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谈话提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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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一、廉政谈话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三种类型1.任职廉政谈话:是指与提拔任职经党支部任命的干部的谈话。

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如何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2.诫勉谈话:是指与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干部的谈话。

谈话时应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后果及危害,并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3.警示谈话:是指与一个部门或科室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科室负责人或干部的谈话。

谈话时要在认真评价、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

二、具体内容1.谈话范围任职廉政谈话: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如何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诫勉谈话:谈话时应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后果及危害,并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警示谈话:谈话时要在认真评价、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

2.廉政谈话的组织实施:2.1任职廉政谈话。

在党支部书记主持下可与提拔任职谈话一并进行,由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负责。

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

2.2诫勉谈话。

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进行,具体由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负责,党建人员记录。

谈话以个别谈话方式进行。

2.3警示谈话。

要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及时进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谈话可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方式。

3.廉政谈话的要求:3.1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

谈话时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同志式的平等方式进行。

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
参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一、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对象是:各党委(组)、党工委、党总支、区直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正、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其目的是以预防为主,教育帮助干部。
四、对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谈话有区纪委书记负责;对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谈话有区纪委副书记负责。
五、谈话的方式、程序及要求:
1、区纪委负责抓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责任人,根据掌握的情况,确定诫勉谈话的对象,报区有关领导同意。
2、区纪委办公室应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被谈话对象;
3、需要被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以提前要求被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1、有不廉洁行为或违纪苗头,情节较轻,未达到追究党纪政纪责任,需要提醒或帮助教育的;
2、有群众反映或者信访举报的问题,经过组织调查核实虽未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但有必要提醒今后加以注意的。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在责任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4、谈话时区纪委办公室派工作人员作好记录,结束后应将谈话内容整理进入被谈话对象的廉政档案。
1、不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节较轻的;
2、制责范围管理的对象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置若罔闻,不查不问,引起上访,造成影响较小的;
4、对苗头性、倾向性腐败现象和群众举报问题不及时查处纠正的;
5、对其他需要谈话的。

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

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

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一、谈话类别行风办负责我院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的组织实施,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谈话分为:党委下属的党支部书记及医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党支部书记及医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等。

二、谈话范围及对象(一)医院党委下属的党支部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分管院长负责谈话);全体党员(由各党支部书记分工负责谈话);科主任、护士长(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谈话);全体职工(由相关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负责谈话)。

(二)任前廉政谈话的范围为:医院下属的党支部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分管院长负责谈话)。

(三)诫勉谈话的对象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追究责任而具备从轻追究理由的;案件调查、信访初查、执法监察、纠风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各项工作中发现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在中层干部考核中个人廉洁、廉医状况在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率比较低的;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廉政准则》等方面发生问题,并造成一定后果的(由分管院长负责谈话)。

(四)提醒谈话的对象为:在群众信访举报及在各项工作检查考核中,发现有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问题或一般性不廉洁问题的(由分管院长负责谈话)。

三、谈话内容(一)医院党委下属的党支部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主要内容是:1.沟通、交流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

2.沟通、交流部门落实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沟通、交流部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了解掌握部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的情况。

5.研究分析当前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6.其他需要互相沟通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的问题。

(二)任前廉政谈话主要内容是:1.按照党、政廉洁自律的规定,对其提出廉洁廉医的具体要求。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五则)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五则)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五则)(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和《**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泉委办发〔**〕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一)任职廉政谈话对象。

对提拔任用或转任岗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任职前应当进行廉政谈话。

(二)任职廉政谈话的内容。

领导干部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提出要求;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提出要求。

(三)任职廉政谈话的方式。

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

任职廉政谈话由综合科具体组织实施,由办领导进行谈话。

二、信访谈话制度(一)信访谈话对象。

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

(二)信访谈话的内容。

转达群众的反映,了解核实情况,提醒注意问题。

要求被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根据需要,要求被谈话对象回复,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三)信访谈话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

对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办主要领导负责。

对机关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分管副主任负责。

直属单位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谈话提醒由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三、审计谈话制度(一)审计谈话对象。

对审计中发现廉洁问题和违反财经纪律,未涉及违纪案件线索的领导干部。

(二)审计谈话内容。

指出审计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醒意见,并要求整改,作出书面反馈。

(三)审计谈话方式。

涉及机关科室、直属单位领导个人的由分管领导约谈当事人;涉及比较集中的廉政问题或财经管理问题线索应移交派驻派市驻建局纪检组。

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为了加强局机关的廉政建设,加强内部监督,帮助和教育干部增强廉政意识,搞好廉政和勤政,建立和实施廉政谈话制度。

一、谈话对象
廉政谈话的谈话对象主要是各股室的主要负责人,新提拔的股室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的干部,及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干部。

二、谈话的内容
1、对各股室负责人的谈话,主要是谈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

听取该干部前一段时期本股室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

谈话人对该领导干部及该股室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评价,提出今后的要求,转告群众对其他人及其股室廉政情况和廉政工作的反映,要求加以纠正、改进或注意。

2、对新提拔的股级干部的谈话,主要要求该干部在职务提升后,要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廉政和勤政意识,严于律己,管好家属、子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廉政方面做出表率。

3、对有反映的干部的谈话,主要是要求该同志对反映
的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谈话后如需要,还要求该同志写出说明材料送交谈话人。

三、谈话人
与各股室负责人谈加强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由主管局长负责;
与有反映的干部谈话,涉及股级干部的,由纪检组负责,涉及一般干部的,由各股股长负责人负责,谈话结果报纪检组。

四、有关事项
1、以上各项谈话均个别进行。

2、谈话时间,与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谈加强廉政建设工作一般在年底进行,要提前通知,做好准备;与新提拔的干部谈话,一般在任命后一个月内进行,与有反映的干部谈话要及时进行。

3、本廉政谈话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制度模板

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制度模板

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制度模板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谈话制度模板。

一、谈话对象本谈话对象为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和关键领域的党员干部。

二、谈话频次定期开展监督谈话,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特殊时期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调整。

三、谈话内容(一)谈话前,应充分了解谈话对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等方面。

(二)谈话中,重点了解以下内容:1. 谈话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认识和体会,是否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2. 谈话对象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

3. 谈话对象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及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

4. 谈话对象对所在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 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四、谈话方式(一)个别谈话:针对谈话对象的个人情况,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其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

(二)集体谈话:针对某一单位、部门或某一领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了解其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

(三)专题谈话: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典型案例,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谈话,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五、谈话程序(一)制定谈话计划:根据谈话对象、频次和内容,制定谈话计划,报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开展谈话:按照谈话计划,进行个别谈话、集体谈话或专题谈话,谈话人要做好谈话记录。

(三)谈话反馈: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向谈话对象反馈谈话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四)谈话资料归档:将谈话计划、谈话记录、谈话反馈等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六、谈话纪律(一)谈话人要严格遵守谈话纪律,认真履行谈话职责,确保谈话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办法

单位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办法

单位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办法为了加强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促进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谈话提醒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二、廉政谈话提醒对象,主要是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其他需要进行谈话的干部。

三、谈话内容(一)谈话对象应谈的内容X、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本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以及接受群众监督情况。

X、本人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X、本人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X、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X、新提任的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措施。

(二)主谈话人应谈的内容X、对新提任科级干部的谈话重点是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主要内容,同时进行必要的有关廉政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并结合实际提出要求。

X、其他需要谈话的内容。

四、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必须进行廉政谈话提醒:X、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X、廉政测评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比较集中时;X、群众信访举报情况轻微,或发生信访举报,经查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时;X、干部提拔和轮岗时。

X、其他有必要让本人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解释时;五、组织领导X、廉政谈话在委党委领导下进行。

X、委纪委牵头,会同分管领导和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编制科组织实施。

六、谈话要求X、廉政谈话之前,主谈人应将谈话的主要内容、时间、地点、要求等提前三天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按要求认真准备。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政谈话提醒提纲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政谈话提醒提纲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政谈话提醒提纲党风廉政责任制是中国共产党建设清正政治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

廉政谈话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具体操作手段之一,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可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预防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

因此,提纲的落实至关重要,下面就是一份2000字的廉政谈话提纲。

一、引言1. 引导党员干部认识廉政谈话的重要性,强调廉政谈话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2. 介绍廉政谈话的目的和意义,明确通过廉政谈话,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3. 强调廉政谈话的原则,即依法依规、公正公平、真实准确、保密安全。

二、廉政谈话的重点内容1. 党纪国法的教育宣传:强调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党纪国法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2. 廉洁从政的要求:强调廉洁从政是党员干部的庄重承诺,要求党员干部严守廉政底线,秉公用权,清正廉洁。

3. 依法用权的要求:提醒党员干部要严守法治原则,依法用权,不以权谋私,不滥用职权,做到阳光用权、规范用权。

4. 行为规范的教育引导:重点强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应遵循的原则和规范,如廉洁自律、政治敏感、言行一致等。

5. 反腐倡廉的教育宣传:提醒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对腐败的高度警惕,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积极参与反腐倡廉斗争。

6. 信仰坚定的教育引导:强调党员干部要坚守党的信仰,始终保持进取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坚守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三、廉政谈话的方式与方法1. 定期谈话:规定廉政谈话的频次和时间,明确谈话的主持人和受谈话人,保证廉政谈话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 针对性谈话:根据党员干部不同情况和发现问题的具体性质,制定不同的谈话内容和方式,实现个性化、精准化廉政谈话。

3. 面对面谈话:确保廉政谈话的实效性和亲密性,营造良好的信任环境。

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促使党员干部自我反思和深刻认识问题。

4. 组织谈话:通过党组织安排专门的谈话小组或专职廉政谈话人员,对党员干部进行组织性的廉政谈话,实现全面覆盖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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沌口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

三、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四、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

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五、谈话提醒要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

被谈
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对有出入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六、谈话提醒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凡因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而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违法、违纪者责任的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有关渎职类错误的规定,追究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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