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某汽车集供应商质量能力评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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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众汽车集团

---供应商质量能力评定准则

1.1 目的

大众集团供应商质量能力的评审制度以VDA/DGQ-专业组制定的汽

车工业质量标准为依据。

根据这个标准,按照VDA6.1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对生产资料供应

商的基本要求。大众集团要求其供应商提供由第三方认证的满足此要求的

证书。

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后的一种补充,过程审核和产品审核(依据

VDA6.3和6.5)被用来评价供应商的质量能力。除了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些基

本要求以外,这些审核考虑了对大众集团外购件的特殊要求,包括产品、过程和检验技术的特殊要求给予了重视。

通过过程审核能在选定供应商之后及早地对其产品诞生阶段的规划

活动进行评价,以确保其在批量生产起动时所投入和使用的过程和工艺流

程正确无误,就是说,产品的供货质量和功能必须和顾客的要求相一致。

供应商确保满足产品的重要特性以及顾客的全部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供应商所进行的旨在质量改进的系统化的缺陷分析以及由此而得出的

改进措施将在评审中给予评价,同时,在过程和工艺流程改进中所引起的

费用也应得到优化。

符合VDA6.1的基本要求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来加以证明,而针对大众

集团的产品,其过程和工艺流程以及保持重要的产品特性只能由大众集团或合资公司的审核部门进行审核。

评审的结果反映出供应商针对单个产品组的质量能力,它表明了质量管理体系的状况,表明了其在实践中的有效性如何,同时它也验证了供应商针对大众集团产品的各个过程的运转是否和顾客的特殊要求以及技术条件相一致。

质量能力的审核是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的一部分,质量管理体系和过程的有效性可以通过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业绩评价来衡量 (见图1)。

对供应商作出的良好的评价结果是决定产品生产定点的前提条件。

图 1

1.2 质量能力评审的要求

原则上在签发新零件生产合同或者批量零件生产合同之前,要求被选上的供应商提供其质量能力的证据。

这个证据可以先由供应商以填表的形式进行通报,然后再由大众集团有关部门的审核员通过“潜在供应商评价”或者“过程审核”的形式获得。

如果供应商要提供的是产品组目录(见附录)中的一个新产品组,而对此产品组从来未进行过质量能力的评审,那么也要求该供应商提供其质量能力的证据。

如果一个已进行批量供货的供应商要提供新产品或更改的产品,那么必须检查以前进行的评审是否还足以满足要求,或者那些至今未评价过的不太重要的质量管理要素或者说单项要求是否现在变得重要,因而必须进行补充性评审。这一点要在大众集团的项目负责人和负责供应商的审核部门之间在实施新零件质量开发计划(QPN)时确定下来。

举例来说,一家至今从未进行过产品开发活动的供应商,如果它要进行开发,则必须就有关的重要的质量管理要素-设计控制对其进行审核;对首次提供有存档责任的零件(D/TLD)的供应商要求进行补充审核。

大众集团的采购部门确保选定的供应商在报价时已经了解所有的标准和要求,以便在需要时,将这些因素考虑进成本核算中去。假如采购部门通过审议认为报价合适,就要着手进行质量能力的评审或者说对相关的质量管理要素进行补充性评审。

在签发委托书和订购首批样件之前,必须具备A级或B级的质量能力。供应商必须在批量生产之前落实报告中的改进措施(见图2),以便在批量生产起步时满足所有的A级供应商的要求。

(请参阅手册“新零件质量开发计划QPN”)

质量能力的定级基于在确定的日期进行的审核的结果,这个结果是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将供应商处的实际情况和大众集团的要求进行比较后确定和评价出来的。

更改生产过程和设备以及更换分供方必须通知用货厂及的审核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可进行新一轮的质量能力评审以及首批样件检验(请参阅VDA丛书第二册“供应商质量的保证”)。

A = 用货厂负责 L = 供方负责

生产过程-产品认可 (VDA 卷2)

*)

图2 从询问了解外购件情况至批量生产所需开展的工作

1.3 负责部门

对大众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供应商的质量能力评定是由有经验的审核员进行的。潜在供应商评价和针对特殊产品和特殊过程要求的审核将由其它部门的专家参加,如产品开发、生产、各品牌厂外购件质量保证、采购以及/或者大众集团的其它部门。但是原则上是通过大众集团供应商质量审核部门或者大众集团所属各品牌和合资公司的审核部门进行协调。

如果质量管理体系已经由第三方或者VDA允许的认证机构按照VDA6.1进行审核/认证,那么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即审核或认证结果能否全部或部分被接受和考,或者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审核。

所有与此有关的后续活动,例如对供应商的改进计划进行跟踪,由“供应商质量审核部门”负责。

1.4 体系结构

为了把按VDA6.1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与大众集团的产品在诞生、制造和供货阶段中的过程和产品的特殊要求明确区分出来,针对每个产品组质量能力的总评价分为三部分:

-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 潜在供应商评价或过程审核

- 产品审核

(相互关系和重点参阅图3和图4)

进行质量审核时使用提问表/要求条例,它们是根据质量管理要素和过程要求编制的(见图4)。每一条要求在审核时和供应商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重要的产品要求将在产品审核时额外地加以重视。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潜在供应商评审、过程审核和产品审核将纳入大众集团对质量能力的总评价之中。在供应商已拥有值得考虑的第三方认证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结果时,总评价就基于所使用的要求条例(潜在供应商评价以及过程审核)和技术规范以及规定的分级标准。评分结果的得出基于两点,一是每个提问/要求的计分规定,二是质量管理要素和过程要素的单项符合率的累积计算公式。

如果已拥有值得考虑的认证证书/其它公司的审核结果,可按此结果进行定级,如果必须补充进行过程和产品审核,则按此审核的结果定级,包括针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补充性的审核提问。

质量能力的定级是针对产品组(如轮胎、玻璃、铸件)以及相关的生产工序,如热处理,喷涂来进行的 (参阅附录中的产品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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