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6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区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6

小区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6

目的:

规范停车场的管理,明确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更有效地监督停车场收费。

职责:

安全主办负责停车场票据、收费监督管理;

安全班长负责停车场发票、停车费领取交纳、收费管理;

管理处出纳负责票据管理;

收费岗安全员负责停车费收取、必开发票管理。

方法和控制过程:

1.安全班长负责到管理处出纳处按编号领取、交纳停车场发票,并对数量进行登记、注销;

2.停车场发票要有连续编号,安全班长每日领取发票按回缴费用数量签领,节假日由安全主办负责领取一定数量发票备用,收费安全岗位存放的发票不超过5本;

3.停车场收费岗人民币存底数量100元整,作为收费备用金;

4.停车场收费岗收取满人民币300元,收费岗安全员须向安全班班长上缴,由安全班班长连同发票存根上缴到出纳处,由出纳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存根,当事人签名认可;

5.收费岗安全员收取停车场服务费必须遵循收取费用开出发票的原则,收费不开出发票属贪污行为并受严厉处理;

收费岗安全员值班期内原则上不得带个人私款,如有带款须在值班前上缴班长代保管;

7.停车场按照政府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收取服务费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8.执行公务的警车、军车给予方便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9.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时对不愿收取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自行处理或当车主面销毁,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处按贪污票款严肃处理;

收费岗要严格按照岗位操作程序进行收费开票,注意使用礼貌用语,收票“请”字当头,给票“谢”字不离口。

感谢您的阅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