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关于校内奖学金评比标准
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根据学院董事会的决定,设立《XX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
第二条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评定方法以充分反映学生日常品行、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为基本原则,以促进学生养成奋发进取、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的优良作风,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为宗旨。
第三条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刻苦钻研,勇于进取,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物,热爱劳动,勤俭节约,思想品德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四条在奖学金的评选中,引入激励机制,按照学期综合评分,在省(市)级以上文、体、科技等比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在籍学生, 按所获名次给予相应加分。
第五条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等级、金额、评奖比例第六条奖学金等级、金额第七条评奖比例。
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 名)在全院范围内统一评定,三等奖(1%)、四等奖(5%),由各年级同一专业按比例评定。
各档次奖项达到标准的人数超过评奖比例的, 最终按照学分绩由高到低评定。
三、评选范围第八条凡xx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毕业班除外),均可参加奖学金评定。
(一)学习成绩占评优百分之九十,平时表现占评优百分之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1、迟到累计5次以上(含5次),早退3次以上(含3次),旷课1次以上(含1次)的。
2、宿舍内发现大功率用电器以及所有违禁品,取消该宿舍所有同学评奖资格。
3、宿舍内发现淫秽书刊以及音像制品,取消该宿舍所有同学评奖资格。
4、宿舍如有向外投掷啤酒瓶等各类玻璃制品,取消该宿舍所有同学评奖资格。
(针对上述2、3、4三条,对该宿舍内检举揭发者除外)5、受到警告(包括警告)以上处分没有撤销的,或者本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或者因违反学校纪律有两次以上登记的;6、本学期各门课程有不及格或不通过的;7、本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低于90分的。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争取优异成绩,根据国家及我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第三条奖学金的评定范围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第四条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由学生处负责,各学院(系)具体组织实施。
二、奖学金的种类及金额第五条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的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七条励志奖学金的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八条学校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的金额为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的金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三等奖学金的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元。
三、奖学金的评定条件第九条申请奖学金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热爱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
3. 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4. 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劳动,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奖学金:1. 上学年有不及格课程者。
2. 上学年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者。
3. 上学年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 家庭经济状况良好,不属于贫困生范围者。
四、奖学金的评定程序第十一条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
第十二条评定程序如下:1.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
2. 各学院(系)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者进行评审。
3. 各学院(系)将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 学生处对各学院(系)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 学生处将最终获奖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 奖学金的发放工作在每年的10月份完成。
五、奖学金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024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三篇)

2024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11级法学1班为激励本科及高职学生勤奋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以及体现国家对这些学生尤其是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依据《____关于建立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____》(国发〔____〕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班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班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旨在确保评定公正、公平、公开,并规范班级行为,增强班级凝聚力。
同时,通过奖助学金激励全班同学积极进取,争优创新,为班级荣誉不懈努力。
细则如下:1. 早操及晚自习迟到、请假累计达到____次者,综合测评扣____分;2. 未经许可的早退、旷课,每节扣____分;3. 无故缺席学校、院系重要活动,每次扣____分;4. 期末考试科目不及格者,不具备评定资格;5. 违反学校规定,如夜不归宿、斗殴、酗酒等,受到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或处分者,取消评定资格;6.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已获奖助学金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其他奖助学金评定;7. 其他奖励加分事项以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为准;8.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本班班委所有。
附:11级法学1班班规鉴于大学期间的自由、民主和开放性,我们应增强责任感和集体意识,以创建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班规:一、基本准则:1.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青海民族大学学生手册》;2. 准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旷课;3. 积极帮助同学,关心困难同学;4. 遵守作息时间,不晚归,不外宿;5. 参与班级活动,支持班级工作;6.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7. 穿着整洁,举止得体;8. 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需上交____%作为班费;9. 班费支出____元以上需____名班委签字生效。
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为促进学生养成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的优良学风,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名称、等级、金额和比例1、名称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四类。
2、等级、金额和比例二、条件1、一、二、三等奖学金(1)凡参评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德育考评为优,所有考试成绩不得有重修。
(2)参评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德育测评分排名必须列本专业前8%;参评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德育测评分排名必须列本专业前18%;参评三等奖学金的学生,德育测评分排名必须列本专业前23%。
2、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设立专业技能优秀奖、学习进步奖、第二课堂活动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等单项奖,各单项奖获得者需各方面表现较好,所有考试成绩不得有重修。
(因特殊情况缓考产生的重修不计在内)(1)专业技能优秀奖①一年级专业技能证书获得数量为X张,二年级专业技能证书获得数量为X张(不含一年级证书数量),计算机一级证书、英语三级证书除外,奖励金额为X元。
②参加X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个人获三等奖以上者,奖励金额为X 元。
(2)学习进步奖本学年第二学期较第一学期,学习成绩进步名次在本专业排名提高的幅度达30%以上者,奖励金额为X元。
(3)第二课堂活动优秀奖①在X级及以上文艺比赛(包括:音乐、舞蹈、戏剧、小品、书法、摄影、业余文艺创作、演讲、辩论等)中获个人奖三等奖以上者,奖励金额为X元。
②在校运动会中破院纪录,在高校运动会中取得奖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奖励金额为X元。
(4)精神文明奖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如在校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能长年累月坚持学雷锋;能见义勇为、维护校内外治安;在救人救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抗灾救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奖励金额为X元。
(5)社会工作优秀奖在社会工作中热心为他人服务,工作踏实,办事认真,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勇于创新,以身作则,富有成效,得到多数同学好评。
奖学金评选细则及通知

奖学金评选细则及通知作为一名大学生,获得奖学金是每个人的梦想。
奖学金不仅能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更是对学生学习和生活表现的认可和鼓励。
然而,奖学金的评选细则往往令人摸不着头脑,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具体的评选流程和标准。
奖学金类型及申请条件我校设有多种类型的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此奖学金由国家出资,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可获得8000元奖励。
申请条件包括:学习成绩优异、品行端正,同时生活困难家庭学生可适当放宽标准。
校级奖学金:学校自设的奖学金,包括”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奖金额度从2000元至5000元不等。
申请条件包括: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校内外活动,且无违纪记录。
院系奖学金: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设置的奖学金,针对专业成绩卓越的学生。
奖金一般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
申请条件以专业成绩为主,同时也会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
除此之外,学校还设有”三助”奖学金(助教、助研、助管),面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生活补助。
奖学金申请流程奖学金的申请通常在每学年的9月份启动,具体流程如下: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奖学金类型进行申请。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官网或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获奖证书、家庭经济情况说明等。
学校或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获奖名单。
获奖名单在学校官网和各学院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和异议申诉。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颁发奖学金证书并发放奖金。
评选标准及注意事项各类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以往学期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是评选的首要条件。
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体现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品行。
家庭经济状况:对于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
在申请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按时、如实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或材料不完整者将影响评选结果。
严格遵守学校的学风和纪律,如有违纪记录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复核。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为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学金的设置及金额1. 奖学金设置:我校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金额: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二、奖学金的评定对象及条件1. 评定对象: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 评定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申请学生每学年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义务劳动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或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并有相应证明材料),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能低于两次。
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底素质拓展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积分在100分以上。
(4)学年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3以内,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成绩)。
三、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 每年9月份,学校公布奖学金评定通知,启动奖学金评定工作。
2.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
4. 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5. 各学院组织面试、答辩等形式的评选活动,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6. 各学院将获奖学生名单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7.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四、奖学金的管理和监督1. 奖学金管理:学校设立奖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和管理工作。
2. 奖学金监督:学校设立奖学金监督小组,对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奖学金评选标准

学校奖学金评选标准在学校中,奖学金通常被视为对学生努力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认可。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性与科学性,各个学校制定了不同的奖学金评选标准。
这些标准不仅反映了学校对学生的期望,也为学生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
奖学金的评选标准通常涵盖学术成绩、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和个人陈述等多个方面。
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奖学金评选中最重要的标准之一。
学校通常会设定一个成绩门槛,要求申请者在各门课程中保持一定的学术表现。
这一标准不仅包括学期的考试成绩,还可能涵盖平时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优秀的学术成绩不仅显示了学生的学习能力,也反映了其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
在这个过程中,学校可能会参考学生的GPA(平均绩点)以及在学科竞赛中的表现。
这些学术成就能够帮助评审委员会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术能力和潜力。
综合素质除了学术成绩,综合素质也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
学校希望评选出不仅学术优秀,而且具备良好道德品质、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潜力的学生。
这一标准通常通过学生的课外活动、志愿服务经历和个人特长来体现。
例如,参与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或者在学校担任职务的经历,都会为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分。
学校通过这些活动了解学生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这些都是未来社会所需的重要素质。
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奖学金评选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学校鼓励学生走出课堂,参与社会服务和实习活动,以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这类经历不仅有助于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还能培养他们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思维。
在评选时,学校会关注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频率和质量。
无论是社区服务、实习经历,还是参与科研项目,都是展示学生实践能力的良好机会。
这些经历能够帮助评审委员会更全面地评估申请者的综合素质。
个人陈述个人陈述是学生展示自我、表达思想的重要方式。
申请奖学金时,学生通常需要提交一份个人陈述,介绍自己的学习经历、成长故事、未来规划等。
这份陈述不仅是学生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向评审委员会展示自己独特之处的机会。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
1. 学术表现奖励学分: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表现和成绩,每学期末根据学生的成绩等级发放相应的学分奖励。
- 优秀:4学分
- 良好:3学分
- 中等:2学分
- 及格:1学分
2. 专业竞赛奖励学分:学生参加校内外专业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可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
- 一等奖:4学分
- 二等奖:3学分
- 三等奖:2学分
3. 学术科研奖励学分:学生参与校内外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的,可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
- 发表论文/获得专利:4学分
- 参与科研项目:2学分
4. 社会实践奖励学分: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可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
- 优秀成绩:3学分
- 良好成绩:2学分
- 及格成绩:1学分
5. 志愿服务奖励学分: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可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
- 优秀成绩:3学分
- 良好成绩:2学分
- 及格成绩:1学分
以上是根据典型情况制定的学生奖励学分规定,具体实施细则还需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进行制定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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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关于校内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高职人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专学生及五年一贯制后两年的学生。
二、奖学金的发放比例及标准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按学生人数3%评定。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200元,按学生人数5%评定。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人数8%评定。
三、奖学金评定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师爱校,综合素质测评为优秀的学生。
3、学习勤奋,遵守学习纪律,各科成绩优良。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体育素质测试60分以上(含60分)者。
5、申请一等奖学金者成绩需排名在班级5%之前,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优秀;申请二等奖学金者成绩排名需在10%之前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优秀;申请三等奖学金者成绩排名需在20%之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优秀单科成
绩不低于65分,且文化艺术选修课60分以上(含60分)者。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学年内取消评奖学金资格:
1、有损害国家和学校利益、破坏安定团结言行者。
2、受到校纪处分。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
4、留级生。
5、该学期缺课在20课时以上者,或有一门课程补考者(含考查课)。
6、平时学习不努力,不交作业、不遵守纪律者。
五、奖学金评定办法
1、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2、以班级为单位,按比例名额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评定一、二、三等奖学金(各等级获奖人数四舍五入),考试科目成绩包含必考课和考察课,优、良、中、及格分别按90分、80分、70分、60分折算。
班级学生人数以被评学年在册人数为准。
3、各班上报前需在全班公示获得奖学金人员的名单及其成绩、操行分等情况,汇总到系里初审,上报学生处复审。
5、经学生处审核后,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通过讨论决定后,经全院公示五个工作日,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下文。
第五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解释。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参加专业技能竞赛的奖励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生的专业技术能力,激发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等综合职业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展现和检验学院人才培养的成果和质量,为使该项工作组织和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竞赛形式与级别
(一)本规定所指的专业技能竞赛,是指由国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举办的、规范的正规竞赛,包括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竞赛等赛事。
(二)本规定所指的专业技能竞赛的等级,具体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个等级。
具体赛事的级别,将根据赛事组织机构的级别来界定,具体界定标准为:
1.国家级竞赛,是指由中央国家机关负责或联合组织、全国性行业机构(含学术机构)组织的、明确为国家级的竞赛。
2.省级竞赛,是指由省直机关或联合组织、省级行业机构(含学术机构)组织的、明确为省级的竞赛。
3.市级竞赛,是指由市直机关或联合组织的、明确为市级的竞赛。
二、竞赛组织
(一)学院派队参加国家、省、市主办的各项赛事。
(二)由院系具体负责的各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参赛前需由参赛负责人填写参赛审批单,携带有效的参赛通知,同时呈报参赛目的、内容、意义、参赛方案
以及经费预算等书面方案,经所在院系领导同意,报请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院长办公会或院长批准后,方可组织参赛。
(四)组织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时,各责任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五)若需要辅导,需提前向教务处申请,辅导必须做到五落实:落实参加人员、辅导时间、辅导地点、辅导内容及要求。
严禁无组织、无计划的盲目辅导。
三、竞赛费用
各项专业技能竞赛费用,将根据学院审核批准的级别,归口筹措相关费用。
具体费用包括:
(一)报名费、参赛费、参赛选手与指导教师的住宿费、差旅费。
(二)参赛获奖后的奖励。
(三)参赛前辅导教师的补贴。
四、奖励办法
(一)奖励分三级三等。
若竞赛按名次设奖,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第三、四名为三等奖。
若竞赛按级别设奖,一、二、三等奖按上述标准奖励,优秀奖由评委会根据竞赛难易程度决定是否奖励。
(二)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下属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的下属机构主办的竞赛活动,其奖金将下调一级。
(三)同一项目在多级竞赛中获奖,从高计奖,不重复计奖;团体项目的奖金由各项目负责人统一协调分配。
(四)校内自行组织的竞赛活动不发放奖金。
(五)奖励标准
获奖学生奖励标准
单位:元
(六)辅导教师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辅导教师与参赛学生共同努力、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将辅导教师的奖励分为两部分:基本补贴和业绩奖金。
1.课时补贴
以审批项目整体为单位,不计辅导教师数量,给予教师相应课时补贴。
严禁将一个参赛项目分割为多个子项目分批审批,一经发现,将取消全部参赛项目资格。
2.业绩奖金
对参赛队伍取得优异成绩的辅导教师,将不计辅导教师数量,一次性给予业绩奖金(由项目负责人具体分配),奖励标准如下:
3.辅导教师奖励总额的计算方法
所有辅导教师的奖励总额=课时补贴+业绩奖金。
4.同一教师辅导多名学生,在同一竞赛中获奖,可累计奖金,但单项奖金累计:市级不超过800元、省级不超过1000元、国家级不超过2000元。
五、赛后事项
(一)竞赛结束后,参赛负责人携带:参赛审批单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请款申请等材料,由所在单位初步审查后,报学生处审核、请款。
(二)各院系负责组织的各项赛事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对参赛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向院系、学院主管领导进行专题汇报。
(三)各院系需将参赛通知、参赛审批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参赛方案、辅导教案、参赛过程照片、参赛总结等所有证明性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后永久保存。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学生奖励由非税收入5%提留资金支出。
教师奖励由奖励绩效支出。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