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 案例分析
招标投标12个案例分析

某单位设备公开招标。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代理机构共收到A、B、C三家公司的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A公司因为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检验报告》,而被判做无效投标。经批准,该项目的采购转为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继续进行。通过竞争性谈判,B公司胜出。成交结果公布后,A公司提出了质疑:此次采购表面上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的,实践上,根本没有竞争性可言。因为B、C两家公司属于同一品牌的代理商,很难形成有效竞争的局面。代理机构认为:此次采购并没有违反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但在这次采购中,B、C两家公司提供的虽然是同一品牌,但是他们提供的是“不同型号”的产品。因此,不应该受到限制,应允许他们以两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而在两家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情况下,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是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进行的。对此,A公司向当地财政部门提起了投诉。
如果必须列出“参考品牌”,可参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某单位设备招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审,招标人代表知道排名后,向本单位相关领导进行汇报,招标单位不同意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招标人代表反复做通每个评标专家的工作,评标专家重新进行了打分,向招标领导小组推荐招标单位满意的候选人,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该案例中,监督部门核实情况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要求招标人重新进行招标。
招投标的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项目位于我国某市,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
项目业主为该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的招标工作。
在招标过程中,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认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事实1. 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未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公示,导致原告未能及时获取招标信息。
2. 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未按照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导致原告未能参与投标。
3. 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导致原告未能中标。
原告认为,招标代理机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分析1. 案件定性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为招投标法律关系中的合同无效和侵权责任。
2. 相关法律规定(1)《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依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3)《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3.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未进行公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导致原告未能及时获取招标信息,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
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未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导致原告未能参与投标,侵犯了原告的投标权。
此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导致原告未能中标,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1)退还原告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2)赔偿原告因投标活动产生的合理费用;(3)支付原告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招投标法律关系中的多个法律问题,以下进行具体分析:1. 招标公告公示问题招标公告公示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保障投标人的知情权和公平竞争。
招投标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3月发布了一项招标公告,招标内容为该市某新建住宅小区的园林绿化工程。
公告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
在招标过程中,某园林绿化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对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提出质疑,认为部分条款限制了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甲公司遂向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二、案例争议焦点1.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是否合法?2.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是否合理?3. 招标文件中关于评标标准的设置是否公平、公正?三、法律法规分析1.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保函或者现金形式提交,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在本案中,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超过了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规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2. 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四)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五)具备履行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
”在本案中,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较为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3. 关于评标标准的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在本案中,招标文件中关于评标标准的设置较为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四、案例分析结论1.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建设工程招投标典型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招投标典型案例分析引言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公共领域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商业活动,它对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建设质量的提升有着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竞争等问题,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当操作和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给项目进展和市场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案例,探讨其背后的问题和原因,以及如何加强监管和规范市场行为。
案例一:建设工程招投标失信行为某市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某施工单位以捆绑销售、串通投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了中标资格。
该单位在承接项目后,违背合同要求,使用了次品材料和低劣施工工艺,导致工程质量差、工期延误,严重影响了项目进展和公共利益。
分析:该案例暴露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竞争的问题。
施工单位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资格,严重违反了竞争原则。
此外,监管部门未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业绩进行充分审查,导致投标过程中存在漏洞。
解决措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应加强监管,严格审核投标企业的资质和业绩。
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投标企业进行综合评估,提高透明度和公平性。
对于失信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进行约束和惩罚。
案例二: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不透明某县政府举行一次小型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项目信息发布不及时,标书要求模糊不清。
部分投标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了不符合要求的标书,导致招标结果落地不到位,增加了后续工作的风险。
分析:该案例暴露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信息透明度不高的问题。
项目信息发布不及时意味着投标人无法准确了解项目要求,标书要求模糊不清导致投标人无法确定要求的重点。
解决措施:加强招投标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确保项目信息及时发布,并明确标书要求。
对投标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确保招标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案例三:建设工程招投标独家垄断某市政府委托一家建设公司进行纳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然而,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该建设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限制竞争,使得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法获得参与机会,最终以高价中标。
建筑工程招标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拟投资建设一栋商业综合体项目,该项目位于市中心,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
为规范招标程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开发商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案例分析1. 招标公告及投标报名(1)招标公告开发商在项目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公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联系方式等。
(2)投标报名根据招标公告,开发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了多家投标单位的报名申请。
经资格审查,共有5家投标单位具备投标资格。
2. 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1)投标文件编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5家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完整、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
3. 开标、评标与中标(1)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召开了开标会议,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公开开标。
开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
(2)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法律专家等组成。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最终确定了中标单位。
(3)中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了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为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4. 合同签订与项目实施(1)合同签订中标单位与开发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了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项目实施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队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对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了施工。
5. 案例评析(1)招标程序合法本案例中,开发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招标程序合法。
工程招标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建筑工程项目,由某市住建局组织实施。
项目总投资约为10亿元,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在招标过程中,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等三家单位参加了投标。
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甲公司以最低投标报价中标。
然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异议,认为甲公司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要求重新招标。
随后,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中标无效,并判令重新招标。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甲公司是否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
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存在虚假成分,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甲公司则辩称,其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
三、法院审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甲公司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甲公司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存在以下问题:1. 资质证书上的印章与实际印章不符;2. 资质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实际签字不符;3. 资质证书上的注册资本与实际注册资本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院认为,甲公司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存在虚假成分,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因此,法院判决甲公司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中标无效,并判令重新招标。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工程招标投标法律问题,以下是本案的几点分析:1. 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严格执行。
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基础性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招标,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2.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招投标行为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0年5月发布了一项关于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商业配套、地下车库等,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
在招标过程中,共有10家施工单位报名参加,其中包括A公司、B公司、C公司等知名企业。
经过激烈的角逐,最终C公司以最低投标报价中标。
然而,在合同签订后不久,A公司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称C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
经调查,发现C公司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 C公司通过关系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未正式发布前就开始进行投标报价的准备工作。
2. C公司在投标过程中与招标方进行了不正当沟通,试图影响招标结果。
3. C公司在投标报价中故意压低报价,以低于成本价中标。
二、案例分析1. 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本案中,C公司通过关系获取招标文件,与招标方进行不正当沟通,故意压低报价等行为,均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2. 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C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与招标方进行不正当沟通。
(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以低于成本价中标。
因此,C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包括:(1)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撤销中标通知书,重新组织招标。
(2)对C公司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规程度确定。
(3)若C公司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招标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某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1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
该项目由某市交通局组织实施,某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于2020年10月15日发布,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
二、招标过程1.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图纸等。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评标办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2. 投标人报名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获得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财务状况证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4.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5. 开标、评标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会议,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6. 中标通知书发放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 签订合同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分析1.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在本案例中,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评标办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有利于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2. 投标人报名投标人报名是招标过程的重要环节,应确保报名的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
在本案例中,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了资格审查,确保了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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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得分: A单位:40+20=60 B单位:60+28=88 C单位:70+25=95 D单位:50+20=70 E单位:40+25=65 施工组织与管理能力分值: A单位:40+25+18+8=91 B单位:20+28+18+7=73 C单位:30+26+16+7=79 D单位:10+20+15+8=53 E单位:40+25+15+8=88 业绩与信誉分值: A单位:35+35+17=87 B单位:35+35+18=85 C单位:36+37+19=92 D单位:38+35+15=88 E单位:34+37+18=89 因D单位分值不够60分,故应淘汰。 四家单位的综合得分为: A单位:60×0.5+91×0.3+87×0.2=74.7分 B单位:88×0.5+73×0.3+85×0.2=82.9分 C单位:95×0.5+79×0.3+92×0.2=89.6分
4000
• 3.各投标单位的工期得分值:
• A单位:540-30-510=0,得40分 • B单位:540-30-530=-20,得20分
• C单位:540-30-520=-10,得30分
• D单位:540-30-540=-30,得10分 • E单位:540-30-510=0,得40分 • 4.确定中标单位: • 投标报价得分: • A单位:40+20=60 • C单位:70+25=95 • E单位:40+25=65 B单位:60+28=88 D单位:50+20=70
1、答:(1)招标文件一般规定数字错误改正的要求为: 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由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 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为准; ③如果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误,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对单价进行 修正; ④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 修正总价。 • • 投标人A明显属于合价计算错误,根据数字错误改正原则,A的总 价应改为400000元。 • 对照标底,投标人B的数字错误明显属于单价书写错误,根据招标 文件数字错误改正原则,应该将B的单价改为3000.00元。 • 投标人C 的错误属于单价项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 同,而用数字表示的单价与数量的乘积等于合价。依据招标文件数 字错误改正原则,应以文字表示的单价为准,改正用数字表示的单 价,这样其总价应改为4500000元。
• 1、某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分项工程的单价一栏用文字表 示,随后一栏用数字表示,分项合计用数字表示。在进行 评标时发现,投标人A、B、C的投标文件存在数字性错误。 招标人分项工程错误简表如下表所示:
投标 人 分 项 单 位 数 量 单价(文字表示,元) 单价(数字表示,元) 总价(元)
A
B
305
305
报价与标底 偏差程度 得 分
-5%~ -2.5% 50
-2.4%~ 0% 70
0.1%~ 2.4% 60
2.5%~5% 40
•
其中报价费用组成的合理性30分;
•
2.施工组织与管理能力满分100分,其中工期40分,按以 下方法评定:投标人所报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30天及30天 以上者为满分,以比定额工期提前30天为准,每增加1天, 扣减1分;
3.业绩与信誉满分100分。 评标方法中还规定,以上三方面的得分值均不得低于60分 否则淘汰。进行综合评分时,投标报价的权重为0.5,施 工组织为0.3,业绩信誉为0.2。
• •
A
报价(万元) 工期(天)
各项得分 投标报价 (100分) 报价70 合理性30 工期40 施工组织与 管理能力 (100分)
扣
分
得 分 59.97 15.00
(100-99.7)×1=0.03
(10095.89×1=4.11 (10096.93×1=3.07 (103.40100×2=6.8
55.89 56.93 53.20
投标单位 A B D
技术标得分 32.9 34.6 35.7
商务标得分 59.97 15.00 55.89
投标 报价 报价与基准价的比例(%) 单位 (万元) A B D E F 13656 11108 13098 13241 14125 (13098/13660×100=95.89 (13241/13660×100=96.93 (14125/13660×100=103.4 (13656/13660×100=99.97
• A单位: 4120 4000 100 % 3% 得40分;
4000 • B单位: 4080 4000 100 % 2% 4000
得60分; 得70分; 得50分; 得40分;
• C单位: 3980 4000
4000
4000
100 % 0.5%
• D单位: 3900 4000 100 % 2.5% • E单位: 4200 4000 100 % 5%
F
10.4
8.0
4.5
4.0
3.5
30.4
• 由于承包商C的技术标仅得27.2,小于28分的最低限,按规 定不再评其商务标,实际上已作为废标处理。
• 计算各承包商的商务标得分
• • • • ∵(13098-11108)/13098=1519%>15% (14125-13656)/13656=3.43%<15% ∴承包商B的报价(11108万元)在计算评标价时不予 考虑。 则:评标价=13790×50%+ (13656+13098+13241+14125)/4×50%=13600万元
2.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3.若该工程未编制标底,以各承包商报价的算术平均 数作为基准价,其余评标规定不变,试按原定标原则确定中 标单位。
问题2: 计算各投标单位施工方案的得分
投标 单位 A B 一 13.0 14.5 二 11.5 13.5 三 12.0 14.5 四 11.0 13.0 五 11.0 13.5 六 12.5 14.5 七 12.5 14.5 平均 得分 11.9 14.1
投标 单位 施工 方案 总工期 工程 质量 项目 班子 企业 信誉 合计
A B
11.9 14.1
6.5 6.0
5.5 5.0
4.5 5.0
4.5 4.5
32.9 34.6
C
D E
11.2
13.7 12.0
5.0
7.0 7.5
4.5
5.5 5.0
3.5
5.0 4.0
3.0
4.5 4.0
27.2
35.7 32.5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名称:泉州市B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泉州市A中心小学教学楼施工 泉州市XX区XX街 财政拨款100% 已落实 土建及安装部分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质量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
合格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叁 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3月 25日 10 时 00分
13.5 11.5 10.5
11.5
13.5 12.0 10.5
11.0
13.0 11.0 10.0
1பைடு நூலகம்.5
13.5 11.5 9.5
11.5
14.0 12.5 11.0
11.5
14.5 12.5 10.5
各承包商总工期、工程质量、项目班子、企业信誉得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 A 总工期 6.5 工程质量 5.5 项目班子 4.5 企业信誉 4.5
标底和各承包商的报价汇总表 投标单位 报 价 A B C D E 单位:万元 F 14125 标底 13790
•
13656 11108 14303 13098 13241
3.评分的最小单位为0.5,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
• 问题:
•
• •
1.该工程评标委员会人数是否合法?评标委员会2名委 员由招标办专业干部组成,是否可行?
B
C D
6.0
5.0 7.0
5.0
4.5 5.5
5.0
3.5 5.0
4.5
3.0 4.5
E
F
7.5
8.0
5.5
4.5
4.0
4.0
4.0
3.5
• 2.第二阶段评商务标 • 商务标共计60分。以标底的50%与承包商报价算术平 均数的50%之和为评标价,但最高(最低)报价高于(低于) 次高(次低)报价的15%者,在计算承包商报价算术平均数 时不予考虑,且商务标得分为15分。 以评标价为满分(60分),报价比评标价每下降1%,扣 1分,最多扣10分;报价比评标价每增加1%,扣2分,扣 分不保底。
C
D E F
12.0
14.0 12.5 10.5
10.0
13.5 11.5 10.5
11.5
13.5 12.0 10.5
11.0
13.0 11.0 10.0
10.5
13.5 11.5 9.5
11.5
14.5 12.5 11.0
11.5
14.5 12.5 10.5
11.2
13.7 12.0 10.4
计算各投标单位技术标的得分
天。在本工程招标的资格预审中规定投标单位应满足以下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