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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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SDJZ0602-2015/CX7.5.3

版本:B0

分发号:

受控状态: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发布实施

1 目的

对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使用适宜的法进行标识,以防止产品混淆或误用,在有可追溯性要求时确保其可追溯性。

2 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原辅材料、委外加工产品、顾客来料、过程产品和成品的标识控制以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及追溯控制。

本程序适用于金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 职责

4.1生产部:负责生产产品的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标识控制。

4.2采购部:负责物料辅料的采购,外协供应商的管控及外协产品标识可追溯。

4.3质量部:负责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确保产品状态的及时识别。

4.4有关部门和场所对标识的识别,维护正确的识别和标识状态负责实施。

4.5计划部;负责计划的制定,跟进,负责仓库的物料,产品标识,确保物料状态的准确性,确保进出库产品标识可追溯。

4 管理容与法

4.1:产品标识:

4.1.1进行产品标识:所有有、无标签的供应商均需采用我公司统一标签《原料标识单》(附件一)标识,如供应商来料包装本身就有明确的标识也需要重新贴上我们公司的《原料标识单》;

4.1.2喂料标识:

4.1.2.1配混喂料:配混OK后由混料员填写相同的两《喂料标识单》(附件一),一放在喂料桶,一贴在桶外。

4.1.2.2外购喂料:进料检合格后由仓库采用《原料标识单》(附件一)做好标识,从仓库领

外购料后领料员填写相同的两《喂料标识单》(附件一),一放在喂料桶,一贴在桶外。

4.1.2.3退料(喂料):退料采用白色《喂料标识单》做好标识

4.1.3半成品标识:标识单采用“绿”“粉”“黄”“蓝”“白”五种颜色;“绿”色代表1#(A)模、6#(F)模;“粉”色对应2#(B)模、7#(G)模;“黄”色对应3#(C)模、8#(H)M模;“蓝”色对应4#(D)模、9#(I)模;“白”色对应5#(E)M模、10#(J)模;

4.1.3.1注射车间标识

4.1.3.1.1作业员将自检合格的半成品放在流转盘中,按照模号采用对应颜色《产品标识》(附件一)标识,放置于“待检区”。检验员核对后在“检验判定”栏中盖章确认,产品移置于“合格品区”。

4.1.3.1.2作业员将自检不合格的半成品放在红色“不合格品盒”,采用红色《不合格标签》(附件一)标识,放置于“待检区”。检验员核对后在“检验判定”栏中盖章确认,产品移置于“不合格品区”。

4.1.3.1.3当班统计与班长核对流转盘中的产品实物与《产品标识单》(附件一)是否相符,并按计划要求将产品转给下工序,同时统计员在《产品流转记录单》(附件一)中登记转出数,并由接收人签字。

4.1.3.2烧结车间标识:

4.1.3.3.1前段转入合格品放置于“待摆件区”。

4.1.3.3.2作业员摆件作业完毕后,将自检合格的半成品放在脱脂盘中,并根据上工序流转下来的《产品标识单》(附件一),填写本工序《产品标识单》(附件一),检验员核对后在“检验判定”栏中盖章确认,产品移置于“待催化脱粘区”或“待萃取区”。

4.1.3.3.3催化脱脂或萃取结束后通知检验员判定,合格后作业员将产品放置于“待热脱区”或“待烧结区”。

4.1.3.3.4以上过程中,作业员将自检不合格的半成品放在红色“不合格品盒”,采用红色《不

合格标签》标识,放置于“待检区”。检验员核对后在“检验判定”栏中盖章/签字确认,产品移置于“不合格品区”。

4.1.3.3.5烧结作业结束后将产品放置于“待检区”,通知检验员判定,不合格贴上红色《不合格标签》(附件一)标识,放置于“不良品放置区”,需返烧产品放置于“待返烧区”。合格品则通知作业员收件。

4.1.3.3.6当班统计员与班长核对产品实物与《产品标识单》(附件一)是否相符,并按计划要求将产品转给下工序,同时统计员在《产品流转记录单》(附件一)中登记转出数,并由接收人签字。

4.1.3.4后处理车间综检车间标识:标识单采用“绿”“粉”“黄”“蓝”“白”五种颜色;“绿”色代表1#(A)模、6#(F)模;“粉”色对应2#(B)模、7#(G)模;“黄”色对应3#(C)模、8#(H)M模;“蓝”色对应4#(D)模、9#(I)模;“白”色对应5#(E)M 模、10#(J)模

4.1.3.4.1烧结转入合格品放置于半成品仓库的“烧结车间转入品区”。根据模号采用对应颜色的《后段产品标识送检单》(附件一)标识,整个制程中每一款产品从第一道工序开始采用《后段产品标识送检单》(附件一)标识至最后一道工序结束,不可跳过、遗漏任一道工序。进入抛光区域的产品放置于“待抛光区”;抛光结束的产品放置于“已抛光区”;进入喷砂区域的产品放置于“待喷砂区”,喷砂结束的产品放置于“已喷砂区”;进入整形工序的产品放置于“待整形区”,整形结束的产品放置于“已整形区”。自检合格品由检验员判定后在《后段产品标识送检单》(附件一)上盖章确认,不合格则用红色《不合格标签》(附件一)标识,本工序结束后将自检不良品交至统计处放置于“不良品暂放区”,当天生产结束后统计将“不良品暂放区”的产品交至品管审核判定,判定后将产品放置于“废品放置区”。

4.1.3.4.2当班统计与班长核对流转盘中的产品实物与《产品标识单》(附件一)是否相符,并按计划要求将产品转给下工序,同时统计员在《产品流转记录单》(附件一)中登记转出数,

并由接收人签字。

4.1.4成品标识:成品标识采用《后段产品标识送检单》(附件一)标识,放置于“成品放置区”。

备注:作业员或统计员须逐项填写《产品标识单》(附件一)与《后段产品标识送检单》(附件一)的空格容,主要有:“产品名称”“生产单号”“生产批号”“材料名称”“材料批号”“工序名称”“生产日期”“作业员”“产品数量”等。

备注:试样产品自始至终采用白色《产品标识单》(附件一)。

4.2检验状态标识:

4.2.1进料:未检物料放置于“进料待检区”,由IQC进行检验判定合格后在每桶贴的有色的《原料标识单》(附件一)盖PASS章,放置于“进料合格区”,不合格时将原标签撕毁并贴红色《不合格标签》(附件一)标识,隔离于“进料不合格区”。

4.2.2半成品标识

4.2.2.1注射车间、烧结车间合格的产品放置于“待检区”,按照模号采用对应颜色《产品标识单标识》(附件一),检验员确认OK后在《产品标识单》(附件一)上盖PASS章。

4.2.2.2后处理综检合格产品放置于“待检区”,采用《产品标识送检单》(附件一)标识,放置于“成品放置区”。

4.2.3产品标识:未检成品放置于“成品待检区”,由IPQC检验合格后在《产品标识送检单》上盖PASS章,不合格则盖返工章或签字。

4.2.4报废品:检验员判定后在红色《不合格标签》(附件一)上敲报废章/签字,各制程统计填写《物料报废申请单》(附件一)入报废盒。

4.2.5制程使用中发现供应商的材料不合格,用红色“不合格标签”标识并隔离于“不良品放置区”待检验员判定。

4.2.6特采品:特采时将原标签撕毁贴黄色《原料标识单》(附件一),放置于“进料合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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