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2011]8号
职业教育中“双师型”教师的分类标准及其培养

劳动经济现代商贸工业2021年第9期66㊀㊀基金项目:交通类院校 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交教研1802-134).作者简介:李小庆(1980-),女,汉族,湖北武汉人,硕士,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汽车电控系统研究;唐琼(1988-),女,汉族,湖北武汉人,硕士,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汽车使用性能研究.职业教育中“双师型”教师的分类标准及其培养李小庆㊀唐㊀琼(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汽车学院,湖北武汉430065)摘㊀要:针对 双师型 在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基于对教师分层培养的思路,提出了 双师型 教师的三个层级分类法.新晋 双师型 教师侧重教学能力和教学设计;骨干 双师型 教师着力于课程的设计和管理;而 双师型 教师带头人要负责专业的整体设计.关键词: 双师型教师 ;分类标准;培养中图分类号:F 24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d o i :10.19311/j.c n k i .1672G3198.2021.09.0341㊀双师型 教师的文献综述2019年8月国家四部门同时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 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出了 建设分层分类的教师专业标准体系 .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 双师型 教师为职业教育的根本所在.近年来, 双师型 教师研究热度不减,研究内容包括 双师型 教师的内涵㊁认定标准㊁培养模式等,研究方法包括调查研究㊁走访座谈㊁理论研究等,有些研究从不同的视角㊁背景㊁专业等分析具体问题.卢双盈对 双师型 教师认定标准的常见说法进行了阐述.肖凤翔对 双师型 教师内涵进行研究,提出 双师型 教师为具备职业教育素质和专业实操水平的教师.林杏花在对国外 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的 双师型 教师的培养提出了相关建议.张伟萍㊁吴杨伟㊁吴伶俐分别从协同创新㊁双高计划㊁ 1+X证书的视角对 双师型 的内涵㊁培养方式等进行阐述.通过审视这些研究发现,对 双师型 教师的内涵㊁培养方式等有深入的探讨,但是缺乏对 双师型 教师的评价等级㊁分层培养进行研究.本文将对汽车类 双师型 教师的分层培养进行讨论.2㊀存在的问题双师型 教师对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已经被各大院校认可,各院校都已经开展了对 双师型 教师的认证工作,但随着工作的推进,在 双师型 教师的认证等级㊁培养过程等实际操作中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有待解决的问题.2.1㊀双师型 教师分级认定经过调查研究,学校对 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通常采取的是一个简单的规范,没有划分 双师型 教师的等级.比如说某校认定 双师型 教师条件为:从事专业课授课的专任教师,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同时也要求具有所教专业中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或累计两年以上的企业工作经验.按照这个要求认定 双师型 教师实际是 双师型 教师的最低要求,对于高水平教师,仅凭简单的 双师型 教师的认定,无法体现其真实水平.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对 双师型 教师队伍进行级别鉴定并且逐级培养.2.2㊀ 双师型 教师的培训 双师型 教师的培养目前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培养的系统性. 双师型 教师技术类的培养大多采用顶岗锻炼和参加培训两种.教师根据暑期的实际情况选择实习的企业,这些企业培训的内容不一定符合 双师型 教师的发展.对于培训,目前大多数学校 双师型 教师的培训采用的教师主动报名的方式.教师在报名过程中会考虑培训内容是否为资深教授的课程㊁培训的地点是否方便㊁培训时间段内是否方便调课等,缺少自上而下的系统性的建构.二是培训的时效性.汽车类专业的技术更新快,比如新能源汽车㊁无人驾驶汽车已经渐渐商用,大量的汽车新技术投入实际应用. 双师型 教师要快速㊁精准的学习新技术和新技术对应的检测技术.但是培训总是会滞后于新技术的使用,如何能跟上技术发展的潮流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3㊀双师型 教师的层级 双师型 教师在职业教育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其工作范围包括教学能力㊁课程建设能力㊁专业建设能力,其典型工作任务见表1.根据实践经验和教师发展的科学要求将 双师型 教师分为三个层级:新晋 双师型 教师㊁骨干 双师型 教师和 双师型 教师带头人.各层级教师对于应掌握的典型工作任务见表1.表1㊀ 双师型 教师的典型工作任务及各级能力要求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双师型 教师能力匹配教学能力教学任务分析新晋㊁骨干㊁带头人教学目标编制新晋㊁骨干㊁带头人课堂组织与协调新晋㊁骨干㊁带头人教学方式㊁教学过程的策划新晋㊁骨干㊁带头人教学实施㊁评价新晋㊁骨干㊁带头人实践指导能力新晋㊁骨干㊁带头人教学反思能力新晋㊁骨干㊁带头人课程建设能力课程体系设计骨干㊁带头人课程管理骨干㊁带头人课程优化骨干㊁带头人课程教学资源建设骨干㊁带头人专业建设能力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带头人专业改革与创新带头人专业评估带头人3.1㊀新晋双师型 教师顾名思义新晋 双师型 教师指的就是刚晋升的现代商贸工业2021年第9期67㊀ 双师型 教师,处于刚刚教师发展的第一步,需要掌握教学能力方面的典型工作任务,主要能力如下:(1)教学任务分析.根据课程实施中的要求,能对教学的任务进行分析,比如 汽车发动机机械系统检修 课程中有一项任务为冷却系统检修,8课时.对该教学任务分析时,需按照理论和实践进行设计.理论包括冷却系统结构㊁工作原理㊁冷却水材质㊁冷却水循环等;实践部分设计时则要考虑维修企业常见的冷却系统故障,并将其揉碎并整合为适合教学的内容.最后列出实践所需的工具清单和根据学生人数准备好实操所需的实践台套.(2)教学目标编制.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一般将教学目标分为知识目标㊁能力目标㊁素质目标.知识目标着重学生的理论知识;能力目标侧重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素质目标则是看中学生的整体综合能力.以冷却系统检修为例,其教学目标为:知识目标为掌握冷却系统的结构和冷却系统的工作原理;能力目标为对冷却水温过高㊁过低㊁冷却水泄露等常见故障进行诊断;素质目标为培养学生的安全规范意识㊁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3)课堂组织与协调.高职学生的课堂教育有着特殊的特点,学生喜欢动手,爱实际操作.在课程组织和协调时要充分考虑和尊重学生的实际情况,并协调和组织教学资源为教学服务.(4)教学方式㊁教学过程的策划.高职教学中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教学方式有所不同,但都会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方法引导和激励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教学过程在设计中根据教学的过程(课程导入㊁课程讲授㊁课程总结)来考虑,并加入教学活动安排㊁教学时间等.(5)教学实施㊁评价.学生在授课过程中按照设计好的教学方式和教学过程安排进行教学,授课完毕后,需对课程进行评价,包括对上课学生的评价㊁自身对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的评价等.(6)实践指导能力.作为职业教育的教师,教师的实践能力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能力.对于汽车类教师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教师自身实践能力,包括具备汽车维修能力㊁熟悉汽车维修岗位工作流程等;二是具备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指导的能力,完成实践指导书㊁在实践中给学生示范和指导等.(7)教学反思能力.教师对上课过程进行总结,再将课程设计㊁教学方法㊁教学过程进行优化.3.2㊀骨干双师型 教师新晋 双师型 教师要升级为骨干 双师型 教师,主要侧重课程管理和设计.(1)课程体系设计.能够完成某一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包括知识目标㊁能力目标㊁素质目标的确定㊁课程定位㊁课程总课时和课程的工作任务及课时分配.骨干 双师型 教师在完成课程设计时需要结合企业的实践来确定课程具体工作任务,需对企业的实际工作情况㊁行业的新技术等掌握全面.(2)课程管理.能协调课程所需的教师㊁实验台架㊁教学资料等重要因素的关系,已实现课程目标.(3)课程优化.课程体系在设计完成,并经过教师授课完成后,设计者和授课者需要对课程体系进行讨论㊁优化,改进课程体系中不合理的地方㊁增加新技术㊁新的检测手段等.(4)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常见的课程资源包括P P T ㊁试题库㊁实验台架㊁实验耗材等有形的资源,也包括无形的课程资源如教师的实践操作水平㊁授课经验㊁对学生的态度等.课程资源的建设可以从这两个方面来考察:资源的收集能力和制作能力.前者主要考查教师是否具备掌握搜集资源的方法和方式,并且通过这种方式收集到所需的资源.后者要求教师根据需要制作所需的资料,比如用P o w e r P o i n t 制作P P T ;用万彩动画制作MG 微课㊁制作录像㊁电脑录屏等.3.3㊀ 双师型 教师带头人 双师型 教师带头人则从整个专业出发,考虑专业的人才培养及专业优化.(1)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为了达到所在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需要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需要考虑一下课程和工作任务.课程安排需考虑各个课程之间的先后关系㊁课程的理论和实践㊁学习的客观规律等.以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为例,第一学期设置基础课程和公共课程,第二学期设置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专业课程会一直持续到第五学期,第六学期则进入顶岗实习阶段.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工作任务需考虑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工作情况,满足学生职业发展的需求,培养适应汽车维修企业的员工.(2)专业改革与创新.为了适应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变化,高职院校需要调整专业建设方向和人才培养方案, 双师型 教师带头人需要适时调整专业并进行专业改革.(3)专业评估.准确把握专业建设把脉,就需要定期对专业就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分析问题的根源,采取措施解决问题.4㊀双师型 教师的培养学院对 双师型 教师的培养要充分利用 双师型 教师的层级和相对应的典型工作任务.职业学院对学校的 双师型 教师的现状摸底,每个级别的 双师型 教师有多少,每个教师晋升到上一级别需要提升哪些方面,在此基础上规划学校 双师型 教师的发展线路和每个教师的发展规划.学院还需分析国家对专业发展的需求㊁本校专业发展现状和未来几年的 双师型 教师的需求,制定 双师型 教师的发展规划,并按照此计划认真执行.参考文献[1]卢双盈.职业教育 双师型 教师解析及其师资队伍建设[J ].职业技术教育,2002,(10).[2]肖凤翔,张弛. 双师型 教师的内涵解读[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15).[3]林杏花.国外高职 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的经验及启示[J ].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03).[4]张伟萍.协同创新视角下高职院校 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路径探析[J ].高等教育研究,2014,(04).[5]吴杨伟. 双高计划 背景下高职 双师 队伍建设的定位㊁问题与路径研究[J ].职教论坛,2020,(08).[6]吴伶俐. 1+X 证书制度下中职建筑专业双师型 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研究.[J ].职教通讯.2020,(08).。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管理办法为贯彻教育部“四育人”要求,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严肃从教行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表彰和弘扬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献身教育事业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充分发挥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使我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道路,根据《教师法》、《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教人[2011]11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如下: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
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终身学习,刻苦钻研。
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
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
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
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
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
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
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诚实守信,力戒浮躁。
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
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
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
热心公益,服务大众。
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
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教人〔201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高校师德水平,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制定并实施《规范》,对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也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高校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和先进模范人物,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体现了教师职业的崇高和伟大,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
但也应该看到,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的条件下,高校师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有的教师责任心不强,教书育人意识淡薄,缺乏爱心;有的学风浮躁,治学不够严谨,急功近利;有的要求不严,言行不够规范,不能为人师表;个别教师甚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严重损害人民教师的职业声誉。
这些问题的存在,虽不是主流,但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规范》是推动高校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学习贯彻《规范》作为加强高校师德建设的首要任务,与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自律与他律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1.26•【文号】教政法〔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教政法〔2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要求,我部对不利于“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现将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8年1月26日附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发文机关文件名称文号1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所属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79)教供字067号2教育部研究生外国语学习和考试的规定(试行)(83)教研字011号3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的通知(84)教供字20号4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一般不要倡导组织校友会的通知(86)教政字009号5国家教育委员会外事局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的有关规定1986年1月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外事局发布6国家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局高等学校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等级和标准的暂行规定[1988]教备局字008号7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院校物资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教备[1990]013号8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开放研究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1991]14号9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的通知教办[1993]429号10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教委直属企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试行办法》的通知教人[1994]112号11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教委机关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细则》的通知教人[1995]103号12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颁发《外国来华留学生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1995]79号1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学位[1996]30号14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物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备[1997]14号15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教究[1999]7号1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展我国学位证书认证咨询工作的通知学位[2000]1号17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展外国学位证书认证咨询工作的通知学位[2000]2号18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厅〔2003〕6号20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科学技术研教技〔2003〕1号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1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2004〕4号2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用和处置行为管理授权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厅〔2007〕4号2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资产核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厅〔2007〕6号2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教育部直属高校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厅〔2008〕3号25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发〔2009〕5号26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教学〔2011〕5号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阶段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7号28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教职成〔2011〕11号29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30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号31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32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2〕5号33教育部关于做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权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外综〔2013〕50号3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5号35教育部关于扩大直属高等学校、直属事业单位无形资产使用和处置权限的通知教财函〔2014〕8号3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教财厅〔2014〕26号3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特殊教育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教财厅函〔2014〕19号38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教财厅函〔2014〕21号39教育部关于明确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内教学函〔2014〕2号容的意见40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后续事务工作的通知教外厅〔2014〕26号4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4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体育类学生转学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教学厅函〔2015〕69号4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6〕4号。
教人【2011】8号文件全文

教⼈【2011】8号⽂件全⽂教⼈【2011】 8 号⽂件全⽂更新时间:2013-11-2 来源:互联⽹作者:佚名点击:7660次教⼈【2011】 8 号教育部⼈⼒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中⼩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教⼈[2011]8号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新疆⽣产建设兵团:长期以来,⼀些地⽅不同程度地存在使⽤代课教师问题,偏远地区农村中⼩学尤为突出。
代课教师为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教育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许多代课教师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待遇较低,长期使⽤代课教师制约教育质量的提⾼,不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当前,教师⽤⼈制度和社会环境发⽣了较⼤变化,⼀些地⽅的探索积累了⼀定经验,为解决好代课教师问题创造了更加有⼒的条件。
根据《国家中长期改⾰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国提⾼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妥善解决中⼩学代课教师(以下简称代课教师)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采取多种举措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坚持着眼长远、以⼈为本,建⽴机制,通过择优招聘、转岗使⽤、辞退补偿、纳⼊社保、就业培训等多种有效途径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1、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
对具备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应纳⼊教师公开招聘范围。
在组织公开招聘时,要充分考虑代课教师的教育教学经历和实际⽔平,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代课年限较长、表现良好、教学质量较⾼的代课教师,适当给予政策倾斜。
对于被评为地市劳动模范的代课教师,可以直接考核招聘为公办教师。
2、多途径转岗使⽤。
结合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中⼩学布局结构调整、加强留守⼉童教育的需要,各地在增设寄宿制学校⼯勤和⽣活服务岗位以及农村公益事业岗位时,要优先选聘在岗代课教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管理。
3、妥善做好辞退补偿。
辞退未被招聘使⽤的代课教师,要参照《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等精神,按照本⼈实际代课时间给予⼀次性经济补偿。
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人[1991]8号
![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人[1991]8号](https://img.taocdn.com/s3/m/20716f61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29.png)
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 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中小学
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人〔1991〕8号)
在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下发后,有些地区就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是否可继续作为中小学教师评聘职务的参评条件等问题请示国家教委和人事部,经研究,通知如下:
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是国家教委对不具备国家规定学历的中小学教师经过严格统一考试合格后颁发的一种证明。
上述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与人事部人职发〔1990〕4号文件中所指的培训班颁发的专业证书不同,今后仍可作为评聘教师职务时,视同相当学历的参评条件。
小学教师具有高中毕业学历,在补学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后,应视为具有小学教师的合格学历。
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c60095--010921fjk
——结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3.11•【字号】新教基[2011]8号•【施行日期】2011.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新教基〔2011〕8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根据各地和学校在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新教基〔2008〕13号)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双语教育工作的要求,我厅制定了《普通高中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已经2011年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新教基〔2008〕13号)中,与本方案不一致的地方,按本方案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普通高中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一、培养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有为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作贡献的志向与愿望;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自觉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具有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汉语和母语水平以及收集、判断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具有初步的科学与人文素养、环境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强健的体魄、顽强的意志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初步具有独立生活能力、职业意识、创业精神和人生规划能力;能够正确认识自己,尊重他人,学会交流与合作,具有团队精神,理解文化的多样性,初步具有面向世界的开放意识,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民汉兼通”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号
![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号](https://img.taocdn.com/s3/m/20cfebcd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86.png)
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教育部第二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的精神,推动高等学校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促进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我部决定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基础上,评审建立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目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树立以学生为本,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和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实验教学观念,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满足现代实验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建设仪器设备先进、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的实验教学环境,建立现代化的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为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提供示范经验,带动高等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采取学校自行建设、自主申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选优推荐,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产生。
从2005年至2007年,分批建立100个左右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建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形成国家级、省级两级实验教学示范体系。
二、建设内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实验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验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和完备的实验条件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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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证教人[2011]8号三部一办文件的真伪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07日来源:邮箱作者:本站通讯员点击:1348次近日,在民办代课教师中间传播着这么一件事:今年三部一办联合颁发了一份文件——《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教人[2011]8号),听说已经下发到了省人民政府。
经多方求证至今没有看到原件,为了确认这份文件的真伪,也杜绝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干扰我们的生活,我们请所有关心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各界人士向我们提供这方面的信息,也请民办代课教师主动到省一级政府去咨询了解这份文件是否存在,有必要的时候应该到北京去找颁发文件的三部一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询问,尽量拿到原件或者复印件。
如果确定这个文件是真实的,我们应该以此为依据向各级地方政府提出诉求,各级政府也有了解决我们问题的依据,再不会以种种借口搪塞推诿了。
因为这是去了解文件真伪,不是上访,可以到村镇或者教育局开据介绍信。
下面将传播的这份文件的部分内容提供如下,供大家参考——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央编办
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
教人[2011]8号
一、采取多种举措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1、略
2、略
3、妥善做好辞退补偿。
辞退未被招聘使用的代课教师,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等精神,按照本人实际代课时间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工作每满一年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各地参考当地社会成员最低生活费用、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实际代课时间按代课教师本人在公办中小学代课的实际年限合并计算,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4、依法依规纳入社保。
解决被辞退代课教师社会保障问题是十分重要的关键性举措,要按照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充分考虑代课教师的实际贡献,根据不同情况,将其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对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待遇。
5、积极开展就业培训。
二、建立健全农村教师补充长效机制
6、保障教师正常补充需求。
7、加强临时聘用教师管理,对因教师脱产进修、产假、病假以及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增加等原因,出现教师临时短缺,应首先由学校主管部门在现在教师中调剂交流解决,难以调剂的,可以临时聘用教师。
对临时聘用教师,要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帮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8、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社会保障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将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根据国办发[1997] 32号文件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当时未按规定给予一次补贴的,地方政府应予以落实,对离岗、退养的老病残民办教师,要采取切实措施,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
三、确保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9、地方是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责任主体。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紧部署,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政策,保障经费,落实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各地要把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工作考核评价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坚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0、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关联高度、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
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舆论引导,坚持多做少说,避免炒作,防止形成社会热点,要深入细致的做好代课教师及相关群体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确保平稳顺利实施对代课教师特别是被辞退的代课教师要给予更多关怀,关心他们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好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