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最新)

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X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国家、省、X、X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工作部署,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组织和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和企业开展创业创新和科技服务,推动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科技人才为支撑,聚集各级各类科技、人才、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引导科技人员下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和服务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X市及《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X政办〔X〕155号)等有关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文件精神,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促进乡村振兴,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特色鲜明的工作局面。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任务

到X年末,实现科技特派员(团队)镇、村全覆盖,实施科技特派员示范项目100项,全市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水平有效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提高,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特色鲜明的X 科技特派员工作新局面。

(二)年度目标任务

科技特派员每年认定一次,任期一年,期满可重新参加选认。X 至X年全市科技特派员(团队)总数和科技特派员示范项目安排如下:X年选认科技特派员(团队)100个,实施科技特派员示范项目20项。

X年选认科技特派员(团队)120个,实施科技特派员示范项目20项。

X年选认科技特派员(团队)250个,实施科技特派员示范项目20项。

X年选认科技特派员(团队)300个,实施科技特派员示范项目20项。

X年实现科技特派员(团队)镇、村全覆盖,实施科技特派员示范项目20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市、乡镇两级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机构,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提供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

(二)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组织体系和长效机制,共同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

每年从市科技创新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扶持科技特派员示范项目,对科技特派员工作、成果(专利)转化、业务培训等予以补助。

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实行分类扶持,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以奖代补”管理方式。本级科技特派员若被认定为省、X市级科技特派员,可领取上级的各项资金补助。一是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根据科技特派员(团队)的工作业绩,每人每年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主要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在受援地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弥补派出单位公用经费支出等,其中:每年择优补助每个科技特派员0.5万元;择优补助每个科技特派员法人团队2万元。工作经费拨付给科技特派员((团队))所在单位。二是科技特派员项目后补助。对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项目,按取得成效择优遴选,每个项目给予8万元“以奖代补”的经费补助。

四、强化督促考核

(一)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制度,规范科技特派员基本条件、申报和选认方法,细化科技特派员工作职责,明确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分工。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反纪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工作难以胜任、工作成效不明显、不适应派驻单位工作以及群众满意度低的科技特派员予以调整。

(二)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年度乡镇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占科技工作考核总分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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