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融资模式下的地方政府债比较研究_苏英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研究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研究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为了满足公共财政支出需求而发行的债券,也包括地方政府委托的融资平台公司所发行的债券。
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务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债务风险逐渐显现,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
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帮助地方政府更好地管理债务,降低债务风险,确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现状分析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始于1994年地方政府税源和支出权问题改革之后。
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严重不足,而公共支出需求不断增加,地方政府开始以发行债券的方式满足资金需求。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远远超出了地方政府实际财力所能支撑的范围。
据统计,截至2019年末,全国地方政府总债务余额已经达到25.2万亿元。
地方政府债务与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合计约为25.45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了40%。
高额的地方政府债务不仅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风险,也对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构成了潜在威胁。
二、问题分析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债务规模过大。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超过了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和还债能力。
2. 债务结构不合理。
地方政府债务中,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比例严重失衡,存在着偿还压力大、融资成本高等问题。
3. 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尚未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容易产生财政风险。
4. 债务使用不规范。
部分地方政府将债务资金用于了违规的土地购置和投资项目,导致资金浪费和债务风险。
三、解决方案为了有效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降低债务风险,确保财政稳定,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债务审批管理。
建立健全的地方政府债务审批机制,确保债务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严格限制地方政府债务发行规模。
2. 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明确债务规模、债务结构、债务用途等规定,强化债务偿还管理。
我国省级地方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比较分析

我国省级地方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比较分析
杨志宏[1,2];张帆[1,2];邱凯[1,2];李思琪[1,2]
【期刊名称】《黑龙江金融》
【年(卷),期】2018(000)009
【摘要】目前,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分析已经成为评估一国政府债务风险的主要分析框架,运用这一框架研究评估地方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对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基于政府债务相关指标,对2016年部分省份及其地市层级政府债务可持续性进行比较分析,对2017年各省政府债务可持续性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2013年的情况作比较分析其动态变化情况。
【总页数】5页(P18-22)
【作者】杨志宏[1,2];张帆[1,2];邱凯[1,2];李思琪[1,2]
【作者单位】[1]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2]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1]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2]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1]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2]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1]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2]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1.59
【相关文献】
1.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研究 [J], 曹恒立
2.我国省级地方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研究 [J], 徐占东
3.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分析 [J], 路越
4.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研究 [J], 曹恒立
5.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分析 [J], 马恩涛;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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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融资途径比较分析

地方政府融资途径比较分析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各地经济的迅速发展,资金短缺的瓶颈日益显著。
2008年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世界经济受到重创,我国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
基于种种考虑,我国由中央财政代发了2000亿的地方债券,标志着地方发债的松绑。
其实在这之前,地方政府已经以多种形式规避法律的约束,变相地发行地方债,并且已经形成了数额庞大的地方政府债务。
分析地方政府举债几种方式的特点和目前在中国的适用性,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政策建议。
标签:地方政府债务;方式选择;债务管理地方政府发放债务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由中央财政代发地方债,这一方式可看做是国债转贷的改良版;二是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直接发债;三是地方政府通过成立隶属于政府的投融资平台融入资金,此种方式事实上已被各地政府广泛采纳。
1 中央代发地方债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世界经济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
11月,国务院公布了总额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
各地政府也纷纷表示要加大经济刺激力度,但是仅凭地方政府的财力远远不能够填补资金的空缺。
《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发布后,财政部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通过国债渠道发行,并在银行间市场以“地方政府债券”的名义流动,同时规定,地方债募集的资金,限定用于中央财政投资地方项目的配套工程。
此次中央财政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代发不代还。
地方债由财政部代发,是指由财政部代为办理偿还手续,但是偿债主体是地方政府。
本次发行国债方案的具体做法是,地方政府债由财政部以记账式国债发行方式代理发行,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2009年总规模控制在2000亿元以内,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也由财政部代办。
但地方政府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及时向财政部上交本息、发行费等资金。
未按时上交的,在办理年度结算时,财政部与地方财政结算时如数扣缴。
与国债转贷方式相比,地方政府和中央的身份都有了变化,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资金使用行为。
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方式对比

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方式对比摘要财政分权理论认为财权和事权的分配赋予了地方各级政府一定的收入和支出权力,地方政府有自主组织自己收入的权力。
财政分权理论指导下的分税制改革基本厘清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收入,同时随着事权的逐步扩大,导致各级地方政府经常出现入不敷出的局面,这时就需要地方政府通过各种形式来实现融资。
融资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债券、借贷等形式。
根据融资方式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财政融资、信贷融资、证券融资、股本融资和信托融资五种。
举债方式的选取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目标有密切的联系。
各国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考虑各种筹资方式的可及性、成本及风险,选择最适合的举债方式。
关键词银行贷款债券融资项目融资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融资方式是指地方政府作为资金的需求者从资金供给者收中获取资金的形式和渠道。
根据融资方式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财政融资、信贷融资、证券融资、股本融资和信托融资五种。
一、各国家地方政府几种主要的融资方式概述(一)银行借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求者,并按约定的期限付息还本的一种经济行为。
地方政府银行贷款是地方政府或者以政府的信用作担保,或者是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作担保向国内或者国际的商业银行或者政策性银行借款的行为,银行借款具有资金来源稳定、手续简便、成本较低的特征,是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市场经济不发达的国家地方政府的最主要的融资渠道。
(二)地方政府债券融资。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款筹集资金时,依法向投资者,承诺按一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是以地方政府为融资主体,为了筹集资金向投资者出售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到期还本的债务融资;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筹集资金,资金的用途在有关的地方政府法规和债券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主要用于弥补预算收支差额或者用于社会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模式的演化与财权改革

银行中进行债务融资成为弥补财政收支缺口的重要方式。此时, 虽然我国的《 预算法》 《 担保法》 等相关法律依旧明文禁止地方政
、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模式的演化
1 9 7 8 年改革开放以来 , 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在以社会主义市 府的举债行为, 但是随着银行体系的逐步建立, 各地方、 各部门逐
场经济体制改革为主导思想的大背景下, 选择的是分权的改革 步推行“ 拨改贷” 的 投融资模式, 银行的信贷资金成为地方政府弥
思路, 分权改革使地方政府逐渐拥有 了对财政资源的剩余控制 补地方公共投资资金缺 口的重要来源。相关研究数据显示 , 1 9 8 3
权¨ J 。 在对财政资源的剩余控制权的探索过程中, 通过债务融 年至 1 9 9 2 年期间各地 兴起的 农村信用基金会筹措的资 金主要去
【 财政与金融 】
我 国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融 资 模 式 的 演 化 与 财 权 改 革
●苏 英
( 燕 山大学 经 济管理 学院 , 河北
提
秦皇 岛 0 6 6 0 0 4 )
要: 介绍 了我 国改革 开放 以来地 方政府债 务融资模式经历 的初期 尝试 、 地方投 融资平 台多元化融 资探 索和初 步规 范化 运
一
。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时间里 , 地方政府历经了有条件特许
国省( 自治区) 、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具备了自 主发债的资格。纵 外禁止发债、 变相举债 、 中央代发代偿 、 自 发 自偿试点 、 省级政府 观近年我国陆续出台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管理的相关法规与政 限额内自主发债等几个不同模式, 相应债务融资模式经历了初 策, 呈现出一条完整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模式的阶段性演化轨 期尝试 、 多元化探索与逐渐规范化运作 3 个主要阶段。 迹, 即从有条件特许对外禁止发债——变相举债——中央代发 代偿—— 自 发自 偿试点——省级政府限额内自主发债, 反映出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国际比较与借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是国家经济运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比较和借鉴是一种有效的学习方式,能够帮助我们了解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从而更好地改进和完善自己的管理机制。
本文将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出发,分析不同国家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探讨其经验和启示,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美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经验丰富,其主要特点包括:一是政府债务管理法律、制度和规范相对完备,镶嵌在国家法律和政治体系之中,保障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工作有序、规范和有效进行;二是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方式多样,包括政府债券、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满足了地方政府多样化、多层次的融资需求;三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和公开度,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市场化程度高,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增强了市场监督和舆论监督。
美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启示,一是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确立债务管理的法律地位和制度规范,加强对债务融资的监管和风险防范,保障债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发展多元化的债务融资渠道,培育和壮大债券市场,提高债务管理的市场化程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债务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三是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建立健全的债务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公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债务管理的社会公信力,增强市场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德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国际比较德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注重风险防范和短期融资与长期融资的平衡。
其主要特点包括:一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具有严格的风险控制和评估机制,注重债务融资的可持续性和偿债能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保障债务管理工作的安全和稳健进行;二是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注重短期融资与长期融资的平衡,支持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满足了地方政府不同时间段、不同用途的资金需求;三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完备,监管机制健全,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和债务偿还进行实时监控和评估,保障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度量与管理研究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度量与管理研究作者:周密来源:《中国市场》2022年第20期摘要:财政收支是地方政府调控地方经济的重要途径。
受分税制改革、我国经济体制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由来已久。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进一步推高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地方政府债务增速达20.42%。
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危机、促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文章以地处成渝经济圈中心的SN市出发,测算了遂宁市及下辖各区县多口径的债务率。
通过研究发现:一是在财政预决算报告披露的债务余额口径下,2020年SN市的显性债务率为185.65%;二是以融资主体为视角,若采用城投平台发行的债券余额作为测算隐性债务的基准,2020年SN市的综合债务率为271.00%,但若采用城投平台的有息负债规模作为测算隐性债务的基准,2020年SN市的综合债务率则达487.71%,SN市地方政府面临一定的债务压力。
文章从提高财政治理水平、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以及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等方面为地方政府管理地方债务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务;显性债务率;隐性债务率;风险管理中图分类号:F81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22)20-0040-03DOI:10.13939/ki.zgsc.2022.20.0401 引言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冲击,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多项财政政策,以应对疫情的影响,包括各种减税降费政策,以及平稳推动国债和地方债的发行。
国债和地方债的大规模发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但同时也增加了各级政府的债务负担,所以本文将以此处西部的SN市为例,匡算该市的综合债务水平,并为其解决债务危机提供政策建议。
2 SN市显性债务分析本文根据审计署2013年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实施方案》,将SN市显性债务定义为“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地方AMC参与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的模式及发展路径研究

地方AMC参与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的模式及发展路径研究作者:王银旭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23年第12期近年来,在地方政府部门降杠杆、严控新增隐性债务、财政资金日趋紧张的趋势下,地方政府承担的债务化解压力较大,拖欠工程款、城投非标违约等事件多发,除了发行专项债等财政支持外,也需要积极引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运营机构等力量介入协调。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简称地方AMC)是在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体系外允许设立的对处置区域内不良资产进行收购处置的运营机构,地方AMC兼具金融业务优势和综合协调优势,在盘活存量资产、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及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方面,应鼓励地方AMC发挥专业优势和属地优势,积极参与到有关工作中来,协助地方政府围绕问题债务、问题资产、问题项目等开展重组处置,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降低政府债务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一、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概述(一)地方AMC的设立及发展规范要求2012年财政部、原银监会联合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明确各省(区、市)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或经营公司,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
2013年,原银监会印发《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认可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45号),首次对地方AMC准入门槛及运作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资本,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应同时抄送财政部和银监会。
同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经原银监会公布名单后,金融企业才可按照《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等规定向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批量转让不良资产。
2016年10月,银监会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银监办便函〔2016〕1738号),对地方AMC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是允许确有意愿的省级人民政府增设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取消地方AMC不良资产不得对外转让的限制,即受让方无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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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融资模式下的地方政府债比较研究※The Comparative Study in the Local Government Debts ofDifferent Financing Mode苏英SU Ying(燕山大学经管学院秦皇岛066004)[摘要]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受预算法相关条款的限制,不能在资本市场上直接举债融资,但我国存在事实上的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举债行为获得的债务资金以及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引发了多重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本文在对上述两种事实上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模式的现实表现与存在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中国现阶段应该加紧修订预算法基本条款,确立地方政府独立自主的债务融资主体的地位,使得地方政府能够通过市场化的发行方式进行融资,规范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进而促进地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发行制度设计[中图分类号]F81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549(2011)11-0011-05我国地方政府受预算法相关条款的限制,不能在资本市场上直接举债融资,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举债行为以及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已经促使地方政府成为现实的负债主体。
事实上的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举债行为获得的债务资金以及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引发了多重地方政府债务问题。
一、两种事实上的地方政府债融资模式现阶段存在两种事实上的地方政府债融资模式,一种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多种举债模式;另一种是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模式。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举债模式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是指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公共权力建立起的一类特殊的投融资主体,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投融资主体的特殊性。
由于中国特殊的政治、经济体制的原因,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不同于一般的商贸类企业,它同地方政府存在直接的“血缘”关系。
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在资本市场上公开融资的此类投融资公司,它们注册资金(基本是100%)的来源是当地人民政府、地方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或者是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二,这些投融资主体的董事会成员,与当地政府官员有千丝万屡的联系,有的是前任政府官员,有的干脆就是政府官员或职员,在公司兼职;第三,公司利润的一个重要来源是当地政府的财政补贴(在某些案例中当地政府的财政补贴占公司利润的近70%)。
其次,经营行为的特殊性。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现实表现是各类省级或市级城市建设投融资公司,这类公司的资产是国有资产重组与转换的结果,这些资产的很大一部分是地方基础设施和公益类资产(自来水公司或污水治理公司等);同时公司融资的主要投向是面向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类设施的建设。
例如,各类收稿日期:2011-7-5作者简介:苏英,女,陕西蒲城人,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教师,管理学博士、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公共政策、地方政府信用。
※(:20080430594)。
城市建设投融资公司,在其公司经营范围的界定中大部分是:主要从事城市建设项目开发经营,为市政设施建设服务、提供公共服务,作为城市建设、经营的平台,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财务报表中表现出的种种特殊性。
(1)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较低。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中非盈利性的公用事业和低盈利的基础设施项目占有重要的比例,致使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低。
(2)财政补贴是公司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主营业务中相当一部分是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此类项目能够带来社会效益,繁荣区域经济。
为此,当地政府对此类项目有一定的财政补贴,并且财政补贴是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3)财务报表中的合并项目存在的疑问。
集团化和多元化的经营方式,使得财务报表的合并项目存在种种疑问,主要表现为合并报表项目存在年度间较大的波动。
(4)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对债务保障能力有限。
由于公司以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建设为主,经营性现金流有限;加之集团化的运作模式,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性净现金流影响较大,使得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对债务的保障能力有限。
(5)债务偿还方式的特殊性。
由于此类公司的经营性净现金流对债务的保障能力有限,当地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作为公司债券偿还提供保障,例如划拨相应土地资产进行应收帐款质押作为债务偿还的基本保障。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上述特征表明,虽然公司的债务承载主体是公司法人,但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往往是当地政府,公司债务的信用基础很大程度上要考虑地方政府的财政信用,为此资本市场投资人与信用评估方面的专家均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看作是“准地方政府债券”,并将其银行项目贷款的最终还款人确定成为公司出资的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产生于上个世纪90年代,最初只是省级与较高层级的地方政府组建,重点与国家政策性银行就重大规划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形成项目贷款关系,但在随后的发展中,各地与各级的地方政府纷纷效仿,组建自身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不仅融资主体从省级等较高级别的地方政府发展为地市级、县级甚至是各乡镇级的地方政府都在组建自己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同时融资渠道也从与国家政策性银行合作拓展到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地方信用社的贷款关系,另外上个世纪末本世纪初,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还获得了在资本市场发行企业债券的资格。
2011年6月1日由央行发布《2010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专项调查结果显示,银行贷款是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最主要的融资方式,截至2010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在人民币各项贷款中占比接近30%,规模总量超过14万亿元,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供给的主力。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融资规模也从上个世纪末本世纪初的年度发行规模20至30亿元,发展到2009年发行规模接近1,100亿元[1][2]。
(二)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融资模式2009年3月开始,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制度设计主要是出于两个方面的思考:一方面这种制度设计主要是中央政府为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而进行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措施之一,即通过支持地方基础设施与民生工程的建设,防止国内经济的快速下滑;另一方面这种制度设计也是由于各地在基础设施方面存在巨大的融资需求,为探索更为合理的地方政府融资模式而进行的金融创新探索。
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从发行方式上设计为由中央政府根据各地的还债能力等审批和分配额度,并将发债的主体限定在省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这一级;在募集资金的使用上,规定发债募集资金只能用于中央财政投资地方项目的配套工程以及民生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在监督机制上,将地方政府债券所募集的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报人民代表大会审核、监督。
这种制度设计在发行、监督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将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置于严格的中央政府管制和审批的监管下,虽然强调“代发不代还”的机制设计,但中央政府依然被公认为最终还款人,从相应制度设计与信用基础来判断,这种发行方式下的地方政府债券在更大程度上被看作是“准国债”。
但即使其信用基础有“准国债”的预期,但其运行状况并不理想,2009年发行的2000亿地方政府债券虽然在认购初期受到追捧,但在随后的市场交易中表现不佳,大部分地方政府债券在二级市场跌破发行府债券在交易市场上的表现,在随后的两年,这一债券品种没有获得预期的发展,2010年此项债券的发行规模维持在2009年的水平[3][4];2011年7月11日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也没有突破,同时一些机构投资人由于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引发的地方政府信用危机的担忧而没参与此次投标。
致使此次三年期地方政府债券未能招满,中标利率为3.93%,远高于3.53%的市场预测均值;同时招标的五年期地方政府债券,中标利率为3.84%,也高于3.64%的预测均值[5]。
二、两种事实上的地方政府债的比较分析两种融资模式在本质问题上存在共同点:第一,两种融资模式获得的资金的主要用途是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第二,两种融资模式形成的债务很大程度上成为地方政府债务。
但两种融资模式由于从基本制度设计上存在根本性的差异,导致其市场与风险表现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重点表现在如下的几个方面:(一)信用基础的差异性虽然在两种融资模式中地方政府的财政信用作为其主要的信用基础,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以公司法人作为债务承载主体,与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基础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以公司法人建制,为此公司资产及其现金流成为其另一个主要的偿债来源,但在大多数案例中,此类公司的资产往往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具有非经营性和公益性,项目自身的变现能力很差,往往不产生现金流或者只产生少量的现金流,为此此类公司往往设计第二信用基础作为还款来源,第二信用基础主要通过抵押或质押的方式进行,最为有效和常见的贷款抵押品是土地使用权。
这种抵押方式由于法制不健全,存在较高的运作风险,首先,土地交易市场作为房地产市场的上游市场,非常容易受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近年来房价高居不下的情况下,土地的价值容易被过高地估计,往往土地真实交易价格并不理想;其次,房地产市场是风险较高的市场,一旦出现下滑的趋势,高估的土地价格回调,将较大范围地影响银行的贷款偿还保障,导致违约风险提高。
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在制度设计虽然强调地方政府作为债务的第一还款人,但代发的方式无疑将中央政府作为最终还款人,这种制度设计的信用基础具有中央政府的财政信用基础。
但这种制度设计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它没有强化地方政府的债务约束机制,一定程度上致使地方政府只千方百计考虑如何借较多的钱而并没有将资金的高效利用与债务的按期偿还作为自己的责任,为此这种融资模式诱发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同时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两种融资模式都没有将地方政府确定为真实的债务主体,信用基础模糊,导致地方政府没有强制责任公布自身财政收入以及支出状况,对自身的负债情况更是隐晦避谈,非常不利于信用风险的控制。
(二)监管模式的差异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管模式存在两种情况,对于资本市场上发行企业债券的此类公司,其监管机制较为健全。
基本模式是它们在资本市场发行企业债券是由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拟订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相应融资建设项目也要通过国家发改委的审批。
但对于不在资本市场上发行企业债券的此类公司,对其监管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