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津建设〔2015〕384号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天津市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规程》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天津市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规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11.09
•【字号】津建设〔2018〕554号
•【施行日期】2019.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天津市钢筋混凝土地下连
续墙施工技术规程》的通知
津建设〔2018〕55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委关于下达2015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5〕286号)要求,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和天津市地质基础工程公司等单位修订完成了《天津市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规程》。
经市建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T29-103-2018,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原《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规程》DB29-103-2010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地质
工程勘察院、天津市地质基础工程公司。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程由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和天津市地质基础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2018年11月9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12•【字号】津住建发〔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住建发〔2021〕16号各区住建委,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勘察设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天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11月12日天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通过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归集勘察设计企业信用信息后进行的信用综合量化评分。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全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各区住建委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勘察设计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审核和上报等工作,并依据信用情况对本辖区内企业实施差别化监管、信用约束等。
第五条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科学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天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4.08
•【字号】津建科函[2015]102号
•【施行日期】2015.04.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市建委关于组织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制
订、修订项目的通知
津建科函[2015]102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15]182号)文件的要求,我委现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征集申报工作。
请我市建设系统各委、局、集团(总公司)认真组织所属单位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项目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15]18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筛选。
请申报单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同时将申报材料于2015
年5月10日前将报到市建委建筑节能和科技处。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通知》可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下载。
2015年4月8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工法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工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7.02
•【字号】津住建科〔2021〕29号
•【施行日期】2021.07.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公布2020年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工程建设工法的通知
各区住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依据《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了2020年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工法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通过评审且公示无异议的109项市级工法予以公布。
2021年7月2日附件:2020年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工法名单
附件: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公共建筑能耗标准》的通知-津建科〔2017〕255号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公共建筑能耗标准》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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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公共建筑能耗标准》的通知
津建科〔2017〕2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公共建筑实际运行能耗管理,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等单位按照市建委《关于下达2015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5〕286号)要求,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公共建筑能耗标准》。
经市建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公共建筑能耗标准》(DB/T29-249-2017)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筑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7年7月11日
——结束——。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3.12.26•【文号】建办计函〔2023〕384号•【施行日期】2023.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23〕38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统计局、农业农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做好2024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按照《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2023年服务业统计年报、2024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202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一)统计范围。
城乡建设统计年报分为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2部分。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统计范围为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关镇);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统计范围为建制镇、乡和镇乡级特殊区域。
(二)统计内容。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公用事业价格和标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历史文化街区及市政安全。
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内容包括:村镇基本情况、市政公用设施、房屋建筑、建设投资。
(三)报送方式。
202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报送纸质数据和电子数据。
其中,纸质件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建设统计年报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按城市、县城、村镇分别装订报送我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
电子数据通过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s://)联网直报。
(四)时间安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建设统计年报主管部门应于2024年2月28日前完成本地区数据的汇总和初审,并将电子数据通过信息系统报送我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天津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天津市建筑业新技术
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建科[2015]339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8.26
【实施日期】2015.08.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天津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津建科〔2015〕3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建筑业的技术进步,提高施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带头引领作用,进一步促进“四新”技术和先进工法在我市工程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双赢。
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2015年天津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
经市建设科技委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共评选出2015年天津市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18项,并在天津建设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示范工程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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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2015年第十九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2015年第十九批工程勘察设
计企业资质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勘察设计
【发文字号】津建设函[2015]277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31
【实施日期】2015.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2015年第十九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名单的通知
(津建设函〔2015〕277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委负责审查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予以公布。
未予批准的,可重新组织材料向我委驻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提出审批申请。
附件:第十九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名单(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
2015年12月31日附件
第十九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名单(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
申请内容公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