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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计划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

深圳市发展计划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

深圳市发展计划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发展计划局•【公布日期】2010.10.13•【字号】深发改[2010]1917号•【施行日期】2003.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中介机构正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的通知》等7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发改〔2010〕191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对原深圳市发展计划局、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原深圳市物价局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的调整,原深圳市物价局的规范性文件中需要继续执行的《关于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由我委重新发布,我委本次共重新发布7件规范性文件。

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重新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到期自动失效。

2002年-2006年期间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原深圳市物价局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含本部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此次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机构名称和职责调整的,遵照《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注:2004年我市机构改革,组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接原深圳市发展计划局职责。

2009年我市机构改革,组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接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和原深圳市物价局的定价职责。

(下同,不再另行注释)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关于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的通知(深价联字〔2003〕15号)2.关于规范我市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深价联字〔2003〕32号)3.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计〔2003〕725号)4.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计〔2003〕736号)5.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05〕576号)6.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深价联字〔2006〕18号)7.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06〕153号)深圳市发展计划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2003年8月28日深计〔2003〕725号)为促进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咨询专家的行为,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专家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7.07•【文号】发改基础〔2017〕617号•【施行日期】2017.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617号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呈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的请示》(深发改〔2016〕124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深圳市经济社会和重点区域的发展需要,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加强原特区内外联系,发挥轨道交通网络效益,综合考虑城市开发进程、客流需求、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原则同意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建设6号线支线、12号线、13号线、14号线、16号线共5个项目。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加强设施、人员配备。

加强与国家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郊铁路及综合交通枢纽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换乘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审批(核准)项目,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严格按照发改基础〔2015〕49号文件的权限审批项目,审批(核准)权限不得进一步下放或转移,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

项目批复文件抄报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

四、结合城际铁路及车站建设,做好与对外综合交通枢纽的衔接,换乘设施工程力争一次建成,不能一次建设成的,应做好充分预留。

重要的地铁换乘枢纽应尽可能实现不同线路间同台换乘,不能同台换乘的,通过建设或改造配套换乘设施实现便捷立体换乘。

深圳相关部门电话

深圳相关部门电话
8200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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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83883728
办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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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7:30-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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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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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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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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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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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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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问题报送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问题报送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问题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7.10•【字号】深发改[2013]981号•【施行日期】2013.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问题报送工作的通知(深发改〔2013〕981号)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项目建设单位:为切实协调解决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问题,加快推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市领导指示,我委于去年将重点投资项目分级协调机制的协调范围拓展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完成了深圳市重点投资项目协调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协调信息平台)的升级改造,实现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问题的网上申报和网上协调,提高了项目协调效率。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问题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范围全市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登陆方式(一)登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点击首页右下方“深圳市重点投资项目协调信息平台”栏目;(二)项目建设单位:范围为1-6类的项目可凭项目代码直接登陆,7-8类项目请按照网站指引注册新账户形成项目代码,初始密码均为项目代码后4位;各区(新区)、各部门:登录请点击“管理员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我委已于6月专门发文告知各单位。

有关技术问题咨询,请拨打协调信息平台右上方的“技术服务热线”。

三、工作要求(一)请各区(新区)负责将该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将该通知转发至分管领域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并组织各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做好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报送工作(每月3日前填报)。

各区(新区)、各部门也可将相关问题汇总后通过公文直接报送我委。

(二)对各区(新区)、各部门、各项目建设单位反映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将全部纳入我市重点投资项目分级协调机制予以协调。

机荷高速扩建设计招标(3篇)

机荷高速扩建设计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机荷高速扩建设计已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深发改【2023】XXX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机荷高速扩建设计2. 项目地点:深圳市3. 项目规模:机荷高速全长约64.7公里,本次扩建设计范围为全段。

4. 建设内容:- 扩建路段:双向八车道- 新建互通立交:XX座- 新建服务区:XX座- 新建收费站:XX座- 新建养护工区:XX座- 改造桥梁:XX座- 改造隧道:XX座- 改造边坡:XX公里- 新建排水设施:XX公里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扩建路段的总体设计- 新建互通立交、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的方案设计- 改造桥梁、隧道、边坡的设计- 新建排水设施的设计- 工程量清单编制-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预算编制- 设计阶段的质量、进度控制- 设计交底及施工配合- 工程验收配合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8. 招标内容:机荷高速扩建设计全过程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隧道)甲级资质。

2.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高速公路或类似等级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且项目规模及复杂程度与本项目相当或以上。

3. 人员要求:投标单位应具备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的设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 具有高级职称的公路工程设计专业人员- 具有中级职称的公路工程设计专业人员- 具有注册资格的公路工程设计师- 具有注册资格的岩土工程师- 具有注册资格的结构工程师4. 财务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

5. 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修改)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修改)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0.19•【字号】深发改规〔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机构组织正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区各有关单位:《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0月19日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后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五章成果应用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七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选择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的项目,运用规范、科学、系统的评价方法与指标,对其投资决策、建设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提出相应结论、对策和建议,并反馈给项目有关单位,形成良性项目决策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单个项目或者项目建设、运行的某类问题、某一阶段进行专项评价,也可以对同类型或相互关联的多个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对分期建设且每期项目之间存在功能联系、建设内容扩展的项目,在后期项目审批前可对前期项目进行项目后评价,为后期项目的决策论证提供参考。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单位,是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总概算的组织编制和申报单位。

深圳市政府工作部门英文名称

深圳市政府工作部门英文名称

深圳市政府工作部门英文名称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General Office of Shenzh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三、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Science, Industry, Trade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mission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四、深圳市财政委员会Finance Commission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Urban Planning, Land and Resources Commission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六、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Human Settlements and Environment Commission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七、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Transport Commission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八、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Health,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九、深圳市教育局Education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十、深圳市公安局Public Security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十一、深圳市监察局Supervision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十二、深圳市民政局Civil Affairs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十三、深圳市司法局Justice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十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十五、深圳市农业和渔业局Agriculture and Fishery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十六、深圳市文体旅游局Culture, Sports and Tourism Administration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十七、深圳市审计局Audit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十八、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十九、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Housing and Construction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二十、深圳市水务局Water Resources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二十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Local Taxation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二十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二十三、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Drug Administration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二十四、深圳市统计局Statistics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二十五、深圳市城市管理局Urban Management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二十六、深圳市气象局Meteorological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二十七、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Port Office of Shenzh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二十八、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Legislative Affairs Office of Shenzh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二十九、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Foreign Affairs Office of Shenzh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三十、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Taiwan Affairs Office of Shenzh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三十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Emergency Management Office of Shenzh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三十二、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Financial Industry Development and Service Office of Shenzh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9.28•【字号】深发改〔2016〕1154号•【施行日期】2016.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9月28日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根据国家和省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结合深圳实际,在《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3年本)》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本目录。

二、本目录是深圳市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政策文件。

制定和实施具体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应当与本目录的导向条目相衔接。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可根据区域和行业的发展特点,遵循适度从严的原则,依据本目录制定相应的行业和项目准入条件,确保本目录的有效实施。

三、本目录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广东省优化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国家、省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划和政策为依据,按照先导性、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实行产业发展分类指导。

本目录分为鼓励发展类、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三大类。

不属于上述三类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发展类,允许发展类不列入本目录。

四、鼓励发展类主要是指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对深圳产业链和产业群的提升具有先导作用,对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需要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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