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股权涉税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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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资产转让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

大额资产转让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

大额资产转让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资产转让和股权转让成为了热门的投资和财务行为。

然而,对于大额资产转让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管理问题,很多投资者和企业主并不是很清楚。

本文将从税法的角度出发,对大额资产转让和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管理进行深入探讨。

一、大额资产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管理1. 大额资产转让的界定大额资产转让是指个人以非营业性质处置资产所取得的所得,包括房屋、车辆、贵重物品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大额资产转让中,应当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2. 税收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大额资产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主要有两种:按照固定比例征收的办法和按照实际收入征收的办法。

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纳税方式,以确保合规纳税。

3. 税务申报在进行大额资产转让后,个人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当妥善保存相关的税务票据和资料,以备税务机关的查验。

二、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管理1. 股权转让的界定股权转让是指个人以非营业性质处置所持有的股份或股权所取得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缴纳个人所得税。

2. 税收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主要依据于所得额和持股年限等因素。

投资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所得税额,并适时缴纳税款。

3. 税务申报在进行股权转让后,个人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当妥善保存相关的税务票据和资料,以备税务机关的查验。

结语:大额资产转让和股权转让作为重要的财务行为,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税法的规定进行。

只有遵循法律法规,合理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才能保障投资者和企业主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个人所得税管理不规范而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股权转让个税计算案例

股权转让个税计算案例

股权转让个税计算案例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个税计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正确的个税计算可以帮助投资者合理规划资产,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提高投资收益。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介绍股权转让个税的计算方法。

假设小明在2015年购买了某公司1000股股权,购买价格为10万元。

现在,小明打算将这1000股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我们来计算一下小明在这次股权转让中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首先,我们需要计算小明的股权转让所得。

股权转让所得=转让价格-购买价格=20万元-10万元=10万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按20%的比例征税,另一种是按适用税率征税。

在这里,我们选择按20%的比例征税来计算。

股权转让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20%=10万元×20%=2万元。

所以,小明在这次股权转让中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万元。

以上就是股权转让个税的计算案例。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个税计算并不复杂,只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简单的计算即可。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不断变化,投资者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最好还是咨询专业人士,以便能够更好地规划个人财务。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个人转让股权的税收筹划实例

个人转让股权的税收筹划实例

个人转让股权的税收筹划实例个人转让股权的税收筹划实例引言个人经营者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股权转让的情况。

股权转让涉及到税收问题,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负担,提高经营者的收益。

本文将介绍一个个人转让股权的税收筹划实例,帮助个人经营者更好地进行资本运作。

个人转让股权的税收筹划实例假设某人A是一家创业公司的创始人,目前拥有100%的股权。

由于个人原因,A决定转让部分股权给投资者B。

根据中国的税收法律,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综合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递进的,所以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减少个人的税负。

1. 分阶段转让股权A可以将股权的转让分为多个阶段进行。

每个阶段转让股权都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度。

比如,在第一阶段A将30%的股权转让给B,第二阶段再转让20%,第三阶段再转让20%,最后一阶段转让剩下的30%。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将股权转让所得分散到不同的年度,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如果一次性转让,可能会超过个人所得税税率的阶梯,导致税负增加。

2. 采取股权折价的方式A和B可以商定股权的价格,将价格折价,减少实际转让所得的金额。

比如,A将30%的股权的市场价格定为100万,实际转让价格设为80万。

通过股权折价的方式,A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以及减少B购买股权的成本。

3. 合理选择转让对象A可以考虑将股权转让给B之外的其他对象,比如子女、配偶等。

由于中国税法允许一定金额的赠与或转让不计入个人所得税,通过赠与给亲属的方式转让股权,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结论个人转让股权的税收筹划对于个人经营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减轻税负、提高个人收益。

通过分阶段转让股权、股权折价以及选择合适的转让对象等税收筹划方式,个人可以合法地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注意:本文只是提供一个个人转让股权的税收筹划实例,并不代表文中提到的筹划方式适用于所有情况,具体操作还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税法规定进行具体制定。

股权转让合同涉税条款风险

股权转让合同涉税条款风险

股权转让合同涉税条款风险一、背景介绍股权转让合同是指股东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另一方的合同,其中涉及的涉税条款是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

涉税条款的合理规定和处理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有着重要影响,然而,不了解涉税条款的风险可能导致诸多问题和纠纷的发生。

本文将就股权转让合同中的涉税条款风险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股权转让涉税条款风险分析1. 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风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另一方后会获得相应的转让所得。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从股权转让中所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在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之前,双方需要明确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责任承担方,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如果未能明确规定,有可能导致个人所得税责任争议的发生。

2. 转让方案的选择和涉税风险股权转让涉及的转让方案选择对涉税风险有着重要影响。

不同的转让方案存在着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和风险。

例如,部分股权转让可以享受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

因此,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转让方案,并特别关注转让方案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以避免潜在的税务争议。

3. 转让资产评估和资本利得税风险在股权转让中,转让方需要对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评估,确定转让价格。

根据我国的资本利得税规定,资本利得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

因此,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如果转让方对股权估值存在差异或争议,有可能导致资本利得税风险的发生。

为了防范这一风险,转让方和受让方在签署合同之前,应当明确资产评估的方法和依据,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4. 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和印花税风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双方需要进行股权过户手续,将股权所有权转移给受让方。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股权过户需要缴纳印花税。

因此,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需要明确股权过户的具体流程和费用承担方,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事项。

如果未能明确规定,有可能导致股权过户手续和印花税争议的发生。

三、风险应对策略针对以上涉税条款风险,股权转让双方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进行应对:1.在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责任承担方,并明确转让所得的计算和缴纳方式。

个人转让股权需要交什么税2021

个人转让股权需要交什么税2021

个人转让股权需要交什么税2021个人转让股权需要交什么税2021在2021年,个人转让股权成为越来越常见的投资行为。

然而,很多人对于个人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什么税款表示困惑。

本文将介绍个人转让股权需要缴纳的税项和相关规定。

1.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中国个人转让股权时需要缴纳的主要税项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项目。

所得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 = 转让股权收入转让股权成本其中,转让股权收入指的是个人通过股权转让所得到的款项;转让股权成本指的是个人购买股权时所支付的款项。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所得额的不同而异。

根据中国税法,个人所得税分为七个级别,税率区间从3%到45%不等。

具体的税率表可以在中国税务局的官方网站上找到。

2.增值税个人转让股权还可能涉及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货物的销售行为,因此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的税率根据不同行业和政策有所差异,一般在3%到17%之间。

同时,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对于个人转让股权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增值税的减免或者免税政策。

3.印花税个人转让股权还可能涉及到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合同和票据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税率因不同合同和票据的类型而异。

个人转让股权一般涉及到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凭证等文件,这些文件上的印花税税率一般在0.05%到0.1%之间。

4.其他税费除了上述所提到的税费外,个人转让股权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税费,如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

这些税费的具体适用情况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咨询和申报。

5.注意事项在进行个人股权转让之前,有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需要考虑: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税法法规和政策,确保自己缴纳税款的合规性;记录和保存与股权转让相关的证据、合同和票据,以备税务机关调查;如有必要,可以选择咨询会计师或税务专家,以确保自己的纳税义务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可能的税费减免或豁免政策。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涉税问题及税务筹划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涉税问题及税务筹划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涉税问题及税务筹划在当今的经济活动中,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日益增多。

这一行为不仅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还伴随着一系列的涉税事项。

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并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对于个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涉及的税种(一)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股权原值按照以下方法确定:1、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2、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二)印花税股权转让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按照股权转让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二、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的税收政策(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 15 日内,转让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2)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3)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2、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情形包括:(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3、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情形包括:(1)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0元转让股权税务实务操作

0元转让股权税务实务操作

0元转让股权税务实务操作一、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或公司的行为。

在转让股权时,涉及到税务处理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1.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自然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包括股权转让所得。

根据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股东在转让股权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是:个人所得税=转让所得×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其中,转让所得是指转让股权的收入减去相应的成本费用,适用税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速算扣除数是为了简化计算而设定的一个固定数额。

在股权转让时,个人股东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股权转让协议、资产评估报告等。

此外,根据税法规定,如果个人股东没有及时申报个人所得税或者填报的税款不足,还可能面临罚款等法律责任。

2.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从各种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所得,包括股权转让所得。

在转让股权时,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的收入减去相应的成本费用和费用扣除,税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速算扣除数是为了简化计算而设定的一个固定数额。

在股权转让时,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股权转让协议、资产评估报告等。

与个人所得税类似,如果企业没有及时申报企业所得税或者填报的税款不足,也可能面临罚款等法律责任。

二、0元转让股权的税务处理0元转让股权是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价格为0元。

在0元转让股权时,税务处理上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 个人所得税在0元转让股权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仍然适用于转让所得×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个人股权转让个税计算案例

个人股权转让个税计算案例

个人股权转让个税计算案例
咱来唠唠个人股权转让个税计算这事儿。

比如说,张三呢,把自己在一家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李四。

张三最初投资这个公司的时候,花了50万买了这些股权,这50万就是张三的股权成本。

现在呢,张三和李四商量好了,李四愿意花100万来买张三的这些股权。

那这个100万就是股权转让收入。

那怎么计算张三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得算出股权转让所得。

这就用转让收入减去股权成本,也就是100万 50万 = 50万。

这50万就是张三这次股权转让获得的所得。

然后呢,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20%。

那张三要交的个人所得税就是股权转让所得乘以税率,也就是50万×20% = 10万。

再给你举个例子呗。

王五当初花30万取得公司股权,后来转让给赵六的时候卖了80万。

先算股权转让所得,80万 30万 = 50万。

再算个税,50万×20% = 10万。

你看,是不是挺简单的?就是先算出你卖股权赚了多少钱,然后乘以20%这个税率,就知道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啦。

不过呢,这里面要是有一些特殊情况,像符合规定的合理费用之类的,还可以从转让收入里扣减哦。

比如说张三为了转让股权,请律师花了2万,那这2万就能从100万的转让收入里扣掉,这样转让收入就变成98万了。

那转让所得就是98万 50万 = 48万,个税就是48万×20% = 9.6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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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网特别推送(个人转让股权的涉税问题)目录缘起: (3)加强个人转让股权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缘起何处? 3 追根溯源之一: (3)追根溯源之二: (3)追根溯源之三: (4)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分析: (5)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纳税政策若干问题的探讨 (5)解析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政策 (9)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涉税分析 (20)<音频解读> 股权转让所得个税计税依据如何核定 (20)解读之一:285号文件 (20)解读之二:27号令 (21)附:相关法规全文: (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 (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2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3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 (42)缘起:加强个人转让股权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缘起何处?追根溯源之一:2009年5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该文在加强自然人(以下简称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方面提出了多项行之有效的方法和规定,同时明确: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缘于此,税务机关享有了对于个人转让股权计税依据的核定权。

但在实际税务征收管理工作中,对于哪种情况下属于“无正当理由”,如何核定,文件并没有细化,基层管理人员也无从核定。

就此,国家税务总局12月14日又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进一步明确相关执行问题。

追根溯源之二:2009年4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9]85号),主要目的是确保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的实现,提出了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同时,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提出了加强全员全额申报、加强代扣代缴管理、加强对外籍个人的个税管理等五项政策。

其中第三项明确提出,要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和自行纳税申报的后续管理工作。

据此,于2009年5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追根溯源之三:国税发[2009]85发布后,税务机关开展了对各税种的堵漏增收工作,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人口状况,一直处于监管难度大,耗费精力更大的艰难境遇,因此,于2010年5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进一步明确了在加强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管理方面的多种规定。

分析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十一项收入中,高收入群体的主要收入来源即为:财产转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体或独资、合伙经营所得、及部分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

在劳务报酬、工资薪金及个体等经营所得中,早已建立了较为详尽的管理办法。

但在财产转让所得特别是个人转让股权的监管方面还略显不足。

另外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发布后,由于对于哪种情况下属于“无正当理由”,以及税务机关应如何进行核定,文件并没有细化,在实际征管过程中出现监管困境,也催化了总局27号令的出台。

至此,在个人转让股权方面,对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及非上市公司股权都有了明确的规定。

返回目录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分析: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纳税政策若干问题的探讨一、对限售股征税的起因我国A股市场的限售股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类是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原非流通股转变而来的有限售期的流通股,市场称为“大小非”。

另一类是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法》及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的公司,于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都有一定的限售期规定,由于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段后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划分,这部分股份在限售期满后解除流通权利限制。

此外,股权分置改革股票复牌后和新股上市后,上述限售股于解除限售前历年获得的送转股也构成了限售股。

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自1994年实施以来,个人转让限售股与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企业转让限售股政策存在不平衡问题。

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市场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划分,只有限售流通股与非限售流通股之别,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后都将进人流通。

这些限售股都不是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上取得的,成本较低,数量较大,解禁后在二级市场转让,获益很高,却与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一样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待遇,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社会反应比较强烈。

因此,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更好地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增加税收收入、堵塞税收漏洞,进一步完善现行股票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平衡个人转让限售股与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企业转让限售股之间的税收政策,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8号)。

二、收入和原值的确定转让限售股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即: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一)如何确定限售般转让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规定,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

目前,个人通过证券公司转让限售股,实际到账的收入已经是成交价格乘以成交数量减去手续费、印花税、过户费、其他杂费后的净额。

证券公司对账单(或交割单)会依次标明个人限售股转让的成交价格、成交数量、成交金额、手续费、印花税、过户费、其他杂费和发生金额。

其中,发生金额就是个人限售股转让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即实际到账收入)。

但是.财税[2009]167号列明的个人限售股转让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转让收入是指个人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但具体分析来看,转让收入对应的应该是个人本次限售股转让的成交价格乘以成交数量的金额,即对应的是对账单(或交割单)中的成交金额,而非最后的发生金额(即实际到账金额),否则会导致对合理税费的重复扣除。

(二)如何确定限售股原值。

财税[2009]167号规定,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人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这样的表述比较简洁,四部委在答记者问中对限售股原值计算的案例也比较简单。

而限售股原值的确定在实践中可能会相对复杂。

上市公司送股、转股、股权分置改革中的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补偿对价都可能会影响到限售股原值的确定。

三、限售股持有者可能利用15%的核定线进行避税财税[2009]167号对不能提供完整、真实限售股原值凭证的投资者设定了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如果部分持股人持股成本低于转让收入的15%,为了避免部分税费,可能会故意不提供限售股原值凭证。

随后下发的国税发[2010]8号,规定纳税人转让股改限售股的,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如果按照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与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税额有差异,纳税人可以自行申报清算,从证券机构代扣并且上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至3个月内,到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请。

清算时,重新计算的应纳税额确实低于预扣预缴部分时,税务机关将予以退还;高于预扣预缴的部分,纳税人则应补缴税款。

如果纳税人转让限售股实际收益率高于证券机构按照预扣预缴收入的85%计算税款时的收益率水平,纳税人可能就会主动放弃清算,从而使得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的规定落空。

但如果纳税人不主动补交,还是会有被追缴的风险。

四、用限售股票换购基金份额来避税ETF即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它是以被动的方式管理、同时又可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开放式基金。

对ETF基金份额,投资者可以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交易所二级市场进行方便的交易。

另外,它又可以像开放式基金一样申购、赎回。

不同的是,它的申购是用一揽子股票换取ETF份额,赎回时也是换回一揽子股票而不是现金。

这种交易制度使该类基金在一、二级市场之间存在套利机制,可有效防止类似封闭式基金的大幅折价。

ETF 交易价格取决于它拥有的一揽子股票的价值,即“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个人限售股股东可以买足其他ETF成分股后和自己持有的限售股一起去换成ETF份额,该限售股转让只获得基金份额,没有获得收入,按财税[2009]167号文规定是不需要纳税的。

换得ETF份额后,个人股东可当天在二级市场卖出,也可以持有一段时间再卖出,在ETF平价交易和未来一段时问股市表现平稳的情况下,该股东相当于按市价间接减持股份,而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用股票换购基金份额是ETF特有的一种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有利于个人所得税的规避。

五、可能出现的其他避税手段限售法人股转让给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20%,限售股适用企业所得税的税率25%,上市公司可能利用5%的税率差采取以下方式避税。

(一)限售股解禁后高配送股权来避税。

随着中小板与创业板发行加快,上市公司股东结构已发生显著变化,自然人持股逐渐成为主流方式。

如果上市公司股东主要是自然人发起设立,在限售期内进行送、转股,按照财税[2009]167号规定所形成的股票同样视为限售股。

但如果限售期之后进行的送、转股则不算作限售股,不予征税。

新规很有可能导致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最终放弃限售期间的年度送转股,而改在限售期结束之后进行高比例送转,以此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二)限售期内中间低价过渡或到期日低价出售避税。

某些上市公司可能会利用限售股中间过渡减持的方法,先低价卖给关联账户,解禁后随后让其在二级市场高价卖出,因此专家呼吁对限售股转让应在税率上区别对待,持有期限越久,税率越低,从而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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