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

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
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

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

2010年10月22日公布

为规范全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确保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所指司法鉴定的范围包括:法医类、医疗损害;物证类(包括文书、痕迹等);会计审计、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测绘测量;产品(包括药品、农药、种子等)质量;计算机技术、声像资料;知识产权;文物珠宝、书画作品;其他相关诉讼证据的鉴定。

第二条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册)。建立鉴定机构名册应当公告,并遵循自愿、择优的原则。

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鉴定应当使用司法行政部门公告的名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人民法院也可从司法行政部门公告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鉴定机构名册内择优建立备选名录。

第三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成立鉴定机构名册考核评审委员会,决定鉴定机构的入册和对违规鉴定机构的处理。

第四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是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外委托、协调和监督鉴定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未单独设臵管理部门的人民法院,一般由非审判业务部门行使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职责,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

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中,各相关业务庭与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鉴定机构名册的建立

第五条本细则所指的鉴定机构,是指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具有行业执业资格和相应技能的机构;以及虽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但有能力承担相关专业技术鉴定的机构。

第六条入册鉴定机构的基本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能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二)有3名以上取得行业鉴定人资格或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三)有与所开展的鉴定业务相适应的必要设备。

各级人民法院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定鉴定机构入册的具体条件。

第七条鉴定机构申请加入鉴定机构名册,应当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二)专业资质证书;(三)专业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和主要业绩;(四)年检、年审文书;(五)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省高级人民法院鉴定机构名册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鉴定机构名册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定后,报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部门批准;基层人民法院鉴定机构名册由基层人民法院选定,并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后,报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部门批准。

根据实际,未建立鉴定机构名册的基层人民法院,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可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鉴定机构名册作为本院鉴定机构名册使用,并报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已入册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并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部门批准,按属地原则加入下级人民法院鉴定机构名册。

第十条建立鉴定机构名册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入册的鉴定机构签订责任书,明确相互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鉴定机构名册应当在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告。

第三章司法鉴定的提起

第十二条业务庭在审理、执行案件中,可应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决定进行司法鉴定。业务庭应当及时将《司法鉴定决定书》及相关材料移交管理部门。《司法鉴定决定书》中应当明确鉴定的目的和要求。相关材料包括:(一)与鉴定有关的案卷材料;(二)应当由当事人提供的鉴定材料(须证明真实或经质证认可);(三)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材料;(四)其它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第十三条管理部门接受《司法鉴定决定书》及相关材料后,经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鉴定要求不明或鉴定材料不全的,应当通知业务庭,待业务庭明确、补充后予以受理;对不属于司法鉴定范围或不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管理部门应当说明理由后退回业务庭。

第四章鉴定机构的选定

第十四条选定鉴定机构应当由当事人协商选择和人民法院指定相结合,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下列案件不适用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

(一)刑事案件;

(二)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

(三)其他不适用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的案件。

第十五条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1至2名鉴定督办人办理,对于可以协商选择鉴定机构的案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视为放弃协商。

第十六条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督办人主持下进行,原则上从本院鉴定机构名册内选定,也可从其他鉴定机构名册内选定。当事人协商选定的鉴定机构不在鉴定机构名册内的,应当从其选定,但需经管理部门审查,如该鉴定机构的资格、资质存在问题的,当事人应当重新协商选定。

当事人经协商选定鉴定机构后,应当在《对外委托鉴定机构协商确认书》上签名。

第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不一致或放弃协商的,由管理部门从本院鉴定机构名册内采用摇号、抽签、轮候等随机方式选定,无合适的,再从上级人民法院鉴定机构名册内选定,必要时也可从省内其他鉴定机构名册内选定。本省鉴定机构名册内均无相关鉴定机构的,可从社会相关鉴定机构中选定。

鉴定机构确定后,应当发给当事人《对外委托鉴定机构选定通知书》。

第十八条当事人协商选定的鉴定机构为非本院鉴定机构名册内的,应当由建立该鉴定机构名册的人民法院出具《选定鉴定机构推荐书》;当事人协商不一致或放弃协商,需在非本院鉴定机构名册内选定的,应当由建立该鉴定机构名册的人民法院按规定程序选定,并出具《选定鉴定机构推荐书》。

第十九条不适用协商选择鉴定机构的案件,由管理部门直接指定鉴定机构。

对涉及多学科的司法鉴定或所涉专业尚无法定鉴定机构的,可委托有鉴定资质或鉴定能力的机构组织鉴定。

特殊案件的鉴定,可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鉴定机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委托省外鉴定机构鉴定的,应当报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十一条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法实行回避制度。鉴定机构有回避情形的,应当重新选定鉴定机构;鉴定机构中的鉴定人员有回避情形的,鉴定机构应当调换有关鉴定人员。

第五章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鉴定机构确定后,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司法鉴定委托书》及相关材料交鉴定机构,并对重要的证据材料采用照相、扫描、复印等方式进行固定。

第二十三条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审阅材料,制定鉴定计划,对尚需补充材料及需明确有关情况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提出。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补充;相关证据需业务庭提供或质证的,业务庭应当及时提供或质证。

第二十四条鉴定机构根据鉴定需要,可勘验现场、取样检验,并由管理部门通知相关人员到场;需管理部门提供帮助、协调的,由管理部门负责;需业务庭协调的,由业务庭负责。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第二十五条在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增加鉴定事项的,业务庭决定后书面通知管理部门,并附相应的补充材料,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鉴定机构。

第二十六条鉴定材料的提供与收集:

(一)需要相关当事人提供鉴定材料的,由管理部门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未能提供的、或认为不应当由其提供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部门书面说明理由,该证据的举证责任交业务庭决定;当事人既不提供、又不说明理由的,由管理部门将该情况书面告知业务庭,由业务庭处理。

(二)需要由人民法院依职权才能收集的鉴定材料,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业务庭,由业务庭处理。

第二十七条鉴定过程中,因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不配合致使鉴定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业务庭,由业务庭处理。

第二十八条鉴定过程中鉴定对象发生变化的,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业务庭,由业务庭处理。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必要时可组织鉴定听证会,鉴定人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第三十条需要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或参加庭前听证的,业务庭应当在5个工作日之前书面通知管理部门,并落实鉴定人因出庭所需的合理费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鉴定人出庭,并协助做好出庭工作,必要时鉴定督办人可就鉴定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鉴定人因特殊原因并经业务庭同意,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第六章鉴定期限、鉴定终止

第三十一条鉴定期限是指受理鉴定之日起,至发出鉴定文书之日的期限。一般鉴定的期限为30个工作日;疑难复杂鉴定的期限为60个工作日。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书面向管理部门报告,管理部门在征求业务庭意见后,决定是否延长期限。延长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第三十二条鉴定完成后,鉴定机构应当将鉴定文书正本两份、副本数份(按当事人数量)和相关材料及时送交管理部门,正本一份、副本数份和相关材料由管理部门及时移交业务庭,正本一份管理部门存档。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可因下列事由终止鉴定、撤回委托:

(一)当事人撤诉或已调解结案的;

(二)无法获取必要的鉴定材料,致使鉴定无法进行的;

(三)当事人拒不配合,致使鉴定无法进行的;

(四)鉴定机构未经同意无故延长期限,致使人民法院无法及时结案的;

(五)鉴定机构以给好处、行贿等不正当方式获得鉴定,及在鉴定过程中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

(六)当事人不按规定交纳鉴定费用的。

第三十四条终止鉴定、撤回委托的处理:

(一)属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由业务庭作出决定;

(二)属第三十三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情形的,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后交业务庭处理;

(三)决定终止鉴定的,由管理部门向鉴定机构出具《撤回委托鉴定通知书》;

(四)非鉴定机构原因终止鉴定的,鉴定机构因鉴定已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人民法院确定承担人;因鉴定机构原因终止鉴定的,退回鉴定费用。

第七章鉴定费用

第三十五条鉴定费用的交纳由业务庭决定,并在《司法鉴定决定书》中说明。

第三十六条鉴定费用由鉴定机构收取。收费金额按有关标准确定,无标准的,由鉴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十七条逾期不交纳鉴定费用,当事人申请鉴定的,视为放弃申请;人民法院决定鉴定的,终止鉴定。

第八章考核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管理部门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各级人民法院对入册的鉴定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对入册的鉴定机构实行末位淘汰制。

第四十条管理部门应当对鉴定机构的鉴定活动进行监督,对鉴定文书进行审查,对不按委托要求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不明确、运用证据材料有缺陷的,应当要求鉴定机构进行复查、补正。

第四十一条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

(一)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尚未造成后果的;

(二)因疏忽、过失,致使出具不当的鉴定文书,尚未造成后果的;

(三)不按规定收取鉴定费用的;

(四)明知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主动提出回避的;

(五)无正当理由拖延鉴定的;

(六)未经建立鉴定机构名册的人民法院推荐受理案件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警告处理情形的。

警告的决定由建立鉴定机构名册的人民法院作出。

第四十二条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暂停委托鉴定:

(一)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

(二)因疏忽、过失,致使出具不当的鉴定文书,造成一定后果的;

(三)直接接受业务庭委托的;

(四)无故延长鉴定期限,导致人民法院无法及时结案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委托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接受质询的;

(七)遗失鉴定材料,未造成后果的;

(八)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九)二年内已受到二次警告,再有应当予以警告情形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暂停委托鉴定处理情形的。

暂停委托鉴定的决定由建立鉴定机构名册的人民法院作出,并报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暂停期限为六个月至一年,期满后,经鉴定机构申请,对已落实整改措施的,可恢复委托鉴定。

第四十三条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除名:

(一)因疏忽、过失,致使出具错误的鉴定文书,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弄虚作假,出具虚假鉴定文书的;

(三)以给好处、行贿等不正当方式获得鉴定的;

(四)在鉴定过程中收受当事人好处等严重违规行为的;

(五)无故延长期限,导致人民法院无法及时结案,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错过鉴定时机,或者将送检材料破坏、丢失,致使无法再鉴定,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受到有关部门较重处罚的;

(八)二年内已受到暂停委托鉴定处理,再有应当予以警告或暂停委托鉴定处理情形的;

(九)鉴定机构或主要负责人职务犯罪的;

(十)有其他严重违规情形的。

除名的决定由建立鉴定机构名册的人民法院作出,并按建立鉴定机构名册的程序报批。除名后三年内不得再行加入鉴定机构名册。

第四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发现鉴定机构确有应当暂停委托鉴定、除名情形,建立鉴定机构名册的人民法院不作处理的,可径行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十五条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

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向鉴定机构或鉴定人施加影响,违规干预鉴定工作;

(二)严禁徇私舞弊、违反操作程序和纪律;

(三)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财物。

违反前款规定情形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十六条业务庭或审判、执行人员自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或违规干涉鉴定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省各级人民法院有关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细则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温州瑞安市常住人口数量和第一、第二产业生产总值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浙江省温州瑞安市常住人口数量和第一、第二产业生产总值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全面、客观、深度分析当下温州瑞安市常住人口数量和第一、第二产业生产总值现状及趋势脉络,通过专业、科学的研究方法及手段,剖析温州瑞安市常住人口数量和第一、第二产业生产总值重要指标即年末常住人口数量,生产总值,第一产业生产总值,第二产业生产总值等,把握温州瑞安市常住人口数量和第一、第二产业生产总值发展规律,前瞻未来发展态势。温州瑞安市常住人口数量和第一、第二产业生产总值洞察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处理。无数据不客观,借助严谨的数据分析给与大众更深入的洞察及更精准的分析,体现完整、真实的客观事实,为公众了解温州瑞安市常住人口数量和第一、第二产业生产总值提供有价值的指引,为需求者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目录 第一节温州瑞安市常住人口数量和第一、第二产业生产总值现状 (1) 第二节温州瑞安市年末常住人口数量指标分析 (3) 一、温州瑞安市年末常住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温州瑞安市年末常住人口数量占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比重统计 (3) 四、温州瑞安市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温州瑞安市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温州瑞安市年末常住人口数量同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温州瑞安市生产总值指标分析 (7) 一、温州瑞安市生产总值现状统计 (7) 二、全省生产总值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温州瑞安市生产总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温州瑞安市生产总值(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温州瑞安市生产总值(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生产总值(2016-2018)统计分析 (9)

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

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法院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档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法院的档案大部分是诉讼档案。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之一,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做好审判工作,实行审判监督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是审判工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各级人民法院的档案机构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本院的全部档案(包括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切实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完全,是人民法院各级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任务。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档案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法院档案机构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设置与职能任务相适应的档案机构,配备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档案干部。 第六条各级人民法院档案干部的配备,参照劳动人事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从法院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现以保管档案一万卷(件)设专职档案干部一人为基数。超过部分每超过一万五千卷再增配一人。 第七条人民法院档案机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统一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本院全部档案,并积极有效地开展利用和编研工作,为本院领导、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 (三)监督和指导本院各审判庭(含人民法庭)和其他部门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四)中级以人民法院的档案机构,根据需要负责建立健全本辖区内法院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召开档案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对档案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对下级人民法院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 (五)领导交办的其他档案工作任务。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

浙江省人民法院 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工作,实现审判、执行与对外委托工作的分离,确保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和保障,根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司法鉴定的范围包括: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医疗事故;文件笔迹、痕迹;会计审计(包括工程造价)、评估;建筑工程质量;药品、产品(包括农药、种子)质量;计算机技术、声像资料;知识产权;文物珠宝、书画作品;其他相关诉讼证据的技术鉴定。 审判、执行中涉及的委托拍卖事项,按本细则规定执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司法鉴定机构)是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对外委托、组织协调和监督鉴定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相关工作。未设司法鉴定机构的人民法院,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配备专职司法鉴定人员,并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代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职责。 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中,各相关业务庭与司法鉴定机构应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并接受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各级司法鉴定机构以本级人民法院的名义建立“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以下简称“鉴定人名册”),实行择优入册制度。 第五条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鉴定人的确定,采取由当事人协商选择和人民法院指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实行回避制度。 第二章社会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入册登记 第七条本细则所指的社会鉴定机构,是指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具有行业执业资格和相应技能的机构;以及虽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但在该行业中享有较高技术权威,并实际承担该行业相关技术鉴定事务的机构。 第八条入册的社会鉴定机构的必备条件:(1)有6名以上取得行业鉴定人资格或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名;(2)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有与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4)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经济欠发达地区注册资金可不少于30万元,但须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批准)。 第九条鉴定人是指具有专门性知识、取得行业执业资格,并被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选聘解决案件中专门性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入册的鉴定人的必备条件:(1)必须具备所从事行业的执业资格;(2)必须具有所从事行业的高级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专门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

2020年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七年级(上)期中数学试卷

期中数学试卷 题号一二三四总分 得分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共30.0分) 1.在下列个数中负数的个数是() -18,0,0.08,+,-0.6,-π,-2. A. 1个 B. 2个 C. 3个 D. 4个 2.-的倒数是() A. 2 B. C. -2 D. - 3.国家体育场“鸟巢”建筑面积达25.8万平方米,将25.8万平方米用科学记数法表 示为() A. 25.8×104平方米 B. 2.58×104平方米 C. 2.58×105平方米 D. 2.58×106平方米 4.下列各数中互为相反数的是() A. |-|和- B. |-|和- C. |-|和 D. |-|和 5.下列各式,正确的是() A. =-3 B. =±4 C. =4 D. =-4 6.一个数的相反数是最大的负整数,则这个数是() A. -1 B. 1 C. 0 D. ±1 7.已知=0,则x+y的值为() A. 10 B. -10 C. -6 D. 6 8.如图,3×3方格中小方格的边长为1,图中的线段长度是() A. B. C. D. π 9.下列运算中正确的个数有() ①(-5)+5=0,②-3+2=-1,⑧-6÷3×=-6,④74-22÷70=1 A. 1个 B. 2个 C. 3个 D. 4个 10.观察下列各式:31=3,32=9,33=27,34=81,35=243,36=729…,那么 3+32+33+…+32018+32019的个位数字是() A. 9 B. 3 C. 2 D. 0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6小题,共18.0分) 11.请写出一个无理数______. 12.绝对值等于4的数是______ . 13.0.720精确到______位,50780精确到千位的近似数是______. 14.在数-5,1,-3,5,-2中任两个数相乘,其中最大的积是______,最小的积是______. 15.定义一种新运算:新定义运算a*b=a×(a-b)3,则3*4的结果是______.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司法鉴定委托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制度建设是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是确保鉴定结论科学、客观、公正的必然要求,是规范司法鉴定管理的核心内容,因此永城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从以下两方面制度建设: 首先,在原来制度管理的基础上找出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了受理案件登记制度、司法鉴定程序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鉴定管理方面的鉴定人守则、鉴定人回避制度、鉴定人出庭制度、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方面的公示制度、鉴定委托人须知、鉴定流程图、申请鉴定提供鉴定材料一览表,司法鉴定委托合同书。同时,制作了司法鉴定文书式样文本,包括受理案件登记表、不予受理鉴定通知书、鉴定委托合同书、委托鉴定材料收领单、制发鉴定书审批表、司法鉴定书式样等多种文本,统一印制了司法鉴定档案卷皮。 其次,强化了对司法鉴定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为了更好的落实司法鉴定的各项制度,根据鉴定机构的执行情况,把监督管理工作的作为工作重点,如执行受理案件登记制度时,登记是否全面、翔实;执行鉴定人出庭制度时,是否履行了审批手续,鉴定人出庭的情况说明是否全面;司法鉴定信息统计上报,是否及时、全面、准确,为商丘市普济法医临床鉴定所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创造了条件,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委托合同书》。毛伟.选择是做司法鉴定还是咨询鉴定 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按照司法程序鉴定。委托人提供

司法鉴定委托书范本

司法鉴定委托书范本 案号: 委托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委托日期送检人 委托事项和要求: 送检材料: 案情摘要被鉴定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职业: 报告发送方式:□自弱邮寄约定事项: 1、鉴定工作按照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司 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工作按照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或本机构的 技术规范进行。、委托人在被告知本案鉴定人后,如认为必要,可在二天内向鉴定机 构提出鉴定人回避的申请。、委托人应如实提供案件有关情况。因提供虚假情况而产 生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委托人应提供符合检验要求的检材,如检材不符合要求的,其鉴定或检验结果仅供参考。 6、接受委托后,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方 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1)出现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2)确需补充鉴定材 料而无法补充的;(3)发现自身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的。、鉴定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需补充鉴定材料或遇疑难问题等确需延长鉴定时限的,由双方商定。、依据下列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协议方式),收取鉴定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圆) 备注: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受理机构鉴定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委托人:北京某律师事务所 住址:*** 电话:*** ***律师 受委托人:司-法-部中心 委托事项:

兹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与××公司于20xx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第二页上“××”二字是否是××本人所写进行鉴定。 委托理由: ××与××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对20xx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上的是否××本人亲笔签署发生争议,故请求贵中心依据有关检材和样本进行鉴定 委托人:北京某律师事务所 案号: 委托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委托日期送检人 委托事项和要求: 送检材料: 案情摘要被鉴定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职业: 报告发送方式:□自弱邮寄约定事项: 1、鉴定工作按照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司 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工作按照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或本机构的 技术规范进行。、委托人在被告知本案鉴定人后,如认为必要,可在二天内向鉴定机 构提出鉴定人回避的申请。、委托人应如实提供案件有关情况。因提供虚假情况而产 生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委托人应提供符合检验要求的检材,如检材不符合要求的,其鉴定或检验结果仅供参考。 6、接受委托后,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方 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1)出现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2)确需补充鉴定材 料而无法补充的;(3)发现自身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的。、鉴定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需补充鉴定材料或遇疑难问题等确需延长鉴定时限的,由双方商定。、依据下列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协议方式),收取鉴定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圆) 备注: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受理机构鉴定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浙江省温州瑞安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浙江省温州瑞安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温州瑞安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行深度剖析,从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温州瑞安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温州瑞安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解读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 温州瑞安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据解读报告旨在全面梳理温州瑞安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温州瑞安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 (1) 第二节温州瑞安市财政总收入指标分析 (3) 一、温州瑞安市财政总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省财政总收入现状统计 (3) 三、温州瑞安市财政总收入占全省财政总收入比重统计 (3) 四、温州瑞安市财政总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温州瑞安市财政总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财政总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财政总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温州瑞安市财政总收入同全省财政总收入(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温州瑞安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分析 (7) 一、温州瑞安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7) 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温州瑞安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温州瑞安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温州瑞安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9)

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1984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以[84]法办字第5号发布) 一、根据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参照有关法律,结合各类案件的性质、社会影响、情节轻重、刑期长短以及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制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表》(以下简称《保管期限表》)。 二、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记录和重要依据。它反映了人民法院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科学地鉴定和保存好诉讼档案,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此,应当从政治、经济、科学研究等方面,从历史和现实使用价值,全面地,慎重地估量每个案件的作用,划定其保管期限。 三、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凡属本院审判活动形成的需要长远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永久保管。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使用的诉讼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0年。凡属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时间为30年。 具体案卷保管期限的划定,参照《保管期限表》办理。 四、刑事案件中的赃、证物,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退还受害人的以外,民事案件中的权益凭证,在结案后,除应当退还当事人或当事单位的以外,凡需附卷保存的,其保管时间与案卷划定的保管期限相同。刑事案件中的证物,不宜于长期保管的(如血衣、凶器等),在没有新的规定以前,仍依最高人民法院(64)法研字第77号《关于刑事案件中证物保管问题的批复》中提出的“至少保存15年”的规定处理。 五、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从每个案件终审判决结案后的下一年起算。一个人民法院审理的同一被告的累犯案件,或者同一被告的特赦、更审、再审、申诉、加减刑案件,其先后形成的案卷的保管期限,应以最后终审结案的下一年作为起算的时间;如属于不同的保管期限,应以其中最长的保管期限为保管期限。 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刑、民案件,在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当事人继续申诉形成的档案,可合并原审案卷保管,保管期限与原案相同。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的申诉档案,按《保管期限表》的有关规定划定保管期限。

2017-2018学年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八年级(下)期末数学试卷

2017-2018学年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八年级(下)期末数学试卷 一、选择题(本题有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3分)化简4的结果是( ) A .2 B .2- C .4 D .16 2.(3分)一组数据3,5,4,7,10的中位数是( ) A .4 B .5 C .6 D .7 3.(3分)一个多边形的内角和是360?,则这个多边形的边数为( ) A .6 B .5 C .4 D .3 4.(3分)剪纸艺术是中国传统的民间工艺.下列剪纸的图案中,属于中心对称图形的是( ) A . B . C . D . 5.(3分)已知点(2,3)-在反比例函数(0)k y k x =≠的图象上,则下列点也在该函数图象上 的是( ) A .(1,5) B .(1,5)- C .(3,2) D .(2,3)- 6.(3分)用配方法解方程2610x x +-=时,配方变形结果正确的是( ) A .2(3)8x += B .2(3)8x -= C .2(3)10x += D .2(3)10x -= 7.(3分)关于x 的一元二次方程2210x x m -+-=有两个相等的实数根,则m 的值( ) A .2 B .3 C .1- D . 5 2 8.(3分)如图,平行四边形ABCD 中,增加下列选项中的一个条件,不一定能判定它是矩形的是( )

A .90ABC ∠=? B .A C B D ⊥ C .AC B D = D .OBA OAB ∠=∠ 9.(3分)如图,正方形ABCD 的一边AB 为边向下作等边三角形ABE ,则CDE ∠的度数是 ( ) A .30? B .25? C .20? D .15? 10.(3分)如图,点A ,B ,C 三点在x 轴的正半轴上,且OA AB BC ==,过点A ,B ,C 分别作x 轴的垂线交反比例函数(0)k y k x =>的图象于点D ,E ,F , 连结OD ,AE ,BF ,则::OAD ABE BCF S S S ???为( ) A .12:7:4 B .3:2:1 C .6:3:2 D .12:5:4 二、填空题(本题有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11.(33x -中字母x 的取值范围是 . 12.(3分)在某次射击训练中,教练员统计了甲、乙两位运动员10次射击成绩,两人的平均成绩都是8.8环,且方差分别是1.8环2,1.3环2,则射击成绩较稳定的运动员是 (填“甲”或“乙” ). 13.(3分)已知一个一元二次方程,它的二次项系数为1,两根分别是2和3,则这个方程是 .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范文新整理版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RHD-QB-K3672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范文新整理版示范文本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范文新整理版示 范文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范文篇一 委托人: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事务的。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

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 第七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__________ 第八条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浙江省瑞安市普通中学和小学在校学生数量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浙江省瑞安市普通中学和小学在校学生数量3年数据分析报 告2019版

报告导读 本报告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浙江省瑞安市普通中学和小学在校学生数量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浙江省瑞安市普通中学和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浙江省瑞安市普通中学和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数据分析报告对关键因素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量,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浙江省瑞安市普通中学和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数据分析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浙江省瑞安市普通中学和小学在校学生数量现状 (1) 第二节浙江省瑞安市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量指标分析 (3) 一、浙江省瑞安市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浙江省瑞安市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量占全国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量比重统计 (3) 四、浙江省瑞安市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浙江省瑞安市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浙江省瑞安市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量同全国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量(2017-2018)变动 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浙江省瑞安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指标分析 (7) 一、浙江省瑞安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浙江省瑞安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占全国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浙江省瑞安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浙江省瑞安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管理,根据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诉讼档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记录,又是做好审判工作的依据和必要条件。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是审判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切实做好。 第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本院的全部档案(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影片等声相材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严守档案机密,积极提供利用,为审判工作和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设档案处,高级人民法院设档案科,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设档案机构或专职人员。其任务是: (一)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院的档案,并开展利用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各审判庭诉讼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进行档案的鉴定工作; (四)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档案处、科(室)应对下级人民法院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下级人民法院应定期向上级人民法院报告档案工作情况; (五)领导交办的有关档案工作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

化的要求,配备好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教育档案干部热爱本职工作,并保持其相对稳定。 第六条 各地人民法院的档案工作接受同级地方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档案的接收和整理 第七条 档案处、科、室要积极主动组织好诉讼档案的归档工作。随时了解案件的归档情况,对已办结的案件,要督促立卷承办人员及时立卷归档。接收档案时,必须逐卷查点清楚,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提出的要求,检查案卷质量,符合要求的,进行接收。 第八条 对已接收的案卷,要根据刑事、民事、经济类别,按年度、审级、案号分别在档案目录簿册上登记。登记要准确,字体要工整。 第九条 接收后的案卷,要在卷皮的左上角盖“归档”章,以区别于未归档的案卷。 第十条 归档后的案卷,分别根据刑事、民事、经济类别,按年度、审级、案号的顺序排列,放进卷柜保管。 第十一条 同一案件由于审级改变或其他原因形成几个案号的案卷,应合并保管。并卷原则是,再审卷并入一审或二审卷,申诉卷并入审级卷,近年申诉卷并入早年申诉卷。案卷合并时,要在案卷封皮和案卷登记簿上注明移出、移入和相关的案号。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都要根据档案的情况,编制案件姓名索引、卡片等检索工具。 三、档案的调借和查阅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发文字号】法释[2002]8号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02.03.27 【实施日期】2002.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唯一标志】393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已于2002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1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2002年3月27日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2002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1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8号)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负责统一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未设司法鉴定机构的人民法院,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司法鉴定人员,并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代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职责。 第三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建立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人)名册,根据鉴定对象对专业技术的要求,随机选择和委托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 第四条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社会鉴定、检测、评估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申请书和以下材料:(一)企业或社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专业资质证书; (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执业资格和主要业绩; (四)年检文书; (五)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五条以个人名义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申请书和以下材料:(一)单位介绍信;

2019-2020学年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八年级(上)期末数学试卷 (解析版)

2019-2020学年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八年级(上)期末数学试卷 一、选择题(共10小题). 1.(3分)下列各组数可能是一个三角形的边长的是( ) A .5,7,12 B .5,6,7 C .5,5,12 D .1,2,6 2.(3分)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点(3,4)-所在的象限是( ) A .第一象限 B .第二象限 C .第三象限 D .第四象限 3.(3分)下列图案中是轴对称图形的是( ) A . B . C . D . 4.(3分)一次函数22y x =+的图象与x 轴的交点坐标是( ) A .(0,2) B .(0,2)- C .(1,0)- D .(1,0) 5.(3分)对于命题“若a b >,则22a b >”,能说明它属于假命题的反例是( ) A .2a =,1b = B .1a =-,2b =- C .2a =-,1b =- D .1a =-,1b = 6.(3分)直线2y x b =-+上有三个点1( 2.4,)y -.2( 1.5,)y -.3(1.3,)y .则1y ,2y ,3y 的大小关系是( ) A .123y y y >> B .123y y y << C .213y y y << D .213y y y >> 7.(3分)如图,ABC DCB ∠=∠.要说明ABC DCB ???,需添加的条件不能是( ) A .A B D C = B .A D ∠=∠ C .BM CM = D .AC DB = 8.(3分)如图,在Rt ABC ?中,90C ∠=?,AD 是BAC ∠的平分线,若6AC =,8BC =,则:ABD ACD S S ??为( ) A .5:3 B .5:4 C .4:3 D .3:5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范文(示范合同)

Restri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he termination of cooperation, and clear regulations on related businesses.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范文(示范合 同)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范文(示范合同)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合同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后,约束合同双方的履行责任,合作终止以及相关业务明确规定,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范文篇一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__事务的。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

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 第七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2018年法院档案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2018年法院档案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一、加强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为审判、侦查、公诉服务,为当事人服务。 二、组卷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立卷归档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除本院院长外,任何单位、人员借阅卷宗必须填写借卷单并经办公室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批准。 四、本院党组成员借阅案卷的,应当办理借阅手续。 五、办案人员因办案需要借阅案卷时,须本人亲自借阅。委托其他人员借阅的,需要填写委托借阅书。 六、案卷必须由正式干警借阅,临时工作人员(包括合同法警)不得借阅。 七、其他单位借、查案卷的,按照上级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办理。 八、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案卷原则上不得借、查阅。必须办理的,需要经院长批准。 九、律师或当事人等查阅诉讼案卷,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法院指定场所阅看本案案卷。如需要摘抄、复制的,应在档案管理人员监督下在指定地点进行。 十、调阅或借出的诉讼档案,要按借阅期限及时归还。不按时归还的,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催还。案卷被还回时,如发现被拆及文件材料短缺、涂改、增删、污损等情况,应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进行调查。 十一、本院办案人员在县内办案需要携带已归档案卷的,应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出县办案需要携带案卷的,必须经院长批准。携带案卷办案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严防遗失、被盗及泄密。 十二、阅卷时不得吸烟,防止烧损案卷。 十三、档案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要超过一个月的,由本案主管院长批准后可延长至三个月。仍需延长的,由院长批准。 十四、各中层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及借阅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按下列标准扣分,记入院规范化管理考核实施成绩。 1、案卷装订不整洁、不规范的,除退回办案庭重新整理外,凡案卷皮、卷内目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本院机关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和拍卖的规定(试行)-地方司法规范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本院机关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和拍卖的 规定(试行) (2002年10月22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78次会议通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以及全国法院司法鉴定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法院将逐步规范、理顺、建立健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和拍卖工作。为使本院机关此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凡进入审判、执行程序的案件,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评估的,应当由司法行政处对外委托办公室(以下简称外委办)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实行审鉴分立。 第二条执行程序中的委托拍卖工作,归口外委办统一办理委托拍卖手续。 第三条外委办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和拍卖,依据尊重当事人选择与人民法院指定相结合的原则办理。 第四条外委办对受托的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人)以及评估、拍卖机构的工作过程实行监督。 第五条外委办的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和拍卖工作,应当建立档案。 二、鉴定人等名册的建立 第六条外委办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建立鉴定人以及评估、拍卖机构名册,供当事人和本院选择、使用。 第七条建立名册前,应当在媒体上刊登公告,请鉴定人以及评估、拍卖机构到外委办报名,领取入册申请书。 部分必需的专业无人报名的,由外委办主动联系,请其报名,领取入册申请书。 第八条对申请入册的鉴定人以及评估、拍卖机构,由外委办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报请院长审批。 第九条已批准入册的鉴定人及评估机构,由外委办报最高法院备案,并予公告。 第十条外委办对已入册的鉴定人以及评估、拍卖机构进行年度审核,符合条件的,继续在册;不符合条件的,经院长批准取消入册资格。 第十一条对新申请入册的鉴定人以及评估、拍卖机构,按本规定第八、九条的程序办理。 三、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规程 第十二条业务庭、执行局决定司法鉴定、评估的案件,应当提出鉴定、评估目的和要求,提供必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范文(示范合同)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范文(示范 合同)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4371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范文(示范合同)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范文篇一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__事务的。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 第七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六校联盟2019-2020学年九年级上学期期末数学试题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六校联盟2019-2020学年九年级上学期期末数 学 一.选择题(共10小题) 1.若3a=5b,则a:b=() A. 6:5 B. 5:3 C. 5:8 D. 8:5 【答案】B 【解析】 【分析】 由比例的基本性质,即两内项之积等于两外项之积即可得出结果. 【详解】解:∵3a=5b, ∴a b = 5 3 , 故选:B. 【点睛】此题主要考查比例的性质,解题的关键是熟知两内项之积等于两外项之积. 2.一个布袋里装有2个红球,3个黑球,4个白球,它们除颜色外都相同,从中任意摸出1个球,则下事件中,发生的可能性最大的是( ) A. 摸出的是白球 B. 摸出的是黑球 C. 摸出的是红球 D. 摸出的是绿球 【答案】A 【解析】 【分析】 个数最多的就是可能性最大的. 【详解】解:因为白球最多,

所以被摸到的可能性最大. 故选A . 【点睛】本题主要考查可能性大小的比较:只要总情况数目相同,谁包含的情况数目多,谁的可能性就大;反之也成立;若包含的情况相当,那么它们的可能性就相等. 3.已知⊙O 的半径为5,若OP=6,则点P 与⊙O 的位置关系是( ) A. 点P 在⊙O 内 B. 点P 在⊙O 外 C. 点P 在⊙O 上 D. 无法判断 【答案】B 【解析】 【分析】 比较OP 与半径的大小即可判断. 【详解】r 5=,d OP 6==, d r ∴>, ∴点P 在O 外, 故选B . 【点睛】本题考查点与圆的位置关系,记住:点与圆的位置关系有3种.设O 的半径为r ,点P 到圆心的距离OP d =,则有:①点P 在圆外d r ?>;②点P 在圆上d r ?=;①点P 在圆内d r ?<. 4.若将抛物线y=5x 2先向右平移2个单位,再向上平移1个单位,得到的新抛物线的表达式为( ) A. y=5(x ﹣2)2+1 B. y=5(x+2)2+1 C. y=5(x ﹣2)2﹣1 D. y=5(x+2)2﹣1 【答案】A 【解析】 试题解析:将抛物线25y x =向右平移2个单位,再向上平移1个单位, 得到的抛物线的解析式是()252 1.y x =-+

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

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审判机关档案 【发文字号】法[办]发[1991]46号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91.12.24 【实施日期】1991.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 (法[办]发[1991]46号1991年12月24日)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法院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档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法院的档案大部分是诉讼档案。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之一,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做好审判工作,实行审判监督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是审判工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各级人民法院的档案机构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本院的全部档案(包括各种门类

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切实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完全,是人民法院各级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任务。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档案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法院档案机构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设置与职能任务相适应的档案机构,配备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档案干部。 第六条各级人民法院档案干部的配备,参照劳动人事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从法院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现以保管档案一万卷(件)设专职档案干部一人为基数。超过部分每超过一万五千卷再增配一人。 第七条人民法院档案机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统一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本院全部档案,并积极有效地开展利用和编研工作,为本院领导、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 (三)监督和指导本院各审判庭(含人民法庭)和其他部门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四)中级以人民法院的档案机构,根据需要负责建立健全本辖区内法院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召开档案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对档案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对下级人民法院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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