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监察制度

合集下载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趋势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趋势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趋势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经历了不同朝代的改革和发展,其趋势可以概括如下:
1.早期监察制度:中国古代早期的监察制度主要以丞相巡行制度为代表。

皇帝或丞相会派遣巡行官巡查地方政府和官员的表现,以维护王朝统治的稳定。

这种制度具有初步的监察功能,但通常受到皇帝或丞相的控制。

2.唐代削弱监察:在唐朝,监察制度逐渐衰落。

政府更加集中权力,官员的任命和管理由中央控制,监察制度的独立性减弱。

唐朝末年的宦官专权也加重了监察制度的腐败。

3.宋代设立东厂和西厂:宋代建立了东厂和西厂,这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一种秘密警察机构,具有强烈的政治监察功能。

这一时期监察制度变得更为严密,但也更具专制性。

4.元明清监察体系:在元明清时期,监察制度得以恢复和发展。

明清两代分别设立东厂、西厂和东厂、西厂两大体系,以维护统治和社会稳定。

此时监察制度更为完善,涵盖了对官员、地方政府和民众的监察。

5.清朝提出提举制度:清朝的监察制度在封建体制下得以改进,引入了提举制度,允许民众举报官员的不正之举。

这一制度使得监察制度更加开放和多元化。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趋势是从早期的相对简单和受中央控制的制度,到后来的更加复杂、多元化和社会参与度更高的制度。

然而,监察制度也受到封建体制的限制,对官员的权力和特权的监察有一定局限性。

近代以来,中国监察制度经历了更大规模和制
度性的改革,以适应现代国家治理的需要。

宋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及其影响

宋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及其影响

宋代监察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比较完备的一个监察机构,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监察制度体系完善:宋代设置了严格的监察机构,包括御史台、提刑按察使司、检讨院等多个部门,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监察制度体系。

2. 御史台权力大:御史台是宋代监察制度中最为重要的部门之一,其权力之大可以直接上奏天子,直接干涉朝政,具有很高的独立性。

3. 检讨院的作用:宋代设立了检讨院,其作用是审查官员的过失,惩罚不当行为,具有比较广泛的监察范围,也起到了监督地方官员的作用。

4. 按察使司的监察对象广泛:宋代的按察使司是专门负责地方监察的机构,负责监督地方官员,其监察对象包括地方官员、士绅、商人等,监察范围非常广泛。

这些特点共同构成了宋代监察制度的基本框架,它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宋代监察制度的建立,有助于防止官员滥用权力、腐败堕落,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治安。

其次,宋代监察制度的存在,促进了官员勤政为民的行为习惯,提升了政府效率和公信力。


后,宋代监察制度的完善,也对后来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和政治文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成为历史上中国监察制度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之一。

浅谈宋代监察制度

浅谈宋代监察制度

浅谈宋代监察制度作者:潘菊梅来源:《农家科技中旬刊》2018年第05期摘要:在封闭的政治法律文化氛围中产生的中国古代监察法,以其特有的制度建构、多元的监察体系、全面的监察规范,鲜明地表达了中国古代在运用法律约束权力、规范权力,把握监察法与法律体系整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以适应中国国情的特点而形成的监察法制模式。

宋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监察制度史上得以长足发展的重要时期,它不仅继承了汉唐的监察制度,而且从中央到地方均建立了一套具有时代特色的新的监察体制。

宋朝开启了台谏合流制度,御史与谏官充分发挥了监察百官的作用。

由于处于专制主义集权日益强化的时期,监察官仍旧摆脱不了皇帝“耳目”。

关键词:宋代;中央;地方;监察1.宋代监察制度存在的历史背景北宋初年;面临着三大社会矛盾。

一是民族矛盾;二是阶级矛盾,农民起义;三是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宋初的统治者如果不改变这局面;其政权就难以巩固。

于是,赵太祖与其弟太宗,在赵普“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稍夺政权”的建议下,制定了“强干弱枝”,即变君弱臣强为君强臣弱,也即强化中央集权的基本国策。

宋代“强干弱枝”的基本国策的重点,是消极的严防大臣和地方势力的专擅,以免危害其统治权。

宋代的台谏均以宰执大臣为主要监察的对象,以及台谏合一,加强对宰执大臣的遏制,都是这一国策的体现。

宋代是我国封建皇权空前发展的时期。

宋代统治者将中央集权推到了极点。

其中,监察制度在完备其中央集权制度上助了一臂之力。

他完成了由谏官对皇帝的劝谏到对官吏的绝对监督的形责转变,也完善了只对官吏的监督到对监督官员的监督程序。

其监察组织机构经过宋高祖恢复,宋真宗整顿再到元丰改制日趋完备,使宋代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套严密的监察网,进一步强化了中央集权。

2.宋代监察机构2.1宋代御史台宋代御史台的设置沿袭唐制,并且不断发展和完善。

中央设御史台“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

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

在职官的设置上,御史台设有御史大夫和御史中各一人,御史大夫名义上是御史台的最高长官,但只是加官,并无定员,御史中便实际成为御史的最高长官,执掌台政。

宋朝监察制度

宋朝监察制度

保任制度
神宗罢荐举,惟举御史法不废。帝乃令悉 除旧法,一委中丞举之,而稍略其资格。 宣仁太后听政,诏范纯仁为谏议大夫。诏 尚书、侍郎、给舍、谏议、中丞、待制各 举谏官二员;纯仁改除天章阁待制,祖禹 为著作佐郎。后又命司谏、正言、殿中侍 御史、监察御史,并用升朝官通判资序。
保任制度
元祐六年,诏御史中丞举殿中侍御史二员, 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同举监察御史二员, 给事中亦举二员。诏中丞更举监察御史二 员。八年,侍御史杨畏言:"风宪之任,人 主寄耳目焉。御史进用,宰执不得预,顾 令两省属官举之,非是。"遂寝前命。
谏院
右散骑常侍 右谏议大夫 右司谏 右正言 与门下省同,但左属门下,右属中书,皆 附两省班籍,通谓之两省官。元丰既新官 制,职事官未有不经除授者,惟御史大夫、 左右散骑常侍,始终未尝一除人。盖两官 为台谏之长,无有启之者。中兴初,诏谏 院不隶两省。绍兴二年,诏并依旧赴三省 元置局处。淳熙十五年,用林栗言,置左 右补阙、拾遗,专任谏正,不任纠劾之事。 逾年减罢。法司令史、书令史、守当官各 一人,守阙守当官三人,乾道六年减二人。
保任制度
宋哲宗元祐初,左司谏王岩叟言:"自罢辟 举而用选格,可以见功过而不可以见人材, 中外病之。"遂复内外举官法。 司马光为相,奏曰:"朝廷执政惟八九人, 若非交旧,无以知其行能。不惟涉徇私之 嫌,兼所取至狭,岂足以尽天下之贤才? 若采访毁誉,则情伪万端。与其听游谈之 言,曷若使之结罪保举?故臣奏设十科以 举士,其'公正聪明可备监司',诚知请属挟 私所不能无,但有不如所举,谴责无所宽 宥,则不敢妄举矣。"诏皆从之。
御史台
检法一人,掌检详法律。主簿一人,掌受 事发辰,勾稽簿书。

宋代御史台的主要职能

宋代御史台的主要职能

宋代御史台的主要职能宋代御史台是宋代朝廷设立的一个重要机构,其主要职能是监察朝廷官员和整顿政风。

下面将详细介绍宋代御史台的主要职能。

一、监察朝廷官员宋代御史台的首要职责是监察朝廷官员,特别是监察各级官员的廉政和政绩。

御史台由多名御史组成,他们被授予了一定的权力,可以对朝廷官员的行为进行调查和监督。

御史们可以巡视各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官员的工作情况和廉政状况。

他们还可以进行突击检查,查阅官员的账簿和档案,以发现渎职、贪污等不法行为。

御史台还负责接受百姓的举报和申诉。

如果有百姓举报官员的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御史们会根据情况进行核实,必要时会进行调查和追究责任。

此外,御史们还可以直接上书皇帝,向皇帝汇报官员的表现和问题,以便皇帝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二、整顿政风御史台不仅监察官员,还负责整顿朝廷的政风。

宋代官员层出不穷,各级官员之间的勾结和腐败现象严重,给朝廷的治理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御史台通过调查官员的贪污行为和违法行为,整顿朝廷的政风。

他们会制定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和管理,严惩贪污腐败行为,以维护朝廷的清廉形象和公正权威。

御史台还负责整顿朝廷的礼仪和仪式。

宋代非常重视礼仪和仪式,但是由于官员的马虎和不重视,礼仪和仪式的规范性和庄重性有时会受到影响。

御史们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朝廷的礼仪和仪式得到恰当的执行,维护朝廷的尊严和权威。

三、弹劾不良官员御史台还有弹劾不良官员的职能。

如果御史们发现有官员贪污受贿、渎职失职或其他违法行为,他们可以向皇帝上书弹劾该官员。

弹劾是一种正式的程序,需要御史们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

皇帝会根据御史的弹劾状决定是否给予官员相应的处罚。

这种制度可以有效地遏制官员的不法行为,维护朝廷的廉洁和公正。

四、参与朝政决策御史台在朝政决策方面也有一定的参与权。

御史可以通过上书皇帝,对朝廷的政策和措施提出建议和意见。

他们会根据自己的调查和了解,提出具体的改革方案和政策建议,以便朝廷能够及时调整和改进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百姓。

宋代地方监察制度

宋代地方监察制度

宋代地方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员监察地方政务的一个重要制度。

该制度在宋代建立起来,得到有效的运行和实施,对地方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宋代地方监察制度的核心是设立地方监察机构,由专门的监察官员担任。

这些官员通常是来自中央政府的官员,被派驻到地方行使监察职责。

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监察地方官员的廉洁和公正,确保地方政务的顺利进行。

同时,他们也负责收集地方的情报和民情,及时向中央政府报告,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地方监察官员在执行监察任务时,有多种方式和手段。

他们可以进行巡视,实地了解地方政务的情况。

他们还可以查阅地方的档案和记录,核实官员的行为和决策是否符合法规和政策。

此外,地方监察官员还可以听取民众的意见和诉求,了解他们对地方政府的评价和期望。

在宋代地方监察制度中,有一些重要的原则和规定。

首先,官员被要求廉洁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得贪污受贿,不得滥用职权。

其次,地方监察官员要独立公正地执行监察任务,不受地方官员的干扰和影响。

再次,地方监察官员的权力和责任要有明确的界定,不能滥用职权或违反法律。

宋代地方监察制度的实施对地方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它有效地防止了地方官员的腐败和滥用职权行为,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同时,地方监察官员的存在也给了民众一个监督政府的途径,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这些都为宋代社会的繁荣和进步奠定了基础。

总之,宋代地方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监督了地方官员的行为和决策,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尽管这个制度在后来的历史中有所改变和发展,但它的基本原则和作用仍然对现代社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宋朝监察体制

宋朝监察体制

宋朝监察体制■袁 泉/湖南商学院摘 要:宋朝监察制度以其网络化立体化的格局,相较于前期的汉唐和后期的明清,有其独特之处,又以其庞杂繁多冠绝古代,从顶层的多部门横向体系共同监督,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与从中央到路到州的纵向监督体系,构成了整个监察网络,又以其互相监督,监督与反监督制度,从平面到立体化。

形成了我国宋代整个监察体系,有效的减少了官员的犯罪情况,对于我们现代监察法的公布和监察委的设立也有很大借鉴意义。

因此,本文先介绍监察制度发展,其次介绍宋朝监察制度特点,最后创设性的分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来介绍宋朝监察体系。

关键词:监察体系 宋朝 监司 反腐一、背景介绍我国历史源远流长,随着历史的发展我国的政治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不断的完善。

腐败问题无疑是我国古代政治一个比重较大的顽疾,无论是贪污到富可敌国的和糰还是买官卖官的严嵩,对朝代的发展延续和当时百姓的生活造成的影响极重。

对此我国古代对官员的监管制度是古代政治制度中一个比较重要的部分,当然在历史的尺度上对官员的监察制度也是几经其变,各个朝代都有自己独特的官员监察制度,代表了其时代的特点。

宋朝处在汉唐与明清中间,监察制度承上启下,但又以其完善性,周密性独树一帜,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监察制度相对完善的一个朝代。

通过对宋朝监察制度的分析,对我国当前反腐及推进制度的改革也是有着很大的借鉴意义,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同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

由此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监察全面覆盖,反腐工作深入开展又到一个新的阶段。

迫切需要一些有益的理论和经验来进行借鉴。

除此之外,随着新的监察制度的确立,一些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

例如对于监察机关本身的监管,谁来监管,怎么监管,如何保证同级人大,部门内部监管的效力,如何保证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权限?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可以从实践中遇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浅析宋代监察制度的开题报告

浅析宋代监察制度的开题报告

浅析宋代监察制度的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
宋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其监察制度是管理和维护社
会秩序、防范贪污腐败的重要手段。

然而,宋代的监察制度经历了多次
改革和变革,其历史演变和制度特点还未得到充分的研究和阐述。

因此,本文旨在对宋代的监察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探究其历史演变和
制度特点,以期对今日的行政监察制度建设提供借鉴和启示。

二、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通过对宋代监察制度的梳理和分析,了解其历史演变和
制度特点,探究其在防范贪污腐败、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和局限,为今日的行政监察制度建设提供借鉴和启示。

三、研究内容
本研究将依托相关文献资料,对宋代监察制度的历史演变、监察机构、监察条例、监察手段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梳理和分析。

其中,将探究
宋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和作用,如哪些方面的监察制度相对完善,哪些方
面存在局限性和不足等等。

四、研究方法
本研究将采用文献资料法和历史研究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和分析。

具体地,先通过收集和整理相关文献资料,对宋代监察制度的历史
演变和主要特点进行梳理,然后通过历史研究法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
论证。

五、研究意义
本研究将有助于深入了解宋代的监察制度,掌握其历史演变和制度
特点,从而对今日的行政监察制度建设提供借鉴和启示。

同时,通过对
宋代监察制度的分析和评价,也有助于加深对封建社会行政制度的认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传统文化和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宋代监察制度
宋代监察制度大致有御史台、谏院和封驳制度。

御史台是最高监察机构。

御史台一般由两名御史大夫主持工作,其中一名为副职。

台院是御史台的主体,其职责是“纠察官邪,肃正纲纪”。

台院之下设分台、殿院和察院,三院各司其职,相对独立,共同对丞相负责。

这种相对独立的以台院为主的“三院体制”,标志着御史台机构渐趋完善。

谏院是宋代独具特色的监察机构之一。

谏官的选用,由皇帝和宰相提名,而由皇帝最终裁定,这体现了皇帝和宰相对其监察权的独占。

谏官的主要职责是“专务规谏,无讳亲疏”。

谏官无常员,平日或有五人,以二人为差遣,每年轮
换。

宋代地方官的监察,由通判负责。

通判有两项主要职责:一是监督知州处理政务;二是向下了解民情。

为了有效发挥通判的作用,宋王朝明确规定:“州郡长吏无不参预利害”,因此“州郡所有,虽号令未行,而一州之事,无所不知”。

由此可见,通判监察地方官吏的制度在宋代已经基本确立。

宋代建立了系统的封驳制度。

封是指将上行公文封住,不予批准;驳是指将下行公文驳回,不予处理。

通过这一制度,皇帝的决策失误可以得到纠正,同时地方政事不至于紊乱。

由此可见,封驳制度已成为中央政权机构中的一环。

宋代监察制度相对完善,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由于台院、殿院和察院的职责不够明确,导致互相推诿、效率低下;谏官的权力范围过于宽泛,难以有效履行职责;通
判的权力虽然很大,但由于品级较低,难以与州郡长吏抗衡。

这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逐步解决和改进。

总的来说,宋代监察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当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同时,也为后世监察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