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综合测评方案2013-2014版
【VIP专享】2013-2014学年综合测评细则讨论稿

80 分)才可以申请各类奖学金。
我测评、
学年品德素质测评积分 D 计算公式如下:D=D1+D2- D3
其中:D1——学年品德表现评价基本分
D2——学年品德表现评价加分
D3——学年品德表现评价扣分
第七条 学年品德表现评价基本分 D1,满分 90 分。由学生个人自
班评议小组测评、班主任(或辅导员)测评构成,分别占
评价、社会实践评价、文体实践评价)评价的总积分相同时,以“品德表
现评价”得分确定排序,品德素质测评得分高者排前。
第二章 品德表现评价
第六条 品德表现评价是对学生思想品质、集体观念、学习态度、
组织纪律、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测评,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组
成,满分为 100 分,80 分为良好。品德素质测评得分在 80 分以上(含
4.主动参加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
5.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
6.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第八条 学年品德表现评价加分 D2 由以下两项组成(不同项
1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通系电1,力过根保管据护线生高0不产中仅工资2艺料22高试2可中卷以资配解料置决试技吊卷术顶要是层求指配,机置对组不电在规气进范设行高备继中进电资行保料空护试载高卷与中问带资题负料2荷试2,下卷而高总且中体可资配保料置障试时2卷,32调需3各控要类试在管验最路;大习对限题设度到备内位进来。行确在调保管整机路使组敷其高设在中过正资程常料1工试中况卷,下安要与全加过,强度并看工且25作尽52下可22都能护可地1关以缩于正小管常故路工障高作高中;中资对资料于料试继试卷电卷连保破接护坏管进范口行围处整,理核或高对者中定对资值某料,些试审异卷核常弯与高扁校中度对资固图料定纸试盒,卷位编工置写况.复进保杂行护设自层备动防与处腐装理跨置,接高尤地中其线资要弯料避曲试免半卷错径调误标试高方中等案资,,料要编试求5写、卷技重电保术要气护交设设装底备备置。4高调、动管中试电作线资高气,敷料中课并设3试资件且、技卷料中拒管术试试调绝路中验卷试动敷包方技作设含案术,技线以来术槽及避、系免管统不架启必等动要多方高项案中方;资式对料,整试为套卷解启突决动然高过停中程机语中。文高因电中此气资,课料电件试力中卷高管电中壁气资薄设料、备试接进卷口行保不调护严试装等工置问作调题并试,且技合进术理行,利过要用关求管运电线行力敷高保设中护技资装术料置。试做线卷到缆技准敷术确设指灵原导活则。。:对对在于于分调差线试动盒过保处程护,中装当高置不中高同资中电料资压试料回卷试路技卷交术调叉问试时题技,,术应作是采为指用调发金试电属人机隔员一板,变进需压行要器隔在组开事在处前发理掌生;握内同图部一纸故线资障槽料时内、,设需强备要电制进回造行路厂外须家部同出电时具源切高高断中中习资资题料料电试试源卷卷,试切线验除缆报从敷告而设与采完相用毕关高,技中要术资进资料行料试检,卷查并主和且要检了保测解护处现装理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吉林大学2013-2014综合测评加分项各项指标

同一情节减分 违反党(团)纪 取最高分,不 受到处分 累计减分。
受到党团内警告处分 受到党团内通报批评
-0.500 -0.400
-1.000
同一事迹加分 某项事迹突出, 取最高分,不 获荣誉称号 累计加分。
一项文体活动 加分取最高 分,不累计加 分。(文体活 文体活动等方面 动范围:总成 表彰奖励 绩列入次年校 运动会总分的 竞赛项目或学 校组织的大型 活动)
同一事迹加分 先进集体荣誉称 取最高分,不 号 累计加分。
同一情节减分 违反校规校纪而 取最高分,不 受到处分 累计减分。
加分项各项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说明 指标内容 在国际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 在全国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在市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在校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在院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在国际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二作者)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二作者) 在全国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二作者)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二作者) 在市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二作者) 在校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二作者) 在院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二作者) 在国际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在全国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在市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在校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在院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获得国际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获得全国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获得省部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获得市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获得校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获得院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获得国际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获得全国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获得省部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获得市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获得校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获得院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获得国际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获得全国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获得省部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获得市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获得校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获得院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获得国际级学科竞赛四等奖及其他 获得全国级学科竞赛四等奖及其他 获得省部级学科竞赛四等奖及其他 获得市级学科竞赛四等奖及其他 获得校级学科竞赛四等奖及其他 获得院级学科竞赛四等奖及其他 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一等奖 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二等奖 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三等奖 加减分 0.800 0.600 0.500 0.400 0.300 0.200 0.700 0.600 0.500 0.400 0.300 0.200 0.100 0.600 0.500 0.400 0.300 0.200 0.100 0.050 0.700 0.600 0.500 0.400 0.300 0.200 0.600 0.500 0.400 0.300 0.200 0.100 0.500 0.400 0.300 0.200 0.100 0.050 0.400 0.300 0.200 0.100 0.050 0.040 0.800 0.700 0.600
合肥工业大学2013-2014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暂行办法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3-2014】6号文件管理学院2011级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暂行办法一、加分1、学生工作及学生干部任职(该方面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1)任职满一年的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春蚕社社长、科协主席、辅导员助理、班长、团支部书记一般加0.40-0.50分;(2)任职满一年的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学院春蚕社副社长、科协副主席一般加0.30-0.40分;(3)任职满一年的团总支委员、学生会部长(办公室主任)、春蚕社部长、科协部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一般加0.20-0.30分;(4)任职满一年的学生会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春蚕社副部长、科协副部长、寝室长、一般加0.10-0.20分;(5)校级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参考学院;所在支部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所在班级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级”的班长可在原加分基础上再加0.10分。
2、各类竞赛活动(该方面累计加分,同主题的活动除外)(1)竞赛活动:国家级比赛一等奖加0.8分,二等奖加0.7分,三等奖加0.6分;省级比赛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4分,三等奖加0.3分;“挑战杯”竞赛:考虑到“挑战杯”竞赛为跨学院组织参赛、团队人数多、指导教师多、准备时间长、竞赛影响大因素,“挑战杯”全国竞赛按照原标准分加权1.5执行;教育部支持的比赛,在原标准上加权1.2执行;(2)参与学生创新基金项目获准立项的,(立项当学年)国家级主持者加0.80分,校级主持者加0.50分,国家级参与者酌情加0.50-0.55分,校级参与者酌情加0.30-0.35分;(3)论文发表: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教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SCI/EI收录加分1.5分、校定小核心加分1.2分、校定大核心加分1.0分、一般学术期刊加分0.5分(第三作者、第四合作者一般在原基础上减0.1分)。
(4)校级文娱活动:个人参加由校学工部、校团委及校学生会主办的校级各类竞赛及文娱活动,获一等奖加0.30分,获二等奖加0.20分,获三等奖加0.10分。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记实考核细则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记实考核细则(试行)(2014年3月修订)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宁波理工学[2013]227号),结合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思想品德评价记实项目及加减分参考标准1、校园活动表现(1)代表学校、学院参加各级部门主办的各类文、体、艺等表演竞赛活动,由组织方确认核实后给予每人每次加1分,每学期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2)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政治思想活动(讲座、报告等活动),每人每次加0.2分,表现突出者再酌情加0.5分。
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政治思想活动和学习,每人每次扣0.2分。
2、文明建设表现(1)获集体性荣誉称号,如“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创建班级”、“爱心班级”等集体荣誉称号,所在班级每位同学加1分。
(2)获个人荣誉称号,以荣誉称号的级别分类,省、市、校、院级各类荣誉称号,如优秀党员、十佳学生、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大学生、大学生励志标兵等,分别加5、4、3、2分。
获军训综合测评一等奖加2分,综合测评二等奖加1分。
(3)生活园区表现情况,寝室卫生个人成绩9.5分以上者(按平均分计算),加2分;寝室卫生个人成绩9.0分以上9.5分以下者(按平均分计算),加1分;寝室卫生个人成绩8分以下者(按平均分计算),扣2分;私拉电线、使用或拥有违章电器者,每次扣2分。
其它应予加分或扣分的行为,由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意见。
3、爱心服务表现(1)青年志愿服务表现,凡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分别由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各团支部每学期负责考核并上报。
考核标准以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为依据。
工作表现优秀者可在此基础上适当加分(以获得相关方面证书为准),但加分最高不得多于2分。
考核参考标准如下表:注:服务时长按当年(一学年内)的服务时长计(2)爱心示范表现,获得学校爱心使者加2分;参加无偿献血者每次分别加2分;有好人好事、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者,加1-3分;有其他情况通报表扬者加2分。
14年综测方案(最终版)

管理学院2013-2014年度综合测评工作方案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学校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优、评奖和毕业生推荐工作。
为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引导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我院将进行13-14年度综合测评工作,以促进学生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一、评审组织机构党总支书记:黄礼彬党总支副书记:周超雄辅导员:吉燕、朱幼恩、张现超、张金凤班主任班级评议小组:班长代表,团支书代表、党员代表,学委代表,群众代表(共五人)专业评议小组:班长代表,团支书代表,学委代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每班三人)二、评审流程及上交资料评选时间范围:2013.9-2014.8(注:特别指出的除外)综合测评工作时间:9月26日-10月10日自评阶段:9月26日-9月28日班级评审阶段:9月29日-9月30日专业评审阶段:10月8日-10月9日专业资料整理、排名、获奖名单确定:10月9日-10月10日上交资料: 10月10日中午12点前上交的资料包括:1、综合测评自评表的打印版(以班为单位统一收齐,不需要电子版)2、综合测评汇总表的打印版(A4纸)和电子版(以专业年级为单位上交一份,包括电子版和打印版)3、综合测评获奖候选名单的打印版(A4纸)和电子版4、优秀学生、单项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打印版(A4纸)和电子版注:1、以上第1项资料必须有班主任签名2、每个阶段的评分结果必须向同学们反馈,保证整个测评工作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3、电子版请发到学术部邮箱:2478015742@(表格统一放在以班级命名的文件夹里)4、打印版请交到白云:周纯娜 188********(674951)宿舍:2232海珠:会计:劳杞雅 158********(669186)宿舍:招603 财务:梁蝉香 135********(660470)宿舍:招803工管:谭云凤 137********(616279)宿舍:招803市营:朱彩珍 137********(666196)宿舍:招711人力:刘美君 137********(632803)宿舍:招5045、综合测评各年级负责老师:11级:吉燕老师12级:朱幼恩老师13级:张现超老师综合测评各年级负责人:11级: 劳杞雅 158********(669186)宿舍:招60312级: 劳杞雅 158********(669186)宿舍:招60313级: 周纯娜 188********(674951)宿舍:2232管理学院学生会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附录:一、管理学院2013-2014年度综合测评奖励分加分项目类别加分事项分值备注思想行为表现奖励分12级助班 5校内外志愿者 1校内外志愿者获荣誉称号 3第114、115届广交会 3党校班长、组长班长加1.5分;组长加1分党校优秀学员 12013-2014年上传到团委、校学生会网站的文章0.2 每篇信息稿0.2院刊征稿0.1管理学院学生会优秀干部(书记、主席、部长、班干部)1校级学生会优秀干部(书记、主席、部长、班干部)3管理学院优秀勤工俭学同学 1校学生工作信息中心部长,主任主任加4分,部长加3分学生会各月份“部门之星”/优秀干事1分团委各月份团干新星 1爱心互助会优干之星 1爱心互助会部门之星 1优秀抽检员 12013年暑假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合格 12014年寒假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合格 1暑假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1寒假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1院系团日活动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每人院系优秀团员/团干 2校级优团/优干 3党支委干部 5军训标兵 1校先进团支部 1 每人院先进团支部0.5 每人优秀班集体 1 每人十佳信息员 1校级教学信息员 2学生会优秀信息员 113-14学年获得党校结业证书品德行为表现基础分中第一条思想政治观念给予满分校新闻中心优秀干部 1校团委办公室优秀学生干部 1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 1献血活动成分血6分,全血4分校文明宿舍 2 每人院文明宿舍 1 每人院爱心宿舍评比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学业表现奖励分“中华网”财会实务大赛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理财规划大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第六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市场营销协会第八届模拟市场正式参赛者0.2学业分+2文体分数学建模大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数学建模队队员 1校级创新基金项目 3 需申请成功“新生杯”辩论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2013年暑假优秀社会实践调研报告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2014年寒假优秀社会实践调研报告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金牌营销员大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金牌营销员个人奖 1 可与团队加分叠加安信证券模拟炒股大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其他奖项加0.1分校级第三届统计方案设计大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公共关系策划大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财会杯知识竞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1分首届职业辅导学生讲师选拔大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实践就业月0.2分第一届点钞验钞大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文体奖励分校级英语口语比赛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仲恺杯/香凝杯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管院第三届英语演讲比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院系专业杯篮球赛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仲恺第二十三届田径运动会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1分、第七名0.7分、第八名0.4分外国语学院影视配音大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红牛杯”三人篮球赛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仲园“我与助学贷款”征文比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校合唱比赛第一、二、三名分别加6、5、4分,其他奖项分别加1分广播台优秀主持人 2管院k赛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7强0.8分管院党团知识竞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管院公益广告设计大赛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优秀医疗人员 1优秀礼仪小姐 1院礼仪队、司仪队 4校礼仪队 6院辩论队队员加2分;队长加3分校级第三届仲园社会调研大赛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一峰杯”羽毛球比赛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管院蔬果拼盘大赛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健道美三人篮球赛”1分管理学院“读书月”活动评为优秀均加1分读书节之文学盛宴详见附录读书节之诗韵颂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读书节之签缘之聚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管院第二届班徽设计大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管院男生节龙凤呈祥舞台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管院男生节寝宫装饰大赛0.2(获奖班级每人)管院男生节创意镜头获奖 1管院男生节手工微设计获奖 1女生节静态电影大赛详见附录管院第二届职场挑战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仲恺男子足球赛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仲恺海报设计大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仲恺第四届书画大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文化咏乐汇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承志杯”辩论赛标志设计比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第三届仲园摄影大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校心理漫画大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校排球赛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公关礼仪大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校急救知识竞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网络主题团日活动大赛第一、二、三名分别加6、5、4分(主要成员)掌唛达人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参赛1分)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第五届职场挑战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校级“新生杯”征文比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校级启眸文学社“我爱我校”征文比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仲园记者大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仲园“第十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之微摄影大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寒、暑假三下乡活动2分爱心箱设计大赛详见附录“爸爸去哪儿”活动详见附录小小心理说详见附录“与仲不同”创意大赛(明信片及三行情书、创意手工艺)详见附录第六届体育节详见附录“最美的瞬间”摄影比赛详见附录第五届广东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剧大赛2分二、管理学院2013-2014年度综合测评加分项目(院外)类别加分事项分值备注思想行为表现奖励分实习生获得荣誉称号 1学业表现奖励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 3英语四、六级四级加3分,六级加4分计算机一、二、四级一级加2分,二级加3分,三级加4分普通话等级证书一级加2分,二级加1分,三级不加分人力资源管理助理师证 2证劵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资格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 2初级会计证(助理会计师) 3中级会计证 4驾驶证 1 初级医疗救护证 1导游证 1 创业培训合格证 2助理电子商务师 3报检员从业资格证 2保险从业证 2保险公估证 2剑桥商务英语初级,中级初级加3分,中级加4分银行从业资格证 2裁判二级证 2广东省挑战杯第八届创业大赛终审决赛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文体表现奖励分省学生运动会第一、二、三名分别加24、20、16分广东省春季定向越野大赛第一、二、三名分别加24、20、16分广药夜间定向越野大赛第一、二、三名分别加24、20、16分第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文学创作比赛第一、二、三名分别加6、5、4分太古汇英语口语演讲比赛第一、二、三名分别加6、5、4分广州市2013年市长杯羽毛球赛第一、二、三名分别加6、5、4分广东省定向越野秋季锦标赛第一、二、三名分别加24、20、16分广东省大学生艺术展演合唱类比赛第一、二、三名分别加24、20、16分广东省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征文活动第一、二、三名分别加24、20、16分全国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4、20、16分,其他奖项分别加4分三、其他事项说明1、学生干部,正部级按高分标准加分,副部级按低分标准加分;班长、团支书加分分数由班内同学协定取高低分。
1.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综合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处发[2014]38号关于做好湖南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测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引导学生成为知行统一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校行发学生字[2012]11号)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校行发学生字[2011] 10 号)的规定,现对2013-2014学年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测评工作组织机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学生工作部(处)负责部署、指导,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测评工作日程安排(一) 2014年9月23日,召开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专题会议,对各学院测评专员进行培训,并领取《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和《湖南师范大学综合奖学金登记表》。
(二) 2014年9月25日—9月26日,各班按照学校规定,经班级全体同学民主推选成立班级测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班级的测评工作,协助辅导员对班级测评工作制定详细的日程安排,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相关文件并准备个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2014年9月27日—10月26日,测评小组成员对本班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各班学生根据本办法进行自评,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建议在填写正表前,用复印件填写草表),并提供加分项的原始证明材料及相关复印件。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委员会组织各班级测评小组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年度综合表现,评议、审查学生测评总分,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并处理公示期间学生的申诉。
(四) 2014年10月27日—10月29日,各学院按照综合奖学金评定文件,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并公示3日。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校区):为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1.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成立由学院(校区)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学院(校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学院(校区)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2.各学院(校区)在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之前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习《江西理工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见《学生手册》2013版),正确掌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
各辅导员、班主任要专门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主题班会活动。
3.学生本人按照《江西理工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标准及条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电子稿])并附相关材料,再由班级评议小组负责审核、初评,录入相关数据,各学院(校区)统一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压缩成A4纸张大小正反面打印(测评数据可打印亦可手写,不得涂改),并在全班公布两天,初评结果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核准签字后上报学院(校区)。
4.经学院(校区)审核后,在学院(校区)内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校区)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右上方加盖学院(校区)党委(党总支)公章,评分表需按班级学号分班级装订(学号非一卡通号),并在2014年3月12日(周三)前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发卓福宝OA邮箱)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交学工部。
经学工部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最后确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其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将移交至学校档案馆,存入学生档案。
5.请校团委、宿舍中心在2014年2月24日(周一)前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数据反馈至各学院(校区)。
二、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1.此次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按《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执行(见《学生手册》2013版)。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浙江理工大学文件浙理工学〔2013〕18号关于印发《浙江理工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各学院(部)、有关部门:为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促进良好的班风和学风的形成,着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优秀人才,学校经充分酝酿,对《浙江理工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浙江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浙江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级评比办法》、《浙江理工大学先进班级评比办法》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2.浙江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实施办法3.浙江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级评比办法4.浙江理工大学先进班级评比办法浙江理工大学2013年8月28日浙江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3年8月28日印发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着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优秀人才,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学业测评和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三个部分,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其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分F=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分F1×25%+学业测评分F2×60%+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分F3×15%。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四条综合测评按学年进行,一般在下学年第一学期初进行。
第五条综合测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生自评、班级初评、学院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学生处负责全校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领导,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具体实施。
2013-2014学年中大心理学系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2013—2014学年心理学系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第一部分总则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引导学生结合自身特点寻求发展,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根据《中山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手册》、《中山大学本科生手册》,特制订《心理学系学生综合测评细则》:一、本细则的实施,是为了体现我系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标准客观、结果公正的要求。
二、本细则的宗旨,是鼓励学生在加强学业能力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相应拓展综合素质,适应社会的要求。
三、本细则的作用,一是鼓励学生奋发向上,二是认同学生在学习、工作、特长发展等方面的努力。
四、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年度实得学业成绩、附加分、扣分三部分组成。
年度实得学业成绩是直接从教务系统中读取(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必修课所有科目成绩)的该学年该生成绩绩点。
综合测评分=绩点+(附加分-扣分)/10五、以年级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低排定名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按名次选定。
所有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在当年度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不少于50小时的公益活动,或者无偿献血1次,或者因公益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者奖励(不含校内职能部门)。
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
六、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本学年度奖学金评选,所缺名额由其邻后名次依次补上:1.当年度所有记录在教务系统的成绩有第一次考试不及格;2.受到党、政、团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者;3.未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者;4.未经学校同意免修而未参加军训者;七、附加分的调整幅度。
使各方面特别突出的同学通过附加分,能较学业成绩排名上升若干名次,名次调整幅度为6个以内(含6个)。
每个学生获得附加分的上限为4分,累加后超过4 分的按4分计。
其中,第一、二、四、五类加分上限为1.5分,累加后超过 1.5分的按 1.5分计;第三类加分上限为0.8 分,累加后超过0.8分的按0.8分计。
初等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3-14学年综合测评文件
初等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及社会设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各班:为了做好2013-201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及社会设立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学校的评选规定和要求,现就2013-201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2013-2014学年度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教学行政班级。
二、评选时间:2014年9月24日—10月10日三、评选名额(一)先进班集体1个。
(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按相关评选办法规定的比例评选。
四、评选条件(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海师办[2007]24号)规定的条件推荐。
(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和社会设立奖学金的评选按照《海南师范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和各类社会设立奖学金规定的条件评选(以2014年9月编印的《学生手册》为准)。
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按以下条件评选:1、本年度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2、当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50%,思想品德和文体表现分均在80分以上,当年度重修(补考)科目不超过2门。
五、评选程序和奖励办法评选程序和奖励办法,均按2014年9月编印的《学生手册》中关于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对《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年终综合考评规定》(下文简称《规定》)、《海南师范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办法》)的补充说明:(一)思想表现奖励综合分1.参加该年度学校业余党校的学习并顺利毕业者加3分,院党支部入党重点考察培养对象加4分,该年度中发展的中共预备党员、中共正式党员各加5分;2.参与新生接待工作每人加1分,主要负责人加2分;3.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奖加2分。
如若获得星级志愿者称号,二者不得叠加。
4.受到学院、学校通报表扬的分别加3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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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资讯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方案
(2013-2014版)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在完成专业学科学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在社会社团工作和特长等其他方面做出发展,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及《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修订此方案。
一、本方案的实施,是为了体现我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程序规范、标准客观、结果公正的要求。
二、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班主任、各班班委、团支部委员组成综合测评初审小组,全面负责各班的德育成绩加分和综合测评成绩计算等事宜,最后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生对本人的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若有异议,可逐级提出质询或意见。
三、综合测评成绩由专业成绩和德育成绩相加而成。
专业成绩具体算法为:单科考试成绩乘以该科目的学分求和再除以该学年总学分(单科考试成绩以补考前成绩为准)。
计算科目为该学年所修的必修课与限定选修课,不含公共选修课(限定选修课成绩公布后,学生不能以任何理由放弃该门课程)。
根据学校《关于调整我校奖助学金评选时间及评选条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构成综合测评成绩的德育成绩不得超过本人专业成绩的20%。
综合测评成绩仅计算到本学年的所有成绩。
德育成绩加分细则标准见附一,各班若有加分项目不在列表,可按相似加分条件酌情处理(但须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批准)。
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成绩+德育加分*10%
德育加分*10%不得超过专业成绩*20%
例:张三专业成绩为4.0,德育成绩上限则为4*10%*20%=0.8,如德育成绩0.85,超过0.8,则只加0.8,即综合测评成绩为4.0+0.8=4.8;如德育成绩0.75,少于0.8,则加0.75,即综合测评成绩为4.0+0.75=4.75。
四、以班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成绩由高至低排定名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按名次选定。
具体有关奖学金等级评定细则以该学年学校有关部门所发奖学金评定通知为准。
五、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本学年度优秀学生评选:
1.违反校内外有关规章制度,受到学校党、政、团通报批评(含院级)
及以上纪律处分者(原则上以书面处分通知为准);
2.当学年所修读课程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包括所修读公选、博雅课程,辅修课程除外);
3.未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者;
4.评奖年度任一学期卫生检查受通报批评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的宿舍成员及个人;
5.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假成绩、假证明者;
6.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和水电费者。
六、测评操作程序:
1. 成立学生监察组,由各班选派两名学生代表(学生干部除外)组成。
2. 成立各班测评审议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监察组成员组成,主要负责核实加分和扣分并审议自评结果,有错漏的予以更正或补充,并提交学院审核小组复查。
3. 成立学院审核小组,由学生教育管理教师、团委副书记和秘书长、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学术部长、学生监察组组成,主要负责全面审核各班测评审议结果,复审后,向学生公布。
4. 召开班长会议,布置综合测评的有关事宜。
5. 所有参加测评的同学必须填写德育成绩加分统计表(见附二),并提
供加分项目的相关证明,由班长收齐,并由班测评审议小组评审。
6. 各班测评审议小组收集各班存在的疑问或建议交于学院审核小组讨
论。
7. 召开班长会议,公布学院审核小组讨论结果。
8. 各班根据最终标准整理附加分明细表,复核并公布。
9. 各班结算综合测评总分和名次并公布,收集同学意见并解答。
10. 各班将综合测评总分和名次交于学院审核小组复查。
11. 各班公布最终综合测评总分和名次。
七、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资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资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
附一:
资讯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附加分实施细则一、加分细则
(一)思想道德
(二)社会工作
(三)体育、文娱活动
(四)学习竞赛及科研成果
(五)集体活动
附二:
中山大学资讯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德育成绩加分统计
附三:本学科专业领域核心期刊
附四:
综合测评注意事项
1、发表文章必须是公开出版,且有正式出版物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方可加分。
2、英语四级考试550分以上(含550分)加0.2。
英语六级考试500分以上(含500分)加0.3。
英语六级考试550分以上(含550分)加0.5。
注:四六级分数不累加,只记最高分。
计算机等级考试同理,只记最高分。
3、军歌大赛按校区级文娱比赛(集体)第1-3等奖的加分。
4、中山大学学生英语课堂展示大赛的任何获奖不纳入加分项。
5、党员风采大赛获奖的同学,参照校级(或校区级)文娱比赛(个人)加分。
6、党校优秀学员不加分。
7、各类志愿服务类的活动参与者或荣誉获得者,均不予加分。
8、优秀学生助理或者助理辅导员不加分。
9、除方案中提到的各类考试之外的所有考试(比如托业、CET口语考试、BEC
考试等)均不加分。
10、采访稿发表在中大新闻网不加分。
采访稿作为通讯稿,不纳入加分项目。
11、寒假、暑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均不加分(包括团委“三下乡”、校友寻访等
活动)。
社会实践作为公益活动,学生可提供证明,将其计入公益时间。
12、各种类别的国际、国家、省、市级比赛必须由学校或院系组织、推荐参赛,
个人自行参赛不纳入综合测评范围。
13、学校社团自行举办的活动或社团类比赛、其它院系主办及举办的活动比赛获
奖者不列入加分范围。
14、院辩论队、篮球队、足球队、礼仪队等的队长与教练作为社会职务类进行加
分鼓励,但不可与其他职务类项目相累加,只记最高分。
15、商业性比赛不加分,如联想营销大赛。
16、演出性质的活动,非正式比赛或竞赛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