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制度及其初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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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 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1

正式 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1

意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共同纲领〉规定了: 特点:具有广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人民民主 背景: 南京国民政府已垮台,筹建新中国提上议事日程。 群众性和进步性 主义国家;规定国家各方面 中共、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人民 的基本方针和政策。 与会代表: 解放军、各人民团体、各地区、各民族及海外华侨代表 意义:具有临时宪法性质 1、确立了首都、国旗、国歌和公元纪年法
探究:为什么我国不采用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我国人民代表
大会制与西方的三权分立制有何本质区别?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历史抉择:
①从历史上看:西方民主共和制在中国行不通(辛亥革命的教训)
②从国家性质看:人民民主专政决定了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③从代表阶级利益看: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④从经济基础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公有制经济基础相适应
56个兄弟,56朵花 十六个星座 五十六枝花 广西风光 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 内蒙古大草原 五十六族语言 汇成一句话 爱我中华 爱我中华 爱我中华
新疆风情
探究:比较我国民族自治区域与特别行政区的不同? (1)社会制度不同:前者实行社会主义制度; 后者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2)实施群体不同:前者是少数民族同胞当 家作主;后者是港澳同胞当家作主. (3)主要作用不同:前者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 荣;后者有利于实现祖国和平统一. (4)享有的权力不同:前者在行使一般地方 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享有和行使自治权; 后者享有高度自治权.
你能从下列中央国家机构组织系统图示中说出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地位和职能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全国人大常委会
最高人民 检察院
最高人民 法院
国务院

高中历史: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建设

高中历史: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建设

高中历史: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建设
(1)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结束,而不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结束。

它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新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而政治协商会议不是,后者是前者的存在形式。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的权力机关,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但无决策权。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5)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民族自治”。

自治指的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各民族共同行使自治权力,而不是某一少数民族的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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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

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

二、祖国统一大业
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 (1949-1956)
பைடு நூலகம்
本课知识结构
1、新中国成立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新中国成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条件
(1)军事上:人民解放战争基本取得胜利 (2)政治上:国民政府的反动统治已经被推翻; 全国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建立中央人民政府。 (3)理论、路线、方针上:中共七届二中会全 的决议——
代表的广泛性
人民 团体 各民主 党派 无党派 人士
各民族 海外 华侨
中国 共产党
人民 解放军
各地区
各民族大团结
爱我中华,爱我中华 五十六个星座 五十六枝花 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 五十六种语言 汇成一句话 爱我中华 爱我中华 爱我中华
(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1.原因
中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为了实现民族平等、 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
(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
1.背景 A《共同纲领》的有关规定; B 随着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大规模展开, 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时机日益成熟。 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 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建立
内容 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原则 地位
2.创立
时间、地点: 1954年9月,北京 内容 建立了新一届国家机构
2.法律 依据 3.建立
《共同纲领》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1954年《宪法》正式确认这项基本政治制度 各少数民族自治区纷纷建立
发展过程
最迟: 1965年,西 藏自治区 1955年10月1日,
1958年,宁夏回族 自治区

一、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

一、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

中国的人大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制有何区别
1、经济基础不同 社会主义公有制 资本主义私有制
2、机构本质不同
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是协商资产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的场所
3、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
代表人民利益,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权力主体是人民 议员由竞选产生,不对选民负责,不受选民监督,权力主体 是资产阶级
意义: 为中国革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指明
了道路,在政治、思想、理论上作了准备。 为新中国成立作了理论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背景:
到1952年,全国范围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已经结束,土地 改革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的任务也顺利实现;对农业、 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与大规模的经济建 设全面展开。在这种形势下,在民主与法制建设方面,也开 始了新的起步。实行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制定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时 机业已成熟。 1954年6月14日,宪法草案在全国公布,中央人民政府 发出通知,号召全国人民对宪法草案进行讨论。第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15日在北京召开。1954 年9月20日,与会代表全票通过宪法草案。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
中共的人民政府的民族原则: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确立过程
1、1949年《共同纲领》确立 2、1954年宪法正式确认民族区域自治是新中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五大省级自治区
内蒙古、新疆 、广西、宁夏、西藏
民族区域自治设置意义
实现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愿望 保证了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一、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
课标要求
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

新中国成立后的经济建设与政治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的经济建设与政治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的经济建设与政治制度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宣告成立。

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中国开始了艰苦卓绝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之路。

在经济建设方面,新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完善国家的经济体系和实现国家发展的迅速跃升。

经济建设的初步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处于极度贫困和落后的状态,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为解决严重的社会矛盾,新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计划,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地参与国家建设,推进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

1953年,国家开始实施“三线”规划,计划在全国各地兴建大量的工业基地,以保障国家独立自主发展的物质基础。

这一计划被视为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开端,为国家后续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产业化与市场化改革的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新中国在经济建设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1978年,国家启动了对外开放的改革政策,崭新的时代已经来临。

在这一时期,国家重视市场经济的发展,实施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改革政策。

这些政策的核心目标是推动国家经济的综合发展,提高国家的人均收入水平,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

在这一时期,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扩大出口贸易、吸引外资等措施。

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快了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为国家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政治制度的完善随着国家经济的逐步发展,国家政治体制也得到了不断完善。

新中国的政治制度主要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成。

国家的领导层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政府代表全国人民意志行事。

此外,国家还建立了严密的阶级政治体制,现代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健全的教育体系等。

这些措施为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济和政治建设是一个漫长而不断进步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国家一直坚持积极的改革政策,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各种制度,以推动国家综合发展。

尽管现在的中国在经济和政治方面的变化已经脱离了起初的想象,但是,新中国的成长和道路始终是中国成为世界经济大国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制度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 度的形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民 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一 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
轻巧识记 1.新中国的政治建设可归纳为“一、二、三、三” 一个目标:实现国家政治现代化。 两个纲领性文件:《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次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和中共八大。 三大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 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的领导具有新民主主义政权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履行职权领导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的领导具有新民主主义政权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履行职权领导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a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制度
• 考试说明: • 新政协的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3.下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时期政权组织结构示意图。中央 人民政府委员会( )
①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的领导 ②具有新民 主主义政权性质 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履行职权 ④ 领导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 1.(2015·江苏南通、扬州、淮安、泰州三模·8) “我们此次到北平刚好碰到这个划时代的会议召 开……民族资产阶级这次不仅参加了人民政协, 而且能够讲它所要讲的话……我们今后应当在工 人阶级领导下密切合作,努力恢复和发展新民主 主义经济,并从而改造民族资产阶级本身。” 材料中的这次“会议”( )
• 要点一
• 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新中国初期的三大政治 制度
• [史料研读] • 主题 现代中国的民主制度的确立及特征
史料一 新中国的建立,使中国实现了从两千多年的封建专 制政治、近代以来①照搬西方民主政治模式的失败尝试向新 型人民民主政治的伟大跨越。

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

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

2、原因 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
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 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 3、目的: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4.确立与完善
(1)1949年《共同纲领》确立
(2)1954年宪法使之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 国策和基本政治制度 4、五大省级自治区:内蒙古 西 宁夏 西藏 新疆 广
准备:中共七届二中全会
1、时间地点:1949年3月 河北西柏坡 2、内容: (1)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 (2)党的工作中心:恢复和发展生产 (3)全国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经济、外 交方面的基本政策。 (4)规定了党的总任务:中国从农业国转变为 工业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到社会主义社 会。
(1)内容
A、确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和根本政治制度
B、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C、确立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和途径 (2)体现了两大原则 即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3)性质: 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4)意义: 开创了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1)初步建立: 1949年人民政协会议 (2) 1949年——1954年代行人大职权 1954年后性质: 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 主要职能: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3)1956年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进入全新阶段: 中共对民主党派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的方针
一、中国人民站起来了——新中国的成立
1、成立的条件: 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 2、准备:七届二中全会、中国人民政治协 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3、成立:开国大典
开国大典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①时间:1949、10、1 ②内容:

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制度

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制度
两条大辫子的山西女青年申纪兰,穿着连夜缝制 的一身蓝色卡其布新衣,“骑上毛驴去见毛主 席”。从村子到长治,山连山,沟套沟,骑着毛 驴走了7个小时,火车又把她带到了北京,柯罗莎 大客车把她和其他代表送到了中南海。在那里, 她和一千多名代表审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并且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投了毛主席一票”。
分析比较,即代表哪个阶级利益、为哪个阶
〔互动探究〕材料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
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 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祖国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 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华人好?现在看来,
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 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毛泽东《论十大关系》
(1)材料一中所说的政协“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 用”是指什么?
(2)材料二中为什么说“几个党”比“一个党”好? 毛泽东应于民主党派实行什么方针?
(3)两则材料都强调了什么问题?
• 指点迷津:第(1)问结合材
的政治制度?这些制度的建 立对新中国的巩固和发展有 什么重要意义?
【导思】第①小问较 简单。第②小问要联系现实, 分析三大制度的意义。
基础学习交流: 2、
中国为什么要实行共产党 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 商制度?
【导思】可从国情 需要及作用等角度分析。
重难点探究
1、新中国初期的民主制度及其特征 〔互动探究〕1954年9月的一个早晨,以为梳着
料一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第(2) 问应围绕1956年思考;第(3)问 要概括两则材料都强调了中共领 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谢谢!
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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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制度及其初步调整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制度及其初步调整王瑞芳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逐渐建立起一套新型的政治制度。

其基本特征,是党对政府的绝对领导和国家权力的高度集中统一。

它既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高效性,也存在着党政不分、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

针对政治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大胆冲破苏联模式的束缚,对中国政治制度进行了调整,取得了重大成效。

以苏联为蓝本建构的新型政治制度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制度,主要是仿照苏联制度模式建立起来的,无论是党和国家领导体制、行政管理体制,还是干部管理体制、党政关系、机构设置等方面,都深深地打上了苏联模式的烙印。

中国共产党效仿苏联政治体制,在中央人民政府内设立了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并在其各部门设立了由担任负责工作的共产党员组成的党组,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

这种领导方式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党的中央局及地方党委为各地最高领导机关,统一领导各地方党政军民工作;二是中央局及各地方党委的决议、决定、指示,同级政府的党组、军队的军政委员会和民众团体的党员,均须无条件执行。

在中央,建立了中共中央对中央国家机关的一元化领导,其做法是在政务院建立党组,在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署建立了联合党组,由中央政治局直接领导。

中共中央有关政府工作的决定,党组必须保证执行。

政务院党组又分为政法、财经、文教、监察等分党组及各部委的党组小组,并设党组干事会统一领导全党组的经常工作。

后来,撤销了党组干事会,各党组、分党组及政务院直属部门小组,均直接接受中共中央的领导。

在地方,各大行政区仍保留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局建制,并按行政区划建立各级党委,中央局及各级党委处于该地最高领导地位,统一领导本地各项工作。

由于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成员中均有一些非党人士,所以政府工作中一些重大问题,需要通过党组系统向中共中央请示报告;中共中央有关政府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也需要经由政府内设置的党组统一认识,然后具体贯彻执行。

为了加强对政府的领导,中共参照了苏联共产党的做法,在地方各级党委增设了新的党委工作机构,如工交工作部、财贸工作部、文教工作部等。

这些与政府工作部门相对应的工作机构主要有四项职能:管理干部,检查党的决议、政策的执行情况,管理党的基层组织,指导工作。

以党组制度及党委制为主要特征的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有力地保证了中国共产党在整个政治和经济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保证了整个社会秩序的恢复和重建。

当然,中国共产党对政府的绝对领导,并不是党撇开政府直接下命令、发指示,而是必须通过政府来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了这一点。

1950年4月l3日,周恩来在统战工作会议上说:我们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国家政权,而我们党在政权中又居于领导地位,所以一切号令应该经政权机构发出。

这点中央已经注意到,各地也应该注意。

过去长期战争条件,使我们形成一个习惯,常常以党的名义下达命令,尤其在军队中更是这样。

现在进入和平时期,又建立了全国政权,就应当改变这种习惯。

他强调说:党的方针、政策要组织实施,必须通过政府,党组织保证贯彻;党不能向群众发命令。

1951年9月23日,董必武在华北第一次县长会议上指出:党是经过在政权机关中的党员的工作,使政权机关接受党的政策,把它变为国家的政策,来实现领导的。

党领导国家政权绝不是说党直接管理国家事务,绝不是说可以把党和国家政权看做一个东西,党不直接向国家政权机关发号施令。

10月18日,董必武在致毛泽东的信中提出:各级党委对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应经过在政权机关中工作的党员来实现;其中如有党员三人以上,应组成党组以保证党的领导;党直接做政权机关的工作是不好的。

这个意见得到毛泽东的肯定,并指示:“可以抄发华东以外各中央局负责同志一阅,促其注意这件事。

” “大权独揽,小权分散。

党委决定,各方去办。

” 国家权力的高度集中统一,既受革命战争年代的影响,又是照搬苏联模式的结果。

受苏联经济管理模式的深刻影响,当时人们有一个共识: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高度集中统一,而执行国民经济计划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

因此,国家行政管理系统不仅设立了一系列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而且特别强调了它们自上而下的集中统一。

对此,周恩来强调:“现在,为了适应即将开始的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必须加强中央的统一和集中领导,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的机构。

”1953年,在开展反对分散主义的斗争中,毛泽东明确提出:“大权独揽,小权分散。

党委决定,各方去办。

办也有决,不离原则。

工作检查,党委有责。

”这就是说,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由各级党委决定,各级地方党委普遍采用对政府工作的分口领导方式,即把政府工作按性质划分为若干口,如工交口、财贸口、文教口、政法口等,由同级党委的常委(后来是分管书记)分别负责领导。

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各部门与地方各级党委对于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各部门在地方设置的下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行双重领导。

根据这些机关单位的性质、分布情况,双重领导的方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以中央管理为主,由地方负责监督(如铁路、邮电系统);一种是以地方管理为主,由中央负责监督(如法院、文教系统)。

1954年6月,中共中央和政务院撤销了各大行政区,其机构大部分由中央主管部门直接接管。

随后,政务院一些部门逐渐把更多的业务管理工作,如财政、金融、市场、工业、基本建设等的管理权集中上来。

随着国家行政权力的高度集中,作为国民经济主导力量的国营企业,开始与国家行政机关发生行政隶属关系。

根据当时人们的理解,全民所有制就是国家直接管理,凡属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有全局性、关键性的国营企业,都由中央各有关政府部门直接领导和管理。

既然国营企业隶属于行政机构,那么,对国民经济的管理,就要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和行政命令方式。

政府主要采取行政命令的手段直接管理国营企业,不仅企业行政机构的干部属于国家编制,要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审批,而且企业的日常生产活动、财务收支、产品分配、技术改造、职工收入、劳动力调配等生产和行政事务,也由政府主管部门决定。

政府对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进行直接管理和具体决策,逐渐形成了按行政系统、行政区划,用行政命令、行政手段直接管理经济的格局。

政治制度运行过程中的弊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制度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显示了广泛的民主性和高效性,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弊端,最突出的问题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

在执行过程中,权力过分集中于执政党的各级组织中,而党的权力又集中于党的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导致了权力过分集中,为家长制、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现象提供了条件。

同时,党在国家政权组织之上行使国家权力,使党政关系处于不合理状态,形成了政治运行机制中“二元机构”并存现象,即党政两套机构、两个系统同时管理国家,党在国家权力机关之外掌握着事实上的国家权力,在政府之外实施国家的行政领导和管理。

由于权力过分集中于执政党手中,导致了政府权力削弱,执政党用大量精力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分散了对路线、方针、政策的调查研究,削弱了党的政治领导。

尽管它在实施“一五”计划、推进中国工业化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在运行过程中日益显露出一些体制上的弊端。

这主要表现在:在20世纪50年代建立起来的产品经济模式下,政府直接管理企业,中央和地方都设置了大量专业管理机构,出现了专业管理的部门多,综合协调和监督的部门少;管理经济的机构多,而另一些事务则没有相应的机构来管的现象。

由于党政不分问题严重地存在着,党的机构担负了许多应该由政府机构承担的功能,使政府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如政府管理政法、文化、社科研究和社会事务的某些功能有名无实,由同级党委的某些机构直接管理。

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分工过细,专业性过强,造成各级政府纵向管理层次多,横向管理职能交叉多,导致了机构庞大、职责不清、工作程序烦琐、互相扯皮的现象。

对于国家政治体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弊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逐渐察觉并力求调整。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中共中央对政府机构,尤其是经济管理机构所进行的多次精简和调整,就是这种调整的最初体现。

适当分权,克服权力过分集中问题1956年“波匈事件”及苏共二十大后,苏联暴露出的问题引起了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

他们开始反观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出现的一些体制上的问题,看到了苏联模式的一些缺陷,开始对中国政治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中的问题加以研究和调整。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1956年4月,毛泽东指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一个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目前要注意的是,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儿地方权力,给地方更多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事情。

他认为,中国地域大、人口多、情况复杂,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我们不能像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

”毛泽东指出,地方和地方的关系问题主要是地方的上下级关系问题,“中央要注意发挥省市的积极性,省市也要注意发挥地、县、区、乡的积极性,都不能够框得太死”。

他强调:“可以和应当统一的,必须统一,不可以和不应当统一的,不能强求统一;正当的独立性,正当的权利,省、市、地、县、区、乡都应当有,都应当争。

这种从全国整体利益出发的争权,不是从本位利益出发的争权,不能叫做地方主义,不能叫做闹独立性。

”这是毛泽东鉴于权力过分集中而提出的地方适当分权的主张。

根据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精神,国务院立即召开了全国体制会议,对现存的中央集权过多现象作了检查,对改进国家行政体制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草案)》。

会议认为,在划分中央和地方行政管理职权的时候,应实行五项基本原则:(1)明确规定各省、市、自治区有一定范围的计划、财政、企业、事业、物资、人事管理权。

(2)凡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而带全局性、关键性的企业和事业,由中央管理;其他企业和事业,应尽量交给地方管理。

(3)企业和事业的管理,应认真地改进和推行以中央为主、地方为辅或地方为主、中央为辅的双重领导的管理方法。

(4)中央管理的主要计划和财务指标,由国务院统一下达,改变过去由各部门条条下达的办法。

(5)某些主要计划指标和人员编制名额等,应给地方留一定的调整幅度和机动权。

1956年6月30日,周恩来在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指出:中央与地方职权的划分,宪法上本有明文规定,为了适应新情况,中央和地方的职权的划分应该更加具体,应该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中央与地方的适当分权。

9月23日,刘少奇在中共八大所作的政治报告中,依据毛泽东《论十大关系》中提出的“正确处理中央同地方的关系”和对企业自主权的探索,进一步指出:适当地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管理职权,“把一部分行政管理职权分给地方,是完全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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