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规范

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规范
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规范

W H G D WISCO

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WHGD-XX-XX(编号)

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规范

2012-XX-XX发布 2012-XX-XX实施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食堂提供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要求,保证员工的用餐安全,预防食品卫生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国务院令第557号),结合钢电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术语和定义

(一)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二)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三)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四)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

(五)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饮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

(六)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七)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八)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九)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第三条管理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钢电公司所属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钢电公司领导应将员工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由分管领导召集公司综合办公室、食堂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召开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会议,研究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工作。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开会研究,协调解决。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应定期开展对食堂的食品安全与卫生进行审核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及时安排解决审核发现的不足。应制定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第六条食堂负责人必须保证食堂员工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每周进行食品安全与卫生审核,及时解决或向主管领导反映发现的不足。

第七条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

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三)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四)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五)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涕、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六)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七)积极钻研业务技术,精心操作,提高厨艺水平。

第三章流程和风险分析

第八条管理流程控制点

(一)食品进货渠道正规;

(二)遵守验收制度;

(三)执行食品存放制度;

(四)执行食品成品保护制度。

第九条风险分析

如果进货渠道不好、没有履行验收制度、食品存放制度、食品保护制度很可能发生不安全情况。

第四章管理内容和方法

第十条一般管理要求

(一)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有记录,对食堂员工定期培训。

(二)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堂工作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符合标准要求。

(六)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七)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八)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九)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杜绝用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第十一条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如食品或者疑似食品中毒等应及时向主管领导、生产技术部和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对中毒人员、食品及现场作出正确的处理。

第十二条紧急处理办法

(一)停止供应本餐各类食品并进行封存。

(二)对病人的排泄物和可疑物品等采取标本,并立即送地方卫生部门检验。

(三)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急救治疗。

第十三条对中毒食品的控制及处理

(一)保护现场的封存食品以备复检。

(二)追回已供应的有毒食品或可疑食品。

(三)对确定的有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十四条对中毒的场所、用具等采取消毒措施

(一)对微生物性食物中毒性质,要将接触过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储存食物的冰箱、设备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

(二)对餐具、用具、抹布等采取煮沸方法进行消毒。

(三)对不能进行煮沸方法消毒的,要用75%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四)对化学性食物中毒性质,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中毒食物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毁,杜绝隐患。

第十五条对工作环境进行全面的消毒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服等进行更换并清洗和消毒,严格工作人员上岗前的清洁消毒程序。

第十六条餐(用)具保洁消毒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二)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餐具、容器、炊具应分开洗涤。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正确使用。

(三)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密闭并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四)餐用具洗涤消毒方法

(1)容器、工用具应首选热力消毒,包括煮、蒸和洗碗机,其次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2)有些容器、工用具如不方便热消毒方法,如盛熟食的大桶、大盆和切食品用的大木墩、长案板等,对这些物品可选择其他的方法进行消毒。

(3)刀墩、案等每天使用多次,每次使用前应随时进行消毒,可采用消毒液擦拭消毒。墩、案在消毒前必须先用刀刮一刮表面,再刷洗消毒。

(4)为保证消毒效果,应定期蒸煮或下班时浸泡在消毒液里。食品机械必须把零部件拆卸下来进行洗刷消毒。抹布可洗净后浸泡在一小盆消毒液里,供随时使用。

(5)热力消毒:

1)煮沸消毒:要设专用的炉灶,将洗涤好的食具放入100o C的水中煮沸lO分钟;

2)蒸汽消毒:在无压力的蒸汽柜内,温度达90o C以上,食具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3)远红外线消毒柜(电子消毒):消毒时,要把温度调到120后,保温15分钟,才能达到消

毒目的。若柜内餐具用具密度厚度较大,应延长消毒时间。

(6)化学方法:

1)因化学方法的使用较为复杂,不易掌握,只有在无法进行热力消毒时方可使用。可采购符

合国家卫生要求的食品消毒剂进行餐器具消毒。

2)氯制剂:氯浓度应保持在250mg/L几以上,消毒液使用一段时间后,有效氯被消耗,应及

时更换消毒液,更换应根据消毒物品的数量而定,消毒液浓度可用试纸法粗略测试,半分

钟即可出效果,低于规定的有效浓度应立即更换。消毒作用时间必须保持5分钟以上,不

能仅在消毒液里过一下就取出来。必须将消毒物品浸泡在消毒液里,消毒后应把消毒液冲

洗干净、控干、保洁。

第十七条食品粗加工

(一)应有独立的粗加工场所,不得置放于厨房烹调间内。

(二)食品原料应新鲜无变质。加工人员应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原料,发现原料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发生异常的超过保质期限的不得加工使用。

(三)蔬菜挑拣去腐败变质、黄叶、烂叶,发芽马铃薯不可食用;绿叶蔬菜必须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后方可加工;蔬菜用流水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2次,以防止农药中毒;蔬菜应按浸一洗一切顺序加工。

(四)动物食品应做到无血、毛、病灶、伤斑、泥沙等。内脏必须洗净,应无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鱼鳃、苦胆等有害腺体及无法食用部分,切配应按配菜要求进行。

(五)各种食品原料清洗后应分类、分架、存放,不得直接落地存放、不得上下叠放,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货架应有隔板或容器底部不漏水,以防止上层滴水流向下层。

(六)冷冻的畜禽肉、水产品应彻底解冻(最好是自然解冻)。

(七)各种生食品容具(盆、塑框、竹箩筐)应保持清洁不油腻,用后集中清洗、风干、保持干燥、保洁。

(八)各种鱼、肉、禽类、蔬菜应有各自专用的刀、砧板、并有明显标志,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

(九)粗加工区域的废弃物应加盖存贮,及时清扫,不得堆放于加工场所。

第十八条食品细加工卫生要求

(一)应设置与细加工相适应的操作台,刀、砧板应分鱼、肉、菜专用,用后立即清洗,并保持干燥、清洁。

(二)装有经粗加工清洗后的食品原料的盆、框严禁直接置放于操作加工台,防止其底面污染食品及操作台。食品应边切边装进盆、框、盘中,尽量不要堆放于操作台。

(三)经细加工后的待烹调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不得直接落地存放,不得上下叠放,货架应有隔板或容器不漏水,以防止上层滴水流向下层。

(四)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大小应适宜,不宜过大,以防止里生外熟。

第十九条配餐间食品卫生管理

(一)应设有独立的防蝇、防尘、防鼠配餐间(即应有纱门、纱窗),可开启关闭的售菜窗,配餐间应与供餐量相适应。配餐间应装有空气消毒设施(紫外线按30w/m2离台面2米高)及空调(夏天用)。进入配餐间前应设有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室,使用电子刷卡收费。

(二)配餐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纱门、纱窗应经常清洗不积尘;应保持纱门纱窗的正常使用,及时维修破损门窗,未销售时应关闭窗口及门窗,随手关门。

(三)每餐供应后清理卫生,开启紫外线灯消毒。

(四)食品原料、半成品不得存放于配餐间,配餐间内不得存放与食品销售无关的任何个人物品。

(五)销售食品时工作人员应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防止口水溅向熟食品。

(六)不得在配餐间内加工、油炸(电用)、小炒食品。

(七)非食堂工作人员及未穿戴食堂规定工作衣帽者禁止进入配餐间。非食堂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配餐间。

第二十条食品熟处理(加工)的卫生要求

(一)食品应彻底加热,特别是肉、禽、鱼等大块食品的烹调应煮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食品的中心温度应>70℃,扁豆、刀豆、四季豆应炒熟煮透,豆浆应煮沸至泡沫消失后再持续加热几分钟(未煮沸含有皂素)。

(二)加工后的待售食品应置放于配餐间(成品库),不得与半成品、原料食品、待加工食品混放,半成品应当与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三)食品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点心为24小时),若>2小时,则应在>60oC或<1OoC 的条件下存放。

(四)当餐剩菜剩饭应自然降温到室温后加盖或加膜放入熟食冰箱内,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冷藏食品、隔餐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前提下,必须经高温加热(彻底加热中心温度>70oC),隔餐食品的剩余与新加工食品分开出售。

(五)装熟食的容器必须专用,严禁生熟容器混用,容器使用后应有清洗、消毒、保洁措施。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足,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和标准的添加剂,如工业用色素、糖精等。

(七)食用油脂:从正规商店购买,索取许可证复印件、发票,散装油索要合格证,不得使用地沟油,油脂经油炸后一次可用于炒菜,不得多次反复用于油炸食品。

(八)加工间内不得使用煤炉、烧柴火,应使用燃油或煤气。

第二十一条水果供应消毒措施

(一)供应直接食用的水果必须经消毒才能发放。

(二)带壳整个水果(如西瓜、柚子,桔子等)必须清洗干净才能发放。

(三)水果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然后放入消毒水中消毒,消毒水必须按消毒药品的使用说明配备和使用,达到消毒时间后取出包装发放。

(四)发放水果的消毒状况及数量必须登记在册。

第二十二条食品留样制度

(一)菜肴留样必须专人负责,必须有菜肴专用留样冰箱。

(二)每餐每样食品留样250克,标明餐次,存放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并作好记录。

(三)留样冰箱应定期清洗、除霜(厚度应小于1cm),保持清洁。

第二十三条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

(一)任何叶类蔬菜在清洗之前必须进行检测,不达标的不得加工。

(二)检测药品(试剂)必须是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产品。

(三)检测必须专人负责,每批次结果必须登记,以备查验。

(四)检测人员必须按照检测说明书操作,保证检验结果的客观准确。

第二十四条食堂安全卫生检查

(一)为确保电厂员工的身心健康,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严防和杜绝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必须做好食堂安全卫生检查工作。

(二)每月应对食堂的所有场所、设备(包括防火)、餐具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性地、不定期的进行突击检查各环节工作,并做好检查的记录,检查内容包括:

(1)每月两次检查“农药残留物”检测情况;

(2)每月两次检查“留样”工作是否负责;

(3)每月两次检查所有设备运行情况;

(4)每月两次检查餐具清洗、消毒情况;

(5)每月检查一次仓库有无食品过期或变质变味情况;

(6)经常性地检查加工场所清洗卫生,垃圾不堆地,垃圾桶加盖的情况;

(7)每月一次检查个人卫生;

(8)所有检查结果,差的、不够的做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执行情况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和生产技术部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六条考核规范执行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范》中的有关部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相关支持文件

(一)《职业病危害管理规范》

(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三)《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范》

(四)《安全培训管理规范》

第二十八条报告和记录

附录

附表1:《食堂员工持证上岗情况登记表》

附表1:《电厂食堂员工持证上岗情况登记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海南省亿万嘉超市有限公司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 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 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 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 保质期)等。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 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 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 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 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 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 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 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 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实施有效地食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措施,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生命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范围:适用于所有食品流程 三、职责: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由经理执行,董事监督指导。 四、内容 (一)应急预案启动 1、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反馈同一批次的产品,发生食用后腹泻 等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现象,主要包括化学的、生物的危害,或较大的物理危害,或出现批量的明显的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质量事故,如批量涨袋、出现漏气、发臭等,视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 2、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各相关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立即按照预案的责任分工,投入应急处理程序工作,并随时向各职能部门反馈质量报告情况。 (二)实施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向供销科和质检科等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和信息沟通,便于问题在市场上的妥善和积极处理。 2、派质检科或与职能部门专业人员一起,到事故发生现场,查看产品质量状况,事故发生状态及影响范围等情况,将样品送厂,并做出

初步的判断和处理。 3、相关生产车间,排查此批次产品的产量和范围; 4、询问其它发货范围的销售公司,是否有此类现象的发生; 5、排查此批次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料和辅料及包装物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以及其它产品是否使用此批原辅料或包装物,若有使用,查看使用产品的质量状态,生产批量及发货范围。 6、排查此批原辅料是否有理化指标的检测,以往供应厂家的质量及理化指标检测的情况;同时排查此批产品所用包装物、原料是否有变化。 7、排查生产环节的各项生产记录,还原当天生产状况; 8、通过以上排查,初步判断出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怀疑因素进行进一步的判断。 9、对怀疑因素和环节,进行至少三种的重复性试验,通过试验,确定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10、对于市场上的事故发生态势积极关注和沟通,并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三)产品回收 1、通过排查和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职能部门沟通后,如确认此批产品有回收的必要,应对产品进行回收。回收时,按发货区域、数量及日期批次进行回收。回收后按正常退货程序进行退货。 2、退货时,与职能部门沟通,确定统一退回总部或各异地公司同时接收。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XXXXX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经理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负责食堂的业务管理、卫生管理、操作规程的管理和思想政治的提高工作。 2、整个食堂的人员、工作等做好统筹安排。经理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 3、负责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考勤工作。做到奖罚分明,责任落实到人。 4、每天做好日报表记录。每月做好成本控制及核算。做到收支平衡,利润合理。 5、做好员工的日常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认真整改不足。 6、与领导及时沟通、协调,了解就餐的需要。做到因地制宜。 7、关心爱护员工,对员工的工作热情,整个员工队伍的凝聚力、融合性起一个良好的调控与带头作用。 8、每天召开晨会,做好相应记录。每周开一次例会。总结一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指出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提交会议记录,包括会议内容,问题所在,准备通过何种手段在多长时间内如何解决,每个人的发言记录。以及对上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程度。) 9、参与监督食堂工作期间关键控制点的工作。 10、负责做好每天食堂各个环节操作中的台账记录。 11、做好对分部新员工的卫生教育及规范操作培训工作。 12、经理每月对每位员工进行公正,严格的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予以总结,汇报上级。 13、经理是整个食堂所有环节的直接责任人。 二、厨师长岗位责任制

1、对公司每月(每周)发放的菜单做到事先熟悉、心中有数。 2、负责每天食品加工前的验收,做好相应记录。 3、负责每天在切配工作开始时做好切配小样工作,并监督员工切配是否符合要求。 4、负责每天食品加工期间各工序操作要求的监督知道。 5、协调厨房生产流程的各项工作,对厨房各工序的人员及时调度,合理安排。 6、按公司要求操作,负责菜肴的营养、品种、口味、色泽的合理安排。 7、督促厨师执行操作规范,各岗位之间分工合作。 8、严格控制食品烹煮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做好每锅食品烹调中心温度的测量和记录(不得低于75度),做到菜肴烧熟煮透,搭配合理,咸淡适中。 9、坚决执行食品安全法规程,进行规范操作。监督盛器严格消毒,生熟分开。冰箱内原料摆放规范按照《冰箱内物品摆放及清洗消毒要求》执行。 10、配合经理、管理员做好员工的卫生、操作规范及业务培训工作。对厨房每个工序的清洁工作、消毒工作、安全法规执行情况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11、配合上级做好各项工作,服从安排。 三、配合上级做好各项工作,服从安排。 1、厨师在配料或烹煮前,应严格检查原料和调料的质量。 2、配合厨师长按每日菜单要求,菜肴的特点有序烹制,使菜肴色、香、味、形俱佳。 3、食品应烧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度。所有的菜肴从烧好到食用不得超过2小时。 4、严格执行卫生发操作规程,盛器严格消毒、生熟分开、熟盆专用。 5、生熟食品、半成品、蒸品必须严格分开存放;任何食品不得着地堆放、对码叠放,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6、隔餐菜要回锅煮透,拒烧变质变味的食品。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安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管理办法: 一、食物中毒预防和汇报管理办法 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安康合格证。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详细负责,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3.卫生管理规章管理办法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合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视。 4.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 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视部门汇报。 6.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

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汇报管理办法。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汇报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 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7.不干预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汇报,不隐瞒、缓报、谎 报或者授意别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别 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查责任。 8.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查暂行手册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二、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管理办法 1.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 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手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安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 患的食品。 3.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手册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4.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 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慎重采购和加工。 5.冷荤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食堂不得采购和加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暂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 体系,对食品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实施。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 实情况;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当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店 内销售食品的抽样检验工作;负责监督食品销售各个环节工艺流程及设备布局合理,符合规定要求;负责通过技术手段确保营业场所和仓库的设备设施与其经营的食品数量、品种相适应。 4、采购及销售人员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 证照不全的食品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确保所销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审查供货人资格(称为索证)。应向初次交易的供货人索取、查验相应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并保存由供货人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每年要核对一次。 2、索取食品证明(称为索票)。对购进的食品应按批次向供货人索取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检疫证明、销售凭证(索取正规发票, 杜绝白条现象。从市场内购进的食品应有市场专用票据及商户信誉卡,如没有专用票据,应注明市场名称、摊位号,并由供货人签名或盖章)、外地畜禽产品进京车辆消毒证明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并保存原件或由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 三、台账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即进货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即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人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或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签字。 进货台账、销售台账、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如超过两年销毁需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审批。 四、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设有记录本。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供啊,人们对食品安全也越来越重视。下面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精选word范本!

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精选word范本!

管理制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866951734.html,)/文秘写作/管理制度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4.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

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6.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8.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二、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 1.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

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 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

(新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厂区卫生制度 (一)厂区应设置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方。 (二)厂区卫生由专人负责。 (三)厂区所有道路应整洁干净、无积水,不得有杂物、纸碎等物,不得有蚊虫孳生地,垃圾箱应为紧闭式并远离生产区。 (四)厂区内所有排水沟必须为密闭式清洁,流畅,有防鼠设施,不允许有积水,沉积杂物。 (五)厂区所有绿化面积应是整齐、划一,草地上不应有杂物。 (六)厂区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防止害虫孳生。 (七)进入厂区范围者,需保持环境卫生。 (八)生产区、生活区应为相互隔离,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坑式厕所应距生产区25米以外。 (九)未经允许的车辆、人员不得进入厂区。 二、生产车间卫生制度

(一)生产车间必须保持通风采光照明良好,具备防止鼠、蝇、害虫的设施,地板平整、防滑,便于清洁。 (二)生产场地的地面,天花、墙壁、玻璃窗清洁干净,无油污、积尘、蜘蛛网。 (三)生产车间设置更衣室,备有非手动式洗手、消毒、干手装置。 (四)工作前后,生产人员对生产场地、设备、工具、容器进行清洁,并摆放整齐。 (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清除,并盛放于有明显标志的专用容器。 (六)照明设施应有防护装置。 三、仓库的卫生制度 (一)保持通风、干燥,具备防虫鼠害设施。 (二)仓储物品分类堆放整齐,离地离墙存储。 (三)仓库内不得放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四)温湿度应符合物品的存储要求。 四、生产设备、工用具卫生制度 (一)生产设备及工用具干净清洁,在生产前后进行清洗消毒,并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二)容器与食品的接触应边角圆滑、无焊疤和裂缝。 五、生产人员的卫生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规范

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3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160号)等法律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学校

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并公示。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六条学校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餐饮服务部门负责人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员制(技能炊事员、卫生监督员、营养指导员、伙食评判员、伙食价格监督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公示牌”)等,严禁涂改或遮盖,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含托幼机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七条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投诉受理制度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我单位每日进行自检自查提出如下要求: 一、必须依法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加强管理,提高应急认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二、新鲜,货源清楚并索取检验合格证明或信用卡并建立台账。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超期及货源不清的食品,不得在烹饪食品中乱用色素。 三、各种食品中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五、凉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加工凉菜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由凉菜间人员专人负责。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加工后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保证消毒效果。消毒后的餐饮具要在保洁柜中存放,避免受到污染。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八、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九、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工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 十、生产经营场所采取有效防蝇、防尘措施,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十一、储存间设置专门房间,设机械通风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同架存放。 十二、设置密闭的废弃物容器,废弃物交有许可证收运单位,设收运台帐。 十三、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编号:SY-AQ-03649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School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tandard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等法律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

任,教育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并公示。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六条学校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餐饮服务部门负责人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员制(技能炊事员、卫生监督员、营养指导员、伙食评判员、伙食价格监督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公示牌”)等,严禁涂改或遮盖,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含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 海南省亿万嘉超市有限公司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 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 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 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 保质期)等。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 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 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 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2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3 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4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正式版)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__〕3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__〕160号)等法律规章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 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教育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 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 食堂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方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下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本全文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食品经营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 (一)本单位销售的食品为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并以“*”号结束); (二)本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贴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将依法办理;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职责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能够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2020年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

目录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4) 食品经营者岗位责任制 (7)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8)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10) 食品安全承诺书 (11)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单位所属区域内食品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三、按照“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内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四、食品销售场所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和销售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

六、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七、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按相关部门规定及时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保证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后,才准予上岗。 八、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 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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