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2021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南

合集下载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08•【字号】中府办〔2015〕19号•【施行日期】2015.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府办〔2015〕19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广东省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及其配套政策《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实行办法》,进一步引进培育科技创新资源,不断提升我市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和整体实力,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支撑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意见以下。

一、重要意义新型研发机构是指以支撑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创富为动力、以企业化运作为模式,有效运用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和技术,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成果转化等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持续发展的新型法人组织。

新型研发机构是市场规律与科技创新规律紧密结合的有效切入点,是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不断优化自主创新环境的重要抓手,是解决企业的技术难题、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实际需要,也是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高新技术转化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推手。

大力推进和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有利于整合、集聚和壮大我市科技创新基础资源,全面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全面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不足、技术转移困难、科技成果转化路径不畅、效率不够高等创新发展难点和热点问题,对从源头上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创新驱动能力,促进经济快速稳定增长,实现创新型城市建设战略目标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10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10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10号)无【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22()27【摘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2019]31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总页数】5页(P31-35)【作者】无【作者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322.7;D927;D922.17【相关文献】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0]1号)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1]2号)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1]6号)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事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1]7号)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6号)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速写行动篇——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建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速写行动篇——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建

1 9 9 6 年
1 2 月2 1 日,时任清 华大 学校 长王 大 中和 深圳 市 市长 李 子彬 签 署合作 建 立 “ 深 圳 清华 大学 研 究院 ”协 议 书 , 揭 开 了高校 和地 方共建 新型研发机 构 的序 幕。


9 月2 2 日,时任教 育部 部长 周济和 广东省省 长黄华华
分 别代 表 教育部 与广 东省人 民政府 在 广州签 署 《 关 于提
高 自主创 新 能力加 快 广东 经济 社 会发展 合作 协 议 》。根
据 合作 协 议 ,教育 部 组织 有 关部属 高校 支持 广东省 提 高
1 9 9 9 年
自主创 新 能力 ,为广 东省 重点 发展 的 电子信 息、生 物 与
6 月1 8 日,省政府出台 《 广东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 新医 药、 新材 料 、先 进制造 、节 能与 新 能源 、环 保与 资
施方案 》 ( 粤府[ 1 9 9 9 】 5 1 号 ) ,着力推动科研机构和科技 源综 合利 用等领域 发展 提供技 术支撑 。
人 员 进入 经济 建 设和 社 会发 展主 战场 ,加 速 科技 成 果转
发 出号 召 ,提 出 学 习借 鉴 东 莞 市 的经验 ,发挥
优 势 、 主 动 作 为 、 加 快 推 进 新 型 研 发 机 构 发
展 ,更好地促 进 广东 产业 转型升级 。

大事记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
大事记
文/ 龙 云风 陈宇 山
编 者按 i为促进科技与 经济更 紧密地 融合 ,解放和释放科技 “ 第一生产力” ,多年来 ,广 东不 断坚 持 深化科技 体制改革 ,通过创 新科研 机构的发展加 大产学研合作 ,以搭 建各类创新平 台等举措 实现 改革与发展 。在广 东产 学研合作 工作 推动下 ,在广 东大手笔 引进创 新科研 团队的促进 下,一 个个创 新平 台和研发机构在此 落地生根 、 萌芽创新 、茁壮发展 ,并成长为辐射带动广 东科技创新 的新 兴力 量一一 广 东省 新型研 发机构 。作 为广 东实施 “ 三部 两 院一省 ”产学研合 作的 重要 “ 产 物”和 重大 “ 成果” ,这一颗颗 闪耀 的 “ 新 星”正以燎原之 势 ,照 亮南粤 大地 。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现状分析及认定条件解读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现状分析及认定条件解读

传统科研机构与新型研发机构的对比
传统科研机构 编制 固定经费(事业费、人头费) 主管部门 固定资产管理 科研 创新服务 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政府拨款 工资制度 行政级别 负责人任命、任期
新型研发机构
无编制 无固定拨款 无主管部门 机制体制新、灵活 科研 产业化 理事会、合伙人 孵化育成 科技金融 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市场 新业态 灵活薪酬 团队、研发国际化
15
汕尾
《汕尾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试行办法》
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义及功能定位
定义
一般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 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新型研发机构需 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面向市场,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
成、人才培养与团队引进等方面特色鲜明。1011 12 13 14肇庆
顺德区 河源 茂名 汕头
《肇庆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试行办法》
《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 《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对获得省厅认定的新型研 发机构给予资金补助 《关于支持新型研发平台发展的试行办法》 《汕头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意见》;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政府大力实施创新科研团队、领军人才等引才计划。
坚持以市场作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力量。新型研发机构为较好地解决了科技与经济 “两张皮”的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实现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无缝对接”。
(二)新型研发机构相关政策及发展进程
2014年9月2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在东莞召开了新型研发机构现场会,拉开新型研发机 构发展序幕。 2015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 (粤府2015[1]号),提出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9.05.20•【字号】穗科字〔2019〕188号•【施行日期】2019.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穗科字〔2019〕188号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花都区、南沙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广东省科技厅将对2016年获得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的机构开展动态评估工作,并发布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19〕920号,见附件),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一、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发动辖区内2016年获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的机构按时完成动态评估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和汇总,按时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并将各机构提交的书面材料统一报送至我局平台基地处。

二、请各机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专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在网上提出动态评估申请,按要求提交评估材料,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材料一式 1 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送交所属主管部门,按时完成动态评估工作,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三、时间要求: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17时,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0时,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7时,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书面材料至市科技局平台基地处截止时间为7月4日17时,市科技局统一报送书面材料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时。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5月20日。

广东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现状、政策及建议分析

广东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现状、政策及建议分析

广东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现状、政策及建议分析李金惠;王静雯;王増栩【摘要】为了促进广东新型研发机构可持续稳定发展,围绕广东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现状,梳理近年广东省及各地市出台的新型研发机构相关政策文件,总结分析目前新型研发机构政策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完善建议.【期刊名称】《技术与创新管理》【年(卷),期】2018(039)003【总页数】5页(P267-270,287)【关键词】新型研发机构;现状;政策;建议【作者】李金惠;王静雯;王増栩【作者单位】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东广州510070;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东广州510070;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东广州51007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7广东新型研发机构是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着力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而逐步形成的。

这些机构的创新行动和成效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已成为当前广东区域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作为在广东省创新“土壤”上成长起来的科技“新业态”,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壮大与快速发展得利于广东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法规优越环境和先行先试、敢于创新的社会氛围。

为了促进广东新型研发机构持续发展,文中围绕广东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现状,梳理近年广东省及各地市出台的新型研发机构政策,总结发展经验,针对新型研发机构政策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完善建议,为相关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借鉴和参考。

1 广东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现状分析新型研发机构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

新型研发机构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面向市场,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人才培养与团队引进等方面特色鲜明[1]。

1.1 广东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特征与传统的科研机构相比较,新型研发机构在建设投入主体、管理运营机制、科技主攻方向、成果转化路径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突破了传统科研机构的“计划”特色,与市场结合更紧密,更符合科学技术发展规律,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先进性和创新性[2]。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十部门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十部门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十部门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正文:----------------------------------------------------------------------------------------------------------------------------------------------------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十部门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2015年5月21日以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独立法人组织。

新型研发机构是广东省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生力军。

第三条新型研发机构应建立健全由产学研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理事会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实行管投分离、独立运作,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第四条省级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省新型研发机构的总体发展规划、评价标准、评审程序,委托第三方科技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的评审、论证、评价等工作。

第五条鼓励引导各级政府、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团体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在广东创办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大型骨干企业组建企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在能力建设、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科研仪器设备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协作网向新型研发机构开放。

广东省2020~2021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南

广东省2020~2021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南

广东省2020~2021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南附件2020~2021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南本专项围绕广东九大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推进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在广东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体制机制,把高校、科研机构的源头技术创新及实验室成果与产业紧密对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加快推进技术的应用与产业化,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与科技服务,孵化科技型企业,带动区域和产业实现创新发展。

一、专项设置本专项分为两大类,四个专题,一是创新资源引进类,包括“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题”和“粤东西北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题”,主要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落地广东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并对粤东西北给予倾斜;二是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与补助类,包括“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认定专题”和“新型研发机构初创期建设补助专题”,其中“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认定专题”主要择优支持各地市建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升级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初创期建设补助专题”主要按照有关政策择优对初创期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补助。

二、主要内容专题一、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题(专题编号:20200907)1.实施目标围绕广东战略性支柱和新兴产业,支持国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高校、创新型企业等高端创新资源和人才团队来粤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等研究开发,建立公共技术创新平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提升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2.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认定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资助两个方面。

新型研发机构应具有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育成、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等功能,围绕我省重点发展领域的前沿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关键共性核心技术开展科技研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孵化,加快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服务人才集聚,服务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020~2021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南本专项围绕广东九大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推进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在广东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体制机制,把高校、科研机构的源头技术创新及实验室成果与产业紧密对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加快推进技术的应用与产业化,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与科技服务,孵化科技型企业,带动区域和产业实现创新发展。

一、专项设置本专项分为两大类,四个专题,一是创新资源引进类,包括“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题”和“粤东西北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题”,主要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落地广东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并对粤东西北给予倾斜;二是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与补助类,包括“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认定专题”和“新型研发机构初创期建设补助专题”,其中“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认定专题”主要择优支持各地市建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升级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初创期建设补助专题”主要按照有关政策择优对初创期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补助。

二、主要内容专题一、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题(专题编号:20200907)1.实施目标围绕广东战略性支柱和新兴产业,支持国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高校、创新型企业等高端创新资源和人才团队来粤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等研究开发,建立公共技术创新平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提升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2.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认定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资助两个方面。

新型研发机构应具有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育成、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等功能,围绕我省重点发展领域的前沿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关键共性核心技术开展科技研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孵化,加快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服务人才集聚,服务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先支持优质创新资源整体性、系统性、机构化、平台化来粤建设研发机构。

3.面向对象(1)中央和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建设高等院校、中央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等省外国家级创新资源在粤设立的研发机构;(2)港澳地区高校、研究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在粤设立的-2-研发机构;(3)国(境)外一流大学及研究机构、知名实验室和创新中心、世界500强企业和外资研发型企业在粤设立的研发机构;(4)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其它国家级创新平台和外资全球研发中心在粤设立的研发机构。

4.申报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广东完成注册,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

(2)具有与省相关部门、地方政府或行业龙头企业签订的共建合作协议,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等。

3年建设期内投资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不包含申报本专题获得的省级财政资助经费)。

(3)具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鼓励项目组成员全职开展工作,并保证60%以上的项目组成员在研发机构工作时间超过100天/年/人。

全职研发人员数不低于20人,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70%,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应占研发人员的40%以上。

(4)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具备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能力,对地方产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

-3-(5)具有创新开放的体制机制。

在经营决策、研发投入、成果转化、运营管理、资源配置、人才聚集、考核评价等方面建立市场化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具有健全的治理机制及规范的内控管理制度。

(6)有具体的建设方案,包括功能定位、3年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科研优势、人才团队、组织架构、管理体制、运营机制、产业化发展、分配机制、投入预算及资金筹措等内容。

(7)优先支持在高新区建立的研发机构,已认定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请提供相关证明,国家级高新区可以作为主管单位直接推荐申报,有关申报材料须提交给当地市级以上科技部门备案。

5.认定与资助方式根据专家评估和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给予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认定,并对通过本次认定、符合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省新型研发机构,按内容和评估档次给予资助,最高每家资助1000万元,资助经费专用于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发展。

专题二、粤东西北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题(专题编号:20200908)1.实施目标以粤东西北地区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汇聚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的创新资源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并以新型研发机构为创新载体,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解-4-决制约粤东西北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和转型升级,提升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发展的质量,促进区域平衡发展。

2.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认定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资助两个方面。

要求新型研发机构集聚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服务人才,建立技术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型企业孵化,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服务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方政府布局建设、对地方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新型研发机构。

3.面向对象(1)中央和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建设高等院校、中央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等国家级创新资源在粤东西北地区设立的研发机构;(2)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其它国家级创新平台和外资全球研发中心在粤东西北地区设立的研发机构;(3)国(境)内外高校、研究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在粤东西北地区设立的研发机构;(4)粤东西北龙头企业联合高校和(或)科研机构在当地以技术、人才、资本、市场等创新要素共建的产学研合作联合体-5-设立的研发机构。

4.申报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广东完成注册,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

(2)有与省相关部门、地方政府或行业龙头企业签订的共建合作协议,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等。

3年建设期内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不包含申报本专题获得的省级财政资助经费)。

(3)具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鼓励项目组成员全职开展工作,并保证60%以上的项目组成员在研发机构工作时间超过100天/年/人。

全职研发人员数不低于15人,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70%,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应占研发人员的30%以上。

(4)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具备解决制约地方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能力,对地方产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

(5)具有创新开放的体制机制。

在经营决策、研发投入、成果转化、运营管理、资源配置、人才聚集、考核评价等方面建立市场化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具有健全的治理机制及规范-6-的内控管理制度。

(6)符合广东省战略发展布局和粤东西北地方支柱产业发展需要,有详细的3年建设方案,包括功能定位、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科研优势、人才团队、组织架构、管理体制、运营机制、产业化发展、分配机制、投入预算及资金筹措等内容。

(7)优先支持在高新区建立的研发机构,已认定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每个地市可作为主管单位推荐申报2家。

除了各地市推荐外,国家级高新区也可以作为主管单位推荐1家。

各地市应优先推荐在高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

5.认定与资助方式根据专家评估和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给予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认定,并对通过本次认定、地方政府重点支持、符合粤东西北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型研发机构,按建设内容和评估的档次给予支持,资助金额最高2000万元,资助经费专用于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发展。

专题三、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认定专题(专题编号:20200909)1.专题内容为进一步建立省市联动机制,加强对各市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指导和支持,提升地方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本专题主要对各市重点支持建设、具有良好技术创新团队、具有良好科研设施和试验条件、具备良好运行机制、对产业创新发展取得较好成效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

-7-2.申报条件申报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单位须以独立法人名称进行申报,可以是企业、事业和社团单位等法人组织或机构。

(2)在粤注册和运营。

注册地在广东,2019年1月1日前完成注册,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广东。

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珠三角地区申报单位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500万元(粤东西北地区申报单位不低于200万元),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

(3)具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全职研发人员占研发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50%,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70%,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应占研发人员的30%以上。

(4)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及固定科研场地等研发基础条件,拥有科研仪器设备原价总值不低于200万元,固定科研场地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

(5)管理制度健全。

具有现代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行政、经费、内控治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6)运行机制高效。

包括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

(7)引人机制灵活。

包括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人和用人机制等。

-8-(8)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

(9)已认定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请提供相关证明。

3.认定方式根据专家评估和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给予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认定,并按规定享受省新型研发机构的相关政策优惠。

专题四、新型研发机构初创期建设补助专题(专题编号:20200910)1.实施目标根据有关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科研设施条件建设、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科技企业孵化等方面业绩突出的初创期省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建设支持,支持其开展研发、成果转化、创业孵化、购置设备等,培育和建成一批创新能力强、能够有效集聚创新人才队伍、能够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能够支撑地方创新发展,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新型研发机构。

每个新型研发机构在资格有效期内只能获得一次初创期补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