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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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职称聘用管理办法制度3篇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职称聘用管理办法制度3篇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职称聘用管理办法制度3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范文(1) 为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符合创建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要求的教职工队伍,根据国人部发(2007)59号、教人司(2007)176号及X医(20x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现状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施岗位聘用制度的指导思想:通过建立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以体现岗位绩效为依据的分配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率,增强队伍活力和附属医院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符合高等学校附属医院职业特点和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的制度环境。

实施岗位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坚持“合理定编、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坚持有利于最大限度的调动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有利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第一附属医院成立由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资深专家组成的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

岗位聘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人力资源部,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聘用工作的组织执行。

—1-1-I/-1-.XF1cqo二、同位设直1.岗位分类: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医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二类。

2.岗位分级:专业技术岗位共分为13个等级,其对应关系如下:3.岗位比例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之间的比例为2:3:4:1;一级岗位由学校向教育部申报;二、三、四级岗位的比例首次聘用时按1.5:3.5:5设置,逐步达到2:3:5;五、六、七级岗位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岗位的比例为3:4:3,H、十二级岗位的比例为5:5。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设置与学科、专业、所在业务部门的层次相挂钩,实行结构比例动态管理。

4.设岗程序按照学校以及医学中心的要求与安排,根据现有在编人员情况,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岗位需求,由岗位聘用办公室初步提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方案,经医院岗位聘用任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报医学中心审批。

(完整版)(完整版)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上传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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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社会化评审,企业自主聘任”的规定,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评,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根据《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凡在公司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应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专业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四个级别,从专业系列上分为工程系列、财会系列、经济系列和其他系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聘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本级别聘任条件而满足下一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低聘;对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能力要求(一)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科研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将国内外先进理论、方法、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开拓能力,能够创造性的运用先进的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复杂性技术问题,能够在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中提出独特的、开创性的见解,是专业学术技术和行业的带头人。

能够撰写高水平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能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的技术、科研、管理动态,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制定或审查工作方案,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实施方案的骨干力量。

具有创新精神,能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或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写出有指导意义或推广意义的论文。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5篇)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5篇)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兑现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____人以上(不含____人、班级数乘以____人)且年龄在____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

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____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1.思想政治表现(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

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

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

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1)工作量(10分)。

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

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____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____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

安徽省事业单位职称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安徽省事业单位职称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安徽省事业单位职称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安徽省事业单位职称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到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维护应聘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以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五条公开招聘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六条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报、核准招聘计划;(二)制定、核准招聘方案;(三)发布招聘信息;(四)受理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五)考试;(六)考察与体检;(七)确定拟聘人员并予公示;(八)按照规定报批或者备案;(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进行招聘。

第七条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履行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责。

第二章招聘计划与信息发布第八条事业单位在经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计划和方案,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省直事业单位(含省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报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市、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分别报设区的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

卫生系统岗位职称竞争聘任实施办法

卫生系统岗位职称竞争聘任实施办法

XXXX卫生院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青岛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青政办字【2011】105号)和即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即人社字【201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聘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二、岗位竞争聘任以岗位设置为基础,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一)人员范围和竞争条件在编人员(含原自愿不竞聘人员、2011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

专业技术岗位竞争聘任应符合以下条件:1、已取得任职资格,未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有岗位空缺的,参加竞争聘任上岗后,分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最低等级。

无岗位空缺的,参加原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内部等级竞争。

2、已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参加相应岗位内部等级竞争,根据竞争聘任结果,确定聘任的岗位等级。

3、聘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直接聘任13级岗位。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无任职资格人员,只确定专业技术岗位,不确定岗位级别。

4、高、中、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竞聘条件,有明确的任职年限要求。

竞聘3级、6级、9级、11级岗位,需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3年;竞聘5级、8级岗位,需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6年。

5、2009年7月1日后,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加竞争聘任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应级别的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二)竞聘程序1、公布竞聘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任职条件等事项;2、个人报名;3、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参加竞争人员进行公示;4、按照竞聘办法进行岗位竞争聘任;5、聘任委员会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聘用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6、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7、公布聘用结果,签订聘用合同和岗位证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和推动其职业发展,制定本《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拥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

三、聘任条件1. 申请者应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标准所要求的学历和学术能力,并经过相应的评审和审批程序;2. 申请者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始终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3. 申请者应具备较长时间的工作经验,并能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和业绩材料;4. 申请者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够在学术和技术领域做出突出的贡献;5. 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和资源。

四、聘任程序1. 申请者向单位递交聘任申请,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业绩材料;2. 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符合聘任条件后,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者的学术成果和综合能力进行评审;3. 评审结果报单位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发给申请者聘任证书;4. 聘任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任期限1. 聘任期限根据职称级别和个人综合素质确定,一般为三到五年;2. 聘任期满后,申请者可重新评审,以延长聘任期限或提升职称级别。

六、权益保障1. 被聘任者享有相应的聘任待遇,包括薪酬和福利;2. 被聘任者享受职称带来的社会声誉和荣誉,有机会参加相关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3. 被聘任者享有参与科研、项目管理和领导职务的机会。

七、责任与义务1. 被聘任者应当积极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保持亲和力,为单位的发展和创新作出贡献;2. 被聘任者应当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单位的声誉和形象;3. 被聘任者应当持续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4. 被聘任者应当履行聘期内的工作职责和业绩目标,定期向单位汇报工作进展。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聘任条件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单位有权取消被聘任者的聘任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中心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体现“评聘分开、能上能下”原则,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使用中心所有正式职工,含退养及借调人员.二,基本原则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三,聘任职数中心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制定合理的拟聘职称岗位系列和数量,经上级机关、当地人事部门核准后,在聘任前公布.四, 聘任岗位设置1,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类、档案系列,计算机及软件系列,政工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2,技能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包括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年级中级工岗位.五,职称聘用的条件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4在核准的岗位范围内,有相应的岗位空缺.5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6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2,职称聘任的资格条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员”级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2,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3,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4,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2,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4,博士学位获得者,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5,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的其它条件.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1,获得博士学位确定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高级职称.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后,可申报高级职称.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后,可申报高级职称.4,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的其它条件.拟聘任中级职称以上者须联系自己的工作岗位,撰写一篇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上,不得抄袭.拟聘任高级职称者其撰写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至少一篇在区级以上包括区级杂志或刊物上发表.4参加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相应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聘任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如下表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5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职业资格条件1,取得前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职业工作2—6年,经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报相应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2,符合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经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直接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报相应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六,外单位新进入人员,在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得到确认后,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设置及个人实际,进行竞岗聘任.七,不予聘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1,完不成工作任务.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3,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4,所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与从事专业工种不相符.5,聘任单位认为应该缓聘和不聘的.八,解除聘任受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聘任.1,聘任期限到期而没有续聘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岗位规定职责者.3,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技术职务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5,工作岗位调动与原聘任资格不相关的.6,聘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7,聘任实体被合并、撤销、改制的.九、聘任考核办法贯彻公开竞争,双向选择原则,在满足聘任所需的基本条件情况下,原则上根据综合评定和加分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聘任,直至规定名额满为止.1,综合评定综合评定是对竞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以分数体现,总计10分.由中层干部、专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二部分考核组成,具体分值为中层干部4分,专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6分.1中层干部考核,先由个人述职,述职内容应包括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一年来的工作表现、所获得的各项荣誉等等,述职时间掌握在5分钟以内.然后中心中层根据述职内容结合平时情况进行考核.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为5分、3分、1分、0分,再根据总分折算.2专技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竞聘人员进行打分,不折算.2,加分条件1,年终考核:指每一年度单位组织,组织人事部门确定的工作考核优秀1分.2,荣誉称号指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其中区级综合先进2分,局级先进分,单位1分.3,职务:中层正职2分 ,中层副职1分 .4,高级资格低聘 1分.5,学历:硕士学位分.6,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一年内,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分7,工作年限:1-5年包括五年:分6-10年包括10年:1分11-15年包括15年:分15年以上: 2分8,任现职称聘任年限:1-5年包括五年:1分6-10年包括10年:2分11-15年包括15年: 3分15年以上: 4分9,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中心采纳由中心领导认定产生相应效果的:1-2分十,聘用程序1,个人填写专业技术职称个人申请表,由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个人总结,并提出竞聘意向., 2,结合个人总结和平时工作实际,中心中层、专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定.3,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基本条件、综合评定以及加分情况提出聘任建议,报中心主任办公室审定、聘任.4,在中心内部公示3天,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当年度职称聘任资格.5,公示后办理聘任相关手续.十一,聘任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期限一般为1~3年.十二,聘任期间待遇受聘人员按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执行相应工资标准及津贴计算标准.专业技术职务工资从聘任的下月开始执行.十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技聘任工作的领导,成立中心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本办法在上级机关核准后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附件:专业技术职称个人申请表专业技术职称个人申请表。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一、内容与适用范围1、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职称聘任管理工作.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在编、合同,.3、本办法适用于以下职称系列:工程、经济、会计、审计等.二、目的和意义为强化和完善本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制度、规范聘任管理~根据市局规定~结合本公司自身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三、管理职责1、企管部是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的对口管理部门.2、对于不经过企管部自行上报市局或者人事局考试中心审核并参加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司有权利不予以聘任。

3、对于报考所从事岗位以外的职称系列~须征得单位负责人同意~并有书面签字证明。

如:工程专业技术员欲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如公司未同意~其自行考取通过时~公司有权不予聘任.四、聘任原则和要求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是指本公司根据市局文件精神设置的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由单位负责人按照规定程序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实聘用~并实行聘约管理。

2、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范围内及岗位设置的基础上~主要从通过认定、评审或职称考试获得相应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五、聘任办法与步骤1、公司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公布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及有关事项。

2、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文件要求填写应聘表格并提交企管部.3、企管部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核。

4、对于考核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企管部将名单公示不少于7天~无任何异议后~为聘任考核全部通过.5、在编人员的聘任书由市局发放~任期按市局具体通知,合同人员的聘书由公司发放~任期为1——3年~由企管部统一管理。

六、聘任管理1、聘任期间工资待遇~在编人员由市局统一管理~合同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管理.本办法由企管部最终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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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中心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体现“评聘分开、能上能下”原则,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使用中心所有正式职工,含退养及借调人员。

二,基本原则
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

三,聘任职数
中心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制定合理的拟聘职称岗位系列和数量,经上级机关、当地人事部门核准后,在聘任前公布。

四,聘任岗位设置
1,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类、档案系列,计算机及软件系列,政工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

2,技能(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包括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岗位。

五,职称聘用的条件
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

(4)在核准的岗位范围内,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5)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职称聘任的资格条件
(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员”级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2),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3),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4),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4),博士学位获得者,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5),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的其它条件。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确定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

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高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

取得高级资格后,可申报高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取得高级资格后,可申报高级职称。

4),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的其它条件。

拟聘任中级职称以上者须联系自己的工作岗位,撰写一篇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上,不得抄袭。

拟聘任高级职称者其撰写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至少一篇在区级以上(包括区级)杂志或刊物上发表。

(4)参加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相应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聘任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如下表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执业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5)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职业资格条件
1,取得前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职业)工作2—6年,经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报相应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

2,符合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经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直接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报相应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

六,外单位新进入人员,在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得到确认后,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设置及个人实际,进行竞岗聘任。

七,不予聘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1,完不成工作任务。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3,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4,所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与从事专业(工种)不相符。

5,聘任单位认为应该缓聘和不聘的。

八,解除聘任
受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聘任。

1,聘任期限到期而没有续聘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岗位规定职责者。

3,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技术职务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5,工作岗位调动与原聘任资格不相关的。

6,聘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聘任实体被合并、撤销、改制的。

九、聘任考核办法
贯彻公开竞争,双向选择原则,在满足聘任所需的基本条件情况下,原则上根据综合评定和加分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聘任,直至规定名额满为止。

1,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是对竞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以分数体现,总计10分。

由中层干部、专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二部分考核组成,具体分值为中层干部4分,专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6分。

( 1)中层干部考核,先由个人述职,述职内容应包括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一年来的工作表现、所获得的各项荣誉等等,述职时间掌握在5分钟以内。

然后中心中层根据述职内容结合平时情况进行考核。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为5分、3分、1分、0分,再根据总分折算。

(2)专技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竞聘人员进行打分,不折算。

2,加分条件
(1),年终考核:(指每一年度单位组织,组织人事部门确定的工作考核)优秀1分。

(2),荣誉称号(指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其中区级综合先进2分,
局级先进1.5分,单位1分。

(3),职务:中层正职2分,中层副职1分。

(4),高级资格低聘 1分。

(5),学历:硕士学位0.5分。

(6),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一年内,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0.5分
(7),工作年限:
1-5年(包括五年):0.5分
6-10年(包括10年):1分
11-15年(包括15年): 1.5分
15年以上: 2分
(8),任现职称聘任年限:
1-5年(包括五年):1分
6-10年(包括10年):2分
11-15年(包括15年): 3分
15年以上: 4分
(9),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中心采纳由中心领导认定产生相应效果的:1-2分
十,聘用程序
1,个人填写《专业技术职称个人申请表》,由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个人总结,并提出竞聘意向。

, 2,结合个人总结和平时工作实际,中心中层、专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定。

3,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基本条件、综合评定以及加分情况提出聘任建议,报中心主任办公室审定、聘任。

4,在中心内部公示3天,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当年度职称聘任资格。

5,公示后办理聘任相关手续。

十一,聘任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期限一般为1~3年。

十二,聘任期间待遇
受聘人员按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执行相应工资标准及津贴计算标准。

专业技术职务工资从聘任的下月开始执行。

十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技聘任工作的领导,成立中心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本办法在上级机关核准后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专业技术职称个人申请表
专业技术职称个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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