体系,中央政府编制了第2次~第5次国家空间政策,分别是1966年“组团式分散”理念的政策文件、1973年“新城式分散”理念的政策文件、1988年“紧凑城市”为理念的国家结构规划、1996年~2006年“城市网络”理念下,实现竞争力、活力、安全和保护为目标的国家规划战略。 分权主导的平行型层级体系(2008年以来)。进入21世纪后,为适应欧盟一体化、全球经济竞争、气候变化等新形势,需要调整规划思路。荷兰对1965年以来《空间规划法》实施进行评估表明,规划存在过于被动、导向不清和法律效力不够等问题。为此,2008年通过了旨在简化程序、明确职责、权力下放的新《空间规划法》,2010年机构也调整为基础设施与环境部。在规划效力方面,国家、省和市编制空间远景规划取代国家的关键规划决策、省级区域规划和市级结构规划。空间规划政策及实施内容尽可能落实到市级规划,市级规划有法律效力,市政府可以设置相应的条例。在内容方面,国家编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愿景》,重点关注改善交通可达性等国家利益。省政府编制省级空间愿景,关注景观管理、城市化和保护绿色空间等省级利益。市政府编制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利用规划,规定建设区位、类型、规模以及可能的用途。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有 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及启示 ◎ 蔡玉梅 高延利 张丽佳 -33-

1 城市内部空间结构 教学设计 教案

教学准备 1.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1.分析城市的土地利用和城市的功能分区两个方面。所谓会“分析”,是指会在城市地图上,说出城市具有什么土地利用方式和功能分区,并归纳出这种分布的特点。 2.会解释某地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特点的形成原因; 过程与方法 1.运用实例,分析城市的空间结构,解释其形成的原因。 2. 能以某个具体城市为例,运用地图,分析其空间形态与地形、水系和交通线等因素的关系,理解其城市空间形态的形成原因。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地理学中的文化是指与自然相对应的广义的人类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心理文化和制度文化,培养学生热爱地理文化。 2.通过认识城市热爱自己生活的城市。 2.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难点 1.以某个具体城市为例,说出该城市的土地利用类型(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政府机关用地、住宅用地、休憩及绿化用地、交通用地和农业用地). 2.能说出地租与交通便捷程度和距离市中心远近的关系,并根据各类土地利用方式在城市不同位置的付租能力说明城市功能分区形成原因。 3. 教学用具 多媒体设备、课件 4. 标签 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设计 【导入新课】

投影几幅功能区不同的城市(如:北京、上海等),让同学初步认识到不同城市功能区分布的不同,说说在一座城市中,一般有哪几种功能区?导致城市功能分区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板书)一、城市土地利用和功能分区。 (教师讲解)城市不仅有各种形态,而且城市的各项活动都需要占用一定土地,由于城市土地面积相对有限、不同地块的交通便捷程度和地价等也各不相同,所以城市内部可能因为土地利用方式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功能区。请同学们看书后回答,有哪些功能区? (投影展示)各个功能区,加深感性认识 (学生答)为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政府机关用地、住宅用地、休憩及绿化用地、交通用地和农业用地等不同类型。 (教师总结)回答的很好。请看图2.2 ,图中的功能区分别以哪种功能为主下面我们来具体的看一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分区?比如说为什么会形成住宅区?有哪位同学能说说看? 1、住宅区为城市居民提供休养生息的场所,是城市最基本的功能区.城市中最为广泛的土地利用方式就是住宅用地.一般住宅区占据城市空间的40%—60%。 (阅读图2.2)请同学讲解高级住宅区与低级住宅区的差别 (教师提问)我们把城市功能区分了好几种,刚才讲的住宅区,是不是土地都是被居住地占据呢?是不是就没有其他的功能了呢? (学生回答)不是

荷兰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的评估与启示

荷兰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的评估与启示 2015-06-28 摘要:荷兰的空间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典型,其规划评估体系十分先进成熟,覆盖了规划的编制与运行的全过程。与此对照,我国城镇规划的实施评估刚刚起步,尚未形成连续动态的评估系统。本文介绍了荷兰于2012年出台的《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的制定过程,并对其实施前后的规划评估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重点评述了实施前评估中的预评估和战略环评的容、方法及程序,探讨了各阶段评估的意义及对规划的影响,并对我国规划评估机制的完善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荷兰,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预评估,战略环评,监测 基金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2013-R2-43)省社科联2014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20141slktzdian-12) 引言 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城市规划逐步由“规划蓝图”走向“公共政策”[1]。荷兰空间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典型,要求所有空间利益相关者参与到规划过程中,并设立了严格的事前和事后规划评估及反馈机制。荷兰空间规划的评估体系渗透到了其规划的编制和运行的全过程,形成了良好的动态循环:规划制定时进行预评估(Ex-ante Evaluation)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SEA: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或SEIA:Strategic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以下简称战略环评),讨论规划的可行性及对环境的影响,帮助公众和决策者做出正确的政策选择;规划执行后进行定期的过程监测和实施后评估,动态考察规划的结果绩效,反映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决策者进行必要的规划调整。 我国2007年颁布的新城乡规划法规定: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要进行定期的规划实施评估。虽然目前许多城市都开展了评估尝试,包括空间发展战略实施评估、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环境影响评估、交通影响评估、项目选址建设评估等[2],但大多集中在宏观规划实施后的结果评估和微观项目实施前的方案评估上,尚未形成动态、连续、完整的评估系统。鉴于此,本文对2012年新颁布的荷兰《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Structuurvisie Infrastructuur en Ruimte,以下简称《战略》)的规划评估体系进行了深入介绍和分析,希望能为我国规划评估机制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由于《战略》的出台时间不长,因此本文将把实施前评估作为介绍的重点,这也正是目前我国空间规划评估机制亟待加强的环节。 1 荷兰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的制定 面对经济危机、气候变化和地区差异带来的挑战,荷兰在2008年7月通过了新的空间规划法[3],提出简化程序、明确职责、权力下放、政策指引等要求[4]。在此基础上,荷兰中央政府于2009年合并了住房、空间规划与环境部(VROM)和交通及水管理部,成立了基础设施与环境部(I&M)。随后,该部门编制了新一轮的国家空间规划,

【观点】孙施文 关于空间规划体系建构的认识与思考

【观点】孙施文关于空间规划体系建构的认识与思考 1、空间规划体系建构的基础,不仅仅是机构改革的问题,更应该是政府体制改革。如果不解决政府运行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再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也仍然会被肢解。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各级政府都是统一的政府,上下级之间是政府与政府的关系,而不是部门与部门的关系。部门是政府的组成机构,是在统一行动纲领下、责任连带条件下主持某一方面或领域的行政管理工作【详见拙作《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政府协同机制》(《城市规划》2002年第1期)中的讨论】。 从这样的角度讲,过去各种规划间出现的问题,实质是政府体制问题,而不只是各个规划的问题。因此,即使现在将几个主要的规划合在一个部门,如果不解决这个体制问题,政府还在继续被部门所绑架,那么,凭借着政府部门中的各位才俊的聪明才智,在权力欲的催化下,再出现一些花样翻新的幺蛾子也是不奇怪的。2、空间规划并不是资源、空间本身的规划,其实质是空间使用的规划,保护、开发、经营等等其实都是使用的方式。讲到“用”也就必然涉及到人,是以人、以人的发展为主题的。因此,这也就不是某一类空间的问题,而是涉及到社会整体的、所有内容的,目的是为了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还是为人、为世代的人服务

的。从空间规划体系建构的角度来讲,空间规划就是国家和地方战略的空间部署,其实质就是制定有关空间使用的公共政策。空间是所有行为发生、发展的基础和平台,因此同级政府各部门的各类政策制定、财政安排和实施管理等应以此规划为依据,至少应当考虑各类政策实施所可能产生的空间效果。当然,从另一方面讲,这就要求空间规划的内容也能够为其提供支撑和引导,成为各类政策及其实施的集合。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和地方的大量政策都有空间效应,这不仅包括资源和生态保护、城市发展政策、产业政策、基础设施建设等,有些看上去和空间没有直接关系的政策内容,比如教育设施规模化、援助(扶贫)计划、财政转移支付等,都有空间效应的。用简单的例子来说,过去的乡镇企业发展、现在的乡村振兴,都是遍地开花般地去进行吗?国家各级各类的开发区、新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等的设立是否应当有国家级的战略意图还是就任地方去折腾?各 类政策背后支撑的资金投放必须与战略布局相匹配。从这样的意义上讲,空间规划应当是各类政策和决策的框架,是协同其他相关政策关系的集成,也是协同实施的平台。3、空间规划体系建构的基本原则,仍然是“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规划”,要很好地把“事权”和“规划”对应起来。规划和发展权是一级政府的重要事权,是实施治理的重要方式。过去我们只是把事权和规划的对应关系放在文件(甚至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解读与研究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解读与研究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时间表(资讯来源:中国城市规划)本文从发展历程、规划体系和管理体系将日本、德国、英国、荷兰和中国的国土空间规划做了横向比较,发现国外空间规划优点,对比我国规划体系的不足,主要体现在: ●法律法规上,缺乏国家层面上统一、完整、权威的上位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滞后。 ●规划管理上,部门分割自成体系,当然新的机构改革从管理体系上已经逐步厘清,但是如何弥合割裂的体系,除了部门整合,更要以来配套法律法规出台和内部管理体系整合。 ●规划编制上,规划目标存在矛盾、规划要素存在差异,源自于原有各部门利益出发点差异导致的规划指标、规划内容、规划基期、编制年限、配套技术标准等规划要求的差异。 ●在规划运行上,缺乏统筹,操作适应性不强,存在“就土地谈土地”、“就城市谈城市”的矛盾问题。 本文依据上述问题提出来建议,空间规划体系的价值目标应该从单一目标的经济增长向多目标的可持续发展转变,注重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的协调。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统筹考虑综合资源环境承载力,明确空间开发的限制性和适宜性,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的区域聚集,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同时推进公众参与协商机制,让基层利益相关者了解并参与规划的制定过程,提交规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山水林田湖草相关规划接受横向与纵向两个纬度的行政管理。从横向来看,住建、国土、海洋、林业等多个部门,通过多种类型的法律法规和空间类规划实行要素管控;从纵向来看,国家、省、市、区县、乡镇多级部门,通过规划上报审批、任务督办落实等手段实施层级管理。由于同一空间要素的多层多头管理,造成横向规划内容打架和纵向编审重点不清这两个核心问题。 十九大以来,国家通过机构改革成立自然资源部,基本上解决了横向多头管理的问题。但各层级政府对于国土空间规划“报什么”、“批什么”尚未明确,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重点也就无据可依。本文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为研究对象,从事权划

01 “三线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

“三线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 导读 本文以南京市的相关工作为例,回顾从开发边界划定“两线两空间”、“四规合一”协调“一张蓝图”、“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到空间规划“三线”管控的探索和实践历程,分享经验,提出问题,探讨可行的解决方案。 1 空间规划体系相关政策及背景 1.1 宏观背景与政策 近年来,中国进入趋势性转变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时期。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特别强调“要把‘多规合一’放到国家治理体系的高度,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此之后的一系列相关会议、文件,从各个角度细化对“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的要求,提出具体进度安排:在2013 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积极推进市、县规划体制改革,探索能够实现‘多规合一’的方式、方法,‘一张蓝图干到底’”;2014 年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规划体制改革,健全空间规划体系,积极推进市县‘多规合一’”;2015年12 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提升规划水平,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促进‘多规合一’”;2016 年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改革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2017 年 1 月《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提出“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注重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的省级空间规划”。至2017 年10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再次明确提出“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 在此期间,各部委、各地区相继开展了各种类型的“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发现问题,深化认识,逐步明确开发边界、“多规合一” 等各项工作的目的,使其更接近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的实质。 2016 年3 月22 日,李克强总理考察海南“多规合一”工作并总结经验:“多规合一”说到底是简政放权,各部门职能有序协调,解决规划打架问题,是简政;“一张蓝图”绘好后,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按规划去做,不再需要层层审批,是放权;政府管理要更多地体现在事中、事后,是监管。归结到底,“多规合一”就是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政府的效率。 1.2 划与管的困惑

北京城市空间结构

北京市空间结构分析 这次的北京之行让我收获颇多,特别是城市规划展上的北京总体规划让我眼前一亮,不禁仔细阅读起来。提起北京,首先想到的就是它的一环二环直至六环,很明显,这种“单中心”“摊大饼”的模式带来了严重的社会、环境问题。在最近的总体规划(2004——2020)中,北京做出了巨大的空间结构调整,启用“两轴两带多中心”的空间模式,希望能疏解北京市中心的人口压力,通过调整部分职能和实施旧城的有机更新,积极引导人口向边缘集团和新城转移。 然而,在2011年的今天看来,这套总体规划并不成功。在上个月召开的“北京市人口与产业发展规律及规划对策问题研究”专家研讨会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透露就说,2013年北京市将重新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局给出的理由是:总体规划到2020年实现的两大最主要指标——人口总量和人均GDP已经突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北京市常住人口为1961.2万人,提前十年突破了总体规划提出的2020年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1800万人的目标;总体规划提出的2020年人均GDP突破一万美元的目标,2009年已经达到。但是我想除了人口规模的突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也已经突破才造成今日的重新编制。对于这样的事情,对于规划者来说实在值得深思,那么,首先来看看当前的北京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的空间结构。 现在的“两轴两带多中心”模式,对北京市的空间布局做了大的调整,改变原来“单中心”均质发展的状况,通过对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来解决中心城过度聚集带来的诸多问题。两轴:指沿长安街的东西轴和传统中轴线的南北轴,旨在完善传统城市中轴线与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保障首都职能和文化职能的发挥。两带:指通州、顺义、亦庄、怀柔、密云、平谷的“东部发展带””,疏导新北京产业发展方向;大兴、房山、昌平、延庆、门头沟的“西部生态带”,创建宜居城市的生态屏障。多中心:指在市域范围内建设多个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城市职能中心,提高城市的核心功能和综合竞争力,包括中关村高科技园区核心区、奥林匹克中心区、中央商务区(CBD)、海淀山后地区科技创新中心、顺义现代制造业基地、通州综合服务中心、亦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心和石景山综合服务中心等。 在“两轴-两带-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的基础上,形成中心城-新城-镇的市域城镇结构。中心城是北京政治、文化等核心职能和重要经济功能集中体现的地区。新城是在原有卫星城基础上,承担疏解中心城人口和功能、集聚新的产业,带动区域发展的规模化城市地区,具有相对独立性。规划新城11个,分别为通州、顺义、亦庄、大兴、房山、昌平、怀柔、密云、平谷、延庆、门头沟。 2001年提出的北京“单中心+环线”的城市结构,使城市功能过度集中于市中心区内,不但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陷于被动,还带来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由此看来,04年的“两轴-两带-多中心”的空间结构已经进步了许多。 老北京的城市空间布局是新中国成立之初以莫斯科为蓝本确定的,呈“单中心”、“同心圆”

某公司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研工作汇报材料.doc

某公司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研工作 汇报材料 某公司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研工作汇报材料 为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区相关要求,根据凉州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现将黄羊河集团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甘肃省黄羊河集团(黄羊河农场)是1953年经政务院批准建设的甘肃第一家国营机械化农场,是由国家调配干部、复转军人、支边青年、大专院校的知识分子在共同完成“屯垦戍边,建设河西”的历史使命中开垦建成。经过60余年的变革发展,现已发展成为农工商并举、产加销一条龙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集团现为国有独资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隶属于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 黄羊河农场地处河西走廊的东端,祁连山北麓,腾格里沙漠南缘。处于河西走廊经济发展带、发展圈中,具有承东启西、展南拓北的特殊地里位置,西距武威市区50 km,东南至古浪县城20 km,距省会城市兰州、西宁、银川240-500 km。境内312国道、黄吴公路、兰新铁路、干武铁路构成的交通网络四通八达,物质运转、信息流通、技术传播便利。

集团现拥有土地13.2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8.29万亩,果园0.5万亩,防护林1.3万亩。辖区总人口8700余人,其中在职员工1029名(管理业务人员163名),临时从业人员880名,离退休人员1289名。 集团下设6个子公司,分别为食品公司、种业公司、蔬菜公司、节水材料公司、物流公司、农机合作社;8个分公司,分别为6个农业分场、园艺场、水电站;对外参股单位3个,分别为甘肃莫高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甘肃)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武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有甜糯玉米、良种、蔬菜、果品、节水设施等。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6亿元。 企业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首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aaa级生态休闲农业旅游景区”、“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全国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aaa级示范农场”、“甘肃省现代农业示范区”、“甘肃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甘肃省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甘肃省第一批诚信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等荣誉。集团内设的技术中心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集团现有国家授权专利30项,“黄羊河”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二、发展定位和模式 黄羊河集团公司“5643”企业定位,即:坚持五化模式,实施六大战略,培育四个示范区,争创三个典范。 ——五化模式:“经营方式产业化、组织形式股份化、生活方式城镇化、企业文化个性化、生态环境良性化”的黄羊河“五化”模式。

酒店的空间结构规划

酒店的空间结构规划 1、楼层高度 楼层高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理论设计高度,及层高;二是实际应用高度,即天花板高度。 u 客房楼层高度应介于2.7-3.0m之间; u 客房天花板的高度,u 以2.4m为最低高度; u 公共走廊的天花板高度最低以2.1-2.2m为限度。 2、面积比例 酒店中各类设施的面积有一定的比例配套要求,这个比例越科学,就越能符合经营需要,有利于产出更大的平方米产生。酒店各类面积比例决定了将来酒店的收入的比例。面积构成分为营业面积及非营业面积: 非营业面积占比 客房的动线、门厅、电梯、电扶梯间、客用厕所18%-23% 客房部门、布草间、洗衣房3%-5% 厨房、验收、仓库、冷冻室4%-7% 管理部门办公室3%-5% 机电设备室、管道、工程工作室8%-12% 营业面积

客房营业面积34%-55% 客房公共空间8%-15% 餐饮面积每一席位1.5-3.0m2 宴会厅面积每一席位1.6-1.8 m2 通常来说,客房的总面积占酒店总建筑面积的50%以上(其中,克服哪个部门的净营业面积为客房总面积的65%-70%),餐饮娱乐面积占20%-25%,走道、大堂等公共面积占15%-20%,酒店内部管理区(即后台工作区,设备及内部使用面积)约占酒店总面积的10%-15%。各部分具体的比例数据见下表: 根据酒店客房总数倒算公用设施面积参考标准(欧洲酒店)(单位:m2/位)经营区域可延伸的大型中型小型 大堂 餐厅、咖啡厅 1.0-1.2 0.8-1.0 0.4-0.8 酒廊/酒吧 1.4-1.8 0.8-1.2 <0.6 多功能厅0.8-1.0 0.6-0.8 <0.4 会议室 3.0-4.0 1.0-2.0 <1 行政及后勤区域低(a)一般(b)高(c) 行政 前区办公室0.2 0.4 0.4

荷兰空间规划中水治理思路的转变与管理体系探究

荷兰空间规划中水治理思路的转变与管理体系探究 荷兰位于欧洲西部莱茵河、马斯河、斯海尔德河交汇的三角洲平原,水资源既带来了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机会与动力,也隐藏着洪水干旱、淡水短缺、土地沉降、海水倒灌等灾害。荷兰在20世纪经历了三次大型洪水,在灾后应对中形成了从早期工程干预到综合生态措施的转变。荷兰城镇伴水而生、以水为用又与洪相斗,经历了以工程手段拦坝蓄水进行土地开发,兴建运河进行交通运输,到通过“三角洲工程”提高堤防标准,更新城镇滨水区,再到以“水土整合”的生态措施调节城镇建设与自然关系的思路转变。 在区域层面,为了保障水资源安全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荷兰在历次空间规划编中逐渐将雨洪安全和淡水供给的内容纳入其中。2011年《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草案》特别指出:北海沿线区域是荷兰航运、渔业、自然资源开采、航海军事训练、动植物栖息的重要区域,需要防御极端天气和海平面上升造成的洪涝灾害,保障淡水供给。 荷兰国家空间规划自2011年来不断强调基于气候变化自适应和良好城乡景观的水治理的重要性,并通过结构规划在省级和市级层面进行土地利用和项目建设的落位。《三角洲项目》便是在其框架下的深化,并将成果转化为2015年新版国家《水规划(2016—2021)》(Water Plan)的核心内容,包括雨洪安全、淡水供给、水质提升的

总体空间规划方案;针对特定流域、海口和地区的空间策略;以及对可再生能源、航运、区域协作的指引(图1)。 图1 荷兰国家水系统空间规划结构 荷兰主要水体系统包括马斯河、北海运河、埃塞尔湖、西南三角洲等七大部分;通过水坝调节、淡水湖区域围建和混合水道建设,维持航运水位、保障区域供水、浇灌围垦圩田、调节内陆水位、保护海口生态环境。荷兰三角洲委员会自2011年起每年向议会提交《三角洲项目》报告。其核心目标为国家百年雨洪安全、可持续淡水供给,空间自适应的新城开发,由此形成三个全国性子项目;重点在莱茵河河口、西南三

国际空间规划的主要经验与启示

国际空间规划的主要经验与启示 空间规划是继城市规划、区域规划之后一种规划类型,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主要是指各项活动的空间组织。 大部分发达国家都编制空间规划,但是由于政治和经济体制、发展水平的不同,其名称也不同。比如德国叫“空间规划”、日本称为“全国综合开发规划”、法国称为“综合服务规划”,韩国称为“国土建设综合规划"。 各种空间规划内容不同,发挥作用各异,但都是针对具有综合性、层次性和地域性的空间问题的政策工具。 发达国家的近代城市规划早在19世纪末因工业化和城市化问题而诞生,“二战”以后逐步构建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100多年的空间规划经历和50多年的规划体系实践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等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建立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要求。从某种角度而言,“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也只有世界的才是民族的”。 因此,了解国外空间规划的情况,对我国探索适合中国特点的国家空间规划体系路径,建立中国空间规划理论、方法和技术,形成国际空间规划的中国模式,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基本概念 空间规划(Spatial planning)是因规划发展的需求而从欧洲引入的,在与各部门及不同行业特点相结合的过程中含义也不尽相同。为此,需要明确空间规划和空间规划体系两个基本概念。 1 空间规划 空间规划在1983年欧洲区域规划部长级会议通过的《欧洲区域/空间规划章程》中首次使用。文中指出,区域/空间规划是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政策的地理表达,也是一门跨学科的综合性科学学科、管理技术和政策,旨在依据总体战略形成区域均衡发展和物质组织。 1997年发布的《欧盟空间规划制度概要》中进一步指出,空间规划主要是由公共部门使用的影响未来活动空间分布的方法,目的是形成一个更合理的土地利用及其关系的地域组织,平衡发展和保护环境两个需求,实现社会和经济发展目标。通过协调不同部门规划的空间影响,实现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以弥补市场缺陷。同时规范土地和财产使用的转换。“空间规划”一词目前仍在欧洲规划工作使用较多。

最全 国土空间规划知识点梳理

国土空间规划知识点梳理 一、政策时间轴线 2014.08国家发改委等四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 知”》 2019.05.23《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2019.06.02《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 2019.06.04《自然资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9.12.3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 2020.01.1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 行)的通知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若干意见》要求,主动履职尽责,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抓紧启动编制全国、省级、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期至2035年,展望至2050年),尽快形成规划成果。部将印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相关技术标准,明确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和完成时限。 (一)编制时限要求 2020 目标 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2025 目标 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2035 目标 基本形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二)编制要求 各地不再新编和报批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已批准的规划期至2020年后的省级国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原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和市县“多规合一”试点等,要按照新的规划编制要求,将既有规划成果融入新编制的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中。 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矛盾的图斑,要结合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要求,作一致性处理,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础。一致性处理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强制性内容,不得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矛盾冲突。今后工作中,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统称为“国土空间规划”。 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的原则,对省级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侧重控制性审查,重点审查目标定位、底线约束、控制性指标、相邻关系等,并对规划程序和报批成果形式做合规性审查。 三、成果内容要求 本次规划编制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

国内外国土空间规划比较分析

国土空间规划是从空间上落实国据。2015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准,整合相关规划的空间管制分区,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同意海南省划定“三线”,形成合理的城镇、农重要载体,是对一定时期内国土空间就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业、生态空间布局;二是构建“一套开发保护格局的统筹部署。在系统总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开展省域“多规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整合各部结借鉴国土空间相关规划的实践经验合一”改革试点,成为全国首个在全门规划职能,积极探索衔接协调各类基础上,开展国内外空间规划经验比省范围内开展“多规合一”探索的省规划的工作机制,解决规划相互矛盾较借鉴研究,充分分析国土空间规划份,探索省域层面“多规合一”的技以及覆盖广度、深度不够等问题;三的起源与发展演变;探讨国内国际不术路线和实施管理办法。海南编制了是建立“一个协同平台”,实现规划同国家、不同地区的国土空间规划特涵盖6个空间规划的《海南省总体规信息、建设项目信息、管理信息等资点及发展趋势;分析总结各方国土空划》,确定了海南到2020年的战略目源共享共用。 间规划的体系、目标、内容、保障机标和2030年的发展愿景,明确了生态制等发展历程,最终提出国内外空间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消耗上不同国家根据其国家的发展水平规划实践对辽宁省乃至我国国土空间限、城市发展边界、人口环境容量、和政治、行政体制的不同,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意义及可借鉴之处。 空间结构、功能和产业分区、基础设规划的名称及内涵也是不同的,比如施布局、分区管控与指导、保障措施德国叫“空间秩序(发展)规划”、等主要内容,确保全省发展只有“一日本法律规定的名称为“全国综合开张蓝图”。 发规划”、法国叫做“综合服务规国土空间规划兼具空间规划和发在宁夏“多规合一”实践中,由划”、英国称为“国家规划政策方展规划性质,是空间规划基础上的发于辖区面积不大,下辖5个地级市、针”、韩国称为“国土建设综合规展规划,是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优化9个市辖区、2个县级市及11个县,且划”,还有的国家称为社会资本建设配置自然资源、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省直管县,便于省级高度统领、紧密规划或区域规划。可见各国关于国土重要手段和措施,其成果的编制、发组织,可以实现所有市县全面铺开。空间规划的定义及研究存在较大的差布与应用,应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宁夏编制了《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异,具体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并以法规形式规定了其基础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及侧重点、规划、海洋功能区划,以体现该规划在性、宏观性和战略性地位,为全面推划实施配套政策等方面。 长期稳定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下,对进“多规合一”提供了法规支撑。 1.在规划体系方面 一定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方向、重相较宁夏,安徽省域面积相对较各国虽存在差异,但总体上看又点、时序进行引导和统筹的功能特大,所辖市县多,各地发展水平差异有相通之处。国土空间规划的体系一征。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大,需要省里选择并组织试点,先行般包括国家级规划和地方级规划。其实践中,各个地区积累了许多经验。 开展工作,且省级层面并没有特别详中,国家级规划包括全国规划、跨省在海南“多规合一”实践中,由细的技术或者政策性指导,给了充分市或流域的区域规划、特殊地区规于相对比较封闭,空间范围不大,发的发挥空间。一是划定“一张蓝划;地方级规划包括省(州)、市、展定位单一,而且在行政管理上属于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县规划。全国规划是框架性的规划,省直管市县,具备破除行政界线和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国家基本法或方针,确定全国国门壁垒的先决条件,可以实现全省一规划等“多规合一”,形成覆盖城土空间发展方向及诱导地方政府进行 张图,并用这张图作为规划管理的依 乡、内涵统一的用地分类和建设标 国外国土空间规划的实践 国内“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实践 国内外国土空间规划比较分析 文\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王思琢48国土资源 2019年5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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