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表现分析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优秀6篇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优秀6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企业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
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篇二一、确定知识产权管理方针、目标企业知识产权方针是知识产权工作的宗旨和方向。
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任务就是要着力提高自主创新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将知识产权的创造与管理真正融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以此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地位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知识产权有限保护的法经济学分析

制度 的运 行会给 当事人带来 收益和 成本 , 法 律就是通过 产权 的界 度 的设立主 要是通过 法律将知识 产权 界定为私权 属性 , 达到保护
定、 变 更和 安排 , 来解 决利益 冲突 , 改 善资源 配置 , 实现 效益最 大 创 造者 的合法 权益 、 提 高其创作 积极性 的 目的; 同时又要规 制产
化。
权 交易 , 促 进信 息的广 泛传播 与使用 如 前所述 , 知识产权 的私
激 发其创 造热 情 , 丰富 人类 的精 知 识产权 制度的首 要任务是 界定知 识产权 的归属 , 即知 识产 权 保护 能够 为所有 者带来 利益 , 权 归私人拥 有 还是 归公共 所有 更有 效率 。知识 产 品具有公 共产 神 文化 产 品; 但 如果让 私权绝 对化 , 权 利人 在让渡 私有 权利 时会 品和私 人产 品的双 重属 性 , 根据现 代产 权理 论 , 所谓 的私人 产 品 索 取高 价或 附带 不合理 条件 ,增加 社会 公众 使用 知识产 品 的成
文运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知识产权制度 内在的经济理性进行分析, 阐述了对知识产权进行有限制保护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键 词 知识 产权 产权 归属 经济分 析 知 识产 权保 护
作者简介: 贾明珍, 河北经贸大学 2 0 1 l 级民商法硕士研 究生。 中图分 类号 : D9 2 3 . 4 文献 标识码 : A
文 章编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0 1 - l 0 6 - 0 2
对知识产权权利滥用限制的一点思考

重 社会 公 德 , 不得 损 害 社会 公共 利 益 , 坏 国家 计 划 , 乱 社 会 经 济 破 扰 秩 序 。从 事 一 切 民 事 活动 , 括 行 使 知 识产 权 的行 为 都不 得违 反这 ” 包
一
原则 。在 作 为 制定 法 的 知 识 产 权 法 对 有 关权 利 行 使 的 界 限 没 有
对 知 识 产 权 权 利 滥 用 限 制 的 一 点 思 考
甄 先超
( 北 政 法 大 学 经 济 法 学 院 7 o 6 ) 西 1 o 3
【 摘 要 】 对 知 识 产 权 的 权 利 滥 用 行 为 , 强 对 知 识 产 权 权 利 滥 用 的 针 增
限 制 。 无 论 从 法 哲 学 角度 还 是 现 代 经 济 学 角 度 , 可 以 论 证 对 知 识 产 都
规定 或者 规 定 不 明 确 时 , 用权 利 不 得 滥用 等 民法 基 本 原 则可 以对 运 些 知识 产 权 滥 用 行 为加 以一 定 程 度 的控 制 。不 过 , 只 能权 权 利 限 制 是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制度 中 调 整 私 人 利 益 与 公 共 利 益 之 间关 系 的重 要 平 衡 机 制 , 知 识 产 权 制 度 宗 旨 是 的重 要 体 现 。《 贸 易 有 关 的知 识 产 权 协 议 》 界 定 的 目的 : 识 与 所 知 产 权 的保 护 和 实 施 应 有 利 于 促 进 技 术 革 新 、 术 转 让 和 技 术 传 播 , 技 有 利 于 生 产 者 和 技 术 知 识 使 用 者 的 相 互 利 益 , 护 和 实 施 的 方 式 保
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

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在当今社会,随着信息与技术的不断更新,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越来越重要。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智力创造的成果,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商标等,这些成果为其创造者带来了权利和利益。
然而,知识产权并不是完全无限制的,它也受到一些规定和限制。
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的。
一、专利权的权利限制专利是一种对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它让专利持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专有权”来使用、制造和销售他的发明。
然而,专利权也受制于一些规定和限制,以保障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1. Bolar药物研究例外规定Bolar药物研究例外规定是指,在专利权期限内,允许他人为了申请上市的药品试验而使用专利技术,这样可以提高药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降低研制成本,促进创新和研究发展。
2. 公开预示权专利持有者必须在申请专利后的18个月内公布专利内容,以便其他人能够了解专利技术原理,以此为基础研究改进相关技术,促进创新和进步。
3. 公共利益某些专利对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如慢性病治疗和新药研制,如果专利持有人制销售过高价格则会影响到公众利益。
因此,在此情况下,政府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如强制降价等。
二、著作权的权利限制著作权是保护著作成果,如文学、艺术、音乐、电影等作品的权利。
在此过程中,著作权的权利限制也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
1. 引用权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允许他人使用已经出版的著作成果,如引用、摘抄或翻译等,但是要注明出处,并保证不侵犯原作者的利益。
2. 公共利益在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方面,可以将某些信息或作品对外公开出版,如一些政府文件,以保证民众知情权益。
3. 个人学习和研究个人在私人和非商业目的下,以及在学术研究上,使用已出版的著作成果,不违反著作权法。
三、商标权的权利限制商标是用于识别和区分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标志,它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商家经济利益的一种权利。
商标法的权利限制也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知识产权中的权利限制

知识产权中的权利限制知识产权中的权利限制1.概述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享有的法律权利。
然而,这些权利并非无限制的,为了平衡各方的利益,法律对知识产权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本文将详细介绍知识产权中的权利限制的各个方面。
2.版权的权利限制2.1.合理使用版权法允许他人在特定情况下合理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以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合理使用可能包括个人学习、新闻报道、评论、批评、教育以及学术研究等活动。
2.2.公共利益使用在某些情况下,作品可能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被使用,例如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救灾、为了社会公益或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版权所有者的权利可能被部分或完全限制。
2.3.引用权版权法通常允许他人引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以支持自己的观点或表达意见。
然而,引用必须符合合理的范围和方法,并且不能损害原著作品的利益。
3.商标的权利限制3.1.合理使用商标商标法允许他人在特定情况下合理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例如在描述产品或服务的目的下使用,以符合公共需求。
3.2.言论自由商标法不能限制他人对某个商标进行合理的评论、批评或表达意见,以保障言论自由的权利。
4.专利的权利限制4.1.公共利益使用专利法可以限制专利权的行使,以维护公众的利益,例如在紧急情况下为救济公众所必需、为了国家安全或公共卫生等。
4.2.非商业使用专利法也允许非商业性目的下使用专利技术,并不构成侵权行为。
5.注册设计的权利限制5.1.个人使用设计法允许个人使用已注册的设计,即使该设计受到了版权保护,但限于个人使用范围内。
5.2.合法竞争设计法允许他人生产相似设计,以合法竞争的方式与已注册设计的持有人竞争。
6.附件6.1.用户协议6.2.合作协议6.3.著作权许可证明7.法律名词及注释7.1.版权:________指对文学、艺术、科学和其他学术作品的独占性权利。
7.2.商标:________指图案、文字、数字或其他识别特征,用于标识特定产品或服务并区别其来源。
知识产权的限制

知识产权滥用的限制制度体系——兼利益平衡原则无论是知识产权的限制还是保护归根到底,其实都是围绕利益平衡而展开的。
知识产权法即通过专有性的垄断权利来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利益,又关注于社会公共利益,旨在最求知识产品创造者的专有利益或垄断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用知识、信息的利益以及在此基础上更广泛的促进科技、文化和经济发展的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维持一种恰当的平衡,这是知识产权法一直追求的价值目标,利益平衡原理构成整个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基础,也是指导知识产权法的立法设计和司法实践活动的根本原则。
为了实现这一宗旨,法律在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同时,需要对专有权进行各种限制,应当建立一个包括知识产权法、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在内的制度限制体系。
其中知识产权法属于制度内的限制,主要对权利本身进行限制;后三种属于制度外限制,民法限制主要从法律原则入手,反不正当竞法和反垄断法主要从市场行为的角度入手。
利益平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和科技等因素的发展而发展,一旦利益平衡的状态发生变化,就需要新的权利保护体制或者权利限制制度来达到新的平衡。
所以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制度(广义包括知识产权反限制的运用)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均衡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节器。
一、知识产权的内部限制——具体制度设计(1)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限制(法定主义)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限制主要表现为知识产权法明确排除某些知识产物受知识产权保护,如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不受专利权保护的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不授予这些智力产物以专有权保护或考虑到如果收入专有权会导致后期的公众创造成本增加,社会成本大于社会收益,或者考虑到若授予专有权将可能危害公共健康或者予以保护的价值过小。
总体来说,如果赋予某种智力创造予私权保护能够激励创新,同时不妨碍社会公众接近作品,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利益平衡原则就是合理的限制,反之相反。
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论文
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论文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知识和创意的保护,是促进创新和发展的基础。
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对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的平衡是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其中权利限制是指对知识产权的部分或全部限制和免责。
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促进创新和发展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上是通过给予知识产权权利人对其知识产权的专属使用权,以激励创新和发明。
但是,如果对知识产权的使用限制过于严格,可能会导致公共利益的损害,阻碍创新和发展的进程。
因此,权利限制是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例如,对专利权的限制包括卫生、环保、公共安全等;对著作权的限制包括公共教育、科学研究、新闻报道等。
在任何情况下,权利限制都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原则,并应在法律范围内进行。
当然,对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并不是完全损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
相反,它确保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并提供了更加公正和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例如,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盟国家针对医药类专利的权利限制,确保了医疗保健的公共服务质量,降低了关键药品的价格,使更多的人能够获得医疗保健服务。
在国际层面,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主要是通过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和国际知识产权协议(TRIPS)来实现的。
TRIPS 协议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的几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规定了制定限制规则的原则,包括公共利益原则和权利平衡原则。
这些原则确保了知识产权制度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严重的危害,同时保证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护。
然而,在执行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例如,某些国家可能滥用权利限制,以保护本国产业而不是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由于知识产权的国际化和复杂性,为了平衡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和有效保护知识产权,需要国际合作和全球性的规则框架。
总之,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是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部分,并与促进创新和发展的保护目标密不可分。
浅析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
一
此外 , 对知识产权加 以适当限制 也符合《 世界人权宣言》 的精神。 《 世界人权宣言》 第 2 7条在宣布每个人都有权保护其创作的任何科
、
知 识 产权 权 利 限 制 的 理 论 基础
权利 限制即是指权利诸方面受到的来 自权利人以外的约束 , 既有
是 体 的 限 制 和地 域 的 限制 。知 识 产权 既 为私 权 , 常 理 说 , 权 利 种类 保 社 会 公 众 对 知识 产 权 的 接 触 和 使用 , 保 障 人 权 所 必 需 的 。 按 其
和内容可 自由创 设 然而, 同物权 一样 , 知识产权也奉 行了权利法定
主 义 , 利 的种 类 和 内容 非 由法 律 规 定 则 不 能 随意 创 设 。 专 利 法》 权 《 第
制就显得尤为必要。但是在选择权利限制时应 当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科技发展水平和权利限制引发的成本。
奂 词 知 产 权 限 成 键 识 权 力制 本
中图分 类号 : 93 D 2. 4 文献标识 码 : A 文章 编号 :0 9 5220 )2 6 O 10- 9(0 9O_ l 0 o
人 许可 , 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 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 销售 、 口 进
其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产 品 。 显而 易见 , 发 明 和 实用 新 型 专 利 权相 比 , ” 与 外
识产权 的适度保护, 鼓励社会公众使用权利人 的知识产权。因此, 在
发展中国家 , 知识产权就会较多的权利限制。 其 次, 还应考虑科 技发展水平, 因为科学技术 的发展往往会引起 各社会主体利益分配 的变化, 法律必须对此做 出应有的反应 。 以发挥 社会关系调节器的作用。 科技的发展一方面也会引发新的权利 限制 。 以著作权为例, 因特 网的出现, 作品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 但与此同时
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
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总1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摘要: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作用日益上升,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法律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对知识产权进行了限制,这一限制具有充分的合理性,是知识产权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在相互对立中协调和融合的结果。
关键词:知识产权权利保护权利限制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际经济秩序的战略制高点。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鲜明特点:一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在不断扩大。
二是某些发达国家近年来极力济全球化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新形势,中国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知识产权的限制知识产权的限制一般是对知识产权人的专有权利行使的限制。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知识产权有效期的限制:知识产权有效期的限制表明,思想产品的财产权在一定的期限之后将被自动地“归还”给公有。
知识产权最终进入公有领域的事实则很清楚地说明了知识产品的最终归属。
它将使人类知识共有物的宝库不断地添加新的内容,从而在总体上不断地为未来的知识创造者和公众使用知识产品提供条件。
二.思想与原理本身不受知识产权保护:在知识产权制度中,思想、原理本身不受保护,保护的只是表达形式或者思想的物质体现。
在缺乏对思想的保护时,思想照样会被生产出来。
相反,尽管同一思想可由不同的表达方式体现出来,每一种特定的思想表达方式却是不同的。
这些特定的思想方式都体现了创作者个人思想、感情、观点等。
结论: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还处于发展中阶段,在法律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文虽然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但事实上,并不能起到相应的效果;在社会上,国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比较薄弱,若知识产权无法得到强有力的保护,整个经济基础就无法得到保障。
同时知识产权的限制具有充分的法理学依据。
权利限制制度在知识产权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权利限制制度在知识产权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引言
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一个重要的法律保护领域,其中权利限制制度在知识产权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权利限制制度在知识产权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提供一个全面的详细的制度。
二、权利限制制度在知识产权法中的地位
1. 知识产权法与其他领域法律之间的关系
2. 知识产权法中的基本原则
3. 权利限制制度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关系
三、知识产权中的权利限制
1. 版权中的权利限制
2. 商标专用权中的权利限制
3. 专利专有权中的权利限制
四、知识产权中常见的例外和免责情况
1. 版权例外情况
2. 商标专用权例外情况
3. 专利例外情况
五、实施和执行知识产权中的权利限制措施
1. 实施措施:许可证和合同等方式实现授权使用
2. 执行措施:行政执法和民事诉讼等方式实现侵犯行为惩罚
六、国际知识产权法中的权利限制制度
1. TRIPS协议中的权利限制规定
2. 其他国际知识产权法中的权利限制规定
七、总结
本文从知识产权法与其他领域法律之间的关系、知识产权中的基本原则、权利限制制度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关系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权利限制制度在知识产权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提供了一个全面的详细的制度。
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以确保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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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而仅仅提供物质技术条件的人是不 能称为专利权人的。 对于外 国人 、 国籍人 无 来说, 要想在中国成为知识产权主体, 就必 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其所属国同中国
签 订 的协 议或 共 同参 加 的 国际 条 约 ,或 者 依照 互 惠 原则 等 等 来 确 定 相 应 的条 件 。
能的限制、 行使 的限制 、 时问 的限制 、 主体 的限制、 客体 的限制和地域的限制。 (- 权能 的限制 -) - 知识产权 既然 作为私权 的一种 , 按照 常理说, 其权利种类和 内容是可 以 自由创
识 , 正 树 立 起“ 察 文化 也 是 警 力 , 是 真 警 也
的客 体, 这在几部主要 的知识产权法 中都 是有所规定 。 ( 地域的限制 六) 知识产权 . 一 种专有权 . 但在空 间上 的效力也并不是毫无限制 的。 根据一个国 家的法律取得 的知识产权 , 仅在该 国领域
公众 利 益 的保 护 。 … 方 面 , 利 人 与社 会 权
业 务知识, 达到理论精 通、 务娴熟 、 业 技能 过 硬 的专业要求 , 提高执 法水 平; 三要 学 习先进文化 、 加强“ 三观 ” 教育 , 立正确 树
的世 界 观 、 生观 、 值 观 。自觉 抵制 腐朽 人 价 思 想 文 化 的侵 蚀 ; 四要 加 强 以“ 格 执 法 , 严
效力的。 这也是 巴黎公约和伯尔尼 公约认 可的独 立保 护原 则的必然结果 。 二、 知识产权权利限制 的法理分析 通 过 以 上 对 知 识 产 权 权 利 限 制 表 现 的陈述 ,笔者 在这 里给 予相应 的法 理分 析。 一般人都认为, 在知识产权法领域 , 权 利 限制制 度的创 设是 出于对社 会公共利 益 的考虑 。也就 是说, 目的在于在权 利人 与 社会大 众之 间保持 一种利益 上的均 衡 的关系 。 现在 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在保护权 利人利益 的同时, 也相应的注重 了对 社会
使 权 利 的 限制 。 ( 时 间 的限 制 三)
按常理说 , 权利应与权利客体共 同存 在。 客体存在 , 权利就应相应 的存在 , 同样 客体灭失 , 权利 自无存在的理由。 正如“ 皮 之不存 , 将焉 附” 毛 。但是 , 知识产权则不
然, 客体具有永久性, 不会灭失的。 其 是 但
知识产权 却不 能永久存 在 , 否则 , 公共知 识就 无法 丰 富 。 ( 主体 的限制 四) 民法 是崇 尚“ 无禁止 皆可 为 ” 法 的理 念 的,这就充分体现 了权利本位 的思想 。 知识产权作为 民事权利的一种 , 权利人是 可以 自由行使 的。 因为所谓 的权利就意味 着 自由。既有行使的 自由, 也有 不行使 的 自由。但是因社会的发展 , 权利绝 对 自由 的观念发生 了变化。 任何权利都会受到限 制, 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利 。下面简 单的分 析一下知识产权权 利限制的表现 。
利技术 。专利权人不能 以权利人 自居 , 从
而不许 申请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同样 , 在
知 识 产 权 权 利 限制 的 表 现 分 析
口剥、 晓
( 国 劳 动 关系 学 院 法 学 系 , 京 中 北 10 2 ) 0 0 7
此情 形中, 专利权人不行 使专利权 的 自由 就受到 了专利 强制许可 制度 的限制 。 同 理, 法定许可制度也构成 了对权利人 不行
可得 申请人 只要符 合法 定条 件并 获得 了
相应专利管理部 门的准许 , 就可 以在支付 专利使 用费 的前提下 使用专 利权 人 的专 ( 建 设警察 文化 , 四) 要从 实际 出发 , 以人 为本 。一要不 断学 习先进 的政 治理
论 , 强 政 治 上 的 坚 定 性 ; 要 学 习 法 律 增 二
一
设的 。 但是 , 同其它物权 一样 , 知识产权也 奉行 了权利法定主义 , 权利 的种类和 内容 非 由法律规 定不能随意创设 的规定 。
( ) 使 的 限制 二 行 上 面 已经 述 及 过 ,权 利 意 味着 自 由 ,
并不 是任 何人都 可 以成为 知识产 权
Hale Waihona Puke 的原始主体得 。 在著作权法上, 只有参与 了
、
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表现形式
权利限制简单地讲是指权利诸方面受 到的来 自权利人 以外的约束 ,它既有来 自 公法 上的约束 , 也有来 自私法上的约束。 就
知识 , 来 讲 ,其 权 利 限制 主 要 表 现 为权 权
( 客体 的限制 五)
不 是 任 何 客 体 都 可 以 成 为 知 识 产 权
度 就是对 行使著 作权 予 以限制的典 型例 子, 而专利法上 的强制 许可 制度 则是对不 行使专利权给予限制的典型。 在著作权合 理 使用 的制度 中, 品使用人 只要符合著 作 作权法规定 的相应 的合理 使用 的条件 , 著 作权 人就 不能 以行 使著作 权 为由来干 涉 使用人 的正 当使用 ; 此情 形 中, 作权 在 著 的行使 , 就相应 的受到 了合理使用制度 的 限制 。而在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中, 强制许
创作 的人才能成为作者 ,从而对其创作出
的作品享有相应 的著作权。而仅仅 为作 品
创作提供相关条件 的人则不能成为作者当 然也就不是著作权人 。在专利法上 ,也如
此 , 只有 参 与发 明创 造 的 人才 能 成 为 专利
权利人既有行使 的 自由, 也有不行使 的 自
由 。 笔 者看 来 , 作 权 法 上 的 合 理 使 用 制 著
战斗力” 的思想 , 灵魂深 处 自觉确 文 在 化强警 ’ ’ 这一理念 。 建设一个 ‘ 阵地 ”即警 , 察文化阵地。 察文化阵地是保证警察文 警 化工作开展的必要组织形式和 物质条件 。
因而要结合实际, 因地 制 宜 , 计 划 、 重 有 有
内有效 , 在其 他国家原则上是不发生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