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理论”视角下中国推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建设的现实意义

合集下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何以实现公平正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何以实现公平正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何以实现公平正义作者:李琪来源:《人民论坛》2018年第02期【摘要】马克思公平思想对资本主义的公平正义予以了理性的辨析和批判,提出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的制度化构想,深刻探讨了人类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对于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公平思想新时代公平正义【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

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与推进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发展具有目标同源性,均是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有效途径。

马克思公平思想包含着对资本主义不公平现实的批判,提出了分配正义、生产正义以及交换正义,有助于促进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生态领域的公平正义建设,是推动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体制机制变革的重要指导思想。

马克思公平思想的根本逻辑唯物史观是马克思公平思想的理论出发点。

马克思公平思想坚持实践的历史分析方法,围绕“现实个人”与生产力的关系进行了深刻研究。

马克思公平思想将社会视为有机联系的整体,强调生产力发展中人对社会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关键作用。

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实践活动要受到社会经济、政治以及文化等多方面的共同影响,因此公平问题属于历史范畴,社会公平与社会发展的程度密切相关。

社会公平发展的程度决定着一个社会的发展形态,是判断社会进步与否的重要标准之一。

马克思公平思想表明,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政治、经济以及文化体制的系统设计和安排,本身就是社会公平螺旋上升的过程。

马克思认为,社会公平与一定的历史发展水平和人的发展水平具有适应性。

一个社会是否进步,不仅仅要考察生产力发展水平,更要从民生、经济、制度等多角度考察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公平正义与法治建设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公平正义与法治建设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公平正义与法治建设公平正义与法治建设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

公平正义是社会进步的基础,法治建设是公平正义的保障和实现的路径。

本文将从公平正义的内涵与重要性、法治建设的必要性与主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公平正义与法治建设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公平正义的内涵与重要性公平正义包括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两个方面。

社会公平是指社会资源的分配公平,包括财富、机会、权力等方面的平等。

司法公正是指法律的实施公正,包括对待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公正处理。

公平正义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

只有实现了社会公平,才能减少社会矛盾和不公平现象,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其次,公平正义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础。

只有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每个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创造力,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法治建设的必要性与主要内容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量。

法治建设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治建设可以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其次,法治建设可以提高国家治理的效能,促进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发展。

再次,法治建设可以增强国家的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

法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律实施效果等几个方面。

完善法律体系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作,包括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律制度等。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关键,包括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法律教育的质量和覆盖面。

提高法律实施效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包括加强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有效性,加强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等。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公平正义与法治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公平正义与法治建设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公平正义是法治建设的目标和内容,法治建设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浅谈公平正义的现实意义

浅谈公平正义的现实意义

浅谈公平正义的现实意义2019-09-04摘要:中国梦是中国⼈的梦,也是我们未来奋⽃的⽬标。

⽽公平正义正是实现这⼀梦想的基础和前提。

本⽂着重从这⼀⾓度出发,结合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社会主义道路的经验总结,公平正义是制度⾰新的⾸要价值,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三个⽅⾯来阐述我国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公平正义;中国梦;和谐社会中图分类号:D616⽂献标识码:A⽂章编号:1006-3315(2014)03-166-001公平正义本⾝是⼈类社会活动的⼀个基本原则,当我们⾝处社会这个⼤环境中的时候,这个规则通常是不以个⼈意志为转移的,它可能来⾃多⽅⾯。

对⼀个现代社会⽽⾔,公平正义俨然已经成了协调社会各阶层关系的基本准则,是社会对其成员具有凝聚⼒、向⼼⼒和感召⼒的重要源泉。

中国梦,是⼈民的梦,所以只有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才有个⼈梦想的成真,⽽只有个⼈梦想的实现,才有伟⼤中国梦的实现。

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需要有⼀个公平发展的空间,⼀个⼈⼈愿意为梦想⽽努⼒、⼈⼈有机会成就梦想的舞台,公平正义理当成为撑起中国梦的重要基⽯。

⼀、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社会主义道路的经验总结70多年前,在《可爱的中国》⾥,同志曾预⾔:“中国⼀定有个可赞美的光明前途,那时的中国,处处都是活跃的创造,处处都是⽇新⽉异的变⾰,明媚的花园,将取代凄凉的荒地!”70多年后,“活跃的创造”早已超越先烈勾勒的愿景,“⽇新⽉异的改变”更让全世界惊叹。

“中国梦”的茁壮,充实着每个⼈的梦想。

回⾸最近⼗年的发展历程,公平正义的理念⽇渐深⼊⼈⼼,特别是在实践基础上达成的理念共识,⽇渐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坚固基⽯。

“平均”与“总量”的尴尬反差,“个富”与“共富”的局部失衡,“民富”与“国强”的共同企盼,昭⽰我们:托起“中国梦”的,不仅是国家的强⼤、物质的丰沛,还要有圆梦的舞台。

这个舞台,正是⼗⼋⼤强调的,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只有如此,才能拓展“中国梦”的固有内涵。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
1、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人作为生产力的创造主体,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程度直接影响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人的主观能动性能否挥又取决于基利益的满足和实现程度。

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可以使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不满足和实现,使劳动者的积极性、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2、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
邓小平指出中国问题压倒一切的是稳定,而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稳定有序的前提。

在构建社会主义会中,只有坚持公平正义,才能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要求,才能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政治、经济、文化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使人们安居乐业、和谐相处,实现社会的稳定。

3、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而社会和谐正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它的性质充分说明,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
表现,是实现执政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

只有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各方面利益得到保障,实现社会和谐,才能使觉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中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随着中国的高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程,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中国的发展道路上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法治建设不仅意味着加强和完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为人们提供公平正义的保障,促进社会的平稳和谐发展。

本文将从法治建设的意义、取得的成就以及面临的挑战三方面进行论述。

一、法治建设的意义法治建设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首先,法治建设能够为国家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国家能够更好地实施治理,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

其次,法治建设能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作为公民权益的最重要保障,当法律得到严格执行时,公民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其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地位。

最后,法治建设有助于提高社会治理的有效性。

只有建立起严密的法治机制,才能使社会治理达到高效、有序的状态,推动社会发展和谐进步。

二、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中国法治建设在过去几十年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首先,在法律法规方面,中国已经建立起了健全的法律框架体系。

针对不同领域的问题,相应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制定和完善,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

其次,在法院司法改革方面,中国已经实现了审判权的独立。

通过加强司法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法官选拔制度,中国的审判权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司法公正得到了更好的实现。

此外,在监察体制改革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中国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中国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尽管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法律意识仍有待提高。

虽然法律法规已经制定,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法律意识不够强化。

其次,司法实践中依法办案的不足。

虽然司法独立得到了保护,但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当的干预和不公正的现象。

最后,法治建设还需要与社会发展和创新相结合。

法律需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创新的需要。

试论公平正义及其现实意义

试论公平正义及其现实意义

试论公平正义及其现实意义本文介绍了公平正义的定义及内涵,阐述了罗尔斯正义观的两个重要原则,分析了当前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了公平正义的现实意义。

指出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发展的尺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和核心内容。

因此,我们要以公平正义来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标签:罗尔斯;公平正义;原则;现实意义改革开放30几年来,我国已经初步创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经济飞速发展,物质极大丰富,GDP位居世界第二,综合国力增强。

同时由于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出现了利益的分化与多元化,导致社会财富和收入分配方式中存在着矛盾与冲突。

收入和财富分配的公平正义已经成为现阶段人们关注的焦点和尖锐矛盾。

一、公平正义的定义公平:即公正,不偏不倚。

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大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

正义,历来是一个众说纷纭,各执一端的价值观念。

在最早的文字记录中,正义包括全部美德和完好的道德行为模式,后来正义与平等、慈善区分开来。

但正义概念依然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不同的思想家作出不同的界定,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正义就是社会各个等级的人各尽其职,各得其所。

亚里士多德相信平等就是正义。

乌尔比安认为,正义就是每个人应有权利,稳定的、永恒的意义。

在当代正义依然是人们争论的重心。

尤其是在社会发展迅速,矛盾突出和社会大幅度变革的时代。

美国学者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权力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分配方式。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可称作正义即公平的理论。

我们也比较赞成这种说法。

二、罗尔斯正义观的两个重要原则第一个原则,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权利去享有人人享有的、自由权力相一致的、最广泛的、平等的基本自由权总体系。

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平等的安排能使他们符合地位最不利的最大利益,符合正义的储蓄原则,以及在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下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官职和职务联系起来。

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对中国的现实意义

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对中国的现实意义

2012年第11卷第14期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对中国的现实意义□陈玥衣【内容摘要】约翰·罗尔斯是20世纪英语世界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之一。

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集中体现在其三条正义原则中,分别是平等自由原则、差别原则和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

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对于研究当今中国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罗尔斯;公平正义;现实意义【作者简介】陈玥衣(1988 ),女,湖北当阳人;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1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约翰·罗尔斯(1921 2002)是20世纪英语世界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之一。

1971年,罗尔斯的代表作《正义论》问世,它扭转了西方政治哲学呈现的日薄西山之势,使得政治哲学重新变成了西方学术界的热点,而有关罗尔斯思想研究也成为各国大学政治学系和哲学系的必修课程。

罗尔斯的思想之所以受到人们普遍重视,除了其思想本身博大精深之外,更因为它与现实社会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

虽然罗尔斯本人在其著作中一直尽量避免对社会事件做过多的直接评论,但是了解现代社会各种焦点问题的读者,都可以很容易地将这些现实问题与他的抽象理论联系起来。

在当今的中国,研究罗尔斯的理论体系,特别是深入探讨其关于分配正义的论述,尤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罗尔斯20世纪50年代开始构建的正义理论,所针对的目标,首先是当时占据主流地位的功利主义思想。

功利主义认为,功利(utility)是衡量行为在道德上对错的标准;功利的增长通常被视为快乐的增加和痛苦的减少。

功利主义只关心功利的总数量或平均数量,而不关心财富的分配模式。

罗尔斯认为,功利主义的问题在于,它没有严肃地对待人与人的不同。

功利主义关心社会中财富的总量或人均占有数量,但对财富的分配模式或财富的获得方式并不关心。

罗尔斯试图提出一种有别于功利主义的正义理论。

他的思想的基础来源于西方哲学中的社会契约论传统。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公平正义的实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对于推动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就是一种公平正义的体现,它强调的是社会财富的公有化和共享,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能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就业权、社会保障权等各项权益,实现了社会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公平分配。

公平正义在社会主义制度的运行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基础保障。

其次,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深远的意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保证和核心价值观。

一个社会是否公平正义,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公平正义能够凝聚人心,增强社会积极因素的发展,消除社会不公现象,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公平正义的实现能够有效缓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

再次,公平正义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起到积极的作用。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重要的价值取向,也是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的重要使命。

各级政府应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并完善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保障人民基本权益,推动公平正义的实现。

同时,社会组织也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强大的合力,才能使公平正义的目标得以有效地实现。

最后,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

公平正义是一个相对而言的概念,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的利益进行不断的调整和改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

在全球化和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平正义的内涵也需要与时俱进。

要注重人民群众的需求,改变传统公平正义观念的片面性和局限性,不断提升公平正义实践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承认理论”视角下中国推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建设的现实意义从“承认理论”的提出,到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这中间是时代变化给予的契机,从追求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到追求精神上的认同与尊重,人们不再仅停留于物质上的满足,自我价值的实现、人格尊严的尊重,被放在人生更为重要的位置。

因此,探寻“承认理论”的内涵,理解马克思关于相互承认的论说,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国家法治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对实现当下中国人精神满足,进而为实现每个人自由、全面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标签:承认理论;马克思;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承认理论”是一种研究主体间性的理论,将视角投向人的社会属性,描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矛盾运动。

当一个社会的主要问题仍是解决温饱,人们是不会太过关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承认,也就是说,经济基础决定了承认理论的存在意义。

只有当人们的生存问题得到解决之后,才会进一步追求精神上的满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矛盾才会进入人们的视野。

虽然“承认理论”在黑格尔早期的理论研究中已经有所思考,但并没有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

随着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物质财富的丰裕,人们在基本生存需要之外,开始追求自我实现的价值。

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经济发展和物质丰富,使得现阶段国家的任务,在保证国民经济稳健增长、人民物质财富不断增加之外,需要更加关注人的“承认”问题。

“不是在离群索居的状态中,而是在为争得‘承认’的生死斗争中,人才将自身提高到人性的水平,”〔1〕877只有在满足人们的承认诉求时,人的价值才能最大程度的得以展现。

因此,通过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来保障每个人的承认诉求,也就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一、主体间承认关系进入视野费希特在1796年《自然法基础》中提出主体间的相互承认是保障主体性的先决条件。

之后,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论述的“主奴辩证法”更加形象地展示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承认是如何演化的,随后主奴关系在科耶夫那里得到更具体的阐发。

主人与奴隶的形成,开始于最初由欲望引起的战争,这种欲望不同于动物本能的吃喝欲望,而是渴望得到他者认同和承认的欲望,对于不愿屈服于对方的个体意识,一场战争在所难免。

在这场战争中克服对死亡恐惧,一心想要战胜对手的一方成为主人,而畏惧死亡、为了保存生命而屈服于对手的一方成为奴隶。

也就是说“自我意识只有在一个别的自我意识里才获得它的满足”〔2〕121从而“这里出现了一个个人与一个个人相对立的局面”。

〔2〕125可是,主人和奴隶的地位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因为当一方成为主人,他便把“劳动”的权力给了奴隶,奴隶通过自己的劳动去满足主人的需求。

在劳动过程中奴隶征服自然,改造世界,不断推动人类历史进步,主人也因此失去了这种推动历史的进步意义。

虽然奴隶进行劳动源自对死亡的恐惧,但在劳动的过程中,奴隶也会逐渐发现自身这种改造自然、创造历史的能力,扬弃对死亡的恐惧,“扬弃掉自己的内在的直接性,并通过这种外化和对主人的恐惧造成了智慧的开端,即造成了向普遍性自我意识的转化”。

〔3〕266因此,奴隶反而成为历史的主人,掌管着自身的“自由”。

黑格尔在论说“主奴辩证法”时主要是对自我意识的说明,但在科耶夫进一步的解读下,奴隶按照自己的意愿改造世界,从劳动产品上认识自身价值,進而摆脱奴隶意识成为主人。

也就是说,重拾自我意识,克服对死亡的恐惧去反抗主人的统治,“因为只有他(奴隶)有一种自由观念,一种还没有实现、但能通过有意识和有意志地改造给定生存条件和通过主动地废除奴隶制而实现的观念时,他才真正是自由的。

”〔4〕208并且奴隶的这种斗争达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承认”,每个人的承认欲望都得到满足,人人是自由的、平等的,进而达到一种“普遍同质的国家”,人类历史也就此终结。

这一看法后来被资产阶级学者福山利用,以证明资本主义自由民主的全面胜利,但这种利用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在此不再赘述。

二、重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承认”观点承认概念并没有在马克思的理论中明确表达,但承认关系也从来没有被马克思所忽视,在马克思的宏大叙事中贯穿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

受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大环境影响,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在马克思这里上升到“阶级斗争”理论,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表示“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5〕31被压迫阶级反抗压迫阶级的斗争是推动了人类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

这一反抗压迫的过程也是获得承认的过程。

马克思将人的本质归结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认为人对自身的关系只有通过他对他人的关系时,才是现实的关系。

所以,承认是主体间的互动,“现实的人”在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中实现自身的承认,而这种互动中最基本的形式便是劳动。

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有关实现承认的手段——劳动这一概念。

通过劳动能够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承认,“在你享受或使用我的产品时,我直接享受到的是:既意识到我的劳动满足了人的需要,从而使人的本质对象化,又创造了与另一个人的本质的需要相符合的物品。

对你来说,我是你与类之间的中介,你自己认识到和感受到我是你自己本质的补充,是你自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184马克思还指出要防止劳动异化——也就是新的“主奴关系”——“创造物的主人,则表现为这个创造物的奴隶”,〔6〕171使人进行自由、自愿、自主的劳动,这样才能实现人与人真正的互相承认。

如何避免阶级斗争的出现、避免劳动的异化,马克思主张消灭阶级,也就是进入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中的第三种形态,即共产主义社会。

“自由人联合体”成为新的劳动组织,这样就消灭了“主奴关系”存在的基础。

共产主义社会,将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

人与人之间矛盾的源头被消除了,承认并实现每一个人的价值。

所以,在马克思视域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承认是建立在没有根本利益冲突的基础上,是自由的、平等的关系。

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代表人物哈贝马斯和第三代代表人物霍耐特对“承认理论”都有所论说。

哈贝马斯在其《劳动与互动——黑格尔‘耶拿精神哲学’述评》中,首次直接提及了黑格尔的承认理论,但哈贝马斯后来的理论并没有就承认理论本身进行论述,而是针对现实中日益显著的精神困惑走向了作为承认之具体表现方式的交往与理解。

〔7〕霍耐特在其专著《为承认而斗争》中利用社会心理学家米德的学说对黑格尔的“承认理论”进行重构,是对黑格尔“为承认而斗争”的直接继承和发展,进而创立自己的承认理论。

霍耐特提出承认关系的三种形式:爱、法律和团结,以及承认与三种蔑视形式的关系,去反思道德与社会的发展。

其中,法律与社会的配合,不仅是为了这种“承认”欲望,更是当下每个国家实现公平正义,有序、健康发展的必然思考。

三、作为社会主义本质内涵的公平正义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社会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

正义作为政治生活的核心价值,自古以来便寄托了人类对善的、好的生活的渴望,在古希腊的四大美德中,正义是城邦的核心原则,“城邦以正义为原则。

由正义衍生的礼法,可凭以判断(人间的)是非曲直,正义恰正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

”〔8〕9-10柏拉图在《理想国》开篇便讲述了苏格拉底在追问“正义是什么”时遭遇的三种基于“习俗”的正义观:“有话实说,有债照还”;“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强者的利益”〔9〕6-18。

通过论辩苏格拉底将三种基于“习俗”的正义观一一驳倒,并对正义做出符合“自然”标准的定义,正义就是“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并且“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

”〔9〕154到了当代,随着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罗尔斯《正义论》的发表,正义构成了当代政治哲学的核心话语,“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10〕3然而,作为人类核心价值的正义,是否仅仅是西方社会的诉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否有正义的理论阐述?这一问题虽然存在某些争议,但仔细翻阅马克思主义文本,不难发现公平正义一直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诉求,正如马克思所言,“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才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

”〔11〕582由此可见,实现公平正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

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实现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过程中,一直强调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

自新中国建立伊始,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就十分重视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新中国的分配制度、就业制度、工资制度等方面的制度设计深刻体现着公平正义的思想精髓。

改革开放之初,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上,分别提出“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分配格局”〔12〕278、“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目标”〔12〕1031、“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13〕657,可见,党中央对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自此成为党执政的核心理念,并在2012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大上,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部分,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价值理念,在全社会推广。

四、“承认理论”视角下推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建设改革开放之后的探索和实践,不仅摆脱了建国初期一穷二白的困难局面,而且为社会主义道路发展提供了充裕的物质基础。

然而需要看到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仍然没变,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还存在许多不公平、不合理现象,尤其是贫富差距拉大、城乡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社会内部冲突复杂化等,要达到马克思所提出的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平等的“共产主义社会”还有相当的距离。

因此,面对当前人们个体意识的凸显、对自我实现的追求,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承认论说便成为新时期的指引我们前进的新力量,有必要将注意力转向人的全面发展,尤其是在不断推进公平正义的过程中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承认。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在马克思经典著作中已经明确体现。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在批判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公平正义的形式性、虚伪性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压迫性和剥削性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其中鲜明的表现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恩格斯曾表示:“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

”〔14〕444共产主义社会消灭了阶级和劳动、生产力高度发达,实现了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和人民精神境界的极大提高,人们在各种生存和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同时,兴趣趣追求、精神生活也得到了满足,这是个人人得以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

社会主义社会是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社会形态,它比以往的任何社会形态都更加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