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独立性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第一阶段:中央银行成立至一战以前
独立性情况:政府对央行干预较少,央行相对独立 背景: (1)资本主义处于自由竞争阶段,央行没有成为国 家干预和调节的工具; (2)经济思想方面,传统货币主义占据统治地位, 资本主义可以通过“看不见的手”实现充分就业的平衡; (3)货币制度处于金本位制的鼎盛时期,央行的首 要任务是维护金本位制,维持银行券和黄金的自由兑换; (4)除代理国库外,央行作为政府的银行职能有限。
中央银行保持相对独立性应遵循的原则
1、中央银行货币金融政策的制定及整个业务 操作必须以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为基本出发 点 2、中央银行货币金融政策的制定及整个业务 操作都必须符合金融活动自身的规律性。
决定央行独立性的主要因素
法律地位 隶属关系 中央银行负责人的产生 决策机构加拿大都实现了较低的通货膨胀率, 其经济增长率并不比通货膨胀率较高的英国、法国、意大利低。这也就意味着, 保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并不是以牺牲经济增长速度为代价的。
央行对政府保持一定独立性的原因
1、有利于维护货币政策的稳定性和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 避免政治性经济波动。 2、可以避免通过增加货币发行或购买国债的方式来弥补 财政赤字。 3、央行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等方面有 较强的专业性。 4、可以使中央银行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政策形成一个 互补和制约的关系,有利于增强政策的综合效力和稳定性, 避免因某项决策或政策失误而造成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性 的损失。 5、央行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可使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全面、 准确、及时地贯彻总行的方针政策,较少受地方政府的干 预,保证货币政策决策与实施的统一,增强央行宏观调控 的实效性和提高央行运作的效率。
中央银行独立性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一、定义所谓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其实是指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一国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既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控制之外不受政府的约束,同时也不能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接受政府的一定监督和指导,并在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且与其他政府机构相互协作和配合。
各个国家的中央银行是在商业银行普遍建立,货币关系和信用关系广泛的的存在于社会经济之中的前提下产生的。
央行独立性的定义是:中央银行拥有不接受来自政府的命令的权力, 在制定或者更改货币政策时,不必与政府交涉。
但事实上, 哪怕是最为独立的中央银行也不可能在完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自行运作,换而言之,就是央行的独立性其实是一种相对的独立,其多多少少都会有受到政府制约的地方,所以,衡量央行的独立性关键在于看央行的活动在多大程度上要受到政府的干涉。
二、衡量标准(一)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标准主要有以下四点:1、组织机构和人事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的设立和主管人员的提名和任免是否由行政机关或政府部门决定。
2、制定和执行政策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在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自主程度。
3、经济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的财政的独立性,即其是否依赖于政府的拨款和财政的支持。
4、业务的独立性。
主要指中央银行是否可以自主决定其业务的实施,办理业务时否受政府机关的干预。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货币政策自主权《人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不受其他任何部门、地方的干涉”,这是中国人民银行成立47年来首次被确认其独立性。
2.相对于财政部的独立性这是衡量各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一个具体标志。
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行政关系上,人民银行与财政部不存在隶属关系,这在组织上保证了人民银行对财政部的独立地位。
②资金关系上,《人行法》第27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这样从法律上基本割断了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的直接融资关系。
加强央行的独立性

探讨央行独立性问题一、央行的独立性内涵1、央行独立性的含义所谓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其实是指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一国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既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控制之外不受政府的约束,同时也不能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接受政府的一定监督和指导,并在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且与其他政府机构相互协作和配合。
2、中央银行独立性具体表现几个方面(1)货币发也属货币范畴,从这个意义上讲,商业银行也分享了一部分货币发行权。
因此,确切地说,中央银行在货币发行上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发行和控制基础货币的独立性。
(2)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自主决定货币政策目标、自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
(3)人事上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决策者的任免程序、任职期限等不受政府干预。
(4)经济上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不必依赖财政拨款。
二、为什么说央行既要有一定的独立性,其独立性又是相对的1、央行要有一定的独立性①央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其业务必须符合金融规律。
②央行的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③央行相对于政府的地位、目标、利益诉求及制约因素不同。
④央行与政府形成制约和互补关系,有利于减少全局性失误。
⑤保证货币政策的贯彻实施,减少地方政府对其分支机构的行政干预,提高央行的调控效率。
2、央行的独立性是相对的a.金融子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关系使然b.央行的宏观调控仅为国家对经济调控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与总调控目标相一致c.央行履行职责时除采用经济手段外,也需要一些行政手手段,需要政府其他部门的配合,需要政府来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d.在战争和特大灾害等特殊情况下,央行则必须完全服从政府的领导和指挥。
因此政府对中央银行的影响力是现实存在的,中央银行根本不可能彻底摆脱政府的影响。
毕竟是政府赋予了中央银行一定程度的独立性,政府当然也可以剥夺其独立性。
所以说央行既要有一定的独立性,其独立性又是相对的。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三、独立性含义
• 1 实质:法律赋予 • 2 核心:是政府与银行的关系 • 3 结论:中央银央银行独立性
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不论是某家 大商业银行逐步发展演变成为中央银行,比如 英国,还是政府出面直接组建成立中央银行, 比如美联储,都具有“发行的银行”、“银行 的银行”、“政府的银行”三个特性。各个国 家的中央银行的产生是为了解决商业银行所不 能解决的问题。中央银行独立性,一般就是指 中央银行在履行制定与实施货币职能时的自主 性。费雪把中央银行独立性划分为目标的独立 性与手段的独立性两个方面。
2 •
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上不独立
货币金融的制定权在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只有货币 的建议权和执行权
• 受到商业银行,财政等部门的制约
(二)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强弱 与通货膨胀率密切相关,与国 民经济的增长率和劳动就业的 发展之间不存在相关性
相对独立性
相对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在政府 的干预和指导下,根据国家的总体经济 发展目标,独立的履行中央银行的职责, 独立的完成中央银行的任务。
五、四种央行独立性模式
• 美国模式,直接对国会负责,较强的独立性。美国1913年《联 邦储备法》建立的联邦储备系统行使制定货币政策和实施金融监 管的双重职能。美联储(FED)实际拥有不受国会约束的自由裁 量权,成为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第四部门”。 • 英国模式,名义上隶属财政部,相对独立性。尽管法律上英格兰 银行隶属于财政部,但实践中财政部一般尊重英格兰银行的决定, 英格兰银行也主动寻求财政部支持而相互配合。1997年格兰银 行事实上的独立地位向第一种模式转化。 • 日本模式,隶属财政部,独立性较小。大藏大臣对日本银行享有 业务指令权、监督命令权、官员任命权以及具体业务操作监督权, 但是1998年4月日本国会通过了修正《日本银行法》以法律形式 确认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实现向第一种模式转化。 • 中国模式,隶属于政府,与财政部并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 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章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在名义山上附属于政府或许受制于财政 部,但实践上拥有较大的独立性。
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
第一节 中央银行独立性概述
五、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不同形式 〔三〕独立性弱的形式
中央银行直接接受政府的行政命令,其货币政策 的制定和执行必需失掉政府赞同。
第一节 中央银行独立性概述
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
诺德豪斯和林德贝克 〔1976〕提出,〝中央 银行的独立性实践上是 防止货币政策被政治派 系的支持者所左右,而 交由一个组织来管理。
William D.Nordhaus
第一节 中央银行独立性概述
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
库克曼〔1992〕以为,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就 是一种承诺将货币政策 的主要目的置于价钱动 摇方面的行为。
理事会,日常行政任务由执行董事会担任。 基金组织的份额由特别提款权(SDR)表示,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I的M多F〕少发同布时的决文议献了规在则IM,F中的央投银票权。 行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在发布通货收缩率、汇率或货 币政策目的以及依据自己的操作决议货币供应量和利 率水平时不受政府的干预,在处置与政府间的矛盾时 存在地下和透明的顺序,并且中央银行的管理和财务 是独立的。
第一节 中央银行独立性概述
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
1、含义 中央银行独立性是指作为货币行政管理应局的中央银行 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进程中相对独立于国度权利、立 法、司法和政府。〔P60)
中央银行独立性是指中中央央银银行行实应行对自政身府职坚责持时法律赋
予或实践拥有的权利、一决定策的与独举立动性的,自但主这水种平。〔王
由于货币政策制定的专有技术性,美联储实践拥有不受国会 约束的自在裁量权而成为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第四部 门〞。
第2章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 ⑷在政策关系上,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作 为宏观经济的主要政策手段,需要中国人 民银行与财政部的协调配合。
• 3、中国人民银行与发改委的关系
• 中国人民银行与发改委均是国务院的直属 机构,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 发改委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速度,必 须考虑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供应量的增长情 况。 • 为避免财政赤字货币化,央行不会通过多 发货币的方式满足政府的资金所需以及保 障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
• 三、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不同模式
1、独立性较强的模式 如:欧洲中央银行、美联储 2、独立性次强的模式 如:英格兰银行、日本银行 3、独立性较弱的模式 如:韩国银行、意大利银行、
法兰西银行
• 四、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判断标准
1、法律地位 2、隶属关系 3、人事制度 4、与财政部门的关系 5、收入来源及其支配
第四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 • • •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隶属关系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三、中国人民银行与政府各部门的关系 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隶属关系
• 2003年修正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 行,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 •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 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 金融稳定。
• 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
•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 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 与行动的自主程度,主要反应在中央银行 与政府的关系上。 • 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同 时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又是相对的。
• 二、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的主要内容
1、垄断货币发行权 2、保持政治上的独立 3、拥有操作上的自主性
11.11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
首先,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它作 为一国的最高金融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制 定和执行金融政策,代为管理国家财政金 库以及为国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其次,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要与政府 的财政政策及其他政策相配合,共同调 控一国的宏观经济活动。
第三,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还对政府提 供信贷。但是,中央银行向政府财政贷 款以弥补赤字的做法,往往会造成货币 供应量的被动增加,影响币值稳定,因 此许多国家对中央银行向政府提供融资 规定了严格的条件。
中央银行保持独立性的原因:
1,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 2,中央银行与政府所处地位、行为目标 不尽相同。
政府:经济,政治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稳定币值
3,中央银行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机构。
专业性,技术性 不能仅凭政治经济做原则判断、指挥 4,增强政策效力和提高自身运作效率的要求。
中央银行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 即相对独立性
1,金融是经济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中央银行处于金融系统的核心地位,更应服 从经济社会大系统运转,服从国家根本利益。 2,中央银行是宏观调控系统中一个部门,货 币政策目标的实现,需要其他政策特别是财 政政策的协调和配合。 3,中央银行履行职责主要依靠经济手段,但 都是在国家授权下进行。 4,特殊情况下(战,灾),中央银行必须服 从政府领导和指挥。
第四,尽管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密切, 但中央银行仍然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即 中央银行能够独立地制定、执行货币政 策,这样可以保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 连贯性,维护币值稳定。因此,中央银 行并不完全受政府控制。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
1,垄断货币发行权 2,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独立监督和监测金融市场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摘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利、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上,这一关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二是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在中央银行制度发展过程中曾经是一个争议较大的话题,争论的焦点无非是中央银行对政府应该保持多大的独立性,这一争论及其结果对各国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产生了直接影响。
一、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历史背景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产生于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那时的英国是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地方。
在此之前,世界经济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战争、饥荒和疾病等方面。
但是当工业革命首次在英国蓬勃发展时,它也为英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由于新兴工厂需要大量资金,银行将个人的储蓄贷给工厂,使得银行没有准备金来支付日常的取款,银行不得不提高利息吸引存款,以至于存贷款息差缩小;另外由于工厂经营的好坏会给银行的资金链带来很大影响,当还款困难时,银行缺少现金,导致了倒闭的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应运而生。
当银行出现危机时,英格兰银行就会贷款给处在危机中的银行。
由于大家相信英格兰银行不会倒闭,因此,它的贷款会帮助商业银行渡过难关。
这种贷款制度带来的结果是:低利率、高资产价格以及银行倒闭数量迅速减少。
货币本位制的确定和二战后各国经济的发展,使得货币政策日益显示其重要性,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相应的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中央银行能否有效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保持货币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二、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概述根据货币基金组织最新公布的文献,中央银行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在公布通货膨胀率、汇率或货币政策目标以及根据自己的操作决定货币供应量和利率水平时不受政策的干预,在解决中央银行与政府间矛盾时存在公开的和透明的程序,并且中央银行的管理和财务是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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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独立性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起源及其发展各个国家的中央银行是在商业银行普遍建立,货币关系和信用关系广泛的的存在于社会经济之中的前提下产生的。
他的产生是为了解决商业银行所不能解决的信用货币发行,票据交换和清算,支付能力保证,金融监督,政府融资等问题。
因此从中央银行产生的那一天起,她就具有了和普通的商业银行所不同的特性和任务。
其中独立性问题可以说是首要问题。
这是因为中央银行所具有的独特的属性所要求的。
从世界范围来看,不论是某家大商业银行逐步发展演变成为中央银行,还是政府出面直接组建成立中央银行。
他都具有“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三个特性.(1)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问题其实质就是如何处理中央银行和政府之间的关系的问题,是直接对政府负责还是想相对对政府负责的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查看中央银行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她的独立性问题可以说是经历了中央银行高度独立,中央银行基本不独立到中央银行相对独立的发展历程。
从中央银行的产生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为止这一段时间。
中央银行处于高度独立的阶段,由于这一时期处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金本位体制下金融秩序比较的稳定,货币的流通比较稳定,国内的物价和外汇行市可以通过市场自发的调节;这一时期自由放任的自由主义思潮占据主导地位,人们对于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缺乏认识,中央银行的实际的职能还限于维持银行券和黄金的自由兑换等原因。
因此政府对于中央银行的控制和管理干预程度并不强,中央银行和政府的关系更过的是体现在业务之中。
(2)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上个世纪70年代初这一期间中央银行基本上是不独立,只是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调控手段而存在。
这主要是由于战争期间,为政府筹集战争经费的需要和战后对于经济恢复的需要,政府加大对于中央银行的控制,从而扩大货币的发行,刺激经济增长。
这就使得许多的国家发生了通货膨胀,出现经济的危机。
特别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的出现,以凯恩思为首的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的流行。
使得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大大的消弱。
在此期间,1920年在布鲁塞尔和1922年在日内瓦召开的两次国际经济会议上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提出了减少政府的干预,实行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的主张,如当时的英格兰银行总裁诺曼(Montagn Norman),德国国家银行总裁薛德 (Schacht),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司托朗(Strong)等人都支持这一观点。
这是在中央银行的发展史上第一次提出中央银行对立性的问题。
(3)从上世纪70年代到至今是中央银行相对独立阶段。
由于70年代经济滞胀的出现。
引起了经济的衰退和通货膨胀并存的局面。
凯恩思的通货膨胀与失业不能同时并存的观点在滞胀的现实中失去市场。
而以佛里得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思潮的抬头。
各个国家都减少了政府对中央银行的干预。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人们对于中央银行相对独立于政府的必要性,认识更加清晰、更为深刻,已在更广泛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1990年,美国哈佛大学的学者利用实证方法,对中央银行独立程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哈佛报告。
报告认为,中央银行的独立程度与经济的良性发展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只有保持中央银行高度的独立性,才能在低通货膨胀的条件下,实现适度的经济增长和低的失业率。
在中央银行独立性非常高的德国和瑞士,其经济增长率为3.1%时,通货膨胀指数为3.1%;与之相反,在中央银行独立性非常低的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等国,其经济增长率为3.8%的代价是通货膨胀指数达到了7.5%。
其次,金融监管上的独立性,已成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新内容。
例如1997年9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银行业有效监管的核心原则》,明确提出:“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下,参与银行组织监管的每个机构要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并应享有工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
”,“为有效执行其任务,监管者必须具备操作上的独立性、现场和非现场收集信息的手段和权力以及贯彻其决定的能力。
”最后,一些国家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在立法和实践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如1997年5月11日,日本国会通过了一部全新的《日本银行法》,新法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
(一)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的提出,最早是要使其与一般商业银行相对脱离,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专注于中央银行业务。
但随着国家对中央银行影响和干预的加强,中央银行日益沦为“政府的工具”以至于其固有的职能难以实现。
因此,目前各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主要是强调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相对独立。
因而所谓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在履行法定职能时的自主性,能不受外界压力、干扰的影响。
当然这种独立性是有限制的,一般是相对于政府的独立。
(二)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理论分析学界对于中央银行是否有必要保持必要性的问题是有分歧的,反对者认为经济问题是如此复杂,以至于没有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能做出正确而及时的判断,如弗里德曼曾写道:“在一个分散责任而却把大权赋予少数人从而使重要政策行动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带有偶然性的个人性格和作风的这一制度中,错误是不可避免的。
这是反对…独立的‟中央银行制度的技术性的论点。
”[2]但是大量的历史研究却表明:在降低通货膨胀方面,那些有独立的中央银行的国家,往往比那些将中央银行置于选举出来的政府官员制约之下的国家要成功得多。
因此,本文是赞同保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的,理由如下:首先,中央银行独立的法律地位是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必要保障。
一方面,中央银行和政府在追求经济目标时存在偏差,二者侧重点不同。
这样就使中央银行和政府在宏观经济目标的选择上并不一定在任何条件下、任何时期都保持一致。
基于对政府的职责以及政治因素影响的考虑,政府行为的出发基点往往是促进经济增长,追求短期经济成效,很难充分兼顾长远利益;注重经济发展速度与规模,忽视货币的稳定。
这些极有可能诱发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的现象发生,并以牺牲货币的稳定为代价。
二者目标的偏差决定了中央银行应当具备一定的独立性,不能完全隶属于政府。
另一方面,货币政策关乎整个宏观经济的稳健运行,对于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非常重要,其操作非常复杂,讲究专业性和技术性,因此不能交给一群政治家或某些政治集团这样的“门外汉”去操纵或控制。
其次,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保证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客观要求。
在西方国家,政府一般都是每隔几年要进行一次大选,执政党为了争取选票,往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保证其政治目标的实现。
而高工资和高就业会给执政党带来更多的支持,于是执政党便往往把放松银根作为支持高工资和高就业的主要武器。
因此,在大选之前,政府往往实行放松的货币与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增长,以争取选票,结果必然导致通货膨胀。
此时如果中央银行绝对受控于政府,非但不能抵制来自政府过分强调经济发展速度所带来的通货膨胀的压力,甚至会成为政府推行通货膨胀的工具,从而导致货币的非经济发行。
所以,只有通过中央银行稳定币值政策的有效实施,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政府过热的经济决策行为,防止通货膨胀的发生,起到经济稳定器、制动器的作用。
而这一切的实现,都以中央银行具有较高的相对于政府的独立性作为前提。
二、对国外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考察二战后,各国总结经验教训逐渐感悟到保持本国币值稳定以及经济的稳步发展,必须存在一个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并形成以下三种模式:(1) 中央银行直接对国会负责,具有较强独立性。
以德国、美国为代表。
该类型的中央银行直接对国会负责,可以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政府不能对它直接发号施令,不得直接干预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当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与政府发生矛盾时,则通过协商来解决。
[3]如《德意志联邦银行法》规定:德意志联邦银行是联邦直接法人,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独立于政府,政府不能对联邦银行直接发布命令和指示。
《美国联邦储备法》规定:联邦储备系统直接向国会负责,理事会每年向众议院议长呈交其业务的详细报告,由该议长将报告提供给国会;国会授权联邦理事会可以独立自主地选择合理的政策目标、政策工具和运作方式,无须经总统和联邦政府批准;如果政府和联邦政策相左,则通过有财政部国务秘书、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和预算局长参加的会议进行磋商解决;除个别情况总统可对其发号施令外,其它任何机构或部门均无权干涉。
[4](2) 中央银行名义隶属财政部,但实际上具有相对独立性。
该类型的中央银行,立法上虽规定隶属于政府财政部门,但实际业务操作却保持较大的独立性。
英国、日本、加拿大、挪威、马来西亚等国中央银行属此类型。
以英国为例,1946 年英格兰银行国有化法案规定,财政部有权向英格兰银行发布命令,但在实践中,财政部一般尊重英格兰银行决定,英格兰银行也主动寻求财政部支持,互相配合,从未发生过“独立性”危机。
1997年5月《英格兰条例》的修改,又在法律上承认英格兰银行事实上的独立地位。
(3) 中央银行隶属政府,自主性较小。
此类型的中央银行,不论在组织管理的隶属关系上,还是在货币政策的制定、执行上,都受政府的严格控制。
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须经政府批准,政府有权暂停、否决中央银行的决议。
属于这一类型的国家有意大利等国家。
如意大利银行法规定,中央银行隶属于财政部,财政部派代表出席意大利银行理事会,如认为董事会的决议反政府意志或与中央银行的地位不相称时,有权暂停会议决议的执行。
[5]通过对以上三种模式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不论是用哪种模式,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基本上都是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出来的:一是组织上的独立性,如中央银行是否从属于政府,其领导人任免程序与任期是否受到政府影响。
《德意志联邦银行法》就规定:德意志联邦银行是联邦直接法人,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独立于政府。
二是职能上的独立性,如中央银行能否独立地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能否抵制财政透支及其他不合理的融资要求。
《美国联邦储备法》规定:国会授权联邦理事会可以独立自主地选择合理的政策目标、政策工具和运作方式,无须经总统和联邦政府批准。
三是经济上的独立性,如中央银行是否依赖于财政拨款,有无可供独立支配的财源。
如果中央银行在组织上、职能上与经济上均能独立,则有较高独立性,会更有利于其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反之则独立性较低,其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易受到来自政府的干扰。
三、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考察(一)央行独有职责确立的出发点——货币政策职责与监管职责的剥离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已经有了55年的历史。
然而,直到1983年与国有商业银行的分离,它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
之后它又经历了三次职责上的分离,即1992年证监会的成立,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职责从人民银行中剥离;1998年保监会的成立,对保险市场的监管职责也从其中剥离;及至最近银监会的成立,其职责再次得以细化。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在内部机构设置上也在为其职责的优化不断地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