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战略】杭州市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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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落实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落实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落实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14•【字号】杭政办函[2009]313号•【施行日期】2009.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落实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1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发改委拟订的《关于落实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关于落实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实施意见(市发改委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建立“3+1”现代产业体系,通过每年修订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对我市各产业发展项目进行引导。

为更好地落实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将产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于空间规划、用地出让、项目审批、项目评价、政策配套、综合监督等各个环节,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在空间布局上落实产业政策规划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时,要将地块用地性质与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有关产业空间布局指引的相关要求相衔接,有效引导相关鼓励类产业的集聚。

对重点保护区的建设用地规模、性质按相关要求严格控制。

二、在用地出让条件中落实产业政策国土部门在编制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方案时应征求发改部门意见,将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规定的相关产业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指标作为土地出让的条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并逐步实现将产值能耗、产值水耗指标纳入工业用地出让条件。

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指标在项目建成时必须达标。

三、在项目审批中落实产业政策(一)投资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应认真对照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在项目批文、核准文件、备案文件中注明投资项目所对应的产业门类、产业序号(或国标代码),对投资强度、容积率、产值能耗、产值水耗等指标作进一步合规性审查。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21年本)》政策解读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21年本)》政策解读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21年本)》政策解读一、制定背景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正在加快构建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以创新为引领的新的要素组合开始形成,产业发展动力将进一步赋能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全省“四大建设”深入推进,产业格局的重构和区域形态的重建带来新机遇,同时也对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编制和实施《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是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重要手段。

国家层面:2019年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市级层面:2019年7月26日,杭州市发改委起草、修订的《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正式发布。

我区目前执行的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分别是《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指引(2014年本)》(萧政办发〔2014〕48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指引(2014年本)〉补充意见的通知》(萧政办发〔2014〕134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充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指引(2014年本)内容的通知》(萧政办发〔2015〕54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导向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萧政办发〔2010〕134号),至今分别有7年和11年时间,已不适应新时期引导产业发展的要求。

当前,我区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面对“十四五”新目标、新要求和新任务,有必要对全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产业平台布局指引进行全面修订,合理引导社会投资、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着力打造“六位一体”低碳城市

着力打造“六位一体”低碳城市

◆C over s t ory I专题着力打造“六位一体"低碳城市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环境立市”战略,以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影响、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着力构建低碳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综合能力文/杭州市建设低碳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2008年提出要在全国率先打造低碳城市。

2009年12月,中共杭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建设低碳城市的决定》。

《决定》提出,到202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50%左右,建设低碳经济、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低碳环境、低碳社会“六位一体”低碳城市的目标。

2010年7月,杭州市被列为首批五省八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之一,进一步加快了杭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步伐。

2013年,杭州进入低碳城市试点工作中期评估年。

本文对照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回顾总结杭州市在低碳城市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主要做法和成效以成立机构、健全机制为核心,加强低碳能力建设。

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杭州市建设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编制出台了《杭州市“十二五”低碳城市发展规划》、《杭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从2010年开始每年编制年度行动计划,明确年度低碳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分解目标任务。

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统计局、农业局、环保局、林水局等部门合作完成了2005—2010各个年度的清单编制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市温室气体排放的种类、现状、各年度排放总量等。

以产业导向目录为抓手,大力发展低碳产业。

编制《杭州市产业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明确了产业发展的战略导向和重点,突出优先发展十大产业,淘汰或限制高能耗、高排放产业。

围绕建设服28务业强市和长三角南翼现代服务业中心目标,进一步推进服务业优先发展,狠抓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2011年,制订了三年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和推进工作方案,加快关停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印染、纺织、冶炼、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中的落后产能,截止到2012年底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604项。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的通知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的通知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7.26
•【字号】杭发改产业〔2019〕330号
•【施行日期】2019.07.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
引(2019年本)》的通知
杭发改产业〔2019〕330号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实施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67号)要求,现予以正式印发,请遵照实施。

附件:杭州市产业导向目录与产业空间布局指引(2019年本).pdf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6日。

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年本)杭政办函〔2013〕50号

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年本)杭政办函〔201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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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监测监视网络、防灾减灾预警预报系统、重大海洋污损事件应急处理、赤潮预报、海洋生态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城市污水地理信息系统的研制与开发。
G09
65
城市智能交通管理。
八、生物医药产业。
H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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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食品添加剂生产。
H02
14
保健食品研发与生产。
H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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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疫苗、单克隆抗体系列产品与检测试剂、新型给药技术及药物新剂型生产。
66
大型银行专业营运中心、财富管理中心。
C02
66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C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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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营业部)、期货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建设。
C04
67
证券中介服务业、股权投资。
C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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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服务。
C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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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服务。
C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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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托与管理、金融租赁、财务公司、中小企业担保、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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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防治创新药物(包括新型抗肿瘤、心脑血管病、抗病毒、抗感染类药物及老年性疾病防治类药物等新型化学药物制剂)的研发与生产。
H09
27
中药现代化项目,包括中药材GAP种植,中药材资源保护及综合利用,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的研究与生产,饮片集中配送项目,中药材饮片GMP生产及生产工艺与装备的改进,中成药的新药研发及名优产品的二次开发,中药保健食品的开发与生产。
A16
7240
广告。
A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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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查。
A18
7233
社会经济咨询。
A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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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咨询。
A20
7250
知识产权服务。

简本—祥园北路上园路(杭行路—巨州路)工程项目详解

简本—祥园北路上园路(杭行路—巨州路)工程项目详解

祥园北路、上园路(杭行路—巨州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Zhejiang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二零一三年四月第1章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相关背景祥园北路、上园路(杭行路—巨州路)项目位于余杭区勾庄单元,杭州主城区西北部边缘区域,属于余杭区良渚组团,是良渚组团位于绕城公路之内的唯一区块,单元西、南、东三侧与西湖区和拱墅区相邻,其东侧为计划中的运河新城,南部与拱墅区的上城科技园、祥符和祥符东单元交界,西侧与西湖区的三墩北、三墩单元毗邻,北面为良渚片区与良渚组团中心区。

处于主城区与良渚组团间的过渡地带,作为两大城区间的衔接区域,其门户地位十分明显。

同时,该道路的建设将拉动双侧地块的开发建设,从而加速本地的经济发展,而且对改善该地域的城市景观,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都有踊跃的作用。

祥园北路项目西起园中河,东至十字港,全长约980米,红线宽20米,设计车速30km/h,道路品级为城市支路,采用双向两车道。

上园路西起杭行路、东至巨州路,全长1396.11米,红线宽20米,设计车速30km/h,道路品级为城市支路,采用双向两车道。

因此,本次环评针对祥园北路、上园路(杭行路—巨州路)工程项目进行评价。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已于2013年3月22日对祥园北路的建议书进行了批复(余发改中心[2013]124号),详见附件1-1;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已于2013年3月12日对上园路(杭行路—巨州路)工程项目的建议书进行了批复(余发改中心[2013]94号),详见附件1-2。

祥园北路项目西起园中河,东至十字港,全长约980米;红线宽20米,设计车速30km/h,道路品级为城市支路,采用双向两车道。

沿线与杭行路、南二路、锦江路和冯家浜路等道路相交,沿线跨越园中河、十字港两处河道。

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最新汇编(2011.3)

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最新汇编(2011.3)

节能降耗法律法规政策汇编(部分)2011年3月目录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77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33号)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4、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5、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371号)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8、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1]51号)9、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11、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12、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2441号)1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办〔2010〕173号14、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1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1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0]582号)1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18、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质监局17号令)19、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20、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9]166号)(与17重复)2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22、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国发〔2009〕38号)23、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978号)24、关于促进节能服务行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与14重复)25、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与14重复)二、循环经济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第四号)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3、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801号)4、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发改环资〔2010〕991号)5、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6、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工信厅节[2010]192号)7、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8、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977号)9、关于印发新型干法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25号)三、清洁生产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72号)2、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令16号)3、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03]100号)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太湖流域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09]104号)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和通信业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09]461号)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707号)7、《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简介8、《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导向目录》(第二批)9、《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三批)10、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1、包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2、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3、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4、制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5、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6铜冶炼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工信部节[2011]113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2、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3、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4、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8号)4、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5、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公告)6、工信部发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公告(工产业政策[2010]第4号)7、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管理暂行规定8、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9、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660号)五、节能评估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2、国家节能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0年本)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资料汇编(征求意见稿)4、《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国家发改委第37号公告)5、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135号)六、新能源1、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财建[2010]230号)2、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七、其他1、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2、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3、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家发改委公告2009年第27号)4、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 (2010年第33号公告)5、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应用技术导向目录(第二批)(工信部节[2011]9号)6、国家能耗限额标准(26项)目录7、有色金属工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2006—2020年)8、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9、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财建[2011]61号)浙江省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人大常委公告第9号)2、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浙经贸资源[2001]268号)3、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4、浙江省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3号)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0〕39号)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63号)7、浙江省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8、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6〕511号)9、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34号)10、浙江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企〔2010〕232号)11、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0〕57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418号)1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14、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8〕42号)15、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发〔2009〕38号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27号)16、浙江省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认定暂行办法17、浙江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浙政发[2010]39号)18、关于超能耗产品惩罚性电价加价标准的通知(浙价资〔2010〕275号)二、循环经济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63号)2、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建字〔2006〕158号)3、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及工业循环经济财政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字[2008]134号)三、清洁生产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3]22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经贸资源〔2003〕1040号)3、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浙经贸资源〔2005〕643号)4、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浙经贸资源〔2008〕331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7〕265号)2、关于我省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意见(浙经贸资源〔2003〕39号)五、节能评估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35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程序(试行)》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575号)3、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内容及深度要求(试行)4、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559号)5、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1〕101号)六、新能源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0〕59号)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55号)杭州市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杭州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杭政〔2011〕1号)2、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0〕276号)3、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6号)4、关于印发杭州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83号)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助力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77号)二、循环经济1、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5]211号)2、杭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353号三、清洁生产1、杭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实施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9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市经委关于转发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杭经资源[2007]336号五、节能评估1、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366号)2、杭州市2010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杭政办函〔2010〕11号)3、杭州市薄钢板行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六、新能源1、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86号)2、杭州市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1〕31号)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30号)七、其他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8〕283号)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0〕258号)富阳市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富政函[2007]109号)2、关于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作的意见(富政函〔2006〕39 号)3、转发省发计委《关于富阳市江南片造纸企业集中供热热力规划的批复》的通知(富政办〔2004〕53号)二、循环经济1、富阳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富政办〔2008〕3号)2、关于调整和完善工业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富政〔2006〕1号)3、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富政函[2007]110号三、清洁生产1、富阳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办法(富政函〔2005〕73号)四、节能评估1、《富阳市2008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富政〔2008〕5号)2、关于促进富阳造纸行业转型提升的若干意见(富政〔2007〕13号)节能降耗基础知识1.能源能源亦称能量资源或能源资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8•【字号】杭政办函[2011]210号•【施行日期】2011.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21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杭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目录前言一、发展背景与意义(一)发展背景(二)重大意义二、现实基础(一)发展现状(二)存在问题三、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二)战略定位(三)发展原则(四)发展目标四、产业发展(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三)生物产业(四)新能源产业(五)节能环保产业(六)新材料产业(七)新能源汽车产业五、空间布局(一)布局思路(二)空间结构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提升创新能力(三)构建融资体系(四)拓展承载空间(五)强化政策扶持附件1:杭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项目表附件2:杭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图前言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极具发展潜力的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既代表着科技创新的方向,也代表着产业发展的方向,完全可能推动新一轮产业革命,具有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技术含量高、综合效益好等产业特征。

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学依据主要有:一是产品要有稳定并有发展前景的市场需求;二是要有良好的经济技术效益;三是要能带动一批产业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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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水产优良品种的引进、培育。
A07
04
新优品种开发、种质资源保护和改良。
A08
05
农林业种(苗)场、良种繁育基地的建设。
A09
05
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复垦,中低产田改造。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对能耗、水耗和集约使用土地的调控要求,分解确定国民经济各行业的产值能耗、产值水耗、投资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和容积率五项约束性指标的导向值。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74254-2002)的分类,将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各行业,通过国标代码和约束性指标相对应。
三、约束性指标的适用范围为鼓励类、允许类的新建项目。其中,鼓励类产业项目按照相对应的约束性指标导向值进行调控;允许类产业项目的产值能耗、产值水耗按鼓励类0.9的系数进行调控,投资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和容积率按鼓励类1.1的系数进行调控。
鼓励类、允许类产业的现有项目达不到上述约束性指标导向值的,市有关部门可根据行业政策和实际情况,参照限制类产业办理。限制类产业现有生产能力的改造升级,应当符合本《目录和指引》确定的允许类约束性指标的调控要求。
四、主导产业功能区执行适度从严的原则,在对应的约束性指标导向值的基础上,根据所处区域的不同,通过系数调整对约束性指标作一定的调整。国家、省级开发区的鼓励类、允许类产业项目的投资强度按一般工业功能区及其他地区1.5的系数进行调控;产值能耗、产值水耗按一般工业功能区及其他地区0.8的系数进行调控。
对限制类的新建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土地、规划、建设、工业、环保、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
对禁止(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新建项目。对属于禁止(淘汰)类的现有生产能力,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淘汰。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目录和指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且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类产业项目在批准实施前,必须符合产业导向目录及空间布局指引的相关要求,且在制定的分级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内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
对鼓励类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予以审批、核准和备案。对鼓励类项目的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目录和指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自下次修订目录公布之日起自行废止。涉及工艺技术、质量标准、环保要求、控制性指标等行业准入条件的,由市发改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八、约束性指标释义:
产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额/项目当年增加值(单位:吨标准煤/万元);
产值水耗:项目年用水额/项目当年增加值(单位:立方米/万元);
第一产业
一、农、林、牧、渔业。①全员劳动生产率≥2万元/人。
A01
01
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干果、桑、药材等优良品种的引进、培育。
A02
02
竹业、苗木优良品种的引进、培育。
A03
02
生态公益林、速生丰产林、景观林带的建设。
A04
03
蚕、蜂优良品种的引进、培育。
A05
03
畜禽优良品种的引进、培育。
A06
本《目录和指引》的修订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导向为主、约束配合,分类指导、梯度发展,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衔接协调、增强效力”的理念,实现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约束指标设置、产业空间布局指引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发挥目录在引导全市产业发展和项目审批管理中的作用。《目录和指引》的政策取向是进一步明确我市产业发展的战略导向和重点,加快建立制造和创造相互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相互配套,工业化和信息化相互融合,科技、文化、人才互为支撑,以创新性、知识性、开放性、融合性、集聚性、可持续为主要特征的“3+1”现代产业体系。
《目录和指引》由产业发展条目和产业空间布局指引俩大部分组成。其中产业发展条目由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三类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本目录。实施产业发展分类指导政策,促进鼓励类产业发展壮大和规模集聚,引导限制类产业升级改造和有序退出,坚决控制禁止(淘汰)类产业发展。
【发展战略】杭州市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
杭政办函〔2010〕11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
关于杭州市2010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和空间布局指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建立“3+1”现代产业体系(“3”即一、二、三次产业,“1”即文化创意产业),提高综合竞争力,指导各地项目审批工作,保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最新公布的有关产业政策,在《杭州市2009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基础上,市发改委修订形成了《杭州市2010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指引》(以下简称《目录和指引》)。
五、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市场机制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根据各区域和行业的发展特点,在《目录和指引》的基础上,制订相应的行业准入规定,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确保《目录和指引》有效实施。
六、外商投资项目按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下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他规定执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项目按《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执行。
重点工业功能区的鼓励类、允许类产业项目的投资强度按一般工业功能区及其他地区1.2的系数进行调控;产值能耗、产值水耗按一般工业功能区及其他地区0.9的系数进行调控。
重点工业功能区是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杭州市重点培育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名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64号)明确的重点培育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以及市政府明确的其他工业功能区。
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用地面积(单位:万元/公顷);
容积率:项目地上建筑总面积/项目用地面积;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加值/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单位:万元/人)。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杭州市2010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指引
一、产业发展条目
序号
国标
代码
鼓励类
序号
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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