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富商家庭的宅院及其“逾制”分析

宋代富商家庭的宅院及其“逾制”分析
宋代富商家庭的宅院及其“逾制”分析

宋代富商家庭的宅院及其“逾制”分析

家庭的宅院布局是考察宋代商人日常生活空间的一个微观视角,园林式宅院,宅外有别业,是富商家庭宅院布局的两种典型形式。住宅“逾制”是宋代富商家庭宅院布局的重要特征,这与宋代追求奢华的社会风气、宋代富商社会地位的提高,以及宋代官府商业政策的转变不无关系。

标签:宋代;富商;宅院布局

宋代民间商业的开展多是以家庭为基本单元而展开的。对多数宋代商人而言,家庭生活与经商活动常常难以截然分开。宋代商人家庭的住宅与院落既是一家人日常生活之所,又与经商活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考察宋代商人的生活空间,住宅与院落的布局是一个微观的视角。家庭住宅、院落的建筑布局,与家庭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同时也反映了主人的生活旨趣与偏好。宋代商人家庭依经济实力强弱,在宅院布局上也存在明显差别。本文仅就富商家庭的宅院进行初步的探讨。

宋代富商家庭的宅院从布局上看有两种较为典型的形式:一是园林式的宅院,华丽豪奢,功能多而有序;二是宅外有别业。两套住宅分别位于不同的地理位置。宋代商人过着“双栖”式的生活,既能够享受都市的繁华,也能够感受到如乡间般的闲适。

一、园林式宅院

园林式宅院堪称宋代富商家庭最为豪奢的一种布局形式,这种宅院占地面积广,功能分区明确,结构较为复杂,常常集观赏与实用效果于一体,从而形成错落有致的宜居环境。宋代富商蒲家的宅院就是一例。

广州海商蒲家是世代经营香料贸易的豪商之家,尽管蒲家的来源地学术界有所争论,但蒲家是外来番商这一点毋庸置疑。蒲家宅院是典型的带有异域风情的园林式宅院,将所在国的建筑风格融入其中。蒲家宅院的功能分区很明确,大致分为堂内、中堂、堂外三个区域。蒲家信奉伊斯兰教,堂内是蒲家家人的日常起居之所,是饮食宴集之地,“用金银为巨槽,合鲑炙、粱米为一,洒以蔷露,散以冰脑。”也是祭拜神明之地。“堂中有碑,高袤数丈,上皆刻异书如篆■,是为像主,拜者皆向之。”堂屋外“有池亭,池方广凡数丈,亦以中金通■,制为甲叶而鳞次。”这里是蒲家家眷闲暇休憩的地方,外人较少进入。

从蒲家宅院布局的视觉效果来看,一是纵深上梯次推进,与中国传统的大宅院的设计风格相类似。依堂内、中堂、堂外这种次序,与家庭日常生活的密切程度呈现递减的态势,而与经商活动的密切程度逐渐增强。二是宅院布局讲求立体空间上的突破,“■堵波”这一建筑打破了平铺的递进格局,而丰富了立体感。

二、宅外有别业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汇报稿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汇报稿《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恩格斯的一部关于古代社会发展规律和国家起源的著作,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代表作之一。副标题为“就路易斯·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作”。它的最大功绩在于批判了唯心主义历史观,引领了国际无产阶级工人运动。 一、写作缘由 (一)完成马克思的遗愿 摩尔根在原始社会史领域所作的研究,证实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受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高度评价。马克思于1881年5月至1882年2月间研读了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为该书写下十分详尽的摘录和批语,打算用唯物史观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但马克思未能实现这一愿望便与世长辞了。恩格斯在马克思去世后,整理马克思的手稿时,发现马克思对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的著作《古代社会》所做的摘要和批语,恩格斯研究后认为有必要进行补充来写一部专门的著作阐述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恩格斯继承了马克思的遗志,写出了伟大的经典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使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得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阐述。恩格斯在1884年指出: “在论述社会的原始状况方面,现在有一本象达尔文学说对于生物学那样具有决定意义的书,这本书当然也是被马克思发现的,这就是摩尔根的《古代社会》(1877年版)。……摩尔根在他自己的研究领域内独立地重新发现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最后还对现代社会提出了直接的共产主义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36卷,第112页。) (二)驳斥资产阶级关于私有制和国家的谬论 19世纪80年代的德国处于容克地主资产阶级的专政下,为维护统治,制造了种种关于私有制和国家“合理”、“永恒”的谬论,而无产阶级和社会党人被剥削阶级运动立法手段和国家机器镇压,社会民主党的出版物遭到禁止,工人组织被解散,德国被白色恐怖所笼罩。此时,揭示私有制的罪恶本质,说明国家的真实起源,破除被剥削阶级的麻痹,鼓舞无产阶级和社会党人同容克地主资产阶级斗争,成为重要的战斗任务,《起源》应势而生。恩格斯在写作时曾说:“我根本不可能写得适合反社会党人法的要求”并坚定地表示了同资产阶级及其代言

[继母,差异性,司法]宋代司法对继母家庭内部犯罪的差异性规定探究

宋代司法对继母家庭内部犯罪的差异性规定探究 在中国古代宗法家庭中,继母有着比较特殊的地位,一方面享有主母的地位,另一方面却与亲母存在一定差异。本文研究宋代继母的家庭内部犯罪时,将着眼于与亲母犯罪的对比,力求明晰其差异,解析形成差异的原因。这对于明晰古代社会家庭内部结构、了解古人社会思想观念,特别在解析古代家庭矛盾纷争方面,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一、宋代继母与亲母家庭内部犯罪时异同 在宋代,服制上继母与亲母相同,可概括为同服同刑。所谓同服同刑,指的是继母与亲母服制相同,若有侵犯,按亲母律科罪。但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继母与亲母所受刑罚确实是有一些差异的。具体来说,可概括为异服异刑与同服异刑两种情况。所谓异服异刑,改嫁的继母与改嫁的亲母服制不同,若有侵犯,量刑也不相同。《宋刑统》中记载然嫡、继、慈、养,依例虽同亲母,被出改嫁,礼制便与亲母不同。对此,沈之奇概括其立法精神为:亲母改嫁,子无绝母之义,除降服外,其他一切皆同。至于继母,改嫁之后,就不再是父之妻,也就不再是子之母,从而与改嫁的亲母法律地位不同。所谓同服异刑,指的是宋代继母亲母虽然服制相同,但是继母与亲属相犯时,待遇与亲母不同。 对于本文来说,由于限定于继母家庭内部犯罪,将不考虑被出及改嫁这种情况;在同服同刑这种情况下,继母基本上是基于母亲这一总体地位来考量,从而定罪量刑的,这时继母与亲母犯同种罪行刑罚是基本相同的,因不太具有考察的典型性,本文将不再赘述,这种情况包括继母犯普通的殴伤亲属罪(如殴夫等)、诬告辱骂罪(如诸妻詈夫之祖父母父母等)等罪时;本文着重论述同服异刑这一情况,将列举在犯何种罪行时继母和亲母所受刑罚待遇会有差异,何时其法律地位会有差别,进而分析这种差异产生的深层原因,从而参悟宋代家庭立法用意。 (一)继母在家庭内部犯杀人罪 1. 关于继母杀前室子(妇)。《宋刑统》中记载:若子孙违犯教令,而祖父母、父母殴杀者,徒一年半,以刃杀者,徒二年,故杀者各加一等。即嫡、继、慈、养杀者,又加一等。过失杀者,各勿论。可见在宋代法律规定上亲母继母杀子就已经有了差异。这或许是因为继母等人情疏易违。沈之奇概括此条立法精神为:继母服制虽与亲母同,继子非其所出,则恩义轻,法律欲以重罪防止继母出于私心而加害继子。继母和前室子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毕竟难以有着与亲子那样血浓于水的亲情,若是本身二者关系不好,而继母又有让亲子继承财产等方面的考虑加之谋害前室子所受到的惩罚特别轻微,即付出代价与所得利益相比不值一提,相信会有很多继母蠢蠢欲动的,这将是对家庭成员安全以及家庭正常关系的严重破坏。所以这样的防范措施绝对不是杞人忧天,而且事实证明,《宋刑统》对于继母杀子的惩罚措施还是太轻了,以至于北宋初年,接连发生了两场惨案。 据《宋史刑法二》记载,北宋初年,有开封妇人杀其夫前妻子,按法律规定仅当徒两年,帝以其凶虐残忍,特处死。不久又有,泾州言安定民妻怒其夫前妻之子妇,断其喉而杀之。上谓左右曰:法当原情。此必由继嫡之际爱憎殊别,固当以凡人论也。乃诏:自今继母杀伤夫前妻之子及其妇,並以杀伤凡人论。当为人继母而夫死改嫁者,不得占夫家财物,当尽付夫之子孙,幼者官为检校,俟其长然后给之,违者以盜论。鉴于杀害非血缘关系子女的案件,严重威胁到家庭关系,且手段残忍,令人发指。为了整顿风俗,宋太祖这才特别下诏曰:自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读后感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读后感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读后感 13法 李东亚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读后感 暑假在家时期期间的闲暇时光,我翻阅了早已被老师提及多次的伟大思想家恩格斯的这本巨着,全书无一字不闪烁着理性睿智的光辉,在伟人的引领下,我仿佛以处在一个冷静的位置,亲身体验了人类的各个阶段。恩格斯用九章的内容共讲述家庭发展史、氏族制度和私有制、国家的起源三大部分。通过对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的研究,不仅着重讲了原始社会,还对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发表了深刻的见解,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客观规律,指出了无限美好的光辉前景。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恩格斯关于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论述。 恩格斯在他的书中把国家的形成归纳为三种主要形式:雅典国家是在氏族内部发展起来的,“ 既然氏族制度对于被剥削的人民不能有任何帮助,于是就只有期望正在产生的国家”了。罗马的国家是在外来的平民人数不断增加的基础上形成的。他们被剥夺了公民权,还要被迫服兵役、受军事训练,这就在事实上形成了一股新兴势力。这股新兴平民势力对贵族反抗斗争的胜利,摧毁了旧的氏族制度,在这一基础上形成了罗马国家。德意志国家是在征服外国领土的基础上直接产生的。日尔曼

人入侵罗马之后为了统治罗马,便将他们的管理机构迅速转化为国家机关,使军事首长演变成国家首脑,于是德意志国家形成了。 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必然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国家的产生就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高中政治课本上的一句话很能够总结这一段: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在政治精神和物质材料高度发达的今天,人类正在以迅速的步伐走向这样的生产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阶级的存在不仅不再必要,而且成了生产的真正障碍。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灭,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的消失。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上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形式上的复活。

宋代社会结构

宋代社会结构 宋代社会结构 一、笔者对“社会结构” 一词的理解 依笔者个人的理解,“社会结构"一词只怕难以有确切的科学定义。自从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各民族的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寻求社会总人口的各种分类。例如可以按性别分男女,按年龄分老幼。北朝时,出现了按男子年龄分丁、中、老、小四等的划分,此后的一些朝代又作了变更。但此类划分显然与今人的社会结构的概念有别。《汉书》卷2 4《食货志》提出“四民"的概念,说: “士、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四民的概念在中国古代长期流行,大体上可说是职业的划分。其中的士,后世或称“士大夫”。士大夫一词出现较早,但各个时代的词义又有差别,留待后面详述。在传世的《唐律疏议》中,则对唐朝的社会总人口规定了身份差别,其中主要有两类,一是“良贱"之别,良是指良人,即平民,贱则有部曲和奴婢两等。二是“官”和“庶人”之别,[㈠]但官员拥有的各种特权,在《唐律疏议》中也并未作全面而完整的规定。[㈡]近代西方思潮冲击中国,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将社会总人口划分为阶级。众所周知,阶级论不是马克思主义的首创。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论又有其鲜明的特色,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说:

“这种新的历史观,对于社会主义的观点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证明了:过去的全部历史都是在阶级对抗和阶级斗争中发展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是一直存在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表述的阶级,既有政治上的统治和被统治,又有经济上的剥削和被剥削,他们虽然广泛地使用阶级一词,却又从未对阶级一词下过定义。应当承认,将社会总人口划分为阶级,是人类对自身社会认识的一次飞跃。阶级区分不能说是将纷繁复杂的社会结构包举无遗,却是抓住了人类文明社会结构的根本和核心问题。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阶级以及阶级压迫和剥削是生产不发达的产物,只要生产发展没有达到相当的水平,阶级是不可能用各种人为的、行政的手段加以消灭的,而只能改换阶级压迫和剥削的方式。 列宁在《伟大的'创举》一文中则是从经济范畴对阶级下了定义:“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 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 系大部分是在法律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 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 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经济结 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列宁对阶级所下的定义应当说是一种粗线条的、大致的,而又是纯经济的,主要着眼于对生产资料是否占有或占有的多少和主次,以及由此产生的在劳动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取得社会财富的方式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读书笔记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粗粗读了一遍,个人感觉,恩格斯的这本书(小册子)大致包含着两部分的内容。其一,是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出发来看前人对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问题的研究和结论,是一种类似复述的阐释。 恩格斯写作《起源》的直接原因是为了执行马克思的遗愿,完成马克思已经开始但未能完成的研究事业。 其二,是恩格斯个人研究成果对前人结论的修正和补充。 《起源》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丰富的史实材料为根据,缜密论证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问题,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和规律,深刻批判了资产阶级学者歪曲历史、美化私有制和剥削制度的谬论。列宁对这部著作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认为在研究国家问题的时候应重点看看恩格斯的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它是现代社会主义主要著作之一,其中每一句话都是可以相信的,每一句话都不是凭空说出,都是根据大量的史料和政治材料写成的。 在《起源》中恩格斯用了大量篇幅,深入探讨原始社会家庭关系。在家庭问题上,恩格斯基本接受了摩尔根的研究成果,但做了某些取舍,更简练明了地描述了家庭婚姻的演化史。恩格斯和摩尔根一样,在家庭婚姻问题的研究中,引入了历史的维度,把家庭的发展当作一个从无到有的演化过程,深入探讨了家庭的起源和演化的历史形式。从恩格斯的论述中,应当把握三个基本问题:家庭产生的前史;家庭发展的历史形态;对未来家庭的展望。恩格斯把家庭演化的历史形式分为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血缘家庭是人类走出杂乱性交原始状态之后,确定的第一种群婚制家庭形式,是群婚制的最初阶段。普那路亚家庭是人类所经历的第二种基本的家庭形式,是群婚制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最为典型的群婚形式。对偶婚制是人类在原始时代所经历的第三种基本的家庭形式,主要发生在蒙昧时代与野蛮时代交替时期,对偶家庭具有双重属性,相对于群婚来讲,它是个体婚,但对严格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它又是一种带有群婚遗迹、不稳固的婚姻家庭关系。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一夫一妻制是以私有财产和商品交换为基础的。而且,在这里,财产关系对婚姻关系的决定作用更是强有力,以至于婚姻关系变成一种权衡利弊的买卖关系。在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一夫一妻制家庭的本质做了深入剖析与批判之后,恩格斯指出,只有在被压迫的无产阶级那里,真正的性爱才可能确立,而真正的一夫一妻制只有在共产主义条件下才能实现。 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这种家庭关系做了展望与预测,指出了它的几个

宋代七大哲学家

宋代七大哲学家 中国宋代期间的程颢、程颐、张载、王安石、朱熹、陆九渊、王守仁七人,在哲学上有杰出的成就。 1.程颢(1032~1085年): 河南伊川人,字伯淳,号明道。宋明“理学”奠基者,其著作收入《二程全书》。程颢与弟程颐提出了以“理”为中心观念的唯心主义体系,把世界的根源归结为“理”,也叫“天理”。认为封建纲常伦理是永恒的绝对的真理,是世界唯一根源,是先天存在于人们心中的。反对心外还有最根本的自然之天,表现出了他主观唯心主义的倾向。 2.程颐(1033~1107年): 字正叔,号叔川。?宋明“理学”的奠基者。著作收入《二程全书》。认为人不能直接认识自己心中之知,要通过一件一件事去“悟”得自己心中之知。其哲学思想是客观的唯心主义。二程肯定了事物矛盾的普遍性,认为事物是有变化的,但是他们把事物的运动看作没有发展的循环运动,是由神灵推动的,这是宣扬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外因论。在认识论上,认为人心中本来有知,于心上反省内求,便可以认识一切真理,属于唯心主义的唯物论。 3.张载(1020~1077年): 字子厚,陕西郿县人。北宋唯物主义哲学家。“关学”的创立人,《正蒙》是他的主要哲学著作。他提出了“太虚即气”的唯物主义自然观,认为一切存在的东西都是气,气是宇宙的本体,万物都是气的不同聚散状态。肯定事物都是矛盾的,认为没有对立的两面,就没有统一的物体。在认识论上,认为人的认识首先要靠感觉器官,而感觉的来源是物质世界,强调认识必须穷究万物之理,理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4.王安石(1021~1086年): 抚州临川(今江西临川)人,字介甫。?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哲学家。王安石的唯物主义世界观使用的基本范畴是“五行”和道。认为天地万物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构成,五行是五种运动着的元素,各有自己的属性。道是高于五行的物质范畴,是物质运动的规律,他还认为万物变化的原因是事物内部存在对立面和对立斗争。提出了新陈代谢的观点。在认识上,认为自然界的一切现象都存在着固有的客观规律,并且这些规律都是可以认识的。王安石的哲学思想基本上是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 5.朱熹(1130~1200年): 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宋代理学唯心主义集大成者,继孔子和孟子之后我国封建社会影响最大的唯心主义思想家。他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使封建社会的纲常名教进一步哲理化,成为加强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工具。在认识论上,他认为知识是人固有的、先天的,主观是自生的。提出了物与物之间,一物自身都各自对立,没有统一就没有

宋朝的婚姻家庭继承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宋朝的婚姻家庭继承制度 篇一:宋代财产继承制度浅析 宋代财产继承制度浅析 摘要:宋代,随着经济社会的高度发展,私有权观念的加深,作为规制私有权转移的继承制度也逐渐发达。宋代的继承制度在沿袭唐代的基础上,产生了许多独有的特点,如强调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宗祧继承与财产继承相分离、提高女子在继承中的法律地位,尊重遗嘱的法律效力等等。这些制度仍为我们提供着宝贵的启迪与借鉴。 关键词:财产继承;宗祧继承;养子;户绝;立继子;命继子;遗嘱继承 一、引言 继承制度是维护私有权世代相传为目的的法律制度,它是“以非常确定的物质关系为基础的”①。继承制度与财产权向来是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我国古代的财产继承制度,大多是以宗祧继承为前提而及于财产继承的。然而到了宋代,随着经济社会的高度发展,私

有权观念的加深,作为规制私有权转移的继承制度也逐渐发达。宋代的继承制度在沿袭唐代的基础上,产生了诸多新的特点。一方面宗祧继承仍然在继承原则、继承人的范围、继承权的取得等方面发生影响;另一方面,财产继承逐渐成为了继承的主要内容。本文试对宋代财产继承的法律制度进行探讨。 二、宋代继承制度的外在表现 宋代继承制度因袭前朝,许多规定在中唐以后就已出现,然而与宋代高度发 达的封建经济相适应,宋代继承制度自有一番时代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诸子均分,女得其半”的分配原则 自汉代以来,在财产继承中一直秉承着“诸子均分”的原则。《宋刑统》引《户令》规定:“诸应分田宅及财物者,兄弟均分”。即对于父祖财产的继承,不分嫡庶,不论长幼,平均分配。对于女子而言,非户绝之家的女子除可获得适量“嫁资”外,一般别无财产继承权。在父母双亡,女招赘主管家政,而子孤幼,或原已招赘婿继承家业,父死后,母又别立继养子的情况下,实施“女合得男之半”的继承法。如无亲生子而有养子,在不影响“子承父分”的前提下,也可参照遗嘱继承法,使在室女获得部分遗产作为嫁妆。由此可见,虽然“女得其半”这一原则在适用中有诸多限制,但是

宋朝文学家苏轼简历

宋朝文學家蘇軾簡歷: 蘇軾(1036-1101)字子瞻,自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人。二十二歲中進士,以文章知名。宋神宗朝,王安石當政,行新法,他極力反對,出為杭州等處地方官。復因作詩得罪朝廷,被捕入獄,貶為黃州團練副使。宋哲宗朝,舊黨當權,召還為翰林學士。後新黨再度秉政,蘇東坡又貶謫惠州,並以六十三歲的高齡遠徙瓊州。赦還的明年,死於常州。 蘇軾詞精選: ●蝶戀花 花褪殘紅青杏小,燕子飛時,綠水人家繞。 枝上柳綿吹又少,天涯何處無芳草! 牆裡秋千牆外道,牆外行人,牆裡佳人笑。 笑漸不聞聲漸悄,多情卻被無情惱。 ●水調歌頭 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 不知天上宮闕,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風歸去,惟恐瓊樓玉宇。 高處不勝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間? 轉朱閣,低綺戶,照無眠。 不應有恨,何事長向別時圓? 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 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 ●念奴嬌 大江東去,浪淘盡,千舌風流人物。 故壘西邊,人道是,三國周郎赤壁。 亂石穿空,驚濤拍岸,捲起千堆雪。 江山如畫,一時多少豪傑。 遙想公瑾當年,小喬初嫁了,雄姿英發。 羽扇綸巾,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 故國神遊,多情應笑我,早生華髮。 人間如夢,一尊還酹江月。 ?念奴嬌有感: 神遊之境如親身經歷 赤壁風雲夢千古英雄 人生如戲竟一坏黃土 蘇軾詩精選: ●飲湖上初晴後雨 水光瀲灩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妝濃抹總相宜 ●惠崇春江曉景

竹外桃花三兩枝春江水暖鴨先知蔞蒿滿地蘆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時●題西林壁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與子由澠池懷舊 人生到處知何似應似飛鴻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鴻飛那復計東西老僧已死成新塔壞壁無由見舊題往日崎嶇還記否路長人困蹇驢嘶

试论宋代官宦家庭的女子教育

试论宋代官宦家庭的女子教育 钱娇 (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重庆 401331) 摘要:古代女子,历来就被排斥在正规的、官办的学校教育之外,她们接受教育的主要途径是家庭教育,因此家庭对于宦门女子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宋人重视子女的家庭教育,家长常常将家法家规形成条文,作为教育家族子孙的范本,其中有不少关于女子教育的规定。宋代宦门女子教育,无论是女德方面,还是文化修养方面,成就都十分卓著。 关键词:宋代官宦家庭女子教育 本文所讲的“官宦家庭的女子”仅指官员的妻女。宋代官僚机构的急剧膨胀,使这个群体也迅速扩大。宋代统治者重文臣轻武臣,高官美差多取自进士出身,为求仕进,官员自身努力读书,同时还敦促子女的学习。宋代官员较高的文化底蕴,为宦门女子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一)宦门女子的教育途径 古代女子,历来就被排斥在正规的、官办的学校教育之外,她们接受教育的主要途径是家庭教育,因此家庭对于宦门女子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家长督课 宋代宦门女子大多出身于书香门第,家长父母兄长都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宋代不少才女名嫒,从小受益于父母兄长的督课教育。旷世才女李清照,父亲为礼部侍郎李格非,熙宁九年进士及第,“善论文章”,著有礼记精义数十万言’,颇得东坡赏识;母亲是状元王硅之长女,也善长为文。父母皆有文采,李清照从小受到父母给予的良好教育,她同后所显示出的卓越才华,与此不无干系。而有些父母教女极为精心:“吕荣公张夫人待制讳温之幼女也,最钟爱,然居常至微细事,教之必有法度,如饮食之类,饭羹许更益鱼肉,不更进也”。[1]在家传之学中,母亲起着最为重要的作用。从教育学和心理学角度来看,母亲是人生的第一位老师,母亲的言‘行品德、知识教养对孩子的影响很大,对子女成长极为关键。北宋才女谢希孟,礼部侍郎谢景山之妹,其母好学“通经,子女皆自教,希孟与兄并工诗赋,所著诗百余篇”。 [2]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是宋代宦门女子文化素质高的主要原因。1 2、名人传学 有一部分宦门女子接受的教育来自于家庭成员之外,而师从才女。宋代女子, [1]《家范典》第56卷.女部纪事二,引《小学·善行》,《古今图书集成》本 [2] 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卷三《宋代》.第66页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要点解析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要点解析 01 摩尔根通过研究古代社会重新发现了唯物主义历史观 “以下各章,在某种程度上是实现遗愿。不是别人,正是卡尔·马克思曾打算联系他的——在某种限度内我可以说是我们两人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明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原来,摩尔根在美国,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发现了40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以此为指导,把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加以对比的时候,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果。”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在恩格斯写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时候,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是被发现,而且在理论上被严密论证和在实践中被反复证明的真理。但是,在此之前,唯物主义历史观还主要用来历史地说明阶级社会的发展进程,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和预见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旨趣有关。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理论宗旨是要解决“资本主义向何处去”的时代课题,因此,他们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研究的重心是阶级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

特殊规律。另一方面,是与当时欧洲社会有关史前时期认识现状相关联。在很长时间,人们“设想”史前社会的存在,而没有“发现”史前社会的真实资料。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或人类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研究》在1877年出版,表明人类对史前社会的联盟研究出现了重大突破。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摩尔根通过研究古代社会重新发现了唯物主义历史观。恩格斯继承马克思的遗愿,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开拓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新领域。 0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包含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 “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与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人自身的生产在以前就为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及和关注。

宋代家庭人口数量初探

宋代家庭人口数量初探 【关键词】宋代、户均人口、家庭、人口数量 【正文】 在历史研究的各个领域中,人口问题应当属于基础性的研究,于经济史、社会史尤为重要。但是,人口问题特别是人口数量问题,自古至今都是非常艰难的课题。其中,宋代人口研究的难度最为突出,如同一个巨大的谜团,始终困扰、吸引着有关学者,至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又像是一个瓶颈,阻碍着宋史研究的进展。笔者初涉这一领域时即发现宋代有关户口的数字混乱、矛盾之状况,令人惊诧,深感必须从最基本的问题入手,一步步地拾级而行,才有望接近谜底。在此所要做的初步探讨是:宋代每个家庭单元也即每户人家,实际上有多少口人。 一 一个经济独立、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做为社会细胞,其人口的数量对绝大多数家庭而言,是以一对夫妻为基数的。其人口数量的变化主要在于子女的多少。我们所要做的基本工作,就是首先考证一下宋代每户的子女数量概况,也即繁殖率。 有关子女数量比较系统的资料,主要在文集的行状、墓志铭、神道碑、墓表中。为此,笔者采取抽样的办法,从以下10部两宋文集中提取数据:(1)尹洙《河南先生文集》;(2)王安石《王文公文集》;(3)曾巩《曾巩集》;(4)蔡襄《蔡襄集》;(5)王圭《华阳集》;(6)韩

元吉《南涧甲乙稿》;(7)汪应辰《文定集》;(8)陆游《渭南文集》;(9)陈亮《陈亮集(增订本)》;(10)朱熹《朱熹集》。这10部文集提供出443位已婚者的子女数量,可使我们观其大概。需要说明的是:(1)子女未成年而夭者不计,即所统计为净繁殖率;(2)夫妇重复者只计其一;(3)除非明确说明无子女绝后者,其他因各人文体等原因没有记载子女情况者不录(数量很少)。 以上443人的子女共2457人。平均每人也即每户子女5.54人。子女20人以上者3人,10人以上者39人。子女最多者为宗室赵从信,凡35人。无子女者5人。 2457个子女中,男子1388人,占总数的56.5%;女子1069人,占总数的43.5%。每户平均有男子3.13人,女子2.41人。男女比例理应大致持平,以赵宋宗室为例:”治平中,宗室四千余人,男女相半。”(注:《宋朝事实类苑》卷33《置宗正及教授等官》。)这里之所以男多女少,一是由于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所致。如两浙处州居民”生男稍多,便不肯举,女则不问可知”。致使当地男青年无妻可娶,只好到外地买婚(注:《范成大佚著辑存·奏札·论不举子疏》。)。二是同样原因,个别人的记载中可能忽略了女子而未计,也即实际生活中女子的数量可能会比统计数多一些。 以南方地区和北方地区比较而论,我们发现两者之间有差异。除不详地16人共有子女68人外,北方116人,子女共720人,平均每户子女6.20人;南方310人,子女共1669人,平均每户子女5.38人。北方比南方每户平均多出子女0.82人。南方户均子女较少,主要是由

恩格斯 家庭 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节选)学习导读 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是适应时代和无产阶级斗争发展需要而写的,是一部系统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和国家理论的代表作。 一、写作背景 《起源》写作于1884年3月至5月,同年10月在瑞士苏黎世出版单行本,后来在德国出版并被翻译成多种语言文字。1892年,恩格斯写了《新发现的群婚实例》一文,作为本书的附录。 1.《起源》是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而撰写的 对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向文明社会的历史发展及其规律的科学 研究和阐述,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马克思和恩格斯从19世纪40年代就开始注重对原始社会的研究。19世纪中叶,民族学、人类学研究取得的重要进展,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研究原始社会的发展、验证完善历史唯物主义创造了条件。1877年,美国民族学和人类学家路易斯·亨利·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古代社会》一书出版。摩尔根主要研究原始社会的历史,他根据自己对美国印第安人以及澳大利亚等国的人类婚姻、亲属关系、氏族制度的长期研究和观察,写作了《古代社会》一书。马克思对摩尔根的研究成果高度重视,于

1881至1882年间研读了《古代社会》一书,做了详细的摘录和批语,并且计划用唯物史观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但是,马克思还没有实现这个心愿就逝世了。恩格斯对于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同样重视,认为是“一本像达尔文的著作对于生物学那样具有决定意义的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2页)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的手稿时,发现了马克思对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所做的摘要和批语。恩格斯研究后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对于摩尔根的研究具有指导意义,而摩尔根的研究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证明,“摩尔根在美国,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发现了40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以此为指导,在把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加以对比的时候,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果。”(《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党员干部读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1年版,第135页)为了进一步发展历史唯物主义,实现马克思的遗愿,恩格斯认为应在此基础上写一部阐述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和国家理论的著作。为此,恩格斯根据马克思的《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结合他本人多年研究的成果,写就了《起源》一书。 2.《起源》是为批判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和国家理论而撰写的 17世纪中叶以来,资本主义制度先后在西欧和北美得到确立。资产阶级学者为了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竭力鼓吹各种唯心主义社会学

宋代文学

宋代文学 宋代文学词泱泱,分成婉约与豪放。 柳永秦观李清照,风花雪月多感伤。 苏轼首开豪放派,“大江东去”气昂昂; 爱国诗人辛弃疾,“金戈铁马”势高扬。 三苏、王曾、欧阳修,继承韩柳写文章; 范公作品虽不多,《岳阳楼记》放光芒。 南宋诗人陆放翁,《示儿》犹念复家邦; 人生自古谁无死?后世感怀文天祥。 编年通史第一部,《资治通鉴》司马光。 《梦溪笔谈》小百科,作者沈括美名扬。 68、五代结束以后,中国进入宋朝(公元960——1279年),中国的文学又开始了一个新的阶段。 69、宋代是词的时代。词和诗不同,词的句子有长有短,也有固定的格式,词可以唱,每一首词都有一个词牌,像《浣溪纱》、《一剪梅》等等,就叫做词牌,不同的词牌格式不一样,唱法也不一样。 70、宋代周敦颐的《爱莲说》既描写了莲花的美丽,又歌颂了莲花的“出污泥而不染”的高尚品格。 71、范仲淹,字希文,宋代著名文学家,代表作是《岳阳楼记》,其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一句表达了作者忧国忧民的思想。 72、唐宋八大家是“韩愈、柳宗元、苏洵、苏轼、欧阳修、苏辙、王安石、曾巩”,前两位是唐代人,后六位是宋代人。 73、欧阳修,字永叔。他的诗词、散文和传记都写得很好。欧阳修领导其他作家一起完成了诗文革新运动。 74、王安石,字介甫,是宋代的政治家、文学家。他有一首著名的诗《泊船瓜州》,其中有“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的名句,句中一个“绿”字将江南春色写得淋漓尽致。 75、中国历史上有很多父子文学家,宋代的苏洵、苏轼、苏辙就是其中的代表,尤以苏轼的水平最高,苏轼字子瞻,号东坡,他的诗词、散文、书法、绘画都有独特的风格。 76、苏轼的著名散文有《前赤壁赋》、《后赤壁赋》,抒发了对历史上英雄事迹的感慨。 77、苏轼有一首著名的诗《题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后两句生动地说明一个人若处身于某种环境之中,往往不能清楚地洞察事情的本来面目。 78、辛弃疾,字幼安,号稼轩,著名爱国词人。他曾闯入敌营,擒拿叛徒,并曾策划北伐大业。他的词也属豪放一派,“壮岁旌旗拥万夫,锦襜突骑渡江初”是辛弃疾《鹧鸪天》中的名句。 79、宋词除了豪放派以外,还有婉约派,婉约派词人有张先、晏殊、晏几道、柳永等,他们对词的发展都有一定成绩。柳永词颇为当时群众喜爱,以至有人说:“有井水处皆有人唱柳词”。 80、李清照是宋代最著名的女词人,她的词风格独特,极为世人所欣赏。 81、李清照的诗也很出名,其中有这样的名句:“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82、岳飞是南宋时期反抗异族侵略的著名战将,精忠报国,为奸相所害。他的《满江红》词,至今为广大人民所传唱。 83、陆游,字务观,号放翁,是南宋著名的爱国诗人、词人。 84、陆游的诗保留下来的有9300多首,是现在知道留下诗歌最多的诗人。 85、陆游的《示儿》诗很有名:“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说出了他盼望祖国统一的心情。 86、杨万里,号诚斋。他的诗平易自然,号诚斋体。范成大,号石湖居士,他出使金国,不辱使命。他的诗表现爱国主义,反映社会现实,独创风格。 87、“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中国有名的爱国诗人文天祥的名句。 88、宋代的小说叫做“话本”,是讲故事的人用的底本,内容有讲历史的,有讲佛经故事的,对后来的明清小说产生了直接影响。 宋词

宋代富商家庭的宅院及其“逾制”分析

宋代富商家庭的宅院及其“逾制”分析 家庭的宅院布局是考察宋代商人日常生活空间的一个微观视角,园林式宅院,宅外有别业,是富商家庭宅院布局的两种典型形式。住宅“逾制”是宋代富商家庭宅院布局的重要特征,这与宋代追求奢华的社会风气、宋代富商社会地位的提高,以及宋代官府商业政策的转变不无关系。 标签:宋代;富商;宅院布局 宋代民间商业的开展多是以家庭为基本单元而展开的。对多数宋代商人而言,家庭生活与经商活动常常难以截然分开。宋代商人家庭的住宅与院落既是一家人日常生活之所,又与经商活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考察宋代商人的生活空间,住宅与院落的布局是一个微观的视角。家庭住宅、院落的建筑布局,与家庭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同时也反映了主人的生活旨趣与偏好。宋代商人家庭依经济实力强弱,在宅院布局上也存在明显差别。本文仅就富商家庭的宅院进行初步的探讨。 宋代富商家庭的宅院从布局上看有两种较为典型的形式:一是园林式的宅院,华丽豪奢,功能多而有序;二是宅外有别业。两套住宅分别位于不同的地理位置。宋代商人过着“双栖”式的生活,既能够享受都市的繁华,也能够感受到如乡间般的闲适。 一、园林式宅院 园林式宅院堪称宋代富商家庭最为豪奢的一种布局形式,这种宅院占地面积广,功能分区明确,结构较为复杂,常常集观赏与实用效果于一体,从而形成错落有致的宜居环境。宋代富商蒲家的宅院就是一例。 广州海商蒲家是世代经营香料贸易的豪商之家,尽管蒲家的来源地学术界有所争论,但蒲家是外来番商这一点毋庸置疑。蒲家宅院是典型的带有异域风情的园林式宅院,将所在国的建筑风格融入其中。蒲家宅院的功能分区很明确,大致分为堂内、中堂、堂外三个区域。蒲家信奉伊斯兰教,堂内是蒲家家人的日常起居之所,是饮食宴集之地,“用金银为巨槽,合鲑炙、粱米为一,洒以蔷露,散以冰脑。”也是祭拜神明之地。“堂中有碑,高袤数丈,上皆刻异书如篆■,是为像主,拜者皆向之。”堂屋外“有池亭,池方广凡数丈,亦以中金通■,制为甲叶而鳞次。”这里是蒲家家眷闲暇休憩的地方,外人较少进入。 从蒲家宅院布局的视觉效果来看,一是纵深上梯次推进,与中国传统的大宅院的设计风格相类似。依堂内、中堂、堂外这种次序,与家庭日常生活的密切程度呈现递减的态势,而与经商活动的密切程度逐渐增强。二是宅院布局讲求立体空间上的突破,“■堵波”这一建筑打破了平铺的递进格局,而丰富了立体感。 二、宅外有别业

宋代诗人

三、宋代 柳开(947—1000),原名肩愈,字绍先,后改名开,字仲涂。大名(今属河北)人。北宋散文家,以韩愈、柳宗元的继承人自居。 郑文宝(953—1013),字仲贤,宁化人。初仕南唐,入宋后中进士,累官兵部员外郎。著《江表志》,记录南唐史事。 王禹偁(954—1001),字元之,济州巨野(今属山东)人。北宋文学家。在宋朝初年提倡平易朴素的诗风,推崇杜甫、白居易。 寇準(961—1023),字平仲,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官至参知政事,封莱国公。 林逋(967—1029),北宋诗人。字君复,钱塘(今浙江杭州)人。隐居西湖孤山,终身不仕,也不婚娶,有“梅妻鹤子”之称,卒谥和靖先生。 范仲淹(989-1052),北宋文学家、政治家。字希文,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官至参知政事。他的诗词散文都写得很好。 曾公亮(999—1078年),字明仲,号乐正,泉州晋江人。宋代政治家、军事家。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撰《武经总要》。 晏殊(991—1055),字同叔,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北宋词人。官至集贤殿大学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 梅尧臣(1002—1060),字圣俞,宣州宣城(今安徽宣州)人。北宋诗人。论诗重政治内容,反对靡丽文风,对宋代诗风转变有较大影响。

苏舜钦(1008—1049),字子美,绵州盐泉(今四川绵阳)人,迁居开封。北宋诗人。诗与梅尧臣齐名,风格豪健。 张俞,生卒年不详。字少愚,号白云先生,益州郫(今属四川)人。北宋诗人。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吉水(今属江西)人。北宋诗人,诗文革新运动的倡导者。 李觏(1009—1059),字泰伯,建昌军南城(今属江西)人。世称盱江先生,又称直讲先生。北宋哲学家、诗人。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年号半山,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宋代政治家、文学家和思想家。王安石变法的推行者。 刘攽(1023—1089),字贡父,或作戆父、赣父,号公非,临江新喻(今江西新余)人。曾帮助司马光修《资治通鉴》。 王令(1032—1059),字逢原,广陵(今江苏扬州)人。北宋诗人。以教书为生。诗风奇崛豪放。 张舜民(约1034—1100),字芸叟,自号浮休居士,又号矴斋,邠州(治今陕西彬县)人。北宋诗人。官至吏部侍郎。 曾巩(1019—1083),字子固,南丰(今属江西)人。北宋文学家。官到中书舍人。擅长散文,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宋代家庭教育

极大地促进了宋代理学的传播,对其成为南宋后期乃至明清官方推崇的统治思想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宋史中心;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参 考 文 献] [1]谢 等.雍正江西通志[M ].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吕祖谦.东莱集[M ].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3]全祖望. 鲒亭集外编[M ].四部丛刊初编本. [4]袁征.宋代教育[M ].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1.[5]虞集.道园学古录[M ]四部丛刊初编本.[6]朱熹.朱熹集[M ].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7]李振纲.象山心学与朱陆之辨[J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 会科学版),2004(4)..[8]马端临.文献通考[M ].北京:中华书局,1986.[9]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集[M ]四部丛刊初编本.[10]王晓龙.宋代书院教育与宋代理学的传播[J ].贵州社会 科学,2005(1). 宋代家庭教育 贾芳芳 宋代是我国古代教育高度发展的时期,闻名于世的三大发明、理学、宋词在这时都发展到了高峰。而著名的书院教育,更显示了当时教育的兴盛。推敲宋代领先于世界的科学技术与文明 ,其土壤根源于教育的平民化。伟大的活字印刷术的发明者毕,就是一介布衣。在教育平民化的进程中,家庭教育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发达的家庭教育,提高了整个社会的文化水平,促进了话本、杂剧等通俗文学作品的流传,也为科技、理学、宋词的高度发展培育了基础。 一、家庭教育发达的原因 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政府的崇文抑武的政策,使得普 通百姓对于子女的教育极为重视,乡校、家塾、舍馆、书会,在宋代设置非常普遍。在福州,号称“城里人家半读 书”。[1](卷四○《入学》P8247) 《都城纪胜?三教外地》中记载南宋临安的情况是,“每一里巷,须一二所,弦诵之声,往往相闻。”不少生活困难的普通家庭,也坚持每天挤出一点钱,积藏起来,作为孩子受教育的费用,叫做“学课”。而印刷术的发明,更直接推动了宋代家庭教育的大发展。由于印刷术的发明利用,书籍的数量比唐及以前大为增加,普通士、农、工、商家庭的子弟,有了频繁接触书籍的机会,家庭教育因此而更加兴盛发达起来。 二、家庭教育形式多样 宋代家庭教育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父母亲自教授的,也 有请先生建书馆教授的。在农村,普遍设置有季节性的村塾、冬学。农村孩子们平常与父母帮忙干农活,等到了每年的十月份农闲时,本身没有多少文化知识的家长,就会把孩子们送到乡村的“冬学”,由专门的先生来对其进行教育。孩子们的学费是粮食等实物,成为教书先生微薄的收入。但不少以此为职业的教书先生,却对此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与心血。叶梦得在《避暑录话》记录的乐君先生,“每旦起,分授群 儿经,口诵数百过不倦”。陆游也有诗云,“儿童冬学闹比邻。 据案愚儒却自珍。授罢村书闭门睡。终年不着面看 人。” [2](卷二五《秋日郊居》P690) 还有一些家境富裕的家庭,会办私塾请先生来家里,教授子女和族人。如陆九渊、吕祖谦家里就设有私塾。据吕氏家塾规定:家塾教师,饮食是“每日二膳”,衣服、束修是“以家之有无,诸生之众寡为之节”,另外家塾教师生病,诸生还要 “侍粥药”。[3](卷一《家塾》 )陆九渊生于一个没落的官僚家庭,唐代其祖上曾有人做过宰相,陆家家庭教育氛围极好。陆九渊自幼在家中读书,主要学习儒家经典,家庭教育还培养了他的爱国情怀,其对于军事的研究就源自幼时家庭教育的影响。陆氏兄弟六人,除了经营药店的二哥外,其他都有很高的文化水平。他们互相亦师亦友,良好的家庭教育造就了他们非凡的才华。 宋代有不少名师大儒专门设立私学,亲自教授子弟。理学家程颢为晋城令时,就在当地“择子弟之秀者,聚而教之”, “儿童所读书,亲为正句读”[4](卷四二七《程颢传》P12714-P12715) 。还有一些名士在家乡开办学校,教育本族和乡里子弟。如范仲淹就曾设置义学,请专门的先生来对本族子弟进行教育。自范仲淹之后,各地士人官员纷纷效法。 另有一些家境贫寒,无力为孩子缴纳学费的父母,会亲自教授孩子。如欧阳修四岁而孤,因家贫。不能买纸笔,其母郑氏用草棍画地,教修书字。等欧阳修年龄稍长之后,又从邻里借书读,或用手抄书来读。欧阳修的经历代表了宋代一部分家境贫寒,但却重视读书的家庭的家庭教育方式。而文武全才的岳飞的成人、成才的事例,更体现了家庭教育对 人的巨大影响。 [5](P115) 还有的是由于父母望子成龙, 亲自教授的进行家庭教育的。如张,幼年时聪颖过人,其父高宗朝丞相张浚甚爱之,亲自对他进行仁义、忠孝等方面的教育。大文豪苏轼,也是由其母程氏亲自教他读书。凡古今成败、经史属文,早早就在家庭教育中接触。而理学家朱熹,更是自幼受到其父朱松 ? 28?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32卷第1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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