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妇女婚姻生活研究

宋代妇女婚姻生活研究
宋代妇女婚姻生活研究

宋代妇女婚姻生活研究

【摘要】: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由于强调重视普通人在历史中的作用的新社会史学的兴起和欧美妇女运动的发展,妇女研究逐渐成为一个令人瞩目的学术领域。宋代妇女作为中国古代历史转折时期的特殊群体,也日益成为学者关注的焦点之一。但目前学界的研究大都关注宋代妇女之社会家庭地位、经济法律权利等方面,而在宋代妇女婚龄、婚年(婚姻持续时间)、年寿、生育年龄、生育数及子女性别比等关乎实际日常生活的系统分析还很不充分,甚至留有不少空白点。因此,本文即基于宋代妇女日常生活情况展开探讨、研析,依据的主要史料为近年编纂的《全宋文》所收之4802篇男女墓志,通过以宋人婚姻状况为视角,提取其中妇女婚姻生活方面的各种数据,来分析说明其婚姻家庭等日常生活状况、变化及其社会文化背景与内在原因。第一章即第一部分,考察宋代男女婚姻缔结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择偶价值观、婚姻社会圈、婚姻地域圈及初婚年龄。宋代社会交错并存的种种择偶价值观不仅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具体表现,也是中国古代婚姻结构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必然趋势。宋代婚姻社会圈反映了当时择偶过程中身分的界限、中表婚的普遍及家庭背景的影响力。通过一南一北两个家族婚姻缔结网络的个案研究,进一步分析了家庭背景与婚姻选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墓志所载标有配偶籍贯的553对夫妻为例,统计得出宋代婚姻的地域圈仍具有近距离婚姻的特色。对418位妇女的确切初婚年龄作统计,将之与其他历史时期的女性初婚年龄作比较,可以发现,

宋代呈现晚婚的趋势。第二、三、四章共同构成本文的第二部分,分析宋代妇女在实际日常婚姻生活中的夫妻关系、人际交往、年寿与生育状况。本部分重点关注宋代妇女结婚以后进入夫家生活的现实状况。第二章使用墓志中包含的夫妻年龄差异、婚年、夫妻关系模式等数据来做分析,试图衡量宋代婚姻制度的稳定性及主要夫妻关系模式。同时客观呈现墓志中有关妾的记载资料,努力还原宋代家庭中的妾室生活。并在赘婿地位、妻妾问题上,全面考察夫(赘婿)、妻、妾之间的关系。第三章讨论宋代婚姻中妇女的人际生活圈,逐一梳理其与夫家亲属的关系、与本家成员的关系及社会交往关系。第四章分别从年寿与生育两方面来考察宋代妇女在婚姻生活中的实际情况。第五章为第三部分,阐述宋代婚姻关系的解除与当时社会的贞节观念。南宋虽是程朱理学的形成时期,但因为其形成以后并非立刻发展为国家的统治思想,所以对妇女实际生活影响有限。而通过对宋代妇女守节与再嫁的人生选择的分析,可以看出当时妇女再嫁现象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是这种再嫁的选择与完全平等、自由意义上的权利仍存在着较大的距离。结语探讨了宋代墓志中妇女婚姻生活资料的丰富性以及本研究的可延伸之处。附录收录有两宋时期婚姻缔结的地域情况表、宋代男女初婚年龄表及宋代夫妻婚年表。【关键词】:宋代《全宋文》墓志妇女婚姻生活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K244

【目录】:中文摘要6-8Abstract8-13绪论13-25一、本研究的缘起13-15二、相关学术史回顾15-21三、本文的史料来源与结构安排21-25第一章宋代妇女的择偶取向与婚嫁状况25-69第一节婚姻对象的选择25-35一、择偶:一个渗透着长辈意志的过程25-29二、择偶取向:多种价值观的交错并存29-35第二节婚姻的社会圈35-52一、择偶的身分35-37二、中表婚与世婚制37-42三、婚嫁男女的家庭背景分析42-46四、婚姻与家族46-52第三节婚姻的地域圈52-55一、墓志资料抽样52-53二、近距离婚姻的承袭与流变53-55第四节初婚年龄的变迁55-69一、宋代的倡导婚龄55-56二、墓志中的实际婚龄56-69第二章宋人的夫妻观与夫妻生活69-110第一节宋人的夫妻观念与婚俗69-75一、夫妻观念:规范与期许69-72二、婚俗:六礼与俗礼之沿革72-75第二节夫妻关系75-87一、夫妻年龄差异与婚年75-80二、夫妻关系与相处之道80-87第三节妾与有关妾的记载87-98一、夫妾关系的建立88-89二、妾的家庭地位89-91三、墓志所见的夫与妾生活图景91-98第四节赘婿地位及其他98-110一、赘婿地位98-105二、妻妾关系105-110第三章婚姻中妇女的人际生活圈110-137第一节与夫家亲属的关系110-122一、与舅姑111-116二、与夫家亲属116-122第二节与本家成员的关系122-130第三节社会交往130-137一、民间慈善活动131-133二、家庭生计经营133-135三、岁时节日的活动

135-137第四章宋代妇女的年寿与生育137-167第一节年寿分析137-148一、宋人寿命水平及特点138-143二、宋代男女的性别平均寿命143-146三、影响宋代妇女寿命的原因146-148第二节宋人的生育观念分析148-155一、生育的目的和意义149-150二、性别的价值取向150-152三、生育子女数的期望152-153四、孕妇保健与胎教153-155第三节宋代妇女的生育状况155-167一、生育年龄及其生育风险156-159二、生育数159-163三、子女早亡率及出生性别比163-167第五章婚姻的解除与贞节观念的衍变167-200第一节婚姻关系的解除167-173一、七出168-169二、义绝169-171三、和离与弃夫171-173第二节宋代社会的贞节观念173-187一、贞节观的历史衍变174-177二、宋代社会再婚现象的普遍177-187第三节守节与再嫁的人生选择187-200一、夫未亡时187-189二、夫亡后189-200结语200-204一、婚姻的缔结200-201二、婚姻生活面面观201-203三、婚姻的解除203-204附录204-251附表1北宋同一路婚姻缔结情况表204-208附表2南宋同一路婚姻缔结情况表208-221附表3北宋相邻路婚姻缔结情况表221-223附表4南宋相邻路婚姻缔结情况表223-225附表5北宋相隔几路婚姻缔结情况表225-227附表6南宋相隔几路婚姻缔结情况表227-229附表7宋代女子初婚年龄表229-244附表8宋代男子初婚年龄表244-246附表9宋代夫妻婚年表246-251主要参考文献251-263后记263-26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264-265 本论文购买请联系页眉网站。

论宋代基层势力与基层社会控制

论宋代基层势力与基层社会控制 【摘要】:宋代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发展阶段。宋代基层社会势力,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代表宋政府的各类基层行政组织,二是代表了民间势力的精英、各类民间组织、佛道教及民间信仰。这些势力是国家与基层社会民众沟通的桥梁。本文围绕着基层社会的控制共分为四个部分展开论述。分别是宋代基层行政组织与基层社会控制,民间组织与基层社会控制,佛教、道教及民间信仰与基层社会控制,精英与基层社会控制。宋政府基层行政组织代表国家对基层社会进行控制,其偏重于征发赋役和维持治安,给民间势力留下了活动空间。宋政府以保甲长、耆长等行政组织头目实现国家对基层社会的赋税征收与社会治安管理。宋代基层社会控制不论基层行政组织形式发生怎样的变化,国家对其控制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获取赋税收入,以及维持基层社会正常秩序。在宋代基层社会中,除了基层行政组织以外,还活跃着各类以精英为主要成员的民间组织。宋代基层社会民间组织十分兴盛,许多组织都有自己的规约,这类规约往往会对其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出规定,一旦其成员发生纠纷,握有规约解释权和执行权的民间组织首领就成了调解纠纷的民间权威。宋代多数民间组织与国家利益一致,在功能上是对基层行政组织的重要支持与补充。各种民间组织通过自己的方式将广大民众组织起来,或通过经济互助的方式缓解贫富差距,使积聚于基层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得以释放,或以规约将成员的行为限定在国家法令许可的范围内,减少社会越轨现象的发生,或通过自保的

方式使基层社会得以安定。各种民间组织与基层行政组织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共同维系着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在宋代的基层社会中,佛教、道教与民间信仰所构成的意识形态体系对于乡里民众的心理调适与行为的规范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宋代基层社会控制除了基层行政组织设置及其职能发挥外,以精英为代表的民间势力的崛起,并对基层社会控制产生了重要影响。精英不仅是国家赋税承担的主体,而且是地方公共事业的主要依靠力量,这决定了精英在基层社会中的主导性地位。精英广泛参与到基层社会控制中,既有承担国家差派而为基层头目者,也有利用宗族势力实现对宗族内部成员和乡里民众制约者,还有在社会动乱时期,利用自身在基层社会的影响力主动构建地方防护体系者。总之,精英对基层社会控制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精英代表民间势力参与地方维护和社会控制,是国家控制基层社会的可靠力量和有益补充。【关键词】:宋代基层势力基层社会控制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K244 【目录】:摘要6-7ABSTRACT7-12绪言12-20第一节问题的起源12-13第二节相关的研究和成果13-14第三节本文考察的范围以及拟

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历史变迁

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历史变迁 摘要中国历史上,女性曾占据过主导地位,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女在社会的分工发生重大变化,男性成为社会的主导者,而女性地位逐步降低,渐渐处于从属于男性,成为其附庸。妇女逐步被排除于历史之外,成为历史的幕后者。到了近代以后,女性社会地位有了逐步提高的趋势,但是要真正做到男女平等,还任重道远。 关键词: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历史变迁

引言 女性地位是指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享有的威望和拥有与控制家庭或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权力。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女性地位大致来说经历了三个历史发展阶段:一是妇女相对受到男子的尊敬,即原始社会早期的妇女地位;二是男子至高无上,女子无权,即传统社会的妇女地位;三是男女平等,即现在和未来社会妇女的地位。原始社会,中国处于母系氏族制度时期,对偶婚为其主要生化方式,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女性地位远远高于男子,并且受到尊敬。到了封建社会,尤其是宋代理学的传播,禁欲思想成为主流,强调“三纲五常”,压抑妇女的地位,使女性逐渐成为男性的附庸,生活地位低下。现代,随着新思想的传播,男女平等日益成为主流思想,女性也重新开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独特地作用。因此,对女性地位的考察具有重大意义。前人对这个问题已经做了深刻的研究,所以本文中笔者对女性地位的变迁仅仅是再做一下浅陋的阐述。 一、先时期 母系氏族时期,主要从事采集果实,及简单的生活工具制做。女性天生的优势就充分发挥。由于女性在这些活动中表现突出,成为社会活动的主角。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有父,在古人眼中,孩子的血统仅维持在母亲身上。古代典籍中常称圣人乃其母感神而生。如《尚书·尧典》说尧是其母庆都感龙而生。种族的繁衍、氏族的维系似乎由女性起主要作用,使女性具有较高的地位。这一时期并不是女性压迫男性,而是女性和男性在地位上具有一定的平等性。如《史记》:“若乃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髡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错,杯盘狼藉。” 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的产生,这时男子先天的优势就显现出来。男子成了战争的主要力量。男子在战争中获得的俘虏变成奴隶,自己成为奴隶主,进入了父权时期。到了奴隶社会后期,为了巩固和强化男性的支配地位,便制定出了一系列宗法伦理的信条,女性地位更加全面低落。沦为男子的附庸。如《诗经》:“乃生男子,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弄之瓦。”男女从出生时便被定,女子生来就注定无法与男子享同等的权力。女子地位低下由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氓》 二、汉时期

宋代服饰

宋朝服饰目录[隐藏] 宋朝服饰概述 宋朝服饰简史 宋代皇帝朝服 宋代皇后礼服 宋代贵妇礼服 宋代官员朝服 宋代妇女襦裙 宋代背子 宋代大袖 宋代胄甲 质朴保守话宋装 [编辑本段]宋朝服饰概述 多姿多彩的唐没落了,取而代之的是宋。政治上虽然开放民主, "但由于程朱理学"的思想禁锢,和对外政策的妥协退让--服饰文化不再艳丽奢华,而是简洁质朴。宋代女装拘谨、保守,色彩淡雅恬静,襦衣、褙子的"遮掩"功能加强,一切的"张狂"刹时都收敛了许多。宋时不论权贵的皇亲国戚,还是一般的百姓,都爱穿着直领, 对襟的背子,因为既舒适得体,捷又显得典雅大方。 南宋后期,"一钩罗袜素蟾弓"表明妇女裹足渐成大势,这种农村的习俗残害了古代农村女性的身心,能幸免于难的就只有那些劳苦的从事田间耕作的妇女!缠足,是中国妇女血的历史;青楼,是我国女性泪的根源。除了盛行残酷的缠足之风,青楼文化也是宋代特殊的一面。青楼女子虽然命苦,却不乏才貌双绝者。人称"秦淮一片明月",以文采称著的这类女子多居住于长江沿岸,衣着扮相自然别有一番韵味。 [编辑本段]宋朝服饰简史 宋代的服装,其服色、服式多承袭唐代,只是与传统的溶合做得更好、更自然,给人的感觉是恢复中国的风格。 宋朝时候的服饰宋朝的男装大体上沿袭唐代样式,一般百姓多穿交领或圆领的长袍,做事的时候就把衣服往上塞在腰带上,衣服是黑白两种颜色。 当时退休的官员、士大夫多穿一种叫做「直掇」的对襟长衫,袖子大大的,袖口、领口、衫角都镶有黑边,头上再戴一顶方桶形的帽子,叫做「东坡巾」。 宋代的女装是上身穿窄袖短衣,下身穿长裙,通常在上衣外面再穿一件对襟的长袖小褙子,很像现在的背心,褙子的领口和前襟,都绣上漂亮的花边。 男服服饰: 冕服:宋朝开始减少冕服的种类,大典礼穿非冕服的情形,就经常出现。 朝服:宋代在劲下加上特别的装饰谓之「方心曲领」。 公服:宋代以常服为公服。 女服服饰: 礼服:其服色大致与唐代相同。 常服:均以大袖上衣,长裙、霞帔为常服。

宋代的生活习俗

宋代的生活习俗简介 北宋初年,对各级官员的服色都有严格规定 北宋初年,曾对各级官员的服色做出严格的规定,如三品以上穿紫色,五品以上穿朱色,七品以上穿绿色,九品以上穿青色。至于普通百姓,就只能穿黑白二色。 缠足 缠足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一种陋习。女子用布帛紧扎双足,使足骨变形,脚形尖小,以为美观。元末明初陶宗仪《南村辍耕录·缠足》 载:“《道山新闻》云:(南唐)李后主宫嫔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令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由是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以此知扎脚自五代以来方为之,如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者少。近年则人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在清代,1664年(康熙三年) 曾下令禁止缠足,1668年又取消禁令。太平天国也曾禁止缠足。辛亥革命后,缠足之风始渐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彻底根绝。 在宋代,从穿戴上,可辨认出士、农、工、商从事行业的特点 宋代对士、农、工、商的服饰,限制极为严格。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民俗》记载:“其卖药卖卦,皆具冠带。至于乞丐者,亦有规格。稍似懈怠,众所不容。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裹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当铺)掌事,即着皂(黑)衫角带不顶帽之类。街市行人,便认得是何色目。”可见,在宋代,除从服饰上可以看出等级差别外,还可以看出他们所从事的行业。 衣食住行 衣:宋代服饰体现了等级性和不同的行业特点。衣料也有较大的变化,由麻布向棉布发展,麻布还是最主要的衣料。 食:宋代食品种类很丰富。南北饮食交流普遍,但总的来说,北方以面食为主南方主要吃米饭。茶和酒是常用的饮料。 住:城市居民住瓦房,农-民住茅屋,官-僚、地-主和富-商住园林式住宅。各种家具种类繁多,而且高脚家具广泛使用。 行:宋人代步的工具分为水陆两大类,主要有轿、车、马、骡、驴、牛、驮。大海船还有指南针。 饮食

宋朝妇女衣着图解

宋代女子服饰 宋代的服饰,从社会风尚看来,是趋于比较拘谨和保守的,式样变化不多,色彩也不如以前鲜艳。这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都有密切的关系。 当时,程朱理学居于统治地位。在这种哲学思想的指导下,人们的美学观点也相应变化了,这便影响了衣冠服饰。当时整个社会舆论主张服饰不宜过分豪华,而应崇尚简朴,尤其是妇女的服饰,更不应当奢华。 袁采所著的《世范》一书,就提出女服“惟务洁净,不可异众”。 (袁采,生年不详,卒于1195年,字君载,信安(今浙江常山县)人。 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进士,官至监登闻鼓院。《衢州府志》称其“登进士第,三宰剧邑,以廉明刚直称。” 淳熙五年(1178),任乐清县令。在乐清县令任上,为官刚正,并重建县学,纂修《乐清县志》十卷,后被称为乐清最早的县志。 曾三入雁荡山实地考察,纠正了雁山图的误差,撰写《雁荡山记》一篇,记叙了当时的雁荡名僧、建寺及新辟景观的史料,为雁荡山开发贡献甚巨。 著有《政和杂志》、《县令小录》和《世苑》三书,今只有《世苑》传世。其详细事迹已不可考。) 礼服:其服色大致与唐代相同。 常服:均以大袖上衣,长裙、霞帔为常服。 一、礼服 1、宋代皇后礼服——袆衣 周礼所记命妇六服之一,后妃、祭服、朝服“三翟”中最隆重的一种。(古代王后的三种绘有翟的祭服。翟,山雉。《周礼·天官·内司服》:袆衣、揄狄、阙狄、鞠衣、展衣、缘衣六服,前三服称为三翟。袆衣,绘翬雉,玄色;揄狄,绘鹞雉,青色;阙狄,绘雉形而不画彩色,赤色。狄,通“翟”。《南史·梁纪》:“后宫职司贵妃以下,六宫袆褕三翟之外,皆衣不曳地,傍无锦绮。”)因周礼的传统典范作用,袆衣成为后世皇后最高形制的礼服,既是祭服,也是朝服和册封、婚礼的吉服。周礼中袆衣为玄色,刻缯彩绘翚文(彩绢刻成雉鸡之形,加以彩绘的纹饰),所用衣料为黑色纱榖,为了衬托出衣上的纹彩,特地在衣内缀一层白色夹里,即《周礼》所谓的“素沙”。 宋代以后袆衣深青质(应该也算黑色系,但是偏蓝),织成领袖,五采重行,文以翚翟十二等(翚翟纹12行)。 宋代,皇后在受册封、朝会等重大的礼仪场合时穿袆衣。 袆衣是上衣下裳连成一体的连体式服装,用以象征女子在感情上的专一。其制为深青色、五彩翟纹。领、袖、裾(衣服的前后襟)都有红色云龙纹样的镶缘。穿着这种服装,必须戴凤冠,内穿青纱中单,腰饰深青蔽膝。另挂白玉双佩及玉绶环等饰物,下穿青袜青舄(鞋)。 与之相配套的是华美的九龙四凤冠,其上有大小花枝各12枝,并在冠的左右各有两个叶状饰物,称为博鬓或掩鬓。 2、宋代贵妇礼服 宋代大袖衫、长裙、披帛是晚唐五代遗留下来的服式,在北宋年间依然流行,多为贵族妇女所穿,是一种礼服。虽然在宋代,连宫中服装也以窄袖为主,但宽

宋代人生活文化

第九课:南宋的城市生活导学案【知识目标】 1.知道宋朝城镇的规模、特点、著名城市(开封、杭州、苏州、武昌)及《清明上河图》、瓦瓦舍勾栏。 2.了解宋代的基本衣食住行,以及娱乐、体育和传统节目的内容。【重点、难点】 宋代城镇规模的扩大变化的特点,及市民衣食住行和文化生活是重点。任何体会宋代城市生活是难点。 【课堂训练】 1.宋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大幅增加,南宋时,超过百万人口的大城市是 A 杭州 B 泉州 C 广州 D 健康 2.宋代城市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而且有固定的娱乐场所。这种娱乐场所的名字叫 A 民众乐园 B 瓦舍 C 剧院 D 茶馆 3.《水浒传》中,高俅因踢一脚好球而得到宋徽宗的赏识平步青云。这里的“球”指的是 A 蹴鞠 B 门球 C 马球 D 篮球 4.《清明上河图》反映了宋代哪个地区的商品经济的繁荣 A 汴京 B 杭州 C 广州 D 景德镇 5.陆游《小舟游近村舍舟步行》中说:“斜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演出),死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听说蔡中郎。”与此诗无关的是 A 宋代社会生活,B宋代乡村生活C 人们精神文化生活 D 宋代海外贸易 6.两宋时期的经济非常发达,与汉唐相比,宋元经济的发展特点是 ①经济重心移至江南地区,②商品经济活跃,出现了纸币③对外贸易频繁,转为海路为主④手工业部门已经有商标,广告意识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③④D ①②③④ 7.下列关于宋代生活描述错误的是A市坊不再截然分开B 麻布衣是大众所穿的衣料 C 北方人一粟麦为主食,南方人一稻米为主粮 D 城市居民多住在瓦房里,没有背椅和高桌子 8.在“瓦肆”里我们能做的或是能看到的是 ①看杂剧②观看踢球③欣赏京剧④用“交子”卖古玩,字画。 A ①②③④ B ①②③ C ①②④ D ②③④ 9.“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王安石

女性在家庭中的作用与地位

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与作用要了解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要认识家庭中的女性都包括什么。它包括:祖母、外祖母、母亲、媳妇、女儿等。对于已婚女性来说,她在家庭中身兼母亲和妻子的双重重要角色,对家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是很多人都说,女人在家不就是做做家务、带带孩子么,很多女人也这样认为,从思想上就忽略了女性在家庭中的作用。真的是这样么?真的只是带带孩子做做家务这么简单么?其实不然,我从下面几个方面分析一下,就能看出,女性在家庭中的作用非常重要。 简单的概括就是女性是构建和谐家庭的基础力量 社会如大海,家庭像港湾,女性是港湾的守护者。老人要在此安度晚年,孩子要在此培育成长,事业之舟要在此补充给养、维护修整。女性作为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青少年教育中,家庭与学校的教育责任同样重要。家庭教育是“人之初”的教育,是生活化的教育,母亲是孩子性格、习惯、品格的教导者和示范者。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女性作为妻子、作为人母,以往更多地承担家务劳动,而新社会、新形势下的现代家庭,对女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女性的家务必须从传统的“围绕灶台转”赋予新的内容,让有知识、有道德、有修养的女性引导家庭成员自强自立、积极进取,以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构筑幸福美好的生活、精神充实的具有较高生活层次的现代家庭,女性便成为构建和谐家庭的基础力量。具体分析一下: 一、女性是家庭稳定的重要保障者。 家庭的主要关系就是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而女性在这些关系中均占很大比例,所以一个家庭的稳定与否,某种意义上取决于女性作用的发挥。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默契,必然会为子女心理,生理及智力发展营造融洽的和谐家庭氛围。反之,子女的方方面面就会遭受不良影响。 二、女性是对子女进行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和实施者。 我们从古今中外的家庭事例可以看到这样的事实:一个人的成长、性格的养成、人生价值观的培养,跟母亲(包括继母)的影响是密不可分的。当然也包括生活在一起的祖母或外祖母的影响。但主要是来自母亲的影响。 可是如果继续深入追究下去,这个所谓的母亲,其实当初也是一个女孩子而已,也是一个生活在母亲影响之下的女儿、一个小女孩。也就是说,今天的一个母亲,当她还是一个女儿的时候,就已经在接受她的母亲的影响了。 不仅如此,一个还没有自己孩子的女人、女孩、女子,在没有成为母亲之前,她就已经在成长为一个合格的或不合格的母亲了。也就是说,一个女孩成为什么样的母亲,并不是从生孩子那一刻开始的,而是这个女子过去所有年月的人生修养的总的结果,就是她今天的这个样子。 毛泽东之所以成为新中国的缔造者,因为他有一个慈悲助人的母亲。 爱迪生之所以成为伟大的发明家,因为他有一个自信自强乐观的母亲。 拿破仑希尔之所以成功学的鼻祖,因为他有一个民主平等爱心的继母。 家庭是塑造人,教育人的第一所也是最重要的一所学校。《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家庭是人们接受道德教育最早的地方。”而母亲由于其双重身份,其作用又是最重要的。母亲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中国有句俗话“看孩子,先看娘”,可见母亲对孩子的有着其极其巨大,深刻、久远的影响,而且对孩子的智力、意志、情感、品性等方面有着难以估量的作用。可见,母亲的教育、教化直接影响下一代的成材与否。 三、女性是家庭成员情感的呵护者和治疗者。 家庭永远是人情感的栖息地和避风港。家庭所提供的特有的温馨和谐氛围是家庭成员身体、

宋朝服饰:宋代妇女头饰

宋朝服饰:宋代妇女头饰 宋代妇女的头饰和发式非常丰富,特别到了宋朝的后期,由于禁令松弛,妇女的头饰,尤其是贵族妇女的头饰就更加的绚丽多彩了。为了能使自己更加美丽,她们还在发髻的上下左右插上簪钗,常见的簪钗有鸟形、花形、凤形、蝶形等等。 冠梳是北宋妇女发髻上最有特点的一种装饰。冠梳种类繁多,其中有一种白角冠配合白角梳使用的冠梳是最流行的。冠是用漆纱、金银和珠玉等制成的,一般很大,有的冠长达三尺,有的和两肩一样宽,冠上插的梳子也很长,而且不止一把,这种装饰一开始的时候是在宫中出现的,后来普及到民间,并成为妇女的一种礼冠。 宋朝妇女崇尚插梳,可以说到了如痴如醉的程度。有的时候,由于左右插的梳子过多,在上轿或进门的时候只能侧着头进。这种情况还引起了朝廷的注意,对冠和梳的长度做了规定。这样,冠梳的奢靡情况才有所收获。但是一直到南宋的时候,妇女插梳的现象仍然是十分普遍的。 另外,宋代妇女还有戴花冠的习俗,她们头上除了戴冠,插簪以外,还插上各种各样的花,有的是鲜花,有的是假花。当时有一种叫“一年景”的花冠就是把四个时节的花齐备地插在冠上、很受妇女们的喜欢。宋代妇女戴的有白角冠、珠冠、团冠、花冠、垂肩等。在发髻上插上的有金、玉、珠、翠、花枝、簪子、钗、篦、梳等。发髻崇尚高髻,另外还有“不走落”(在头顶的发髻)、芭蕉髻(椭圆形的)、大盘髻、小盘髻、便觉、朝天髻、包髻等等。 《对镜理红妆图》·宋冠梳 戴花冠的宋代妇女(南薰殿旧藏《历代帝后图》局部) 宋代的贵族女子冠饰,在沿袭前世高冠、花冠的基础之上,冠的形状愈加高大,装饰也愈加丰富。其中冠高有达1米的,冠宽与肩等齐。冠后常有四角下垂至肩,冠的上面装饰有金银珠翠、彩色花饰、玳瑁梳子等。戴这种高大的冠饰坐轿子时,必须侧着头才能进轿门。 戴凤冠、穿衫裙、挂缨络的妇女(山西永乐宫三清殿壁画)

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历史演变

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历史演变 摘要:婚姻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婚姻礼仪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和探究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历史演变,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和感知古代男女间社会关系的文化特征及其发展脉络。 关键词:婚姻制度;社会规范;中国古代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婚姻具有非常神圣而庄严的意义。《易系辞》云“: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认为男女婚姻是承载天地阴阳之性密合而成。《易序卦》云“:有天地,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所措。”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算为五伦,而伦常礼制、社会规范都是基于婚姻制度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中国古籍中也早有关于婚姻内涵的记载。《礼记·经解》郑玄注:“婿曰婚,妻曰姻”;《说文解字》解释为“:婚,妇家也”“、姻,婿家也”,都说明了婚姻具有严肃的伦理学意义,婚姻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婚姻礼仪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和探究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历史演变,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和感知古代男女间社会关系的文化特征及其发展脉络。 一、婚姻的几种发展模式 在漫漫的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我国的婚姻制度经历了凤凰涅槃般烈火的煎熬和痛苦的考验,从早期的原始群婚模式一步步走向具有现代文明特征的一夫一妻制度,见证和审视着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发展模式。 原始群婚。原始群婚是人类早期祖先进行的一种两性偶合关系,古语曰:“其民聚生野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古代人们露宿野外,群居共生,男女之间的交往没有任何的规定和约束,也没有明确和固定的配偶,完全处于一种自然奔放状态,“感天而生,知有母而不知有父”。远古时代原始群婚的现状甚至产生了一些民间传说,比如《诗经·商颂》就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记载,反映了当时男女无别、媾和无禁的自然婚姻状态。 血缘婚姻。随着人类历史发展的进步,原始人群逐渐分化,形成了不同的集团部落,并且渐渐以血缘家族的形式作为识别标准。古人认为血缘家族中父辈和子女之间是不能够通婚的,但是兄妹同辈之间是可以通婚的,由此构成了血缘婚姻。关于这种婚姻制度模式,中国的古籍文献中也有相应记载传说,比如《风俗通》中就介绍了女娲和伏羲之间的关系,说女娲其实是伏羲之妹,兄妹两人是联袂成婚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在后世出土的汉墓石刻上,人们能够看到伏羲与女娲“人首蛇身,两尾相交”的造型,而“两尾相交”正是夫妻媾和的特别象征。 亚血缘婚。亚血缘婚又称为伙婚,此种婚姻与血缘婚姻的最大区别就是血缘婚姻只是禁止父辈和直属下辈之间进行通婚,而伙婚除此之外,还禁止同辈兄弟姊妹之间产生婚姻关系。伙婚制的最大特点是兄弟可以共妻,姐妹可以共夫,但这个“妻”或者“夫”必须是外族人员,比如《史记·五帝本纪》记载,尧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同时都嫁给了舜,体现了伙婚制度下姐妹可以共夫的特点。亚血缘婚有利于自然选择婚姻配偶,这对于提高人口数量和质

宋代妇女再嫁问题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中文)略论宋代妇女再嫁问题(英文)Women Remarry in Song Dynasty 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职称 完成日期

诚信承诺 我谨在此承诺:本人所写的毕业论文《略论宋代妇女再嫁问题》均系本人独立完成,没有抄袭行为,凡涉及其他作者的观点和材料,均作了注释,若有不实,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目录 摘要 (i) ABSTRACT .............................................................................................................................. i i 一、前言 (1) 二、宋代妇女的再婚现象 (1) (一)皇室宗亲妇女之再婚 (1) (二)士人阶层妇女之再婚 (2) (三)普通百姓妇女之再婚 (3) 三、宋代妇女再婚盛行的成因 (4) (一)唐代相对开放婚俗的沿袭 (4) (二)宋代商品经济发达的驱动 (5) (三)宋代贞节观念初成的局限 (6) (四)宋代民间溺杀女婴的恶果 (6) 四、宋代妇人的再婚观 (7) (一)官方的看法 (7) (二)官僚士人的看法 (8) (三)普通人的看法 (9) 五、结语 (10)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2)

略论宋代妇女再嫁问题 【摘要】在理学家大力倡导“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宋代,无论是皇室宗亲妇女、士人阶层妇女还是普通百姓妇女,再嫁情况非常普遍。就其原因,大概缘于唐代相对开放婚俗的沿袭、宋代商品经济发达的驱动、宋代贞节观念初成的局限、宋代民间溺杀女婴的恶果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对于宋代妇女再嫁现象,官方的态度大体听之任之,官僚士人的总体态度是既不赞成也不反对,民间的态度则是习以为常。总体而言,宋人婚姻观尚比较开放,对妇女再婚也比较宽容。 【关键词】宋代;婚姻;妇女再嫁;成因

宋代妇女地位

宋代妇女地位 宋代,是我国历史上继唐之后又一个经济繁、文化发达、思想活跃的朝代。在这一时期,历来为儒学礼教所提倡的价值尺度——包括阶级、婚姻、贞节等,在社会上产生了动摇,人们的思想呈现了一种特有的开放趋势,这种开放趋势反映在妇女身上更为突出。宋代妇女,离婚、再嫁等方面都体现了历代少有的自由,这种自由,一方面是宋社会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也为妇女放开手脚、展示才华、为宋社会的发展繁荣作贡献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本文试图通过对宋代的离婚、再嫁进行阐述、分析,说明宋代妇女并非一般人们所想象的那样被紧紧禁锢在封建儒教理学的樊笼中死气沉沉、毫无生气,而是积极主动地投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之中,其地位也曾一度得到提高。 1宋律对离婚的规定 总的来说,中国封建社会,对婚姻不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有着种种规定和限制,特别是离婚,一直为封建礼教所不容,其条件则更为苛刻。但离婚既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而存在,因此,不同时期的各朝代在法律上对离婚又作出了各不相同的管理和规定。在宋代,由于经济的繁荣,市井生活的丰富多彩等原因,一般说来,宋人对离婚态度是宽容的。宋代法律从来就不曾禁止过妇女离婚,而只是在离婚的形式上作出一些笼统的规定。宋律一般沿袭唐制。 《唐律·户婚》把离婚分为三种形式:其一“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其二“诸犯又绝者,离之。”其三“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伏,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虽犯七出而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可见,唐律中的离婚条例也包含有比较开明的成份。 在这方面,宋律除了尚用唐律外,也根据现实需要作了许多补充。《宋刑统·户婚律》规定:“诸居父母及夫丧而嫁娶者,徒三年,妾减三等,各离之。”这是为维护封建礼教而定的,封建社会下,子女对长辈必须无条件服从,反映在婚姻上亦不免,法律上也大力维护这种制度。另在“同姓及外姻有服共为婚姻”条中对同姓为婚、缌麻以上为婚,同父异母兄妹为婚等婚姻现象均加以禁止,以离婚处理。这种规定显并不完全科学,但它在一定程度上禁止了近亲为婚,仍不失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和娶人妻”条中“诸和娶人妻及嫁之者,各徒二年,妾减二等,各离之。”“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一年。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另外,宋律对奴娶良人为妻、户令,州县娶共部下百姓为妻、监临官娶所监临妇女为妻以及娶逃亡妇女为妻、婚嫁妄冒等皆予离婚处理或杖责或流徙。 宋律对离婚的规定大体如此,可见宋代的婚姻立法并没有对离婚作出比之前后代更为过分不合理的规定,虽然在这些法令中,仍含有不少局限性和不合理性,但总的来说,宋律中并没有一条是禁止离婚的,说明宋统治阶级对离婚的态度是比较开化的。

(整理)宋代物质生活习俗.

宋辽金夏习俗史之宋代物质生活习俗 发布时间:2009-6-6 阅读次数:91 字体大小: 【小】【中】【大】 宋代物质生活习俗 (一)食俗 民以食为天,饮食对人身体健康关系至为重要,合理的饮食可以促进人的健康,增加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良好的烹调方法,可以防止病菌和有害物质侵入人体,还可以保持食物的营养成分,并且增加食物的鲜美。饮食关系着民族的发展。饮食文化体现了人类的文明,各民族、各地区、各历史阶段人们都有不同的饮食习俗,饮食习俗也体现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 宋朝经济发展,都市繁荣,饮食文化也有很大发展。北宋都城是东京汴梁(今开封),地处中原,盛产小麦,且在黄河之滨,鱼类丰富。地理条件决定了北宋都城人以面食为主食,以各种肉类和蔬菜为副食。南宋迁都临安(今杭州),都城食店,多是旧京市人开张(《都城纪胜》)。饮食方面既具有北方带来的特点,又融汇了南方饮食的习俗,呈现了南北合流的特色。吴自牧《梦梁录》卷十面食店一条有说明:向者汴京开南食面店,川饭分茶(饭店),以备江南往来士人,谓其不便北食故耳。南渡以来,几二百余年,则水土既惯,饮食混淆,无南北之分矣。宋代统治阶级,尤其是南宋统治阶级讲究享乐,使宋代饮食更趋于精美、丰富、奢华。 宋代主食花样品种很多,除了饭食以外、更有面食、■■、馄饨、米面,还有从食,包括各种饼,各种馒头、包子等,另外还有各种粥。根据《东京梦华录》卷二、卷三,《梦梁录》卷十六、《武林旧事》卷六、《增补武林旧事》卷八等所提供的材料,我们把宋代主食分列于下: 面: 晻生软羊面桐皮面大燠面(《东京梦华录》卷二) 猪羊盒生面丝鸡面鱼桐官面盐煎面斋面面筍淘面 插肉面 三鲜面胡蝶面笋拨肉面血脏面炒鸡面大麃面 子料浇虾燥面(《梦梁录》卷十六) ■■ 馄饨粥 拔刀鸡鹅面家常三刀面大熝■■大燥子料浇虾■■燥丝鸡■■三鲜■■丁香馄饨(《梦梁录》卷十六) 七宝素粥五味粥糖豆粥糖粥馓子粥绿豆粥六) 各种菜面(《都城纪胜》) (《梦梁录》卷十六) 栗米粥糕粥肉食粥(《梦梁录》卷十 饭: 石髓饭 大骨饭 泡饭 软羊浙米饭(《都城纪胜》) 麸笋羹饭菜羹饭 (《梦梁录》卷十六) 馒头: 荷包白饭随饭(《东京梦华录》卷二)

论佛教礼仪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影响(全文)

论佛教礼仪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影响 周东平* 内容提要:佛教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本文选择佛教礼仪影响中国古代法制的几个问题展开初步探讨。首先,通过唐代僧尼是否应行致拜君亲之礼的论争,论析该问题实质上是佛教平等思想与儒家忠孝思想的冲突关系在法制上的反映,阐述了佛教礼仪影响中国古代正统法律思想的一个侧面。其次,由佛教慈悲思想衍生出信徒应禁杀的“断屠月”与“十斋日”之礼,进而探讨其对中国古代行刑制度具体设计的影响及意义;再次,分析佛教戒律对中国古代犯罪预防的正反两面的作用。最后,从法理角度就禁止盗毁佛像、禁止“私入道”、僧侣犯奸罪加重处罚问题,剖析佛教对中国古代法律具体规定的影响及其实质。 关键词:佛教;中国古代法制;关系;影响

秦汉以来以律令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法律,经过魏晋南北朝尤其北朝胡族政权的发展,至隋唐时期已经成为完成度极高的法典。同时,自东汉时传入的佛教,经由魏晋南北朝的发展,至隋唐阶段迅速本土化而更加兴旺发达。这一时期的佛教与法律呈现平行发展,都在隋唐时期形成一个高潮,并对中国社会各个方面(包括法制)发生更为大的影响。 就中国古代法制而言,儒家思想的影响固然最为深刻,但也不排除佛教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立法、司法、犯罪预防等方面的重要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传入中土的佛教与我国固有法律的关系,诸如慈悲与慎刑、“十恶”罪名的形式来源①、髡刑的废除与佛教兴盛的关系②、缘坐的例外③、剃度制度与“私入道”、税法上的优遇与规避课役、僧尼应否拜君亲、《道僧格》1及其实施与否、斋戒和断屠月日不行刑④,以及利用佛教预 *周东平,男,福建周宁人,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 1《道僧格》是在普通法《唐律》基础上增加佛、道教戒律而制定的,该法规定对因具有破戒行为而应用佛、道教戒律处罚的僧尼道士女冠,政府便会对其控告和实施如同对俗人适用俗法处罚一样的实刑处罚。如: 开元二十九年正月,河南采访使、汴州刺史齐澣奏:“伏以至道冲虚,生人宗仰。未免鞭挞,孰瞻仪型。 其道士、僧、尼、女冠等有犯,望准道(僧)格处分。所由州县官不得擅行决罚。如有违越,请依法科罪,仍书中下考。”敕旨:“宜依。”见《唐会要》卷50《尊崇道教》。

宋代妇女奁产权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410610511.html, 宋代妇女奁产权研究 作者:杜洋洋 来源:《学习与科普》2019年第22期 摘要:奁产,即女方嫁妆,是女方家为新婚夫妻提供的财物,随女子嫁到夫家。根据具 体情况,宋代妇女对奁产的权利有所不同,本文试以寡妻为中心考察宋代妇女奁产权,这对于了解宋代女性状况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宋代;奁产权;妇女 《宋刑统》明确规定:“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1]妻财即奁产独立于夫家其他财产,不在分家范围内,属妻子和丈夫建立的小家庭私有。“在法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又法妇人财产,并同夫为主,”用奁产等物置办的家产,亦仅属于夫与妻所组成的小家庭特有,且以夫为主。那妻子在丈夫去世后将怎样处置这份“同夫为主”的奁产呢?宋代对此并没有明确法规,只能在个别案件中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守节 妻子在丈夫去世后为夫守节,不再出嫁,就能替代亡夫地位成为小家庭的家长,并承担亡夫所有义务,“有夫死子幼,而能教养其子,敦睦内外姻亲,料理家务,”[2]即教养子女、敦睦姻亲、料理家事、照顾老人等。作为回报,妻在守节时就获得了对亡夫遗产(包括奁产)的继管权。 有子守节寡妻拥有对奁产的处置权。《宋刑统》规定“兄弟之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法主体,则诸子均分”,如有子,其子才是亡夫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并不是寡妻本人。但在宋代现实社会,这种律法并没有真正实现。丈夫去世后,寡妻成为小家庭家长,法律意义上虽规定子可继父财,但他只是名义继承,并未在真正意义上继承,家产还掌握在寡妻手中。“凡是同居之内,必有尊长,尊长在,子孙无所自专。若卑幼不由尊长,私辄用当家财物者,十匹答十,十匹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如子擅自处置家财,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可见,寡妻作为家庭中的尊长,对奁产和其他家产有很大处置权。 守节寡妻即使无子,亦可承分夫家旧产,“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若夫兄弟皆亡,同一子之分。”[3]宋代法律规定夫死后财产由其子继承,并非由寡妻继承,除非夫妇二人无子,寡妻才能继承亡夫遗产。[4]无子守节寡妻可继承包括奁产在内的全部夫家财产,但不能随意处置,“诸寡妇如无子孙,擅典卖田宅者杖一百,业还主,钱主、牙保知情与同罪。”[5] 可見,寡妻守节,不论是否有子,都能继承包括奁产在内的所有夫家财产,即享有嫁妆奁产的所有处置权。 二、归宗

论宋朝服饰文化

论宋朝服饰文化

内容摘要 在很久远的年代里,服饰就开始伴随着人们的生活,并随着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对人类来说,蔽体御寒是它的首要功能。但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它的功能就复杂了。 自古,服装制度就是君王施政的重要制度之一。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在于服色。服色有两大功能:一是区别身份地位;二是表示所处的场合。天子、诸候至百官,从祭服、朝服、公服至常服,都有详细规定,他们几乎是穿着制服,因穿制服的人,是他们地位的象征,因此制服服色强烈地影响一般的流行服色。古代的服装,依穿着场合,主要可分为:礼服、朝服、常服三类,每类又可分几种,原则是地位愈高的人,得以穿的种类愈多,可以用的颜色愈多。 中国传统服饰文化源远流长、绚丽多姿、风格独特,为现代服饰提供了较多的灵感和丰富的素材。宋朝作为我国历史上一个奇特的朝代,文化、经济发展极为迅速和繁盛,他的政治思想和观念对现在汉文化的影响也极为深刻。 关键词:宋朝服饰;审美;影响

目录 内容摘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目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1章宋代服饰审美产生的相关因素 1.1 重文抑武 (6) 1.2 宗教和艺术文化、政治等领域的融合 (1) 1.3 理学建构中得以恢复的传统礼纲 (1) 第2章宋朝服饰文化特点 (4) 2.1 宋朝服饰的文化特点 (4) 2.2 宋代服饰分类 (4) 第3章宋代服饰对后世服饰发展的影响 (8) 结语 (8)

宋朝服饰色彩分析

宋朝服饰色彩分析 多姿多彩的唐代没落了,取而代之的是宋代。政治上的保守,“程朱理学”的思想禁锢,“焚金饰、简纹衣”使得宋代服饰不再奢华艳丽,而是趋于质朴简洁。事实上,其服色、服式多沿袭了唐代,但这一时代的服饰将以前(南北朝至唐代)的影响已完全有机地吸入中国传统文化之中,与传统融合得更好、更自然。由于理学逐步居于统治地位,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人们的美学观点也相应变化,在服饰上的反映尤为明显,整个社会舆论主张服饰不应过分豪华,尚简朴,尤其是妇女服饰。 (1) 皇帝服饰色彩 黄色仍为皇帝的专用服色。宋代皇帝服饰有大裘冕、衮冕、通天冠服、履袍、衫袍、窄袍、御阅服等。大裘,青表里,黑羔皮为领、,朱裳,被以衮服。衮服青色,七章,红裙五章、白罗中单、金龙凤革带,红袜赤舄。皇帝朝服仅次于冕服,是皇帝在大朝会、大册命等重大典礼时穿着的服饰,相当于群臣百官的朝服。所穿纱袍用绛色,衬里用红色,领、袖、襟、裾均缘黑边。下着纱裙及蔽膝也用绛色。颈项下垂白罗方心曲领一个,腰束金玉大带,足穿白袜黑舄,另挂佩绶。皇太子在大典礼时也穿这种服装。(图一为皇帝朝服) 图一皇帝朝服 皇帝服饰色标: (2) 皇后服饰色彩 宋代皇后礼服——这种服饰穿礼服、戴龙凤珠翠冠,是宋代皇后最贵重的服饰,平时很少穿着,只在受皇帝册封或祭祀典礼时服用。其制为深青色的“织成”(一种织物的名称)、五彩翟纹。领、袖、裾均是红色镶缘,上缀云龙纹样。穿着这种服装,头上必须戴凤冠,内穿青纱中单,腰饰深青蔽膝,下穿青袜青舄。

(图二为皇后礼服) 图二皇后礼服皇后服饰色标: (3) 宫廷男性(官吏)服饰色彩 宋代诸臣百官服饰,有祭服、朝服、公服等。百官公服宋代也称常服。百官常朝视事,皆穿公服,唯在祭祀典礼及隆重朝会时穿着祭服或朝服。官服服色沿袭唐制,三品以上服紫色,五品以上服朱色,七品以上服绿色,九品以上为青色。北宋神宗年间改为四品以上为紫色,六品以上为绯色,九品以上为绿色。凡绯紫服色者均加佩鱼袋。(图三为官吏公服)

宋朝的婚姻家庭继承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宋朝的婚姻家庭继承制度 篇一:宋代财产继承制度浅析 宋代财产继承制度浅析 摘要:宋代,随着经济社会的高度发展,私有权观念的加深,作为规制私有权转移的继承制度也逐渐发达。宋代的继承制度在沿袭唐代的基础上,产生了许多独有的特点,如强调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宗祧继承与财产继承相分离、提高女子在继承中的法律地位,尊重遗嘱的法律效力等等。这些制度仍为我们提供着宝贵的启迪与借鉴。 关键词:财产继承;宗祧继承;养子;户绝;立继子;命继子;遗嘱继承 一、引言 继承制度是维护私有权世代相传为目的的法律制度,它是“以非常确定的物质关系为基础的”①。继承制度与财产权向来是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我国古代的财产继承制度,大多是以宗祧继承为前提而及于财产继承的。然而到了宋代,随着经济社会的高度发展,私

有权观念的加深,作为规制私有权转移的继承制度也逐渐发达。宋代的继承制度在沿袭唐代的基础上,产生了诸多新的特点。一方面宗祧继承仍然在继承原则、继承人的范围、继承权的取得等方面发生影响;另一方面,财产继承逐渐成为了继承的主要内容。本文试对宋代财产继承的法律制度进行探讨。 二、宋代继承制度的外在表现 宋代继承制度因袭前朝,许多规定在中唐以后就已出现,然而与宋代高度发 达的封建经济相适应,宋代继承制度自有一番时代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诸子均分,女得其半”的分配原则 自汉代以来,在财产继承中一直秉承着“诸子均分”的原则。《宋刑统》引《户令》规定:“诸应分田宅及财物者,兄弟均分”。即对于父祖财产的继承,不分嫡庶,不论长幼,平均分配。对于女子而言,非户绝之家的女子除可获得适量“嫁资”外,一般别无财产继承权。在父母双亡,女招赘主管家政,而子孤幼,或原已招赘婿继承家业,父死后,母又别立继养子的情况下,实施“女合得男之半”的继承法。如无亲生子而有养子,在不影响“子承父分”的前提下,也可参照遗嘱继承法,使在室女获得部分遗产作为嫁妆。由此可见,虽然“女得其半”这一原则在适用中有诸多限制,但是

宋代佛教造像的世俗化研究

宋代佛教造像的世俗化研究 肖屏 摘要:源于古印度的佛教造像艺术移植到中国之后就不断地被中华民族本体文化扬弃与创新,至宋代,佛教造像愈益表现出神性的人性化,神道的世俗化特点。这些世俗化的造像使我们能够拨开佛教空寂虚无的迷雾,还佛教美术以人类自身历史的真实面貌。 关键词:宋代、佛教造像世俗化 宋代是我国佛教造像艺术继六朝、唐朝之后的又一个高峰期,自太祖赵匡胤建国之初,就改变了后周的灭佛政策,重修寺庙,广纳僧尼,大造佛像。太祖之后,除徽宗外,其他宋代皇帝对佛教皆持扶植态度,民间也广为呼应,立寺设龛,史不绝书。 宋代寺院分禅、教、律三类。北宋全国佛寺多达四万余所,仅大相国寺内就有八禅、二律、六十四院,宋室南渡后,又在南方广修寺庙,江南的“五山十刹”尤为著名。宋代寺内设像窟龛造像,极大的促进了我国佛教艺术的恢复与发展。宋代佛教造像的地理分布与唐代不同:在西北方,唐时欣欣向荣的莫高窟虽然在宋初仍有造作,但已无气宇轩昂的“盛唐风范”;北方各地佛教造像较为分散;南方佛教造像则继五代之后保持旺盛的发展势头,其中尤以巴蜀地区最为活跃,仅四川大足宝顶石窟就遗存佛教雕刻三十余组,大小造像一万余尊。宋代佛教造像以其世俗化的题材、儒道释三教合流的造像仪轨、清新自然的表现技法奠定了中国佛教艺术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一、宋代佛教造像世俗化的社会根源 1、市民阶层的壮大 赵宋王朝的建立,结束了五代十国的纷争局面,尚文抑武相对稳定的政治路线,使社会经济、文化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工商业的繁荣兴旺,促使城市诸行百业的繁兴和广大市民阶层的壮大,多层次的社会生活状况,带来了多层次的文化艺术的发展,诗词、书画、美术、建筑、音乐、歌舞、杂艺等等正统和通俗的文艺一时得到极大的繁荣,造就世人对生活美、自然美、艺术美的认识幅度的扩大和欣赏能力的提高,从而奠定了沿用佛教造像的旧有形式,以表现世俗化的现实生活内容的社会基础。 2、佛教教化功能的衰退 随着禅宗在宋代的勃兴与发展,佛学界出现了一种由博而约,由繁而简的世俗化发展趋势。由超佛之祖师禅而越祖之分灯禅,心的宗教取代佛陀的崇拜,以“六经注我”的态度说“己心中所行之法门”。禅宗倡导的“佛向性中作,莫向身外求。”“担水砍柴,无非妙道”“自性平等,众生是佛”的明心见性、即心即佛的佛性说,直接打击了佛教的神圣思想,打破了在家与出家,世间与出世,生死与涅槃之间的界限,成为中国世俗化宗教的标志。 在人民大众一方,切身的生存需求培养起来的现世主义观念,使人们更重视眼前的现实利益,人们到寺院佛窟,烧香拜佛,往往出于世俗的升官、发财、祈子、祈寿等目的。因而佛教场所不再是纯粹礼佛朝圣的的宗教场所,还变成了平民百姓公共活动的娱乐中心和经贸市场。《燕翼贻谋录》载:“东京相国寺乃瓦市也,僧房散处,而中庭两庑可容万人。凡商旅交易皆萃其中,四方趋京师,以货物求售,转售他物者必由于此。”除商业贸易外,

宋朝人一天的生活

我的宋朝生活 ——儿时记忆 我,是一个宋朝官宦人家的小姐,我的父亲是赫赫有名的杭州知州,出门坐的是八抬大轿,住的是三层高楼;我才只有六岁,拥有的金银财宝就够普通人过一辈子的!可惜我还不用梳头发,一箱发饰一个也用不了。但我早就开始裹脚了,因为在我们那个年代,女孩子都要裹小脚的,“三寸金莲”是女孩子最美的标志。 马上就要元旦了,外面很热闹。母亲决定让仆人锦儿带我出去走走。我俩先去大街上看别人表演,那里有专供演出的圈子,是穷苦艺人卖艺的地方,小商贩摆摊的地方;特别是一个叫“瓦子”的场所,有舞蛇的艺人,有唱歌的歌伎,有跳舞的舞伎;我在各个有小吃的地方吃到了南方引以为荣的繁多的鱼肉:红烧鱼,清蒸鱼,水煮鱼…… 第二天,是除夕夜,我们家要挂年画、贴“桃符”。我家的年画足够两个成人躺在上面,我家的桃符足有七尺长,纯桃木制的,刷上大红漆,再请字写得好的人题上一副对联。母亲说:“桃符”能为我们带来一年的好运。这一天,鞭炮声不绝于耳,父亲邀请了许多好友,歌酒至天明。我在偏房,吃了不少好东西,只可惜不能睡觉,要“守岁”的;太阳终于升起来了,我跑回房间,从日出睡到日落,相当舒服了! 刚一睁眼,仆人给我换上一套新衣服,说今天有夜市,也是相当热闹的,看着看着,锦儿也兴奋起来,给我讲她小时候的故事: 她的父母都是农民,每天早出晚归,十分辛劳,可只能维持温饱,锦儿自己穿的也只是粗布麻衣,吃都吃不饱,却经常到外面疯跑。她不裹脚,或是说母亲没时间给她裹脚(这一点倒是不错),可惜这样的生活也没有维持多久。有一年,饥荒爆发了,父母带着姊妹去逃荒,盘缠用尽,只好把自己给了人贩换钱…… “哦,这么说我还是很幸福的。”我望着满天烟花说。 东北师大附中初一年级28班王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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