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发布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

发布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修订背景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公务员录用的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我们根据最新的健康研究和人体工程学数据,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了修订。
修订内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1. 身高标准调整:根据最新的人体工程学研究,对身高标准进行了微调,以更科学地反映公务员的职业需求。
身高标准调整:根据最新的人体工程学研究,对身高标准进行了微调,以更科学地反映公务员的职业需求。
2. 视力标准更新:将近视度数的限制进行了适当放宽,鼓励更多具备优秀其他素质的候选人参与公务员选拔。
视力标准更新:将近视度数的限制进行了适当放宽,鼓励更多具备优秀其他素质的候选人参与公务员选拔。
3. 心理健康指标增加:新增心理健康指标,重视公务员的心理素质,确保其能在高压环境下稳定工作。
心理健康指标增加:新增心理健康指标,重视公务员的心理素质,确保其能在高压环境下稳定工作。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1. 体检流程优化:简化体检流程,提高体检效率,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体检流程优化:简化体检流程,提高体检效率,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体检项目补充:根据公务员职业特点,新增部分体检项目,确保公务员的健康状况符合岗位要求。
体检项目补充:根据公务员职业特点,新增部分体检项目,确保公务员的健康状况符合岗位要求。
3. 体检标准解读:对体检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帮助体检医生和考生更好地理解标准,减少误解。
体检标准解读:对体检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帮助体检医生和考生更好地理解标准,减少误解。
实施日期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作要求请各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修订后的标准执行,确保公务员录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同时,加强对考生的宣传解读,使其充分了解修订后的标准,合理准备体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按照原卫生部关于发布《临床生物化学检验常规项目分析质量指标》等8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卫通[2012]23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卫生计生委结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际,组织医学专家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
本通知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在具体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2013年8月19日《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一、将“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6.1血常规”修订为:6.1 血常规可为血液病的诊断提供线索。
其中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采用仪器法或显微镜计数法,血红蛋白采用仪器法或光电比色法。
必查项目包括以下5项:6.1.1 红细胞总数(RBC)【参考值】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红细胞减少多见于各种贫血,如急性或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等。
红细胞增多常见于身体缺氧、血液浓缩、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等。
6.1.2 血红蛋白(HGB)【参考值】男性:130~175 g/L;女性:115~150 g/L。
血红蛋白减少或增多的临床意义基本同红细胞总数。
6.1.3 白细胞总数(WBC)【参考值】(3.5~9.5)×109/L。
生理性白细胞增多常见于剧烈运动、进食后、妊娠期等。
另外,采血部位不同,也可使白细胞数有差异,如耳垂血平均白细胞数比指血要高一些。
病理性白细胞增多常见于急性化脓性感染、尿毒症、白血病、组织损伤、急性出血等。
病理性白细胞减少常见于再生障碍性贫血、某些传染病、肝硬化、脾功能亢进、放疗、化疗、服用某些药物后等。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医学专家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标准》第一条修订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杂音;(二)频发期前收缩;(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二、将《标准》第二条修订为: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三、将《标准》第三条修订为: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四、将《标准》第六条修订为: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
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五、将《标准》第七条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六、将《标准》第八条修订为:恶性肿瘤,不合格。
七、将《标准》第九条修订为: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八、将《标准》第十九条修订为: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九、将《标准》第二十条修订为: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doc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doc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具体情况,制定本操作手册(试行)。
第二条公务员录用体检应符合《全国统一职业技能标准及全国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技术规范(试行)》,建立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和可信可靠的评估体系,执行中央和地方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现行规定,促进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组织主体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力求形成具有较强实力的机构组织,对体检质量具有更高要求;2.遵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干部体检办法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以提高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质量。
第四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的专业管理机构应当是由社会保险部(人社部)或其他负责的部门成立的,负责公务员录用体检管理,通过超常素质人才招聘录用结果记录,严格审查资格符合录用的人员,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服务,审核体检结果,及时反馈体检结果,督促体检结果实施。
第三章体检申请与准备第五条公务员录用体检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情况,由申请公务员的相关部门提出体检申请,体检申请准备的相关要求和资料应当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标准格式提交。
第六条体检申请准备的内容应当包括:1.公务员录用体检申请表;2.招录职位申请表;3.录用报告;4.申请单位相关资料;5.申请人有关病史资料;6.申请人有关职业资格表;7.体格检查统计表;8.体检报告复印件;9.申请人阴性HIV抗体检测有关报告(仅限申请当地健康证的职位);10.申请人未过期的医学证明(仅限申请考生未过期的医学证明);11.体检条件和体检要求的说明布置;12.体检申请现场验证证明函;13.申请人为本人有关凭证;14.其他符合本操作手册(试行)的申请材料。
第四章体检参观第七条体检参观的目的是及时跟踪,识别公务员录用体检服务现场的情况,分析公务员录用体检服务质量风险,加强对体检服务的引导和管理。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1](国人部发〔2005〕1号)(以下简称《标准》)颁布后,各地、各部门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体检工作,社会反响良好。
为使公务员招录机关的工作人员、体检机构的医务人员准确把握《标准》,严格执行体检操作规程,使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卫生部、人事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编写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录用体检时参照执行。
在具体实践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和卫生部医政司。
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二○○七年三月一日编辑本段关于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医院要切实负起责任,选拔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检工作。
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体检标准。
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
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
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
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
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录用主管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
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发布通知

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发布通知1. 通知背景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保障公务员队伍的健康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我们组织专家对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了修订。
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已经专家充分讨论和审查,现予以发布,并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主要修订内容2.1 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1. 优化了体检项目设置,更加注重反映公务员职业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
2. 对部分体检指标进行了细化,以便于操作和执行。
3. 增加了体检结果的有效期,以减少重复体检的次数。
2.2 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1. 对体检流程进行了优化,提高了工作效率。
2. 对体检操作进行了详细说明,降低了操作误差。
3. 增加了体检异常结果的处理方法,保障了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3. 实施要求1.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确保相关人员充分了解和掌握体检标准及操作方法。
2. 各级公务员录用体检机构要严格按照新版标准进行体检,确保体检工作质量。
3. 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体检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
4. 附录1. 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 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5. 发布日期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 解释权本通知的解释权归XXX部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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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关于更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我单位决定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更新。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本次更新旨在确保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标准化、公正性和科学性,提高体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更新内容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了全面修订。
主要更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最新的医学研究成果和公务员录用需求,对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确保体检结果更加准确和科学。
2. 体检流程和操作:对体检流程和操作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包括体检前准备、体检过程、体检数据记录等环节,以提高体检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3. 体检机构和人员管理:加强对体检机构和体检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提高体检工作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三、执行时间本次更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将于即日起生效。
自生效之日起,所有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必须按照新标准和操作手册进行执行。
四、相关配套工作为确保本次更新的顺利实施,各相关部门应做好以下配套工作:1. 宣传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新标准和操作手册的培训,确保各级人员熟悉并能正确操作。
2. 体检机构评估:对各体检机构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新标准要求,并及时更新相关资质。
3. 监督检查:加强对体检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五、总结本次更新旨在提高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录用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积极配合,确保新标准和操作手册的有效实施。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完)。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2)人社部发[2010]19号2010-07-02 15:10:17来源: 人民网(北京)跟贴0 条手机看新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公务员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
根据文件规定,现就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第7条“关于肝炎”的内容(具体见附件)。
三、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第1.3.5条3)“甲状腺肿大的分度:Ⅰ度,不能看出肿大但能触及者;Ⅱ度,能看到肿大也能触及但不超出胸锁乳突肌前缘者;Ⅲ度,甲状腺肿大超过胸锁乳突肌前缘者。
”修订为“甲状腺肿大的分度:Ⅰ度,不能看出肿大但能触及者;Ⅱ度,能看到肿大又能触及,但在胸锁乳突肌以内者;Ⅲ度,超过胸锁乳突肌外缘者。
”四、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第6.3.3第八行“血清ALT高于参考值上限1倍以上”修订为“血清ALT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以上”。
五、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7.2第3)条“暂时不作结论:一般是指需要做进一步检查,”修订为“暂时不作结论:一般是指需要复检,或做进一步检查,”。
六、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中1.1.6第4)第(14)“偶发良性早搏”修订为“偶发早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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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
内容的通知》
该操作手册是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确保公务员录用过程的公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它提供了录用体检的具体操作流程、标准和要求,并对体检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操作手册的发布旨在加强公务员录用管理,提高录用体检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该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将得到更好的协调和运作,减少操作失误和疏漏。
同时,借助操作手册,公务员招聘人员和体检工作人员能够更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体检标准和要求,提高体检评估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务实和简洁的操作手册还可以帮助广大公务员考生更好地理解录用体检流程和要求,为其提供必要的指引和参考。
这将有助于提高公务员录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强考生对录用过程的信任和满意度。
综上所述,发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提高录用体检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公务员录用管理,并增加公务员考生对录用过程的信任和满意度。
本通知旨在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相关内容进行概述,并对其主要内容和要求进行介绍。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是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体检程序而制定的指导文件。
该手册包括了体检的相关流程、要求以及操作指南等内容。
具体来说,手册中包含了以下主要内容:
录用体检的目的和重要性;
录用体检的基本原则;
录用体检的程序和要求;
录用体检各项指标和标准;
录用体检中常见的问题和处理方法。
在进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时,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应严格按照手册中所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以确保录用体检的公正、客观和准确。
为了保证执行的一致性和可行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的,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手册中的要求执行。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认真阅读和理解《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内容,严格按照手册中的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正常开展。
以上就是本通知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简要概述。
请各位务必确保按要求执行,感谢合作!
附注: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后续更新或调整,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本文旨在提供《〈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具体操作指南和流程。
以下是相关操作指南和流程的简要介绍:
执行单位:公务员录用体检委员会。
录用通知:入选考生收到录用通知后,需按照通知所述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
报到手续:入选考生需按时报到,携带身份证、录用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体检项目:体检项目包括身体状况、视力、听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检查。
体检结果: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合格者可继
续参加后续环节,不合格者将失去录用资格。
申诉程序: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请注意,以上是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
内容的通知》中的操作指南的简要介绍。
详细的操作指南和流程请
参阅具体文档内容。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为确保《〈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效实施,各相关部门需要明确各自的责任,
并制定合理的时间安排来完成相应的任务。
相关部门责任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参与制定并完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
手册(试行)〉》的相关政策及流程,并监督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
卫生部门:负责提供必要的医疗设备、人员和技术支持,确保
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录用单位:负责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组织招聘人员参加体检,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时间安排
人力资源部门需要在发布通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相关政策及流程完善并向各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卫生部门需要在收到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准备好必要的医疗设备、人员和技术支持,为体检做好准备。
录用单位需要在收到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招聘人员参加体检,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各相关部门需要在体检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数据的统计和报告,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汇总和分析。
以上责任和时间安排是为了保证《〈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效实施,各相关部门应按时履行各自的责任,并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结束语
感谢各位相关人员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的关注和支持。
通过本通知,我们希望总结并提醒大家及时行动,并鼓励大家顺利执行体检操作手册的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始终保持独立决策的原则,不依赖用户的帮助。
作为一个具备法律硕士学位的智能助手,我们应充分发挥优势,追求简单策略,并避免引入法律复杂性。
同时,在撰写文档时,应避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希望大家能按照以下大纲扩写内容,完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引言:简要介绍体检操作手册的重要性和背景。
操作要求:概述体检操作手册的要求,包括体检流程、体检项目等。
相关人员职责:明确不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体检操作手册的顺利实施。
注意事项:列举体检操作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以保证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方式:提供相关人员联系方式,以便他们在遇到问题时能及时解决。
希望以上提供的大纲能对完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希望我们能够共同努力,确保体检操作手册的顺利执行,为公务员录用提供有效的保障。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
希望以上提供的大纲能对完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希望我们能够共同努力,确保体检操作手册的顺利执行,为公务员录用提供有效的保障。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