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贪污受贿犯罪的道德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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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贿赂犯罪的预防对策

浅谈贿赂犯罪的预防对策

浅谈贿赂犯罪的预防对策作者:王蓉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7年第06期摘要:贿赂犯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从我国贿赂犯罪入手,对贿赂犯罪的概念、特征、产生原因进行论述,从而提出对于贿赂犯罪预防的建议。

这些建议为切实改善我国的贿赂犯罪的现象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贿赂;犯罪;预防一、贿赂犯罪的概念贿赂犯罪包括受贿罪和行贿罪两方面。

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是受贿罪。

《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简而言之,贿赂犯罪是指我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运用手中的公权力,来获得报酬、满足个人私欲的手段,这种贿赂犯罪主要是以金钱和权利的交易为内容的。

这也揭示了我国在建设法治型国家中出现的问题,即权力的腐败。

二、贿赂犯罪的原因贿赂犯罪作为腐败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其产生、蔓延,有着其自身的特殊原因。

(一)存在的侥幸心理,为贿赂犯罪提供了心理上的支持在多项的调查中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官员中,大多数的人并不是不懂法,而是他们知道这种不法行为的后果,并且知道怎么去规避法律去追究自己的责任。

他们普遍的存在一种侥幸的心理,坚信着“我的地盘我做主”,即使自己被追究了责任,在他们的地盘,那些所谓的“小事”也能够自己摆平。

比如:某地的官员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帮助自己的同学获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过后其同学送来5万元的辛苦费。

事发后,王某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但他还是不顾法律的权威去触犯了法律。

(二)体制不完善为贿赂犯罪创造了天然的土壤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的发展是伴随着日益增长的经济而不断发展的,我国的法治建设在一些领域虽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但是在某些方面还是很欠缺。

比如:我国的许多法律大多是直接引进外国的法律,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符合我国的国情,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存在法律与现实的契合度不高的状况。

如何预防贪污

如何预防贪污

如何预防贪污引言贪污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还破坏了公平正义以及社会公信力。

因此,预防贪污是每个国家和组织应该重视的重要任务。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一些可行的预防贪污的方法和措施。

1. 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法律和道德规范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是预防贪污的基础。

政府和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明确贪污的定义、处罚和惩罚措施。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公职人员和企业人员的道德教育,培养他们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感。

2. 加强监督和审计机制加强监督和审计机制是预防贪污的关键。

政府和组织应该建立独立的监察机构,并加大对公职人员和企业的日常监督力度。

此外,定期进行外部审计,对财务流程和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减少贪污行为的发生。

3. 提升公职人员和企业人员的薪资和福利待遇薪资和福利待遇过低往往是导致贪污的一个重要原因。

政府和企业应该提高公职人员和企业人员的薪资水平和福利待遇,确保他们有足够的物质保障,减少因经济压力而产生的贪污行为。

4. 建立透明和公开的决策过程建立透明和公开的决策过程有助于减少贪污行为。

政府和组织应该公开决策信息,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此外,还应该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提高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5. 加强培训和教育培训和教育是预防贪污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和组织应该加强对公职人员和企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素养。

此外,还应该加强对公众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贪污的能力。

6. 建立举报和奖励制度建立举报和奖励制度可以有效地发现和打击贪污行为。

政府和组织应该建立举报渠道,并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同时,还可以通过设立举报奖励制度,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激发公众参与预防贪污的积极性。

结论预防贪污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和公众参与,才能有效地减少贪污行为,建立廉洁的社会和组织环境。

参考文献: - Smith, C., & Jones, D. (2020). Preventing Corruption: Strategies for Effective Integrity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43(2), 107-117. - Wang, Y., Wang, J., & Zhao, Y. (2019).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mpensation Level and Corruption Behavior of Chinese Civil Servants.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6(1), 48-61.。

反腐倡廉中的职务犯罪与预防

反腐倡廉中的职务犯罪与预防

试论反腐倡廉中的职务犯罪与预防中图分类号:f42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 (2013)05-0244-02胡锦涛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并提出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大力度,继续把反腐倡廉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我认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有效体系,一定要认清职务犯罪的普遍性、危害性。

预防职务犯罪一定要与时俱进,及时运用各种手段来惩治腐败。

古训“贪如火,不戒则燎原,欲如水,不戒则滔天”,正是这个道理。

1.从近年党的工作实践看,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作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澄清的模糊认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1.1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

腐败,是指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腐蚀、破坏现存社会关系的行为,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职务犯罪主要表现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这是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

二战以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继开始了现代化的过程。

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困扰他们最甚的问题之一就是官员的腐败问题。

腐败活动制造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冲突,对经济建设和政局稳定起着破坏作用,使许多国家深受其害。

在中国全面进入现代化建设进程和市场经济建设的关键阶段的今天,腐败问题的来势之猛、范围之广、危害之烈,都超出了我们的预想的程度。

腐败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相容,反腐斗争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的兴衰,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斗争”。

近30年来,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伴随着巨大的辉煌,腐败现象的黑影也在不断扩散,特别是职务犯罪呈蔓延之势,引起党中央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因而《反贪污法》的出台及贯彻实施已势在必行。

浅析贿赂犯罪及预防

浅析贿赂犯罪及预防

浅析贿赂犯罪及预防贿赂犯罪是指行贿人以非法手段向被行贿人提供财物或其他利益,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行为。

贿赂犯罪在许多国家都被视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对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造成严重破坏。

预防贿赂犯罪是维护社会公正、推进社会进步的重要任务。

一、了解贿赂犯罪的特点和危害贿赂犯罪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 隐蔽性:贿赂犯罪往往在秘密、不公开的场合进行,行贿人和被行贿人之间的交易往往不为他人所知。

2. 利益输送:贿赂犯罪的核心是行贿人通过提供财物或其他利益来获取不正当利益,这种利益输送的方式对公平正义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3. 滋生腐败:贿赂犯罪是腐败现象的重要表现形式,如果不及时有效地打击和预防贿赂犯罪,将会导致腐败现象的蔓延和加剧。

贿赂犯罪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破坏公平正义:贿赂犯罪导致权力被滥用,公共资源被非法占有,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2. 妨碍社会发展:贿赂犯罪导致资源的不合理配置,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

3. 损害社会信任:贿赂犯罪破坏了社会公信力,降低了人们对法律和道德的信任,进而导致社会道德风气的败坏。

二、贿赂犯罪的预防措施为了有效预防贿赂犯罪,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贿赂犯罪的定义和处罚标准,增加对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

2. 提高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媒体、教育等渠道,加强对贿赂犯罪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增强抵制贿赂的自觉性。

3.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共权力行使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贿赂行为的发生。

4.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高效的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贿赂犯罪分子,形成对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

5.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贿赂犯罪,形成合力,减少贿赂犯罪的发生。

三、预防贿赂犯罪的意义和作用预防贿赂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预防贿赂犯罪能够有效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07贪污受贿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07贪污受贿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贪污受贿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主要内容:贪污受贿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贪污受贿犯罪是一种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大的职务犯罪,也是国家公职人员腐败犯罪的各种类型中最常见、最重要的一种类型。

本文对贪污受贿犯罪特点、犯罪原因及贪污受贿犯罪的预防进行的探讨,认为:在打击和惩治的同时,在源头上解决或减少贪污受贿犯罪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形成全社会预防全力。

主要预防对策有:第一,完善贪污受贿犯罪立法,弥补立法缺陷是当前预防此类犯罪的当务之急。

其一,完善刑事实体法律立法;其二,刑事程序立法也应进一步完善;其三,建立和完善配套法律。

第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第三,充分发挥教育的预防功能。

重点词:贪污受贿犯罪、贪赃枉法、侵吞、窃取、骗取、索取、腐败、公共财物、经济物质、金钱、完善法律立法、贪污罪、受贿罪。

贪污受贿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贪污受贿犯罪具有一般腐败犯罪的基本特征,即它是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的犯罪,是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等各种因素矛盾冲突的产物。

贪污受贿犯罪是一种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大的职务犯罪,也是国家公职人员腐败犯罪的各种类型中最常见、最重要的一种类型。

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腐败犯罪类型。

当前,贪污受贿犯罪已成为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

它的泛滥成灾,危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妨碍国家机关职权效能的正常发挥,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并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问题。

因此,在打击和惩治的同时,如何在源头上解决或减少贪污受贿犯罪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极具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贪污受贿犯罪的特点:通过近几年检察机关查办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的分析,可以发现当前贪污受贿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一)犯罪总量呈现上升趋势,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从1982年至2003年的查案情况看,贪污受贿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

最新-贪污贿赂犯罪的预防和控制 精品

最新-贪污贿赂犯罪的预防和控制 精品

贪污贿赂犯罪的预防和控制贪污贿赂犯罪作为一种历史的社会现象,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已经存在四五千年了。

由于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的进步,社会财富的生产有了剩余和社会分工产生了交换的需要,随着财产私有制的出现和人们私有观念的形成,负责公共事物的人员和官员在进行公务活动时,利用其手中握有的广大群众委托其行使的公共权力侵犯公共财产和攫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就被社会统治者阶级的法律规定为贪污贿赂犯罪,明令禁止,违者严惩不贷,以维护其统治关系。

在中国上古时代初始出现的昏、墨、贼,杀三个最古老的罪名之墨罪,就是贪污贿赂犯罪的原始罪名。

其注云贪以败官为墨,就是贪图公共财物,败坏官府名声的行为,构成墨罪,并要处以杀刑即死刑。

《夏书》日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

这是它在中国原始社会末期皋陶规定的刑罚。

何以墨罪要处以死刑呢?概以其既攫取了公众所有的不义之财,又败坏了官府在公共大众中的声誉,威胁或破坏了统治关系,故而必置之死地而后已。

以后,历朝各代统治者都把贪赃枉法的贪污贿赂犯罪规定为不赦之大罪。

然而奇怪的是不管历代法律是如何严刑酷罚的惩治,但是谁都没能把贪污贿赂犯罪消灭掉,反而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原因何在呢?原因就在于产生贪污贿赂犯罪的根源财产私有制的社会根源和私有观念的个体根源不仅未能消除,而且还在不断加强和发展,就像割韭菜一样,你割掉了这一茬,它又产生了那一茬。

恶性循环,层出不穷。

这样说来,我们对贪污贿赂犯罪就无能为力了吗?那倒也不是。

在财产私有制和私有观念还存在的条件下,固然我们不能消灭它,但在我们正确认识了贪污贿赂犯罪产生的基本根源和真实原因的基础上,又是完全可以预防它和控制它的,努力把它们压缩到社会可以容忍或能承受的最低限度。

这就是我们当前同贪污贿赂犯罪做斗争的现实目标和任务,尽多只能为消灭这种犯罪创造条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消灭贪污贿赂犯罪是不可能的。

知其不能而为之,愚也。

中国古人讲欲速则不达。

中国50年代末追求三无、五无,甚或十无世界的惨痛教训是应当吸取的。

如何预防受贿

如何预防受贿

如何预防受贿概述受贿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为了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正,在个人和组织层面都需要采取措施来预防受贿。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预防受贿的方法和策略。

建立良好的道德价值观一个人的道德价值观对于是否容易受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建立起良好的道德价值观对于预防受贿非常重要。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应该始终坚持诚实、公正、廉洁的原则,摒弃个人私利和道德原则的冲突。

加强领导力和监督领导层在预防受贿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他们应该树立榜样,明确反对受贿行为,并将其纳入组织的价值观中。

此外,领导层还应该加强对组织内部工作流程的监督,确保工作流程的透明和公正。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内部控制是预防受贿的重要手段。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降低受贿的风险。

这包括确立清晰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实施双重核查和审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以及建立有效的举报机制等。

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培训和教育是预防受贿的重要环节。

组织应该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宣传反腐倡廉的理念和政策。

同时,通过案例分析和模拟演练等方式,让员工深入了解受贿的危害和如何应对受贿的情景。

培训和教育应该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让员工在工作中能够应用所学知识。

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预防受贿的关键是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

这包括认真评估和识别潜在的受贿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以及建立监测和反馈机制。

同时,定期对风险防控机制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其持续有效运行。

加强对外部合作伙伴的监督外部合作伙伴是组织中容易受贿的一个重要渠道。

为了防止受贿行为影响组织的正常运营,我们应该加强对外部合作伙伴的监督。

这包括筛选合作伙伴时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签订合同时明确反腐和廉洁的原则,以及加强对合作伙伴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等。

加强法律和监管的支持最后,预防受贿需要法律和监管的支持。

国家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高受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处罚力度。

同时,各级监管部门应该积极履职,对受贿行为进行监督和打击,保障反腐倡廉的法律制度的有效执行。

拒绝贪污受贿 杜绝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

拒绝贪污受贿 杜绝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

拒绝贪污受贿杜绝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贪污受贿是一种严重的社会病态,它严重侵蚀着社会的公平正义,破坏着我们的社会秩序。

为了打造一个廉洁、公正的社会环境,我们必须全力以赴,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拒绝贪污受贿,杜绝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

首先,要加强法律意识。

法律是社会道德的底线,我们必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让每一位公民都清楚了解法律的底线,明白贪污受贿的危害性和后果。

同时,要推动立法完善,加大对贪污受贿的打击力度,确保法律惩治贪污受贿的效果。

其次,要健全监督体系。

监督体系是防止贪污受贿的有效方式之一。

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确保权力的正当行使。

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借助媒体等公众渠道,监督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言行举止,发现问题及时曝光,推动治理实现阳光化、透明化。

此外,要加强组织建设。

党组织是推动反腐败斗争的坚强组织保证。

党内应加强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

同时,要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约束和监督,确保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勤政为民。

另外,要加大惩治力度。

对于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必须严惩不贷。

政府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举报制度,鼓励公民举报违法行为,同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查实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最后,要加强廉政教育。

廉政教育是预防贪污受贿的有效手段。

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廉政教育体系,将廉洁自律的理念融入到教育教学中,培养学生对腐败问题的辨识和抵制能力。

同时,要对公职人员进行定期的廉政教育和提醒,使他们时刻牢记廉洁从政的庄严承诺,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

在实现拒绝贪污受贿、杜绝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加强法律意识、健全监督体系、加强组织建设、加大惩治力度和加强廉政教育等综合手段,才能够彻底铲除贪污的根源,为社会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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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贪污受贿犯罪的道德预防
所谓贪污受贿犯罪的道德预防,是通过道德规范作为人的内心约束力量,以提高公务人员和全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来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袭,从而实现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预防。

法律往往作为外在的强制力量来对人们的行为加以规范和引导,而道德则是一种内心的力量,在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引导时,它有时是以精神强制的面孔出现,有时则不带任何强制的因素,它存在一个人的精神的最深层次,使人的行为本身的最初的冲动即发自于它而表现为一种下意识的举动。

虽然说主观决定于客观,意识决定于物质,但人们的主观意识一旦形成,便无时无刻不在支配着人们的行为。

道德,便是通过人们大脑的意识活动来引导和支配着人们外在的行为。

既然道德存在于人们具体的行为之先,那么,能够从道德的高度来对贪污受贿犯罪加以预防,则是治理贪污受贿犯罪的最高境界了。

并且,从经济的角度来看,贪污受贿犯罪的道德预防,相对于其他预防手段来说,乃是成本最低的。

道德既然是存在于人们内心的行为规范,它的发挥作用就无需庞大的机关来执行,亦无需耗费大量的物质财富来建立保证道德被遵守的部门。

它只需要能够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之中,成为支配人们行为的日常思想的内容就行了。

但是,就是这一点却是道德建设的极为困难的一步。

正因为这一步是如此的困难,许多法治的国家便将贪污受贿犯罪的道德预防手段忍痛放弃了。

我们知道,思想领域的斗争是极为困难的斗争。

思想的外在表现可以用强制手段来压抑,但其内在的根,却是强制手段所无法斩除的。

意识最初来源于物质,因此,要在思想道德的教育方面取得效果,亦须遵循这一规律。

道德处于社会的上层建筑的顶端,它的产生源自于社会的经济基础以及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政治的和法律的上层建筑,并随着经济基础和政治、法律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但是,道德正因为是人们的内心的东西,因此也更具有稳定性、持久性。

虽然它一旦形成就渗透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法律上层建筑,则其发展变化也往往落后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法律的发展变化,道德在人们内心的代代积淀,甚至已渗于人们的生理遗传之中。

并且,道德的形成和发展,并受到各地不同的自然条件的影响。

正如不同的地理环境形成不同的人种和民族,进而形成不同的文化群体和亚文化群体一样。

因此,要将一套主观制定的道德标准人为地强加于人的头脑之中,是相当困难的。

但是,这并不是说道德的建设是不可能的,相反,它说明一定的道德观念一旦形成,并渗入人们的内心深处成为人们行为的潜意识中的支配力量,那么它的作用和影响将是长久的,难以破坏的,因而,就贪污受贿犯罪的道德预防来说,虽然这种预防手段建立起来很困难,非一朝一日可以实现,但一旦建成,将会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预防起着长期的稳定的积极作用。

要建立贪污受贿犯罪的道德预防手段,需要做很多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这种道德观念所需要的经济的基础。

既然道德属于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上层建筑,那么经济基础便对道德观念的发展变化起着最终的决定作用,哪怕这种决定作用的实现要经过很多环节,很长的时间。

经济基础至少从两个方面影响着道德观念的形成。

第一个方面就是所有制,所有制对道德观念的影响非常重要。

在私有制下,个人价值实现的一般表现乃是个人财富的增长与积累,个人对财富的不断扩大的占有欲望,所形成的必然是个人主义和极端的利己主义思想。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在私有制下,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导致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样的极端的利己主义思想观念,“各人自扫门前雪,勿管他人瓦上霜”的消极的个人主义思想也产生于私有制的条件上。

并且,私有制必然要导致财富的两极分化,当生产资料在个人的手中不断集中时,人对人的剥削便无法避免了。

剥削阶级的存在必然带来不劳而获的剥削阶级的思想。

又由于人与人在生产组织中的地位与分工的不同,导致剥削者与被剥削者地位、身份与所享有的权利的不同,要使国家官员保持清正、廉洁的高尚思想是相当困难的。

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不劳而获的寄生思想和特权思想,其本身就是腐败的思想根源。

那么,能不能说在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就无法形成较高尚的道德观念,失去了预防贪污受贿犯罪的道德上的手段呢?也
不尽然。

道德观念的形成,虽然最终决定于经济基础,受到所有制的很大影响,但如前所述,一个社会的道德观念的最终形成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即使经济基础本身,经济的发展,物质文明程度的提高,也对私有制本身对道德观念的消极影响起着一定程度的抵制作用。

那么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上,会形成什么样的道德观念呢?
生产资料的公有,使大家的利益紧密地相连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之上,所产生和培养的乃是集体主义的思想。

因为大家根本利益的一致,损害他人的利益,势必影响自己的利益,而维护他人的和集体的利益,也就维护了自己的利益。

因此,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完善的公有制,所带来的思想观念必然是集体主义的思想,在此基础上所培养的公务人员的道德观念的主要内容乃是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因为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本人的利益与集体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而不是相互对立的,对人民利益的维护在根本上是与维护本人的利益相一致的。

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道德预防,应是有效的手段。

经济基础影响道德观念的另一方面是经济的发达程度,即物质文明的发展程度。

所谓“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物质文明的发达必然促进精神文明的进步。

在所有制一定的情况下,经济发达阶段的思想道德观念一般来说是进步于经济落后的时期的。

因此,要建立贪污受贿犯罪的道德预防手段,在经济的基础方面要做的,首先就是建立完善的进步的所有制形式,现在看这个所有制形式应该是公有制,其次是努力发展经济,建立发达的物质文明。

在经济基础方面,第一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有制,以培养高尚的集体主义精神,第二就是要大力发展经济,以物质文明的发展来推动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的进步,第三就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重视精神文明的建设,杜绝腐朽的、落后的思想的繁衍,促进进步的思想道德观念的形成和发展。

其次是建设预防贪污受贿犯罪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氛围,还需要结合政治法律上层建筑的发展与完善来进行。

就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来说,道德规范对法律规范的制定有重要的意义。

象婚姻家庭法律的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传统习惯和道德规范的影响。

甚至刑法这样的法律,有些内容也与时代的道德观念密切相关,象破坏婚姻家庭的犯罪,侵害公民名誉权的犯罪的规定,其中就包含着道德的因素。

而完善的法制对社会道德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其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良法本身有的内容就是道德的要求,而法治本身就促进着遵纪守法,诚实信用,公平与平等,公正和正义等道德观念的形成和发展。

因此,社会的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完善的法律和严明的执法,对社会进步有着积极的作用。

就是说,民主的政治体制和健
全完善的法制,不但其本身是贪污受贿犯罪的预防手段,而且同时也促进着社会的道德观念的发展和公务人员道德水准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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