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资产产权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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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资产管理现状与改革研究

军队资产管理现状与改革研究
单 位 申请 、 技 术 部 门鉴 定 、 财 务 部 门审 核 、 分 管 部 门 审批 的资 产
处置审批程序 。③要增强处置过程 的透明度。就是在资产处置 报批和变价处理过程中, 要坚持做到“ 阳光操作” , 自觉接受监督, 杜绝各种不规 范行为 , 避免出现“ 假报损 、 真转移, 假报废 、 真多 占” 等 问题 。 3 . 加强调剂管理
上, 把研究的重点仍然放在经费的标准制定、 保 障程度 、 保障方式 等有关“ 钱” 的管理 问题上 , 而对“ 钱” 变“ 物” 后 的管理研 究甚少。 ( 二) 产权不够明晰, 缺乏完善的资产 核算体系 军队资产是国有资产的一种特殊形态 , 具体 由军队各级使
用管理 , 但其所有权最终属于 国家。在实际工作 中, 一些单位对 军队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主体认 识模糊不清 , 将所有权和使 用权两者合一, 同时, 由于军 队资产核算管理体系还 不够完善 ,
物 资请 领 、 报 废、 调 拨 等 不 能 从财 务部 门账 目上 反 映 , 造 成 管 理 上的 脱节 。 二、 军 队 资产 管理 改 革 对策 ( ~) 规 范 军 队 资产 标 准 体 系
应 重点做好三点。①要严格处置权限。要在参考资产单位
价值的同时, 充分考虑军队资产 的特殊性和实际工作 中的可操 作性 , 对特种军用资产相应提高处置审批权限; 而对通用性资产 , 则应适当简化审批程序。② 要严格处置程序。要严格落实使用
军 队资产 管理现状与改革研究
张 佳 庆 李


2 1 0 0 1 8 )
( 南空后 勤部财务 处 江 苏 ・ 南京
要:随着军队转型建设的不断深入 ,财务保 障供需矛盾 日益 突出,军队资产管理模 式改革迫在眉睫。文章立足现有条件 ,以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资产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资产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部队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推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保障消防部队履行职能,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消防部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第二条本规定是消防部队实施资产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消防部队各级各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消防部队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依法由消防部队占有、使用、管理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包括: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调拨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消防部队所有的资产。

第四条消防部队资产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管理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与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五条消防部队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按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各级单位应当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所有资产管理工作必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财务部门职责。

(一)消防局财务处主管消防部队资产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军队和武警部队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制消防部队资产管理规章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组织指导消防部队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3、组织指导消防部队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资产流失查处工作;4、组织指导消防部队资产清查登记、实物资产计价统计与核算工作;5、汇总审查并上报有关资产报告,反映资产动态情况;6、组织指导消防部队资产管理考核评比、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7、法规制度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总队级(含)以下单位财务部门是本级资产主管部门,履行与消防局财务处相应的职责。

以“3E”监管为目标的军队资产管理初探

以“3E”监管为目标的军队资产管理初探
以‘ ‘ 3 E , ’ 监管为 目标 的军 队资产 管理初探

( 9 3 0 5 5部 队 摘



江苏 ・ 徐 州)
辽宁 ・ 沈阳; 空 军 勤务 学 院 一 大 队
要 : 借鉴以 “ 3 E ' ’ 为 目标 的 全 新 政 府 管 理 模 式 , 恰 当选取 军 队资产 管理 评价 指标 , 推 进 有 关 配
套措 施 , 对 完善 我 军资 产管理 体 系, 构建 军 队资产 管理 新机 制 具有 重要 意 义。
关键 词 : 军 队 资 产 管理 ; 评 价 指 标


军 队资产 管理现 状
在 军 队资产 管 理评 价体 系 中 , 所 评 价 的 内 容 但 这 些 指 标 是 是 资 产 形 成 还 不 够 科 学 。目前 我 军 资 产 标 准 与 军 队 资 产 的 公 平 性 、 相 对 模 糊 的 概 念 , 无 法 直 接 度 量 。 在 具 体 评 价 的 操 作 经 费标 准 之 间实际 上相互 分 离 , 经 费 标 准 主 要 依 据 军
由 于 军 队 资 各 单 位 往 往 凭 借 以往 做 法 和 管 理 人 员 的 自身 理 解 来 把 地 反 映 了 军 队 资 产 的管 理 水 平 。 但 同 时 , 内容复 杂 , 本 文只是 根据我 军资产 管理发 握, 致 使 军 队 资 产 会 计 信 息 口径 不 一 致 , 对后续 保 管 、 产涉及 面广 ,
产 权登 记管理 、 资产 盘点清查 、 计价 核算 管理 、 预 算 了一些 重 复购建 和 闲置浪 费 的现象 , 影 响 了 资 产 的 综 实 、 管 理 控 制 、 资 产 处 置 鉴 定 、 资 产 报 告 评 估 和 资 产 监 管 督 合使 用 效益 。 二 是资 产使 用管 理还 不够 规范 。 部 分 资 产 管 理 人 查 等 9项 具 体 内 容 。 该 指 标 选 取 的 特 点 在 于 围 绕 军 队 资 产 配 置 标 准 员“ 重 钱 轻 物 ”的 陈 旧 观 念 仍 没 有 得 到 彻 底 纠 正 , 对本 提 升资产使 用效 率和 实现资产 效益最 优 , 较 为 全 面 单位 的实物 资产 底数 不清 , 对 其使 用 、 调剂 没有 计划 。 化,

军队国有资产管理探析

军队国有资产管理探析

军队国有资产管理探析作者:彭乾清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第10期摘要:良好的军队国有资产管理对于提高军队战斗能力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本文立足于军队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及目标,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管理策略。

关键词:军队;国有资产;管理策略中图分类号:F1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1一、军队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及目标军队国有资产所指的是军队各级机关部门为完成其基本职能所需的各项军事资源,它属于国家财产,但军队对其行使使用管理权。

一般来说,军队固有资产类型较多,例如资金、武器、房产、设备、物资、理论成果等,又可以分为行政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前者是指军队各级机关单位使用管理的资产,后者则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军队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管理的资产,这是现阶段国有资产存在的特殊形式。

整体来说,军队国有资产管理有三个目标:(1)安全性。

这是指通过对国有资产进行严格的产权界定、登记、评估、核查与监督等手段,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可靠,不受损害。

(2)完整性。

这是指军队机关涉及的所有国有资产都应纳入管理的范围之内。

(3)有效性。

要及时、有效、准确地弄清国有资产数量、结构和分布,科学地进行资源配置,为军队建设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二、军队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的军队国有资产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中仍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有:(1)缺乏管理理念,资产利用率低下。

军队资产管理的思想认识和管理手段滞后,这项工作远远没有得到相关部门领导的足够重视。

我国军队资产的投入主要是通过上级部门调拨的方式进行,大多单位只是重视财轻视物,对管理更是少有深入了解。

许多财务部门一方面因为在思想认识方面对资产的转移管理掌握不清;另一方面因为管理体制的缘故。

现行管理体制是财务部门负责资产核算、事业部门负责资产管理。

大部分事业单位并没有设置专职的财务人员,加上管理理念的缺少,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不够明确,致使资产管理不到位。

军队资产产权透视

军队资产产权透视

军队资产产权透视摘要:产权管理是军队资产管理的核心所在,合理的产权安排是实现军队资产高效运营的基础。

本文以现代产权理论为基础,对军队资产产权的基础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了改进军队资产产权的对策思路。

关键词:军队资产产权改革开放以来,产权理论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得到越来越深入广泛的运用。

军队资产是国家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剖析军队资产产权问题,对变革军队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军队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军队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军队资产产权基本特性剖析(一)军队资产产权是一种公共产权。

军队资产来源于国家财政,是国家财政的转化和延伸,是物化了的财政资金。

全体人民是军队资产的根本出资人。

同时,军队资产通过一系列的运动过程,价值消耗完毕,最终生产出的是“公共安全”,也即一个和平稳定的生活、工作和生产环境。

这种公共安全为全体社会成员所享有,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可见,军队资产从本质上看,为民所有、为民所用,是一种公共产权。

(二)军队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处于天然分离状态。

军队资产来源于于人民的纳税收入,全体人民是军队资产的终极所有人,但在现实中军队资产为军队所占有和使用,而军队由于其独特的军事属性,是一个高度独立和封闭的武装集团,军队资产的日常运营也就相应处于一个独立、封闭的过程。

军队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处于天然其所有权与使用权处于天然的分离状态。

这也就在形成了全体人民和军队在资产管理上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军队资产产权安排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要保证全体人民对军队资产的终极所有权,实现他们对资产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军队资产所有权代理人具有复合性。

我国实行的是党政军高度集中统一的政治体制,这形成了军队资产的所有权代理人既是国家又是军队的复合性。

国家是军队资产的绝对所有权代理人,军队是相对所有权代理人。

从绝对意义上讲,国家有权对军队资产进行调配和处置;从相对意义上讲,中央军事委员会代表国家行使军队资产的所有权代理人职责,拥有从军事斗争需要出发配置军队资产的指挥权、使用权、管理权和保密权等。

加强军队资产使用管理工作的思考

加强军队资产使用管理工作的思考

82019月(下)行政事业资产财务与加强军队资产使用管理工作的思考董文柱李松林邹晶(武警部队后勤部财务局北京;海军后勤部财务局北京;陆军勤务学院重庆)摘要:军队资产使用管理水平是衡量军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标准,直接关系军队战斗力生成。

当前,军队资产管理仍存在思想认识有偏差、标准制度不全和统筹利用不够等问题,必须结合军队建设实际,从转变思想观念、完善资产标准、加强信息化水平三个方面重点发力,不断提升军队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

关键词:军队;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军队资产是军队有效履行职能使命的重要物质基础,其使用管理成效直接关系战斗力生成。

新形势下,军队各级不断更新管理理念、规范管理秩序、创新方法手段,资产综合保障效益得到明显提升。

但是,从目前各单位日常资产管理和巡视审计移交问题来看,军队资产管理仍存在思想认识有偏差、标准制度不全和统筹利用不够等问题,距离实现资产精细化管理目标存在一定差距。

因此,着眼进一步加强军队资产管理水平,提升经费使用效益,亟须深入查找当前军队资产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军队建设客观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一、当前军队资产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受惯性思维影响,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重钱轻物重建轻管思想是军队资产管理问题存在的根源。

近年来,军队各级认真落实资源统筹和成本效益思想理念,注重资产的科学配置和统筹利用,不断强化向经费和资产要保障力战斗力的理念。

但是,受惯性思维影响,个别单位和个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仍存在偏差。

经过调研发现,尽管军队推行资预结合、三化一统筹等改革举措已有多年,但重钱轻物重建轻管新官不理旧账等传统陈旧观念依然存在,部分单位始终未能将经费管理与实物资产管理有机统一起来,财务管理的目标仅仅定位在经费不超支、会计核算合理合法的层面上,对钱变物后的管理研究不足,对实物资产占有使用状态关注不够,进一步加剧了实物资产运转低效、闲置不用的现象。

(2)政策法规欠缺,内控建设仍需提升。

产权制度维护军队无形资产安全的途径

产权制度维护军队无形资产安全的途径

产权制度维护军队无形资产安全的途径军队无形资产指属于国家所有,军队依法占有、使用和管理的专利、版权、保密技术和商誉、商标等资产,它们是军队科研院所在科研过程中形成的智力成果结晶。

维护军队无形资产安全,既是军队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迫切要求。

军队无形资产管理的核心是产权管理,缺乏产权保护意识以及产权界定不清、权责不明、配置不合理,导致军队无形资产流失严重、供给不足、质量不高。

因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产权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加强军队无形资产管理,维护军队无形资产安全。

一、创新产权保护制度。

筑牢安全屏障随着军队科研院所之间以及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开展技术转移,伴随每年调动、转业、复员引发的军事人员流动,造成了无形资产流失,对军队无形资产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防止这种现象发生,一要积极开展军队无形资产产权战略工程保护。

联合国家和企业等主体,通过制定军队科技创新战略、军队无形资产产权保护战略和应用战略来长远、全面和主动地对军队无形资产产权实施保护。

将军队无形资产产权纳入国家和军队创新体系,纳入军队科研院所发展战略,综合利用进攻和防御两建筑论文发表/jzlwfabiao/种方式,有选择地开展专利战略研究,为本单位无形资产投资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要努力构建军队无形资产产权保护系统。

建立由健全的工作机构、过硬的人才队伍和完善的规章制度构成的“三位一体”产权保护系统。

考虑建立由总后军产工程财会局、军队科研院所构成的双层无形资产产权管理机构。

总后军产工程财会局负责宏观管理、规章制定和战略规划,各科研院所是军队无形资产产权保护的实施单位。

各机构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落实责任制,形成信息网络,开展经常交流。

三要大力推进军队无形资产产权保护形式和手段多样化。

军队无形资产种类繁多,内容复杂,保护难度大,靠单一的保护方式和手段难以奏效。

在保护形式上,根据资产客体特征,在普通专利、国防专利、著作权、计算机版权、技术秘密之间进行准确选择。

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日期】1990.04.20•【文号】•【施行日期】1990.04.20•【效力等级】军事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2000)(发布日期:2000年6月26日,实施日期:2000年6月26日)废止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1990年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有效管理使用军队房地产,保证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是指由军队管理、使用的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以及林木等。

第三条军队房地产是国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统一规划、统一调配,合理使用,加强管理和维修,保持良好的环境,提高使用效益,以适应军队建设的需要。

第四条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统归于军委、总部。

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

第五条管理好和使用好军队房地产,是军队各级领导、管理部门和每个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各单位应当经常进行珍惜和爱护军队房地产的教育,搞好房地产的使用、管护、开发工作,充分发挥其效益。

第二章调整与审批第六条军队房地产应当根据作战、战备、训练、生活和生产的需要,通盘安排,合理调整。

军委、总部有权调整任何单位的房地产(利用外资或与地方合建的房屋除外)。

被调整的单位必须服从大局,保质、保量、按时移交所调整的房地产,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时限。

第七条军队平时调整部署和新组建单位所需房地产,应当尽量从现有和空余房地产中调整解决。

因情况特殊确需调整部署或新组建单位需要新建营房的,审批时应当从严掌握。

第八条军队房地产调整,实行分级审批,严格履行手续。

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等各大单位(以下简称各大单位)之间房地产的余缺调整由总部视情下达调整计划,或者由需要一方商房地产所在大单位后提出申请,报总部审批;各大单位内的房地产余缺调整,团(含)以上单位和各种导弹营的,报总部审批;营(含)以下单位的,由各大单位审批,报总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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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资产产权透视
摘要:产权管理是军队资产管理的核心所在,合理的产权安排是
实现军队资产高效运营的基础。

本文以现代产权理论为基础,对军队资产产权的基础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了改进军队资产产权的对策思路。

关键词:军队资产产权
改革开放以来,产权理论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得到越来越深入广泛的运用。

军队资产是国家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剖析军队资产产权问题,对变革军队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军队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军队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军队资产产权基本特性剖析
(一)军队资产产权是一种公共产权。

军队资产来源于国家财政,是国家财政的转化和延伸,是物化了的财政资金。

全体人民是军队资产的根本出资人。

同时,军队资产通过一系列的运动过程,价值消耗完毕,最终生产出的是“公共安全”,也即一个和平稳定的生活、工作和生产环境。

这种公共安全为全体社会成员所享有,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可见,军队资产从本质上看,为民所有、为民所用,是一种公共产权。

(二)军队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处于天然分离状态。

军队资产来源于于人民的纳税收入,全体人民是军队资产的终极所有人,但在现
实中军队资产为军队所占有和使用,而军队由于其独特的军事属性,是一个高度独立和封闭的武装集团,军队资产的日常运营也就相应
处于一个独立、封闭的过程。

军队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处于天然其所有权与使用权处于天然的分离状态。

这也就在形成了全体人民和军队在资产管理上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军队资产产权安排最重
要的一点,便是要保证全体人民对军队资产的终极所有权,实现他
们对资产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军队资产所有权代理人具有复合性。

我国实行的是党政军高度集中统一的政治体制,这形成了军队资产的所有权代理人既是国家又是军队的复合性。

国家是军队资产的绝对所有权代理人,军队是相对所有权代理人。

从绝对意义上讲,国家有权对军队资产进行调配和处置;从相对意义上讲,中央军事委员会代表国家行使军队
资产的所有权代理人职责,拥有从军事斗争需要出发配置军队资产的指挥权、使用权、管理权和保密权等。

这种复合性要求军队资产管理活动既要服从国家建设大局的安排,又要满足军队建设战略规划计划的需要。

二、现行军队资产产权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
(一)所有权主体缺位。

军队资产是公共财政的一部分,其所有权主体应该是国家,是全体人民,而各级部队只能算是所有权主体的
受托人或者说代理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监督理所当然,也非常
必要。

但目前的情况是,军队自身成为资产事实上的所有者,国家、全体人民对军队资产没有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监督窗口,在军队资产这一块公共资产的管理上,军队扮演着“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角色,军队资产真正所有权主体的缺失,成为军队资产产权
制度的首要缺陷。

(二)产权“权利束”没有得到合理分解。

各项产权的有效分离和相互制衡是产权制度有效运行和资产高效利用的基本前提。

尽管从形式上看,目前在军队内部,各类资产的产权得到了一定的划分,但这种划分还存在着诸多不清晰的地方,再加上行政权力的干预、法制的落后等因素,很多产权分解还落实不到位,这造成在实际工作中,总体呈现出资产所有权代理人—后勤财务部门权小责大,其他机关事业部门和具体占有使用单位权大责小的状况,各产权主体在资产管理中内没有动力外没有压力,产权对各产权主体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十分微弱。

三、改进军队资产产权制度的对策思路
针对上述对现行军队资产产权制度主要缺陷的分析,依照产权主体明确、产权归属清晰的原则,改进军队资产产权制度可以从以下三点入手。

(一)引入全国人民代表,实现军队资产所有权主体到位。

现代产权理论表明,无论是私有资产还是公共资产,资产所有权主体都是整个资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所在。

依据国体政体,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因而将国家纳入军队资产管理体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担当军队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履行对军队资产的最高监管权力,是实现军队资产所有权主体到位的必然选择。

具体可以考虑在全国人大下面设立一个专业的军队资产(或者说国防资产)监管机构,如国防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或在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下增设国防资产监督机构等,司职军队资产的具体监管工作,对军队资产管理实施专业指导和监督。

军队需定期向全国人大提交军队资产管理报告,报告资产管理情况。

(二)推行军队各级党委授权委托制,规范军队资产所有权代理。

众所周知,我军实行的是集中统一、党委负责的行政管理体制,各级部队的所有部门、所有工作都处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军队资产管理工作也就必须要以这种行政体制为基本依托,强调党委领导和集中统一,否则就会造成资产管理的条块脱节和各自为政。

因此,由军队各级党委来承担本级资产的(部分)所有权代理人,党委间进行逐级授权委托,符合军队的行政指挥体制和军队资产的特性,也只有
这样才能真正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纵向一体化的产权结构,强化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利益驱动和成本约束机制。

(三)调整军队内部产权管理关系,科学分解“产权束”。

根据现行军队体制,军队资产主管部门、纪检审计部门、各业务主管部门和资产占有使用单位间是军队资产的管理主体,必须在他们之间合理划分军队资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产权,以明确各部门在资产管理中的责权利,形成相互制衡的产权格局,充分发挥资产产
权的激励、约束等功能。

具体可以考虑由纪检、审计部门代表党委行使资产日常管理的最高监督权,其监督范围不只包括资产占有使用单位,还包括资产主管部门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资产主管部门则
享有资产的最高管理权,是资产的主管部门,是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者和权力分配者;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资产主管部门的授权,享有业务系统资产的管理权,对资产主管部门负责,但是业务主管部门的资产管理权不具备完全性,例如某些资产的配置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还归属于资产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党委;资产占有、使用单位是资产的具体使用者,享有资产的使用权,承担资产的日常维护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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