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船打捞困局及建议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国际海底沉船文物打捞争议的解决路径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国际海底沉船文物打捞争议的解决路径国际海底沉船文物打捞争议的解决路径近年来,国际社会对于海底沉船文物的打捞和保护问题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海底沉船文物作为珍贵的历史和文化遗产,不仅承载着人类的文明历史,也具有重要的学术和研究价值。
然而,由于海底沉船文物的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相关争议也日益加剧。
本文旨在探讨国际海底沉船文物打捞争议的解决路径。
1. 国际海底沉船文物保护现状目前,世界海洋中的沉船文物数量众多,涵盖了各个历史时期和不同文化背景。
这些文物在水下环境中保存完好,具有极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然而,由于海底环境的特殊性和打捞技术的限制,这些文物的保护工作面临重大挑战。
同时,一些沉船文物还被商业机构和私人收藏家视为巨大的经济利益,导致了相关争议的产生。
2. 国际法律框架国际海洋法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法律文件对于海底沉船文物的保护给予了一定的规范。
例如,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海底文化遗产的保护公约》,国家应该采取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海底文物搜寻和打捞活动。
此外,一些国际合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在海底文物保护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然而,目前的国际法律框架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和不完善之处,无法解决所有相关争议。
3. 解决路径之一:国际合作与协商面对复杂多样的海底沉船文物争议,国际合作与协商是解决之道之一。
国家间可以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共同制定打捞和保护海底沉船文物的标准和规范。
同时,建立国际合作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与技术交流,加强相关的培训与合作项目,提高保护工作的效果。
在协商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各国主权和权益,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实现共赢的局面。
4. 解决路径之二:加强国内法律法规建设除了国际合作与协商,国内法律法规的建设也是解决海底沉船文物争议的重要途径。
各国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框架,明确海底沉船文物的归属和保护责任,并规范打捞和利用的程序和标准。
同时,在海底文物打捞过程中,应该加强事前评估和事后跟踪,确保文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关于沉船打捞方案的制定

关于沉船打捞方案的制定摘要:众所周知,船舶属于极为关键的一种运输方式,但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方面的影响,船舶常常发生沉船事件,不仅会威胁船员安全,还会对大面积海域造成污染。
所以,必须及时展开搜救工作,并对船只进行打捞。
在此期间,沉船打捞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鉴于此,本文将结合沉船实例,深入分析与探讨关于沉船打捞方案的制定,以期能保证打捞作业人员的安全,为相关人士给予可参考意义。
关键词:沉船;打捞方案;制定前言:沉船打捞相当重要,对后续事故原因调查、搜救遇难人员、阻止海域污染等意义重大。
通常情况下,打捞工作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来进一步确定设备,然而,在开展大型船舶打捞以及深海打捞时,危险系数很大,在正式打捞之前,需要对所有相关指标进行评估。
在打捞过程中,还需要严格遵循沉船打捞施工安全原则,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全面、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打捞施工的安全。
1沉船概况2013年4月8日22时14分,“长福6”轮与“太行118”轮发生碰撞沉没于长江71号黑浮下游约250m上行通航分道处。
船体整体向右倾斜约100,驾驶楼右舷向前约27m处舭部外板向上有一约4m×4m洞口,并且有不规则延伸;右舷沿甲板向下有一长约1.8m呈V字型裂缝,宽度约20cm;左舷沿甲板向下有一长约2.3m不规则裂缝,左右侧裂缝口基本对称。
沉船艉部下沉,螺旋桨拖地龙筋沉没泥砂中。
甲板上有10cm泥砂,舱盖部分变形损坏,裂口处舱盖缺失;右侧栏杆全部倒塌,洞口前栏杆倒向外侧,洞口处栏杆倒向内侧,系缆桩通风管全部倒伏在甲板上。
扫测时驾驶楼最高层露出水面,沉船目前呈不稳定状态,有继续下沉趋势。
2打捞方案本次打捞工程根据邀请函的要求按整体打捞方案进行设计。
沉船施工难度大,由于“长福6”轮沉没处为软质河床,水下状态变化快,难以进行适时预控:根据沉船水下淤积的实际情况,潜水员水下施工更加细心操作将货物及淤泥沙清除,同时确保每道钢丝绳按计划摆设到位,以保证浮吊起浮作业安全成功。
某内河沉船打捞实践浅探

某内河沉船打捞实践浅探◎ 李召军 常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摘 要:沉船事故在内河低等级航道中时有发生。
内河航道通航条件一般较差且船舶流量大,沉船会致使事发水域水上交通秩序急剧恶化,严重威胁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同时伴有次生事故和环境污染等隐患,沉船打捞应尽快开展。
本文详述某内河沉船打捞过程,浅析内河船舶打捞的困境与应对。
关键词:沉船;打捞;水运安全;对策1.背景概述2018年5月,一艘满载货物的小型干货船由于事故翻沉于内河航道中。
事故沉船导致河面通行受限,上下游过往船舶立即积压严重,通航状况恶化;且船舶自身所携带的燃油随时可能泄漏,引发水域环境污染的风险随之加剧,河流的引排水功能也受到很大影响,对沉船的打捞刻不容缓。
以下分步详述该沉船的打捞过程。
2.打捞任务2.1沉船特征及状态该船《船舶检验证书》记载为:91总吨,船长29.7米,型宽5.7米,最大高度4米,柴油推进主机功率96.5千瓦,C级载重130吨,钢制单体干货船。
这种构造简单的船舶在内河低等级航道中极为常见,也是事故多发类船型。
沉船是由于碰撞引起,并因其自身装载不平衡导致船体几乎完全翻转浸入河道中央,只有部分船底露出水面(如图1所示)。
2.2沉船地理位置情况事故船沉没位置的地理坐标为31°41′01″N120°40′14″E(如图2中P点所示)。
地貌特征为十字交叉河口。
两条河流分别是西北往东南流向的沉船所处航道河流,另一条是西南往东北流向的河流。
沉船处河面宽度约70米,最大深度约5米。
河道为天然渠化段,河床横断面呈近似于“U”字形,岸边散落大量石块且河底状况复杂,虽然两条河流均标定为五级航道,而船舶实际可通航宽度狭窄。
2.3沉船打捞的目的内河低等级航道发生沉船后,极易造成碰撞、触损等次生事故。
且次生事故后续处理要更加困难甚至远超于沉船本身,会让本就繁忙紧迫的通航局面更加严峻,必须及时打捞沉船,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恢复船舶通行秩序以切实保障水上运输安全。
沉船打捞方案

沉船打捞方案一、背景介绍近来,关于沉船打捞的讨论成为了世界范围内的热点话题。
沉船打捞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制定出合理的方案。
本文将就沉船打捞的方案制定进行讨论,并提出一些可行的想法。
二、评估形势在制定沉船打捞方案之前,首先需要对形势进行全面评估。
这包括考虑沉船位置、沉船稳定性、水下环境、风浪状况等各种因素。
通过系统地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我们可以更准确地了解沉船的具体情况。
三、确定目标在评估形势的基础上,下一步是确定打捞的具体目标。
具体而言,我们需要明确打捞的货物种类、数量以及价值,同时还要考虑沉船周边海域的保护与环境保护。
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打捞的效果最大化。
四、技术手段沉船打捞需要运用各种工程技术手段,以确保顺利进行。
其中一个重要的关键是确定打捞设备的种类和数量。
根据具体情况,我们可以选择起重船、打捞船等设备,以及各种救援潜水器材。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用于固定船体、保护周边环境和预防污染的技术手段。
五、制定计划在明确了目标和技术手段后,制定详细的打捞计划是非常重要的。
这涉及到各个环节的时间安排、资源调配、团队协作等。
通过科学合理地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风险,确保打捞任务的成功完成。
六、风险管理沉船打捞计划必须全面考虑各种潜在的风险,并采取措施进行管理。
例如,在打捞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恶劣的天气条件,这会增加工作的难度和危险性。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方案,确保打捞过程中的安全。
七、环境保护沉船打捞不仅仅是为了回收沉船上的物资,还需要考虑周边环境的保护。
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减少环境污染的风险。
例如,在打捞中使用环保材料,进行水下垃圾回收等。
八、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沉船打捞方案中另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在决策中,我们应该关注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
我们要确保打捞行动不会对当地居民造成负面影响,并且要积极参与当地的社会责任活动,以回馈社区。
打捞沉船的方法

打捞沉船的方法一、引言沉船是指船只在海洋或淡水中因各种原因而沉没。
沉船不仅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打捞沉船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打捞沉船的方法。
二、气囊打捞法气囊打捞法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打捞沉船的方法。
首先,需要将大型气囊绑在沉船的上部,以增加浮力。
然后,通过给气囊充气,使其浮起沉船。
这种方法适用于沉船较浅且体积较小的情况。
三、水下拆解法水下拆解法是一种适用于较大型沉船的打捞方法。
首先,需要利用潜水员将沉船下方的绳索连接到起重设备上。
然后,通过起重设备将沉船逐渐抬升至水面,同时进行必要的拆解工作。
这种方法需要专业的潜水员和起重设备,适用于沉船较深或复杂情况。
四、海底吊船法海底吊船法是一种适用于大型沉船的打捞方法。
首先,需要将吊船驶至沉船上方,然后利用吊车将沉船吊起。
这种方法需要大型吊船和专业的操作人员,适用于沉船较深或复杂情况。
五、冷冻法冷冻法是一种适用于冷水环境的打捞方法。
首先,需要将液氮或其他冷冻剂注入沉船周围的水域,使其形成冰层。
然后,通过对冰层施加压力,使沉船浮起。
这种方法适用于冷水环境下的沉船打捞,但需要大量冷冻剂和专业设备。
六、油污处理法打捞沉船时,往往会伴随着油污的泄漏。
为了防止油污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需要进行油污处理。
常见的油污处理方法包括吸油设备的使用、化学物质的添加和生物修复等。
这些方法可以有效地减少油污对水域环境的影响。
七、环境保护措施在打捞沉船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水域环境。
首先,应避免沉船打捞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其次,需要及时清理打捞作业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
最后,应定期监测水域环境,确保打捞作业不对生态系统造成长期影响。
八、结论打捞沉船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
气囊打捞法、水下拆解法、海底吊船法、冷冻法和油污处理法都是常见的打捞方法。
在进行打捞作业时,需要注意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水域环境不受二次污染。
通过合理选择打捞方法和科学施工,可以有效地打捞沉船并保护水域环境的安全。
沉船沉物打捞服务的风险与安全措施

沉船沉物打捞服务的风险与安全措施引言:沉船沉物打捞服务在现代海洋工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这项工作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探讨沉船沉物打捞服务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风险:1. 水下环境:沉船或沉物所处的水下环境可能存在不可预测的水流、海浪、水温变化等自然因素,这些因素会对打捞操作造成风险。
2. 输油管道破裂:沉船或沉物中可能存在输油管道,打捞过程中若不小心损坏导致油污泄漏,将给海洋生态及周边地区带来极大的风险。
3. 高压气体泄漏:沉船沉物中的车辆、机械等可能存在高压气体,一旦泄漏将对工作人员造成生命安全的威胁。
4. 遗留爆炸物:在战争时期沉没的船只中,可能存在未爆炸的炸弹或其他危险品,打捞作业时可能会触发引爆,造成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
5. 操作失误:不论是沉船沉物的抛锚、拖移、切割、破碎或起吊等操作,一旦操作失误,将导致严重的后果。
安全措施:1. 综合评估和规划:在进行打捞作业前,必须进行综合评估,全面了解水下环境情况、沉船沉物的特点和潜在风险,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合理规划。
2. 保护海洋生态:在打捞作业中,应注意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尽量避免和减少污染物的泄漏。
可通过设置防泄漏设备、使用环保防污染材料等措施来保护环境。
3. 严格安全操作: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和证书考核,在打捞作业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专业性和操作的安全性。
4. 确保通信畅通:沉船沉物打捞作业需要各个环节之间的良好协调和沟通,保证通信设备的正常运作,以便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5. 停止作业风险:一旦发现威胁人员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
例如,在发现高压气体泄漏时,及时疏散人员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6. 使用专业设备:打捞作业需要使用特殊的设备和工具,如潜水装备、高压吊索、切割工具等。
这些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和测试,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结论:沉船沉物打捞服务在海洋工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沉船打捞方案

沉船打捞方案引言沉船打捞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程,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的技术和知识。
本文将介绍一种针对沉船打捞的方案,包括前期准备工作、打捞过程以及必要的安全措施。
1. 前期准备工作在进行沉船打捞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以确保打捞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几个关键的准备步骤:1.1 水下勘测水下勘测是打捞工作的首要任务。
通过水下摄像技术、声纳探测等手段,获取沉船的位置和状况信息。
勘测结果将直接影响后续的打捞方案设计和操作过程。
1.2 打捞方案设计基于水下勘测结果,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打捞方案。
方案设计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沉船的深度、重量,水下环境的复杂性以及打捞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等。
专业的工程师和打捞团队应该参与方案的设计和评估。
1.3 材料和设备准备根据打捞方案,准备必要的材料和设备。
这些设备包括拖船、起重机、潜水装备、浮力设备等。
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是打捞工作的关键。
2. 打捞过程打捞过程可以分为几个关键步骤,下面将分别介绍每个步骤的操作要点:2.1 潜水员的作业准备在开始打捞工作之前,潜水员需要穿戴潜水装备并进行必要的安全训练。
他们还应该配备通讯设备,以便与地面指挥中心保持联系。
2.2 船舶定位和标记利用水下勘测结果,确定沉船的准确位置。
通过在水面上设置浮标或使用GPS定位系统,标记出沉船的位置。
这对后续的打捞工作非常关键。
2.3 准备浮力设备和起重机根据沉船的大小和重量,选择适当的浮力设备和起重机。
这些设备会被用于将沉船浮起并运送到目标地点。
在准备过程中,需要确保设备的操作和连接稳定可靠。
2.4 使用起重机进行打捞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起重机的力量将沉船慢慢浮起。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控沉船的状态,以防止船体破损或进一步沉没。
2.5 沉船运送和处理一旦沉船成功浮起,可以使用拖船将其运送到目标地点。
在运送过程中,需要确保船体的稳定,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船体再次下沉。
3. 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进行沉船打捞工作时,安全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海事部门在沉船沉物强制打捞中的难题和对策

沉 船 沉 物 打 捞 强 制 打 捞 是 海 事 部 门 的 行 政 职 权 。 当沉 没 于 沿 海 水 域 或
沉 船 沉 物 打 捞 责 任 人
根 据 物 权 法 的 精 神 ,沉 船 所 有 人 和 沉 船 沉 物 打 捞 清 除 责 任 主 体 是 一 致
的 ; 同 时沉 船 所 有 人 也 是 海 事 行 政 执
先 沉 船 所 有 人 是 船 舶 登 记 所 有 人 。但
律 , 行政 执 法 遭 遇 很 多 困难 。
我 国沉 船沉 物打 捞 清除有 关 法
律 依 据 现 状
目前 我 国 还 没 有 一 部 完 整 的 关 于
沉 船 沉 物 打捞 和 清 除 的法 律 规 范 ,更
物 、漂 流 物 ,其 所 有 人 、 经 营 人 应 当 在 主 管机关 限定 的时 间 内打捞 清 除。 否 则 , 管 机 关 有 权 采 取 措 施 强 制 打 捞 主 清 除, 全 部 费 用 由沉 物 、漂 流 物 之 所 其 有 人 、经 营 人 承担 。 《 内河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第 三十 六 条 也 有类 似规 定 。 因此 ,我 国 现 行 法 律 规 定 的沉 船 沉 物 打 捞 清 除 的 责 任 主 体 是 :原 沉 船 沉 物 的所 有 人 、所 有 权 和 经 营 权 分 离 下 的 经 营 人 ,以 及 其 他 依 法 取 得 沉 船 所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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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主 要从我国沉船沉物打捞清除 有关 法律依据现状 ,沉船沉物打捞 责任人 ,强制 打捞 的 实施 程序 ,建立强制打捞费 用的承担 机制等几方面简要的论述 。为 做好沉船沉物打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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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船打捞困局及建议
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已经迎来了大发展、大开发、大建设的黄金期,随着海洋经济的高速发展,港口货物吞吐量逐年攀升,到港及过往船舶交通流越发密集,沉船风险及数量也逐年递增。
海域沉船不但影响船舶通航安全,同时存油还对海洋环境构成威胁。
然而实践中沉船打捞存在打捞主体落实难、强制执行难、技术要求高等诸多问题,沉船打捞面临的困境已经成为制约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本文以舟山海域沉船打捞现状为例,提出破解沉船打捞困局的建议,记忆不精华我国沿海海域通航环境,保障传宝航行安全。
一、沉船打捞现状及重要性
海难沉船打捞工作关乎船舶通航安全、海洋环境污染以及海难发生以后的失踪人员搜救等事宜,沉船打捞宜快不宜慢,但实际推进过程中由于资金问题,往往造成沉船打捞推进慢、跨度长、落实难。
以舟山海域为例,2001年至2019年舟山海域共有87艘海难沉船未完成打捞,其中个别沉船影响船舶通航,容易引发次生事故。
此外沉船不同程度有燃料油,也存在海洋环境污染风险。
二、沉船打捞中海事部门的主要做法
为了保障舟山海洋经济稳定、有序发展,舟山海事部门高度重视通航秩序管理工作,全力推进沉船打捞事宜。
一是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接到沉船信息,通过AIS 和VTS信息化手段,分析获取沉船概位。
督促船舶所有人委托扫测单位确定沉船精确位置后,及时发布航行警告,提醒过往船舶注意航行安全。
同时对沉船的碍航性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开展防污染处置工作。
对于碍航沉船函告东海航保中心设置沉船AIS虚拟标和实体航标。
二是做好沉船打捞行政审批工作。
严格执行沉船打捞审批制度,审查打捞公司的资质和能力,打捞作业船舶和设施的安全性,打捞方案和防污染措施的可靠性,对于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施工环节,通过组织专项评估方式把关,加强沉船打捞源头管理。
三是做好沉船打捞作业的现场监管。
发布沉船打捞航行通告,明确水工作业区域,提醒过往船舶;实时掌握沉船打捞进度,沉船动态和安全防污染措施落实情况,在抽油、起浮等重要事件节点参与现场监管;沉船打捞完毕以后,要求打捞公司进行扫测并出具完工报告,查看是否留有碍航隐患。
三、沉船打捞面临的主要困境
(一)法律困境
1.国际法方面
我国已于2016年11月11日加入《2007年内罗毕国际残骸清除公约》,并于2017年2月11日开始对我国生效。
此后,我国3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需通过强制保险的方式使发生海难事故以后的沉船及物品清除得到了有效资金保障。
该公约在我国实行主要有以下问题:适用水域方面,只对专属经济区内水域适用,而我国沉船最多,沉船对通航安全影响最大的内水及港口水域未适用;强制力方面,只对3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强制实施,国内航行船舶是依申请实施,对沉船风险最高的国内航行船舶不具有强制力。
2.国内法方面
目前我国国内对于沉船打捞没有专门性法规,主要散见于《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行政强制法》等3部法律和《打捞沉船管理办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5部行政法规中。
这些法规除了立法年代久远,不适用当前国情外,主要还有以下问题:一是沉船打捞的责任主体是所有人和经营人还是肇事船方没有统一。
二是当沉船实施强制打捞后,国家主管机关如何向责任主体追偿费用没有明确规定。
三是没有要求船舶就残骸清除进行强制保险。
(二)资金困境
1.沉船打捞责任主体不堪重负
在对沉船进行定位、设标和打捞的过程中,投入的费用往往数十倍于打捞后沉船的价值,绝大多数船舶所有人不堪重负,从而导致船舶所有人逃避其应承担的沉船打捞义务。
此外,单船公司的普遍存在,使主管机关实施强制打捞后向船舶所有人追偿费用更是难上加难。
2.沉船打捞费用不能直接向保险人获取
在现有商业保险和船东互保协会的章程中都有先付原则,只有在事先已经赔付沉船打捞费用的前提下,才能得到有效赔偿,导致在现行的船舶责任保险制度下难以给沉船及时打捞提供有效资金保障。
四、破解海域沉船打捞困境的有关建议
在破解沉船打捞困境中,立法是保障,资金是核心,制度是手段。
要认识推进沉船打捞工作对舟山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借鉴渤海水域“碧海行动”的成功经验,积极运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破解沉船打捞困境。
一是完善沉船打捞国内立法。
建议考虑将《内罗毕残骸清除公约》国内化的方式解决立法困境,明确该公约在领海及内水适用,并对国内300总吨以上船舶强制实施。
二是成立沉船打捞工作小组,破解海域沉船打捞困境。
为减少沉船对舟山海洋经济发展的影响,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成立沉船打捞工作小组,海事、海洋与渔业、港航、环保等单位担任成员单位,由使用航道资源频繁的港航企业出资,设立沉船打捞应急资金,对于影响较大且无资金打捞的沉船,由成员单位评估沉船打捞方案,专项资金出资,开展沉船打捞,快速恢复港口正常生产。
三是对于渔船沉船事故,由于海事部门非行业管理部门,推进沉船打捞工作中阻力大,落实难,建议协调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共同承担行业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责,共同推进渔船沉船打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