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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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财政税收制度的演变_1597年至今

英国财政税收制度的演变_1597年至今

英国财政税收制度的演变_1597年⾄今英国财政税收制度的演变:1597年⾄今内容提要作为世界上第⼀个⼯业化国家,英国在制度⽅⾯的创新为世界各国的现代化作出了贡献,其中财政税收体制的建⽴和确定为⼀个国家的现代化和作为现代化国家的管理奠定了基础。

本⽂即从英国⼯业⾰命开始之初说明了英国财政税收制度的建⽴过程,从中可以看出英国的财政税收体系在其⼯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所发挥的作⽤,从⽽为正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我国提供借鉴。

⼀、⼯业⾰命之前(1750年以前)济贫法可能是英国历史上政府介⼊收⼊分配的重⼤事件的开始。

16世纪下半叶,不列颠地区发⽣了⼀次严重的饥荒,当时统治该地区的都铎王朝政府这才勉强地认为政府要处理⼯⼈的⾚贫问题,并于1597年和1611年颁布了济贫法。

济贫法规定由政府提供救济的条款只适⽤于18世纪的英格兰。

1838年前爱尔兰不存在政府的救济系统,⽽苏格兰的旧济贫法主要以私⼈⾃愿捐献为基础。

英格兰的济贫法规定,教区以⼀定的税率征收济贫税。

在16、17世纪教区是⼀个⾃然单位,也是较⼤的农村社会的地⽅⾏政机关。

在18世纪由于⼤⼩城市发展起来,于是教区的作⽤逐渐缩⼩。

不过教区仍然努⼒地在情况发⽣剧烈变化的情况下奉⾏伊丽莎⽩时代制定的法律:救济病⼈、⽼年⼈、精神病患者和丧失劳动⼒的⼈,短期地救济失业⼯⼈,使他们在教区的帮助下重新得到雇佣,并为孤⼉提供某些职业培训。

为了不断完善济贫的效果,1782年和1834年议会⼜通过了修改济贫法的⽴法。

⼆、⼯业化崛起时期(1750~1837年)(⼀)收⼊⽅⾯所得税及其他税种的开征(1799年、1806年、1816年)。

从1793年到1815年间除了亚眠和平协议的短暂插曲外,不列颠与法国的⾰命政府以及拿破仑政府始终处于交战状态。

从1793~1802年的战争初期,财政状况处于不佳或者完全不能适应形势需要的状态,⼤量增发的国债收⼊已不能满⾜战争的需要。

从战争开始到结束,在附加的年平均战争经费中,税收收⼊占了35%,其来源就是从1799年开征的所得税。

英国税制

英国税制

英国的税收体制英国的税收体制一、英国税收的结构与特点(一) 英国的税收由直接税和间接税构成,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

直接税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资本转移税、土地开发税、石油税、遗产税及赠与税。

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关税、消费税和印花税。

直接税中的所得税是英国税收的主体,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0%以上。

间接税在英国税制中处于辅助地位,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为30%略多。

(二) 英国的税收分配和征税权力英国税收收入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

在政府收入分配上,英国税收分为国税和地方税。

国税由中央政府掌握,占全国税收收入的90%左右,是中央财政最主要的来源。

地方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0%左右,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但非主要来源;地方财政的主要财源是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助。

与税收收入分配相适应,英国的税收权力也高度集中于中央。

全国的税收立法权由中央掌握,地方只对属于本级政府的地方税才享有征收权及适当的税率调整权和减免权等。

但这些地方税权也受到中央的限制,如1980年代英国颁布的《地方税收额封顶法》就是显著一例。

二、英国税制的演变历程英国的税收制度经历过相当慢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英国近代税制的第一块奠基石是土地税。

这是一种直接税,是汉诺威王朝从斯图亚特王朝继承下来的。

1692年,英国国会授权征收土地税。

这种简单的直接税在当时是带有“革命”意味的。

因为这表示国王此后不再只“靠自己养活”。

此前,在西欧式的封建体系中,大大小小的贵族就是他们自己领地上的“国王”,英国王室和宫庭的日常开支只能依赖于王室领地的收入,只有战事来临,王室需要额外支出时,才召集国会,商量战争费用的解决办法,临时征收某项特别税收。

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便是由于英王查理一世要求征收对苏格兰作战的费用而与议会发生冲突,最终爆发了英国内战。

1720—30年代“无议会统治时期”,查理一世强行征收的“船税”,也是古代英国为抵御海盗进攻而在东南沿海征收的临时税收。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00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00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00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收入所征收的税收,几乎所有国家都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在国家财政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它能够提供国家财政运作所需的资金,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并满足国家公共服务的需求。

不同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差异,下面将介绍一些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1.美国: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分级税率进行征收,分为七个不同的税率层级。

税率从10%到37%不等,具体税率取决于纳税人的收入水平。

此外,美国税法还允许各种减税措施和免税额,以降低纳税人的负担。

2.英国:英国的个人所得税也采用分级税率制度。

税率从20%到45%不等,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分为不同的税档。

此外,英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免税额,免税额的大小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3.法国:法国的个人所得税也是采取分级税率制度,税率从0%到45%不等。

法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婚姻状况、子女人数等因素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并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

4.德国:德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度,税率从0%到45%不等。

德国还实行税收分配制度,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会用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

5.日本: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采用累进税率制度,税率从5%到45%不等。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家庭状况、企业领导地位等因素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并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

除了上述国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还存在一些差异。

一些国家对低收入者征收较低的税率,以减轻他们的负担;一些国家设立临时税收,对高收入者进行额外征税。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在个人所得税制度中设置了特殊税制,如股利税、投资所得税等。

总的来说,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都是为了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而设立的。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税收征收方式是根据各国的财政状况、国家发展目标等因素来确定的,不同国家的税制体系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英国税收制度简介

英国税收制度简介

英国税收制度简介所属国家或地区:英国生效日期:2011-1-4英国属于高收入的国家, 2001 年国内生产总值( GDP )为 14240 亿美元,人均 GDP 为 23753 美元。

在高收入国家中,英国属于中等税负水平的国家。

一、英国税制概况英国是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税收收入和权限高度集中于中央。

英国税收分为国税和地方税。

国税由中央政府掌握,占全国税收收入的 90% 左右,是中央财政最主要的来源。

地方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占全国税收收入的 10% 左右,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但不是主要来源。

构成地方财政主要财源的是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助。

与税收收入划分相适应,英国的税收权限也高度集中于中央。

全国的税收立法权由中央掌握,地方只对属于本级政府的地方税才享有征收权及适当的税率调整权和减免权等。

但这些权限也受到中央的限制。

英国税制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制。

早在 1798 年,英国政府为弥补英法战争所需经费,英国首相威廉 . 彼得创办了一种新税,名为“三部联合税”,被西方经济学家认为是所得税的鼻祖。

但此时英国是以间接税为主。

1799 年英国政府废除了具有所得税性质的“三部联合税”法案,正式颁布所得税法。

第一次世界大战是英国税制改变的契机,大战前的 1911 年,英国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仅为 20% ,而大战后的 1922 年,就达到了 45.1% 。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政府取消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设置的一些临时税种,开征了一些新税。

二、英国 1973 年的税制改革1973 年英国政府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后,在税收制度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所得税制,将两种独立的所得税――基本所得税和附加所得税合并,实行统一所得税,并统一使用累进税率。

进入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英国撒切尔下令采用货币学派理论为刺激经济增长也进行了税制改革,其主要措施是降低所得税税率,同时提高起征点。

1977 年到 1978 年度的 10 档税率减少为 1980 年到 1985 年度的 6 档,最高税率也相应地从 83% 降为 60% ,起征点则由 1978 年的 6000 英镑提高到 1985 年的 15400 英镑。

英国税制——精选推荐

英国税制——精选推荐

英国税制英国的税收体制英国的税收体制⼀、英国税收的结构与特点(⼀) 英国的税收由直接税和间接税构成,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

直接税主要有个⼈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资本转移税、⼟地开发税、⽯油税、遗产税及赠与税。

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关税、消费税和印花税。

直接税中的所得税是英国税收的主体,占全部税收收⼊的60%以上。

间接税在英国税制中处于辅助地位,在全部税收收⼊中所占⽐重为30%略多。

(⼆) 英国的税收分配和征税权⼒英国税收收⼊⾼度集中于中央政府。

在政府收⼊分配上,英国税收分为国税和地⽅税。

国税由中央政府掌握,占全国税收收⼊的90%左右,是中央财政最主要的来源。

地⽅税由地⽅政府负责,占全国税收收⼊的10%左右,是地⽅财政的重要来源,但⾮主要来源;地⽅财政的主要财源是中央对地⽅的财政补助。

与税收收⼊分配相适应,英国的税收权⼒也⾼度集中于中央。

全国的税收⽴法权由中央掌握,地⽅只对属于本级政府的地⽅税才享有征收权及适当的税率调整权和减免权等。

但这些地⽅税权也受到中央的限制,如1980年代英国颁布的《地⽅税收额封顶法》就是显著⼀例。

⼆、英国税制的演变历程英国的税收制度经历过相当慢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英国近代税制的第⼀块奠基⽯是⼟地税。

这是⼀种直接税,是汉诺威王朝从斯图亚特王朝继承下来的。

1692年,英国国会授权征收⼟地税。

这种简单的直接税在当时是带有“⾰命”意味的。

因为这表⽰国王此后不再只“靠⾃⼰养活”。

此前,在西欧式的封建体系中,⼤⼤⼩⼩的贵族就是他们⾃⼰领地上的“国王”,英国王室和宫庭的⽇常开⽀只能依赖于王室领地的收⼊,只有战事来临,王室需要额外⽀出时,才召集国会,商量战争费⽤的解决办法,临时征收某项特别税收。

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命,便是由于英王查理⼀世要求征收对苏格兰作战的费⽤⽽与议会发⽣冲突,最终爆发了英国内战。

1720—30年代“⽆议会统治时期”,查理⼀世强⾏征收的“船税”,也是古代英国为抵御海盗进攻⽽在东南沿海征收的临时税收。

印花税法世界史名词解释

印花税法世界史名词解释

印花税法世界史名词解释印花税法(Stamp Act)在世界史中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名词。

印花税法最初是英国议会于1765年颁布的一项法案。

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法案呀,它的出台有着复杂的背景。

在当时,英国在七年战争之后,财政上那可是相当吃紧。

英国政府就寻思着从北美殖民地榨取更多的财富,于是就想出了这个印花税法。

这个法案规定呀,北美殖民地的各种印刷品都得贴上印花税票,像报纸、小册子、法律文件等等都包括在内。

这意味着什么呢?这就相当于给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都加上了一道枷锁。

从政治层面看,印花税法是英国对北美殖民地加强统治和控制的一种手段。

英国政府觉得自己在战争中保护了殖民地,殖民地就应该为母国的财政困难分担一部分。

可北美殖民地人民不这么想啊。

他们觉得自己在英国议会没有代表权,凭什么要被无端征税呢?这就引发了强烈的反抗情绪。

例如,在弗吉尼亚的议会里,帕特里克·亨利就发表了激情澎湃的演讲,反对印花税法。

他的演讲就像一颗火种,点燃了殖民地人民反抗的火焰。

经济上,印花税法对北美殖民地的商业发展造成了很大的阻碍。

那些小商贩、出版商等,本来利润就微薄,这突然多出来的印花税,就像一座大山压在他们身上。

很多小本生意都面临着倒闭的风险。

这就导致了殖民地经济的动荡不安,人们的生活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社会方面呢,印花税法激起了殖民地人民的团结意识。

以前各个殖民地之间可能还有些各自为政的感觉,但是面对印花税法这个共同的敌人,他们开始联合起来。

各个殖民地纷纷组织起来抵制英国商品,这就是著名的抵制英货运动。

妇女们也积极参与其中,她们自己纺纱织布,不再购买英国的纺织品。

这种团结起来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它让北美殖民地人民意识到自己有着共同的利益,也为后来的美国独立战争奠定了一定的群众基础。

从世界史的角度看,印花税法是英国殖民统治政策的一个典型例子,它反映了当时欧洲列强对殖民地的剥削和压迫。

同时,它也是殖民地人民反抗殖民统治的一个重要导火索。

英国个税税制及征管

英国个税税制及征管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及征收管理一、英国经济、财税体制概况(一)英国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简称。

全境面积24.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800万。

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组成。

该国境内具有较为丰富的煤、铁、石油、天然气资源,在欧共体各国中排名第一。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工业革命的国家,虽然自二次世界大战开始走向衰退,但仍属发达国家之列,国民生产总值总排名为世界第六。

其金融业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传统制造业、新兴航空、电子、化工、电气等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

英国经济自1993年起开始复苏,近几年经济增长率为2%左右。

(二)英国是一个实行中央政府高度集权的国家,与此相适应,英国财政体制、税制也充分体现出高度集中的特点。

在财政管理体制上不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存在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税收立法权完全属于中央政府,除房产税由地方政府征收外,其它税种均由中央政府征收。

中央税收占绝对比重,地方政府大部分经费由中央政府拨给。

英国将税种按税收负担属性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

直接税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税、石油税、资本收益税、继承税和印花税等;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

税务机构设置与之相配套。

英国财政部下设两个相对独立的税收征管部门,即:国内税务局和关税与货物税管理局。

国内税务局主要征收直接税及代征社会安全保险费。

间接税由关税与货物税管理局征收。

地方税(主要是房产税)由地方政府直接征收。

国内税务局拥有16000多名税务官员,下设10个地区分局作为中间机构,其下设税务征收所和检查所若干,具体负责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

(三)英国税制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

个人所得税占国内税务局收入的65%以上,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5%以上。

与世界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发展趋势相适应,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自1994年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要求组建以来,短短五年时间,个人所得税已由一个小的辅助税种一跃成为全市第二大税种,税收收入由建局初期的1.2亿元增长为98年底的35.3亿元,占本市地方工商税收比例由2.3%迅速增至为17.7%。

英国企业所得税——收入与扣除项

英国企业所得税——收入与扣除项
营所得中扣除以后,会在其他所得项目里加回到总利润中 ; • 2)免税收入 • 税法法定的免税收入是从持股10%以上的其他居民企业获 得的股息收入,以及欧洲债券利息收入; • 3)此外符合条件的慈善机构取得的收入
经营所得扣除项的确认
• 扣除项的确认仍然基于会计利润进行调整 • 存货计价的方法遵循国际会计准则规定,
3、伙人中的企业成员在合伙企业 利润的份额也应作为相应会计期应 税利润总额一部分缴纳公司税
UK 英国企业所得税 —五类所得的确认
英国国内税法下针对居民企业公司所得税的规定
公司税的应税所得范围与个人所得税有很多相似之处。应纳税所得额是 将公司在每一会计期的应税利润总额(包括按不同收入类目计算的该期 所得)加上资本收益,扣除允许减除的捐赠和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有以下三种方式:1)先进先出法;2)个 别计价法;3)加权平均法 • 此外还有一些特别项目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经营所得扣除项的确认
纳税调整项目——加上会计上允许扣除而税法不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 • 1、违背公共政策或非法的支出(Payments contrary to public policy
and illegal payments)。税法不允许扣除罚金、罚没、贿赂金,以及 任何支付给恐怖分子和绑架犯的保护费或者赎金;
E.资本利得(chargeable gains)
五个项目加总 后计算应税所 得计算
扣除可以弥补 的亏损+可以抵 减的慈善捐赠
(一)经营所得(Trading Profits)
• 要计算经营所得,很重要的一项前置工作就是需要将经营活动和资本 性活动区分开,分别计算所得额。英国的很多判例总结出了判断经营 活动的10大指导原则:
• 将五类所得相加得到总所得(Total prof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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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个税制度一览:英国最早实行个人
所得税
2005-9-20 11:29【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英国最早实行个人所得税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个人所得税的国家,1799年就开始征收。

英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英国居民和非居民。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对居民,就其来源于国内外的一切所得征税;对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英国的所得征税。

英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是应税所得。

应税所得是指,所得税分类表规定的各种源泉所得,扣除必要费用后加以汇总,再统一扣除生计费用后的余额。

允许扣除的生计费用包括:基础扣除、抚养扣除、劳动所得扣除、老年人扣除、病残者扣除、寡妇(鳏夫)扣除和捐款扣除等。

这些扣除项目的金额,按法律规定,每年随物价指数进行调整。

美国国际公认的完善税制
美国个人所得税始于1860-1865年的南北战争期间。

由于战争的爆发,经费开始紧张,所以美国国会于1861年首次成功地实行了个人所得税。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比较完善的税制。

美国目前采用的个人所得税有灵活、及时、直接的特点。

因为建立在完善的信用制度基础上的个人所得账户,能及时显示个人的收入流量,并按照收入状况实行累进税,所以高收入者多纳税,对不确定的临时性收入可及时征税。

其次,美国个人所得税有大量的不予计征的应税所得项目、所得扣除项目和税收抵免等优惠政策。

日本减去生活必需费用后征税
日本《所得税法》规定,对于日本境内的居住者而言,除了固定的工资收入之外,稿费、投资分红、受赠、继承、土地和房屋的出租等,所有收入都必须纳税。

日本政府还建立了一整套严格、完善的税赋征收、稽查制度,对偷税漏税者严惩不贷。

日本实施“所得税控除制度”,将纳税者本人生活所需的最低费用、抚养家属所需的最低费用以及社会保险费用等免征所得税。

也就是说,对减去家庭生活必需的最低费用之后的所得,按照规定的税率纳税。

许多日本人尽管年收入相同,但如果抚养的子女人数不一,需要赡养的老人数量不同,需交纳的所得税税款也就有很大不
同。

澳大利亚超过免税额的收入要报税
澳大利亚法律规定,任何超过免税额的收入都要报税。

从2000年7月1日开始,成年纳税人的年免税额为6000澳元(1美元约合1.33澳元)。

征税时采用分级累进税率,共有免税、17%、30%、42%和47%五个级别。

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纳
税人收入的情况,不断对各级别税率的起征点和税率进行调整。

在澳大利亚,每个纳税人都有一个税号,纳税人在投资或受雇的时候都要向银行或雇主提交税号。

如果纳税人交不出税号,雇主或银行在发工资或者付利息时,就要根据法律按照最高个人税率对其扣税。

引入税号制度主要是为了防止纳税人漏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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