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规定(2013年定)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规定(2013年定)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规定(2013年定)

**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劳动用工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我矿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我矿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劳动用工管理

1、每年年初要根据当年的经营计划、生产任务,编制全矿职工定编定员方案。方案的编制要本着既能满足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又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原则,做到科学、合理。

2、定编定员方案的编制要以生产经营任务、作业条件、职工的技能水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职工的年龄及身体状况、劳动定额、职工出勤率等为依据,综合分析、核定。

3、定编定员方案,由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牵头、生产调度室、生产技术科配合,共同编制。

4、定编定员方案编制完成后,经矿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5、各单位按照定编定员方案,对各自的人员进行内部优化组合。优化组合的原则是既保持生产、经营队伍的精干又兼顾矿上生产情况。对在原单位工作确有困难的老弱病残职工(只包括劳动合同工),可报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协调安臵。但对个别纪律松弛、技能差、懒惰成性的人员,予以辞退,并报综合办公室除名;

6、劳动用工计划经矿长或矿长办公会议同意,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即按计划招收(录用)或辞退职工。

7、对招收录用的劳动合同工,一律要实行培训上岗制度。进矿后先到矿生产技术科进行安全基础知识和岗位技术教育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8、对新招收(录用)的劳动力,实行试用期制度。自分配工作之日起,从事井下工作的为3个月,地面工作的为6个月,试用期间严格执行师傅带徒弟协议。

9、新招收的工人在试用期间,如果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不听从指挥,劳动表现差,或身体差,综合评定为不合格者,由所在单位书面报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即予以辞退。

10、为加强全矿的劳动用工管理,禁止任何单位随意招收临时工、季节工,更不允许冒名顶替,一经发现矿将对科队负责人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若在冒名顶替期间出现工伤及其它伤害,由责任人承担50%的医疗费。

11、无论招收或录用任何工种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安全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由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综合办公室应及时按规定建立职工和换岗职工个人信息卡和更新工作。

12、职工除名其与矿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解除,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13、职工自行离矿或被辞退时,须到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办理离矿手续并解除劳动合同。

14、对一月内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是劳动合同工的,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矿上直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15、职工受到国家刑事处理(制裁)的,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6、劳动合同工合同到期时,可根据本人技术水平、劳动表现、健康状况、年龄等方面的情况,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考虑办理合同续签手续。

17、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无故旷工,严格按各岗位的制度要求自己。

二、人员调配管理

1、人事调配,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用人单位需调入人员时,结合所安排的工作岗位在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核定的合理编制内时,提交矿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审定。

2、工作人员的调配,根据年初矿上定员,在定员不足的情况下,由部门写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矿长同意后,由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负责调配。

3、职工个人申请矿内调动的,本人写出工作调动申请书,到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领取职工调动审批表,原单位和新接收单位负责人均签字同意后,到生产技术科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经分管矿长、矿长审批后,方可到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

4、对于从事直接生产、特种作业和某些技术性较强工作的人员,不宜随意调动,以保证生产等工作的连续性、正常性。但符合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或本人向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申请,经

矿长或矿务会议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1)经整顿劳动组织,核定定编定员后,现有人员大于或小于定员人数的。

(2)职工因伤、病、残经劳动鉴定,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

(3)技术等级与岗位要求等级不相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决定,必须调动的。

5、职工矿内跨单位借调,需经矿长同意,并到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办理借调手续。

6、经组织研究决定,需要部门或单位调动人员时,该单位必须配合、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7、被调职工在接到调令后,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在规定期限内办完调动手续按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按时报到上班。

8、部门或单位之间,不允许直接进行职工调动。

三、考勤管理

1、各单位根据生产情况每月必须安排职工休息或轮休至少四天。按照矿上规定的工作时间,严格执行职工工作考勤制度,做好考勤工作管理工作。

2、职工考勤表要逐人逐天填写,做到准确无误,书写工整,符号清楚。旷工、请假等情况都要用符号填写清楚,不得省略、空缺。

3、职工考勤表禁止随意涂改。

4、次月5日前,各科队要完善考勤表的各项内容。把职工的出勤情况逐人汇总出来,把请假条等审批手续按考勤表上职工姓名顺序附在考勤表背后,装订整齐。考勤员本人签字后经科队负

责人审批签字后生效。

5、次月10日前依据考勤把工资表造好后,考勤表要随工资表一并送交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备案。

四、请假管理

1、因故不能上班时必须请假。

2、请假原则上本人在事前写请假条,经科队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按期享受假期。

3、因某些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来不及或不能亲自履行请假手续时,可经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4、请假的一般程序是:本人书写请假条,经本科、队负责人审批,到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换取请假证明,把请假证明交给考勤员。

5、请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的假,工人由本科、队负责人审批,科队副职由本科队正职审批后经分管矿长签字,由矿长审批,假期需三天以上时,按上述程序审批后,还需到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6、请假的事由或请假时间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准假。骗取假期者,一经发现或查出,原请假条予以作废,假期按旷工论处。

7、请假未准而擅自离岗者,离岗期间按旷工论处。

8、请假手续不全者,假期超过部分(所超的天数)按旷工论处。

9、实际享受假期超过批准假期的,末续假者按旷工论处。

10、请假的种类病假、工伤假、事假等。

11、各种假的请法及假期规定

(1)病假

职工患病(负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时,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方可请病假。病情(或伤势)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时,须持定点医院的诊断书、住院建议书,方可请病假。

(2)工伤假

职工因工受伤需请工伤假时,必需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由科队长签字并到安全科填写受伤时间、地点、经过,安全科长签字后送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

(3)事假

一次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连续请假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此规定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管理

1、无论是矿上进行总分配还是对下属单位或各单位内部分配,都要坚持向苦、脏、累、险、难及技术岗位倾斜的指导思想,坚持按劳分配、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通过量化考核、合理分配,形成岗变薪变、薪随效变、薪随绩变的科学积极的分配机制。

2、工资表的审核,工资结算单等,对照核算、复查。

3、有关工伤工资的支付办法

(1)职工因公受伤后手续办理齐全按规定治疗者,应在治疗医院出具工伤证明(入院证明)到安全科签字后享受工伤工资,在休息期间按月支付工伤工资,否则不予支付。

(2)职工工伤期间因伤情需要人员护理的,按矿制定的护理人员工资标准发给护理人员工资。

六、劳动保护

1、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按照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结合矿上的实际,根据工作环境、岗位、工种的不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劳保用品应本着安全、适用、合时的原则配发。

2、供应部门必须按配发标准的规定,购臵合格的劳保产品。

3、劳保用品发放严格按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配发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不得任意提前或托延发放期限。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领导同意。

4、个人劳保用品发放起始时间,按职工进矿参加工作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签发调令之日计起。

5、劳保用品领用(发放)时间的计算,以上次劳保用品领用(发放)之日算起,到规定期满,即为新一轮劳保用品领用(发放)时间。

6、劳保用品的配发原则上应随岗位、工种的变动而做相应调整。具体办法是:职工矿内调动,若新岗位与原岗位劳保用品配发的品种、期限不同,原则上应到上次劳保用品的使用期满后再配发新岗位应配的劳保用品;确因新岗位工作所需、经本人申请,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在本人调到新岗位后即可发给新岗位应配的劳保用品。

7、职工一个月内请事假时间超过半月的,当月不发给劳保用品。

8、职工非因公负伤休息治疗期间,不发给劳保用品。

9、职工旷工的,当月不发给劳保卫生用品。

10、对全矿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专门造册登记。

11、职工非因工负伤,属意外伤害的,病休时间原则上按病假对待:属打架斗殴致伤的,休息期限间接旷工论处。

12、职工因工负伤,本人所在单位要及时从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领取《工伤事故认定表》(一式四份),填写后送安全科、同时安全科要迅速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经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后,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13、职工工伤医疗终结后,工伤保险待遇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七、保险管理

1、保险的种类:工伤保险。

2、职工必须及时按规定填报各种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3、认真如实收集劳动合同制职工收入台帐,本矿在册职工人数,做到与劳资报表一致。

4、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负责向职工解释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定解释职工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疑惑。

八、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1、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指:井下电气钳工、井下爆破工、安全监测监控工、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提升机操作工、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司机、防突工、探放水工等。

2、凡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作人员,未经矿上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换工种。

3、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检查发现未持证上岗者罚款100元/次。

4、各队对培训后的持证人员要加强管理。督促其认真学习本工种的应知应会知识。凡培训持证上岗后对本工种业务生疏,基本常识欠缺者,要进行待岗培训(期间不发工资)。

九、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1、全矿各级领导干部对煤矿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矿属各科队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

2、在矿长、总工程师领导下,在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的配合下,矿生产技术科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

3、矿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安全培训长远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对直接从事煤矿工作,特别是从事井下作业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另外,下井参观学习的人员,必须学习入井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规程。

5、培训对象具体指:

(1)新进矿的工人;

(2)特种作业人员;

(3)普通工种(除特殊工种以外的其它工种)的工人;

(4)换岗培训;

(4)科队长、班组长;

(5)由于改进生产技术工艺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调换工种的人员;

(6)从事井下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复训的工人;

(7)“三违”人员。

6、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⑴新招入矿的工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⑵“三违”人员按安全科通报中的规定进行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3)井下工种换岗位进行不小于24学时的培训。

(4)科队长、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送相应资质的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复训。

7、新进矿工人学习本矿概况、新工人入井须知、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及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矿山救护、创伤急救基本知识及有关劳动法规、有关劳动者权利与义务问题、矿纪矿规与职业道德。同时学习矿井基本概况,煤矿采煤、掘进、运输、机电、通风、防治水、爆破、瓦检、灾害防治、劳动力组织等知识。

8、特种作业人员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及有关规定,进行矿山安全法制教育。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以及与本工种有关的规定,了解与本工种有关的事故注意事项,掌握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同时学习和掌握本岗位工种的操作规程,矿山救护、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能抢救、自救和互救;还要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其它应知应会知识。

9、工种换岗位培训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及有关规定,学习和掌握本岗位工种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知识。

10、“三违”人员的培训除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外,重点进行矿规矿纪、职业道德及爱矿意识教育,同时要列举大量的与其违章事故相近或相似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11、新入矿人员未经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者、工种换岗位人员未经换岗位前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安排入井作业。

12、采用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搞好安全培训。组织安全培训,可聘请矿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授课,也可邀请设备厂家、科研院校的专家进行新型设备的专题培训,作新技术、新工艺的学术报告。各基层单位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本岗位工种的应知应会知识。

13、完善教学手段,改进培训方法。可采用课堂教学、实物教学、电化教学、现场实践教学、以师带徒相结合的多种培训方法,力求收到良好的培训效果。

14、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15、凡参加培训的人员都要登记注册,并进行资格审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不能参加特种作业培训。

16、生产技术科要建立职工培训档案,每次培训结束,学员登记表、考勤表、考试试卷一律整理备案,作为职工评选先进、年度考核及事故备查的依据。

十、奖惩

1、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一般不能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1天之内由生产技术科科长批准,2天以上由学员原单位或劳资科或综合办公室审批,同时取消参加本期培

训班资格,下期重新培训。学员因病请假,需持医院证明,否则按旷工论处。

2、凡违反第二条第八款规定的任意一项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并每天罚款50元。对无故不参加培训、不参加考试的人员罚款100-200元,并不准上岗。新进矿的工人安全培训结束后考试不合格者延期10天再培训,考试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3、新进矿人员和“三违”人员培训期间迟到或早退两次,旷课一次者,培训期限延长5天。

4、矿属有关单位若不能经常组织和督促职工学习本岗位工种的应知应会知识,完不成矿上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关单位岗位工人应知应会能力欠缺的,对相应的单位或责任人要从严从重处罚。

5、对职工培训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力度大,岗位工种应知应会知识了解全面的单位或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6、培训期间表现极差的学员除给以经济处罚外还向全矿通报批评,若是新工人或“三违”人员直接予以辞退。

十一、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执行。

****年**月**日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在岗员工,包括正式员工、适用人员及劳务用工人员。 一、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行使劳动人事用工管理权限。其主要管理权限及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劳动用工制度的拟订、检查与修订; 2、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 3、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异动等各项手续; 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公司劳动用工合同; 5、经择优招聘合格录用后,代表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6、负责员工的考勤考核,监督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7、提供员工的人事信息,保管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档案; 8、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员工的薪金、福利及奖惩规定; 9、组织公司员工参加教育培训。 二、劳动用工管理原则。 1、坚持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制定用工程序,规范用工管理,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

动关系。 2、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原则。按照公司对用工管理的总体要求,有效控制用工总量,合理调整用工结构,提高全员生产工效。 3、坚持创新机制、优化配置的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4、坚持分级负责、精细管理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明确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责,理顺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三、员工招聘录用。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人员招聘要求,报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将员工招聘计划报请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员工招聘录用。 员工招聘录用遵循以下程序: 1、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发布招聘告示,明确员工招聘条件、岗位要求; 2、收集、整理、归档员工相关个人信息; 3、组织招聘员工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进行岗前培训; 地面人员(生产地面辅助人员、非生产性人员、地面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必须先由各部门、单位向总经理、董事长申请报告,方可按照正常招聘录用程序进行,原则上只能在公司内部调整。

煤矿劳动工资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煤矿劳动工资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20XX年工作简要总结 20XX年是矿区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矿集团遇到困难最大的一年。“***”事故不仅使公司经济遭到重创,也打乱了公司三界职代会的部署,迫使我们重新调整工作思路。在这种新的情况下,劳动工资系统在完成了事故缮后处理工作之后,按照公司新班子确定的“当年追回损失,两年打牢基础,三年加快发展”的新思路,集中力量清理整顿了井下劳动力,及时调整了分配政策,恢复和推进各项基础工作,较好地实现了我们的工作目标。 ——在岗劳动力。20XX年12月末为39302人,比20XX年末的43169人减少3867人。扣除**矿破产和**公司进表等因素,实际减少126人。 ——商品煤全员效率。实际完成2.157吨/工,比20XX年的2.681吨/工下降24.29%。效率下降的主要因素是事故影响产量减少。剔除这一因素后,全员效率比上年提高2.76%。 ——吨煤成本工资费。20XX年实际为55.63元/吨,比20XX 年的37.31元/吨增加了18.32元/吨。工资费占成本的比重,由20XX年的27.3%下降到20XX年的24.3%。 ——职工人均收入。全部职工人均收入达到13080元,比上年的12022元提高8.8%。其中在岗职工人均收入为14686元,比

上年的13656元提高7.5%。经过全体公司员工的努力(同时得益于市场条件的好转),在大灾之年,职工收入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 20XX年是劳动工资战线比较辛苦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大家经过努力,作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我们的任务。 一、全力作好“***”事故缮后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后,全公司迅速开展了抢险救灾。整个劳资系统全力以赴,协助**矿作好缮后处理工作。调查核实遇难矿工情况,研究确定工伤赔偿办法,分组包户,宣传解释工伤保险政策和党与政府的关怀,帮助矿难家属解决实际困难,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千方百计解决遇难矿工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只用了二十几天,即使这一罕见的特大事故缮后工作基本完成。特别是一些地面单位,缺少工亡缮后处理的经验,但也经过积极努力,很好地完成了包户任务。实现了省委、省级政府提出的尽快落实矿难协议的要求。 二、认真清理井下劳动力。 “**”事故后,按照上级要求,各生产矿在20天内,果断地清退了井下使用的外委队和农协工共**人。其中**矿、**门矿、**矿、**矿和**矿除井下使用的混岗集体外,其他表外用工全部辞退。 为了保证恢复生产的需要,我们择优招录了3456名劳动合同制工人。近期我们又将井下使用的904名混岗集体工招变为合同制。对新招变的工人各矿都集中进行了安全技术培训和规章制度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方案范文1.doc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方案范文1 王家峪煤业集团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集团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根据《长治市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煤矿企业除了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劳动用工管理外,根据行业的特殊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专门制定了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推行“五个统一”煤矿用工管理,要求达到“五个百分之百”目标。具体为: 1、统一发布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2、统一培训。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 3、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用工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百分之百,用工登记备案率达到百分之百。 4、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和派遣。参加社会保险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统一管理。推行从业人员年检制度,年检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建立从业人员合同编号、档案编号、上岗合格证号为同一号码的制度。

二、集团公司2011年度“五个百分之百”完成情况分析(见附表) 1、劳动合同签订情况。2011年集团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2047人,占总人数的75.4%。未达百分百的主要原因为:(1)政府部门管理职能的变化,劳动用工管理职能由劳动部门划给煤炭行 业管理部门,劳动合同文本变为《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合同书》,未及时下发;(2)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定,新入职员工在3个月试用期满后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3)特聘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因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无法签订劳动合同。 2、社保缴纳情况。2011年集团公司员工参加社保人数402人,占总人数的14.8%。未达百分百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内部规定了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范围;(2)部分员工参保意愿不强,在缴费范围但自已不愿缴费。 3、全员培训情况。2011年集团公司员工参加上岗培训人数1753人,占总人数的64.6%。未达百分百的主要原因为:未签劳动合同。 4、用工备案情况。2011年集团公司员工备案人数1753人,占总人数的64.6%。未达百分百的主要原因为:未签劳动合同。 5、从业人员年检情况。2011年集团公司员工年检人数1438人,占总人数的53%。未达百分百的主要原因为:这项工作第一年开展,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先对2011年复工复产时备案人员进

劳动用工管理规定

劳动用工管理规定 1

劳动用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员需求 第三条在年度经营结束前,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下一年业务目标制定各部门下一年度人力资源编制草案,征求各部门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五条年度中各部门需要增加编制的,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实施。 第三章招聘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它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综合管理部领取《部门岗位人员增补申请表》,报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四)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七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提交应聘简历,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简历筛选后进行初步面试; (二)初试合格后,由综合管理部安排与业务部门负责人复试; (三)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经过; (四)复试合格后,一周内向应聘人员通知结果; (五)用人部门和综合管理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六)体检合格后,综合管理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四章报到 第八条被正式录用人员,根据综合管理部通知的报到时间,持相关真实证件至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到,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报道当天所有新员工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个人简历、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说明专业技术水平及特长的证明。 (二)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2张。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职工招聘录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食堂实际,制定本制定。 二、食堂招用人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禁止就业歧视。 工作人员在招工中不得对应聘者有就业歧视的言语和行为。 三、招聘与录用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 应聘人员登记; (四)面试或试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聘方案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录用条件等。 食堂管理员、财务人员、中高级厨师人员、服务员,库管、由食堂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经食堂经理批准后制定招聘方案。 五、食堂在招工前一般要发布招工信息,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或参加招聘洽谈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招工简章。 招聘信息或招工简章由食堂主管统一制定和发布,其内容应包括食堂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录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求职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等。 六、应聘人员登记工作由食堂主管负责。食堂主管要指导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核对有关证件,告知面试或试工时间。 七、面试工作内容包括:告知劳动条件(包括职业危害)和规章制度,了解求职者的能力和素质,协商工资待遇等。 八、录用工作内容有: 1、组织职工健康检查; 2、填写《职工录用登记表》。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出入证、工作服等; 5、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始业教育。 九、食堂食堂主管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告知被录用职工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可能有职业病危害的岗

煤矿劳动用工合同示范文本

煤矿劳动用工合同示范文 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劳动用工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劳动政策法 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 用工合同样本。 第一条:合同期限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为乙方在甲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 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2)合同签订之前______个月为劳动试用期。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主要从事机械车。铣加工,根据生产经营状况,

结合乙方的技能特长,乙方同意在______岗位工作,具体内容为:. 2)根据甲方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随时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应按要求。准时,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三:劳动安全和劳动条件 1)为确保乙方劳动及自身安全,甲方须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警示 2)在合同期内,甲方视条件为乙方提供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4)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甲方信息机密、技术机密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6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7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单位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8条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 员工被录用后,由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9条单位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1 1条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

煤矿计件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计件工资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工资分配政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计件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计件工资是根据劳动者所完成合格产品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分配形式。它是以劳动者完成合格产品数量来决定其报酬的多少,具有明显的激励和促进劳动者积极性发挥的作用。因此,凡具有合理的劳动定额和有量可计的队(组)或工种都应实行计件工资制定或定额工资制。 第三条实行计件工资制必须讲求综合效益,职工个人的收入必须同本单位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挂起钩来,促进职工都关心单位的经济效益,在增加产量和提高效益的前提下,提高职工的工资收入。 第二章实行计件工资的原则和条件第四条实行计件工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实行计件工资的队(组)必须是生产和工作地点自然条件基本稳定、生产任务比较饱满、产品质量和数量易于考核、动力和原材料供应正常。

2、实行计件工资必须有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严格的产品数量、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3、实行计件工资必须有健全的原始记录、准确的计量统计,严格的验收办法和考核制度。劳动定额员和记录验收专业人员的配备符合规定的素质、数量和要求。 4、实行计件工资要坚持效益原则和长远利益原则,应重视加强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爱护工具、设备、材料,严格按规程作业,防止单纯计件倾向,要保证完成定额,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效益。 5、实行计件工资要坚持分配比例合理,正确处理计件工人与计时工人、生产与辅助人员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 第三章计件范围和计件形式 第五条实行计件工资的范围。 1、凡具备计件条件的工种,均可实行计件工资制。 2、凡脱产从事管理工作和服务于计件工人的人员,如计件队组的队长、书记、技术员、综合记录员、办事员、防尘工、上下材料员、配件工、备件库工等,不得实行计件,可按规定实行按责任制考核计奖的办法。 3、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研制新产品的初期(三个月内)可不实行计件工资。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篇一: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 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 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 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的真实 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

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 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 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 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2021新版)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2021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55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2021新版)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办公室负责监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 2.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23号令)的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1)要与依法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资

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由委托单位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2)必须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包括民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3)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在岗职工进行不定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4)工人因各种原因脱离原有害作业时必须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5)不得以常规体检代替职业健康检查。 3.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处理。 (1)对上岗前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劳动。 (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要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煤矿计件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计件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计件工资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工资分配政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计件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计件工资是根据劳动者所完成合格产品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分配形式。它是以劳动者完成合格产品数量来决定其报酬的多少,具有明显的激励和促进劳动者积极性发挥的作用。因此,凡具有合理的劳动定额和有量可计的队(组)或工种都应实行计件工资制定或定额工资制。 第三条实行计件工资制必须讲求综合效益,职工个人的收入必须同本单位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挂起钩来,促进职工都关心单位的经济效益,在增加产量和提高效益的前提下,提高职工的工资收入。 第二章实行计件工资的原则和条件第四条实行计件工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实行计件工资的队(组)必须是生产和工作地点自然条件基本稳定、生产任务比较饱满、产品质量和数量易于考

核、动力和原材料供应正常。 2、实行计件工资必须有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严格的产品数量、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3、实行计件工资必须有健全的原始记录、准确的计量统计,严格的验收办法和考核制度。劳动定额员和记录验收专业人员的配备符合规定的素质、数量和要求。 4、实行计件工资要坚持效益原则和长远利益原则,应重视加强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爱护工具、设备、材料,严格按规程作业,防止单纯计件倾向,要保证完成定额,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效益。 5、实行计件工资要坚持分配比例合理,正确处理计件工人与计时工人、生产与辅助人员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 第三章计件范围和计件形式 第五条实行计件工资的范围。 1、凡具备计件条件的工种,均可实行计件工资制。 2、凡脱产从事管理工作和服务于计件工人的人员,如计件队组的队长、书记、技术员、综合记录员、办事员、防尘工、上下材料员、配件工、备件库工等,不得实行计件,可按规定实行按责任制考核计奖的办法。 3、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研制新产品的初期(三个月内)

煤矿劳动用工合同(样本)

编号:劳动用工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兴仁县兴顺煤矿 法定代表人:凌礼国 单位地址:兴仁县家庄镇扯尼姑村 乙方(劳动者): 家庭住址: : 联系: 单位:兴仁县兴顺煤矿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止。合同期满后,若甲乙双方未继续签订合同,则视为甲乙双方自动解除合同。 二、工作容和工作时间 (一)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为元每月,工资标准根据考勤如实发放。 (二) 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三)甲方按月以人民币现金形式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次月 20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四)甲方付给乙方的工资实行当月工资下月发放制度。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工资已经包含各种保险费在。 四、其它。 (一)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的劳动安全和保护设施,劳动防护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未

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二) 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工作场所,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四)乙方在兴仁县兴顺煤矿住宿期和办公期以及工作场所以外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乙方有事不向甲方请假,连续七天不在矿的,本合同甲乙双方自动解除。 五、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与在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自觉尊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建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单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0条和第41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三)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依据有关法律等规定等定出具体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0725

甘肃天马公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行为,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务用工指我公司在从事工程活动中所使用的临时劳务人员及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劳务用工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负责公司劳务承包管理的业务指导、检查; 、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劳务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劳务用工信息库。 第五条 项目部负责劳务用工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是劳务管理责任人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

管理的管理制度; ??、负责所用劳务方的推荐及临时用工的选择,负责与劳务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负责入场人员相关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资料的收集、查验、建档、留存等工作;建立劳务方信用档案,并定期检查。 ??、组织入场人员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特殊岗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报安全部备案;? 、负责对劳务方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情况跟踪管理,负责对作业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等监控; 、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的结算,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卡的办理和工资的发放;? 第三章??劳务工的选用原则 第六条 劳务企业的选用,要遵循“合格准入、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 通过劳务方公开招聘评价确定及日常考核评价等措施,建立劳务企业引进和退出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素质满足施工需要。 第八条 劳务用工队伍选择,应以资质资格、质量安全、诚信等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凡取得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资格和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均可选用。特殊情况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一定专业施工经验、

雷公山煤矿综采队工资管理办法

雷公山煤矿综采队 工资管理办法 队根据责任大小、技术含量、劳动强度、劳动态度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兼顾公平公正,执行计件工资制;所有管理人员工资除按矿工资办法执行外,同时与安全、质量、任务挂钩考核。 1.所有管理人员工资按照雷公山煤矿工资管理办法执行,同时其系数(基本系数)与安全、质量、任务同相对应职责范围挂钩考核,安全、质量、任务各取系数的0.1,全部达标,执行基本系数,否则,按对应递减系数。 2. 出现办证工伤或小伤(班组累计休假10天以上)班组,相应管理人员系数降(副队长0.1、正副班长0.05)。 3. 质量标准化当月检查考核未达到88分以上时,相应管理人员系数降(副队长0.1、正副班长0.05)。 4. 当月生产任务未完成,相应管理人员系数降(副队长0.1、正副班长0.05)。 5. 当月超额完成生产任务10%及以上的班组,相应管理人员队将适当奖励。 6. 副队长系数1.7,正班长系数1.3,副班长系数1.2,全部参与计件工资浮动,同时,所有管理人员工资与出勤挂钩考核。 7. 材料员(核算员)系数1.1,技术员按照矿工资定额计发,同时考核取全队管理人员平均数。

8. 副队长、每月支付100元∕人电话补助,正副班长、材料员(核算员)、技术员每月支付50元∕人电话补助。若是出现电话关机、有事电话打不通、未接者,取消当月电话补助。 9. 辅助人员工资按照生产班组人平的95%计算工资。(正常采掘生产时)。 10. 新进电钳人员或其它岗位工(不包括熟手)工资待遇按照队分配人平的70%—80%计发,业务技能提高后,可根据工作业绩进行调整。 11. 小伤人员休假由班组支付80元∕天伤休工资。 12. 全队所有员工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管理,必须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进行分配,不能够吃“大锅饭”,同时班组评工计分要公开、公正、透明。 13. 班组有权对工作积极主动、表现好的生产骨干给予适当加分。 14. 矿发和队发任何奖励,按本人井下实际出勤计发,其它任何假都不参与计发。 15.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雷公山煤矿工资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本办法从2015年1月起执行。 雷公山煤矿综采队 2015.1.1.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 管理依据第一章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第一条 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制定依据第二条 1(京劳社《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号;53)2008资发(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2( 号;662)2009通知》京建市(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3( 号155)2004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劳社资发(

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分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第三条 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源、 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分部所属各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 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分部管理的劳 务人员。 劳务管理目的第二章 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第四条 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严禁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 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

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第三章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第五条 :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 长:经理、主任组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员:工程技术部、质检部、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成 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项目分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第六条 )制订项目分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1( 使用架子队组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2) 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检查各队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3( 4()监督各队的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方案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方案1 王家峪煤业集团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集团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根据《长治市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煤矿企业除了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劳动用工管理外,根据行业的特殊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专门制定了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推行“五个统一”煤矿用工管理,要求达到“五个百分之百”目标。具体为: 1、统一发布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2、统一培训。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 3、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用工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百分之百,用工登记备案率达到百分之百。 4、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和派遣。参加社会保险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统一管理。推行从业人员年检制度,年检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建立从业人员合同编号、档案编号、上岗合格证号为同一号码的制度。

二、集团公司2011年度“五个百分之百”完成情况分析(见附表) 1、劳动合同签订情况。2011年集团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2047人,占总人数的75.4%。未达百分百的主要原因为:(1)政府部门管理职能的变化,劳动用工管理职能由劳动部门划给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劳动合同文本变为《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合同书》,未及时下发;(2)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定,新入职员工在3个月试用期满后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3)特聘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因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无法签订劳动合同。 2、社保缴纳情况。2011年集团公司员工参加社保人数402人,占总人数的14.8%。未达百分百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内部规定了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范围;(2)部分员工参保意愿不强,在缴费范围但自已不愿缴费。 3、全员培训情况。2011年集团公司员工参加上岗培训人数1753人,占总人数的64.6%。未达百分百的主要原因为:未签劳动合同。 4、用工备案情况。2011年集团公司员工备案人数1753人,占总人数的64.6%。未达百分百的主要原因为:未签劳动合同。 5、从业人员年检情况。2011年集团公司员工年检人数1438人,占总人数的53%。未达百分百的主要原因为:这项工作第一年开展,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先对2011年复工复产时备案人员进行年检。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 套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 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 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 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 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 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 合同由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尝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1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XXXX煤矿井劳动定额统一标准手册

前言 根据煤炭生产建设的需要和矿井生产不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以及劳动技能素质的提 高,为适应煤炭生产的发展,XXXXX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定额经过六次修订和补充,使定额水平保持平均先进合理,定额项目基本齐全。 本次劳动定额的修订和补充,是对多年来定额工作的总结,并将对今后劳动定额工作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 由于我们的经验不足,水平有限,本定额难锡存在缺点和错误,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借此机会,对丰历次关心和支持劳动定额测定编制、修订工作的各级领导同志和有关人员,一 并表示谢意。 XXXXX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颁发新编《矿井统一劳动定额》的 通知 属各生产矿、基建施工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强化劳动定额管理,使劳动定额逐步达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和省煤炭工业总公司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经过现场观察、统计资料分析和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对青利集团公司二○○二年编制的《矿井统一劳动定额》作为部分修订和补充,编制了XXXXX集团有限公司《矿井统一劳动定额(一九九一年版)》,现予以颁发,从二○一四年五月一日起执行。XXXXX集团有限公司二○○二年编制的《矿井统一劳动定额》同时废止。 贯彻新定额是直接关系到企业组织生产、搞好职工内部分配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级领导要

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教育,讲清贯彻新定额的意义,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动员广大职工提高劳动效率,努力完成定额或突破定额,为我公司煤炭生产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XXXXX集团有限公司矿井统一劳动定额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颁发矿井劳动定额通知 抄报:省煤炭工业总公司 抄送:局领导、有关副总、处室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为使我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更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起到调动、保护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我公司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人事调配,要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适原则,用人单位需调入或招入人员时,必须遵照所安排的工作岗位在人员核定编制内。 第二条平面及管理人员的调配,要根据岗位定员,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写出书面申请,经煤业公司同意,报集团公司审批、备案,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调配(包括井上、下人员调动)。新增岗位或人员参照集团公司相关人事管理制度进行招聘或录用,新招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

经考核符合岗位条件后办理录用手续。 第三条对于直接从事生产、特种作业和某些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人员,不宜随意调动,以保证生产等工作的连续性、正常性。符合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煤业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1、经核定定编定员后,人员大于定员人数的; 2、因伤、病、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 3、技术等级与岗位要求不相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因各种特殊原因申请调离本矿的; 第四条员工申请调动,写出工作调动申请书,原单位和新接收单位均加注同意意见后,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到人力资源处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员工跨单位借调,需经煤业公司同意,并到人力资源处办理借调手续。借调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若借调单位继续需用,经原矿委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借手续。 第六条经组织研究决定,需要部门或单位调动人员时,该单位必须配合、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七条被调员工在接到调令后,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在规定期限内办完调动手续,按时报到上班。 第八条部门或单位之间,不允许直接进行员工调

学校劳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职工。 二、学校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学校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増强学校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事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学校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 第二章考勤与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学校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共40小时的制度。 二、考勤 (一)职工必须遵守学校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 早退、旷工。 (二)职工出入学校(包括上下班、加班、迟到、早退、旷工等)必须考勤。

(三)考勤采取人工记录方式。 三、加班管理 (一)职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报学校主管批准;学校因需要安排加班的,应与教职工协商。 (二)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职工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廷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 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休假 (一)教职工每周六日休息2天(法定调休除外)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三章培训制度 (一)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切实保证职工的培训权利,组织开展职工入职培训、在岗培训、专业技术技能等培训工作。 (二)学校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职工实现岗位成才。 (三)岗前培训,新入职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相关培训,尽快适应本岗工作。 (四)在岗培训,关心职工的成长发展,每年进行相关培训,帮助职工提升技能水平;支持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提升文化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离职制度 一、协商解除 学校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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