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1.22”事故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
• 11月22日上午,多 名目击者发布的微博 信息显示,现场可见 浓烟滚滚,附近部分 地区临时停电。
• 据消防部门不断搜救 和卫生部门统计,截 至14时23分,山东 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 区(即黄岛区)输油 管线泄漏爆燃已造成 22人死亡,其他伤 亡情况正在核实中。
爆炸炸开的地面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Leabharlann 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2019年11月22日凌晨3时,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 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会处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 线破裂,原油泄漏。上午10时30分左右,管道公司和黄 岛油库在清理油污过程中,开发区海河路和斋堂岛街交 会处发生爆燃,距此地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 口处发生原油燃烧。
中石化董事长就青岛输油管道爆炸向青岛及全国人民致歉
中央电视台报道 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就“青岛油管破裂事故
”道歉。傅成玉在现场说,“看到事故 给青岛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万分痛心。向逝者深深哀悼,向伤 者、家属们深切慰问,并向青岛人民 和全国人民深深致歉。将全力以赴不 惜一切代价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工作 ,配合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出事故原 因。” 截至22日下午17时,中石化驻鲁企业全力 参与救援,齐鲁石化、胜利油田、青 岛安工院共派出9部大功率消防车、2 台指挥车、61名员工参与救援,目前 ,救援人员和车辆已到达现场,投入 到救援之中。 截至23日8时,新增遇难人员9人,事故已 造成44人死亡。目前住院治疗136人 。搜救工作仍在进行中。
遇难者遗体
爆炸现场
有网友在空中拍到的爆炸烟雾
爆炸炸裂的地面、掀翻的车辆和遇难者
一位在现场参与处理事故 的工作人员称,事故后果 “已经远远超过我当初的 想象”,据其透露,伤亡 人数还有可能进一步变化。 目前的死者中,至少有六 名为消防队员。
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对社会的启示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社会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 视程度,培养安全习惯。
强化责任意识
社会各界应强化责任意识,输油管道运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05
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技术措施
完善管道安全防护措施
加强管道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及稳定性,采用更加先进的管道安全监测技术, 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安全宣传措施
加强社会公众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社会公众对管道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管道 安全的重视程度和自我保护意识。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建立管道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通报安全隐患和事 故信息,提高管道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06
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
涉事单位及人员的处理
处理原则
监管不力处理
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管力度,对监管不力的情况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社会公众的警示教育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宣传栏等渠道,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安全教育,提 高安全意识。
公众监督
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安全监督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举 报,共同维护社会安全。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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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救援与处理
救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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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
2013年11月22日凌晨3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 区中石化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原油泄漏。
紧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中石化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 专业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3
救援合作
中石化与当地政府、消防、公安等部门紧密合 作,开展现场施救工作。
黄岛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原因
1、泄漏原因
• 泄漏输油管线及排水暗渠基本情况:发生原油泄漏并引发爆炸的管道系东黄 输油复线管道,于1986年7月建成运行,管径711mm,管道全线长度248.52km ,年输油能力1000万吨。该输油管道,在青岛市黄岛区秦皇岛路沿东西走向 铺设,埋压深度约为1.8m,与沿斋堂岛街南北走向设置的雨水暗渠十字交错 ,输油管道位于暗渠上方。雨水暗渠宽约7m、深约4m,顶部有钢筋混凝土横 梁,横梁上铺设有水泥预制板。雨水暗渠向南沿斋堂岛街西边设置,其上为 人行道和绿化带;向北穿过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到达海边。该雨水暗渠作 为干线与沿其他道路的雨水涵道相交汇。原油泄漏点位于秦皇岛路与斋堂岛 街交汇处雨水暗渠上方,北面紧邻丽东化工有限公司、距胶州湾海边约1000m ,东北面距黄岛油库约300m,东南面紧邻益和电气集团公司,西南面紧邻中 集公司和华欧北海花园小区,沿秦黄岛路向西200m处路南为中集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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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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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三、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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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为什么会发生泄露?泄露的原因是什么?直接原因是 什么?管理上的原因又是什么? 为什么泄露的原油会进入市政排水涵道?是规划的问 题还是设计的问题?是技术上的问题还是管理上的问 题?是企业的问题还是政府的问题? 为什么泄露以后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为什么不警 戒?为什么不封路?为什么不疏散群众?为什么不通 知群众? 为什么引起爆炸?爆炸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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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泄漏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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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管理上的原因
• (1)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对潍坊输油处、青岛站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 理。组织东黄输油管道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对事故段管道防腐层 大修等问题及时跟进,也未采取其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一线 员工安全和应急教育不够,培训针对性不强;对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重 视不够,未督促指导潍坊输油处、青岛站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 工作。 • (2)潍坊输油处对管道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未能及时消除重大安 全隐患。2009年、2011年、2013年先后3次对东黄输油管道外防腐层 及局部管体进行检测,均未能发现事故段管道严重腐蚀等重大隐患, 导致隐患得不到及时、彻底整改;从2011年起安排实施东黄输油管道 外防腐层大修,截至2013年10月仍未对包括事故泄漏点所在的15公里 管道进行大修;对管道泄漏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缺乏演练,应急救援 人员对自己的职责和应对措施不熟悉。
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事故分析

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事故分析第一篇: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事故分析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事故分析事故概况2013年11月22日凌晨3时,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会处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原油泄漏。
上午10时30分左右,管道公司和黄岛油库在清理油污过程中,开发区海河路和斋堂岛街交会处发生爆燃,距此地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
事故后果造成55人死亡,9人失踪,145人受伤住院。
被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
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是管线漏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起火相关企业未成功检测泄漏地带的油气条件,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已被视为更直接的原因。
油气混合气体引发爆燃(理论上讲,输油管道内没有足够的空气,不会爆炸,第二次爆炸应该是泄漏的油气进入排水系统之后引发的。
如果是管道爆炸,必然有操作失误或者管道破损,导致管道内部进入大量空气。
)事故分析在这次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性措施。
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
目前警方已控制“11·22”东黄输油管线泄漏爆炸事故中石化相关人员7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人员2人。
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交叉重叠,而且保护措施不到位。
企业隐患排查不落实,对原油管线检查不细,监测不到位。
应急处置不当原油泄漏以后,没有及时采取断然措施,警戒、封路、通知和疏散人民群众,造成了群死群伤。
直接机理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的直接机理是输油管线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的管线腐蚀严重,引起原油泄漏,流入暗渠,空气和原油在密闭空间里混合。
在原油泄漏后,救援处置中违规操作触发了爆炸。
事故和当地的管线布局也有关系。
中石化黄岛1122事故分析和反思

居安思危,化危为安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11.22”黄岛事故 分析和反思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2019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 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 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 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 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 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 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现场应急方面存在的问题
1、现场混乱 人、车、装备的混乱。
2、现场应急指挥混乱 各级领导到现场查看; 各级人员畏难、及怕担责任的心理。
3、救援次序和轻重缓急不清 人、环境、次生和衍生事故;
4、后勤保障不力 应急救援人员的办公、生活和居住环境;
5、基础信息的欠缺 事故现场管线、暗涵、原油的基础数据等等。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未能充分认识原油泄漏的严 重程度,根据企业报告情况将事故级别定为一般突发事件,导 致现场指挥协调和应急救援不力,对原油泄漏的发展趋势研判 不足;未及时提升应急预案响应级别,未及时采取警戒和封路 措施,未及时通知和疏散群众,也未能发现和制止企业现场应 急处置人员违规违章操作等问题。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三、事故原因
间接原因:2、研判失误、关键步骤处置失当
原油泄漏到爆炸8个多小时,期间从企业到政府的有关部 门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没有及时采取封路警戒的措施,也没 有及时通知疏散周边的群众。
潍坊输油处及青岛输油站、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对泄 漏原油数量未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研判,对事故风险评估出 现严重错误,没有及时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指令;未按要求及 时全面报告泄漏量、泄漏油品等信息,存在漏报问题;现场处 置人员没有对泄漏区域实施有效警戒和围挡;抢修现场未进 行可燃气体检测,盲目动用非防爆设备进行作业,严重违规违 章。
青岛黄岛11·22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本案例体现的法律关系:
• 行政机关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 位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建设活动中涉及的民事侵权关系
• 本案例所反映的建设法律体系 的特点 ——————综合性
用挖掘机实施开挖作业;7时40分,在管道泄漏 处路面挖出2米×2米×1.5米作业坑,管道露出; 8时20分左右,找到管道泄漏点。
• 10时25分,现场作业时发生爆炸,排水暗渠 和海上泄漏原油燃烧。
青岛爆炸亲历者忆惊魂瞬间
2. 损害结果
• 爆炸造成秦皇岛路桥涵以北至入海口、以南
沿斋堂岛街至刘公岛路排水暗渠的预制混凝土盖 板大部分被炸开,与刘公岛路排水暗渠西南端相 连接的长兴岛街、唐岛路、舟山岛街排水暗渠的 现浇混凝土盖板拱起、开裂和局部炸开,全长波 及5000余米。
(二)间接原因
①事故发生地段规划建设混乱
• 管道与排水暗渠交叉工程设计不合理。管道在排水暗渠内 悬空架设,存在原油泄漏进入排水暗渠的风险,且不利于 日常维护和抢维修;管道处于海水倒灌能够到达的区域, 腐蚀加剧。
• 开发区规划分局对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规划方案审 批把关不严,未对市政排水设施纳入该项目规划建设及明 渠改为暗渠等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事故发生区域危险化学 品企业、油气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近距离或交叉布置, 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 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
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பைடு நூலகம் 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为处理泄漏的管 道,现场决定打开暗渠盖板。现场处置人员 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 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4.相关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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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因分析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 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 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二)事故间接原因 (1)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 (4)规划建设混乱。 (5)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
3.事故后果:爆炸造成秦皇岛路桥涵以北至入海口、以南沿斋堂岛街至刘 公岛路排水暗渠的预制混凝土盖板大部分被炸开,与刘公岛路排水暗渠西南端 相连接的长兴岛街、唐岛路、舟山岛街排水暗渠的现浇混凝土盖板拱起、开裂 和局部炸开,全长波及5000余米。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及飞溅物造成现场抢修人 员、过往行人、周边单位和社区人员,以及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排水 暗渠上方临时工棚及附近作业人员,共62人死亡、136人受伤。爆炸还造成周边 多处建筑物不同程度损坏,多台车辆及设备损毁,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多 条管线受损。泄漏原油通过排水暗渠进入附25日上午,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
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青岛召开。会议指出这次事 故损失惨重,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 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 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 性措施。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
谢谢!
三、责任追究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裘冬平、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廖达伟、潍 坊输油处处长兼副书记靳春义,青岛市黄岛区委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 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汪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李宝 石化区分局局长任献文等15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4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 至五年不等的刑罚。对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1.22•【文号】安委[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委〔20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央企业: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国务院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
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间接原因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责任体系不健全,部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不彻底,未能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应急救援不力,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盲目动用非防爆设备进行作业,严重违规违章。
山东省、青岛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对管道保护的监督检查不彻底、有盲区,督促企业整治管道安全隐患不力;事故发生地段规划建设混乱,管道与排水暗渠交叉工程设计不合理;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未及时提升应急预案响应级别,未及时采取警戒和封路措施,未及时通知和疏散群众。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1.22青岛黄岛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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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原油进入 市政排水暗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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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整3年先后3次对东黄 输油管道外防腐层及局 部管体进行检测,均未 能发现事故段管道严重 腐蚀等重大隐患,导致 隐患得不到及时、彻底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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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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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混乱
开发区控制性规划不合 理,规划审批工作把关 不严。事故发生区域危 险化学品企业、油气管 道与居民区、学校等近 距离或交叉布置,造成 严重安全隐患。
百分之零点几的事故概率对个体来说 就是百分百的灾难 忽视危险才是 最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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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丽东化工
益和电气 二中
斋堂岛街
卫星地图爆炸点示意,图中 A点为“11·22”事故爆炸点 2016/3/14
爆炸影响区域
2016/3/14
爆炸影响区域
事故现场
亲 人, 你 在 哪?
伤亡情况
山东省青岛市“11· 22”中 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 别重大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136人 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2016/3/14
发 问?
为什么泄漏的原 油会进入市政排 水涵道? 直接原因是管理 上的原因又是什 么? 直接原因是什么? 泄漏的原因是什 么? 为什么会发生泄 漏? 为什么不疏散 群众? 为什么不封路? 为什么不警戒? 是企业的问题 还是政府的问 题? 为什么泄漏以 后没有采取安 全防范措施?
是技术上的问题 还是管理的问题? 是规划的问题还 是设计的问题? 爆炸的直接原 因是什么? 为什么引起爆 炸? 为什么不通知 群众?
青岛11 22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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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黄岛区秦 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 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约3 点15分关闭输油管道。斋堂岛约1000平 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 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 3000平方米。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 设两道围油栏。在处置过程中,约10点 30分,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 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 面上发生爆燃。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详细中石化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事故发现后,约3点15分关闭输油,斋堂岛约1000平方M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M。
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设两道围油栏。
处置过程中,当日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
初步原因分析是管线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爆燃发生,事故排除恐怖破坏原因。
此次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医院共收治伤员136人。
1事发过程2013年11月22日凌晨2时40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即黄岛区)秦皇岛路和斋堂岛街交汇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造成原油泄漏。
约3时15分,中石化方面发现管道破裂,黄岛油库关闭输油,“向110报警,黄岛区立即组织处置”。
但此时原油已进入雨水管线,并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边的港池。
7时30分,中石化(一说黄岛区)方面在入海口处设置了两道围油栏。
7时许,青岛海事部门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报告,称发现海面有油。
8时30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接报,赶到入海口现场救援。
10时30分许,黄岛秦皇岛路附近,雨水涵道和输油管线抢修作业现场相继发生爆燃。
爆炸波及青岛市丽东化工厂部分设施。
10时40分,距爆炸点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起火。
11时左右,爆炸点附近居民、小学疏散。
13时,现场两处明火点全部扑灭。
2事故救援青岛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事故现场已经成立指挥部,包括环保、安监、公安等多个部门正在现场进行处置。
市、区两级领导及开发区公安、消防、安监、市政、环保等多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力量紧急处置。
青岛120急救中心派出8辆救援车前往,伤者被送到青医附院西海岸园区。
医院门口准备了大量推车,医护人员正全力救治伤者.据“黄岛发布”通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已到位,事故原因由调查组调查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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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
一、事故经过:
2013年11月22日凌晨2时40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即黄岛区)秦皇岛路和斋堂岛街交汇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
造成原油泄漏。
约3时15分,中石化方面发现管道破裂,黄岛油库关闭
输油,“向110报警,黄岛区立即组织处置”。
但此时原油已进入雨水管线,并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边的港池。
7时30分,中石化(一说黄
岛区)方面在入海口处设置了两道围油栏。
7时许,青岛海事部门接到青
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报告,称发现海面有油。
8时30分,青岛市环
境保护局接报,赶到入海口现场救援。
10时30分许,黄岛秦皇岛路附近,雨水涵道和输油管线抢修作业现场相继发生爆燃。
爆炸波及青岛市丽东化
工厂部分设施。
10时40分,距爆炸点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起火。
11时左右,爆炸点附近居民、小学疏散。
13时,现场两处明火点全部扑灭
二、事故原因:
主要原因
1、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
调查报告披露,2013年11月22日,山东青岛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
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调查报告指出,由于原油泄漏到发生爆炸达8个多小时,受海水倒灌影响,泄漏原油及其混合气体在排水暗渠内蔓延、扩散、积聚,最终造成大范围连续爆炸。
事故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2、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
调查报告披露,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对管道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
2009年、2011年、2013年先后3次对东黄输油管道外防腐层及局部管体进行检测,均未能发现事故段管道严重腐蚀等重大隐患,导致隐患得不到及时、彻底整改;从2011年起安排实施东黄输油管道外防腐层大修,截至2013年10月仍未对包括事故泄漏点所在的15公里管道进行大修。
同时,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
调查报告指出,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油区工作办公室对管道保护的监督检查不彻底,2013年开展了6次管道保护的专项整治检查,但都没有发现秦皇岛路道路施工对管道安全的影响。
3、应急处置不力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日前表示,应急处置不力是这起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之一。
调查报告指出,潍坊输油处及青岛输油站、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对泄漏原油数量未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研判,对事故风险评估出现严重错误,没有及时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指令;未按要求及时全面报告泄漏量、泄漏油品等信息,存在漏报问题;现场处置人员没有对泄漏区域实施有效警戒和围挡;抢修现场未进行可燃气体检测,盲目动用非防爆设备进行作业,严重违规违章。
同时,调查报告披露,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油区工作办公室对原油泄漏事故发展趋势研判不足,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不力。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未能充分认识原油泄漏的严重程度,根据企业报告情况将事故级别定为一般突发事件,导致现场指挥协调和应急救援不力,对原油泄漏的发展趋势研判不足;
未及时提升应急预案响应级别,未及时采取警戒和封路措施,未及时通知和疏散群众,也未能发现和制止企业现场应急处置人员违规违章操作等问题。
此外,开发区应急办未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压制、拖延事故信息报告,谎报开发区分管领导参与事故现场救援指挥等信息。
4、规划建设混乱
规划建设混乱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调查报告指出,开发区控制性规划不合理,规划审批工作把关不严。
事故发生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近距离或交叉布置,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同时,管道与排水暗渠交叉工程设计不合理。
管道在排水暗渠内悬空架设,存在原油泄漏进入排水暗渠的风险,且不利于日常维护和抢维修;管道处于海水倒灌能够到达的区域,腐蚀加剧。
调查报告还披露,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对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厂区明渠改暗渠审批把关不严,以“绿化方案审批”形式违规同意设置盖板,将明渠改为暗渠;实施的秦皇岛路综合整治工程,未与管道企业沟通协商,未按要求计算对管道安全的影响,未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加剧管体腐蚀、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