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实行“特别行政区制度”的重大意义
第十二章: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对单一制国家结构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一、“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的建立
(1)“一个国家”是“一国两制”原则的核心。
(2)“两种制度”与高度自治权是“一国两制”原则的基本特色。
高度自治权
特别行政区政府设司、局、厅、处、署等机构,组成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组织体系。
(1)中央人民政府对特别行政区享有的权力包括特别行政区的创制权、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组织权、主要行政官员的任免权、非常状态宣布权、外交权和防务权;
(2)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是立法会
(一)立法会成员的任职资格(二)立法会的职权
香港澳门。
简述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内容

简述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内容
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设立特殊政治地位和高度自治的行政区域。
其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高度自治:特别行政区享有较高的自治权,包括在经济、政治、法律等领域内自主决策权,具备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宪法、法律和政策的能力。
特别行政区的政府机构由本地区选举产生,并负责管理本地区的事务。
2. 特殊政治地位:特别行政区与其他地区在政治地位上存在差别。
通常情况下,特别行政区根据历史、文化、地理等因素的特殊性,享有一定程度的政治特权和权力,以便维护本地区利益和发展。
3. 部分独立性:特别行政区在某些事务上拥有相对独立的权力。
例如,在经济和贸易、教育和文化、司法和执法等方面,特别行政区享有自主性,实行与中央政府不同的政策和制度。
4. 高度稳定:特别行政区通常具有一定的法律与政治制度稳定性。
为了维护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和特殊地位,中央政府通常会在相关法律框架中确定一定的保护措施和机制,确保特别行政区的稳定运行。
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内容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略有差异,但总体上都以高度自治和特殊地位为核心,旨在实现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八章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章特别⾏政区制度第⼋章特别⾏政区制度第⼀节概述⼀、特别⾏政区的概念特别⾏政区是指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设⽴的、具有⾼度⾃治权的地⽅⾏政区域。
从以下⼏个⽅⾯理解(⼀)特别⾏政区是我国单⼀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个地⽅⾏政区域(⼆)特别⾏政区是享有⾼度⾃治权的地⽅⾏政区域(三)特别⾏政区直辖于中央⼈民政府特别⾏政区与⼀般地⽅的异同⼆、确⽴的理论依据——“⼀国两制”(⼀)“⼀国两制”的形成中国统⼀⽅案种种1、“邦联”模式2、“联邦”模式3、“⼀国三制”模式4、单⼀制模式“三民主义统⼀中国”模式“⼀国⼀制”“⼀国两制”“⼀国两制”的形成过程“⼀国两制”的提出(1)1978年11⽉邓⼩平在同缅甸总统会谈谈到台湾问题时指出:“在解决台湾问题时,我们会尊重台湾的现实,⽐如,台湾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动,美⽇在台湾的投资可以不动,那边的⽣活⽅式可以不动。
但是要统⼀。
”(2)1978年12⽉⼗⼀届三中全会的公报⾸次以“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业”来代替“解放台湾”的提法。
(3)1979年元旦全国⼈⼤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和平统⼀祖国的⼤政⽅针,指出:⼀定要考虑现实情况,完成祖国的统⼀⼤业。
在解决统⼀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民蒙受损失,并建议两岸恢复通商、通航和通邮。
(4)1981年9⽉30⽇,叶剑英发表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的⽅针政策》的讲话,具体提出了实现祖国统⼀的九条⽅针——叶九条。
标志“⼀国两制”构想的明晰化。
(5)1982年9⽉邓⼩平会见英国⾸相撒切尔夫⼈时,阐明了中国政府准备⽤“⼀国两制”的办法来解决⾹港问题的⽴场。
邓的《我们对⾹港问题的基本⽴场》的谈话,表明“⼀国两制”的构想已经成熟。
(6)1983年6⽉邓⼩平发表了《中国⼤陆和台湾和平统⼀的设想》的谈话,后来被称为邓六条,进⼀步发挥了关于台湾与⼤陆和平统⼀的构想。
同年公布的《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增加了设⽴特别⾏政区的规定,为“⼀国两制”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第十一章

中
国
政
治 制
度
Contemporary Chinese Political Systems
第十一章当代中国特别行政区制度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建立特别行政区制度
的意义,认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了解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立法 机关、司法制度和公务员制度的职权与特点 。
第一节 特别行政区制度概述
(1)“三司”(即政务司、财政司、
律政司)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第一 级政府机构。 (2)“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 第二级政府机构。 (3)香港特别行政区除了设置“司” 、“局”之外,还设置“署”、“处” 等政府机构。
《澳门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设司、局、厅、处,并设立廉政公署和审计 署独立工作。廉政专员和审计长对行政长官 负责。
二、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1.特别行政区是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
区域
(1)特别行政区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地方
行政区域。 (2)特别行政区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基本保 留原有法律,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的特别 行政区。 (3)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 政区域,它享有高度自治权,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一般地方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区。
(2)坚持“两种制度”,即在统一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内,作为国家主体的大陆地区实行 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作为统一 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保持原有的资本主 义制度不变。 (3)高度自治。
[多选]特别行政区是地方的政权,除在外
交、国防等方面服从中央政府外,享有高度 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 司法权和终审权。
3、对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的职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联合动
论述一国两制构想的内容及伟大意义

论述一国两制构想的内容及伟大意义一国两制是中国提出的对待香港和澳门的一种特殊政治安排,旨在实现中国统一的同时保持香港和澳门的高度自治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这个构想的核心是将香港和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和各种市场自由度。
一国两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维持香港和澳门现有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包括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独立的司法系统;保持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香港和澳门拥有自己的政府和立法机构;保障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确保特别行政区的稳定和繁荣,包括保持经济繁荣、维护社会和谐、确保司法独立等。
一国两制构想的伟大意义在于:1. 维护国家统一:一国两制制度构建了中国与香港、澳门之间的统一关系,避免了利益冲突和内乱。
通过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保持区域自治,确保国家统一的同时保持了香港和澳门的独特性。
2. 促进香港澳门的繁荣稳定:一国两制政策为香港和澳门提供了良好的政治和经济环境,吸引了大量国内外资本和人才。
这为两个特别行政区的繁荣和发展提供了保障。
3. 推动国家现代化:一国两制政策为香港和澳门提供了国内外合作的广阔机会,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与国际社会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4. 推广和平统一思路:一国两制构想为世界提供了一个新的和平统一思路。
它既保持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又尊重和保护了香港和澳门的特殊历史和文化。
这一政策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认可和赞赏,为其他有分离倾向的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总之,一国两制构想作为中国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的政治安排,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通过实施一国两制政策,香港和澳门得以保持自身的繁荣稳定,与中国的综合国力相互促进,实现了一种成功的政治和经济模式。
同时,也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坚定的统一立场和对和平稳定发展的承诺。
经济特区建立的历史意义

经济特区建立的历史意义经济特区是中国开放的第一批试验区域,最早设立于1980年代初。
这一政策的制定是为了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中国经济的发展。
经济特区首先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地设立,后来逐渐扩大到全国范围。
经济特区的建立对中国经济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首先,经济特区为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便利,吸引了大量外资投入,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国际化和市场化。
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后,外资进一步增加,为中国经济注入了巨大的动力。
其次,经济特区引进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学习的机会。
特区的企业运营方式、管理制度以及先进的技术和设备都成为了中国企业学习的榜样。
经济特区的成功经验也逐渐推动了中国其他地区的开放。
再次,经济特区的建立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试验的平台。
由于特区相对于其他地区有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度,因此可以更快地进行和试点。
一些成功的经验在特区得以验证后,逐渐推广到全国范围,为中国的经济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此外,经济特区的建立也为中国培养了大量的企业家和人才。
特区提供了一个创新的环境,鼓励人们创业,培养了大批企业家和创新人才。
这些人才不仅推动了特区的经济发展,也为中国整体经济的进步做出了贡献。
最后,经济特区的建立还对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产生了积极影响。
特区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繁荣吸引了大量人口涌入,推动了城市化的进程。
特区也成为中国城市化发展的一个典范,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
综上所述,经济特区的建立在中国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它为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便利,吸引了大量外资投入,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国际化和市场化。
特区引进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学习的机会。
特区的成功经验也为其他地区的开放提供了借鉴。
经济特区的建立为中国培养了大量的企业家和人才,推动了城市化的进程。
经济特区的历史意义远远超出了经济领域,为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
《特别行政区制度》课件

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基础,其中包括了基本法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基本法的实施情况。
1 基本法的制定背景
2 主要内容
3 基本法的实施
基本法的制定是为了履行中 央政府对特别行政区的承诺, 并保障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 治权。
基本法主要规定了特别行政 区的政治体制、法律体系、 经济制度、基本人权保障等 方面的内容。
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原则包括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商和平衡、特别行政区依法自治等。
3 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实践
特别行政区在实践中充分行使和维护自治权,与中央政府保持密切合作。
特别行政区的发展与未来
特别行政区经历了多年的发展,但仍面临一些现状和问题,同时也有着发展的前景。
1 特别行政区的发展历程
特别行政区经历了从建立到发展壮大的过程,取得了重大成就。
1起草和实施基本法来自起草基本法是确立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关键
特别行政区的建立方式
2
一步,基本法规定了特别行政区的政治、 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制度。
香港和澳门都是通过宪法和法律程序建立
的特别行政区。
3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
特别行政区设有独立的行政和立法机构, 负责处理该地区的事务和制定法律。
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
特别行政区依法实施基本法, 保障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 维护香港、澳门的繁荣和稳 定。
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
特别行政区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包括自治权的内容、原则以及实践情况。
1 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内容
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等多个方面,保障特别行政区内部事务的自 治。
2 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原则
2 特别行政区的由来
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源于解决中国的领土问题和民族问题,以及为保持香港、澳门的繁荣 稳定。
特别行政区依照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特别行政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要方式。
特别行政区依照法律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本文将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法律体系、法律实施等方面,探讨特别行政区依照法律规定的发展与进步。
二、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1. 法律依据特别行政区地位的法律依据是中国宪法。
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特别行政区的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2. 高度自治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这四项权力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了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三、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1. 法律渊源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基本法: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这两部基本法分别规定了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以及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2)全国性法律:全国性法律是指适用于全国范围的法律,特别行政区在必要时可将其纳入本地法律体系。
(3)特别行政区法律: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根据基本法和全国性法律制定的法律。
(4)国际条约: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和中央政府的授权,可以签订国际条约。
2. 法律体系结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层次:(1)宪法: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
(2)法律: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3)行政法规:特别行政区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
(4)行政规章:特别行政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
(5)国际条约:特别行政区签订的国际条约。
四、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实施1. 司法制度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主要包括以下特点:(1)独立的司法权: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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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实行“特别行政区制度”的重大意义
“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本质是体现了“一国两制”的理论。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实行“一国两制”,设立“特别行政区”,其重大意义在于突破了原有模式,形成了在一个国家里,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并存,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也为我国的统一奠定了夯实的政治基础。
这是我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在国家制度上的一大创新和发展,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结合。
首先,实行“特别行政区制度”,突破了传统的国家结构形式,充分吸收了复合制国家的长处和特点,丰富了传统的单一制国家的内容。
邓小平同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与当代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了“一国两制”,设立“特别行政区”的伟大构想,充分照顾到祖国大陆、港、澳和台湾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
香港和澳门的回归证明,邓小平的构想不仅具有创造性,更具有实事求是的现实性。
其次,实行“特别行政区制度”,既有利于保持这些地区的经济稳定和发展,又有利于大陆同他们的合作与交流,促进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港、澳、台资本主义经济目前达到了较高的发展水平,尤其是香港已发展成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和信息中心。
但这些地区的经济也具有明显的脆弱性,对外依赖性很大,容易受到频繁出现的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
实行“特别行政区制度”,保留港、澳、台的资本主义制度,有利于我们实行对外开放,有利于祖国大陆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方法和发展对外贸易,加速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也有利于港、澳、台地区的长期稳定、繁荣和发展,双方取长补短,互助互利,共同发展,为中华民族繁荣昌盛做出贡献。
最后,实行“特别行政区制度”,开创了我国实现统一的新局面。
“特别行政区制度”构想在解决港、澳问题上首先顺利实现,证明此制度是可行的,是顺应时代潮流的。
这既有利于保持香港、澳门地区的繁荣稳定,消除了各方对香港、澳门前途的种种猜测,也有利于消除台湾海峡出现的紧张局势,为解决台湾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为最终实现我国的统一大业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同时也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实现不同制度融合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和经验。
十多年来,港澳特区随着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稳步发展,欣欣向荣,证明“特别行政区制度”具有强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虽然期间香港出现了“占中”等不和谐的现象,但这些闹剧的当事者犹如螳螂挡车、蚍蜉撼树,是一种自不量力,根本无法抵挡时代的发展潮流,最终会被历史所抛弃和湮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