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
高校社团规章制度教育部

高校社团规章制度教育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和规范高校社团管理,提升社团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高校下属的各类社团活动,包括学术科技类、文艺体育类、志愿服务类等各类社团。
第三条高校社团应当坚持“服务学生,培养学生”宗旨,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助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第二章社团组织与管理第四条高校社团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合法注册成立,并派遣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社团成员应当遵守社团章程,服从社团管理,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发扬社团团结协作的精神。
第六条社团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向学校报送年度计划、活动总结和经费使用情况等材料。
第七条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制,清晰划分各职责,合理充分发挥成员的作用。
第八条社团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学校和社团的声誉。
第九条社团应当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有益于学生成长的文化活动。
第三章社团活动的开展第十条社团应当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学生发展需求,制订年度社团活动计划。
第十一条社团活动应当以学术科技、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等为主题,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社团应当注重团队合作,培养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十三条社团应当根据活动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有效。
第十四条社团活动应当注重与学校其他社团的合作,共同推动学生综合发展。
第十五条社团活动中,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损害他人或学校的利益。
第四章社团活动的评选与表彰第十六条学校将对表现优秀、活动丰富、成果显著的社团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学校将对在学术、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等领域取得成绩的社团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八条学校将设立社团活动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社团活动进行评选和审核。
第十九条社团领导成员的评选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避免人员作秀和虚假宣传。
第五章社团资金管理第二十条社团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合理合法使用社团经费,不得挪用社团资金用于私人用途。
高校社团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社团的管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正式注册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社团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社团活动应坚持“服务学生、发展个性、促进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的原则。
第二章社团管理组织第四条学校成立社团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社团管理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社团管理办公室下设社团事务部、社团活动部、社团指导部,分别负责社团的注册、考核、活动、指导等工作。
第三章社团注册与备案第七条社团申请注册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社团名称、宗旨、组织机构、活动内容等;(二)有稳定的成员,不少于10人;(三)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四)有健全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社团注册流程:(一)提交社团注册申请表;(二)社团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三)审核通过后,办理社团注册手续;(四)社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
第九条社团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稳定;(三)注重团队协作,培养成员能力;(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条社团活动申请流程:(一)社团向社团管理办公室提交活动申请表;(二)社团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三)审核通过后,社团组织活动;(四)活动结束后,社团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第五章社团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社团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活动考核。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内容:(一)社团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二)社团活动开展情况;(三)社团成员表现;(四)社团影响力。
第十三条活动考核内容:(一)活动策划与实施;(二)活动效果;(三)活动组织与管理。
第十四条对考核优秀的社团,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社团,给予批评和整改。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随着大学教育的普及和深化,学生社团作为大学校园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一些学生社团在活动组织、资源管理和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展和管理学生社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加强社团成立与审批大学学生社团的成立应当符合一定的准则和程序。
学校可以建立社团注册制度,规定社团成立所需的手续和条件,包括学生人数、指导教师、社团章程等。
同时,对于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学校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批,确保其宗旨与学校的办学理念相一致。
二、明确社团组织结构与职责学生社团的管理组织应当建立清晰的结构,明确各级社团干部的职责。
可以设立社长、副社长、部长等职位,明确各个职位的权限和责任。
同时,学校可以为学生干部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组织管理的能力。
三、完善资源分配和使用学生社团在进行各类活动时,经常需要使用学校提供的资源,如场地、设备等。
因此,学校应制定明确的资源分配和使用规定,并建立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机制,以保证资源的公平合理使用。
四、加强社团活动宣传与推广社团活动的宣传与推广是社团发展的重要手段。
学校可以为社团提供一定的宣传品制作和宣传推广的帮助,如海报、宣传册等。
同时,学校可以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社团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活动的知名度。
五、加大对社团活动的监督和评估为了保证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学校需要加强对社团活动的监督和评估。
可以建立活动台账,记录社团活动的各项信息,如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数等,以便对活动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总结。
六、鼓励社团间交流与合作学校可以组织各类社团间的交流交流和合作活动,鼓励社团之间形成合作共赢的模式。
可以举办社团联谊活动、比赛和展示等,促进社团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提高各个社团的综合实力。
七、加强社团指导与培养学校可以为每个社团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对社团进行有效的指导与培养。
高校社团管理规定

高校社团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高校教育的进步,社团在大学校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全面发展和自我实现的平台。
为了保障社团活动的有序进行,校方制定了一系列的高校社团管理规定。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从认可和审批、组织架构和运行、资源支持和宣传推广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认可和审批高校社团的认可和审批是保证社团活动合法性和高效性的重要环节。
首先,校方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认可和审批社团的注册申请。
该机构要向学生提供详细的申请指南,包括注册流程、材料要求等信息。
同时,对于已注册的社团,应定期进行评估,以确保社团活动符合学校的要求和宗旨。
二、组织架构和运行高校社团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是社团管理中的核心内容。
每个社团应设立明确的组织架构,包括社长、副社长、部长等职位,并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此外,社团应规定详细的会员招募和退出制度,以保证成员的权益和社团的团结稳定。
在社团运行方面,校方应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比如组织管理培训、法律咨询等,以帮助社团更好地开展活动。
三、资源支持高校社团的资源支持是社团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校方应为社团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确保社团活动的顺利进行。
同时,校方应鼓励社团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为社团获取更多的资源支持。
此外,校方还可以通过设立专项经费、奖学金等方式,给予优秀社团适当的资金补助,以激励社团的积极性和创新性。
四、宣传推广高校社团的宣传推广是社团活动影响力扩大和社团形象塑造的关键。
校方应提供多样化的宣传平台和渠道,如校内广播、校报、校园电视台等,方便社团宣传自己的活动和成果。
同时,校方还可以组织各类展示活动,如社团展览、演出比赛等,为社团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
在宣传推广方面,校方还应注重社团形象的管理,加强舆论引导,帮助社团树立积极向上的形象。
总结:高校社团管理规定对于社团的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认可和审批、组织架构和运行、资源支持和宣传推广是社团管理的三个核心方面。
《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

《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分八个部分:一是总则;二是管理机构;三是成立、年审和注销;四是组织建设;五是活动管理;六是经费管理;七是工作保障;八是附则。
《办法》指出,高校学生社团是指由高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高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按照自愿、自主、自发原则,善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线上和线下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培养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同学综合素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
《办法》指出,高校党委统一领导本校学生社团工作,要把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作为高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高校整体工作中。
高校团委履行本校学生社团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能,应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学生社团的成立、年审、注销、组织建设、活动管理、经费管理和工作保障等工作。
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学生社团团工委,建立健全团组织。
高校学生会组织要在校内学生组织中发挥枢纽型作用,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服务和联系。
《办法》指出,高校学生社团一般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等。
学生群众性组织(含团队运营的网络新媒体社团)须按学生社团登记注册。
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须按照一定类别向高校团委进行申请登记,按程序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在相应工作日内召开社团会员大会,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
要实行年审制度,及时做好学生社团事项变更的登记、章程的修改和注销等工作。
《办法》指出,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该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有权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有权按照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应当定期注册,按章程缴纳会费,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
高校社团规章制度文件要求

高校社团规章制度文件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社团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加强校团结合,对高校社团的管理进行规范和细化,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高校社团是在学校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组织、管理的课外组织,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生视野的重要平台。
高校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第三条高校社团的宗旨是:团结协作,积极向上,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第四条高校社团的管理原则是民主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
第二章社团组织第五条学校设立专门部门负责高校社团管理工作,明确社团的设置和组织程序,保证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学校社团的设置应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需求,分为学术类、文艺类、体育类等不同类别。
第七条学校社团应设置社长、副社长等职务,并制定相应的职责和权利。
第八条学校社团应设立组织委员会、宣传部、活动部等不同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第九条学校社团必须遵守学校以及社团章程的规定,严格遵守审核程序,确保社团的组织规范。
第十条学校社团应根据学生的需求,不断调整社团的设置和组织结构,提高社团的活跃度和参与度。
第三章社团活动第十一条学校社团应根据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安排,制定社团的年度活动计划,并向学校报备。
第十二条学校社团的活动应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学生的参与和体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学校社团应积极开展各类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比赛和交流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社团应注重团队合作,加强队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五条学校社团应注重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四章社团管理第十六条学校社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加强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学校社团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信息的透明和公开,维护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八条学校社团应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对社团的活动和成果进行评价和总结,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上海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上海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加强高校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校学生社团,是指上海高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高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所属院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高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五条高校学生社团受所属院校党委的领导,各高校团委受党委委托,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高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主要从高校第二课堂经费中统一划拨和管理。
社团通过会费缴纳、接受奖励或赠与等其他形式获得的经费由社团自主管理,但其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所属院校的财务制度。
第七条高校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所属院校团委审查同意,报校党委批准,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报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高校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全日制高等院校中具有中国国籍、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九条高校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进行申请。
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条高校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为各高校团委,团委在必要情况下,委托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管理机构进行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成立高校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规范固定的活动场所;(一)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二)有规范的章程。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XX大学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我校在校学生基于共同兴趣、爱好,为实现共同目标、促进共同发展自愿组成,经审核通过校团委和相应的挂靠单位的一年考核期后,正式登记注册并按照社团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校设立“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管理、服务学生社团,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全面负责学生社团工作。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五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二)有明确的社团章程、规范的组织结构以及内部的详尽发展规划;(三)与现有学生社团相比存在明显的自身特色;(四)无跨校、跨地区性质;(五)鼓励社团有唯一挂靠单位、指导教师及其书面意见。
第六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一)《XX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报表》;(二)学生社团章程;(三)社团发展规划;(四)社团负责人简历及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的书面鉴定;(五)社团挂靠单位的书面意见、拟聘请的指导教师的个人简历及其书面意见;(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七条学生社团章程须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社团名称;(二)学生社团性质、宗旨;(三)组织结构设置;(四)社团资金来源及财务管理办法;(五)社团管理层的产生方式、职权范围、任期及罢免程序;(六)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七)会员入会资格及程序;(八)章程的修改程序;(九)其他应当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八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程序:(一)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主要发起者或者主要组织者向社联提交申请材料;(二)经初审、社团答辩、民主推荐等程序,社联拟定批准成立名单,并报校团委审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最近印发《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高校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积极促进高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分八个部分:一是总则;二是管理机构;三是成立、年审和注销;四是组织建设;五是活动管理;六是经费管理;七是工作保障;八是附则。
《办法》指出,高校学生社团是指由高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高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按照自愿、自主、自发原则,善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线上和线下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培养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同学综合素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
《办法》指出,高校党委统一领导本校学生社团工作,要把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作为高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高校整体工作中。
高校团委履行本校学生社团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能,应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学生社团的成立、年审、注销、组织建设、活动管理、经费管理和
工作保障等工作。
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学生社团团工委,建立健全团组织。
高校学生会组织要在校内学生组织中发挥枢纽型作用,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服务和联系。
《办法》指出,高校学生社团一般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等。
学生群众性组织(含团队运营的网络新媒体社团)须按学生社团登记注册。
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须按照一定类别向高校团委进行申请登记,按程序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在相应工作日内召开社团会员大会,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
要实行年审制度,及时做好学生社团事项变更的登记、章程的修改和注销等工作。
《办法》指出,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该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有权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有权按照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应当定期注册,按章程缴纳会费,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
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社团的章程行使职权。
学生社团负责人应通过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社团指导教师必须是本校在职教职工。
《办法》指出,学生社团举办活动须遵守高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照相应的审批程序进行,不得在学生中散布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不得开展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不得开展纯商业性活动。
参与人数较多或在校外举办、参加的学
生社团活动,要有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同时加强对来自校外支持学生社团开展调研、交流、访问、培训等活动的审核和管理。
原则上企业、社会机构不得在学校建立特定冠名的学生俱乐部、协会等社团。
对于与企业、社会机构联系紧密的创新创业类社团,确需冠名,须经高校相关部门批准。
高校团委要加强学生社团网络化建设管理工作。
要加强对社团运营网站、新媒体平台、印发刊物的管理和指导,注重培养社团成员的网络文明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向上向善正能量。
要重视网络新媒体社团的管理和引导。
《办法》指出,学生社团主要活动经费应来自于高校拨款、社会赞助和会员会费等合法渠道,社团经费必须用于社团集体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侵占、私分或挪用。
学生社团如收取会费,须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收费标准,经社团内部民主决策,报高校团委审核后进行公示,并应写入社团章程。
学生社团应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每学期向全体成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高校团委应做好社团经费来源、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指导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接受校外资金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和管理。
《办法》最后强调,高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向团委划拨社团工作专项经费,支持学生社团网络化管理和信息化平台建设。
高校应为学生社团提供师资、活动场地、器材、设备等方面的支持,为学生社团对外交流搭建平台,对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进行工作量认定或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
学生参与社团活动、担任社团负责人等情况,应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学生社团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