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独立性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第一阶段:中央银行成立至一战以前
独立性情况:政府对央行干预较少,央行相对独立 背景: (1)资本主义处于自由竞争阶段,央行没有成为国 家干预和调节的工具; (2)经济思想方面,传统货币主义占据统治地位, 资本主义可以通过“看不见的手”实现充分就业的平衡; (3)货币制度处于金本位制的鼎盛时期,央行的首 要任务是维护金本位制,维持银行券和黄金的自由兑换; (4)除代理国库外,央行作为政府的银行职能有限。
中央银行保持相对独立性应遵循的原则
1、中央银行货币金融政策的制定及整个业务 操作必须以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为基本出发 点 2、中央银行货币金融政策的制定及整个业务 操作都必须符合金融活动自身的规律性。
决定央行独立性的主要因素
法律地位 隶属关系 中央银行负责人的产生 决策机构加拿大都实现了较低的通货膨胀率, 其经济增长率并不比通货膨胀率较高的英国、法国、意大利低。这也就意味着, 保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并不是以牺牲经济增长速度为代价的。
央行对政府保持一定独立性的原因
1、有利于维护货币政策的稳定性和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 避免政治性经济波动。 2、可以避免通过增加货币发行或购买国债的方式来弥补 财政赤字。 3、央行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等方面有 较强的专业性。 4、可以使中央银行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政策形成一个 互补和制约的关系,有利于增强政策的综合效力和稳定性, 避免因某项决策或政策失误而造成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性 的损失。 5、央行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可使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全面、 准确、及时地贯彻总行的方针政策,较少受地方政府的干 预,保证货币政策决策与实施的统一,增强央行宏观调控 的实效性和提高央行运作的效率。
中央银行独立性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一、定义所谓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其实是指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一国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既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控制之外不受政府的约束,同时也不能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接受政府的一定监督和指导,并在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且与其他政府机构相互协作和配合。
各个国家的中央银行是在商业银行普遍建立,货币关系和信用关系广泛的的存在于社会经济之中的前提下产生的。
央行独立性的定义是:中央银行拥有不接受来自政府的命令的权力, 在制定或者更改货币政策时,不必与政府交涉。
但事实上, 哪怕是最为独立的中央银行也不可能在完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自行运作,换而言之,就是央行的独立性其实是一种相对的独立,其多多少少都会有受到政府制约的地方,所以,衡量央行的独立性关键在于看央行的活动在多大程度上要受到政府的干涉。
二、衡量标准(一)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标准主要有以下四点:1、组织机构和人事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的设立和主管人员的提名和任免是否由行政机关或政府部门决定。
2、制定和执行政策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在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自主程度。
3、经济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的财政的独立性,即其是否依赖于政府的拨款和财政的支持。
4、业务的独立性。
主要指中央银行是否可以自主决定其业务的实施,办理业务时否受政府机关的干预。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货币政策自主权《人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不受其他任何部门、地方的干涉”,这是中国人民银行成立47年来首次被确认其独立性。
2.相对于财政部的独立性这是衡量各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一个具体标志。
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行政关系上,人民银行与财政部不存在隶属关系,这在组织上保证了人民银行对财政部的独立地位。
②资金关系上,《人行法》第27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这样从法律上基本割断了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的直接融资关系。
加强央行的独立性

探讨央行独立性问题一、央行的独立性内涵1、央行独立性的含义所谓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其实是指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一国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既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控制之外不受政府的约束,同时也不能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接受政府的一定监督和指导,并在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且与其他政府机构相互协作和配合。
2、中央银行独立性具体表现几个方面(1)货币发也属货币范畴,从这个意义上讲,商业银行也分享了一部分货币发行权。
因此,确切地说,中央银行在货币发行上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发行和控制基础货币的独立性。
(2)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自主决定货币政策目标、自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
(3)人事上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决策者的任免程序、任职期限等不受政府干预。
(4)经济上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不必依赖财政拨款。
二、为什么说央行既要有一定的独立性,其独立性又是相对的1、央行要有一定的独立性①央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其业务必须符合金融规律。
②央行的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③央行相对于政府的地位、目标、利益诉求及制约因素不同。
④央行与政府形成制约和互补关系,有利于减少全局性失误。
⑤保证货币政策的贯彻实施,减少地方政府对其分支机构的行政干预,提高央行的调控效率。
2、央行的独立性是相对的a.金融子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关系使然b.央行的宏观调控仅为国家对经济调控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与总调控目标相一致c.央行履行职责时除采用经济手段外,也需要一些行政手手段,需要政府其他部门的配合,需要政府来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d.在战争和特大灾害等特殊情况下,央行则必须完全服从政府的领导和指挥。
因此政府对中央银行的影响力是现实存在的,中央银行根本不可能彻底摆脱政府的影响。
毕竟是政府赋予了中央银行一定程度的独立性,政府当然也可以剥夺其独立性。
所以说央行既要有一定的独立性,其独立性又是相对的。
央行的独立性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中央银行作为一国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政策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能否顺利进行。
但是要使这种作用更好地发挥和体现,其独立性必不可少。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旅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获实际拥有的权利,决策与行使决策的自由程度,实质上是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问题。
中央银行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之外,而不受政府约束,或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在政府的监督和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的制定、执行货币政策,这就是当代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研究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即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例,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货币政策执行自由权,即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不受其他任何部门、地方的干扰;二,相对于财政部的独立性,我国央行与财政部的关系具体表现在行政关系上;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并不明显存在这隶属关系,在资金关系上,人民银行与财政部无直接融资关系;3,相对于地方政府的独立性,这也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地方政府关系,《人行法》规定,各地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部门提供贷款。
从总体看来,相对于经济整体,金融只是一个子系统。
作为金融核心的央行,应该服从经济和社会大系统的运转,服从国家的根本利益。
央行是整个宏观调控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也需要其它政策部门的协调配合。
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约束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一方面,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作为一国最高金融当局,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金融政策,与政府有着共同的目标,即稳定货币,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两者存在着制约,中央银行听命于政府会是货币政策带有通胀的偏向。
相反,独立的中央银行也并非总是能够成功运用其独立性,譬如美联储,是一家高度独立的央行,曾实行过度货币政策而导致通胀。
实际上,关于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问题,就是关于中央银行权责的大小、政府对央行的干预程度以及央行对政府保有大局观的程度的问题。
总之而言,中央银行要真正发挥对经济的调控作用,保持经济、金融的稳定,就必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也即找好与政府之间最佳的平衡点,以实现稳定币值、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目标。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三、独立性含义
• 1 实质:法律赋予 • 2 核心:是政府与银行的关系 • 3 结论:中央银央银行独立性
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不论是某家 大商业银行逐步发展演变成为中央银行,比如 英国,还是政府出面直接组建成立中央银行, 比如美联储,都具有“发行的银行”、“银行 的银行”、“政府的银行”三个特性。各个国 家的中央银行的产生是为了解决商业银行所不 能解决的问题。中央银行独立性,一般就是指 中央银行在履行制定与实施货币职能时的自主 性。费雪把中央银行独立性划分为目标的独立 性与手段的独立性两个方面。
2 •
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上不独立
货币金融的制定权在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只有货币 的建议权和执行权
• 受到商业银行,财政等部门的制约
(二)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强弱 与通货膨胀率密切相关,与国 民经济的增长率和劳动就业的 发展之间不存在相关性
相对独立性
相对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在政府 的干预和指导下,根据国家的总体经济 发展目标,独立的履行中央银行的职责, 独立的完成中央银行的任务。
五、四种央行独立性模式
• 美国模式,直接对国会负责,较强的独立性。美国1913年《联 邦储备法》建立的联邦储备系统行使制定货币政策和实施金融监 管的双重职能。美联储(FED)实际拥有不受国会约束的自由裁 量权,成为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第四部门”。 • 英国模式,名义上隶属财政部,相对独立性。尽管法律上英格兰 银行隶属于财政部,但实践中财政部一般尊重英格兰银行的决定, 英格兰银行也主动寻求财政部支持而相互配合。1997年格兰银 行事实上的独立地位向第一种模式转化。 • 日本模式,隶属财政部,独立性较小。大藏大臣对日本银行享有 业务指令权、监督命令权、官员任命权以及具体业务操作监督权, 但是1998年4月日本国会通过了修正《日本银行法》以法律形式 确认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实现向第一种模式转化。 • 中国模式,隶属于政府,与财政部并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 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国外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探讨

国外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探讨1913年12月23日美国国会通过《联邦储备条例》,美联储成立。
该条例赋予美联储很高的独立性,规定美联储直接对国会负责,禁止美联储向财政透支或直接购买政府债券;美联储完全不依赖于财政拨款,能够拒绝审计总署的审计。
此外,所有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成员任期14 年,不仅任期超过总统,而且还存在与所提名总统交错任职的情况,从而避免了总统直接操纵的可能。
因此,美联储是世界上公认的独立性较高的中央银行。
请思考,中央银行为什么需要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各国银行的独立性如何呢?中央银行的产生是为了解决商业银行所不能解决的信用货币发行、票据交换和清算、支付能力保证、金融监督、政府融资等问题。
因此从中央银行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具有了和普通的商业银行所不同的特性和任务。
其中独立性问题可以说是首要问题,这是因为中央银行所具有的独特的属性所要求的。
我们经常听说经济学家呼吁中央银行要独立。
这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中央银行不能随便听命于政府首脑的,要相对独立于政府。
比如在美国,美联储不能随便听从美国总统的;在英国,英格兰银行不能随便听命于英国首相的。
要是中央银行完全听命于行政部门,后果会很严重。
其实在中央银行出现早期并没有人关注独立性这个问题,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20世纪70年代初这一期间中央银行基本上是不独立,只是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调控手段而存在。
这主要是由于战争期间,为政府筹集战争经费的需要和战后对于经济恢复的需要,政府加大对于中央银行的控制,从而扩大货币的发行,刺激经济增长。
这就使得许多的国家发生了通货膨胀,出现经济的危机。
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的出现,以凯恩思为首的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的流行,使得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大大削弱。
在此期间,1920年在布鲁塞尔和1922年在日内瓦召开的两次国际经济会议上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提出了减少政府的干预,实行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的主张,如当时的英格兰银行总裁诺曼,德国国家银行总裁薛德,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司托朗等人都支持这一观点。
第2章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 ⑷在政策关系上,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作 为宏观经济的主要政策手段,需要中国人 民银行与财政部的协调配合。
• 3、中国人民银行与发改委的关系
• 中国人民银行与发改委均是国务院的直属 机构,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 发改委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速度,必 须考虑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供应量的增长情 况。 • 为避免财政赤字货币化,央行不会通过多 发货币的方式满足政府的资金所需以及保 障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
• 三、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不同模式
1、独立性较强的模式 如:欧洲中央银行、美联储 2、独立性次强的模式 如:英格兰银行、日本银行 3、独立性较弱的模式 如:韩国银行、意大利银行、
法兰西银行
• 四、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判断标准
1、法律地位 2、隶属关系 3、人事制度 4、与财政部门的关系 5、收入来源及其支配
第四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 • • •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隶属关系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三、中国人民银行与政府各部门的关系 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隶属关系
• 2003年修正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 行,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 •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 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 金融稳定。
• 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
•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 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 与行动的自主程度,主要反应在中央银行 与政府的关系上。 • 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同 时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又是相对的。
• 二、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的主要内容
1、垄断货币发行权 2、保持政治上的独立 3、拥有操作上的自主性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摘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利、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上,这一关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二是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在中央银行制度发展过程中曾经是一个争议较大的话题,争论的焦点无非是中央银行对政府应该保持多大的独立性,这一争论及其结果对各国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产生了直接影响。
一、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历史背景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产生于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那时的英国是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地方。
在此之前,世界经济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战争、饥荒和疾病等方面。
但是当工业革命首次在英国蓬勃发展时,它也为英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由于新兴工厂需要大量资金,银行将个人的储蓄贷给工厂,使得银行没有准备金来支付日常的取款,银行不得不提高利息吸引存款,以至于存贷款息差缩小;另外由于工厂经营的好坏会给银行的资金链带来很大影响,当还款困难时,银行缺少现金,导致了倒闭的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应运而生。
当银行出现危机时,英格兰银行就会贷款给处在危机中的银行。
由于大家相信英格兰银行不会倒闭,因此,它的贷款会帮助商业银行渡过难关。
这种贷款制度带来的结果是:低利率、高资产价格以及银行倒闭数量迅速减少。
货币本位制的确定和二战后各国经济的发展,使得货币政策日益显示其重要性,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相应的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中央银行能否有效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保持货币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二、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概述根据货币基金组织最新公布的文献,中央银行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在公布通货膨胀率、汇率或货币政策目标以及根据自己的操作决定货币供应量和利率水平时不受政策的干预,在解决中央银行与政府间矛盾时存在公开的和透明的程序,并且中央银行的管理和财务是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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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内涵
中央银行独立性,实际上是指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的具体形态,而独立的中央银行一般来说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既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控制之外,不受政府的约束,同时也不能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接受政府的一定监督和指导,并在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的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且与其他政府机构相互协作和配合。
二、中央银行独立的重要性
最早提出要保持中央银行与政府的相对独立性,是在1920年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召开的国际金融会议上提出的,这次会议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大多数交战国因增发钞票而引发了严重的通货膨胀的经济背景下召开的。
目前许多学者研究认为一个相对独立性较强的中央银行,有利于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从而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并且这种观点已经成为国内外学术界的共识。
1.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来看,中央银行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为实现货币稳定和政策调节目标、改进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提高社会经济福利的制度安排,是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并对金融业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政府则被认为是有特定利益和目标的集团来看待,中央银行与政府考虑的侧重点不同,政府更加关注就业、社会稳定,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偏重于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来刺激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而中央银行更加关注币值稳定、货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持正常的金融状况和秩序,抑制过高的通货膨胀。
而宏观经济政策的四大目标,稳定货币与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之间拥有内在矛盾,所以政府一般会选择一两个目标作为主要目标。
并且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是经常变化的,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政治需要在不同时期使某一目标占据政策的主导地位。
当政府选择的主要目标与稳定货币不一致时,如果中央银行不具有独立性,必须服从政府的指令,那么稳定货币的目标便会落空,在政府目标与货币稳定目标相矛盾的情况下常常会引起对货币稳定的反向作用。
因而,独立的中央银行是稳定货币的必要保障,使其成为市场经济运行系统中的稳定器,这是极其重要的。
2. 中央银行独立是防止政府行为短期化条件下出现通货膨胀的需要。
政府有主动采取通货膨胀政策的倾向。
政府有时为了刺激经济发展和维持庞大的政府开支,会采取赤字财政
政策。
当政府产生财政赤字时,可能有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方式弥补,或者中央银行可能通过购买大量财政债券来弥补巨大的预算赤字,这时如果中央银行在政府掌控下,政府在短期就会有采取通货膨胀政策的冲动,大量发行货币,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
所以为避免政府采取通货膨胀政策,中央银行独立是极其必要的。
曾任美国金融协会主席的里特(Ritter)和曾是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高级经济学家的西尔伯(Silber)明确指出,独立的货币当局惟一的目标就是防止政府求助于通货膨胀政策的必然倾向。
3.独立的中央银行可以提高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性。
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性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中央银行独立性与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制度安排之间的平衡。
中央银行的独立有利于在宏观政策实施中不被政府所干扰,能保证统一性、及时性、有效性。
在某种程度上,健全的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制度安排是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前提。
事实上,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也是避免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扩大化,承担财政职能的前提条件。
三、中国与美国中央银行独立性对比
1.中央银行的隶属关系
联邦储备体系受《联邦储备银行法》的制约,由国会授权进行独立行动,直接向国会报告工作,对国会负责,而不受政府的直接控制。
联邦储备体系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享有很强的独立性。
中国人民银行隶属于国务院,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的一个直属部级机构,在组织上享有与国务院其他直属政府部门平行的地位。
虽然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但是我国中国人民银行任隶属于国务院,也就是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货币政策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才能执行,显然在独立性在隶属关系上就比联邦储备体系稍弱。
2. 中央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由7人组成的联邦储备委员会,委员会在货币金融政策上有权独立做出决定,直接向国会负责,无须经总统批准。
总统不经国会批准,也不得对联邦储备委员会发布任何指令。
如果联邦储备委员会与总统或财政部在制定政策上发生分歧,则可以通过由财政部国务秘书、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和预算局长参加的联席会议来进行磋商解决。
由此可见,联邦储备体系的最高决策机构在货币政策制定和具体执行方面具有相当大的权利。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的是行长负责制,最高决策人是行长,最高决策机构理应是行长办公会议,由行长和若干副行长组成,就货币政策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主要事项做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做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
”所以由此看来,中国人民银行在独立决策制定施行货币政策的方面独立性与美国相比任有欠缺。
3.中央银行领导的任命、任期
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由总统从7名委员会中挑选任命,任期4年,可以连任,并与总统的任期错开。
联邦储备委员会的7名理事须经参议院同意,由总统任命,任期14年,每两年更换一人,这使得总统在其任期内不能更换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排除了总统完全控制联邦储备委员会的可能性,从而有利于中央银行摆脱政府短期政治压力的影响,保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关于行长的任期和副行长的人数,《中国人民银行法》没有专门的规定,因为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下属的一个正部级单位,因而行长任期应该与政府任期一致。
由于法律没有在此方面做出专门的规定,那么就为政府大面积和随意更换人民银行领导埋下了伏笔。
所以,从人民银行行长、副行长的任职、任期以及与政府首脑任期错开,中国人民银行在这方面的规定还比较欠缺,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显然与美联储还有相当的差距。
4.中央银行与财政部的关系
联邦储备体系对财政部只能提供有限的支持。
联邦储备体系没有长期支持财政的义务,财政筹款只能通过公开市场发行公债,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财政部才能向联邦储备银行借款,并且借款有严格的限制,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一定限度,还要以财政部发行的特别国库券作担保。
另外,联邦储备体系有较大的盈余,无需财政拨款。
可见,从联储与财政部的关系上来看,联储不受财政部的资金制约,也没有向财政部提供资金的义务,因而其享有较大的独立性。
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一样,同属于国务院领导的正部级单位,他们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也不存在谁领导谁的问题,两个独立的部门是以平等独立的身份协调配合工作。
在资金关系上,《中国人民银行法》已由明文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但是,在实践中,我国财政向人民银行变相借款和透支
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财政向人民银行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缺乏详细的规定,这就使得人民银行在这方面的独立性与美联储相比还有所欠缺。
四、总结
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普遍认为,增强中央银行独立性,有助于一国的经济发展,中央银行独立性是中央银行独立的制定和施行货币政策的重要保证,防止严重的通货膨胀,促进中央银行的独立有利于形成较为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相比,与 WTO 的协议和世界经济全球化游戏规则对我国的要求相比,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还没有得到充分解决。
问题主要集中在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务院之间的关系,表现在其法律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和货币政策独立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即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务院的行政隶属性问题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地位较低、不够权威等问题。
所以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需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可以借鉴美国联邦储蓄体系在法律层面上对现有制度进行改进。
一是重新确认中央银行的隶属关系,使中央银行从法律层面独立于国务院,可以考虑让中央银行直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二是提高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地位,实现货币政策委员会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并且在此基础上,重新界定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能,负责根据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独立、民主的制定货币政策,执行人大以及常委会的相关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