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程序
民事诉讼的第二审判决执行和再审程序

民事诉讼的第二审判决执行和再审程序民事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特定的法律程序下,通过起诉、审理和判决等环节来解决民事争议的过程。
在民事诉讼中,第二审判决的执行和再审程序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从执行、再审两个方面来阐述民事诉讼的第二审判决执行和再审程序。
一、第二审判决的执行第二审判决是指在一审判决后,当一方当事人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并经过上诉程序后,由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
第二审判决的执行主要包括判决文书的送达、判决效力和强制执行等方面。
首先,判决文书的送达是确保判决生效的重要程序。
二审法院应将判决书及时送达给当事人,确保其知晓判决结果,并依法享有相关的诉讼权利。
当事人在接到判决书后,可以根据判决结果采取相应的行动。
其次,第二审判决的判决效力是指判决对相关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方面,对于当事人来说,判决结果具有强制性,必须予以遵守。
另一方面,判决结果也具有权威性,对其他法院或相关机关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因此,在执行第二审判决时,必须充分尊重和维护判决的效力。
最后,对于不服第二审判决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再审程序。
在再审程序中,将重新审理有关案件,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再审程序再审程序是指在第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因不服判决而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提出的审判监督程序。
再审程序主要包括再审的适用条件、再审的审理程序和再审决定的执行等方面。
适用条件是再审程序的先决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再审程序适用于特定的情形,如案件的重大事实新证据、错误适用法律等。
当当事人认为有共同或单独适用再审程序的情形存在时,可以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再审的审理程序由法院来进行统一的安排和决定。
再审程序将重新审理一审、二审时可能存在的错误问题,以确保正义和公正的实现。
在再审过程中,法院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意见,并依法进行调查与取证。
最终,再审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再审决定的执行是再审程序的最后一步。
当再审程序完成后,再审决定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执行。
民事诉讼的第二审判决执行和再审程序

民事诉讼的第二审判决执行和再审程序一、引言民事诉讼是指个人、企事业单位之间为了依法解决民事纠纷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为。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他们有权提起上诉。
本文将重点探讨民事诉讼的第二审判决执行和再审程序。
二、第二审判决执行第二审判决执行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判决的执行程序。
在第二审判决执行中,法院根据第二审判决的内容和要求,对原判决进行具体执行。
1. 申请执行当事人在第二审判决生效后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申请执行书应包括原判决文书副本、申请执行的具体内容以及执行的方式和期限等信息。
2. 执行裁定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将根据执行申请的合法性和具体情况做出执行裁定。
执行裁定包括对执行的确认和具体的执行要求。
3. 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执行或无力执行判决,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来实现判决的执行。
这些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以确保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三、再审程序如果对第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再审是指法院依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进行重新审查的程序。
1. 申请再审当事人可以向第二审判决作出的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再审申请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新的证据能够推翻原判决的事实依据、原判决违反法律规定等。
2. 再审审查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如果符合再审条件,法院将组织开庭审理再审案件,并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再审决定。
3. 再审决定再审决定分为驳回再审和准许再审两种情况。
如果法院认为再审申请不成立或者不符合再审条件,将驳回再审申请。
如果法院认为再审申请有理由,将准许再审,并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四、结论民事诉讼的第二审判决执行和再审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在原判决不公正或有错误的情况下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第二审判决执行程序确保了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而再审程序则保证了公正审判和错误判决的纠正。
【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分析, 我国上诉审采纳的是续审主义, 即第二审以第一审的审理为基础, 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首先适用第二审程序的有关规定;第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 要适用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虽然都属于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 但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诉讼程序, 其主要区别如下:1.程序发生的根据不同。
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管辖权而发生;第二审程序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而发生。
2.审级不同。
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一审程序是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的程序, 是初审;第二审程序是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的程序, 是续审。
它们分别是两个审级的人民法院所适用的审理程序。
3.审判组织不同。
第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分别实行的是合议制和独任制的审判组织形式。
适用合议制时, 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 也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第二审程序的审判组织只有合议制一种形式, 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不吸收陪审员参加。
4.审理的对象不同。
第一审是因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争议而引起, 审理的对象是双方争议的事实及权利义务关系;第二审是因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而引起, 审理的对象是当事人上诉请求所涉及的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
5.审结期限不同。
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结期限一般为6个月, 简易程序为3个月;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 对判决不服的, 审结期限为3个月;对裁定不服的, 审结期限为30日。
6.裁判的效力不同。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和准许上诉的裁定, 在法定的上诉期内不发生法律效力;而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 一经宣判和送达, 即发生法律效力, 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有关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规定

有关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规定(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在我国,由于实行两审终审制,所以有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称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是为了保证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诉权和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而设置的。
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全部条文,都是针对审判上诉案件所作的规定。
所以第二审程序是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因此,第二审程序又称终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虽是两个审级不同的程序,但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有着密切的联系。
具体说,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础;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即对同一民事案件继续进行审理,而不是开始审理另一个新的案件。
第二审程序发生后,上一级人民法院就要根据上诉人的请求范围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执行审判程序上是否正确、合法,继续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最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应当明确,第二审程序并不是每个案件的必经程序。
如果一个案件经过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或者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就不会引起第二审程序的发生,当然也就不需要经过第二审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也都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然而提审、再审的案件适用第二审程序与上诉案件适用第二审程序是有区别的,比如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称谓不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一样、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范围也不完全相同。
综上所述可见,第二审程序是上诉人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是否正确、合法,以上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诉讼程序;也是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有关内容进行检查、监督,使有错误的裁判在发生法律效力前得到纠正的诉讼程序。
第二十二章 第二审程序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诉讼案件 审判程序的联系和区别
(一)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
案件所涉及的诉讼标的相同. 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民事诉 讼法"第二审程序"的有关规定外,适用第一 审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案件的审理方式上有差别. 在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对一审案件的审理, 需要对案件作出判决的,都必须以开庭的方式进 行审理.而在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 理,可以根据案件事实是否已经清楚等实际情况, 决定是开庭审理还是径行判决. 所作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 一审裁判在上诉期间为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决,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上诉,一审的判决 在二审期间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裁判是发生 法律效力的裁判.
二,二审案件审理的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 15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 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 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 判决,裁定. 由此可见: 1.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 1.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 庭. 2.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开庭审理为原则,不 2.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开庭审理为原则,不 开庭审理为例外.
程序发生的基础不同. 当事人提起诉讼程序的理由不同. 两者的职能有差别. 两者的审判组织不同. 案件的审理方式上有差别. 所作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
程序发生的基础不同. 第二审程序是基于当事行使上诉权对一审裁 判不服提起上诉而发生,第一审程序则是基于当 事人行使起诉权实施了起诉行为而发生. 当事人提起诉讼程序的理由不同. 起诉的理由是当事权利或权益受到侵害或者 与他人发生争议;上诉的理由则是对一审法院的 裁判不服.因此,第二审程序的审理的范围与第 一审程序审理的范围也就有所差别,它不仅涉及 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进行认定,而且涉 及对原审法院裁判的评价.
二审开庭流程

二审开庭流程二审开庭是指在一审判决不服或者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这个过程就是二审。
一、申请上诉二审的第一步是申请上诉。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递交书面上诉状,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上诉状必须包含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事实、一审法院的错误以及请求更改一审判决的理由和依据等内容。
二、上诉受理和审查上级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进行上诉受理和审查。
法院会核实上诉状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以确定是否受理上诉。
如果上诉符合法定条件,则法院会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对上诉状和相关证据的审查,以及对一审判决的审查。
三、准备审判在审查阶段,如果法院认为需要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可以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补充证据或者进行尽职调查。
法院也会对原审案件的审理材料进行审查,了解原审庭审过程和相关证据。
根据问题的复杂程度和需要,法院还可以组织开展调解、调查取证等程序。
四、开庭审理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需要开庭审理,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开庭。
开庭审理是二审的重要环节,也是双方当事人陈述观点、质证证据以及辩论争论的机会。
在开庭前,法院会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
五、法庭辩论、质证和辩护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双方可以通过辩论和质证来阐明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法庭会根据情况,逐一询问当事人,了解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焦点。
双方当事人还可以提请法院出示证据、传唤证人进行证言等。
双方均可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内陈述自己的意见和辩护。
六、法庭判决在审理阶段结束后,法庭会对案件进行综合审议,并作出判决。
法庭判决应当明确、确定、合法,并通过判决书的形式予以表达。
法庭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
七、上诉期限对于二审的判决,当事人仍有不服的权利,可以继续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再审。
当事人必须在判决正本到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总结起来,二审开庭流程包括申请上诉、上诉受理和审查、准备审判、开庭审理、法庭辩论和质证、法庭判决以及上诉期限等环节。
二审开庭审理法庭程序

二审开庭审理法庭程序法庭程序对于二审开庭审理至关重要。
下面将简要介绍二审开庭审理的法庭程序。
1. 准备阶段在二审开庭审理之前,法官以及双方当事人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但不限于对案件材料进行研究和整理,了解一审判决结果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等。
2. 开庭准备在二审开庭审理的前一天或者当天,法庭方面应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庭审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准备好必要的文书,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出庭。
3. 开庭审理二审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法庭宣布开庭:法庭在开庭时间宣布开庭,使所有在庭的人员做好准备。
法庭宣布开庭:法庭在开庭时间宣布开庭,使所有在庭的人员做好准备。
- 案件调查:法官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案件事实进行进一步调查。
案件调查:法官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案件事实进行进一步调查。
- 当事人陈述:双方当事人有权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对对方的诉辩意见进行反驳。
当事人陈述:双方当事人有权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对对方的诉辩意见进行反驳。
- 法庭询问:法官可能会向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证据等方面进行询问。
法庭询问:法官可能会向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证据等方面进行询问。
- 证据呈递与质证:双方当事人可以逐一呈递相关证据,并且进行证据的质证。
证据呈递与质证:双方当事人可以逐一呈递相关证据,并且进行证据的质证。
- 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辩论,以强化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辩论,以强化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 法庭作结:法庭根据案件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作出最终的裁决。
法庭作结:法庭根据案件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作出最终的裁决。
4. 法庭裁决在开庭审理结束后,法庭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作出裁决。
二审判决结果可能会与一审判决结果一致,也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上是二审开庭审理法庭程序的简要介绍,期望对您有所帮助。
16民诉法之第二审程序(09年司考三大本分段学习)

6.裁判的效力不同。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上诉状应写明以下内容:第一,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第二,原审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第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这一部分是上诉状的核心部分。上诉的请求是上诉人提起上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上诉的理由是上诉人提出上诉的根据,是上诉人向上诉法院对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的适用法律方面持有异议的全面陈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决定着二审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范围。
3.审判组织不同。一审法院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合议制和独任制。实行合议制的,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而二审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只能采取合议制,并且合议庭必须由审判员组成,不能有陪审员参加。
4.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一审诉讼程序是以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为基点展开的,审理的对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而第二审程序是以一审裁判为基点,对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审理对象是一审法院的裁判。
一、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体现了第二审法院的职能。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变更或者补充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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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一、上诉和抗诉的适用条件和程序1、下列哪些二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多,09,79)A甲犯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而抗诉的B乙犯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乙上诉的C丙犯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丙对事实、证据无异议,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D丁犯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丁上诉的2、甲杀人案,犯罪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第一审法院为防止被害人家属和旁听群众在法庭上过于激愤影响顺利审判,决定作为特例不公开审理。
经审理,第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甲上诉。
对于本案,第二审法院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多,08,67)A.组成合议庭B.把案件作为第一审案件审理C.审理后改判D.撤销原判,发回重审3、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按照第二审程序提起抗诉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8,38)A.二者的抗诉对象均是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B.二者均可以由各级检察院提起C.二者均可以由地方各级检察院提起D.二者均由抗诉的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4、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开庭前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进行相关工作。
依照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工作是应当进行的?(多,07,73)A.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B.根据案件情况,必要时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C.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可以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D.有被害人的,必须听取被害人的意见5、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06,36)A.被害人及其近亲属B.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D.被害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6、法院对一起共同犯罪案件审理后分别判处甲死缓、乙无期徒刑。
甲没有提出上诉,乙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同时检察院针对甲的死缓判决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抗诉。
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任,06,91)A.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B.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C.因上诉和抗诉都不是针对原审事实认定,二审法院对本案不能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因本案存在抗诉,二审法院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7、叶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决宣告时叶某表示不上诉。
其被解除羁押后经向他人咨询,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于是又想提出上诉。
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05,34)A.叶某已明确表示不上诉,因此不能再提起上诉B.需经法院同意,叶某才能上诉C.在上诉期满前,叶某有权提出上诉D.叶某可在上诉期满前提出上诉,但因一审判决未生效,需对他重新收押8、甲与乙婚后六年,乙又与另一男子相爱,并通过熟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甲得知后将乙起诉至法院,乙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对本案第一审判决,哪些人享有独立上诉权?(多,05,76)A.甲B.乙C.甲、乙的父母D.乙的辩护人9、张某、王某合伙实施盗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张某、王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王某的量刑过轻,仅就王某的量刑问题提出抗诉。
在二审程序中,张某享有哪些权利?(多,04,66)A.参加法庭调查B.参加法庭辩论C.委托辩护人辩护D.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其刑罚10、某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发现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5年的第二审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该检察分院按下列哪一个程序处理是正确的?(03,20)A.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B.向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C.报请市人民检察院,由市人民检察院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D.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11、被告人李阳,因故意杀人罪、间谍罪被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上诉期间内,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量刑不当,依法提起抗诉。
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没有错误,量刑过轻,依法撤销原判,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并核农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该案4如些做法是违法的?(多,02,52)A.二审法院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B.二审法院核准执行死刑C. 二审法院没有发回重审D.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本案12、一起共同抢劫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在一审宣判后,张某当即表示上诉,王某则表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
请根据案情回答2002年92-94题。
92.关于本案商会被告人的上诉问题,下列邮些说法中是正确的?(任)A.因王某已表示不上诉,因此在第一审判决书送达后,人民法院即可将其交付执行B.在上诉期限内,被告人王某仍然可以提起上诉C.在上诉期限内,被告人张某有权撤回上诉D.在上诉期满后,被告人张某便无权撤回其上诉93.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提起了上诉,第二审程序便正式启动了。
在第二审的审理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任)A.没有提起上诉的被告人王某有权委托辩护人B.提起上诉的被告人张某有权委托辩护人C.被告人王某应当参加第二审的法庭调查D.被告人王某应当参加第二审的法庭辩论94.在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提出上诉,而被告人王某没有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任)A.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只将张某的上诉状和有关王某的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B.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张某、王某的全部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D.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对王某判处的刑罚有错误,需要加重刑罚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二、全面审查原则和上诉不加刑原则1、下列哪一选项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09,25)A.一审法院认定马某犯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马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B.一审法院认定赵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赵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院在没有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罪名改判为抢劫罪C.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二年、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金某、王某以没有实施犯罪为由提起上诉,检察院认为对金某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对金某、王某量刑均偏轻,但仅对金某改判为五年D.一审法院认定石某犯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石某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石某在抢劫现场杀人只构成抢劫罪一个罪,遂撤销一审对杀人罪的认定,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甲、乙二人共同盗窃金融机构,第一审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年。
甲上诉,乙表示服判,未上诉。
在第二审法院审理期间,甲死亡。
关于第二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8,32)A. 在上诉期满后,对乙的判决生效,可以交付执行B. 第二审法院应当对甲、乙的案件一并进行审查、处理C. 第二审法院认为甲构成犯罪,但量刑过重,应当改判D. 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对乙量刑过轻,应当改判加重其刑罚3、甲、乙涉嫌共同抢夺。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乙有期徒刑2年。
检察院以对甲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
甲、乙均没有上诉。
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7,37)A.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C.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D.如果改判,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乙的刑罚4、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
一审宣判后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高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6年。
市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04,38)A.将抢夺罪改判为抢劫罪,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B.在维持原判罪名的情况下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C.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将罪名改为抢劫罪D.维持原判5、在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中,下列哪一个表述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03,22)A.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被告人的父亲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被害人对附带民事部分也提出上诉,法院第二审判决对被告人加刑B.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判决在不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抢夺罪改为抢劫罪C.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但量刑偏轻,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重审后对被告人加刑D.第一审判处被告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对盗窃罪量刑偏轻,而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偏重,故在数罪并罚执行刑期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盗窃罪的刑期,减少故意伤害罪的刑期。
6、乙市M区人民法院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作出判决后,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但孙某不服提出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不当。
一审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分别判处2年和9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的刑期为10年,而两罪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
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02,16)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在7年以上12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为10年C.维持一审判决D.维持一审判处的2年有期徒刑,将一审判处的9年有期徒刑改为7年,并在7年以上9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三、二审后的处理1、第二审法院在审查一审裁判时,发现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多,08-74)A.第一审程序为提高效率,没有让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被告人也无异议B.参与第一审程序的陪审员是本案的目击证人C.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D.没有告知被告人可以申请回避2、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三(21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张三死刑立即执行。
张三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的哪种做法是正确的?(07-23)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B.可以不开庭审理C.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应当提审3、第二审法院遇有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多,06-75)A.应当公开审理而没有公开审理的B.被告人未在庭审笔录上签名的C.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案件的D.庭审中没有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某等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构成犯罪,但曹某在二审作出裁判前因病死亡。
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件?(04-33)A.裁定全案终止审理,原判决自行生效B.裁定对上诉终止审理,维持一审判决C.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D.宣布对曹某终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或裁定5、一审程序中有下列何种情形,二审人民法院应该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任,04-94)A.对不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人员没有出庭的C.一审合议庭的书记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开庭审理中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没有出庭的6、控辩双方对第一审刑事判决未提出抗诉或者上诉,但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第一审民事部分判决正确,但刑事部分判决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